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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钥 作者:隼旸
密林里的空气在他这个小小的动作间,开始变得稀薄……
带著身上的伤口,乐市慢慢步步走回军营。
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清二楚。
其他人,只需要知道件事……
不管是炼血还是索司,都不会再回到这里来,这个军营对他们来说,已经失去了重要性,舒承国现在能依靠的人,就只剩下他了。
从以前开始,乐市就直想要个像这样崇高的地位,现在没有了炼血的压制,也没有索司在边不认同……
受了伤之后,乐市独自在这片密林里想了很久的时间。
原来,他想要的东西,直就在这里。
而且在有了能力之后,切愿望都很容易达成……
他乐市再也不是那个在最下层社会,为了生存打滚的贱民!
在这个世界,他会是在顶端的那个。
而现在,他第个就是要确实的爬上这个军官的头顶,在这里,他会是取代炼血成为被重视的人才……
在将来,也许他还有机会握住顶端的那把权杖……
第十二集 众生之源 第三章 仙羽有霸下,神钥有饕餮
绿素镇上的风景,切就像贵楠所形容的样美丽。
只是大白天里,人潮让小镇少了原本幽静的感觉,酒店或是客栈里是人潮鼎沸,像个闹市样。
“你忘了跟我们说这里人会很。”
朔华厌恶地看著群向他奔跑过来的小鬼,几个人手中还都捏著像是糖果样的东西,要是个不小心,肯定会被沾得全身都是。
“我以为你们会知道……毕竟有钱人的观景胜地,通常就代表著商机,像我们这次的雇主,他就要我们将批精致的装饰品带到这里,给他安排的人马贩卖。”
如果在地球,朔华绝对会想到这点。
毕竟地球的交通发达,只要哪里有漂亮的风景区或是好吃的食物,没久的时间就会人山人海。
但是这里文明落后,应该只有那种超级有钱有闲的人才会来欣赏美景,顶人会比般的城镇还点……
像这样万头攒动的景象,让朔华时之间还以为自己闯进了什么华纳影城。
“不只是如此而已。”
大叔的名字叫做贵安,个性不像贵楠那样主动,不过处事经验比贵楠些,他明白朔华他们的疑问,温和笑著补充说明。
“这个城镇的位置,正好就在南北东西的交通要道上,之前朝廷为了各州之间联络方便,于城市中增加了驿。“这些驿让交通变得通畅许,只要口袋里稍微有点钱,就可以搭驿的马车来这里看看。“绿素镇的人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这样,以前有钱人带来的钱财就已经足够般生活,现在钱虽然比以前赚得,但是原本幽静的美景很时候连夜晚都显得吵闹,完全失去了该有的味道。“这还不是居民最排斥的地方,他们最无法忍受的,是些小混混或是偷儿跟著驿的马车对旅客下手,然后在镇上闹事,还会将街道给破坏得脏污不堪,让居民不堪其扰。“前阵子才刚设下卫队,开始在镇门口警戒,预防那些看起来就不是善类的家伙进城镇闹事……”
说著说著,几个人已经走过拥挤的街道,在个客栈门口停了下来,贵楠忙走上前去叫住正忙得混乱的小二哥。
“小二哥,我们前阵子有预订房间,已经空下来了吗?”
“是贵楠兄啊?有的有的!这件事掌柜早上才刚提醒过我,两间卧铺是吧?”
“没错,只是想请问小二哥,除了卧铺之外,现在是不是还有好点的房间?我们路上有了新的雇主,他们跟我们样都要在这里过上晚。”
小二哥往朔华这边看了眼,然后愣在原地老久。
对于小二哥的举止,贵楠非常了解。
事实上,要不是众生之源这个词实在太过耳熟的话,恐怕他们之前会傻到等朔华等人离开才回神。
“啊?喔!抱歉,你也知道咱们镇上的房间哪次不是早就客满,如果没有事先预订的话,像你们这个时间才来,根本就不可能有房间可以住。”
小二哥很无奈。
其实掌柜在前阵子驿刚开的时候,就已经扩充了客栈的局面,不过很显然的,还是非常的不够用。
“这个我也清楚,但是真的没办法请其他的客人挪挪位置,像是原本两间的挤成间……”
“能订上房的客人哪个不是有尊贵地位的,你觉得请他们挪位置有用吗?除非你的雇主跟那些客人有什么交集才好说话……对了……”
小二哥犹豫了下,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
“什么?”
“没什么,我知道翠湖旁边的湖情小院前阵子的客人刚走,但是你也清楚湖情小院的规矩,不管要住的时间是否有满三十天,律以三十天来付款。“三十天的住宿费用,那可是笔大钱,你的雇主看起来似乎家境不错,或许可以考虑看看租下整个湖情小院。”
扎克耳尖,马上就听见了两人的对话,毫不犹豫地先出声答应下来。
反正他很了解朔华这几个家伙富裕的程度。
光是冷暮那手随时可以抽取岩石成分转化为宝石的能力,三不五时搞出箱金子还是宝石来都不成问题,还怕没钱?
“那个……扎克大哥,湖情小院的租金可不便宜,你们要不要再找找看?”
虽然贵楠从朔华他们身上的衣物跟气质,已经可以猜出他们身价非凡,但是为了、两天的时间,去租下整个湖情小院三十天,实在太过奢侈了点。
“不用担心……这些酒泉石够付款吗?”
朔华从空间里取出当初在富必喇小镇的矿坑挖来的酒泉石,满满的把在手上,酒红色的火光闪耀宝石表面,看得四周的人全傻了眼。
酒泉石可是珍稀的宝石,全大陆只有菲嘉的富必喇才有出产,单颗要租下整个湖情小院就已经不是问题,何况是把。
边的小二哥眼睛瞪得都快凸出来了。
他看过的人可比吃过的饭还,随手就能掏出把黄金的人不少,但是像朔华这样,随手掏出把昂贵宝石的俊美少年,倒还真是第次见到——偏偏朔华几个人的气质看起来又不像是暴发户……
到底是哪家的公子,竟然可以有钱到这种地步?
“我说小公子,虽然我不太懂酒泉石的行情,但是也晓得颗就够付湖情小院的租金了,您快把其他的宝石收起来,这客栈里人嘴杂,我怕有人看你这么手就已经动了不好的心思。”
小二哥片好心。
朔华笑了下之后,收回手中的宝石,不过留下里头最小的颗,轻轻放到小二哥的手上。
“我不担心有人来找麻烦……倒是如果可以的话,烦请小二哥带个路,带我们到湖情小居上看看……我们想赶快找到落脚的地方,趁天色还亮的时候,看看绿素镇。”
小二哥压抑住满心狂喜,放下另手的东西,跟掌柜报备后,立刻就带著朔华等人往湖情小院的方向前去。
朔华之所以会干脆的租下这么个地方,除了他不在乎那点小钱之外,最重要的是天籁刚刚在他的耳边说“湖边似乎藏了几个能力者”,让他打消住晚就马上离开的想法。
也许绿素镇除了风景优美之外,还有著其他有趣的事物……
湖情小院的景色非常美丽。
它有边的院子紧紧靠著翠绿色的湖泊,湖边还种著排有点像是地球上柳树样的树木。
这些树木的叶子有点奇怪,不但绿得像翠玉样,还参差错落著各式各样的绿。
仔细看就会发现,每片绿叶的颜色都不尽相同,带了点半透明的光泽,在光线照耀下异常美丽。
这样的树木并不只是湖情小院的院子有栽种,整个翠湖四周,每隔段距离,就可以看到两三株翠柳并列在湖边,迎风摇曳。
湖情小院的主人其实是镇上的个小户,并不是很有钱的人家,但是祖上偏留下了这么好的块地。
当绿素小镇的名气刚传出去时,湖情小院只是间小小的平房,后来有个来赏景的士人看上了湖边的美景,花了笔钱租下这间小屋,住上个月才离去。
小屋的主人赚上笔之后,看到了商机,但是他没有钱盖什么五星级旅馆,于是干脆利用那位士人给的钱,将原本的小屋旁装饰了下,盖了座可以赏景的小亭子……
当下个赏景的人因此看上它时,主人又得到了笔比上次高的金额。
当这样的模式不断循环,慢慢的将小屋盖成了有院子的住宅,再来盖园林、大大小小的亭台楼阁。
现在小院的主人只要等每年那些特别有钱的人在这里花上两笔,家人便可以吃好用好。
某方面来讲,他或许才是最聪明的人,既赚了钱,又不需要花大把时间管理,比盖个酒楼或是客栈容易了。
上批客人才走没久,下批客人马上又来,幸好里面才刚整理完,干净得很,朔华几人看得满意,马上就丢了颗有鸟蛋那么大的酒泉石给主人,乐得主人笑呵呵,下子就消失在众人眼前。
“你看那个在垂钓的老人家……”
天籁在朔华身边轻轻地说著。
从湖情小院的院子里可以清楚看见整个翠湖,包括四周的游客。
天籁说的那个老者,离湖情小院大约百公尺,手中拿著根应该是钓竿的东西,连著线垂在湖底。
那老人家仿佛没有任何收获,所以昏昏欲睡,颗头三不五时就点下,看不出有哪个地方特别。
“那个东西不太像是般人类,你别看他在湖边上的模样就像是个普通的老人家,但是两只脚竟然像竹竿样直直地往湖中央伸展。“他的脚有点像是章鱼触须,根根地在湖底挖掘……完全没有让湖水混浊,因此根本没有人发现湖底有人在搞鬼。”
除了天籁特殊的能力之外,其他人要发现这种搞鬼的方式还不是很容易。
“跟树海样也是树人?”
“我不认识他。”树海皱眉,仔细看著那个老头子。
如果那个老头子真的是树人,那树海会很高兴,管他在底下搞什么鬼他都不想阻止,还会找机会好好认识同乡。
不过看了半天,树海却完全无法在老头子身上找到跟他样的气息,他可以肯定,那个家伙跟他不样。
“不是树人的话,会是什么东西?”
“外星人。”天籁非常认真。
“请问在场的除了扎克跟雷圣之外,有谁不是外星人?”朔华翻白眼。
天籁点也不介意朔华恶劣的口气,反正她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这可是倪匡的小说定律……凡是未知的生物,最后的答案卫斯理都会归纳为外星人。”
那真的是非常好用的答案。
反正没有人知道外星人应该是什么模样,就算全身长刺也没差,谁知道会不会是来自于仙人掌星球?
“要去跟他打声招呼吗?”
“最好不要。”
冷暮突然开口,所有人的目光马上疑惑地转向他。
“为什么?”
朔华真的是太惊讶了,双眼睛睁得滚圆,完全没有平常“冰山美人”的形象。
冷暮竟然也会有建议?
“那是塔塔加尼亚星的人。”
真是……非常简洁的回答,问题是,谁知道塔塔加尼亚星是哪里的星球?谁知道上面有啥鬼东西?
“可以再叙述的详细点吗?”
“他们喜欢吞食任何种未知的生物。”
终于出现了另外句“详细”的解释,不过令人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你是说,他喜欢吃东西?只要是他觉得没看过的,就直接吞掉?”
“没错,那并不是他原来的模样。”
“那他原来是什么模样?”
根据天籁的形容,还有冷暮的说法,朔华觉得自己是不是遇上了类似变形虫之类的生物,反正之前连人型病毒都看过了,只有脑袋的变形虫并不奇怪。
“——这个模样。”
只手从几个人的身后伸了出来,修长的手指轻轻转,个立体鲜明的影像马上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那只手出现的实在太过突然,因此根本没有人去看被制造出来的立体影像是什么模样,全部看向那只手的主人。
那身色彩鲜明的形象,比他的声音还要来得让人印象深刻。
“留坠?”
“呵呵,还记得我的名字?”
“当然……那天,谢谢你。”
该道谢的时候,就算个性别扭的朔华依然不会吝惜开口。
“不用谢我,那是我们本来就该做的事……而且我们也不算真正完成想要达到的任务,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我又会出现在你们面前……小姑娘似乎点都不觉得讶异?”留坠看了天籁眼,明白她早就知道了某种有条理的因果关系。
天籁这种能力者非常少,即使是处在他们这样的地位,这种能力者也不是其他人可以了解的。
“我只能大概猜出点。”
天籁还没有能力去通盘推演切的结果。
“对现在的你来说,点点就够了……对了,你们不是想看看他的原形吗?我手这样直举著也是会累耶!”
“才怪。”
谁不知道在这里的,只是留坠的分身之而已,会为这种小事累到才怪。
不过不信归不信,所有人还是转过头,看了他手中的图像眼。
冷暮早就已经知道那老头子的模样,所以依然看著留坠,即使面无表情,不过似乎可以看出正在思考有关于留坠的某些事情。
留坠手中的立体图像非常特别,而且非常好认,不管是朔华还是天籁,都在书里看过这样的生物。
看起来像只狼又像只狮子,瞪著大眼睛,十分凶恶的模样。
般来说,很少看到全身,通常只是正面出现在钟鼎彝器上作为装饰。
“饕餮?”
就算传说里饕餮的形象众说纷纭,不过在钟鼎彝器上的那张脸倒是十分鲜明,因此朔华跟天籁两人才会看就马上认出来。
“饕餮是什么?”
树海跟其他两个人对这名字,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饕餮在我们世界的传说中,为种凶恶贪食的野兽,因为好吃,所以古代钟鼎彝器刻其头形为饰。为龙的九子之。“龙的九子分别是赑屃,喜欢背负重物,因此形象半是扛碑出现。
螭吻喜欢远望,因此古人将其雕塑在屋顶。蒲牢喜欢吼叫,所以通常刻在钟上装饰。狴犴有威严,立于牢狱的门口。
“饕餮喜欢吃,因此立于鼎盖。蚣蝮爱水,立于桥柱。睚眦好杀,装饰于刀环。狻猊好烟火,庙宇通常会把其形象刻在香炉。椒图好闭,故立于门铺。”
这些是天籁的解释。
边的朔华扬起眉毛——难得这样的解说工作不是由他来进行。
看样子,天籁似乎对龙之九子十分熟悉?朔华想了下。
这个女人超级喜欢玩电动,八成又是从哪个电动里背下来的常识。
“你的意思是说,他的几个兄弟每个人都很怪了?那是啥癖好?喜欢吼叫?喜欢扛东西?”
天籁被树海的说法给愣了下,然后苦笑:“你要这么说的话也可以,不过在我们那个世界的说法是,虽然这九个孩子为同父母所生,个性却都不同——表示兄弟之间,就算身在同样的环境里,也不定会长成同样的种人。”
“我倒是比较好奇塔塔加尼亚星是怎么回事。”朔华看著冷暮,决定这次绝不放过他,非让冷暮长篇大论不可。
明明同样是主要角色,冷暮的台词却老是那么几句,会不会太好混了点?
冷暮冷冷的看著朔华,似乎在考虑要解释还是干脆把朔华丢到湖里,让他自己去认识下塔塔加尼亚星的人是什么样的生物会比较快。
“……塔塔加尼亚星的人,只要看到他没见过的东西就会直接吞食,你们刚刚看到的那个模样是刚出生的时候。“塔塔加尼亚星人吞食过的东西,就不会吃第二次,但是问题在于,打个比方来说,虽然同样都是人类,但长相不同,那么在塔塔加尼亚星的人看来,就算是两种不同的食物。“因此,他们被列为最不受欢迎的生物之——曾经有个塔塔加尼亚星人进入个星球,从进入到他死亡为止,几乎吞食了那星球上的每个生物。”
“你是说,只要只塔塔加尼亚星的饕餮,就可以吃掉整个星球的人?这会不会太扯了点?”
天籁转头看著那个老人家的肚子,然后发现自己根本不能确定看到的肚子是不是真的是肚子。
“是。”
冷暮的回答有著淡淡的冷漠。
冷暮从不说谎——当然不是他为人诚实,而是冷暮根本就没想过说谎对他来说有任何的必要性。
“不愧是来自曾经为初始领域星球的人,对其他世界的生物还颇为了解……事实上,你们说的饕餮或是塔塔加尼亚人是同种没错。“在塔塔加尼亚,饕餮的出生是件非常神奇的事,因为他们出生就要面临被父母给吃掉或是吃掉父母的选择。“能存活下来的饕餮,通常模样与父母非常相似,因为饕餮不会吃了自己。”留坠笑著帮他们补充。
实际上,留坠对这种生物非常了解。当他还是初始能力者的时候便见过饕餮,还当过阵子的伙伴。
之所以没被吃掉,是因为认识的时候,他们已经快要进阶成开门者,对于自身的本能欲望,早有克制的能力。
留坠还记得当初那个伙伴跟他说过,塔塔加尼亚星球上有么荒凉。
只新生饕餮在幼生期非常辛苦。
因为他们星球上的绝大部分物体早已经被吃光,于是他们只能不断的等待新生命出生,然后口吃掉。
“我以为螳螂在交配的时候,吃掉自己的配偶已经够诡异了……”天籁想到父母吞食孩子或是孩子吞食父母的画面,就觉得全身不对劲:“还是转回原来的话题吧——你准备跟我们说些什么?”
留坠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必然是有非常重要的事,否则个开门者绝对不会轻易出现在他们这些初始能力者的面前,那是破坏平衡。
依照开门者对传承的重视度而言,会打破平衡的事,他们能不做就绝对不做。
留坠微笑,他知道这些孩子绝对有心理准备:“我来这里,就是准备跟你们说有关非黑的事。”
刚刚还热烈的讨论顿时沉默了下来。
“……就算你们不喜欢非黑那家伙,也不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好不好?”
看著众人马上变黑的脸,留坠其实很想笑出来,因为他也同样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快点说完快点结束。”
朔华实在不想承认他刚刚也不禁抖了下。
根本不需要看到那张讨人厌的脸,光是听到那个名字,他的身体就会起自然反应,跟过敏没什么两样。
“好的,我会用最快的方式结束……不过你们确定要在这个地方讨论?”留坠看了湖里的饕餮眼。
他并不怕那个家伙,不过对于朔华这几个孩子来说,那只饕餮的威力绝对比他们想像中还要强。
看样子那只饕餮离脱离本能欲望,还有段很长的距离,因此他不敢保证,下秒钟那家伙会不会冲上来,直接把他们给吃到肚子里去。
基于原则,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留坠也只能在旁边看而不得出手帮忙。
那只饕餮只是另个能力者,能力者与能力者之间的战斗,他没有阻止的权力。
众人又看了那个老头子眼。
“……还是进去里面再说吧。”
第十二集 众生之源 第四章 魔王非黑
乐市想到那天的情景,心里便害怕恐惧不已。
虽然他之前就见过能力者之间的差距可以有遥远,不过几乎都是在旁观者的角度,很少有机会真正参与。
那天,他被炼血先是拳给打得头昏脑胀,等到他稍微清醒点的时候,人竟然已经被不知不觉的给带到了密林里。
那个身穿红衣的美丽身影,始终带著淡淡的微笑,凝望著他们三个男人。
那微笑看起来固然赏心悦目,但在他们却无法去喜欢。
跟其他两人相比,乐市比他们了解那个笑容底下所代表的意义。
这女人的笑容乍看之下,仅带著诱惑的意味而已,偏偏乐市这个人待在下阶层的环境实在太久,某些习惯或是气息早就深入骨髓,因此任何让他会联想到过去的事物,他比谁都还要来得敏感。
那个女人,是用在高点的姿态来看著他们。
就像是食物链的最高阶层样,也许她的心里并不觉得如此,然而在潜意识里,甚至是在事实上,他们的确就像是她能轻而易举捏死的猎物。
之前跟这个女人打过架的,只有炼血个,所以开始他跟索司两个人都没动手。
索司的原因他不清楚,但乐市巴不得可以不要动手就不要动手,最好是趁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跑远是远。
他还不想死,好不容易才渐渐感觉到能力有天可以比谁都还要强大,乐市绝对不要莫名其妙的卷进别人的争斗里而死。
那个女人……
下子背上长了对血红色的翅膀飞翔在半空中,展翅的羽翼总是会在突然间发出光芒,射出光剑,将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