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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霸占 作者:公子于歌

    坏了,出门就欢快地在前头跑来跑去,到这个地方闻闻,到那个地方嗅嗅。钟鸣哆嗦着直跺脚,说:“外头这么冷,除了咱们俩,都没有别人出来。”

    “我记得你是南方人?”

    钟鸣点点头,说:“我是浙江人,我家在浙江和福建的交汇处。”

    “怪不得怕冷,你们那儿的冬天没有这么冷吧?”

    “嗯,我们那儿很少下雪,记忆当中都很少,所以大的时候,每天冻得都不敢出门。”

    黑子渐渐有点不听话了,每次都跑很远,要凌志刚叫它它才肯回来。他们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外头的街道上,街上行人不断,车辆也,凌志刚就把黑子唤了回来,在黑子的脖子上套了个绳,伸手交给钟鸣。

    钟鸣有点意外,说:“你也知道……我跟它关系不好。”

    “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好,才要你来遛它。黑子很懂事,只要你们熟悉了,不欺负它,它以后不会再咬你。拿着。”

    钟鸣只好接了过来,黑子原本直在往前走,他接过绳子的时候,它似乎也有了察觉,停下来回头看了他眼,目光幽幽闪闪。

    钟鸣挤出了抹笑,冲着黑子咂巴了下嘴。

    可是黑子立即就把头给扭过去了,自顾自地走它的路,似乎异常嫌弃他。

    钟鸣大窘,凌志刚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围了围巾,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钟鸣都有了刹那的恍神,因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刚,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强迫他的那个男人联系在块,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禽兽不如,这就是凌志刚。钟鸣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男人在他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儿,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钟鸣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凌志刚说话,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他的男人。

    “我不该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年,有感情,我见它受伤时冲动,你又冲我发脾气,我才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钟鸣被黑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凌志刚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么精明的男人,尽管钟鸣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钟鸣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他,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种残留。强硬凶狠的凌志刚,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就像钟鸣这样。

    张江和欺骗了钟鸣,把他送向了不归路。

    钟鸣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条,跟黑子差不,也是条大狗。”

    他撒了点谎,他是养过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他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下,第二天钟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这时候钟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凌志刚问:“谁的电话?”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电话问我现在还做不做了。”钟鸣把手机放进兜里面,朝四周看了眼:“天都黑了,要不咱们回去吧。”

    “你先在这里等会儿,我去买点东西。”男人转身进了旁边的家超市里面。钟鸣牵着黑子在外头等着,黑子忽然“汪汪”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黑子的胃口。

    钟鸣想了想,就给黑子买了个红薯,个红薯要八块钱,这么贵的东西钟鸣自己都很少吃。黑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他眼,似乎对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钟鸣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他蹲下来看着黑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凌志刚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下,说:“你还挺会讨好它。”

    “我见它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钟鸣心里头其实对狗还是有点阴影的,和黑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定的距离。凌志刚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41的鞋,合适吧?”

    钟鸣有点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号?”

    “我看你的脚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双棉拖,在家里可以穿。”

    钟鸣接过来看了看,其实那拖鞋的颜色他不大喜欢,觉得太鲜艳了,是黄色的,上头还有个大熊猫的图象,看就是初高中的男孩子才会穿的鞋。男人问:“怎么样,你要是不喜欢,我回去给你换。”

    “不用了,挺好看的。”钟鸣拉着黑子说:“咱们回家吧,我都冻死了。”

    凌志刚从来没这么“服务”过个人,明显是刚才钟鸣的温顺让他觉得很满意,他才想起钟鸣在家里都是穿他的鞋,有点不合脚,所以才去超市给他买了双。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个公交车牌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牌那儿换海报。钟鸣停下来看了眼,发现了他们学校的名字。

    他就牵着黑子靠近了点,原来是当红炸子鸡蓝魅下个月要到他们学校的体育馆开歌迷见面会。

    他仔细看了下有关见面会的详细说明,忽然听见男人在他后头说:“在你们学校……”

    “是啊,不知道要票不要。”

    “你喜欢他?”

    “也不算喜欢,可是他最近很红,上个月他演的电视剧刚刚播完,主题曲就是他唱的,大街小巷都在播,你没听过?”

    男人说:“我很少关注这个。长的挺好看的。”

    蓝魅是有名的花美男,有点妖的好看,像是韩国刚红的李俊基。钟鸣心里头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个想法,走着走着忽然开口问:“那你怎么不包他?”

    男人停下来,他继续说:“他长的比我好看吧?年纪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