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卷莉靓舞卷 第75章
情圣物语 作者:无名泽
这种教育把每个人都教育成理想主义者,眼睛里容不得点沙子,把世界描绘成美好善良完美无缺的,结果现实会把这种犯幼稚病的“图样图森破”年轻人教训的满地找牙。
因为理想主义者,往往也是完美主义者。
这种人对世界报有幻想,先意识里认定了这世界是好的,应该是好的,能够是好的,所以要革命,以达到好的要求。
这种人容易失望,受挫折,失败,犯错误,受欺凌,因为高度自尊和期待,旦经受这些,容易心灰意冷,颓废沉沦,蹶不振,由自负的云端,跌入自卑的深渊。
因为理想过于远大,缥缈,不可实现,这种人容易表现得毫无理想,毫无追求,毫无斗志,怀疑切,抛弃切,拒绝切。认为世人皆醉唯我独醒,不接受世间切。
胸怀大志,但总不免志大才疏。做事虎头蛇尾,成绩总不能达到要求,因为要求总是太太高,而且太苛求完美。
自大、幼稚、不可救药、不可理喻,对于谨小慎微的现实维护者来说,这种人是毒蛇,是炸弹,是恶贼,旧世界的大厦因为他们而摇摇欲坠。
他们总是煽风点火,让世界燃烧,却没什么办法把火扑灭,当旧世界烧得只剩下灰烬,他们也才最终发现,并没有就此铸炼出期待中的空中楼阁、世外桃源。
失败后,他们对世界充满了重重的失望,对自己是失望的顶峰。他们看不起切,憎恶切。做他们的情人是最可怕的事,因为也会被他们批判的无是处,但又不可救药的热恋着。
他们总是对世俗的旧规则不屑顾,他们的行为出人意表。天不怕地不怕,在别人眼中极为难堪丢人的事,他们也能毫不犹豫地去做。而且乐在其中。他们不承认旧现实的尊严。
这世界不能没有他们,也不能全是他们。没有他们。派死气沉沉,无法进步;全是他们,就总是翻江倒海的运动,全世界将很快化为火海和灰烬。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活的如此痛苦,如此不可理喻,如此没有尊严。如此前途无量。我坚信成功,尽管尝够了失败的苦果,却还是坚信着。
作为理想主义者的爱人是悲摧的,因为你稍有瑕疵。在他眼里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他会对你大家鞭挞,对切深恶痛绝,死而后快。
这种毒素使我不可能做个合格的恋人。我对我的情人们伤害于情爱。
我的初恋,那个被称为lily的女孩。是我初三时的同班同学,她是个留级生,很漂亮很成熟很性感很火辣,但在我这个病态性格拥有者面前,可以说是受尽了折磨。变得那么可怜那么忧郁那么深情那么痛苦。
苏东坡有首悼念忘妻的词,叫南乡子,情深意恸,令人感伤,我把它改了,以纪念初恋的情人。
南乡子 至甘妹莉莉
十年痴念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旅,无语话凄凉。纵然相逢亦不识,愁满面,泪凝霜。
春来幽梦回故往。校轩窗,正凝望,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赚得年年肠断时,明月夜,影彷徨。
莉莉,英文名lily,也就是百合的意思。
头长发,马尾黄辫,眉如柳青,眸似波秀,悠悠脉脉,无限深情。
瓜子脸儿,经常冷若冰霜,有时挂着层冷笑,聪慧,冷峻,幽恨情深,爱意绵绵。
衣着是农村学校里的异类,坏坏的股“痞”味儿:牛仔衣裤,蓝色,红色,或套棕色外衣,这是夏装以外的装束。夏天时,白色衬衫,黑色紧身裤子,秀发被白手帕束在脑后,走路总是“蹒跚”的。
如果她不是那么冷酷,不是那么“坏坏”的,可能我不会喜欢上她,那是肯定的。
第次接触,是次考试,我欣喜地发现,她竟主动坐在了我的后面,红色长牛仔风衣,蓝色牛仔裤子,白色球鞋。我们已经凝视良久,秋波暗送,早已芳心暗许,豆蔻初萌。
心上人就在身后,我自是窃喜不胜。
熟料考试间隙,背后有人触动,回头看去,伊人幽情脉视,吐音如兰:“最后题怎么做的?”
我大敢羞惭,为她,也为我自己。怎么?我这幻想中的仙子,竟是如此的庸俗顽劣吗?怎么能考试抄袭呢?不可思议。此前只有些痞子男生们曾经威逼利诱,要求抄袭,都被我胡乱拒绝,以此还曾吃过别人的冰棒和拳脚。难道说,这个心上人居然要对我实行美人计吗?岂有此理!
我当即含糊的拒绝了,心说:“你考完试再来问,我肯定很乐于回答的。现在可不行,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没有抄袭成功,她悻悻而去,考完试在门口那幽怨的久久瞥,使我肝肠寸断。因为我以为从此失去了她。
事后想想,在她看来,也许是这样:既然我爱她,那么就是家人了,家人还讲什么公益道德,自然是先私而后公。抄袭不过是自家人互帮互助,无伤大雅。
可在我看来,抄袭是痞子行为,是犯罪,而且这平时的考试成绩又根本上并不重要,犯不着为此大动干戈,再被老师抓个正着,就不堪设想了。可惜这只是我的看法,对于其他成绩的学生,如她,的确把考试分数看成了命根子,自然能抄就抄了。
而我这么郑重其事循规蹈矩,自然会被她得出结论:我心里无她!
这令我惆怅了很久,又颇费了番心血和时间,才调整了过来,让她明白,我爱着她。
她相信了这点后,才有了第二次接触。
那是个晚自习,我在自己倒数第三排北边的座位上。她从正数第三排南边的座位,经过前面的讲台,悠悠的走来。我早已注意到了她的动向。预料到了她的来势,并因此而心里突突狂跳。
她来到了我课桌前。并不看我,面上冷冷的,手里的几何书打开了,问我其中的道题的解法,其实解法是大家都知道的,因为老师已经讲过了,只是她似乎不是很能理解其中的图理逻辑。需要我来开聪*。我自然是不遗余力的大讲番,可是因为紧张过度而使声音颤抖,并且讲的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到最后自己是否讲的明白,对方是否听的明白,竟都无法确定。而她也不得不心满意足或满含遗憾的离去了,留下我在那儿兀自自责。
讲题时,我也直装作冷冷的。点都不热情,嗓音里亦无丝笑意。
这当然要归功于我对她有意,而且大的因素是当时的我被她的美震慑住了,以至于口齿凌乱,并隐隐自卑。
明亮的灯光下。她也确实太美了。那头发,那眼睛,那脸庞,无不美到令我自惭形秽。
我的表现不佳,直接后果就是,从此以后她极少再来问我问题。而不问我问题,她又实在找不到别的好借口跟我说话。而我是自卑重重,无语暗恋,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
再然后的次晚自习,我已经被调到第三排中间,教室内只剩下不的几个男生女生,她在附近。与其他男生闲聊时,我居然大说粗话浊语,令我痛感惊异自责。比如像“我操”、“靠”、“鸟逼”之类的口头禅,平时我都不愿说只言片语的,当晚却脱口而出,“大放厥词”,弄得我羞愧满脸,后悔不迭。这令我困惑,为什么我会不由自主地在她面前表现个如此的自己?是潜意识里的什么东西在作祟?还是怎的?
另个晚自习,她又来问问题了,我虽然不再像第次那样紧张慌乱,却还是冷酷到底,自始至终不曾笑过点。
我本来就是抑郁沉默的,可为何对她就愈发的冷漠沉默了呢?与此同时,我对别的女生可都是故作风流,谈笑风生地。真是怪事!
仍然是个晚自习,教室里只剩下她个女生了,我们俩仿佛说过些什么话,仍然是她问我问题,我回答的。但是我还是那么冷冷的,生怕被别人看出我对她有意思似的。
我跟哥们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我用英语写了句“where is my gan?”随后擦去了gan,画个杠。问哥们什么意思。他按词索意:“哪里是你的……”自然错的十万八千里,我语重心长:“错了,恐怕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随后的日早上,黑板上我写那句话的地方,留下了这么句英语:“this girl is!”
我看后大感兴奋和激动,慌忙转头去看她,她也正爱意绵绵的凝视着我。
我蓦然心醉了,她居然理解我!而且她真的理解了我。我那句话的本意,本就是“谁是我的那位?”gan是甘妹的意思,其实确切地像歌里唱的那样:“谁是我的新娘?”
而她体会了,理解了,答应了,“这女孩是!”
可惜的是,这只是沉默中的自以为是,而且黑板上的那英语写的笔力迥劲,不像是女孩子手笔,这令我疑虑。
随后的脉脉含情相互凝视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变成了家常便饭,互相脉脉的关爱成为生活的沙漠里唯迷人的绿洲和清泉,我干渴的旅人般领会着雪中送炭的爱情的甘霖。在那可怕的岁月里,她真的是株仙草百合,悠然独放,令我保留最后丝生的*……
可是这爱情是沉默的,莉莉虽然是个大胆泼辣的坏女孩,却只能在我面前小鸟依人般的羞秀默脉,从不敢大声地表白什么,只是静静等待我去挑明,去追求。
可是我是个怯懦的白痴,而且深深痴迷于沉默的爱情,不敢也不愿越雷池半步。
学期快结束了,结束后就只能天各方,可能再不相见了。
那个上午放学,其他人都走了,只留我下我们俩。白白的衬衫。迷人的手帕束住头柔美的青丝,温暖的香溢的爱情烘烤的我满面羞惭。可是我还是不敢开口,而她也不敢。最后我逃走了。头也不敢回。我真的很懦弱很白痴很迂腐很书呆很孔乙己很阿q很变态!我想她心里当时也定是这么骂我的。
预选考试完后的那些天里,无言的沉默的互相关心凝望。令我魂牵梦绕,柔肠寸折,醉生梦死,伤心欲绝。那娇羞的脸庞,那秀美的身姿,言行,举动。笑颦,草木,都凝注了我无限的遐思、哀愁、眷恋、痴情。
不管是那棕色身影伏桌而眠,还是彩的身影翩然而去。都在我的眼睛里凝华成馥馥柔情刻成的塑雕,世间最美的七彩画卷。
我走了,去县城参加中考。然后考上了,极少的几次路回校园,拼命的收寻她的倩影。
终于有次无意间见到了。仍然是那白衬衫,幽恨满面。令我大感吃惊的是,她竟是如此的瘦小,如此的小巧,而之前她给我的感觉都是高大的。真是奇怪至极!我甚至怀疑面前的这个女孩不是她。而是她的小妹妹!当然,这就是她。数月不见,她竟然如此的消瘦,如此的憔悴,真真不在我预料。虽然独自在家的我自己,也是魂不守舍,日思夜想,每每想去寻她,或者盼望她来找自己,无数个日夜的翘首以盼,*渴望,然而……
对着那饱含深情的泪眼,无语凝望片刻后,我竟然又是如先前的那样,卑鄙的拙劣的沉默,迅速的怯懦的逃离……
我的心很伤心,因为伤了她的心,我痛不欲生,我生不如死,这是此后很长段时间里的我的最主要的感受。高中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是个没有魂没有心的人,具行尸走肉。
爱情其实就是死亡,它把活人变成死人,比真正的死人还要死气几分的僵尸和石头。
哥们告诉我,她再次留校复读了。不过已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晚自习也不好好上了。只有我明白,之前她的晚自习,也不过是为我而上的,如今我不在了,她自然没有再上的理由。
开学去太和的那个早晨,我写好了情书,早早的晨雾里,特意来到学校,没有她,也没有哥们。只好出来,车要启动了,我不得不上车。车缓慢加速了,飞驰的经过十字路口的瞬,特意坐在窗边的我,看到了晨光中骑车刚到的她,那么乐观的微笑着,我感触良,平日在我面前的忧郁愁思,显然只是因为我们深切地爱情,旦没有了这爱情,她便恢复了世俗的乐观。
她没有看到我,车上那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车后的人流。我无奈的把情书撕了个粉碎,撒在窗外的街面上。
从太和回来的那个晚上,我骑着车子路风驰。过了铁路,在长春和她村子之间的那段路上,我大声地唱着情歌:“九妹,九妹,哥爱的妹妹,九妹,九妹,火红的花蕾……”
晚夕的暗色里,对面远远来了个棕黑的身影,和自行车声。
我住了口,觉得丢人,怕对方笑话。
擦肩而过的瞬,我发觉那身影是那么的熟悉,棕色的套衣服,正是她!
可是我不敢确定,不敢呼唤,只是兀自停了下来,深情回望。可那身影却消失在暮色里,去不回。我叹惋难抑,为什么这样?
来到长春中学的复习班,哥们旁边坐下,问才知,她刚刚离去!
我的天,这就是无缘对面手难牵的注释吗?
第二天是周日,我去长春买东西,路过学校,没几个人,无个熟人。她没去,半路遇见姗姗来迟的哥们,把苦心写成的纸条递给他,要求转交。那纸条实在寒酸,而且语焉不详,并无我的签名。内容是:“傻妹妹,我爱你,永远!笨哥哥:刘!”
许久后的再次回家,得知哥们没把纸条交给她看,而且她也已经退学,不知去向了。
她给了我机会,冒着几乎耻辱的折磨,第二次回长春复读,就说明了这点。
迟迟不见我的行动,她终于等不及,走了。
我痛彻心扉,失魂落魄,生不如死,无可奈何。那些个日日月月,我真的是死了次,成了个真正的活死人。我是个死人。十七岁那年的很长段时间里。
第二年,死去的我开始复苏了,因为校花班花小女孩斌儿逐渐的进入了我爱情的感应里,填补了我胸腔里的空洞,我有了颗跟人分享的全新的心。
我活过来了,但也已经对斌儿动心了,然后,见到了她,最后次的擦肩而过。
那是次从家去上学的路上,我很少的次坐公车。带着吃穿的些东西,坐在车头。
车在长春西边六里地的她村的村口停下来,车下着两个女孩。
而后面的那个女孩,就是她。仍然是那头长发,仍然是那么春光明媚的微笑着,——在别人面前她总能够如此乐观开朗活泼,——时尚的牛仔衣裤,当年的乡下,这是凤毛麟角的打扮。我先看到了她,在她看到自己之前,我可耻的移开了目光,如往常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