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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她总是不来 作者:纳兰十七

    第1章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穿得身黑的男人坐在张酷炫得能够闪瞎狗眼的宝座上,面无表情地望着门所在的方向,修长的五指扣着掌下的黄金扶手,指尖轻抚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

    他的手没有点瑕疵,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平整,坐在这张座椅上,身浑然天成的贵气硬生生将黄金和宝石的光芒给压了下去。

    他身上穿的黑色衣袍也极其讲究,每寸都用暗金色的丝线镶嵌了花纹,从腰带到衣扣,处处透着低调又奢靡的气息。

    他的皮肤很白,叫这身样式繁复而华贵的黑衣衬,越发显得肤白如玉,简直要放出莹润的光来。

    他的眼睛是深沉的黑色,头发也像黑色的锦缎般,与身后的衣物融为体,唯有张脸和两只手还是白色,越发显出那种逼人的俊美来。

    这样个俊美而尊贵,强大又冷情的男人,哪怕只是个前期boss,在书里也是抢尽了人气,度成为女主的后宫人选之。

    神秘,优雅,这就是万俟天齐的代名词。

    ……如果他没面无表情地把左腿架在扶手上,歪着身子,两腿大敞地对着大门的话。

    啊啊,天天呆在城里等待女主刷boss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女主你再不来我就要爬墙了。

    冷酷的城主维持着脸上标准的万俟天齐式表情,把左腿从扶手拿下来,调整下坐姿,把右腿放了上去,这样想道。

    前来打扫聚贤厅的下人看到这幕,默默地退了出去。

    城主又犯病了,腿张得那么开,脸上的表情再正经也没用啊。

    宽敞华丽的大厅里坐着的人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想到他ooc的样子已经被人看到了——甚至对他ooc的表现都习以为常了。

    在这本女主升级流爽文中,万俟天齐是当之无愧的第男配,虽然在第二卷之后,文中就没有再出现他的影子,但他的孩子依旧承担起了这个责任,继续跟女主的孩子纠缠不清,推动整个世界的剧情。

    这孩子继承了他爹的全部优点,长大之后活脱脱是万俟天齐的洗白翻,顺理成章地跟女主的女儿结为伴侣,也算是变相补偿了人气男配没有跟女主角在起的遗憾。

    这个壳子真正的主人去了哪里,他已经无从得知,而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他又是什么人,也已经无从考据。

    那么,姑且就管他自己叫万俟天齐吧,反正也没别的名字可以叫。

    二十七年前,像每个穿越梗的开头样,他在个陌生的地方睁开了眼睛,然后成了个有着万俟天齐这样酷炫狂霸拽的名字的小婴儿。

    事实证明反派也是有婴幼儿期的,反派的婴幼儿期跟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每天就是吃吃睡睡,谁也不知道这么软软的小团将来会成为雄霸方、情人无数、名字说出去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大boss。

    未来的第男配、《天姝》第卷中的终极boss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了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没有记忆——准确来说,是没有关于这本书以外的记忆。

    他记得这本书里的所有出场人物,记得里面的每场打斗细节,记得女主在什么时候会突破到什么境界,在哪个秘境里会得到什么宝物,第次喜欢上个人是什么时候,当时她心里是如何慌乱,等等。

    他记得关于这本书的所有细节,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的身份,也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就穿到了这本书里。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黄金宝座上的美男子维持着狂放的坐姿,继续回忆自己的前半生。

    虽然没有前世的记忆,只剩下点关于另个世界的常识,但万俟天齐可以肯定,他绝对追过《天姝》这本书,而且还是个骨灰级读者。

    他可以想象出自己每次等待作者新的痛苦,等到新的狂喜,情绪随着书中人的喜怒而起伏,为他们的生死而开怀大笑或痛哭流涕。

    每个老缠粉儿啊,都是稀罕的物种啊,他甚至想过自己会不会刚好就是个心脏病患者,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激动过头,不小心就过去了。

    万俟天齐默默地给自己点了根蜡烛,这还真是死得其所呢。

    总之,既然穿到了这本明显是他心头好的书里,他就不能辜负命运的安排。

    作为第卷中最大的boss,他定会做好本职工作,该冷酷的时候冷酷,该邪魅狂狷的时候邪魅狂狷,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努力推动剧情,让整个世界朝着设定好的轨道上发展。

    等到第卷结束,功成身退,他再摆脱万俟天齐这个身份,独自人去游遍这大好山河。

    人生就该有这样的觉悟,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场奋不顾身的恋爱。

    下子小清新起来的boss刚要露出个跟人设极其不符合的蠢萌笑容,就听到外头响起了几下敲门声,于是连忙放下了搁在扶手上的腿,从椅子上起身,迅速地整理好长袍下摆之后,广袖拂,从姿势到仪态都无可挑剔地坐在了城主的位子上,神情冷淡地等着来人出现。

    万俟天齐待在聚贤厅的时候,大厅的门永远开着,只有个人来的时候才会像这样敲门。

    他向来只敲三下,不长不短,不轻不重。

    很快,个修长的身影便从门外出现,穿着墨绿色长袍的青年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慢慢地走过来,在阶前停下,躬身对上首的人行了礼:“属下见过城主。”

    身黑色的男人坐在黄金打造而成的宝座上,随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起来。”

    独木难成林,要做成雄霸方的霸主,手下自然不能缺少能干的人。

    眼前着的这个,就是他最得力也是最忠诚的手下——墨夷。

    在原著中,万俟天齐身边有着十七个他从小调`教起来的得力助手,其中有七个因为和他血脉相近,成了他的情人。

    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所有生灵都是上古魔神的血脉,身上的血脉越是浓郁,越是高阶,那么修炼起来所能达到的高度也就越高。

    与此同时,越是高级的血统,就越是难以延续,所以世间的强者无不是拥有无数后宫,能够诞下孩子的却寥寥无几。

    万俟氏算得上是高阶血脉中的佼佼者,到了万俟天齐这代,就只有他个继承人。

    在原著中,他便是看中了女主身上的高阶血脉,想让她成为自己孩子的母亲,在交锋中失落了真心,为她散尽后宫,用尽手段,最终却没能抱得美人归,所以才格外遗憾。

    他最后的那个儿子,却不知是他在女主离开此方世界以后,跟哪个情人生的了。

    这么遥远的剧情,万俟天齐暂时不会去考虑,他今年二十七岁,在原著中早已经集齐了七个千娇百媚的情人可以召唤神龙,可事实上到现在他也只找到了后宫人选中的三个。

    并且因为某些原因,他到现在都还没跟自己的情人牵过小手,妥妥的保持着处男之身。

    原著的骨灰级读者表示,这根本就没按照剧情来好吗?!

    本来女主拒绝这个万俟天齐就是因为她想达成生世双人的成就,而这个冷情的男人却以延续后代为第目标,搜集了无数情人,还想把她也变成无数后宫中的个。

    试想下,如果两个人在相遇的时候,万俟天齐还是处男,这剧情跑得起来吗?!

    女主能生,男配专情,这两个人在起he妥妥的好吗?!

    剧情控表示定不能让这种悲剧发生,所以二十七岁生日后,他每天都要跟自己的手下到城中去转转,网罗自己剩余的后宫人选,顺便等待女主,开始流云城的剧情。

    墨夷来,他便知道自己今日巡城的时间到了,于是振衣袖,袍角翻起黑浪,起身从台阶上下来,经过立不动的青年身边,开口道:“走吧。”

    “是,城主。”青年露出微笑,望着他的背影,眼底流露出丝爱慕。

    *

    作者有话说:

    刚看完《天姝》第卷嗷嗷嗷!

    城主真是太赞了,萌得我脸血,为什么女主不把他收进后宫啦反正最后都是np……

    为了给我爱的城主幸福,腔鸡血地开了同人,求收藏求花花!

    作者有话要说:上面那段作者有话说是正文啊,不是我在凑字数啊,你们要好好感受下啊!

    第2章

    虎王出行,百兽退散——

    好吧其实没那么夸张,城主出巡也就是带了他最忠诚的属下兼保姆,顺带叫上了与女主相遇的那段剧情中在场的老管家。

    管家秦伯服侍过万俟家的两代家主,年纪已经不小,头发花白,笑起来满脸皱纹。

    在原著中,只有这位老人家把boss当成单纯的子侄看待,给了冷酷的城主丝来自长辈的温暖。

    女主今天也没有来。

    身黑衣的美男子在个水果摊前,拈起颗草莓,用冷酷的目光端详着这颗草莓的形状和色泽。

    他在城中已经转了圈,买好了今天晚上的菜,来到日常巡城的最后——水果摊。

    饭后吃水果,补充人体所需要的维生素和纤维素,给你健康愉快的生活。

    前几天刚吃过梨,今天就吃草莓吧,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这样想着,修长白皙的手就伸向了后方,老管家立刻会意地递上个布制的购物袋。

    身黑衣的城主接过了这个跟他的形象点都不符合的土布口袋(土布够结实),朝摊主举起那颗草莓,冷酷地问道:“草莓——怎么卖?”

    摊主是个高壮的青年,对着他们的城主露出了个憨厚的笑容,回答道:“个银币三斤。”

    城主眯起了眼睛,脸上浮现出种高傲的神情来,开口道:“个银币——四斤。”

    又发作了……

    即使保持着这样高傲的姿态,也掩盖不了你正在像家庭主妇样,为了买到便宜的草莓就跟摊主砍价的事实啊城主!

    身穿墨绿色长袍的俊美青年上前步,从身黑衣的男人手中取走了袋子,开始挑选起小摊上的草莓来,头发花白的管家则拉住了万俟城主的手,对他说:“城主,流云城今年的税收比往年高了三成,我们不差这点钱。”

    万俟天齐微微皱眉,回想起前两天看过的账簿,流云城今年的税收还真是了三成。

    当然,这跟他去年推行的城市规划也有关系。

    流云城作为个边陲大城,自治度十分高,城门关,万俟天齐就是当之无愧的君王。

    照理来说,个边陲之城,没理由能够有这么大的规模和经济发达程度,这全都归功于城内的传送阵。

    芎天大陆幅员辽阔,最快捷的传输方式便是传送阵。

    传送阵的建立,不是朝夕,也不是人所能及,而是要耗费上百年苦功,集合数十位高阶阵图师之力,才能建成。

    这方圆数万里,上百座城池之中,就只有个流云城拥有完整的传送阵,万俟家掌控了传送阵,就等于掌控了整座流云城,甚至是半个烈星部的命脉。

    女主当初会千里迢迢到流云城来,正是想要通过这里的传送阵,到另个地方去。

    所以说,即使万俟天齐什么也不干,只靠这个传送阵,也能等到这段剧情开启,在走完剧情之后,然后继续过他买菜砍价、勤俭持家的生活。

    但作为个敬业的、严格遵循人设的读者,万俟天齐绝对不会这么敷衍地对待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认真负责地走完从天才成长为手遮天的冷酷城主这段在原文中被笔带过的剧情之后,他又开始运用自己脑子里属于另个世界的先进管理知识,进步推进流云城的商业文化发展,将这座边陲巨城打造成烈星部的第枢纽兼商业中心。

    在跟女主相遇的剧情开始之前,万俟天齐就这样全心全意地为提高城中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不懈努力,在短短几年内就将整座流云城的综合实力往上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这直接导致万俟天齐城主的威望在流云城百姓之间到达了个全新的高度,只要看到城主跟他的管家和属下出来买菜,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东西免费往城主的口袋里塞。

    这种行为最终被城主的老管家给阻止了,照他的说法就是,虽然城主买东西老是喜欢砍价,但这只是他勤俭持家的种表现,买菜的钱他们万俟家还是出得起的。

    于是百姓们领会精神,把对城主表达敬爱之意的方式又进行了下微调,每到穿得身黑的城主在他们的摊位前停下问价的时候,就把价格往上翻番,番讨价还价之后再装作肉疼地把东西卖给万俟天齐。

    每当看到城主脸冷酷,眼睛却比以往都要亮的时候,摊主们都要感慨,他们的城主真是太好哄了,根本不用交高额的赋税嘛,让他砍价成功他就会开心了。

    在万俟天齐若有所思地眯着眼睛,开始在水果摊前思考流云城的下步发展方向的时候,忠诚于他的青年已经挑好了小半袋草莓,对卖草莓的青年说道:“结账吧。”

    高壮的青年将那个土布口袋接过来,拿起手边的杆秤称了下,然后无视往左边大幅度倾斜的秤杆,又伸手在草莓堆上抓了两把,塞进袋子里,然后憨厚地笑道:“就照城主说的,个银币四斤吧,正好四斤。”

    说着把袋子从钩子上解下来,递给了墨夷,从他手中拿过了那枚银币。

    青年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下口袋,里面的草莓早就不止五斤了,偏偏这个看似憨厚的摊主还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但万俟天齐无疑很吃这套,看他亮得像冬夜星辰样的眼睛就知道了。

    青年拎着这个万俟天齐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购物袋,目光温柔地看着他的城主,无论如何,只要万俟天齐高兴就好。

    今天女主依旧没有来,城主带着管家和属下做完巡城日常,买到晚餐的食材跟饭后水果,带着另种意义上的心满意足走在街道上。

    流云城的日市已经结束,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如今才撑出摊子来,在摊前挂上各色灯笼的就是出夜市的人了。

    往常天色暗下,万俟天齐都是打道回府,将食材交给厨房,然后洗过澡等开饭,今日管家秦伯却忽然对他说,不如在这夜市中再逛圈,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意外的惊喜呢。

    万俟天齐还是第次听秦伯提出这样的建议,不由地看向他,却见头发花白的老人满脸皱纹地在灯光下对自己笑着,眼中带着关怀和丝忧虑。

    城主心软,便点了头,继续在夜晚的集市中放慢脚步行走,身黑衣几乎与夜色融为体。

    在他身后,秦伯与身穿墨绿色长袍的青年交换了个眼神,彼此都在对方看到了叹息和无奈,虽然他们也知道要让万俟天齐直忍耐,难免会让他的生理和心理都出现异常,但时候不到,也没有办法啊……

    万俟天齐在热闹的夜市中,像君临天下的帝王般行走着,灯火映在他脸上,将他完美的侧脸映成了副明暗的画。

    小摊上悬挂的灯笼能够照亮的距离并不远,亮度也只够供行人看清小摊上摆放的货物,万俟天齐却渐渐在其中发现出乐趣来。

    光线暗,能够注意到城主走在自己身侧的人就少了,让他少了许拘束。

    为了不ooc,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来学会控制自己的表情,时刻保持着万俟天齐式的冷酷和高傲,不再因为任何突发事件露出不符合人设的表情。

    只是控制了表情,却无法完美地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在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总是容易不自觉地摆出非万俟天齐式的姿势和动作。

    ……真是诚实的身体呢,城主。

    他在光与影的交界处行走着,渐渐就忘了跟在身后的管家的下属,挺直的背脊点点地放松下来,眼睛变得越来越亮。

    等秦伯跟上前来的时候,冷酷的城主已经卸下了大部分伪装,连走路的脚步都透出些轻快来。

    秦伯见他终于放开了心情,恢复了些十几岁之前的活泼,心中也是安慰。

    少主真的太不容易了,在老城主死后,就以己之力扛起了万俟家,还将流云城打理得空前繁荣,万俟氏的后代到二十岁才算成年,成年后会迎来次发`情期。

    这次发`情期虽然只有短短天,却能够大幅度提升万俟天齐体内那丝魔神血脉的活跃度,让他各方面的参数都提升到个前所未有的数值,在这天内可以持续跟无数个个体进行长时间、高质量的交`配。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足够数量的、足够血脉匹配的优质母体,万俟天齐在这天之后就能够得到许优秀的后代。

    对于繁衍艰难的高阶血脉来说,这个特殊的日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错失的,过了这茬,谁知他们的城主还能不能有机会生出孩子。

    为了保证在这天到来的时候,万俟天齐能够举爆发出最高水准,最好口气让所有跟他交`配的母体都能怀上孩子,所以从初识情`欲的十三四岁到现在,城主直在禁欲。

    即使万俟家的家臣给他网罗来了众适合孕育万俟家的下代的男男女女,万俟天齐也只是只能看,不能碰,别说是跟他的后宫人选上床,就是躲在房间里自渎都不行。

    秦伯觉得,自己看着长大的少主会变成今天这样,性格极端扭曲,也有被憋了十几年的原因。

    老人心里阵酸楚,表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能装出高兴的样子,指着前方个正在脂粉摊前给心上人挑选胭脂的白衣公子问他的少主:“城主,你看那边那个穿白衣服的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身黑衣的男人顺着管家手指的方向向前看去,正好看到那个白衣青年将胭脂放回去,直起身来,仿佛察觉到了万俟天齐的注视,朝着这边看过来。

    四目相交的瞬间,万俟天齐感到体内传来种原始的、从未有过的冲动,神驰目眩中听秦伯的声音在说,“要是城主喜欢,我就叫墨护卫把人打晕了带回去,备用。”

    作者有话说:

    第七个情人出来了!其实城主身边早就已经排好六个了,他不知道233333333333333

    你们说是np大乱斗好,还是1v1好呢xddddddddd

    作者有话要说:那本书的名字我瞎编的,听说晋江真的有?

    2333333333333333333333,对唔住啦!

    还有,真的好好感受上面的作者有话说,那是同人作者对城主森森的爱啊!

    第3章

    心脏被来自远古的血液冲击着,仿佛有什么炙热的东西下刻就要从体内冲出来,万俟天齐的瞳孔微微收缩,几乎是第次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主线设定的恶意。

    是的,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主线任务,正像每个正义的主角都肩负着打倒大魔王的责任。

    主角打倒魔王虽然是每篇升级流作品的必经阶段,但主角最初生存下来,并且变得强大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去揍死个不知在哪儿等着他去临幸的倒霉魔王。

    他们之中,有些人为了复仇,有些人为了爱情,有些则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纷纷走上了强者之路。

    与这些重度中二病症状相比,《天x》的主旨就简单粗暴了——没错,所有的变强为了交`配!

    从女主踏出那个小城开始,走上强者之路,就是为了找到个跟她血脉匹配,又彼此心意相通的人,起繁衍上古夔龙最后的血脉。

    没错,女主体内的上古血脉正是来自上古凶兽夔龙,又名吞天噬神蟒。

    这吞天噬神蟒的天赋实在太过霸道,连高阶魔神在它的怒火之下都要退避三舍,以免被吞噬神格,落得陨落身死的下场。

    在亿万年前的位面大战之中,天芎大陆上出了条异常凶残的吞天噬神蟒,在战之中接连吞噬了三十个魔神的神格,其中甚至包括几个倒霉的上位神,战奠定这个种族的凶名。

    要不是吞天噬神蟒这个种族不孕不育的名声几乎跟它们的凶名样响,即使是跟同族交`配,能生出吞天噬神蟒的几率也低得可怜,众魔神早豁出去对这个逆天的种族下手了,也就不会有亿万年之后吞天噬神蟒后裔再搅起场封神大战的故事。

    在女主的先祖战成名之后,吞天噬神蟒脉在天芎大陆上早已以蟒身晋阶龙位,掩去了原来那个简单粗暴拉仇恨的种族名称,变成了加高端洋气的夔龙。

    可惜吞天噬神蟒的后代却没能像女主的先祖所期盼的那样,真正从蟒身化龙,反倒因为繁衍艰难渐渐没落下去,最后就剩下女主个真正的吞天噬神蟒血脉继承者。

    万俟天齐只要想起这个设定,就真心实意地为吞天噬神蟒这个强大种族感到悲哀——

    曾经雄极时,连魔神都要退而避其锋,却因为不孕不育,搞得全族死剩最后个血统纯正的后裔,这个肩负重任的后裔还执着的想要生世双人。

    这要是遇上《天x》的作者三观再正直些,让女主坚持要跟原文中丧失了生育能力的男主1v1到底,那这本书里最逆天的种族就妥妥的要被不孕不育症给灭族了。

    要是认真算起来的话,这本书的设定可真是从头到尾都是坑啊。

    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