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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 作者:公子于歌
生模样的人在里头,鞠躬叫了声“凌先生。”
看来凌志刚以前还经常往这里来。
凌志刚径直往里头走,边走边问:“你们经理呢?”
“老板老板,我在这儿……”经理手里拿着瓶酒跑了过来,双手恭恭敬敬地递过来那瓶酒,说:“这是我们为您准备的……”
凌志刚拎起来看了看,就笑了:“有心。”
“祝您用餐愉快。”那经理说着就瞟了钟鸣眼,钟鸣立即跟着凌志刚往里头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眼,发现那个经理还在看着他,似乎有点吃惊。
估计他以为跟着凌志刚来吃饭的会是个美女呢,没想到跟了个唇红齿白的,却是个男孩子。
凌志刚充分发挥了他的绅士风度,生平第次帮他拉了椅子,钟鸣坐下来问:“他怎么叫你老板?”
“这是我跟别人合伙开的餐厅。不过我不经常来。”
那些服务员并没有过来,而是凌志刚自己动手点燃了桌上的蜡烛。钟鸣讪讪的,说:“还搞这么浪漫……我都快坐不住了……”
西餐钟鸣并不会吃,因为那些刀叉他用不习惯,凌志刚就给他在盘子里弄好了再端给他,钟鸣尝了尝,味道还不错。他吃着吃着忽然觉得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他看,就忍不住回头看了下,这看他就有点坐不住了,因为有几个服务员正在偷偷地透过餐厅的那株不知道名字的植物,在偷偷地打量他。
凌志刚也注意到了,就把那个经理叫了过来:“叫你那些员工下班吧,别在这搅合。”
钟鸣讪讪地说:“他们不知道会怎么想你呢。”
“不好意思?”
“我不怕,就像你说过的,他们又不认识我。他们就说八卦也是八卦你。”
凌志刚就笑了,给他倒了杯酒:“这可是上等的红酒,尝尝看。”
钟鸣口就喝干了,眉头皱了皱,说:“我喝不出来好坏,我喝着都个味儿。”
“慢慢来,喝了就知道了。”
他们这顿饭吃得特别惬意,几大杯红酒下肚之后,钟鸣就觉得身上有点热了,他向自诩酒量还行的人,竟然也有点晕乎乎的,也不是晕,反正身上就是轻飘飘的,因为心里头浸/淫了那么久浪漫的氛围,又是看电影又是送礼物,他就有种说不上来的惬意,尤其又是那么摇曳的,温柔的烛光。
他就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凌志刚,越看越觉得这样衣冠楚楚的凌志刚有魅力。他就想,凌志刚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他的优点要比缺点的,难怪那么男人女人会喜欢敬慕。他就这么想着,忽然发现凌志刚的目光对了上来,他脸上热,就把脸扭了过去,看着外头漆黑的夜,摸了摸自己的眼。
过了好会儿,他才又偷偷转过头来,谁知道凌志刚竟然直在注视着他,他慌地赶紧又把目光投向了外头,嘴角微微抿了起来。
“吃饱了么?”
钟鸣点点头,就要起来,凌志刚却挡住他,说:“还有个饭后节目。”
凌志刚说着就占了起来,朝前头走了过去,远处的光线就弱了很,钟鸣看不大清楚,等到凌志刚打开盏灯的时候,他才发现前面有架钢琴。
钟鸣就笑了,把椅子反过来,自己往椅背上趴,静静地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说:“我送你首歌,我最喜欢的首老歌了。”
灯光柔和,甚至连凌志刚的脸也看不清楚,只能听见动听的钢琴声响了起来。凌志刚的唱歌的声音跟他平时说话又有点不样,低沉,性/感,也有磁性,充满了年轻又成熟的温柔和野蛮。钟鸣以前直以为唱歌是年轻人才匹配的事情,成年男人唱起歌来会失去那份沉稳,可是没有,或许跟所唱的歌曲也有点关系,凌志刚给人的感觉反而加迷人,充满了铁汉柔情。
那首歌钟鸣似乎曾经听过,是罗大佑的那首《爱的箴言》。
他默默地注视着凌志刚,在微醺的酒意和朦胧的光晕里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动。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
将悲伤,留给我自己。
我将青春,付给了你,
将孤独,留给我自己。
我将生命付给了你,
将岁月留给我自己。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
爱,是永恒的旋律,
爱是欢笑泪珠飘落的过程,
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
却将自己,给了你。
他微微张开了嘴唇,眼睛里映着动情的光彩,痴痴的,怔怔地注视着为他唱歌的那个男人。如果说他的肉体爱上的,是那个禽兽不如的凌志刚,那么他的灵魂爱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这个。
☆、吃醋
凌志刚那首情歌唱完,钟鸣还是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浪漫是他的软肋,他根本无暇招架,就被凌志刚俘虏了。
凌志刚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跟前蹲下来,微笑着看着他。钟鸣趴在椅背上,半天回不过神来。两个人四目相对,凌志刚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着问:“傻了?”
钟鸣的眼珠子里头有光在直抖动,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竟然只想抱住凌志刚亲亲,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动了动喉头,说:“你唱的真好。”
凌志刚就笑的温柔了,说:“背地里偷偷练了好几天呢。”
他说着就忽然凑上来往他的嘴唇上啄了口,钟鸣慌张地避开,凌志刚就笑着了起来,伸出手说:“咱们走吧,回家去。”
钟鸣看见外头并没有人,就伸出手来由凌志刚牵着。他们出了餐厅,那个经理和两个服务员才出来,隔着玻璃门朝他们这里张望。钟鸣赶紧钻到了车里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
“为什么?”
“他们都认识我了,下次再来丢人。”
凌志刚就说:“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枪换个地方呢,还是索性熟悉几个地方,以后就只来这几个餐厅吃饭?”
钟鸣愣,仔细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枪换个地方,就像凌志刚所说的那样,反正每个地方的人都是第次见他,以后也未必会再见到,就算知道他是凌志刚包养的小白脸也没什么;而认准了家总是去那儿吃饭呢?店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了他,开始可能窃窃私语,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他就算丢人,也只是只有那几个人看到。
不过问题是,凌志刚就算带他去遍这个城市所有吃饭的地方,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