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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的皮肤,嬉戏腿上的腿毛,痒痒的很来劲。

    心情大好,嘴里就不由自主的哼着歌:“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了山顶我想歌;歌声飘给我妹妹听啊,听到我歌声她笑呵呵……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好吧,这首大花轿确实很俗,但大俗即是大雅,它俗得热情,俗得奔放,透着朴实喜气的民俗气息,反正孙志新挺喜欢这首歌。

    孙志新的声音不如纳鲁低沉浑厚,也没有泰格那样的醇和富于感染力,但他的声音很有种清越嘹亮的磁性,穿透力和铿锵的质感是那两人不能比拟的。特别是唱到那句: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心里头没了顾忌,粗着喉咙叉腰在河水里嘶吼,咆哮,具足了史前野人气质,副老子天下第的德性,又要比原唱火风加粗野豪放了。

    音乐这东西是没有时空的阻隔的,几人听得有趣,全都跑过来问孙志新,刚才从他嘴里唱出来的是什么。部族的歌曲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大都庄严肃穆,连调子的起伏变化都不大。像这样散发着欢快奔放气息又带着东北民俗气息的曲调从来没有听过。

    “吉玛,你在唱什么?很好听,就是语言听不懂,是不是你原来就说这种话?”

    孙志新大乐,避重就轻的笑道:“想学不?教你。”

    “好哇!”

    想了想,将中文翻译成史前部族发音,那些杜鹃花啥的都改改名,随便安个布库等人见过的花名,大花轿也得改改,改成部族抢亲,妹妹不用改,是男人的都懂那个调调,那个什么呦嗬呦嗬呦和啷个里个啷的语气助词也是没改,原封不动的唱出来。

    行人听得懂了,就在那里笑翻了天,七嘴八舌又南腔北调的乱唱大花轿。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着我来抢回家!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我来抱抱!

    抱抱啊抱抱……

    走音的,跑调的,唱错词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的,天生五音残缺唱歌如朗诵像伯纳那样的,或是直着脖子狂吼如哥本和孙志新那样的,再不就是阿尔法这种不得不尖叫才可以把细如蚊蚋的声音放大的,时间小河边什么声音都有!

    那可怕的合唱惊走了兽,吓死了飞鸟,骇得鱼被淹死,六人自己倒是快活之极!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仅这两句,足以代表了六人的心情。

    哈哈,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大花轿这着歌俺也喜欢,每次与众友人喝酒喝高了以后必定是我的保留曲目,不吼得第二天失声无法说话就绝不松麦,直霸着它狂吼夜。所以凡是与我交好的朋友在点歌时绝对不会点这首歌,因为点了它之后俺就会摆身变为麦霸,且还是霸着就不撒手那种。除非他们都唱腻了才会给我点这个,让我自己个人吼去。

    有好友用手机抓拍留念:

    俺摆着个老子天下第的无敌气势,嗯,整个动作有些像半蹲马步。只脚穿着个人字拖鞋踏地,另只脚光着脚丫踏在茶几上……大脚趾背上的撮黑毛被拍得好他妈清晰……胳膊上的袖子撸得山高,脸上涨红得就跟打了鸡血样,嘴巴裂开始形状如同血盆,尺度宽似东非大裂谷……看那无比具有张力的张嘴无声咆哮的表情,足能让人想起鲁迅大大的篇课文的名字:呐喊!

    然后,俺每次看到别人秀这张照片,立即就会抓狂!

    尼玛!身边这伙子朋友都是些啥人……

    74、史前野餐 03 ...

    六个人说说唱唱,声嘶力竭的狂吼乱叫,效果简直是人神走避,歪歌所到之处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就如果核暴扩散出去的冲击波!拉倒吧,就这德性,猎物也不必打了——差不全跑光光,纯粹只是玩吧。

    那五人学了有趣的新曲子,倒是路唱得来劲。孙志新吼了阵就不行了,谁让他直着脖子吼得最大声?

    又不是专业人士,经不过这样的大吼大喊,海豚声可不是人人都是玩的。孙志新嗓子已经充血变得沙哑,再吼下去怕失身……呃,失声。赶紧闭嘴不敢再吼,老老实实的装孙子。然后他就郁闷的发现自己跟史前野人果然是不能比,他吼了久别人就吼了久。结果他已经阵亡了,其它五个还在吼。果然是交通靠走,通讯靠吼,娱乐靠手的年代,忒地太强大了!

    就这么慢悠悠的向前走着,突地,孙志新感觉到了不对。仔细去看地清澈的河水,他明悟哪里不对了。原来他直猜想河水的冲积会把上流的粘土物质冲到下流来沉积。可路走下去,全是河底的鹅卵石,连泥沙都沉积得少,又哪来的粘土?包括河边,也全是大小不等的鹅卵石,看来还是自己经验不足,只是纯在瞎想而然略了些其它的表象。

    得,这次出来是白走了,粘土没找着。

    嗯……其实也不算白走,至少大家都很快活。这点最重要!

    又隐隐走了阵,孙地新猛在发现前方出现了个两河交汇的交汇口。就见河岸的林子后面又出现了条小河,比现在这条还要略宽些,河水昏黄而平静,缓缓的流过来和眼前这条河汇集到处,形成条宽的河流,继续往下游流动。两河呈y字形流到处,刚汇合时是清黄泾渭分明,左边是黄色,右边是清流,瞧上去当真有趣。待流得长段距离后浑水终究是污染了清水,浑成条黄不黄白不白的河。

    孙志新将哥本揪过来,问道:“哥本,那条河是什么?”

    哥本使劲的挠头,道:“我不知道,是河就该有名字吗?”

    孙志新很无语,放开了哥本。哥本又道:“不知道我知道那条河的源头,它从个地洞里的涌出来的,绕着我们营地河对面林子尽头的处山山脚下流过,然后在这里汇合。它出口那里水质好,但流了段就不行了。源头又远,所以大家才选的清的这条河边安营,没有想过选它。”

    被哥本这条河那条河的绕得有点晕,不过孙地新还是听明白了,昏黄的那条河原本是条地下河,而然翻流到地面成了地上河,又由于上流有着太的泥沙,使得河水流下来的时候夹杂了太的杂质,不宜饮用,猎人部族才选了加清澈的条河河边安营扎寨。都说水源是养育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半点也没有说错。

    为了好区别,孙志新干脆给眼下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