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2 章
重生之巨星男配 作者:秉烛游
自从五年前看上冯陌上后,陆彦就怂恿老爸,让他把几个二流的演员,都安排在个小区里。
然后陆彦自己也搬了进去。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陆彦还是有点脑子的,知道声东击西,掩耳盗铃……哦不对,知道曲线救国。
他当日得知了那个消息,当晚灌了自己几壶酒后,酒壮人胆,就跌跌撞撞到了人冯陌上的公寓楼下守着。
陆彦蹲在花坛的角落,旁还有个年纪轻轻的小记者,穿着t恤衫牛仔裤,拨拉着拖鞋,扛着摄像机猫着,扫了陆彦眼,道:“啧,你也来蹲点?”
陆彦撇了那几个娱记眼,别过头,抱着膝盖,盯着冯陌上公寓楼的入口,双眼发红。
那个小记者手在鼻子前扇了扇,嫌弃道:“工作中还身酒气,像什么样子啊你说。虽说外面的人都叫我们狗仔狗仔,但我们怎么可以自暴自弃呢?做人,在各行各业上,需要各司其职,尤其是做记者,是要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就是要记录所见所得,把自己所看到的,清楚地传达给读者,这是种社会责任感。其实我直想跑社会新闻的,但我家主编不让,不过就是做娱记,也要有社会责任感,读者的渴望就是我们的目标,不能满足读者的八卦欲的记者不是好记者……哦对了,你是跑那条线的?”
陆彦没好气地答道:“跑冯陌上那条的。”
“哦,”小记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是了,那人风头正劲呢,正当口又出了这档子绯闻,也不知道对他的职业发展的影响是好是坏。其实,作为个演员,个明星,自身的形象塑造是非常重要的,你说有少青少年把冯陌上当偶像啊?不过你说,这绯闻吧,到底算不算坏?其实按道理来说,男男男女都是爱情,为什么要歧视其中的个呢?哦,如果非要讲的话,都要追溯到荷尔蒙的分泌,我觉得这跟下丘脑的发育是有关的,当然与后天的环境影响也是分不开的……”
陆彦忍无可忍,回头咬牙切齿看着小记者道:“你能不能闭嘴?”
小记者愣了愣:“哎,你眼睛怎么红红的?你哭什么?莫非你也是同性恋?我戳你痛处了?”
陆彦拍着花坛就了起来,手被拍得生疼:“我艹!老子就是同性恋怎么了!老子喜欢那冯陌上五年了我同性恋你怎么着!”
小记者有些发愣,看着冯陌上,亦缓缓地了起来,目光漂移了下,然后怯怯地伸出手指,指了指陆彦背后。
陆彦扭头,看见双冷冷的不带表情的眼睛。
正是冯陌上。
冯陌上身边还着前几日陆彦在八卦报上见着的顾言常,抱着臂远远地着,嘴角勾起,带着丝嘲讽看着陆彦。
陆彦冷笑了下,回头看了眼小记者,道:“你说你是有职业道德的。”
小记者点点头:“那可不。”
“那我向个人告白,你能不能不写出去?”
小记者想了想,点点头:“当然不写出去,我是写八卦的,又不是*写**的。”
然后陆彦看着冯陌上,撑着嘴角,笑道:“冯陌上,你刚听清楚了么?”
冯陌上静静地看着他,点了点头。
陆彦低头苦笑了下,又扬起头,痞痞地问道:“那你倒是给老子点反应啊。”
冯陌上沉默了片刻,然后道:“陆……陆先生。我比较欣赏自己奋斗的人。”
陆彦又低头笑了下,他环顾四周,觉得有些恍惚。夜□临,小区安安静静,这里是他熟悉的地方,是他费尽心思,让自己老爸把几个艺人都安排住在这儿,就为了偶尔与冯陌上的相遇的地方。这地儿他早八百年前就熟了,可五年了,他跟冯陌上都没有混熟。
冯陌上常年在外拍戏,环境艰苦,陆彦受不了那些苦,没跟着。
冯陌上跑通告时,天有十小时在飞机上,常常是三四个城市来回,陆彦也嫌辛苦,不可能跟着的。
甚至连冯陌上早起晨跑,陆彦夜夜笙歌,早起无能,所以连晨跑什么的,也没有起跑过。
陆彦回头细细数了下,发现自己,除了嘴上说得好,心上放着人,自己做出来的努力,连自己也觉得不够,连让冯陌上叫自己声名字都不够。
自己想的都是空手套白狼啊。
陆彦讽刺地笑了笑,回头看了冯陌上和顾言常两人两眼,呵了声,手摇摇,指了指顾言常,道:“呵,你赢了。”然后跌跌撞撞走了两步,摇摇晃晃地撞着小区里飞蛾环绕的昏黄的路灯,路撞回了自己的公寓。
剩下顾言常看着陆彦的背影许久,半响脸莫名:“我赢什么了?”
冯陌上看了小记者手中没有打开的摄像机,又看了看前方陆彦在黑暗中隐去的背影眼,叹了口气,对顾言常道:“走吧。”随便打电话,叫来了保安。
小记者靠着巨大的摄像机,被保安拖走的时候,陷入沉思:同性恋这个问题到底应不应该通过立法?如果立法不认可同性恋,那同性强|奸只能按故意伤害罪来判,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不符合保护广大少男心理健康发展的原则;而如果认可,那么婚姻法是否能认可男男结婚?而相应的细则又该如何立?男性平等,若有领养儿女抚养权优先归谁?赡养费这个问题存在不?……
小记者回到报社交了5000字的相关稿件,主编低头看了看稿件,又看了小记者眼,语重心长道:“时诚啊。”
小记者时诚点点头,乖乖回应道:“主编。”
主编抚了抚眼镜,对着时诚道:“你知道如果你这稿子发在天涯,下面的人会怎么会吗?”
时诚认真地思考了下:“楼主你不要太监?”
主编咳了咳,手指上转着钢笔,在桌上敲了敲,道:“不,楼下会回:楼主,我裤子都脱了,你却让我看这个?”
而陆彦回了自己的公寓,想蒙头大睡觉,却被徐辉的电话叫醒:“陆彦!快来94国道,我艹,这帮小子,不教训下不知道这地盘姓甚名谁!”
94国道虽名为国道,但因着几年前旁新修了快捷的96国道,所以94国道几近废弃,成了他们帮飙车族的乐园。
陆彦挂了电话,抖了抖衬衫,穿上,带上手表,喝了口水,二话不说,拿起车钥匙就往车库走去。
陆彦路狂飙,开着的窗户灌进徐徐夜风,磨得陆彦的眼睛有点酸疼。
酒的后劲还在,鼓胀着陆彦的脑袋、眼睛、耳朵,让他有种被酒精浸没之感。
风灌进喉咙,他低头咳了咳,晃眼却见前面大卡车的灯光闪亮,喇叭声聒噪——“呜——”
陆彦说了句“我艹”,揉了揉眼,方向盘打,却觉得打过了头,又想打回来,却又似乎滑了手,车子往着内侧另辆黑轿车撞去,陆彦赶紧踩刹车,却发现速度点也没慢下来,他冷汗直冒,急急低头看了两眼,脚下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他慌张地又猛踩了两下,左手控制着方向,右手松开方向盘去拉手刹,手刹毫无阻力地被拉起——想来手刹也已经被破坏了。
“砰——”
这个世界留给陆彦最后的轰响,萦绕在他脑海里,他恍惚间觉得灌入自己脑海中的那些酒精,缓缓地流淌了下来,滴在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车里那张羊毛地毯上。
那瞬间,他只想: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恨自己到想要自己死的地步?
自己得罪的人也不啊,不过就是前两个月顺手把人的市长老子举报了,市长被双规了那人也没法嚣张了;不过就掰弯了小歌手,两个月后又头也不回地甩了那人;不过就跟人赛车,争夺地盘而已……
数不过来了,换个思路。
谁能接触到自己的车?他眼前闪过那些亲友,那些笑脸,已经真假难辨。
若是此刻陆彦还能呼吸,他定会叹口气。
因为他突然发现,他好像对于这个世界,没有太留念之情,却有很悔意。
这场碌碌无为的人生,好像什么,也没有给他留下。
作者有话要说:重生之前的事情我竟然写了将近6000字?(⊙o⊙)这不科学!
我文绝壁不是慢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