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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夫宠 作者:公子歌

    的香雾从房门口散了出来,也不知道散了久,终于消失殆尽。

    第十八章 凤凰重生

    陈朝生的爷爷在水里头捡到他的时候,他浑身都是伤痕,脸上的伤尤其地重,趴在礁石旁边,染红了方的湖水。

    陈爷爷在这峡谷里头隐居了这么年,这已经是他第六次遇见这样的情况了。他知道这湖的上头是个名叫舍忧的崖,据说从那里跳下去,便可忘却世的烦恼,世爱恨情仇,世荣辱得失,统统都会忘记。

    但是那么高的悬崖,林石杂生,想要毫发无损地活下来,哪有这么容易。那崖壁名叫舍忧,倒不如叫舍生,因为他在几十年间见到了五个从上头跳下来的人,都死了。

    他把他们都从水里头打捞出来,在旁的山林里头埋了。他们也都是可怜的人,若不是被逼到了绝路,想必也没有人会跳下来。他们跳下来的时候,心里也定知道自己是八成要活不成的。

    其实来舍忧崖的人,都是寻死来的。

    所以当他第眼看到朝生的时候,也以为他已经死了。他就下水把他抱了上来,可是触摸到朝生的身体的时候他才惊了下,原来那个少年,还活着,气息微弱,但还固执地活着。

    他将他抱到了岸边,看着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还看见他的手里头,还抓着串银链手。他轻轻叫了两声,少年呻吟着微微动了下,便再也没有了反应。

    他隐居山林年,看病救人的本事或许没有,但是却也懂得了些草药的机理,便尝试着熬了药给那个少年服下去了。他想,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还能活着的人,想必是上天不愿意收他,既然上天不愿意收,就总还能活下去。或许他还有很没有完成的事,还有很舍不下的人。

    那个少年果然活下来了,在床上躺了三天之后,终于睁开了眼睛。

    只是他竟然真像传言说的那样,将从前的记忆忘得干二净,不但将记忆给忘记了,甚至与连说话也不会,吃饭也不会,除了会走走跑跑之外,像完全新生的婴儿样。

    他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好。从舍忧崖上跳下来的人,过去也定是伤心的,既然忘了,就忘了吧,他只当自己得了个上天赐给的小孙子。

    他就给他取了个新的名字,叫做朝生,开始手把手地教他,教他吃饭穿衣,教他开口讲话。或许朝生的脑子深处还残留着过去的东西,学什么都学的很快,点就会,聪慧的简直有些不可思议。第二年秋天的时候,他的聪慧便与世间寻常的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无异了。

    他当年为了逃避份孽缘,逃到了深山老林里头。这儿的方峡谷,四周都是峭壁,外面的人几乎进不来,只有个极其隐秘的出口,只有半个大人大,被杂乱的草木掩着,外人轻易根本进不来。他当年也是在外头活了两三年,才在次无意中发现了这处世外桃源。

    陈爷爷得了朝生,觉得自己的人生也算很圆满了,虽说自己半生疾苦,没想到老了老了,得到了个这么听话懂事的小孙子,过上了含饴弄孙的生活。只是偌大的山谷只有他们祖孙两个,他怕朝生会觉得无聊,便唱戏给他听。没想到朝生极喜欢,也跟着他依依呀呀地唱。他是极有天赋的孩子,竟然点就会,不过半年的功夫,便可以唱戏给他听了。

    只是朝生渐渐懂得的了,便常拿戏文里头的故事问他,问他什么叫思春,什么叫锦绣佳人,什么又叫青梅竹马,什么又叫洞房花烛。他就解释给他听,心里也是沉沉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已经垂垂老矣,余下的日手已经不了,如果在他死了之后,朝生孤零零的个人,又那么年轻,辈子这样过下去实在可惜。

    到了冬天的时候,他有次上山去砍柴,终于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了,这摔他的身体算是彻底地毁了,数十年生活在这样阴冷潮湿的地方,他早就积横了身的毛病,如今可算都找上门来了。他看见朝生的急切和恐惧,心想,这么大的个孩子,如今心里头也是恐惧的吧,怕自己死了,留下他孤零零的个。

    想了几天之后,他决定趁着自己还能活些日手,带着朝生出山,再回到人世间去。

    当年他为了个人躲到了山里来,如今再为了另个人重入红尘。

    朝生似乎很喜欢外面的生活,他却也遇上了自己的烦恼,因为到了外头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脸是很吓人的,没人愿意看见他。

    陈爷爷便把自己的匣手打开,拿了好的金银珠宝来,给他打造了个金色的面具,戴在了他的脸上。朝生生的很文弱,什么也做不了,唯可以谋生的只有唱戏了。

    陈爷爷也觉得很慨叹,好像命运故意这样捉弄,他的朝生,最后也要步上他的后尘,成了个地位卑下的戏子。

    虽然很伤心,但朝生也总算找到了个谋生的渠道,他将来死了,也不用再担心他会活不下去。

    朝生身段优美,唱腔清丽,画上浓妆出去唱戏,竟然也很快就唱出了名气,第二年春天的时候,便已经有了很高的声名,连石府主子的寿宴,也点名邀请了他,富春戏班子时风头无两。

    在接下来的个漫长的春夏,朝生都觉得自己像活在戏文里头样,他见到了这世上最伟岸的男人,成了他的娈宠,再也不是个小小的戏子。他成了石府里头最炙手可热的陈少爷,尽管这样的荣宠,他知道不过是因为另外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做燕来,小字冬奴,是他喜欢的那个男人的小舅子,是东都有名的公子。

    他没有想到,男人对那个叫冬奴的男孩子竟然那样痴迷,那样的深情,叫他也觉得动容。他想那个冬奴真是好福气。

    所以在他觉得自己就要死的时候,他在心里头默默地念,渴望自己下辈子,也投胎成冬奴那样好的命,有个这世间最出色的男人喜欢他,念着他,生生世世爱护他。

    这样的人不需要很,有个就很好。

    等他下辈子再见了他,如果还问他那句“你不认得我了么”,他会告诉他,说他认得,他就是他上辈子最爱的那个人,名字叫做石坚。

    人的生,总有个深深爱恋的人,即便走到生命的尽头也不愿忘记。

    人世轮回,如同花开花落,燕去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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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奴做了场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头苦涩缠绵,浸着淡淡菊花香。

    (打赌看到这句话许大人心里都五味杂陈,会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他觉得身上疼的厉害,吃力地睁开眼睛,朝门口的光影处看了眼,门口的人影模糊而熟悉,只是他不能够看得清晰。他只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