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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吟的绝响 作者:二目
阵麻痹,只剩下火辣辣的痛。
添密斯觉得很害怕,像是就要被吃掉的猎物般,只能眼白白看着自己被别人吞进肚子里。他趴在地上,手臂胡乱地往前扫开,意外地竟碰到个冰冻坚硬的东西。添密斯睁开了眼,那不就是他的枪吗?即使打不过对方,只要按扳机,不就……
然後他的手指又软了下来,渐渐收紧成拳,缓慢地往胸口收去。发硬的拳头硌得他心窝阵酸痛,抵在布帛上的额头也磨擦得发红。添密斯有点弄不清现在的状况,只是为了达到目的的话,可以牺牲那麽吗?就这样,被芬提……
「添。」而在这时,他又被人翻了过来,再次正面面对芬提。
芬提眉头紧皱,像是在忍耐甚麽般,连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添密斯这才注意到那双弄得他又痛又酸的手已从体内退出,现正慢慢捉紧他的大腿。他正奇怪这是怎麽回事,芬提的嘴角便上扬了:「我要进来了,添。」
「吓?不,这样……」添密斯下意识扫视了对方胯下眼,明明是自己也有的东西,怎麽那家伙神气起来的样子就那麽可怕?
看到那样的东西,即使退缩,也是情有可原的吧?添密斯眨眨眼,冲口而出便道:「不要这样!绝对会受伤的!」
「受伤甚麽的,只要舔舔不是就会好了吗?」
「那是你吧!」情急之下,添密斯不禁蹦起腿来。
「添。」芬提沉下身来,下垂的发丝就此遮挡了他的表情。「如果流血了,我定会替你舔的。」
「我才不想流血啊!啊哈……」添密斯吼,声音却随着抵在穴口的压力哑了。不会吧?他脑内刚浮现出这种念头,深入的硬物便在瞬间将二人完全楔合。
接下来便是那连绵的痛楚、冲击、汗水、漫骂……以及其他无以名状的,压得人窒息的温度和气味。添密斯紧紧抓住使他痛苦的根源,紧闭双眼承受就要使人发疯的摇晃,而那个混帐竟然在说:「添,你真紧。如果不是在这里的话,只怕你真的会把我吸乾啊……」
添密斯顺着那沙哑的声音微睁双眼,隐约间还真见到几缕淡淡的光芒,正从四周慢慢飘至,幅盖在二人身上。
添密斯赶紧把眼睛重新合上,抱住了那个让人怨恨的家伙,咬牙切齿地哼了声:「……混蛋。」
作家的话:
最近都没人留言了....好鸡摸...
☆、龙吟的绝响 7:1(陈世美...)
其之七 雾之罪
7:1
魔导的光芒幢幢往天际射去,在发白的天色中渐失颜色。凝结在魔导灯铝板上的朝露不禁煎熬,瞬即在日光下升腾成重白雾。添密斯就在霞雾纍叠的刹那间睁开了眼,只见重重白雾浓郁的在顶上如粉扑起,迅即又随风沉了下去,软绵绵的低伏在半空中,渐渐地消散,无声的幻成颗微尘。
添密斯茫然地动动嘴唇,双如绿宝石般的眼睛尚未来得及聚焦,瞳仁间只映出片黯然的碧色,像极了黑夜中的森林。他嘴角半破,眉毛未舒,似是个被打败的战士,只能仰天哀悼他的胜利。
实际上他非不能动,也就是动了,添密斯才发现自己被人包得好好的,厚重的披风犹如裹尸布重重缠在他手脚上,仅露出发白的脸面。
「这是在搞甚麽的?」添密斯在心里抱怨下,随即便把视线往身旁扫去。意外的是,身旁甚麽也没有,视线所及之处,只看到片被压平的长草,以及几颗小石头。
这种认知让添密斯顿时浑身震,赶紧跳了起来。他像个笨蛋样裹着披风,蓬着头乱发踮脚四处张望,只见远处的土丘有个人影,但在大雾中,时间毕竟不能看真甚麽。添密斯正犹豫要不要走过去,阵浓雾便又扑面而至,竟是把那人仅馀的踪迹都隐没了!
「喂!慢着,喂!喂!喂!」添密斯心里急,连声音都不禁高了起来,顾不得腿脚毛在风中乱舞,他双腿赶紧便往记忆残留的方向奔去。
出乎意料地,除了屁肌隐隐作痛外,预料中的酸软感觉并未随运动往四肢蔓延,相反种前所未有的充沛力量在肌肉间不住鼓动,让添密斯整个人份外神清气爽。
添密斯心里古怪,还没来及确认,转瞬间整个人已撞入个厚实的怀抱。那不是芬提,又会是谁?
「嗨,想我了吗?」经过了夜缠绵,芬提连声线亦变得甜腻起来。
添密斯有点不适应地抬头看人,只见芬提的张笑脸下,仍是个打扮得停停当、得体动人的贵公子,那头银发仍旧贴服地垂在他腰间,不沾点尘土。
添密斯低头看向自己占满土的大脚丫,不由得有点尴尬,时也显得底气不足,不禁生怯怯的道:「我的衣服呢?」
「撕了。」对方倒答应得顺溜。
「哦,撕了。」添密斯有点反应不过来,只得鹦鹉学舌般重覆着。「那我的裤子呢?」
「啊啊啊,可能是踢到魔导灯里去了吧?」芬提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拍拍添密斯的肩膀人中便道。
「诶?诶?」添密斯的脑筋就要转不过来了,便连声线也焦躁起来。「那领带呢?总不会连领带都弄不见吧?」
芬提听,倒笑得腼腆,彷佛是想起他们昨夜做过的游戏般,时神情也有点闪烁:「不就是……弄湿了吗?」
面对着对方乍羞乍喜的态度,添密斯却再也笑不出来。是的,他终於明白了,现在的自己是个除了件披风外,浑身上下甚麽都没穿的,光着屁股待在野外的大变态。
「这是在搞甚麽的?」
既然终於都到手了,不是应该珍视,宝贝的才对吗?
从水底冒起的泡泡带着疑问在空中爆开,添密斯承认自己始终是有点不能释怀,以致回家後良久仍在浴室想这个问题。
般来说,浓情蜜意後的第天,彼此是还应该沉醉在馀韵里,好好地互诉番衷情才对的。可芬提呢?却是好好地召了马车把人送了回家,亲亲面颊,意思意思地道别了也就算了。别说不舍之情,那人简直跑得比飞快,害自己只好像乞丐似的裹着披风,灰头土脸地仆人的注视下步进家门。
「可恶。」水花激,不知又把少浮在水面的泡沫干掉。
添密斯素来风流,可自问也是个尽责的情人,便是面对酒馆里的流莺也是宾宾有礼的,不仅付足了渡夜费,也绝不会在清晨无声无色地溜走。像那条芬提样离谱的事,他可是绝不……不,慢着,难道是……
「他不会是把我看成是流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