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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 作者:诗意

    时,曹景柯眼神深,声音认真又严肃,「那……我怎麽样?我很喜欢你,你能和我交往吗?」

    换作任何个人,被刚见面的人突然告白,想当然都会吓跳,汤宁朗也不例外,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向曹景柯的目光也变得无比震惊。

    「甚麽……曹先生,我们……是第次见面吧?」

    只见男人的眼睛里,透着狂热的专注和迷恋,那热度彷佛穿过空气直接烫了上来,让汤宁朗时也承受不住,年轻的脸庞染上了不知所措的臊热。

    「可以这麽说。不过,我留意你很久了,直喜欢着你。」

    汤宁朗总算懂了,惊讶的情绪也平复下来了些,「曹先生,老实说,你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而且,你对我来说也太老了点。我比较喜欢热情温柔的小伙子,对不起喔。」

    「除了不再年轻,你说的我都可以做到,还会对你百依百顺。」

    这锲而不舍的态度让汤宁朗有些不耐烦,他不喜欢这种有压力的纠缠,想加果断地拒绝,却还记得对方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大人物,何况现在还是自己的金主呢。难得在说话前斟酌了遍言词,他思考着如何把话说得好听些,「反正……反正我不喜欢你这种的。再说,你也根本不了解我啊,我性情其实不太好,做事从来不顾别人,没甚麽良心,人也很懒,不信你问我的经纪人,她可是讨厌死我了。」

    听着汤宁朗逐句数落自己,曹景柯只是露出痴迷的目光,「如果我坚持呢?」

    汤宁朗皱了皱眉,微微抿着嘴,「随便你。」

    曹景柯点头,也不再说甚麽,打开了车门让对方下车,「我明天再来接你,早点休息。」

    临行前,汤宁朗转头撇了他眼,只道:「我是个很固执的人,我的感觉不会变,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你是否认真,都没用的。」

    曹景柯虽然着迷,却不是白痴,不会看不出汤宁朗的拒绝,可他终究是活了三十年的人了,比汤宁朗整整大上十七年,对於情场显然经历丰富许,即使汤宁朗看起来并不是那种初出社会青涩稚嫩的男孩子,以他对付个二十岁的青年仍是绰绰有余,自然不会因为汤宁朗的态度而打退堂鼓。本来就不可能期望对方答应,曹景柯只是想表明态度而已,让汤宁朗知道自己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虽然汤宁朗并没有给自己好脸色,但是曹景柯还是觉得这样的青年讨喜极了,比当初远远看着还令他动心,觉得自己就算抛弃尊严也要追求对方。

    把手背凑到鼻尖深深闻,那里还残留着汤宁朗的味道,让他很想伸出舌头舔舐。

    第12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汤宁朗以天价获邀为曹氏钟表代言人事被传媒争相报导,让这个本来被遗忘的男明星时备受注目,身价也莫名跟着水涨船高。

    可是汤宁朗就是个任性的人,他好像全然不在乎这些名和利,许地方还是依着自己的喜好来,面对不高兴的事件都没有少骂,无论行事还是姿态皆同从前无异,他这样的直率个性倒是讨了传媒的喜,至於观众就自然是有喜欢他的、也有不喜欢他的。

    对於汤宁朗而言,要说哪里变得不样,那就只有生活里了个热烈追求他的曹先生。不知道为甚麽会说喜欢自己、总是痴迷地看着自己的曹先生。

    没有甚麽轰轰烈烈的追求,就只是每天送送他、管接管送,就这样日积月累下来。

    汤宁朗本来是想拒绝的,只是想避也避不开,几回接送下来,心想不坐白不坐,还是别人巴赶着上的,倒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曹景柯的接送服务,甚至还期待对方每次给他带的特色小吃来。尤其是红小路街的泡芙,汤宁朗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曹景柯常常拿来讨好他。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会让汤宁朗觉得喜欢对方些。只是他却又矛盾地无法不喜欢曹景柯对他无底线的纵容,以及抬眼就能看见的彷佛要溺死人的爱恋。

    不得不承认曹景柯待他极好,日常接送不在话下,他想吃甚麽想要甚麽,即便是随口句话,隔天曹景柯就会双手奉上;有需要对方帮忙的时候,只要汤宁朗通电话,不管晚忙曹景柯都会接,不管过分的要求曹景柯都会说好。汤宁朗就这样消费着曹景柯单方面的宠爱,起初他其实觉得对方新鲜感作祟坚持不了久,也从不觉得利用对方有甚麽不对,然而当他回过神来,半年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曹景柯依然对他那麽好,而他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习惯了对方的追求,很自然地就会想起有这麽个男人,对自己是千依百顺的。

    这种感觉相当不错,凡人在世,想必任谁都不会抗拒另个人对自己无条件的付出。

    曹景柯给他的感觉其实很奇怪,明明对人都是副冷淡的扑克脸,面对他虽然表情不变,神态动作里却尽是温柔痴迷的样子,很难想像这是个年长成熟的男人会做出来的事。

    好几次发现曹景柯收藏他用过丢掉的东西,都让他心里别扭又臊热,觉得这个老男人真是变态。

    算了,反正他又不会喜欢对方。

    这样想着,汤宁朗又心安理得地过了好些快活日子,直到某天曹景柯没有来接他,别说有好吃的泡芙了。他第个反应,是晴天霹雳,心想那老男人放弃追他了?

    实在太令人生气了,汤宁朗通电话打了过去,劈头就问:「曹先生你人呢?我饿了,你还不送吃的来。才半年你就移情别恋了啊?」

    彼端安安静静,甚至透出丝严肃,随後传来曹景柯刻意压低的声线:「我在和很重要的人开会……我以为你不会在意,就没通知你,你快先坐保姆车回去吧。」

    「谁在意你,我肚子饿了啊!」

    面对汤宁朗的蛮不讲理,曹景柯只是软了声音安抚,「好好,别生气,你想吃甚麽?」

    「随便啦!你快来,如果你今天不来,以後也别来了!」说完,汤宁朗就气恼地挂了电话。

    干,甚麽很重要的人,那他算甚麽?排在很重要的人後面吗?汤宁朗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不受对方重视了,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待会儿曹先生来了他要怎麽发作对方,还在追求他就已经这样了,那以後还得了?

    等了二十分钟左右,轮车子朝他驶近,正是他熟悉的车款型号。正要迈步上前,目睹从车子下来的陌生面孔,他就错愕地顿了脚步。

    「汤先生您好,我是曹先生的助理林显。曹先生让我给您买食物,我不知道您喜欢吃甚麽,就在来的路上随便买了些,如果汤先生不喜欢,我再去买。」

    听到半,汤宁朗已经脸色发白,接过林显递上的袋子,狠狠地扔在地上,还用脚去踢开,弄得食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