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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 作者:公子于歌
“都这样了,不能用了吧?”
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凌志刚打了个电话,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个新的送过来,那手下速度倒快,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凌志刚指了指地上的竹竿:“绑上去,弄好它。”
他说完就来到了里屋,发现钟鸣在厨房里帮他妈妈打下手。院子里那人帮天线支好,扯着嗓门问:“老大,现在有台了么?”
凌志刚打开电视看了眼,说:“换个位置。”
钟鸣却跑出来了,问:“外头谁来了?”
“不用管,我叫来帮忙的。”
“就这么点小事你也要人帮忙?”
“那怎么办,你总不能让我爬上爬下吧?要是女婿的身份也就算了,爬上爬下也显示显示我的爱心,可我这回是以老板的身份来的,我爬上爬下听你指挥,你就不怕你妈妈想了?”
“那你交代交代你的手下,什么老大老大的,我妈刚才还问呢,说你这称呼有意思,问我怎么会这么叫。”
凌志刚以前其实也像这样收拾过电视机,那是他小时候,那时候电视刚流行,为了架个天线有时候还会爬到屋顶上去。只是他看电视看的很少,等他后来开始关注民生与国际新闻,已经是有线电视的时代了。他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其实有很事情,要不是他遇见了钟鸣,这辈子都不会再做了,遇见年轻的钟鸣,他好像自己也走了回青春时代。因为身份的原因,有时候难免有些难堪和不适应,可也没有人拿枪逼着他,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很惊讶自己有这样的热情和精力,和钟鸣耗了这么长时间,他无意间算了算,他跟钟鸣也认识快两个月了,两个月还没上床,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以前跟那些床伴,别说追的时间有两个月,就算上从认识到分手,超过两个月的也不见。
他就开始想钟鸣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
身为个男人,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钟鸣的相貌,美男个,这是没话讲,比他出挑的别说日常生活当中,就是娱乐圈里也很少见。
身为个男人,他想到的第二个当然是青春,不只青春,还清纯。年轻和干净是男人很在意的地方,在这两点上,钟鸣当然也没有话讲。他才刚刚十八岁还差那么两天,而且大学以前都在乡下,保守淳朴,是块地底下埋藏了好久的天然美玉,正等着有人雕琢□□。
除了这些,钟鸣无疑是有才华的,而且勤奋上进。
而且当老婆也很合适,模样身材在那儿摆着,上得了厅堂,带到哪儿都挣面子,同时又下得了厨房,做的手好菜。
进了卧室当然也很不错,有股纯情的风骚,身体也很敏*感,很能满足他的大男人心理。
他这么想,蹦进脑子里头的,居然全是钟鸣的优点,其实缺点还是有的,可是那些缺点又算不了什么,比如钟鸣有时候脾气太大,可是他不怕,他降得住他。
所以凌志刚思来想去,终于得到了个结论:这小子是个宝贝,他不能轻易撒手。
☆、约会
钟鸣发现凌志刚大概从小养尊处优长大的。因为凌志刚来他们家这几次,也就只有次曾装模作样地去厨房问过次需不需要帮忙之类的话,他妈妈当他是贵客,当时当然是拒绝了,从那以后凌志刚好像就有点理所当然,再也没有插过手。
就像这次,钟鸣和他妈妈在往外端盘子,凌志刚就坐在板凳上看电视,钟鸣搭眼瞧了下,发现凌志刚看的是本市新闻。他敲了敲桌子,说:“洗手吃饭。”
凌志刚这才了起来,去厨房洗了手,钟妈妈笑着往电视上看了眼,说:“好像比以前清晰了。”
“我换了个新天线。”
“刚才过来送天线那个小伙子是谁呀,怎么没留他块吃个饭?”
“那是卖天线的,我也不熟悉。”
“那是卖天线的,我也不熟悉。”
“我怎么听着他老大老大地叫?”钟妈妈脸上带着笑,问题却个比个问得急。
凌志刚到是不急不躁,反而是钟鸣坐不住了,赶紧解释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其实刚才那个人也在我们公司上过班,后来辞职了。”
这下钟妈妈是真的惊讶了,说:“你们公司待遇这么好,他怎么想到辞职呢,而且辞了那么好的工作,就为了去卖天线?”
钟鸣语竭,说:“人各有志吧......每个人的人生目标不样。”钟鸣向想象力丰富,编起谎话来气呵成:“以前我们在同个地方的时候,我就跟他谈论过,问他为什么想要辞职,他说他从小就喜欢干销售,在我们公司虽然待遇好,老板也好......”钟鸣说着就看了凌志刚眼,接着说:“但是呢,他觉得不自由,还是想自己创业,所以就跑去卖东西了,其实他不只是卖天线,也卖别的,他开了个杂物店,离咱们这儿还挺远的,是我们老板人好,想照顾他的生意。”
“你们公司就不需要做销售的?我还直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干什么的呢。”
钟鸣往他妈妈脸上看了眼,渐渐就明白过来了,他妈这是在旁敲侧击,想知道凌志刚是不是在做不法勾当呢。
说到这,这事儿还是他惹起来的,前天他跟他妈妈说的那些什么凌志刚不是好人之类的话,看来最后还是起了作用,让他妈妈有了警戒心。既然是当初自己想要挑起来的事情,钟鸣就决定撒手不管,要看凌志刚打算怎么应付。于是他牛头看向凌志刚,问:“老板,咱们公司主要是干什么来的?”
“你在公司上了这么天的班,你还不知道咱们公司是干什么的?”
凌志刚说着看向钟妈妈,说:“我开了个夜总会。”
钟妈妈果然很吃惊,她是老封建,这辈子没去过什么夜总会,她对夜总会的印象,就是那些穿着暴露的小妖精在哪里扭来扭去的,弄不好还会挑个脱衣舞。让她吃惊地,是凌志刚接下来说的话。
“我开始认识钟鸣,就是在夜总会里头,他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想挣钱,在哪里陪客人喝酒,在夜总会门口吐得不成样子,差点被些不怀好意的客人弄走了。我见他那个工作辛苦,就把他调到幕后去了,现在做点文案的工作,正好是他的擅长。”
凌志刚明显是把自己设计成了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任务,钟妈妈却痛心疾首,问钟鸣:“陪客人喝酒,你酒量就那么好?!”
钟明立即说:“不是,我是在那儿做服务生,那次喝醉酒是......哦,是我们个同事过生日,我才喝了两杯,平常我都不喝,喝了酒误了事老板还罚钱。”
看见钟鸣涨红了脸,凌志刚才见好就收,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