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1
人鱼养龙进行时 作者:童格
了焦躁的阿斯蒙蒂斯,阿斯蒙蒂斯急促的呼吸也渐渐平息下来,慢慢又露出了熟悉的表情。
你敢不敢笑得傻点。
野狼翻了个白眼,粗鲁的把乱揉,把阿斯蒙蒂斯的头发弄乱,然后收回手准备起来。
哎,怎么突然就停下了,继续啊。阿斯蒙蒂斯感觉到头上温度的逐渐离开,不爽的睁开眼睛,用力把抓住了野狼的手。
野狼都已经起来了,骤然被他这么拉,第二次被扯得弯下腰去,顿时心里不悦,眉毛就竖了起来。
阿斯蒙蒂斯本来还理直气壮地抓着他,但看野狼生气的表情,当即就有些萎了,耷拉着肩膀仰头眼巴巴地瞅着野狼。
野狼不由愣,用力向后收手的动作停下了。
而就在此时,摩莱尔的声音传了过来,野狼立刻抬头看过去,发现对方带着几个士兵找了过来。显然,是因为他们的长时间离队而担心,特意找了过来。
“快点起来,别让摩莱尔看出破绽来。贵族可是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坐在地上耍赖装可怜的。”野狼恢复面瘫脸,伸手将阿斯蒙蒂斯拉起来。
阿斯蒙蒂斯只好乖乖了起来。
野狼以专业的眼神,认真严肃地将他上下打量番,不满意地替阿斯蒙蒂斯整理衣服,拉平褶皱,把有些掉下来的假胡子重新粘好,力求在最短的速度内消灭切不符合公爵身份的破绽。
阿斯蒙蒂斯其实是很不耐烦搞这些的。他加习惯野兽的思考方式。对于丛林里的猛兽而言,衣服只是种减慢行动速度的累赘,极不舒服也没必要。所以阿斯蒙蒂斯其实很难理解衣服对人类的重要性。说老实话,如果任由他自由选择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不穿衣服。
这次,为了假扮霍兰德公爵,阿斯蒙蒂斯不得不忍受脸上贴的乱七八糟的伪装,穿着不舒服的服装却始终十分配合。但如果为了野狼的话,好吧,其实切都是为了野狼。
阿斯蒙蒂斯被弄得很烦躁,但没有反抗,他选择关闭思考,进入不思考不动弹的木头人状态,任由野狼对自己上下其手。他把自己的切都交给野狼来打理,顺从的配合切。
只是当野狼抬起手臂时,阿斯蒙蒂斯注意到野狼手上已经凝固的血迹时,瞳孔猛的缩,脸色顿时就变了。
野狼工作干到半,正低头在替他整理剑带,骤然被抓住右手,被迫将右手举高,不由困惑的抬起头来,继而愣住。
其实,这真的不算什么大伤,他的手臂只是刚才被树枝划破了皮肤,连真皮层都没有伤到,但阿斯蒙蒂斯的脸色还是阴沉得可怕。
他死死地瞪着野狼的手臂,野狼被他看得困惑不已:“怎么了,我的手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你看什么。”野狼检查起了自己的手臂。
野狼没有发现自己手臂的任何异常之处,不由抬头,眼神里满是茫然。阿斯蒙蒂斯意义不明的瞥了他眼,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解释。
野狼被他直直的盯了好几秒,但这蠢货却连个手势都没有,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渐渐感到不耐烦,于是大力甩开他的手,准备继续刚才的工作。
可是阿斯蒙蒂斯却猛地逼近,再次锲而不舍地抓起了野狼的手臂。
“你到底想干什么?”野狼紧紧皱着眉,用力想要收回自己的手。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次,阿斯蒙蒂斯却用力地抓着他的手,不让他收回去。
“放开我!”这次,野狼是真的被阿斯蒙蒂斯整得有些发怒了。他已经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摩莱尔距离他们只有百米的距离,彼此双方能够清楚地看清对方的行为。野狼深怕阿斯蒙蒂斯这个时候脑抽风,给他突然来个什么意外。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看了野狼眼,野狼不由怔愣。
在野狼看来,阿斯蒙蒂斯这个大饭桶完全就是直肠子,脑袋简单的连个拐弯都没有,整天想的事情除了吃就是玩,点都不复杂。
但奇怪的是,阿斯蒙蒂斯这眼,野狼竟然没有看懂。
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阴影笼罩在了阿斯蒙蒂斯的眼睛上。往常清澈见底的红眸,这刻,竟然变成了浓浓的黑色,深邃得简直让人看不到底。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凝视着野狼,然后下秒,他突然把脸贴到野狼的手臂前,毫无预兆地伸出舌头,竟然舔起了野狼的伤口!
野狼顿时整个人都僵硬了。
远远地,传来了摩莱尔领主的喊声:“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边可是古战场的遗迹,底下都是些几千年前的尸体,另外边才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
只可惜,摩莱尔领主注定只是在自说自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的两个听众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
阿斯蒙蒂斯是因为根本就不在乎其他人,而野狼……
野狼满脸通红,根本就没有办法将注意力转移到手臂以外的任何地方。
阿斯蒙蒂斯的舌头从伤口上舔过,潮湿而又柔软,带着炽热的气息,野狼顿时敏感得全身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了,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紧张得绷了起来。
野狼对他人的亲近是很排斥的,他条件反射地想要拔出匕首,但可气的是,阿斯蒙蒂斯竟然完全没有丝防备。
但凡阿斯蒙蒂斯做出任何点让野狼感到威胁举动,野狼都不会犹豫,将他就地拿下。但偏偏,兽性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本该对危机有着远超常人的灵敏感觉,但此时却好像突然感觉失灵。
置身于野狼骇人的煞气之下,他却丝毫不受影响,继续认真而又仔细地舔着野狼的伤口。阿斯蒙蒂斯点点将已经凝固的血迹舔干,寸寸划过他的肌肤,舔舐他皮肤下的血肉。
明明做着这样的事情,但他的表情却极其严肃认真。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即使刻世界毁灭,也没有比舔伤口重要的事情。
野狼的手久久停在半空中,愤怒的瞪着阿斯蒙蒂斯的脸。
但是久久的,久久的,野狼的手就是没有办法拍下去。
然后,他的整条胳膊都酥麻了。
野狼心里不由暗骂,这混账的唾液定是由蚂蚁组成的,不然为什么会舔得他这么痒。而且不但伤口附近麻麻地,全身上下都怪怪的。
又痒又麻,野狼觉得自己的脚都有些发软了,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后,直到这个时候,野狼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个关键的问题:
阿斯蒙蒂斯为什么要舔他的手?
似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