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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重回巅峰(娱乐圈) 作者:奶油馅

    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回家里看看。刚才家里的阿姨说,猫跑了。”

    猫是种俾睨天下的生物。如果跑了,大概就很难能再找回来。盛伯雍脸上的焦虑不是伪装的,沈鹤看得明白,看他难得有些焦头烂额的模样,忽然心里松了松:“盛哥,我帮你找吧。个人个帮手。”

    盛伯雍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两个人打车先回了盛伯雍的住处,沿着小区边走边呼喊着猫的名字。

    *

    盛伯雍说那只走丢的猫叫咪咪。沈鹤心底有些想吐槽盛大影帝的取名水平,但是看见他的神情,到底还是咽了下来。

    两个人在小区里找了几圈,都没有见到只猫,就连野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和盛伯雍的助理小郑碰头之后,又往小区附近开始发散出去寻找。

    盛伯雍戴着鸭舌帽,穿着身并不显眼的休闲衫,旁人只当是谁家的猫跑了,猫奴到处在找,压根没把这人往“盛伯雍”这三个字上想。

    这找就找了大半天,附近的公园、商场都找遍了也没看到那只猫,倒是有几只野猫叫声从矮树丛里钻出来叫唤两声。

    看见盛伯雍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地方转身就走,沈鹤也顾不上去逗缠在自己脚边的几只小猫,赶紧小跑几步跟上。

    “盛哥,你想到还有什么地方可能会是小家伙去的地方了吗?”

    “大概……是它原主人的家。”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那刻,看着眼前熟悉的小区,沈鹤有瞬间的迟疑这是他之前住的别墅区,就在几个月前,他以沈鹤的身份再次回到过这里。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回来,却没想到今天会再度来到这里。

    他扭头去看盛伯雍,后者皱着眉头,长腿迈就往小区里走。沈鹤叹了口气,跟上脚步。

    脚下的路越走越让人觉得心惊。沈鹤不知不觉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胸口的心脏跳动得越发厉害。他费力地跟上,在看到最后让盛伯雍停住脚步的别墅时,他的脸色终于变了。

    那是他的别墅,有着他成名以来几乎全部的记忆。

    “盛哥快看,是咪咪!”

    小郑眼睛尖,下子就在别墅的栏栅铁门后发现了蹲着的团黑毛。

    因为找了大半天,天色其实已经有些暗了,那黑色的毛团卧在铁门后,如果不是看得仔细,很容易就被人认错。

    “大王……”

    沈鹤的声音不重,小郑疑惑地回头看了看他,见他脸色不太好,以为是病了,正要询问,忽然就听见那只自从到了盛哥家里就不怎么叫唤的猫忽然悲伤的叫了声。

    那声,听起来像是被主人抛弃了般,声音拉得很长,有气无力。

    盛伯雍蹲在铁门前,试图把猫叫出来:“好孩子,我们回家……”

    黑猫只是回头看了他眼,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良久又回头朝着紧闭的大门凄惨的叫了起来。

    “大王……为什么会在盛哥你哪里?”

    沈鹤有瞬间的坦诚身份的冲动,话到了嘴边却还是咽了回去。

    盛伯雍没有看他,目光紧紧盯着那扇门,好像过会儿住在那扇门后的男人会像过去样,抱着猫打开门,在小花园里走走,转转。

    “宋霖出事后,这里的房子就跪闫宁拿走了。没几天房子就收拾出来让卫彦搬了进去。我是偶尔经过的时候看到贺阗把猫扔到了铁门外……”

    这个别墅区住了不少圈内人,沈鹤还是宋霖的时候直都是个人住在这里,闫宁几乎从来不到这里过夜。而且,宋霖和盛伯雍的关系至只是萍水相逢,所以,他在别墅区出现,会捡到大王,却不知道大王的名字也很正常。

    但是闫宁、卫彦……

    沈鹤握紧拳头,指甲几乎要掐进手心。

    这是宋霖的房子,是他全款付清,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宋霖”名字的房子,凭什么最后成了闫宁的所有物,又凭什么让卫彦住进来!

    就算宋霖死了,也该作为遗产和名下其他财产样捐献给希望工程。而现在仔细想起来,也许不光是这栋别墅,可能连带着宋霖名下的资产都被那两个不要脸的男人侵吞了。

    沈鹤越想,心口越气愤。然而大王的叫声声凄惨过声,渐渐竟让他冷静了下来。

    “要不,我翻墙进去?”

    小郑心疼地望着铁门后面的黑猫。自从接到这只猫开始,就没看它好好吃过饭,本来挺胖只,瘦到现在只手轻轻松松就能捞起来的地步。这要是宋霖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会不会怪他。

    “不用翻墙。”盛伯雍起身正在打量翻墙的可行性,沈鹤却突然叫住了他们,“我能把他叫出来。”

    盛伯雍低头,沈鹤的目光中透着笃定:“盛哥,我养过猫的。”

    “可咪咪跟其他猫不样,它脾气很倔……”

    小郑有些着急,然而不等他说完话,沈鹤忽然压低声音,轻轻的喊了声“大王”。

    猫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沈鹤继续喊。

    猫耳朵动了,尾巴有些犹豫地开始摆动,就连叫声也放轻了不少。

    “大王……”沈鹤又喊了声,那团黑色毛球忽然就从地上了起来,扭头的时候碧色的猫眼睁得很大很大,似乎是在确认呼唤自己名字的这个陌生人的身份。

    沈鹤看着它,伸手:“大王,我们回家了。”

    那猫终于转了个身,抖抖身上的毛,慢慢地朝着门口走过来,边走边不断地嗅着气味。

    沈鹤越看越心疼。

    他当初给小家伙取名大王,完全是因为它整天都是副“老子比你大”的不屑感。他想着好玩就开始“大王”“大王”的喊,时间久了,大王也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几个月前,大王还是只胖墩墩的黑猫,虽然年纪很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永远离开,但偶尔大清早从床头柜上跳下来,赏他的“猫肉炸弹”依旧能把他压得叫出声来。可现在,大王瘦了好,都可以看到嶙峋的排骨。

    大王走得很慢,不知道究竟是没有力气了,还是觉得呼唤自己的人太过陌生。直到凑到沈鹤的手掌前,它都副谨慎的模样,碧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疑惑的神色。

    气味是陌生的,脸也不认识,可说话时的语气和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