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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说,显得又是好闻,又是恶心。
好闻是因为他真的饿,这里的习惯是天只吃两顿,早顿,晚顿,没有午饭那说。天亮时吃的早饭早已经在胃里消化得精光,饿得孙志新饥肠辘辘,闻到食物的味道当然觉得好闻。而恶心,是因为这些人的烹制手法实在是粗陋不堪,大块的肉要么就是煮,要么就是烤,调味品只有种看上去黑漆漆的像泥沙样的海盐,又苦又涩就罢了,还带着被其它金属离子污染的酸涩怪味,别提有可怕。连吃三十五天这样的东西后,孙志新只感谢穿越大神件事:噢,额滴娘亲,他们已经发展到会用火煮烤吃熟食,不是茹毛饮血,真是太好了!
连续观察了三十五天,孙志新早已经得出个结论,且不说别的地方怎么样,仅眼前这个部落而言,生产力是极度低下的,根据他们所用的工具判断,应该是处于石器时代的某个阶段。至于是前石器时代,还是后石器时代,还有待观察。
想到这里孙志新就觉得心里有无尽的悲催。别的穿越前辈要么就穿成君王,要么就穿成代贤王,再差点也可以穿成才子;女的也可以是女帝、皇后、女才子,再不汲也好歹混个宫女先在宫里做秘书工作,然后再被帝王看上后麻雀变凤凰朝成妃成后。而自己呢?不知道是命不好还是穿神大神推送的时候用劲太给力,个不小心居然穿到史前的石器时代去了。
这事整得……囧……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
头次看到这许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下。好的乳房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觉不值钱,想看的欲望大减,仅看了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吧……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眼就觉得如同吃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乳房像皮口袋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裸体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边吃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乳房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点也美不起来。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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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人们回来了 ...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大块,再用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大,‘华丽’,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