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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攻克 作者:桃笑拂衣

    么之前从来没有人发现过?

    沈安拿起自己的吉他调音,修长的手指拨动吉他弦,皱皱眉头。

    “沈安,外面又有女孩子给你送花。”厚重浑浊的声音传进来,“你小子……”

    沈安笑笑,“我没兴趣泡妞,你去试试?”

    “死基佬……”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听不见了。

    第三十六章 程途 [本章字数:1064 最新新时间:20130309 19:42:31.0]

    有天程途想到,也许沈安是个喜欢复仇的人。

    比如渔夫和魔鬼的故事,第个千年,瓶中的魔鬼决定要使救自己的人腰缠万贯;第二个千年,魔鬼决定要使他统治世界无所不能;第三个千年,魔鬼厌倦了,于是吃掉了救自己的渔夫。

    他是那个倒霉的渔夫,并没有被吃掉的自觉,假如魔鬼稍微话语温柔了些,还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爆发处处维护对方。可恶的是那魔鬼抛弃他,自己再次钻进瓶子里。

    如果说切欲说还休都是沈安预料之中的撕心裂肺,那么自己就不应该那么……恨他。恨个人需要全身的力气。

    想到这里的时候,纽约带着金子味道的阳光照在程途的肩膀上,隔着玻璃窗没减少半分咄咄逼人。在回忆里反复加固个人的深恶痛绝,想必年以后就会彻底断绝和那个人相见的欲望。程途想,正确的自我催眠其实是封锁部分记忆,以免夜间胸口沉闷。

    但是他到底是不愿意的,乐悦为他找过心理医生,快走进那座诊所时他忽然变了主意。

    习惯是可怕的,如果夜晚稍有刻不想念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

    他讨厌催眠,这世上却满是自私的摇篮曲。

    说来也奇怪,后来的程途和霍曼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生活上的至交好友,彼此懂得弱点的话,大概很容易结成紧密维系的朋友。

    很年以来他独行其是,却面面俱到,这是种天赋,但上帝从来不制造没有破绽的人,就如同罪人的生命里总有刻安静而善良,个完美无缺的人恰恰拥有致命的缺点。

    他是冷的。

    程途背着阳光缓缓摇头,蓝色玻璃桌上财经新闻报纸平整地铺开,每个字都像新的样耀眼。

    “程先生,华尔斯先生来了。”

    程途礼貌地起来,转身看见那个伦敦和纽约商业圈中鼎鼎大名又神秘莫测的华尔斯?金。

    华裔青年脸庞上闪过丝隐隐的光亮,眼睛微微眯起,嘴角显现出沉稳的弧度:“程先生。”

    面前的人亚麻色头发看起来就非常柔软,肤色异常白皙,双眼睛虽然蓄意散发礼节性的打量,还是掩藏不住骨子里深深的睥睨。

    程途想起自己见过在舞台上的沈安,也是这样天生王者似的高贵,视众生为尘埃。

    “华尔斯?金先生。”

    华尔斯微笑,用流利的中文说:“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请叫我的中文名,沈安。”

    程途愣怔会儿,才在乐悦的手势里看到自己的失态。“……沈……沈先生?”

    “程先生怎么那样的表情?”华尔斯笑起来,“难道是认识同名的人?”

    程途改用中文淡淡道:“有个故人,似乎是同个名字。”

    华尔斯眼里闪出感兴趣的光亮,“是吗?程先生引荐的话,倒可以见见这位有缘人。??我的名字是早年妈妈留下来的,直没有改,到美国后跟父亲姓,渐渐中文名也用得少了。纽约商业圈里,很少见到程先生这么少年有为还历经沧桑的华人。”

    程途连声说过奖,把突然袭来的艰涩掩住。

    第三十七章 沈安 [本章字数:1237 最新新时间:20130309 22:39:04.0]

    在大陆的个小城里,安定了八个月的沈安又次生起离开的心思。

    对个立志流浪的人来讲,在个地方落脚不是好习惯,偏偏这个城市能使他流连很久。适宜的温度,时时刻刻慵懒的阳光,闲散的人,像个浅浅的烙印样,印上了,就使人变懒了,花时间离开都要巨大的勇气。

    其实时间又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呢,花花世界里,这东西最是不值钱。如果设立个目标的话,为之努力的每分每秒都有价值,但是人生在世,哪里会那么有条不紊。

    尖利凉薄的女声从台上刺向台下拥挤的人群,那是新来乐队“黑”的主唱。这乐队模仿着八十年代奇形怪状的穿着,男吉他手长发及腰,黑框眼镜硕大,嘴唇上方乱蓬蓬的胡子;男鼓手打扮得不男不女,有次还穿着胸罩上台,引得台下尖叫连连;贝斯手是音乐学院辍学的十九岁女生,长相甜美;而主心骨女主唱副别有风情的尖嗓音,唱起歌来很是卖力,几乎算得上撕心裂肺,私底下却是极为安静的人。

    乐队每个成员都另类而有才华,想必将来会取得不凡的成就。沈安默默想着,把手里的辞呈按在吧台上,向调酒师喊了句:“血腥玛丽,谢谢。”

    “你们是很好的。”等台上的人散场,沈安举着杯子向他们说。

    女主唱梵音理着衣服袖子,抿着嘴笑起来,“前辈,以后向你还要学习。”

    “功夫在听众上,”沈安说,“干什么向我学习???何况我就要到别的地方去了。”

    “去什么地方?”

    “??嗯,至少要去个看得见你们乐队海报的地方。”沈安喝了口酒,把钱压在酒杯底下,缓缓走出酒吧。

    小城市的霓虹并没有香港那样的灯火通明,但已经初露不夜城的端倪,彻夜不归的人长了副薄情面孔,在沉沉暮色的街道上飘荡,大数成群结队,以抵抗来之不易的孤独感。

    “前辈。”

    后面尖尖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前辈。”

    沈安转头故意露出丝不满:“别叫前辈,老气。”

    梵音停下脚步来,低头想了阵,又说,“我想告诉你,我们乐队直很喜欢你……的唱歌方式,所以我代表黑,邀请你继续留在这里好么……”

    沈安挠挠头发,有些为难:“这个,其实我要走也不是天两天突发奇想的事情,是决定了很久,所以时间也不能够……”

    “我懂了,”梵音迅速说,“对不起,前辈……”

    “不要叫我……”

    “沈??”似乎犹豫了下,梵音才轻轻说,“安。”

    沈安满意地点头,正要告辞走开,又听见梵音开口道,“我刚才在骗你。”

    “嗯?”

    她眼睛望着他,有种对抗的气势,“是我想要你留下来。我自己。”

    “是么,小姑娘,”沈安感到惭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