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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有种丢肥皂有种你表白啊 作者:舜起

    让他把眼睛闭上,温热的触感传来,池飞恬眼球轻颤。宋归帆的指尖有些男人的磨砺感,但并不粗糙。

    宋归帆拉着他走,在他耳边认真地碎碎念:“我知道你恐高,但是她不知道……”

    “所以她没有我好。”

    池飞恬:“……”

    这都要比?!你疯了吧?

    宋归帆嘴角噙着捕捉猎物时的笑意,继续柔声道:“你说是不是?”

    他的手指在池飞恬手心划拉两下,池飞恬激灵,从手心处片酥麻晕染开来,直至腰间、心脏部位。

    如果杨花露在场,肯定会点评:你这个敏感的小妖精,嘴上说着不要,心里还是很诚实的嘛!

    宋归帆,他究竟想做什么呢?

    三人在玻璃旁边的雅座坐下来,这里的脚下是红心木地板,池飞恬坐在远离玻璃的那侧,恐高这才稍稍好了点。

    他用余光瞥向旁边专心剥虾的宋归帆,心里百味杂陈。

    第次见宋归帆在同学聚会上,两人三年未见,久别重逢,各怀鬼胎,不希望对方看出自己的心思——

    事实上宋归帆做得很好,池飞恬从来都猜不透他的心思……但是池飞恬自己,演技未必能够瞒天过海。

    那么这次呢,宋归帆态度突然百八十度大转折,不仅不将情绪藏着掖着了,还有些刻意地表现出对他……

    宋归帆,他究竟想做什么呢?

    总不会是想吃回头草吧?果然是自己天下无双睥睨天下的魅力征服了他吧……靠,被爱妄想症又发作了。[蜡烛]

    心塞塞,伐开心。

    池飞恬觉得,如果宋归帆回头,肯定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了,决定在自己身上将就下。毕竟,以宋归帆的条件,好的人没有啊。

    对于他而言,宋归帆就是那个金头发的闪闪发光的人,而自己直追逐在后面,等待着他,因为已经被他驯服了,或许也可以说是虏获——鬼迷心窍。但是宋归帆呢,他心里或许没有永远无法舍弃的玫瑰,但他也在直往前走着,很难回头看自己眼。

    当初认识到这点,池飞恬才决定分手,而事实证明,宋归帆也的确没有挽留。

    那么现在,到底又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感受到池飞恬的目光,宋归帆好心情地勾勾唇,将剥好的虾放进池飞恬面前的盘子里。他手指修长,剥虾的动作做起来十分斯文。

    “吃吧。”宋归帆挑挑嘴角。

    池飞恬倒是挺喜欢吃虾的,以前和宋归帆起出去,宋归帆不爱吃辣,但是他嗜辣如命,每次都五斤虾个人干掉。

    那么宋归帆负责什么呢?他负责剥虾……和看着池飞恬吃。

    ——他的动作如此娴熟,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

    池飞恬看了会儿他剥虾,有种回到以前的似曾相识之感,话又说回来,虽然宋归帆没有表白过,但是在细节上对他似乎挺温柔的?

    ……比如说现在。

    池飞恬以前倒是没有注意过这些小细节,现在因为是别后重逢,反倒看见了很不同的事情。

    他神情软了软,心里蜜水都快淌出来了,就差没捡起老本行,扑上去对宋归帆摇头晃脑地摇尾巴讨好了——

    但是,不能这么没骨气啊,万宋归帆没那方面的意思,岂不是很丢脸?

    丢脸这种事情,再丢就没脸了!

    痴汉也是有自尊心的!!!

    池飞恬咬了咬唇,头回硬气了,决定先按兵不动。

    唐沁咬着筷子怨念地看着对面两个人。说好的老板喜欢她呢?为什么直和小池秀恩爱?

    ——还有,小池不是她的相亲对象嘛?这种时候,为什么要专注地盯着老板,副心花怒放的样子。

    妈蛋,心好痛。

    唐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豹纹大衣和红花草裙,突然觉得,是不是自己今天这身撞邪了,不够吸引人?

    因为旁边的女孩对她投来的目光似乎不是艳羡……而是对个十千瓦的电灯泡时的同情?

    可是这分明是老板精心挑选的,说是精英男士都会喜欢的打扮……

    妈蛋,心好痛。

    唐沁撩了撩头发,决定喝杯水镇定下。

    “还想吃什么?”宋归帆优雅地倒了杯低度数果酒,放在池飞恬面前。

    “随便吧,我不挑食。”池飞恬随意地说。

    “不挑食,对人也样?”宋归帆拎着酒杯的手顿了顿,突然问。

    池飞恬:“……”

    见池飞恬不说话,宋归帆有些不满,手肘搁在桌上,撑着头去打量他,眼神含义颇深,他侧面完美得像画报样,不需要做任何表情就是种放电。

    池飞恬简直被他吓得心脏直跳,宋归帆这是怎么了?三年不见,感觉修成精了啊,以前的他绝对说不出来这种半调戏的话!以前的他只会在自己的调戏之下面红耳赤!

    角色是不是反串了啊?

    池飞恬忐忑地瞥了宋归帆眼,只见他认真地盯着自己,好似非要得到个答案,清俊舒朗的眉眼比高中时了几分成熟,褪去几分青涩,虽然棱角分明了些,但还是个百分的美人。

    池飞恬默默嘀咕道:“我就没想再挑过。”

    他这话唐沁不懂,宋归帆却是懂了,忽然像吃到了什么糖似的,嘴角抑制不住地翘得老高。

    唐沁吃了口辣的,喝口水差点没被呛死,结果等了半天根本没人替她拍拍背,她咳嗽半天,对面俩人个低着头吃东西,另个侧头专注地看着第个,俩人连看她都没看她眼。

    妈蛋,心好痛。

    #她要发动怨念攻击了!#

    唐沁吃了口菠菜,口齿不清地问:“所以,你们确实是认识的咯,高中大学都在个学校,挺有缘分的嘛。”

    有缘么?

    这算什么有缘?

    池飞恬认真地想,如果高中时他不对宋归帆死缠烂打,宋归帆便依旧是次次年级第的学神,寒暑假去参加冬夏令营,放学路上规规矩矩地三点线,周穿着白衬衣在旗台上讲话——而他呢,招呼着群狐朋狗友,勾肩搭背地考试做个小弊,放学铃还没响就冲出去打篮球,偶尔和班上漂亮的女孩子打闹下,大数时候都在班主任眼皮底下趴着睡觉流口水。

    宋归帆最后会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他凭着当时的成绩,可能只是考上了所二本。说起来要不是宋归帆的话,他可能根本考不上后来有名的大学。

    不过,这样的两个人,开始是没什么缘分的吧。

    那是他强求来的缘分,将他和宋归帆硬生生绑在起很年,后来他放弃了,缘分就断了。

    这大概是池飞恬最介怀的地方。

    他说不在意是假的,他直想,为什么宋归帆不能主动点呢,为什么宋归帆不能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