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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警察精英遇上美少年) 作者:吴沉水
1、第 1 章 ...
黎承睿在遇见林翊的那刻,他感到内心原本冰封千里的平原突然间在地势高昂处被人用冰斧强行凿开到裂缝,那裂缝嘎吱声先是不动声色地维持原状,随后不用半秒钟,立即哗啦开裂,路所向披靡,毫无阻滞,通向底。他的世界瞬间山川倾覆,日月无光,天地仿佛颠倒了个个,林木积雪纷纷崩塌,冰川积雪夹杂着势不可挡的洪流路呼啸而过,席卷切,所向披靡。他在那刻无法思考,无法呼吸,甚至连自己身处何地都抛诸脑后,无法辨认,他整个脑子在那瞬间都在回荡着个声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个这样的少年?
怎么会存在这样令他窒息的生物?
这个少年,怎么会从头到脚,从发丝末端到指甲形状,都那么合他的心意,简直像上天为他特地打造的最美好的礼物,简直像,他想也想不出的幻境,那么惊心动魄,那么美到令人目眩神迷。
黎承睿警官在此之前从未想过这么荒诞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关于见钟情,关于同性恋,关于个三十出头岁的督察居然理性尽失,对着个初次谋面的少年无法抑制地心跳加速,脑子空白,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偏偏句话也说不出来。
“黎sir,黎sir?”他的下属在边上轻声提醒他。
黎承睿强迫自己别开眼,轻咳声,然后竭力用与平时样的语调,重新对眼前的少年发问:“林翊?差两个月十七岁,玛丽诺教会中学的学生?”
名为林翊的少年有些木讷,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别人的问话。他微微低着头,轻咬的嘴唇泄露出他的胆怯,这是种普通市民觐见执法人员常见的反应,还有小门小户出身的男孩在生人面前特有的紧张。黎承睿边上重案组的同事不耐烦了,提高声调说:“林翊,阿sir问你话呢知不知道?”
少年犹如受惊的小兔子般往回缩了缩脖子,随后如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般,慢慢地,弧度机械地点了点头。
“说话啊,哑巴了你?!”
“阿sam,小声点,别吓坏小朋友。”黎承睿无法抑制地盯着这个少年,像舔过样将他所有的表情和动作都收入眼底,他清清嗓子,有点舍不得别人吼这个少年,不由得就出声阻止。
“是,黎sir。”阿sam道了歉,退到边。
“林翊同学,我们现在调查的是犯罪案件,需要广大市民配合才能抓到坏人,所以你有义务将你知道的说出来,不得隐瞒,明白吗?”黎承睿边目不转睛地看他,边尽可能和颜悦色地问,“你看看桌上的照片,然后告诉我,你认识照片中的男人吗?”
少年在他温和的言语中得到鼓励,点了点头,他伸出只手,手指白净精美,悄悄地将桌上的照片拨到自己眼前,看了看,用缺乏起伏的声调说:“是陈sir。”
“他是谁?”
“我们班以前的国文老师。”少年低低地回答。
“还有呢?”
“他还是信义会的义工。”少年抬起头,鼓起勇气样补充了句,“他很好人的。”
黎承睿发现自己非常享受这个少年有些呆板的表情下低柔的声音,那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男孩的沙哑,但却有别样的清澈干净,就像他以前在美国玩徒步时亲眼目睹过黑色泥沙夹道间道亮泽动人的小溪。他的声音也跟着放柔,像怕吓到这个少年似的,黎承睿用他的警察生涯中前所未有的耐心对这个少年说:“你喜欢你的老师?”
少年认真地点点头。
“他帮你辅导过功课?”
“没,是在团契,他教我跟妈咪说话,”少年看得出并不擅长跟人交流,他困难地,断断续续地说,“妈咪成日要上班,我们没时间说话,陈sir说我跟妈咪要用新的办法交流……”
黎承睿敏锐地捕捉到个信息,他问:“你老窦呢?”
少年飞快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眸里露出丝犹豫,支支吾吾说:“他,他跑路了。”
“跑路?”
“妈咪说,老窦是烂赌鬼,欠人周身债,跟着就跑路了,十几年了,我没见过。”
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对这个少年泛起阵心疼,柔声问:“你们班的同学仔经常笑你这个?”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机械样点了点头。
“你不生气?”
少年用刚刚点头的频率摇摇头,表情匮乏地漠然说:“他们说的都算事实啦。”
“所以你喜欢陈sir这样的老师,因为他像个父亲?”
“他很好人的。”少年低下头小声又说了遍。
“他平时没跟你的同学有过冲突?比如说严厉斥责过谁,或者得罪过哪个古惑仔?”
少年颦着眉仔细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难道他都不批评你们?”黎承睿存心逗他说两句话,带了笑意问,“不指出学生的错误,这可不算什么好老师。”
少年抬起头,清亮乌黑的眼珠里片茫然,似乎黎承睿的问题超出了他的理解范畴,然后他呆呆地,像确定什么样又重复了遍:“陈sir很好人的,他从来不骂我们。”
黎承睿微微眯了眼,男孩就像他年前养过的头反应迟钝的小兔子样,令他心里就如被看不见的羽毛骚动般止不住的发痒,他又咳嗽了声,问:“这么说,即便他不当你的国文老师,你也还跟他有保持联系?”
“是的,可我好久都没见到他了,阿sir,他怎么啦?”
黎承睿想了想,还是从另些照片中挑出张不那么恐怖的,递过去给他,淡淡地说:“他死了。”
林翊微张双唇,脸色变白,照片上的男人死状很凄惨恐怖,他双臂张开,如耶稣受难般,全身被不知名的东西啃得血肉模糊,加上组织腐烂,不少地方甚至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他的眼睛被人挖走,眼眶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
给询问对象看犯罪现场照片是种经常使用的方法,人对尸体的反应各不相同,但有经验的警官却能根据这点做嫌疑犯的初步判断。黎承睿只看了少年眼,就将他从嫌疑犯的名单中去除,因为少年看到尸体不仅如般人那样惊恐厌恶,他还捂住胸口,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喘着气,呼哧呼哧地像随时要断气般。
“不好,他有哮喘。”阿sam惊呼声,冲上来想帮忙,黎承睿已经抢先将少年把抱入怀中,急切地摸他身上各处口袋,他知道这种哮喘病人定会随身携带药剂。
“找到了。”黎承睿飞快从少年的上衣口袋里掏出根小小的哮喘吸入剂凑到少年的嘴边,少年如获至宝般捧着药剂深深地吸了几下,黎承睿抱着他,托着他的后脑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好受些。慢慢的,怀里的身体平复下来,黎承睿来回抚摸他的背部,突然间觉得自己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就像这个身体天生该被拥抱在自己臂弯中样,他靠近,全身的感官像嗖嗖苏醒过来,全都以十倍乃至百倍的探测功能近乎贪婪地探知属于对方身体上的切。他注意到这具少年的身躯看起来很瘦,摸上去却骨肉均匀,靠在他身上时,少年的呼吸轻盈得若天使飞翼轻触肌肤,他的体温不高,手摸着有点凉,可是触感非常滑,像最打磨了上千遍的玉石,有由内而外透出来的光晕。
他还很好闻,味道,清新而略带甜美,令人怀想起夏季英格兰乡下芬芳的青草,置身其中,所有久远的被忘怀的年少情怀突然间就排山倒海。
黎承睿感到难以自已,他莫名其妙地涌上种渴望,渴望地感受这个男孩,脱下他的衣服,跟他贴近,毫无阻滞地皮肤摩擦皮肤,身体纠缠身体,体温偎贴体温。
这个想法令他浑身发热,呼吸急促,却也心生恐惧。
“好恐怖,刚刚的照片好恐怖。”林翊在他怀里呆呆地,像陈述个事实样小声说。
黎承睿有些内疚和心疼,他轻柔地拍着少年的后背,趁机转过头,将鼻端靠近男孩的鬓发,深深吸了口。
心醉神迷。
彻底的心醉神迷。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还能见到林翊从衣领处露出的脖颈,弧度优雅,质地细白,再往下的锁骨形状完美到宛若神来之笔,这么美,美到神经末梢都要为之战栗。
“阿sir,我好了。”少年再度提醒他。
黎承睿深吸口气,舍弃什么似的果断松开手,他看着那少年近在咫尺的脸庞,眉眼精细得像水晶般透明,几乎个错眼,他就会反射出七彩的光,他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像陷入泥沼,脚底下有看不见的吸力拖着往下拽,越挣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头回见到这个少年,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名为林翊的男孩,他从不知道个男孩能对他产生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怖吸引力,他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直觉得自己是个很能自律的人,他出身警察世家,从小就被教育得爱憎分明,他在美国受过最严苛的警官训练,他返港加入重案组是因为他真的热爱刑侦事业,他相信伸张正义的必要性,哪怕正义已经沦为不同人不同的政治工具。但总体而言,他还是相信那样种规律存在的必要性,弱者要受保护,好人要受尊重,坏人要被绳之以法。
他对警察职责的最实际理解,就是让守法的人,要有个安全的环境,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
为了做到这点,他对自己自律甚严,他无时无刻不保持冷静谨慎,他也觉得自己直都做得不赖,可这些冷静谨慎在见到林翊的瞬间都轰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以往那个黎承睿警官内心天翻地覆的断裂声。
他的视线从这个少年的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状漂亮的嘴唇,然后黎承睿感到内心的呼号声,那么柔嫩的嘴唇,却让他感到尖锐的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狈地转开眼,挥挥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事了是吧,有病不要出来乱跑,早点回家。”
少年仍然呆着脸,顺从地点点头,抓起自己的书包仔仔细细背上,确保背带平贴无皱折后,才冲两位警官微微鞠了躬,小小声说:“两位阿sir,我走先了。”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对黎承睿单独鞠了躬,乖乖地说:“谢谢你。”
黎承睿低头装作看照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少年很快离开,阿sam过来收好犯罪现场照片,正跟他说着对这个少年的判断,黎承睿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猛的起身,对阿sam抛下句:“等等,我出去打个电话。”
他跑出自己的办公室,穿过外面重案组永远热闹得像夜市的大办公间,在众手足诧异的目光中,他跨出这里,跑过走廊,钻进拐角的茶水间那。他记得那有个大窗户,从上往下看,能鸟瞰整个警署外围的小广场。
在警车出没和警员穿梭的间隙中,他如愿以偿地赶在那个少年离开警署前又见到他。林翊背着书包,低着头,孤独地穿过整个广场。这是个初秋的傍晚,少年外头罩着蓝色间白色的棉质格子长袖衬衫,里面是灰色圆领t恤,下面穿条柔软的卡其色棉布长裤,脚上蹬着叫不上牌子的帆布鞋。他明明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理着平淡无奇的发型,甚至他让黎承睿屏住呼吸的长相,换成第二个人来看,诚然是清秀雅致,可也未必就漂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可他就是深深打动黎承睿,这种打动是没有由来的,具备龙卷风那样席卷切的颠覆效应,它就像记重拳,猛的下打得黎承睿懵了头,可它又像个久远而浪漫的回忆,只消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便能令人陷入难以自拔的感伤情愫当中。
以黎承睿的全部刑侦知识无法解释这个,他目送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视线范畴内,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感觉刚刚做出的事很不可思议,依稀仿佛,他脑子里闪现出个词:着魔。
是的,这个男孩,让他着了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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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阿头,尸检报告出来了。”重案组的年轻女警官周敏筠拿着报告在离黎承睿办公桌三步左右的距离说。
她是个平时不爱说话的姑娘,身量矮小,长相普通,剪着短短的男仔头,看起来又干练又精明。整张脸上没有特别吸引异性注目的地方,但却看起来善良可靠,容易令人放下心防,她天生擅长跟难缠的人物打交道,因此很外出调查派遣她出马比派组内其他有经验的探员还合适。
黎承睿边盯着电脑打报告,边说:“来,说点我不知道的。”
“是,黎sir。”周敏筠翻开报告,简明扼要地说:“死者陈子南,现年三十八岁,身上共有两百八十七处伤口,数组织溃烂模糊,胃检显示无毒性,头皮及颅骨有明显啃噬伤痕,腕骨及踝骨……”
“这些都肉眼可见,”黎承睿头也不抬,淡淡地问,“死因呢?”
“出来了,”周敏筠皱着眉头说:“从组织出血的情况看,他是被犬科动物撕咬至死……”
黎承睿问:“是什么动物?”
“初步判断是大型犬,具体是哪种,还得通过齿印比对。”
黎承睿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皱眉轻声说:“也就是说,他是被人钉在木架上让狗活活咬死?”
周敏筠点点头说:“可以这么讲,而且他死之前,声带被人很有技巧地割断,我猜凶手大概是怕他发出太大声的惨叫。”
“这样的话可以假设犯罪现场并不是人烟稀少的郊区,罪犯让狗咬死被害者后,还特地将尸体连木架子起移出来弃尸。”黎承睿想了想问,“死者残余的衣物中有检测出什么发现吗?”
“有,死者鞋底发现有海沙,希望对残余的植物微粒做检测能帮我们就可以锁定死亡现场是本港哪块的沙滩,”周敏筠翻了下报告说,她摸摸头发,有些困惑地说,“说到这个,我发现个有趣的事,死者脚上穿的是gucci今年秋冬刚推出的限量手工鹿皮靴,这种靴子据我所知,本港专卖店还未上市。而且他身上残留的衣物材质不俗,应该也不是便宜货。”
“gucci啊,看来现在教师不仅旱涝保收,还待遇不错。”黎承睿笑了笑,“查查他的经济状况,毕竟为了钱产生的纠纷,从来都能刺激人肾上腺素分泌,进而成为杀人动机。”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说。
黎承睿等了会,发现周敏筠还没走,不由抬头问:“还有事?”
周敏筠并不答话,只是看起来欲言又止。
“怎么?看到被狗咬死很惊奇?”黎承睿从笔记本电脑上挪开视线,温和地笑着说,“家养的猫在主人死掉两天内也会吃了主人的尸体。”
“我觉得凶手好像很享受杀人这个过程,看着受害人的肉块块被撕下来,他可能会获得某种满足。”周敏筠嫌恶地说,“这些变态,看着好似好眉好眼,老好人个,你可能还会发现他帮助老人家过马路,去孤儿院做义工,他会是老婆眼里的好老公,邻居眼中的好男人,可你撬开他家厨房地板,却能挖出几具人骨……”
“stop,”黎承睿打断她,严肃地说,“也许凶手很恨死者,要将他千刀万剐呢?在证据显示出来之前,不要轻易下判断。阿敏,你跟阿sam去死者生前的学校看看他跟同事之间有无纠纷,有消息马上向我汇报。”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回答,向他点了下头,转身走出他的办公室。
她刚走没久,重案组的另位老探员黄品锡往办公室这探了探头,黎承睿没好气地说:“看什么?我这又没靓女。”
黄品锡笑嘻嘻地溜进来,他年纪比黎承睿大了轮,但因为学历不高,平时又爱喝两杯,有次因贪杯还误了事,这个污点载入档案,致使他年都未得升迁。幸好这人性格颇带了些随遇而安的成分,为人坦荡也不爱计较小得失,也不倚老卖老,反倒赢得小辈的敬重,警局里人人见了都尊他声“品叔”。
他跟黎承睿私交甚笃,经常自由出入他的办公室,这会进来了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往他对面的靠背椅上坐,嬉皮笑脸问:“我看阿敏出去时低着头,你训她了?”
“没,”黎承睿将打着的报告存档发送,说,“你宝贝徒弟,我哪敢训她?”
“后生女,做事难免丢三落四,有不对的你尽管说她,不过我看她还是肯学肯做,也能吃苦,现在这样的女孩子可不。”
“嗯,”黎承睿不置可否,关了电脑,合上笔记本说,“她似乎特别痛恨变态杀手?”
黄品锡收敛了笑容,然后叹了口气说:“她有个堂姐嫁了个老公是个心理变态,那男人老觉得妻子生得靓就定会出去勾男人,对她日防夜防,终于防不住把她杀了。”
黎承睿眯了眯眼。
“可怜哦,砍了五十三刀,刀刀见骨,那得大的仇恨你说,”黄品锡摇头叹气,“所以阿敏立志要当警官……”
黎承睿抿了抿嘴唇,说:“每个人都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阴影,做刑侦不能被感情左右判断,这个你知道的。”
“我知道是知道,可我当了快二十年差佬,阿敏才大?”黄品锡笑骂说,“你以为个个跟你似的,家都是警察,天生的警官精英啊我的黎督察大人?”
黎承睿勾起嘴唇笑了,说:“别擦鞋了,说吧,你想干什么?”
“我要休假。”
“不行。”
“就星期,我女儿去加拿大念书,我跟我老婆送她过去。”
黎承睿摇头笑说:“又跟我打亲情牌,怕了你了,早点回来,组里大把事做呢。”
黄品锡起来,假模假样地冲他敬礼说:“yes,sir!”
“滚你的,”黎承睿笑了起来,从怀里掏出支票本,刷刷签了张,撕下来递给他说:“给你女儿的,祝贺她上大学,从此是大女孩了,喏。”
黄品锡愣住了,难得正经地连连摇头:“不用不用。”
“又不是给你的,世侄女读大学这么大件事,我做人uncle表示下都不行?”黎承睿笑着说,“我们这么熟,就不拿红包封了,拿着吧,点心意。”
“我……”
“我什么呀,自己人还叽歪什么?”黎承睿佯怒说,“你那点收入才少?阿嫂个女人撑着家,现在还要供个女儿上大学不容易,拿着吧。”
黄品锡接过去,看了眼金额,苦笑了下说:“你这样别给阿珊知道了,不然到时候你未来老婆有意见。”
黎承睿身体顿,随即说:“阿珊没这么小气。”
黄品锡点点头,把支票收好,说:“谢了。”
黎承睿把电脑锁好,起来拿了车钥匙说:“我够钟先走,有事你让他们call我。”
“去接你老婆下班?”
黎承睿笑笑没说话,起身拍拍黄品锡的肩膀走了出去。
他开着车穿过大半个新界,将车停在离玛丽诺教会中学门口不远的地方,他算准了时间,把车停好没久,就听见学校放学的铃声。不会,大群穿着白色校服的中学生三三两两结伴走出校门。黎承睿的心砰砰狂跳起来,他紧张地盯着校门口,唯恐错过什么,尽管他心里很清楚,以他的调查能力,他不可能会错失想见的那个人。可是他就是莫名其妙会担忧,心情像倒退二十年,回到懵懂无知的年代,对情感怀有神秘不可测的想象,对钟情的对象怀有近乎虔诚而狂热的专注。
你着魔了,他再次对自己说,你定是着魔了。
不然,何以会自那天少年离开后,就无法抑制住地想念他?想念到不惜动用手上资源,亲自调查他的切信息,详细到他的功课表,他所在班级的男女比例,他每天大概会去哪些地方,他都跟什么人来往,这些黎承睿都清二楚。
然后连个礼拜,他都赶在少年放学之前驱车前往他的学校,像个他最不齿的偷窥狂那样,饥渴地看着那个清瘦雅致的少年放学,然后鬼鬼祟祟跟在他后面,直跟到他回家。
有几次他目睹少年走入其所住的公屋大楼后还不肯离去,直将车停在楼下,等到夜幕降临,目睹少年临街房间的灯打开。
黎承睿不能自己地想着林翊在屋里干什么?他个人有好好吃饭吗?他的母亲每天那么晚才从中环写字楼下班回来,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少年会感到孤独吗?他害怕吗?
黎承睿对自己这种异乎寻常的执拗心生恐惧,他知道必须冷静,必须压抑下那些念头回归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中,必须回到重案组督察黎承睿的身份上,他有正派健康的家庭,有前途光明的职业,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还有对警官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他的人生,原本如列轰鸣向前的列车,方向明确,轨道干净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