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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吸了几下,转身向着泰格的帐蓬走去。

    他的帐蓬离得并不远,几步到了。

    孙志新停在帐蓬边上时听到了泰格微微发出几声细小的声音,像是呻吟,又像是梦呓,总之给人的感觉睡得不太好。

    不是吧?那个强壮的家伙真的生病了?孙志新心里紧,下意识凝神细听,那声音又没了,只能听到泰格粗重的呼吸声,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心里觉不妥,抬手就掀开了帘子迈步进去。

    泰格的帐蓬孙志新还是头次进来,跨脚走进去就感觉到了那股孤寂的味道。

    的是,孤独,寂寞,组合到起就是孤寂。

    那帐蓬空荡荡的,除了张用来铺垫的熊皮和张用来盖的看不出来是什么野兽的皮外,整个帐蓬无所有,空荡得让人吃惊。

    无论以前孙志新睡纳鲁的帐蓬,还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帐蓬,甚至包括他去别人的帐蓬里看到的,都与泰格的不同。这与是不是外来户无关,人会本能的把自己居住休息的地方打理得温馨宜居,而泰格显然不会。其实纳鲁也不会,但纳鲁有布库,有奥格,就算没有自己的时候也有这两个家伙在身边环绕,他们留下的痕迹驱除了帐蓬里的孤寂味道,就算是布库调皮扯坏帐蓬留下的口子都能起到这个作用——留下人类生活的痕迹,让帐蓬不只是帐蓬,它另有个好听的名字,就叫做,家。

    而泰格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用具,没有餐具 ,甚至找不到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如果不是他自己正睡在帐蓬的侧,别侧摆着他的石刀、石斧和吹箭筒,孙志新会认为自己看到了个人去屋空的帐蓬。又或者说,他的帐蓬只是帐蓬,仅仅只是帐蓬,不是家。家是留存了感情的地方,帐蓬仅仅只是拿来居住,这让它们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区别。

    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爱赖在自己的帐蓬里,把喝自己泡的菊花茶当成了种爱好。孙志新下意识想起泰格有天说过,那茶虽然味道怪怪的,不过有家的味道。他不喜欢菊花的味道,可他喜欢喝它的感觉,所以他爱喝。

    心里便不由得悸,下意识往地上躺着的人看去。

    印象里这人的警觉性不是般的高,地盘争夺意识也像只野兽样的鲜明得很。可自己掀帘进来已经呆了半天,他还是无所觉。孙志新微俯头,便看到泰格蜷着身体半侧着睡在熊皮上,眼睛闭得死紧,额头上有汗,脸上也有汗迹。他眼上的睫毛竟然也跟纳鲁样的浓密而翘曲,现在正紧密的贴合在起,不安的颤动着。眼珠在眼皮底下飞快的转动,从眼帘上都可以看出它们运动的痕迹。

    看这情况,不是在发梦就是在发烧,而孙志新估计——很可能两者都有。

    心里觉不安,又有些因他个人睡在这个散发着孤寂味道的帐蓬里面而难受。孙志新蹲下来身来,轻轻推了泰格下,唤道:“泰格。”

    泰格睡得死沉,不正常的沉,像他这样具有高度警觉性的史前人类睡成这样只能证明件事:他的身体不妥。

    孙志新心里跳,猛地趴□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上泰格的额头。

    不妙!

    这货真的发烧了!虽然烧得不厉害,但确实在发烧!

    在史前时代,发烧意识着什么?没药品,没医护手段,发烧就足以致命!

    孙志新顿时就有些慌了手脚,不敢确信般拿自己的额头反复去试泰格的额头,像是这样就可以印证自己刚才的判断是错的,这人强悍得像金刚,他永远也不会发烧生病。

    结果,他错了,这人真是在发烧,尽管不是很厉害。

    额头贴到泰格额头上时,大约是第四次,或是七次,八次,孙志新记不得了。耳边突然听到泰格小声唤道:“帕帕。”

    孙志新怔。帕帕?那不是布库常常用来唤纳鲁的称呼?就跟爸爸样,是称呼父亲的亲昵口语。

    泰格唤着这声帕帕的声音,口气极是亲热,又微微显出点和他平时的冷硬气质不同的腼腆和撒娇意味,像是在他睡梦里时光倒流回到了还是小泰格的时候。

    要让平时冷静自信到显得有点冷酷的泰格的露出这些东西……尼玛!百分之百的是在发烧说胡话!

    孙志新不禁加慌了手脚,心里是控制不住的呻吟:真操蛋!史前时代的发烧,简直就像现代的癌症,难治,还要人命!

    大惊之下,控制不住的就想唤醒泰格,像这样发烧梦呓,真不是件好事。

    又唤了几声,还是没有唤醒泰格,耳边听得他用小孩的口气在说话,低声嘟咙着不知道在说什么,口齿很糊模,发音规律也不像自己听过的语言。

    泰格飞快的在说着什么,语速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凌厉,像是在和人激烈的争吵。

    孙志新看到他额侧的血管高高奔起,颈侧的青筋是鼓得老高,眼球在眼皮底下飞速的转动着,脸上的神情又是愤怒又是伤心,混和着委屈与不甘,还有其它孙志新看不懂的表情全都混在脸上,看得人心里侧然。

    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几分钟,泰格突然喊了声:“我就是个怪物又怎么样?我走就是!”

    然后霍然睁开眼!

    睁眼那刹那,平常显得有些淡漠无意的灰白眼瞳里片湛蓝,却是蓝瞳!而且那眼瞳竟然竖成道缝,又陡然展开成滚圆。

    孙志新吃了惊,还没看得仔细,泰格却猛地弹而起,膝盖急速自下而上顶撞向孙志新的小腹,受伤的那只手用手肘撑着地面,另手飞快的伸过来,目标对准了孙志新的喉咙,凶悍而毫不留情的直抓过来!他速度之快,简直如同发狂的豹,出手就是对准咽喉要害的杀着!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出去吃饭,回得晚,新得也晚。

    ps:

    今天去赶个同学的饭局,在公交车看到对情侣,男生和女生都很年轻,像是九零后的样子。

    两人直在公交车上小声的笑闹,虽然男的不帅,女的也不靓,但两人之间那种情侣之情独有的甜密和亲昵,就是能让人看着觉得这幕很温馨,很浪漫,也很有趣,像……幅美丽的画作。

    当时我手里拿着杯曼特宁,边慢慢喝,边瞧他俩,控制不住的微笑。觉得自己二十出头时的爱情就像这两人,又像手里的曼特宁,浓稠、润滑、微酸,用自己独特的苦表现自己独特的甜美。

    现在嘛,它像白开水,还是隔夜的那种。味道很糟糕,可少了又不行。

    正在那里自嘲呢,突见小女生嘻笑着用雨伞去戳小男生。小男生于是抚胸哀叫:“哦~~你戳中了我的g点!”

    噗!

    我口咖啡全喷到了玻璃窗上!

    尼玛!

    男人也有g点?还长在胸前?我还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