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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笔同人】绝境出击 作者:风子风残

    修电动车摩托车的小铺子。

    案发时间为当日下午三时许,死者妻子像惯常样在后院打麻将,凶手走进死者的修理铺,用某种理由把死者从工作台后唤出,随后动手。

    与前两起案子不同,这次凶手遭到了曾经军人的反抗,二人发生了短暂打斗,但并未改变最终结果。争斗的声音传到了后院,死者妻子听到动静赶来看,死者已经躺在地上,成了这副进殡仪馆都不突兀的造型。她的哭嚎二里地外都听得见,起在后院打牌的牌友给报的警。

    作案后,凶手像隐形人样大摇大摆离开,聚拢过来看热闹的人群反映,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

    案发后当地警方曾组织专案组,调请各路专家,将前三起案子并案调查,但最终无阶段性成果。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唯的收获,是获知凶手行凶时,戴有医用橡胶手套。因为在打斗时二人曾打翻了车油,在死者身上留下了凶手的手印。

    我眯起眼睛去看屏幕上打出的物证照片,说是手印,也不过是死者左肩处几道划过的印子,应该是凶手拉扯其衣服所致。除了能让我们确信,这是个有五根指头的动物犯下的案子外,没有任何用处。

    经调查,死者祖籍系广西省上思县,没有其他亲属。回原籍追查无线索,军中活动调查因涉密未允许。

    若专案组曾经期待这个凶手会像以前所有国内外的连环凶手那样,慢慢自我膨胀,放下警惕,露出马脚,那么第四起案子让调查员们失望了。

    第四次作案凶手又回到了原有的谨慎。案发时间是今年8月30日晚上,星期六,天气为小到中雨。案发地为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路市场德儿参巷。

    死者定主卓玛,女,51岁,丧偶,与儿子儿媳孙子同住,生前系昆仑路派出所户籍科警员。当天晚上七时许死者前往住家附近花园广场跳舞,九时许返回,路经昆仑路市场,在德儿参巷口被杀。

    调取监控显示,死者在巷口住脚步,回头听了听,然后迈步走进去,未受到胁迫,随后死在里面。

    当时天气为中雨,现场全部破坏。

    经身份调查,死者系本地人,通过招警考试考入山东省派出所,在当地结婚生子,丧偶后申请调回原籍,并于两年前带着儿孙调回。

    以上就是全部的传真过来的信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没办法,除了地名,他们也不比我们知道得。

    四个案子说完,胖子扔下笔伸了个懒腰,道:“这堆案子,共同点,有就像没有。”

    潘子整理着面前的档案盒,说:“我昨天想了想,感觉被害人年纪都不算大,四男女,男人占数,无论职业还是居住状况,都不是高风险被害人。”

    我翻着之前的笔记,整理着自己的想法。潘子口中的高风险被害人,是指那些在职业上或年龄乃至性别上容易成为随机凶手谋害对象的目标,比如上了年纪的老人,独居的单身女子,等等。

    大奎也装模做样的附和道:“虽说这个女的年纪有点大,但怎么说也是个警察,理应是低风险。”

    “那不对,”胖子唱反调,“谁说都没有风险?那个干□□的绝对是高风险!”

    我们没人理他。我心说照你这逻辑,警察和律师也很拉仇恨啊,这么看来就那个修电动车的还是个正经生意人。

    “要非得说吧,”小花沉吟道,“这些人或或少,都有段在外闯荡的经历。”

    “嗯,看上去都不是毕业后的第份工作。”我接道,感觉好像在玩找不同。“获得现在这份工作都在最近两到四年内。”

    “除了咱们这些铁饭碗,谁能直做份工作?”三叔点着根烟,闷闷地说。

    “而且这些工作吧,都或或少与政府有点关系,”胖子难得接上我的话,道:“这个干着‘我骄傲’的,好像也算事业编吧?”

    “没有,他们改制后,保安算作社会招聘了。这个李四地是四年前应聘的,按说已经不是事业编了。”在当地分局干过的小花做权威解答。

    我们挤牙膏似的说了几句后,场面迅速冷场。

    “这些事情其实并不重要,他们把重要的东西都错过去了,”小花幽幽地开口了,他看着我道:“你看过本美国小说,叫《九尾怪猫》吗?被害人之间肯定有共性,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凶手采用的犯罪手法所体现出的某种,代表性,或者说是,意义。”

    见我们脸不解,他解释道:“你们想过没有,我们在这里,为这些被害人想个共同点想得脑子爆炸。但是,当我们换个角度,如果说,这个人不用这么有标志性的杀人手法,我们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察觉到,凶手是同个人?”

    第十章 标记行为

    小花的话让我们集体打了个寒战,立刻陷入了沉思。

    我确实知道《九尾怪猫》这本书,是名列黄金时代推理三大家之的埃勒里奎因笔下的连环杀人名篇。在那篇小说里,和本案相似之处在于,被害人之间联系少得惊人,除了年龄递减没有任何联系,但谋杀手法是致的——用红色或蓝色的丝线绞死。

    为什么要刻意坚持这种手法呢?为什么会有颜色的变换呢?书中的侦探就是从这种犯罪手法所代表的意义出发,最终侦破案子。

    话题回到我们眼前的案子。说到作案手法,是的,很明显,掐断脖子。可说得简单,别说全国有少人能做到,单问有少人知道这种谋杀方式,估计都不超过千人。

    所以,正如小花所说,如果凶手不采用这么有标志性的杀人手法,我们根本就不会察觉到是个人在犯案。甚至因为案发地相隔遥远,我们根本就不会往起想,这不是对于凶手来说方便吗?

    “四川专案组调查过这个手法,说是早些时候越南那边刑讯逼供的种手段,据说是种叫‘虎咬’的技巧。”潘子摸着后脖子数颈椎,说道:“只不过,那个技巧的下手位置是第四颈椎,般能立刻致高位截瘫。不知道这种是不是变种,右手向左侧拧——真的能拧得动吗?”

    潘子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看了看身边坐着的大奎,副很想那他练练手的样子。大奎打了个寒战,求救似的看着三叔

    时间我们都想去摸脖子,动作整齐划,若这时有人推门进来,准保以为自己误进了颈椎康复训练营。

    我知道,为了保护脊椎、气管、动脉等等器官,维护大脑与心脏的有效协调运作,人的脖颈处生有相当大量并且层次的拉伸肌,无论从哪个方式用力,非车祸冲撞或高空坠物等巨大外力作用,即便是结构稍显特殊的寰枢关节——即凶手下手的关节——也很难脱位。简而言之,若我动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