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26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用了……其实那些人也没下重手,还是有点……”这真是实话。
杜亦捷眼神倏地暗沉下来,扶着我躺下,低声说:“先躺着吧。”
他正要起来走出去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急急说:“那个……”他瞧了过来,我再次口吃起来:“这、这件事是因为——我想——”
杜亦捷像是安抚地坐回床边,将我的手放进温暖的羽被里,缓缓拍抚,道:“我知道。”
我突然有些脸红,到最后还得拜托个比我年纪还小的人,这张老脸实在不知道往哪里摆,抬头,顺着床边的灯光,我这才发现他的眼角边有条细细的疤。
乍看之下,有点像刀伤,延长至脸颊。
“你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杜亦捷说:“我待会儿再来叫你起来。”
他拿起手机走了出去,声量极小,神色有些凝重,不知是在说些什么。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方才把手机留在包厢里。
后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受到了阳光的热度。杜亦捷背着光坐在卧房内的沙发,而后回头瞧着我,语气平和地问:“醒来了?”仿佛像是年的老朋友样,杜亦捷放下了报纸走来,边说:“饿了吧,我叫了海鲜粥,还是你想要点其他的。”
杜亦捷走到外头,没会儿就走进来,手里还拿着托盘,放在床边,摆好了早餐。
想来是看出了我的疑问,杜亦捷笑了笑,说:“昨晚医生给你检查处理了伤口,都没把你弄醒,睡的挺沉。”
我微愣地点了点头,抚了抚额头,猛地想起了件事。
“对了,程辰他……”
杜亦捷的神态依旧平静,从口袋里拿出台手机,放到我眼前,说:“这是不是你掉的。”我看了眼,急急点头,下意识地接过,低头看——果真是长串的未接电话,除了程辰的,还有白君瑞。
我心凉,正要拨打,却又被手轻轻夺去。
抬头瞧着杜亦捷,只见他将手机收回口袋,端起那碗热粥,低头说:“先吃点吧,暖暖胃,医生说你的气色不是很好。”
杜亦捷舀了舀粥水:“会儿,我送你回去。”
我有些呆滞地接过那碗粥。
杜亦捷依旧是那身衬衫,前端的两颗扣子敞开,不知是不是因为个子的关系,不管怎么看,除了了份沉稳内敛,那挺拔的身型仍有着往日的帅气。
还有……海鲜粥的味道挺不错的。
杜亦捷原来是想亲自送我,后来阿德走了过来,不知附耳说了什么。阿德瞧见我的时候,扬手友好地点了点头,和当年比起来,模样倒是没什么变化。
“小祺,抱歉,我让人送你回去。”
我摆了摆手,原本想告诉他我自己搭计程车也行,杜亦捷这方面却是少有的倔强,看着我坐进车内,从车窗将手机拿给我,说:“记得要再去复诊。”
阿德从后头走了上来,说:“杜哥,底下的人报告说,您昨晚吩咐的事已经处理好了。”
杜亦捷应了声,做了个手势,司机点了点头。
我在车上给程辰拨了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他惊叫暴吼的声音,然后又沉寂下来,原来他已经知道杜亦捷的事情。
【胖仔,那你出什么事没有?!你等等,我现在就到你那里——!】
“不、不用不用,你今天不是还有个任务要出。”我下意识地碰了碰嘴角,已经处理过了,脸上的肿也消了点,只不过这模样要是给程辰瞧见,铁定没完没了。
【那……哎!乱七八糟的!胖仔……】
【是我不好,昨晚的情况——哎,我等遇见你跟你说清楚,总之,他奶奶的见鬼了。】
我“嗯”了声,挂了电话,又打了通电话给凯萨琳,她二话不说就批了我个星期的假期。
回到公寓的时候,保全汤姆少不得惊讶番,两只眼睛盯着我,然后霍霍地挥动拳头,老说要替我教训那些混蛋。我苦笑着应付了他,脚步微虚地走回自己的套房。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什么地坐了起来,当下给白君瑞打了通电话。
白君瑞接电话便问:【小祺,你昨晚怎么都不接电话,事务所也说你没去上班,病还没好么?】
我支支吾吾地答了几声,白君瑞仍是担忧地嘱咐说:【今晚我会过去,要是再不舒服我就送你去医院。你现在还好么?】
我听心底顿时凉,赶紧说:“没、没事的,就是……今天觉得有些累才没去上班,你这几天不是很忙么,要筹办——”
我当下顿了顿。
白君瑞这次来b市的主因是要替舒媛筹办订婚礼。
【小祺、小祺……】
“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
【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
【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
【小祺、小祺,怎么了?】
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
还是没有。
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
第三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三回(下)
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个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
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
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
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
只不过,有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
这道理我上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
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
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
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
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
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
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面,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声“三爷”。谁让任三爷给的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都会穿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
这时候,王筝半会把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远,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想来这和上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世和上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声,少见地说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点也不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眼,道:“程先生也请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什么拽样儿,这么年没见,还是副模样,不就是和他老婆说两句话嘛。”
我没抬头,了起来,到柜台去结帐。
第四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上)
恢复上班的第天,我诡异地轻松许,之前落下的案子,还有几个块实习的律师们帮忙跟进,只是没想到我正松口气的时候,凯萨琳突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向我拿资料的斯蒂芬妮冲我频频眨眼,几个同期律师分别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
事实显然,完全不是他们想的那回事。
凯萨琳见我进来,反以往热情的态度,神色有些严肃地让我坐下,然后将桌子上红色外皮的资料夹放在我面前。我微带疑惑地看着她,事务所里的资料夹颜色代表了各个不同的案件领域,红色外皮的主要是刑事案。
凯萨琳用笔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意翻开瞧了瞧。
是有关毒品运输案件的辩护委托。
我抬头看着她,只见她抿了抿嘴,贯地合掌,说:“其实这并不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任,但是……”凯萨琳翻过最后页,指说:“委托人据说,是个有点麻烦的人物。”
我低头看了看,瞬间愣。
“般来说,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人。在司法界来说,这位是个相当让人头痛的人物,另外,以法律界来说,他是会相当重量级的客户,我的意思是——”
凯萨琳突然放轻了语气,道:“美国有上百万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个颇具竞争性的领域,你知道当年我是怎么名声大振的么?”
“那是因为我替位涉嫌贪污的政治家辩护,并且让他减轻了罪刑,甚至得以在年之后取得假释。任,其实他们这类的人,理当都有属于自己的强劲律师团,并不需要委托我们这类规模的事务所。”
“当然,我……也觉得很意外。毕竟这是个好机会,而且委托方面,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争取把罪刑压到最低,不过我们的当事人运送了千克的海洛因,这方面还是需要点时间来思考的。”
我缓缓点了点头,凯萨琳笑笑:“任,我想让你和我起负责这件案子,这是个让你崭露头角的机会。当然,要是能够成为杜先生的御用律师自然是……”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不过身为律师,正义并不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虽然我们并不能失去它。”
我揉了揉额角,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连腰也不太能直得起来。实习年来,我负责的都是些小情小案,般都是整理资料或者是给委托人提供意见。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通让我很是意外的电话。
我直都觉得杜亦捷的声音很独特,说句实话,那的确是把很有魅力的声音,至少我马上就认了出来。
匆匆下楼的时候,目光瞥见杜亦捷靠在车门外,嘴里叼着根烟,转眼就瞧见了我,淡笑着捻熄了烟头。杜亦捷的身型很是高大,并在块儿的时候,我估计还矮上了个头。
杜亦捷坐进车内,嘴角扬起个弧度,说:“吃法国餐么?或者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
杜亦捷带我来到市内家顶级的法国餐厅,这种地方我也隔了好些年没来,这些年独自在外头生活,实在没有余力和闲钱来到这种专门吃气氛的地方。服务员恭敬地迎了上来,杜亦捷驾轻就熟地拿出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那服务员态度立时加小心翼翼,领着我们到内里的座位。
餐厅经理还亲自递来了红酒,杜亦捷举止自然优雅,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看着我的时候勾起笑,说:“这里的服务很好,东西也挺不错,你要尝尝,可能是你喜欢的。”
用餐的时候,杜亦捷倒是随意得很,我微愣地看着他用叉子戳着牛排,听他道:“我和些朋友经常来这里。”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
“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样。”
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
“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
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片。
“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
我看了看他。
最后,深吸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
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
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
算、算了。
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
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当杜亦捷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