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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蓝吻 作者:阿Hsu

    什么?”

    这又哪里是什么无聊事,他虽然并不很清楚在天之灵这回事,但是即便他已经不在人世,他还是希望他能够开心。

    所以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买个蛋糕,把头深深地埋到里面,也都会钻到肖宇那个深蓝色的睡袋里,去嗅嗅他遗留下来的味道。

    “快把脸上的奶油擦干净吧,哈金斯教授的解剖课可别迟到。”保罗善意的提醒。

    是了,如今他也是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年级的学生了,记得刚来报到的时候,那位引路的学长还同他说,他有名华人学弟生得和他差不好看,只不过他们个淡然如东方的山水,个浓艳濡西洋的油彩,可惜那个华人学弟的唇是蓝色的,看就是极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上了不到个星期就休学了,也不知现在是否尚在人世。

    其实……在他学习过的地方念书也挺好的,这样他就能想象着如果他是健康的,那样他的未来会是怎么样。

    保罗嫌他手脚慢,直接抽了面纸帮他擦拭,说来也是惭愧,这名非裔男孩就如同叶宽样的倔强,为着他的缘故也努力考上了医学院,还三天两头的往叶宽这里跑,他说他知道叶宽忘不掉肖宇,但是他可以等,等到他忘记的那天。

    叶宽擦净了脸,和保罗同去上课,哈金斯教授正在讲心脏的解剖,医学生们都睁大了眼睛认真地看着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辨认着每个部位,左心房、左心室、右心房、右心室,还有各式各样的血管,主动脉、肺动脉、冠状动脉、肺静脉、上下腔静脉……

    哈金斯教授又拿出另个标本:“这是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捐献给我们医学院的,你们看看同正常的心脏有什么不同。”

    那颗心脏比前个几乎小了半,血管也没之前的那样,只根大血管从心室发出,分成主动脉、肺动脉以及冠状动脉,叶宽第眼就认出来了,那是肖宇的心脏,那颗少了半的心脏。

    那霎那,叶宽像孩子般的失声痛哭。

    第20章 尾声

    小汤姆的手术极成功,在重症加强护理病房里住了半个月后便搬了出来。

    叶宽照例捧了书去为他讲故事,讲蓝血人终究还是回到了木星上。

    小汤姆的身体会渐渐好起来,然后健康长大,触摸花瓣的温度,感受青草的芬芳,迎接爱情的美好,但是不管他愿不愿意,也将看到痛苦的离别与不可挽回的死亡。

    天色渐晚的时候,他抱着书从“肖宇先天性心脏病中心”走出来,他不知道当初自己的父亲是出于何种考量,在肖宇重病的时候以他的名义为医院捐了幢大楼,是同情?抑或感动?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时间过得越长,事情看得便越淡,次父亲来英国谈生意的时候他甚至能够主动去约父亲吃饭,看到父亲花白的头发和苍老的面容,他立即就原谅了父亲。

    肖宇的母亲他也常常去探望,她隐居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上,叶宽曾经次提出让她搬来曼彻斯特由他照顾她,她都回绝了,说她只希望能够忘记。

    他也只希望忘记……明明已经过了那样久,每每想起来,还是心口阵阵的抽痛,原来那些记忆并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太久而被遗忘,它只会随着岁月的增长而历久弥新。

    叶宽开了车回去,家里冷冷清清的,在他身边守了快十年的保罗终于死心,加入无国界医生去了遥远的非洲大陆,只偶尔的寄些狮子老虎的照片来。robin也走了,在肖宇离开的第十个年头,在叶宽的生日过后不久离开的,兽医说它已经太老,撑过他生日那天全凭着意志。

    他也老了……老到心里再装不下别人。

    叶宽坐到沙发上去看旧电影,电影里说:“god shall wipe a;the tears from their eyes, and there shall be no more&h.&her shall there be sorrow or dying,&her shall there be any more pain, for the former world has passed a;”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番外……

    第21章 番外:肖宇日记 上

    2005年9月22日

    今天新开本日记本,算是个新的开始吧,医生说我的心功能恢复得不错,能稍微到楼下走些路,只是不能再上学了,毕竟上次被抢救回来几乎是奇迹,谁叫我正好倒在教室里,旁边便是教授和除颤仪呢?

    医生的那些警告我听了已经快十八年,耳朵几乎都听出了茧子,真是烦死了,整日在耳边嗡嗡地给我倒计时,说我最能活到二十岁,说不定我本来能活到三十岁并找到个爱的人与我相守呢?

    妈妈把我送回家交待我注意身体之后又要去找医生了,这次好像是德国,她说想去那里碰碰运气,其实找不找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的病是好不了的了。

    2005年9月23日

    今天天气不错,我求了兰德丽大半天,让她确信我的心脏功能恢复得很好,只牵了robin下去走两步肯定不会有事的,而且呼吸新鲜空气对我有好处,她这才同意。

    我偷偷买了个香草味的冰激凌,这个妈妈向来都不给我吃,我也是第次去吃,甜丝丝的味道化在嘴里,温柔而纤细,大概是恋爱的味道?

    才吃了几口胸口就又开始发闷了,我不得不坐到街边的长凳上,略略动心脏就开始疼,那个冰激凌就只能那样拿在手里,可惜它就这么在我手里化掉了。

    大约是坐的时间太久,robin十分不耐烦,挣脱了绳子就跑了,我想叫它,只是吸气眼前就阵阵发黑,早知道就别不考虑身体情况就贸然下楼了。

    robin屁颠屁颠地跑去个华人男孩的脚下,应该称他为男孩吗?他看上去高高壮壮的,皮肤很白,五官也极好看,就像是小说电影里的邪魅总裁样,而且明明蓬头垢面的,但看上去却觉得他特别干净,像是有束光照着似的。robin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朝着他阵乱叫,我害怕它把他咬伤,赶紧忍着疼痛去叫它,这叫不单robin过来了,他也被我喊过来了,还厚着脸皮问我能不能请他吃冰激凌。

    医生说我不能动怒,还说什么情绪激动会诱发心率失常和猝死之类的,所以我只好起身帮他买了支,不过因为从未尝过别的口味,我只能买了个香草味的给他。

    哪晓得他那样得寸进尺,吃着我的冰激凌还直往我脸上看,我脸上也有冰激凌吗?我有些奇怪的望向他,他却稀里糊涂的说我长得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