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8
走过那些沉重岁月 作者:枯枝不流泪
乖孙子哦,奶奶的话都不听了吗!”
乖孙子!从小到大,我是你的乖孙子吗。不,我宁愿不是你的乖孙子。这样你也不必为了我,天天远走他乡低头乞讨。
我说,把砖头扔在地上,“我不是你的孙子!”
霞光淡了被黑夜吞噬,落叶随风飘然离去。条歪歪扭扭看不到尽头的路,棵斑斑驳驳失去光辉的树,正如颗伤痕累累鲜血淋淋的心。是什么,整个把我包围。不让我沉眠,不让我呼吸,像油锅里的蚂蚁,苦苦挣扎,受尽痛苦。是命吧,是无情的命吧,要把我揉成团,尽情的玩弄在手掌之间!
路跑回村后,不想回家,在树林里,坐了三天三夜,不让奶奶找到,不让任何人找到。静静的坐着,静静的思考,眼泪时不时地从脸上滑落,渗透进腐烂的树叶,渲染悲伤的氛围。高考终成滑稽,人生布满暗影,未来该何求何从,是个被迫要思考的问题。
回到家,奶奶已是忧心如焚。见到我,眼泪把把的,走向前来和我说些话。我知道她会流眼泪,她流的眼泪还算少吗。不理睬,径直地走到房间,把房门紧紧的关上,蒙头躺在床上。
周老师来到我家,敲了许久的房门,讲了好些话。她说奶奶是为我好,才选择走这步的。希望我能体会到奶奶的用心,重新振作起来,迎接高考。
我不爱听这样的话,我不要高考。我怒吼着要周老师走,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样早早的撤学呢,为什么我非得要面临高考呢。好吧,告诉你们吧,我这辈子都会憎恨高考的。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周老师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我坐在床沿上,看着漆黑的黏上蜘蛛网的墙壁发呆,窗户上的黄纸已经脱落了好几块,苍白的月光照射进来,冷漠了四周。切好没意思,那么好吧,我选择放弃,在最深的爱里,最无情地放弃。
第二天,春风送爽,万里白云。我收拾好行李,走出了房门,吃了奶奶为我准备好的早餐,说:“我要走了!”
奶奶为我走出房门感到无比的高兴,看我狼吞虎咽地把饭菜吃完,心上加安慰。直到我说,我要走了。她才警惕的神情,试探性的问了我句,“是去学校吗!”
看着奶奶,脸上憔悴不堪,眼睛里布满浑黄和血丝。
“不是,我要去外面打工了!”
“你要去打工!”她的眼泪流了下来,所有的希望泯灭成灰。下子,感觉到她似乎被抽走了灵魂,要死了。这是我最后次,看她哭的老泪纵横。
我的离开,如断线的风筝,毅然决然。
第三卷:情深似海,总难尽人意
第33章 重聚
立定在城市的街头,看车辆稀稀拉拉,平缓地驶过。冷风刮过脸庞,吹乱发丝。大雪翻卷在天空,在城市,然后肆无忌惮地覆盖在手心,最后似乎渗进在身体里,消失不见。路上已没有行人,只剩下个心绪渐渐安宁的我,眉目柔和,面容平静地抬着头仰望天空,然后没心没肺,纯净无邪地笑了。
年后,当我追忆过往时,才蓦然的发现,那将是我生命中,在身心和灵魂上最没有包袱和责任的次惬意的微笑。转身离去的那刻,背影笔直轩昂。时间确是抚平伤口的剂良药。活着,总能遇到让自己品尝幸福的事情。
路灯杆上挂满红灯笼,城市亮起了新年之夜。我在个高级餐馆找到份服务员的兼职工作。按理说我的性格是不适合做服务行业的,但我个人是个情感触觉非常敏锐,行为思想容易两极分化的人。我会因为受到伤害而害怕与外界相处,也会因为需要走出步,敢于正视外界。所以,我是个容易做出改变同时又难以改的人。这期间的转换也许是不正常,但人本身就是种不容易明白的动物。
和那个高级餐馆,很有缘分。当游走在城市的街头,肚子传来咕咕的叫响时,抬头看见的正是它。在那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厨师。厨师就是专业做饭的,做出的菜好吃,好看,好香,好让人敬佩。在那里,有机会接触生活在城市里形形□□的人。他们的穿着打扮,谈吐举止,行为思想,都各有各的特性。他们有的人被簇拥着,敬酒端茶递烟说好话;有的人花钱大手大脚,吃饭四五个人点桌子好菜然后随意浪费;他们有的看上去明明很有身份,却吆喝惯了,坐没坐像没像,如那太上皇样目中无人;他们看上去,油光满面,趾高气扬,好像有钱就是拥有切。他们数让人觉得的生冷,也让人羡慕。很难明白是怎样的环境造就了他们,他们觉得切都理所当然,驾驭在人性之上。比较他们,我喜欢家人来餐馆用餐的融融景象。儿子儿媳带爸妈来,爸妈带小孩来。家的情情意意,永远都是这么原始归真。
餐饮是我除工地之外接触的第二个行业,两种行业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工地上的辛苦让我品尝了足够的汗水以及挣钱的乐趣,餐饮上的宾客过往饭桌文化让我通过服务行业体会到了人生百味。如果不是因为罗峰,也许我不愿意再回到工地上。毕竟工地上卖苦力,学不到技术做事就受局限,不是久待之地。也许人应该接触些行业,了解社会增广见闻,去看看在这个世上,很人是怎样行为处事的。为什么别人挣钱容易,我们挣钱却那么难。
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很是高兴。因为这有可能会使自己和别人走向不同的道路。罗峰就是个不怎么能拥有想法的人。他的行为思想易随大流,易被污浊。他看上去挺聪明,其实是最没主见的个。
元宵的烟火刹那消逝,九九九年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终于盼到罗峰的归来,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之情,早早地离开了餐馆,跑到火车去等候不知什么时间段会突然到达这个城市的罗峰。期盼和个喜欢的人相见是即煎熬又兴奋的。当见到的那刻,整个人已情绪难控,要兴奋的落下泪来。短短二十天的日子,仿若几个世纪般那么漫长。
他出现在缓缓挪动的人群中,个子很高,带着顶土黄色的傻帽子,皮肤变白了,样子变帅了,整个人也找回了点从前的文静,显得有别样的气质。
他看到我,定在人群中,露出会心的笑容。我们两人之间,相隔不到五米,在嘈杂的氛围里,因为有你有我,而感到所有的声音都听不见,切都成了背景墙。
他走过来,紧紧地抱了我下,接着捏捏我的脸蛋,摸了摸我的头,说要好好地仔仔细细地检查下我,看看身体上的零部件是否有缺失,行为举止是否沾染什么恶习。他说二十天不见,生怕在城市里遇到歹徒,命丧黄泉。他说还好命硬,没被人不小心误杀,也没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