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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弟是只猫 作者:绿猎蜥
常大,那就是我们猫族乃至全部生物最逆天也最珍贵的东西——自由。猫通过巫师变成人之后,就会成为巫师的私人财物,奴隶。后半生将处于从属地位,它们将无条件服从那个巫师的意志,直到死亡。”
“那真可怕,”巫轩说,“那岂不是说,这个时候巫师的所有要求它都只能无条件满足?如果巫师要它的猫眼石呢?如果巫师要它的世生命呢?”
“不错,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巫师要奴隶的猫眼石,那只能给他。但是巫师不能要求世生命,因为世生命也不是猫想给就能给的,命只能用命来换。也就是说,除非巫师和这个奴隶有了新的交易,巫师要救这只猫或者猫想救的人条命,猫才能把世生命给巫师。”
巫轩不禁冷笑了下,说:“这也不难办吧,巫师随便制造点事端然后救了这个奴隶或者奴隶的亲人,不就就能榨出条命吗?巫师们这样做的事例太了。”
“是啊,传说梅林和很着名的巫师有异于常人的寿命,就是不断接受猫的寿命达到的。所幸想通过这种方法变成人的猫非常少,会这种高级黑魔法的巫师也是凤毛麟角,所以我听说过的这样的事例并不。其中有例还是巫师和他的猫疯狂相爱了,为了能以人的形态在起,就以这种方法变成了人,厮守终生。不过这样童话似的爱情和圆满的结局也是绝无仅有的。好在我们猫族和大部分巫师还是友好相处的关系,巫师经常救助城市里受伤的猫咪,我们和巫师的来往也仍在继续。比如你那身黄色的毛,在哪找的巫师?付给了他什么代价?”
“是n大学校附近的个女巫,很好的人,她要了我根胡须。”巫轩如实回答。
“很实在的交易,这个女巫叫什么?长得什么样子?”白袜子问。
“她叫曹华熙,让我喊她曹婆婆。长得就是典型中国人的样子,不过特别漂亮,”巫轩喝了口父亲杯子里的茶,又补充道:“是冷艳型的,身材特别火爆,胸比我妈变成人时候的还大。”
噗……白袜子也喝了口水,这时几乎喷了出来,儿子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女人的身材了……哎,这么年没跟儿子沟通过这方面的事,不知道这个小家伙在这方面有没有问题呢……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你说给你易容的是叫……曹华熙?”
“是啊,怎么啦?你认识她?”巫轩看到白袜子这么吃惊有点意外,他觉得他老爸应该不认识曹华熙,否则他告诉曹华熙他的身份的时候曹华熙有反应。
白袜子长吐了口气说:“你应该了解点猫族的近代史的,而不是人类的。这个曹华熙,她是很着名的女巫!你能跟她有不错的交情,还真有两下子!”白袜子从书橱抽出本大部头递给巫轩,“回去读读,里面有好和曹华熙有关的章节。”
结束了重要的课,巫轩回到自己的房里时半刻平静不下来,想着父亲讲的历史。它以前从来不知道猫最初是被巫师变成人的,也不知道现在还有巫师能把猫变成人。
“曹婆婆会不会那种魔法?如果我因为吃了吴衫的津液已经不能通过猫族仪式变成猫,我会不会放弃自由去找巫师变身……如果那个巫师是曹婆婆的话,应该不会太为难我吧?没想到曹婆婆是很年前是那么叱咤风云的巫师,和她比白袜子简直是寂寂无名的后生晚辈,也难怪她不认识老爸这样新生代的猫国王……”这样想着,巫轩又朦胧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量比较足吧
☆、变身
巫轩睡足了觉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明媚的午后阳关照在身上暖暖的。三三将门推开条缝,见巫轩正扒拉盘猫饼干,就进来了。
巫轩看到弟弟进来,叼起块蝴蝶结形状的猫饼干,跳下地喂给弟弟吃。三三接住饼干吃着,和巫轩聊起天:“哥哥是要变人了吗?”
“嗯。”
“真好!哥哥变成人定很美丽。”三三羡慕的说。
“是帅啦!三三以后也定能变成人的啊。不过你暂时要乖乖呆在家里,不要乱出门。外面有很事的人类,总想喂猫咪吃东西。”巫轩想起了吴衫,要是弟弟遇上个吴衫那样对喂猫吃东西有执念的人类,保不准不破戒啊。
“知道,我有很老实的呆在家里啊。我知道外面还有大大的手下,他们看到我出门估计会趁机杀掉我吧。父亲故意看不到大大的杀机,我却知道我不死他不会罢休。”
“你也看到外面有可以的人了?他们也许是等我的,如果我在这附近出现,大概不等我到家就会狙杀我。你修炼的怎么样?”
三三摇摇头:“还是没有传说中的热流流过身体的感觉,也不能注意到颜色。昨天妈妈让你拿蓝色的丝带给她,我完全不能分辨那堆丝带里那个是蓝色。哥哥,你是什么时候能认识到颜色的?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巫轩回答:“我也不知道呢,就是有天睡觉起来,突然就觉得世界不太样了,过了好几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周围不同的明暗灰度的变化突然有了意义,才意识到那是颜色的力量。”
“哇,好神奇……我也想那天快点到来……”三三已经陷入了对色彩的憧憬中。
巫轩却在怀念着颜色的不同对它变得有意义的那个晚上。他刚才故意漏掉块情节没有讲,它知道到底是那刻有的色彩意识,就是那晚,在实验室,吴衫去而复返的那刻。
它确实是第二天早晨发现色彩的,它当场就回忆这件事情是如何发生的,自然就回忆起了前天的经历。它清楚地记得空无人的实验楼只剩下它和老鼠的时候它有郁闷,也记得实验楼里的老鼠有难吃,记得,当它听到声音转头看去的瞬间,出现在走廊另端的男孩是怎样的耀眼,令人目眩神驰。
那天吴衫穿了白色的t恤,淡蓝色的牛仔裤和雪白的运动鞋,左腕黑色的运动腕表使手腕显白皙,右腕随性缠绕的皮绳装饰上穿着颗碧绿的玉珠,这种混合的风格在他略显纤细的手腕上统成了别样的风致,他的头发漆黑如墨,就是巫轩自己身引以为傲的黑亮皮毛也不遑让。那天去而复返的吴衫几乎是凭空出现的,他从走廊另端向巫轩大步走来,带着孩子般的笑容,是那样的灼眼,又是那样的柔和,让人无法将视线移开哪怕半分。
那刻,吴衫给巫轩的冲击太大了,以至于巫轩忽略了那刹那变得鲜艳的世界,走廊里青色的地板、白色的墙和墙上花花绿绿的展板统统成了模糊的背景。
那刻,吴衫给巫轩的震撼太大了,以至于巫轩体内猛然升腾起的热流也和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