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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全变成了场庆典,这场婚礼带给人的阴霾再也没人在意,因为中原和吐蕃之间的情谊不再会因个差巴的来去而有所改变,相反的因为信仰而走的近。
在欢欣振奋的人群中,龙月却显得很郁闷,他嘀咕着:“雷丰瑜果然有两下子,是不是我又要叛变回去了。”
我没搭理那个小屁孩,我看着雷丰瑜,他正跟那个蒿叶猪毛菜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支棱着耳朵听,可也听不清他们说什么。
这时候白玛公主拿了条哈达献给雷丰瑜,然后拉着他了起来,“跟我们起来跳锅庄吧。”
雷丰瑜肯定不会跳的。我想。
没想到雷丰瑜却欣然应允,“那就跟你们起热闹热闹。”
“不胜欢迎之至。”白玛公主笑着将他拉到场中。
雷丰瑜笑着将折扇插在腰带上,将哈达取下来捧在手中,真的跳起了锅庄。
我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锅庄在我们吐蕃人人会跳,这舞只几个简单的动作,没什么难的,但却没有见过个人跳得像他那么美。具体怎么个美法,呃呃呃!我不会形容了,只能说是会把人看傻了的节奏。
我就看傻了,看着他翻飞的嫩绿的裙袂,看着他绯红的双颊,看着他波光流转的眼波,我已经傻了,直到傻傻的看着他舞罢将洁白的哈达搭在我的肩上,“扎西德勒!”
之后,他抹了把脸上的热汗,抖衣袍在我身边做了下来。“朕跳的怎么样?”
“好……好……”我傻傻的说。
“这算朕送给你的另件礼物。”他又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预祝你成为戎狄太子妃的第天就成了弃妃。”他接着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弃妃很可怜的,不但没肉吃,连菜也没的吃。”他叹了口气,说:“哎!要不还是跟我回宫当侍卫吧。”
“好……好……”我直傻傻的说。
嘎巴!而听得身边穿了声什么东西折断的响声,转头看是龙月的扇子被他扯成了两半。
龙月丢破扇子,对雷丰瑜说道:“你那迎吐蕃活佛进京和盖寺庙的事,为什么没早点宣布呢,你这是故意的耍央金还是耍我?”
呃!好像说得在理。我回了点神。
雷丰瑜不搭理龙月,对我说道:“新建的佛寺,名为归心寺,取我心归依之地的意思。曾经你跟我说中原这里没有我心归依的地方,从那天起我便在筹划建这处寺庙,并请吐蕃高僧前来讲经。但此事非我个人就能办到的,我和松赞贡布书信来往商讨时,邀请活佛前来也要活佛首肯才行,这样自然耽误时间。”
“嗯嗯!”我深表理解的直点头。
“但很可惜,还是晚了点,你即将要去戎狄,就不知道戎狄那里可有你心可归依的地方?”雷丰瑜言下不胜伤感。
“没事,他走了还有我呢。”凤迦奕那棵蒿叶猪毛菜凑过来,手臂搭上雷丰瑜的肩膀,语气好不亲热!
我突然就怒了。飞起脚,将凤迦奕踢到边,扯下身上袍子丢给拓跋思远,然后扛起那株猪毛菜,向着门口就冲了出去。
“可恶!到底还是被雷丰瑜得逞了!”龙月跺着脚,说道。
高娃扯了扯他的衣袖:“要不,咱俩也私奔吧。”
“哼。”龙月把头扭向边。
“太子殿下,要我把太子妃追回来吗?”拓跋思远那里,他的随从请示他道。
拓跋思远摆摆手,“不用了,那太子妃已经没用了。”虽说是会善待他,但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还真不如筐牛粪。
拓跋思远看着雷丰瑜离去的方向,低低的道了声:“这局算你赢了,下局我们再较量。”
……
我骑着小白马,这次是宠物小白马,我扛着雷丰瑜冲出那处农庄时,他就在庄子外面,跟雷丰瑜的那匹大黑马栓在块。似乎雷丰瑜早算准了我会逃婚样。
我手牵着宠物白马的缰绳,另只手牵着雷丰瑜那匹大黑马的缰绳,与他并骑往前走着。
雷丰瑜骑在马上,手拢在袖子里,样子有几分像强巴,带着点沧桑感。
“央金,你知道吗,今天拓跋思远说了件事。”
“嗯?”
“他说当初龙跃我也舍得放弃,其实他说的点没有错,我真的放弃过他。”
我不解的看着他。
“龙跃他是我的皇后,但是他还有另外两个男妻。那两个人个名叫陈锦堂,另个叫管仁华。世人都道我爱龙跃至深,纵使他有别人我也能包容,但其实这两个人最初跟着龙跃却是我默许的。”
这有点混乱。
“因为龙跃不只是我所爱的人,他也是我的臣子,从黄河大战那战之后,他已经官至品位极人臣,我已经没什么可给他的了,对个臣子来讲,我已经没有什么可给他的,这样的臣子我只能让他在某些方面欠着我。”雷丰瑜闭上眼睛,缓缓吐出口气:“这般微妙的、阴暗的、卑鄙的心思,只有拓跋思远那样和我受着同样帝王的规训长大的人,才能明白。”
“你给了他个,不,两个出墙的机会,让他有了另外两个男人,然后他就欠着你的了。”我似懂非懂的说。
“从个君主的角度来说,我自认为是个合格的君主,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我真不是什么好人。”雷丰瑜看着我,“我利用了他重情重义的性格特点,让他直觉得亏欠我,最终用命偿还了。”
我看着他,“为什么要对我讲这些,个差巴不懂得帝王的规训。”
“我今天为你做的,和过去我为他做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为了你们,其实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雷丰瑜说道。
“我们吐蕃人心眼直,听不懂你拐弯抹角的话。”我说。
“我想说的是……”他看着我,停顿了好会儿,才说:“我饿了,你不在,这些天我都没吃好饭了。”
我笑了,“我也饿了,这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的肚子正好在这个时候咕噜噜的叫了起来。“能不能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
“我带你去吃东西吧。”雷丰瑜指了个方向,“嗯,那边。”
京城繁华,随处都有都有吃饭的地方,走不远,已经到了处饭铺林立的街道。
当街有处酒楼,看着挺气派的,而且好像有点眼熟,哦,对了,在逻些也有间这个酒楼——状元第。
雷丰瑜就带我进了这状元第。
“胖老板,腾间房,来壶好酒,四个小菜。”雷丰瑜对店里人说道。
我见那人不由乐,“哎呀,嘎母要是见到这人准开心,因为可算找到个比她胖的了。”这人也是个肉山,而且是比嘎母还大号的肉山。
大号肉山,在看到我时,本来眯成缝的对眼睛,瞬间瞪得核桃般大,几乎要脱出眼眶的样子,而手上拿着的个算盘也脱了手,吧嗒砸在他的脚面上。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