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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男主是我老婆[快穿] 作者:不知水

    么了?”

    莫叙生摇摇头,快走几步和秦不昼并肩,离开树荫,将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继续朝着阳光普照的地方而去。

    ·

    来到云都不过几日,秦不昼说要带莫叙生去街上走访。

    云都在大永中部的富饶程度只是中下。街道虽往来颇,但显然不如之前依山傍水的秦都繁华。

    两人并未表明身份,但路上所见的所有百姓都对袭戎装的秦不昼和莫叙生态度热情。即使到了贫民聚居的西城区,这种热情也丝毫未减退。

    莫叙生和秦不昼离开了西城区的街道,莫叙生皱眉问:“他们吃着粗劣的食物,衣裳破旧,并未见比大永统治时好,为何如此爱戴你?”

    云都的平民还好,但贫民太贫穷了。皇城也有乞丐,但都不至于如此。

    秦不昼想了想,停下脚步,捏了捏莫叙生手指,示意他看身旁墙上张贴的加税告示。

    “大永这些年灾害泛滥,但国库拨调的主要银钱去向却是军用和大兴土木,那点赈灾粮款层层盘剥下来,哪能养得起这样的灾民。国库几代的积累入不敷出,只有加重税收,这担子便又落到百姓身上了。这来二去,纵是对朝廷有再的信任都被消磨干净。”

    “离川是皇城人,你读着圣贤书,吃穿的是锦衣玉食,再怎样尝试体恤,也很难感同身受。你觉得那是粗劣,但对于他们来说只要食物足够果腹,无需易子而食,衣衫足以蔽体,无需太花样,这就已经足够。”

    秦不昼揉了揉他漆黑的发顶,“百姓其实并不在意谁当皇帝。对于很人来说,只要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了。也许我出身低微,反而能和他们感同身受些吧。”

    莫叙生不是不懂这些道理,只是由于身处阶层不同,着眼和认知都存在着差距。

    努力地试着去体恤百姓,但过于理想化正是他尚且稚嫩和不成熟的地方。他还不知道,真正的大同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至少不会在这个动荡的朝代实现。

    秦不昼注视着尚且稚嫩的恋人,眼底泛滥着柔和的光,笑道:“我不是圣人,也并非无私。他们说我是暴君,是独裁,但现在的天下,需要的正是个能镇压乱世的专政者。而不是现在坐在龙椅上那只猪,或是个仁慈温厚的贤明君王。”

    这话完全是大逆不道了。但因为从秦不昼口中说出,总觉得了几分说服力。

    秦不昼其实根本不想当皇帝,麻烦事儿太,还不许赖床。有了条件后他自然加喜欢享乐。但继承了原主的意志,他就要帮原主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莫叙生抬眼看着面前的承泽王,微挑着眉容色张狂,仿佛这世间没有什么能阻止他。

    他是秦不昼。千秋万载,四海升平,就只有这么个秦不昼。

    也许只有这样个人,才能以猎户的出身统领大军而没有丝毫抗议之声吧。

    莫叙生渐渐意识到,自己几乎是本能地尊敬秦不昼,亲近秦不昼。看着秦不昼就愿意无条件信任他,这是有生以来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也许这次乔装随商队探听消息是他生做过最糟糕的决定了。

    秦不昼说要给秦蓁买支簪花,让莫叙生在原地等他。

    莫叙生低着眼,直到脚下长长的影子变为两人,原来是身后人从阴影中走出。

    莫叙生回过身,那是张平淡无奇的面庞,隐入任何职业都全不违和:“莫叔。”

    “您被叛军影响了?”那人问。

    莫叙生语气平缓沉静地道:“不是那样,”他的声音在僻静之中显得有些空旷,“我只是觉得……有点被他说服了。”

    “莫叔,他说大同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我莫家这么年的坚持是为了什么呢?”莫叙生抬眸。

    他天生聪慧,重视责任,但被养在安宁祥和的皇城中教养长大,难免叶障目。而现在,直以来的坚持,身边人为他假造的虚幻的梦境,被人用现实简单粗暴地撕破,年轻的丞相陷入了迷茫之中。

    叛军取代皇权,虽会发生时的动荡,可若有定世之臣经治,不过是数年的工夫。但换成现在被蛀空元气衰颓的大永……真的有复苏的机会吗?

    莫叔听到莫叙生的疑问,沉默良久,只是说,“您可还记得您接任家主时候的宣誓?”

    莫家——忠勇为先,仁义为后。为百官之清流,开万世之大同。

    “老爷在等您归来。”莫叔伸出手。

    莫叙生把藏于袖中的画卷交出去,看着莫叔再次隐没于阴影之中,气息逐渐远去。身旁人流疏离,似乎此世唯他人。

    在原地会儿,慢慢蹲下身。

    莫家人没有什么是不能割舍的。只是有点痛。

    第96章 攻君说:等你回来。

    莫叙生正蹲在原地缩成团,只大手伸过来按着他发顶胡乱揉了揉:“离川?”

    莫叙生肩膀微颤,缓缓抬眼,秦不昼手提两坛子酒,腰上别了个长形木匣,疑惑地从高处看着自己。

    “离川可是身体不适?”秦不昼眨了下眼,把酒挂手腕上就要抱莫叙生。莫叙生摇摇头,扶着他的手臂起身。

    秦不昼去买了簪子,又顺道买了些酒。云都的府中也有酒窖,不过那些都过于精致了,口感好是好,就是不够烈。

    出身秦都的秦不昼,自然是喜欢烈酒,尤其对街边小酒家的酒水是情有独钟。口感劣些也罢,入喉那如烈火焚烧如刀子切割的辣意正是烈酒的魅力。

    待到莫叙生起身,秦不昼回眼瞥了他身后那地面眼:“回去吧。”

    到了秦不昼这个地步,其实很少需要亲自上战场。秦蓁不许,军里的谋士和偏将也是不许。秦不昼需要做的是指挥部署,以及高昂士气。

    承泽军势如破竹,偶有小败,但前线正不断的推进。大永方告急。

    就这样过去了数月。日,莫叙生正在书房作画。

    矮桌上是丹青笔墨和铺展开的毛毡宣纸,莫叙生的笔落在宣纸之上。手腕翻转,画笔便勾勒出幅淡薄清隽的此间人。

    动人的眉目,连那细密的睫毛都纤毫毕现,似乎下秒就会轻轻眨动般。

    在画上男子唇畔添上丝笑意,莫叙生轻舒口气,搁下手中的软毛笔,细细端详了遍画卷。

    他始终觉得,这世上大约没人能真正画出那人的风采。

    将那画卷置于桌上晾干,从袖中抽出封信纸。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