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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套的爱情故事 作者:西西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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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俗套的爱情故事

    作者:西西特

    文案

    我的爱情故事很俗套,男朋友是我发小,同班同学,同桌,初恋。

    我们原先一直都是社会主义兄弟情,成年后他跟我表白,我们自然而然的从兄弟成了情侣。

    高中毕业的时候分手了。

    没有第三者,没有背叛,就是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走岔了。

    分手后,他留在本地读书,我出国留学。

    现在距离那一天已经过了五年……零十六天。

    我回国了。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破镜重圆 娱乐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淮,霍时安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我回国的一个礼拜后,参加了同学聚会。

    说好的聚会主题是给我接风洗尘,实际是吹牛皮大赛。

    吹着吹着,话题就绕到了我身上。

    “方淮,你怎么都没变啊?”

    “就是,你穿上校服还是原来的样子。”

    “牛奶肌名不虚传啊。”

    “……”

    对于老同学们的玩笑话,我一律笑着回应。

    大家都已经度过了大学四年生活,站上各种岗位,工作了一年,如今戴着自己选择的面具,混了一身在生活里摸爬滚打的酸甜苦辣咸味,复杂得很。

    过去那些青涩纯真的人,事,物,早已掩于光阴。

    谁又能真的把它一丝一缕的剥出来,扫掉落在上面的灰尘,露出原来模样?

    不可能的。

    都被时间给啃噬的坑坑洼洼了。

    话题扯到了我的专业上面,再扯到我回国的原因,一个个的化身福尔摩斯,研究上了。

    我放下酒杯,问班长要了一根烟。

    “兄弟姐妹们,别扒了,没那么些复杂的原因,”我点燃烟,将打火机丢还给他,笑的很温柔,“就是想回来。”

    那时候我跟我初恋的事儿,没有旁人知道。

    在老师同学眼里,我只有一个跟我形影不离的玩伴,身边没有什么处得比较好的异性朋友。

    都以为我不开窍,是早恋绝缘体。

    所以现在他们听到我这样说,只当我是想家了,不会再乱七八糟的各种浮想联翩。

    班长带头端着酒杯站起来,“好了好了好了,有缘千里来相会,欢迎我们方淮同学回国!”

    话音刚落,酒杯尚未碰上,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

    门口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背着光,看不清轮廓,那身强大的气场率先释放了出来。

    众人里有一声惊呼,“是霍时安!”

    紧接着,包厢里整个沸腾。

    我心头颇有几分感慨,半小时前我过来时,他们都没这么激烈的欢迎。

    果然大明星就是大明星。

    出国不是去外太空,国内的动向我多多少少都有留意。

    两年前,霍时安进了娱乐圈。

    两年过去,他已是那个圈子里的顶级流量。

    不是我对他特别关注,实在是霍时安的影响力太大了,从我下飞机到公寓,到处都是他的广告牌,整的跟一路同行似的。

    我站在角落里,隔着人群望去。

    口罩,鸭舌帽,独身一人,是出席同学聚会的架势。

    霍时安是全场的焦点,老同学们争先恐后的抢着跟他叙旧,其中不缺求拍照签名的。

    似乎他的心情很不错,所有要求都一一答应。

    只是迟迟没摘口罩。

    我没想在这样嘈杂的场合再见我的初恋。

    班长说敲了他好几回都没得到回应,认为他的所有社交平台账号都交给团队管理了,不会过来的。

    就因为这样,我才答应前来。

    我不是胆小鬼,就是怕见了面,两个人尴尬的没话说。

    那真的就是所谓的相见不如怀念。

    班长喊我的名字,我下意识找地儿躲。

    想想又没必要,当年我没给霍时安戴绿帽子,我跟他是在人生的路口走岔了。

    嗯,对,是的,只是走岔了,越走越远,各自安好。

    不存在谁背叛谁。

    这么一想,我觉得我应该坦然接受岁月的变迁。

    于是我一手夹着烟,一手端着酒杯,迈着平稳的步子,一步步走向人群中的焦点,微笑着跟他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第2章

    霍时安像是看了我一眼,又像是没有。

    包厢里的光线偏暗,我不太确定。

    但我能确定一点,他并不想用同样的“好久不见”四个字来回应我。

    他不愿意搭理我。

    时间能冲淡能带走的,似乎比我想象的更多了些?

    大家伙都知道我跟霍时安是发小,两人一起长大的,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了,以为我俩阔别五年多再重逢,即便不眼泪汪汪,也应该拥抱一下彼此。

    就算没哭,也没拥抱,那也不至于一个打了招呼,另一个鸟都不鸟。

    大明星对老同学都和和气气的,偏偏在挚友面前摆架子?

    现在出现这样的局面,堪称匪夷所思。

    气氛明显的从活跃变得微妙。

    班长对大家伙说,“咱喝酒唱歌去,让方淮跟霍时安两个好朋友叙叙旧。”

    霍时安冷淡的开口,“不需要。”

    我刚送到唇边的烟抖了抖,落下一小撮烟灰。

    老同学们各种视线嗖嗖嗖的向我投来,我脸上的笑容正在往尴尬的方向走,面部表情即将放飞自我。

    班上一会看我,一会看霍时安,眼珠子转来转去。

    我担心他的眼珠子从眼眶里转出来,就放下酒杯说,“我去一下洗手间。”

    这借口极其拙劣,并且老套。

    所以我几乎是在老同学们同情的目光里离开的。

    我出了包间,慢悠悠的穿过走廊,站在一片玻璃窗前欣赏这座城市的夜色。

    没过一会,后面响起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是霍时安。

    口罩不知何时摘了,露出比广告牌上还要深刻的轮廓。

    我隔着缭绕的烟雾看我的初恋,十九岁的他是少年的帅,青涩干净,二十四岁的他是男人的帅,成熟冷漠。

    总归都是帅的。

    西裤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我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苗苗打的。

    她是我大学同学,比我早一年回国,是个挺有想法的小姑娘,死活不进家族企业,非要出来单干,玩儿音乐。

    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组了个乐队,满世界的找场子,前段时间来了这里,在一间地下酒吧驻唱。

    电话一接通,就是苗苗委屈巴巴的声音,“淮淮,我给你发微信了,你怎么不回我啊?”

    我说没看到。

    苗苗没问我在哪儿,只说,“十一点开始,你过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