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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爷+番外 作者:priest
住了。
看他这样子,又加上他们是在这种地方说,奴阿哈自然而然地就误会了,愣了下,试探着问道:“巫童喜欢的人,是……身份不大合适的?”
乌溪想,个大男人,那当然是身份不合适的了,于是点点头。
奴阿哈误会得就深了,他比阿伈莱不同,阿伈莱虽然勇猛正直,但是相比起来也显得憨厚冲动,奴阿哈则稳重些,他想了想,才慎重地说道:“那……她人美么?脾气好么?对巫童好不好?”
乌溪想,他是个男子,“美”自然不像是女子那种柔美,人却也是很好看的。脾气当然也是好的,脸上总带着笑,怎么气他他都不生气。
于是乌溪沉默地点点头。
奴阿哈抬头,看了看翡翠楼的牌子和那些个莺莺燕燕迎来送往的姑娘,自我安慰似的说道:“人……是不能光看表面的,有时候个人表面看起来人品很坏,做的事情也很坏,可她对你却很好,心意的那种——我说不出什么漂亮的话来,可总是那个道理。”
乌溪想,景七在他看来,有的时候是很坏,尤其是这人很喜欢骗人——兴许对这家伙来说,随口扯谎和变脸演戏就好像吃饭喝水样,可是对自己真的是很好很好。于是点头道:“我有时候觉得他很爱说假话骗人,可他不爱骗我,对我也很好。”
奴阿哈于是点点头说道:“巫童,我们南疆不讲究身份门第,只要你对她是真心的,她对你也是真心的,你就把她娶回来吧,我们也都会尊重她的。”
乌溪迷茫地看了他眼,忽然觉得奴阿哈比自己想得还开。
这时楼上个女声柔柔地传出来:“愿得人心,白首不相离……”
这句话像是锤子样,直直地敲在他心上,乌溪几乎痴了:“愿得人心,白首不相离。”
第三十三章:富可敌国
沉寂了年的南宁王府像是夜之间就成了香饽饽,几日以来门前车水马龙,来客络绎不绝。景七觉得自己的脸笑得已经有些僵了,于是感慨,其实迎来送往地倚门卖笑,也是种体力活。
乌溪那日和奴阿哈从翡翠楼下转了圈回来,整整宿没睡着觉,他觉得奴阿哈说得有道理,只要彼此之间是真心的,其实对方是什么人,是男是女,也没什么不样。他忽然想通了。
“总是想着他,他想怎么样,自己都想替他做到,总想着让他高兴,会见不到就会想他”——这可不就是喜欢么?
从来世间无价宝易得,有心人难求,可乌溪觉得,只要是努力过了,总有天喜欢的东西和人都会得到,没有成功,那只是说明努力得不够。
于是第二天,乌溪便去了南宁王府。
说来也奇怪了,他以前去找景七的时候,这人闲得什么样,只要不是清早上朝的时间,什么时候去找,什么时候景七都闲着。可是自从乌溪躲了几天以后再去南宁王府,却发现这家伙突然忙起来了,去了几趟都没瞧见人影子,连平安都里出外进地脚不沾地,问才知道,这是在帮景七打点行李。
见他过来,平安忙不迭地给他沏茶倒水,乌溪就问了句景七的去向。平安可算逮着人说话了,张嘴就抱怨个没完起来。
“这不是说两广是什么地方的有人闹事么,也不知道……”他往外看了眼,压低了声音道,“也不知道万岁爷怎么想的,叫我家那位去当什么钦差。您说我们那位爷,这冬天没受过冻,夏天没挨过热,衣来张手饭来张口,走几步路都不曾,顿茶水点心都是按点来不敢晚了他片刻的。这天长路远,他说放不下府上,又不让我跟着,跟前没人知道冷热,他自己肯定也不在意,可怎么好?”
平安唠叨起来就刹不住闸,乌溪却微微呆了下:“他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可不是么!”平安嘴里嘀嘀咕咕不休,翻了个白眼,心说自家主子干的最的就是没事找事,“也不知道谁吃饱了撑着了,朝廷里养了那么闲得要长草的大人,偏叫他去。”
当然,平安忽略了他家这位爷,在大数人眼里,也是“闲得要长草”族。
乌溪想了想,摸出七八个贴身放着的小瓶子来,又要来纸笔,将每个瓶子里所装之物的功效都写得清清楚楚,才慎重地交给平安:“你替我把这个给他,带在身上也不占什么地方,在那么远的地方,谁也关照不到,给他防身用。”
平安虽然惊诧于这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爷突然会办事会说话起来,可也知道这位巫童随身的东西,不是极品的毒,那就是极品的药,不说是压箱底的可也差不了,当下脸色正,忙不迭地道谢。
乌溪默默地摇摇头,起身走了。第二日景七早便极低调地离京,只来得及派人到巫童府上道声谢。
乌溪每日天不亮起身已经成了习惯,这天早晨他却没有练功,起来以后,便坐独自人坐在城门附近的家酒楼顶上,默默地等着景七的车来,又目送他离开,然后自己再悄无声息地返回巫童府那个囚笼里。
而这别,就又是秋冬过处、春夏轮息的大半年。
有时候感情这东西,奇怪得很。比方说如果没有那个稀奇古怪又荒谬绝伦的梦,乌溪说不定现在还是会和景七平平淡淡地相处,偶尔呛他两句气气他,偶尔和他的满不在乎较较真。
如果乌溪没有那么在意地去思考那梦到底是什么意思,也就不会而再再而三地日日暗中描摹那人的样子,不会不由自主地把他的模样和梦中之人重合在起、不由自主地去想他、又不敢见他。
如果不是和奴阿哈番阴差阳错的交谈,如果不是那歌女的唱词太牵动人心。
如果不是他刚刚想试探着,顺着自己的心意去亲近这个人,景七便走那么久,可能懵懵懂懂之间生出的小情愫,还未成形,便泯灭在若干年后“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里。
可切都像是前生注定似的,来得恰到好处。
纵然每天都看在眼里的东西,也不定在心里有大触动,只有见不到的时候,才会辗转反侧,每每在心里念着他的模样,分分寸寸丝毫,慢慢地好像都刻进了灵魂里样,这才是要了命的,想念变了味道,相思从来入骨——
就像是棵草,偶然种下草籽,无意间生根发芽,而离别,就是那叫它疯长雨露肥料。
宫前水流尽了年光,生活里少了那人,空了大块,少年情愫在这样空空荡荡的怀想中,于是发不可收拾。
少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