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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名妓我怕誰第36部分阅读

      化身名妓我怕誰 作者:肉书屋

    从未放弃珍惜。他走的安然。

    姬笑云自问一生对所有珍视的东西足够珍惜,没有任何后悔。能做的,都为了珍惜的人做到,能说的,都对珍惜的人说过。此生既已无憾,又有何不可忘却?

    “这一世我很留恋,因为我过得很开心,死得很满足。但是我并不想跳到忘川河里去,用一千年的寂寞去等一个不可知,然后冲淡了我的留恋。”

    ——————————分割线,本章不是大结局!————————

    “为什么成亲一定要去帝都啊?我和小忆老家都不在那里不是吗?”沈谅抱怨的挪着步子,率领众白狼,垂头丧气跟在姬笑云身后。

    沈未尘死后,沈谅并没有如别人所想的那样,消沉许久。而是很快恢复了昔日的嬉笑怒骂。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姬笑云看的出,他的眼底,多了一份深沉,多了一份释然,连那快乐里,也多了一分真意。

    姬笑云把头一仰:“我嫁女儿,当然要在最显眼的地方,办最大的排场!”

    沈谅面含悲痛,“我一落拓剑客,哪有钱啊!你当我是他啊?”伸手一指身后的白依。

    白依洒然摇着扇子,“我是不会借钱给你的。你在我那白吃白喝的钱到时候我要在你的婚宴上吃回来。”

    姬笑云一横眼,“沈谅,你就是卖身,也得按我说的操办!”

    姬小忆悠悠叹气:“阿笑,你当他还是十五年前吗?如今一个老男人,哪里还卖得出去?也就我不嫌弃他。”

    沈谅哀嚎一声,趴在傲翼的肩膀上,“你是怎么养活这两宝的?”

    傲翼看他一眼,“反正我们家洗衣做饭擦地刷碗都是男人做。还有赚钱也是。”

    看着沈谅怆然仆地,傲翼在心里补充一句:家里的男仆也算男人的,对吧?我没说谎。

    小丫头vs叔叔们(路遇劫匪)

    这一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姬笑云一行人恰好路过一个郁郁葱葱的峡谷。

    傲翼突然勒住马缰,“天气如此炎热,不如稍作歇息。”

    白依回首看了一眼已经香汗淋漓的迦南和牧如薇,也附和道:“可不是,我们久居大顺还无所谓。久居艾斯的几位想必受不得这般炎热天气。”

    众人于是下马的下马,下车的下车。

    姬笑云心中对迦南有愧,一路护着迦南,迦南本身心性纯良,有人待她好,她便更要号上十倍。现下两人已然是不可分的闺蜜好友一般。

    傲翼和沈谅动作最慢,最后下马前,对视一眼,相互点点头。都看向山谷前方的一丛树林。

    树林里。

    “老大,他们为什么不过来了?”

    “可能被今天的日头晒干了。”

    “那咱们接着在这里等?”

    抬头看看树林也无法完全遮住的毒辣阳光,“那咱们就晒干了。”

    树下休息的姬笑云看见约四五十个莽汉,手持钢刀从五百米以外的地方冲过来,喊“抢劫!”

    为什么觉得有点好笑?

    姬笑云纳闷。难道真的是我不懂兵法?

    回头看看懂兵法的各位,傲翼、白依、姬啸天、九郎,各自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姬笑云点头,看来不是我笨,的确是贼笨。

    众人坐在地上,丝毫没有紧张感的看着盗贼杀到眼前。

    “站住,打劫!”

    众人又是一乐,明明就一直坐着,压根没有在走。

    姬小忆和沈谅同时觉得这声音很耳熟。仔细一看,乐了,“呦!大叔!您还在干这行呐!”

    那土匪一看见姬小忆,刚刚凶神恶煞的脸,瞬间变苦瓜。没错,我们的经典万年配角,有台词,没字幕的土匪叔又一次闪亮登场。

    “怎么又是你啊?”土匪苦兮兮的抱怨。“我现在都不敢劫两人出门的情侣,就怕再碰到你和大侠。”

    姬小忆笑:“大叔你很有长劲嘛,知道要团伙打劫了!”

    土匪大叔眨眨眼问道:“小女侠,这些人都是你和大侠的朋友?”

    姬小忆笑眯眯的摇头:“不是呢!没有一个是我朋友。”嗯,都是老妈老爸和沈谅的朋友。

    土匪眼里来了光彩:“那……我劫他们你不会管吧?”

    姬小忆连忙摆手:“不管不管,绝对不管。你就在他们里面挑几个软柿子捏一捏吧!”只可惜里面最软的柿子也比你硬三分。

    土匪的眼光在众人脸上流连。

    姬笑云拽了迦南转过头去,迦南艾斯第一美女的相貌太惹人眼。

    九郎拽了小薇也转过头去。不是我没出息,我们俩都是智力型的。打架一两个还成,四五十人我没戏。

    也有努力把头往外探的。比如傲翼努力挤出一个和蔼的表情,含情脉脉的看着土匪。选我吧,选我吧!你看我多大个儿一个柿子!阿笑管着我,我都好久没打架了!

    可惜,土匪并没有对他钟情。

    土匪第一个选中的是红娘。那身红衣服多像柿子啊!人又长得女相。

    “那个红衣服的……”

    红娘一个凌厉眼神扫过,青葱手指在剑锋上弹了一下。“选中我?”

    土匪连忙接口:“旁边那个瞎子……”

    疯犬呲出嘴里的虎牙来:“呀,看来是我啊?”说着就要起身。

    土匪觉得饿那牙齿闪着寒光:“的后边那个娘们唧唧的男人……”

    姬啸天环视了一下大概位置,好像是自己无疑。娘们唧唧?长得美也有错?转过正脸对着那土匪。额顶一道流矢留下的伤疤狰狞呼啸。

    土匪吞了吞口水,小声道:“的旁边那个书生。”

    白依笑,我就猜会有我。摇着纸扇,笑意融融的站起身,“请问,有何贵干?”

    姬小忆摇头,挑中其他的柿子,顶多挨顿揍。你偏偏挑了最难对付的柿子。

    土匪看见这个公子哥儿似的“书生”一脸笑意,十分好欺负的样子,扬声道:“打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白依故作惊奇道:“这位大哥,不知道什么样的东西算值钱?不如大哥把之前截获的东西给在下看看可好?在下也有个比较。”

    土匪觉得有理,招呼兄弟们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白依看到那些东西笑得如阳春三月,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十分钟后,众人重新上路。留下一地丧失战斗力和全部财物的土匪……

    沈谅揽着姬小忆同骑一匹马:“小忆,白依只是你叔叔么?”

    姬小忆叹息:“在理财经商方面,他是我师父。”

    沈谅觉得有点同情那位土匪。

    姬笑云揽着迦南同乘一骑。于是傲翼落了单。

    傲翼比较郁闷。问九郎:“无面,为什么土匪不选我啊?我还从来没被抢劫过。”

    九郎嘿然而笑:“王上,你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不像个柿子吧?”

    傲翼怒:“那个白依除了头发是黑的,眼睛不是蓝的,哪里比我更像柿子了?”

    九郎无奈道:“王上,靠近您半径一米的人都会觉得冷啊!您的气质太霸道,太冷酷了!”

    傲翼更怒:“今天这么热!他们更应该努力靠近我来乘凉!”说完又低声嘟哝:“何况我已近很努力在装柔弱了!”

    九郎看着傲翼胯下那匹,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战战兢兢的宝马。心中无语泪双垂:王,您真柔弱……

    小丫头vs叔叔们(最终,都是传说)

    帝都东门。

    侍卫们正在闲聊。

    “哥儿几个,我回老家探亲几天,你们看见啥新鲜事儿没?”

    “话说,我前两天放了一个奇怪的商队进城,有男有女,还有冰族人在里面。”

    “这算什么大事啊?十五年前咱们女帝和兵卒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时常有冰族商人来咱们帝都做生意啊!”

    “你听我说完啊!里面那两个冰族人,女的漂亮的不行,男的冷的要命。十有八九啊,是冰族的贵族。”

    “这倒是少见。”

    “那个女人的护卫,长得那叫一个绝,俊美的几乎不像男人,可是人家特有个当兵的范儿,我看他应该就是个军人,而且起码十年以上的军龄,要不是他长得太年轻,我以为起码是个少将!最重要的是,他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大顺人。”

    “咱们牧如薇郡主都能和亲到到艾斯去,还不行人家艾斯的女贵族,找个俊俏的大顺护卫啊?要说俊美的军人,还有比咱们平京王,御林军兵马大元帅更俊俏更不像军人的军人么!”

    “你还真说着了,他们那马车不让掀开来看。我偷偷瞄了一眼,里面坐的就是和亲艾斯的牧如薇郡主。你说郡主不能使被那久兰王给休了,然后又被人给卖了吧?怎么会混到商队里?”

    “别瞎说!二郡主常年不出门,哪里就让你认识了?”

    “老子在东陵殿大火之前,在皇宫里当过侍卫,谁说谎谁他妈是孙子!”

    “切!那你怎么还敢放?”

    “那商队拿的是白先生的路引。我就是得罪二郡主,也不敢得罪白先生啊!我可不想倾家荡产!你不记得西门上那出了名狗仗人势的门守上次想卡白先生的油水,最后是什么结果啦?”

    “好像……全家都在北郊要饭呢!是挺可怕的。”

    “人家还带了一堆一看就是江湖人的侍卫,一看就武功高强,我哪敢惹啊?里面还有仨女侍位,个赛个儿的漂亮,两个一身黑衣的,应该是姐俩儿,长得特像。还有个红衣服的,我多看了她一眼,一个眼神过来,差点没把我给吓死!怎么有那么凶的女人?”

    “嘿!你们几个,别吓叨咕了!今儿个是咱们小公主大婚,你们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

    “是!头儿!”

    “哎,不对啊!女帝不是只有一对双胞胎皇子吗?哪里来的公主?就是我回家这几天现生的,也不能长这么快吧?”

    “嘿,这个我还忘了跟你说了。咱们女帝新收了一个干女儿,据说是当年姬三小姐的遗孤。好像是嫁给江湖上著名的大侠,沈家堡的新堡主。”

    “可不是,这回江湖上的人物,也要和女帝交好啦!那沈家堡,可是代代出武林盟主的地方!”

    “咱们女帝向来和四面八方相处都好,这回和姬家又挂了亲,也让咱大顺的军人知道,咱皇帝不会忘了忠臣的。”

    “咱们女帝那是有心人啊,不止对姬家有情有义。这次还要借着公主大婚的机会,把当年咱大顺混乱的时候,命不该绝的人,和那些为国捐躯的士兵的名字全都刻在东城墙上。说是让他们看着大顺的朝阳。还说,以后咱大顺要宣扬人权,宣扬平等,如果再有哪个贵族私刑滥杀无辜,也要处刑,还要把冤死的人名,也刻在这墙上!警示牧如家后人。”

    “小公主的鸾车开始绕城游行了,快看!快看!”

    “咱们小公主真是个美人啊!她那夫君也省得挺拔俊俏!”

    “哎……你们看,那小公主,就是那天车队黑衣女侍卫啊!就是小的那个!”

    “你脑子烧坏了吧?小公主据说是在姬家家主姬如风先生抚养下长大的,知书达理,哪里会跑去做侍卫了?”

    “真是,我不会记错的!你们信我!”

    其他的侍卫递过来一个鄙视的眼神:“信你有鬼!”

    小兔子的回忆(白衣飘飘的男子)

    这一生,我爱过两个男子,却只有一段感情。

    因为那第一段情,不但他不知道,连我自己,都是后知后觉。

    第一次见到他,我还是个小乞丐,裹着一身破布。

    他一身白衣胜雪,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他还是个少年,手拿一把折扇,墨黑的长发不束不绑,在身后静静地垂着。神色憔悴,眼底是一片青黑,好像许多天没有睡过的样子。

    他在我面前蹲下来,一双忧郁的眼睛笑着,不知是在对我说话,还是在对他自己说话:“人……怎么可以……活的那么卑微呐?”

    我看着他,他是那么雪白雪白的一个人,与泥水中挣扎的我不一样。他是多么神奇的一个人啊!他可以眼睛忧郁,唇角却带笑。如果换了别人,一定要被他骗了,要以为他快乐。可我不是别人,所以我知道,他不快乐。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

    他的头发那么干净,脸庞那么白净,他有什么可忧郁的呢?“卑微”?我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夸奖我的词汇。我猜,他是在说我穷。可是他好像觉得我和他一样。他也穷吗?

    他的衣服,怕是够我吃上半个月的白馒头吧?他那把折扇,恐怕也够我一件新衣服了!

    当时的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个世上,有一种贫穷,与钱无关。没有自由,没有亲人,没有爱。这样讲,我倒是比他富有。我有自由。

    他把他的外衣脱下来,批在了我的身上。批的时候,那光洁的手指,擦过我的脸颊。从小到大第一次,在不是被殴打的情况下,和别人有身体接触。尽管,只是一根手指。但还是让我觉得暖起来。比那件衣服带给我的暖,还要多一些。

    我忽然开始后悔,早上路过村口那眼老井的时候,没有稍微洗一下脸。不然,他起码可以知道,我是个女孩儿。可是脸上还挂着昨天和小狗子他们抢东西吃,被推倒在地沾上的泥浆。他一定以为我是一个野小子。毕竟,我身上那些打架的痕迹,不像是女孩子会有的。

    小狗子说过,即使是乞丐,女孩子一般也是不凶狠的。她们会讨好男孩子,求他们给点吃的。甚至有的会陪大一点的男孩子到一个黑屋子里去。我知道他们去做什么,我早就知道了。九岁那年,就有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对我做过同样的事。很疼。

    疼我可以不在乎,可是他骂我,他说“小贱人,这么小,连反抗都没有,就顺了爷!”我怀疑他的脑子是不是里面有问题,他拿着刀逼着我,却不希望我顺从。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

    于是,我可能是想认真看看他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后来把他的头劈开了,用他的刀,在他穿裤子的时候。后来我就不能在固定的地方要饭了,我要到处跑,要躲着很多人。乞丐是有势力范围的,尽管我觉得连完整的衣服都没有的乞丐,说“这是我的地儿!”会很好笑。每次笑完都不可避免和人打一架。然后经常饿肚子。

    但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把那个少爷的脑袋劈开。因为劈开他的头之后,我对他说:“老贱人,这么老,连反抗都没有,就被爷劈了!”后来想到,我不是“爷”,可是我又不想说“娘”,做老贱人的娘,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小狗子很想和我做那件事儿,他对我说过很多次。可是我不想。其实我是不讨厌他的,但是我讨厌那件事儿。我会想起那个少爷脑浆崩裂的样子。我怕自己忍不住会把小狗子的脑袋也给劈了。我说过我不讨厌他,所以我不想劈他。

    于是我知道,我这辈子可能没办法做那事儿了。听那些女孩子说,挺有趣的。真不幸,我想我注定会变成一个没有趣儿的人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白衣的少年,他的手指划过我的脸颊的时候,隔着干涸的泥浆,我却突然觉得,我愿意和他做那件事儿。不,应该说我盼着。

    但是脏兮兮的我,他应该没有什么兴趣吧?于是,我裹紧了他的衣服,闻着他的味道,没有看他一眼。身子却热了。

    原来我还是一个有趣的人,至少,在这个人面前。我想,我应该去洗个澡。

    于是,我就真的去洗了澡。洗完了之后,我拿着他的衣服,跑到典当行,师傅告诉了我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价钱。我想我当时一定是傻了,我从来不知道一件衣服可以够我带着所有认识的,不打我的小乞丐们一起去城里最好的酒楼吃一年。

    后来,我很诧异我当初竟然没有犹豫。当掌柜的说还可以再加钱的时候,我连价格都没听,抱着那件雪白的衣服跑了。

    我想,这么雪白的东西,怎么可以用钱来污染呢?尽管银子也是雪白雪白的,可是不会有这件衣服白。

    回到平时住的破庙,我换上了那件衣服。到水塘旁边照一照,我真的成了个小子。尽管不是野的。衣服有点长,我偷了剪子和针线,改了它。其实我不常偷东西的。但是这次我等不及了。

    剪下来的白色布条,我不舍得丢掉,于是缝在一起,缝成一条长长的带子,揣在怀里。于是怀里每天都是温的。

    然后,我就天天盼着见到他。这回我不脏了。我希望他能再摸一下我的脸颊。不知道干净的我,他会不会有兴趣。我可以不用他给我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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