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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妻难当 作者:凔溟

    个能安置在床上的小桌子,就不用这么累。”唐越想到了以前的电脑桌,觉得特适合连生病都在工作的人。

    管家眼睛亮,立马就要派人去做,张桌子而已,不费少工夫。

    唐越在他身后提醒道:“最好把桌角做成活动的,可以折叠,平时存放方便。”

    管家想了想,拍掌大赞:“善!正该如此!”

    他走,屋子里就剩下唐越和王子昭两人,胡金鹏身上有官职,不可能全天候地守在这里。

    王子昭安安静静地捧着书看,唐越无所事事,便开始参观他的房间。

    这间房少说也有两百平,分了内外室,风格如既往的冷硬和干练,不过所用的东西每件都充满视觉感。

    唐越以为在这个时代是见不到太精美的摆设的,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看似质朴的东西其实工艺都非常好。

    木质家具都精心刻画着各种图案,铜器瓷器也都造型精美,丝毫不像博物馆里摆设的那般灰扑扑又破又旧的。

    唐越件件地欣赏着这些纯手工艺品,品味着属于这个时代的特色,这才深刻的体会到,时代替改变的不仅仅是人文地理,政治经济。

    “喜欢哪个,本王送你。”王子昭不知何时看过来,对着脸垂涎的唐越说。

    唐越咳嗽两声,刚才他不小心在脑子里把这些古董的价值换算了下,难免的就被迷花眼了。

    要知道,这里随便件东西拿到现代都价值连城,足够他挥霍辈子了。

    他尽量表现的大方淡定点,“这些东西我家要少有少,谁稀罕。”才怪!

    王子昭也不揭穿他,指了指桌子的套刻刀,“之前见你用的那套刀子很特别,本王这套虽然只是用来刻字的,但却出自古大匠人之手,你若是喜欢就转送与你。”

    唐越刚才还没注意到桌上的东西,眼看去就被刻刀上那流畅的纹路征服了。

    他拿了把握在手里,手感出奇的好,这个刀子在这个时代相当于笔,是很重要的东西。

    “用这个刀子刻字不会很麻烦吗?”唐越转头问。

    王子昭还记得唐越之前带来的木炭笔,摇头说:“炭笔虽写字方便,可不耐用,字迹也保存不了久。”

    “不是……木炭只是临时用的,可以用细竹管将兽毛固定成笔尖,沾着墨写字,肯定比刻刀省时省力。”

    王子昭陷入沉思,半响才疑惑地问:“如何固定?墨又是什么?”

    “跟你说也说不清,你找个手艺好的人来,我先教他把笔做出来,至于墨……那个得花点时间研究研究。”

    他记得《齐民要术》中有记载制墨的方法,主要原料是松木和油脂,要怎么才能制作成功,这要实验过才知道。

    王子昭对笔墨的兴趣不亚于对宝马和刀剑,而且他知道,个国家的兴盛除了强兵良将,重要的是文人墨客。

    如果真能改进书写的方法和速度,对文人来说会是件大喜事,而且,以后人们再学书写就没那么难了。

    王子昭直接将府里手艺最好的位老匠人给唐越,是交代管家,唐越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大方的很。

    唐越心想:难怪大家都喜欢有个慷慨大方的老板,做起事来果然顺利又顺心。

    第043章 没想到唐小郎对本王崇拜若此

    唐越让人砍了几根细竹子,根竹节的长度就差不正好,再去剪了狗尾巴毛,愣是把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剪成了秃尾巴狗。

    唐越心疼地摸了摸那只狗,安慰道:“别伤心哈,你要知道你这是在为时代进步做贡献,以后会载入史册的,等笔做好了,咱就叫狗毫!”

    “汪……”

    其实能做毛笔的兽毛不少,硬毫可以用黄鼠狼、石獾、马尾、猪鬃、山兔,软毫可以用羊毛,不过谁让他眼就看中这只大狼狗了呢。

    只能让它自认倒霉了!

    “虽然你这样子是丑了点,但咱出身高贵啊,不影响你娶媳妇的,放心!”唐越拍了拍它的脑袋,后者很干脆的把脑袋缩回去了。

    管家在旁直抽抽,都不忍直视了,这只狗可是陪王子昭上过战场的,要是被他看到自己的爱宠成了秃毛狗,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样随唐小郎折腾。

    毛笔的毛并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要经过洗、分、叠、垫、梳、捆扎,好在这些难不倒手艺精湛的匠人,不费少工夫就制成支毛笔了。

    唐越喜滋滋地拿着那支笔去王子昭面前邀功,“看,就是这样,你试试手感,只要沾着墨就能写字,比刻刀方便了。”

    王子昭新奇地把玩着那支毛笔,虽然这毛色看着眼熟,但他时也没和自己的爱宠联系起来。

    唐越给他端了碗水,让他沾着水试试。

    刚用毛笔的人都很难把握好写字的力度,王子昭智商再高也不能免俗,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并不好看。

    他好看的眉毛皱成团,略有嫌弃地说:“似乎不太好用。”

    唐越伸头探脑地看,顿时笑得内出血,虽然他不认识这个字,可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真是……其、丑、无、比!

    唐越憋着笑握住他的手,手把手教他,“别急啊,你别用刻字的力度用毛笔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能好看才怪……要这样,力度适中,带点笔锋……”

    唐越不擅长毛笔字,倒是写了手好看的硬笔字,不过写还是会写的,只是不太好看。

    唐越握着他的手写了个“山”字,写完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有些暧昧,手与手交握的地方是发烫发麻,股电流随之传遍全身。

    他忙放开王子昭的手,尴尬地说:“要怎么写好看就要靠大家起琢磨了,刚开始用不习惯是正常的。”

    王子昭盯着自己的手背看了会儿,然后转头看向唐越,对方被他看得心虚,语气不佳地问:“看我做什么?要打赏吗?”

    王子昭收回目光,又沾着水写了几个字,“何时能将你说的墨制成?用墨书写便不会掉色吗?”

    “几天时间肯定要的,做好后你亲自试试就知道了。”比起造纸印刷,制作笔墨还算是简单了。

    “嗯,事成之后,本王重重有赏。”

    “赏什么?”唐越眼睛发亮地问。

    王子昭嘴角轻轻扯,“你想要什么?”

    唐越扫了圈,指了指角落的个铜壶,“就那个吧,看着样式挺新颖的。”

    王子昭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