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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传统下的独白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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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敖

    内容简介:

    “选体”看来简单,其实有时选文比写作还难。唐显悦认为“选之难,倍于作。”认为比写作难上一倍,这话别人不懂,李敖最懂了。因为李敖是五十年来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包办者,不但白话文写得出神入化,在内容上也一应俱全。举凡思想、历史、自传、人物、小说、杂文、随笔、评论、札记、语录、书信、谈话、演说、乃至诗歌等等等等,都自成一家,并且是大家。

    作者简介:

    李敖,一九三五年生于哈尔滨,一九四九年到台湾。李氏文笔自成一家,被喻为百年来中国人写白话文之翘楚。发表著作上百余种,以评论性文章最脍炙人口,《胡适评传》与《蒋介石研究集》为其代表作。西文传媒更捧为“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批评家”。其《北京法源寺》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正文

    自序

    三四年来,我写了不少杂文。其中的一部分我收在一块儿,就是这本《传统下的独白》。

    这本书共包括二十篇文字,篇篇都是名副其实的“杂”文,有的谈男人的爱情、有的谈女人的衣裳、有的谈妈妈的梦幻、有的谈法律的荒谬、有的谈不讨老婆的“不亦快哉”……

    各文的性质虽是杂拌儿,但是贯串这杂拌儿的却是一点反抗传统、藐视传统的态度。

    这种反抗和藐视,对我说来,颇有孤独之感,所以千言万语,总觉得是个人的“独白”。

    在传统的标准里,一个反抗和藐视传统的人,经常被看做是一个不正派的人。经常不为“世儒”们所喜:王充、阮籍、李贽,以及一切被目为放诞任气议古非今的人物,都不是“世儒”眼中所能容忍的。“世儒”看他们是狂叛,他们也懒得辩,狂叛就狂叛吧!

    通常“世儒”们打击狂叛的法子总不外是一个公式:

    a(行为不捡)十b(言论不经)=c(大逆不道)

    对a,“世儒”们惯用的帽子是不孝呀、无礼呀、好色呀;对b,惯用的帽子则是思想游移呀、态度媚外呀、游戏文章呀、专爱骂人呀。于是,在罪状毕至之下,c的大帽子便自然戴成了。

    在这里,我愿对“游戏文章”和“专爱骂人”两点,做一点说明。谈到文章,在明朝有所谓“文章二十五品”之说,其中有“简古”、“典则”、“讽切”、“刺议”、“潇洒”

    等二十五品,我认为在这些“品”中,一项重大的遗漏可说就是“狂叛品”了。狂叛品的文章最大特色是率真与痛快,有了什么,就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狂叛品的作者深知写文章的重点是在表达作者的意思,只要能达意,使读者痛痛快快地读下去,“形式”上面的计较,是可以不必的。所以嘻皮笑脸,不失为文章;亦庄亦谐,也不失为巨作。最可恨的是一些浅人们,他们看文章,不看文章的“内容深处”说些什么或暗示些什么,却只从皮相着眼,看到文章里一些被视为“不庄重”或“不道德”的字眼或句式便大惊小怪,便草草断定为不能登大雅之堂,不合“君子水准”,不遵守传统的“文章规范”,于是便判定这篇文章是“游戏之作”、是“专爱骂人”,是没有价值或没有多大价值的。其实这真是“混球的文章雅驯观”。我生平最讨厌一些伪君子们在文章上装模作样忸怩作态,一下笔就好像一脑门子仁义道德之气充塞于白纸黑字之间,读其文,似乎走进了孔庙中的大成殿,好像非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番不可;读过之后,幸运的读者要昏昏欲睡,不幸的读者便要吃强胃散,文章也者,写到他们那种地步,真算罢了!

    十六世纪的唐顺之(应德),在他的《与茅鹿门论文书》里,说明为文的道理极其痛快他主张“文章本色”,要“直抒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腐习气,便是宇宙问一样绝好文字”。这四百年前的老话,岂不值得今天的“能文之士”想一想吗?

    再版自序

    这本《传统下的独白》是九月二十五号出版的。出版后两个星期,就居然有一次再版的机会,这是很令自己开心的事。

    中国广播公司对这套《文星丛刊》,曾在三个节目里予以介绍;另外中国的美人儿刘秀嫚小姐又在专门节目中,访问了中国的新缪斯余光中先生,由他代言,对这套丛书做了综合的解答。

    中国广播公司对我这本书中的几段讨论爱情观念的文字特别广播,教我特别高兴。高兴之下,忽然想到林语堂博士办《论语》半月刊时的《论语社同人戒条》第十条——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于是将此书反复拜读了一阵,愈读愈觉得文章好。唯一糟糕的是:尾巴上的那张照片出了纸漏,一位读者来信说要替我出钱“理发”;又一位朋友说照片那只左边的眼睛好像不是我的。好像被“整型”了;又一位大叫道:“吓!好老呀!又丑!”……对这些“人身攻击”,我只想申诉一点,那就是:“我本人实在比我的照片漂亮。”

    一九六三年十月十日

    一 独身者的独白

    毕业那天晚上我真的喝醉了,我不能不醉!醉眼是模糊的、深沉的,我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儿在我眼前消失掉。毕业带给人们的是“东飞伯劳西飞燕”,可是我呢?却像一只斗败了的公j,有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不但飞不起来,还得在地上爬!

    真是爬,“匍匐前进”、“夜间战斗”……多少个爬的课目在等着我,入伍训练六个月,野战部队近一年,我不知道爬了多少次,在深山、在外岛、在风沙里、在太阳底下,我用全是泥土的手擦着汗、喘着气,偶尔抬起头来,望着天边的几只鸟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只知道它们全在飞。

    月亮又圆了二十几次,我终于踏上回程的军舰,又活着回来了。没有百战,却有荣归,我忍不住心里暗叫一声惭愧!拍掉身上的风尘,我又走向台大来,校园里正是杜鹃盛开的时节,鲜红雪白,奇花照眼。可惜的是,穿c在花丛里面的都是新的面孔和新的情侣,他们取代了我们,不,取代了我自己。他们偷去了我的青春,也抢走了我的地盘。

    看着这些讨厌的小毛头们,我并不以老大自惭。相反的,我倒觉得我更年轻了。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r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老朋友劝我东山再起、老同学劝我另起炉灶、老太限时命我替她抱孙子,舆论如此,我也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可是着急有什么用?我又不会跳舞、不去教堂、不善说可爱的废话、不忽视礼义廉耻中的第四维、不再是男女同校的大学生……自反之下,没有任何一点条件能够吸引女孩子多看我一眼!家里妹妹虽多,可是她们对我过去的情海兴亡史过于熟悉,虽有帮忙的可能,但小姐们心眼儿多,偶有得罪,就七嘴八舌大翻我底牌,新欢若知,反倒不妙,想来想去,走妹妹路线也是死路一条!

    看这样真没法子了!于是我点起一支烟,开始发愁。茶不喝,可也;饭不吃,可也;酒不饮,可也;烟不抽,不可也。想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李将军因为不喜抽烟,所以一败涂地;格兰特将军因为爱抽烟,所以万事亨通。由此可证,恋可失,头可断,烟不可不抽,凡失恋而不抽烟的人,不是失败主义者就是“异于禽兽者几希”的家伙。

    在我抽到第一百零九根新乐园的时候,忽然茅塞顿开直指本心,心想既然“时不我与”

    “女人不我与”,何不就此提倡独身主义?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邀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那!

    对!完全原案,我把烟一丢,拍案而起。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g,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可是,毛病就出在这儿,独身这种壮举毕竟不是好玩的,偶一不“慎”,就变成了法朗士笔下的法非愚斯,或者变成了宋朝的玉通和尚,——辛辛苦苦五十二年,到头来还不是功亏一贯!并且,长寿对一个具有白头偕老五代同堂的福气的人才有意义,若独自一人,孤零零的糟老头子,无老太婆可吵嘴,无小孙子可捶腿,还活那么久干嘛?并且,“老而不死谓之贼”,先贤早有明训,垂暮之年,虽然“戒之在得”,可是孤家寡人,毕竟形迹可疑,说不定哪天出了什么盗宝案,受了牵连,落得老扒手之谥号以殁,忝为盛名之累,那又何苦来?

    由是观之,独身云云,实乃期期不可之举,身既不可得而独,我刚才的决定只好不可得而行。于是,我只好又接上第一百零九根新乐园。

    烟雾的镣绕使我想起一件往事:那是一个没买到油条的早晨,我家漂亮的六小姐,带着惠华医院老修女的表情,把满墙悬挂的罗勃韦纳的照片一一摘了下来,然后又一一放好,准备长捐箱底。我当时躬逢其会,看得呆了。因为我久仰罗某人是我家六小姐最崇拜的男明星,满墙他的照片平时连碰都不许我们碰,好在我君子已久,早就不立于“岩墙之下”。故受白眼最少。而这回六小姐竟如此突变,令人发指。老太怕有三长两短,特命我去打听。追问之下,六小姐才涕泪横流曰:“罗勃韦纳和那y险的女明星娜姐丽华今年结婚了,所以我先把照片拿下来,不过我不必烧掉,反正还要离婚的!”

    六小姐的铁口直断给了我极大的启示:我何必把我的老年想得那么凄惨呢?如果天假以年,我一定可以等到我那些老情人的归来,“衣不如新,人不如故”,除却巫山的晚霞,哪里还有云彩呢?

    哥德晚年曾和老情人的女儿恋爱,此西土之行径,未合吾礼义之邦的要求,不宜做此非分之想;我们宋代的大词人张子野八十五岁还结婚,此种老当益壮的雄风,连李石曾也得合十顶礼,只要我李敖久而弥笃老而弥坚,不悲观不早死,何愁不能做白头新郎白发潘郎?何必像这些青年男士们。栖逞若丧家之大,或登报自吹、或乱托媒婆、或飞书应征、或在女生宿舍门前排队注册、或请报上安琪夫人指点迷津……斯文扫地如此、情不自禁如彼,天厌之!天厌之!

    感慨已定,我决心向六小姐看齐,也如法炮制,把散在眼前的老情人的照片遗物一一加封归档,并向之自矢曰:“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不能黑发偕少,但愿白头偕老;不能永浴爱河,但愿比翼青鸟!”言罢趋出,购书于肆,书名《妾似朝阳又照君》;观影于街,片名《白发红颜未了情》;听白光歌声于大道,歌名《我等着你回来》。于是归而大睡,不知东方之既日。

    一九六一年妇女节在台北“四席小屋”

    (联合报)副刊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二日

    二 爱情的刽子手

    他有点像徐志摩:他潇洒,他有才华,他风度翩翩,他短命。

    三年以前,在台大新铺草坪上,我看到了他,他侧卧在那里,用时支着上半身,懒洋洋地,在看一本书。不,不是百~万\小!说,是书在看他,风把书一页页的吹过,他却不用手去按住,这能算是百~万\小!说么?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来,我不觉得冒昧,他也不感到唐突,他安静地望着我,似曾相识地点了点头。

    先开口的是我,我一开口就是疑问:“看什么书?…

    “《扎拉图士特拉如是说》。”

    因为这本书我也正在读,我便问他看到那一页了,可是他的答夏却大出我意外:“风吹那一页看那页!”

    我忍不往喜欢他了,他真洒脱!我问他对这本书的意见,他笑了,他说:“尼采教我们跟女人在一起不要忘记带鞭子,其实这种超人是可笑的,至少我不必担心忘记带鞭子,因为我根本就不跟女人在一起!”

    我打趣说:“海明威写‘没有女人的男人’,他太消极了;你该写‘不要女人的男人’,你是积极的!”

    “不,我不要写,写是没有用的,叔本华就写过了,他白天写文章否定女人,晚上却偷偷跑到绿灯户睡觉,写文章载道的人很少不是伪善的,‘未明出世旨,宁歇累生狂’,我还是少发高论罢!我只知道我们不再需要‘述而不作’的圣人,我们应该学学那些‘做而不述’的实行者。”

    他言语之间,充满了一种诚意的沉痛,可是我仍旧半开玩笑他说:“何必学别人呢?听说你就是实行者。女孩子欣赏你,你却骂她们;别的男人没有女人,你却不要女人,但我知道你不是性变态,你没有‘女人恐惧症’,你不像三国时代的焦先那样,见了女人就害怕得躲起来,你傲慢地走进女人堆里去,又傲慢地走出来,只欠她们向你吹口哨!”

    听了我恭维他,他大笑,他说不需要女人向他吹口哨,他也反对男人向女人吹口哨,他认为表示爱情应该多用眼睛,少用嘴唇,“并且,”他说:“现在我们中国的女孩子根本不会向男孩子吹口哨,时代不同了,我们中国的女孩子身价高了,她们都骄做起来,即使是潘安再世,王蒙复生,也没有女人再向他们丢水果送帽子了!”

    “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老是提中国女孩子?难道美国的女孩子不这样吗?”

    “也许我可以武断他说,美国女孩子不这样。因为美国女孩子会流露她们真正的感情,而我们中国的女孩子就难以真情流露,她们流露的,至多是她妈妈的感情!”

    “这话怎么说呢?”我迷糊了。

    “这话说来话长。我们从老祖宗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讲道统的社会,在上层社会里,婚姻是一个合二姓之好的外交关系,有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大使命;在下层社会里,婚姻又带给婆家一个不花钱的小女工,完全脱不掉宗法和经济的目的,从来没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别提什么恋爱了。所以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里,在’男女不杂坐‘的纪律里,在男女’无媒不交,无市不相见,的风俗里,卓文君固然是y妇;贾充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人人都限定要‘以礼自防’,没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经书里告诉我们叔嫂不但不能通问,寡妇甚至也不能夜哭!几千年来,感情早就被我们放到冰箱里!所以在中国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几个正常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罗曼蒂克的真情。爱情本身是一种浪漫的精神,它超越婚姻,但不妨害它,可是我们的老祖宗却不这样想,他们认定凡是男女相悦就不是好事情,所以古代的情侣要桑问淄上,今天的爱人也偷偷摸摸。我们看到美国人夫妇公然接吻,觉得r麻兮兮,这种感情流露我们是禁止的;但是父母死了,你若不当众哭得死去活来捶胸痛嚎!‘吊者’就不‘大悦,了!我们对开放感情的尺度真是不可思义,我们只鼓动无限度的公开哭丧,却禁止有限度的公然做a,而秘密做a又要被淡水河边的丙级流氓收税,使我们的青年男女永远达不到室玉所盼望的沉湎境界!刚才所说的种种阻力都可说是爱情的刽子手,其实扼杀爱情的凶手远不止此。……”

    “还有什么?难道这些传统的桎梏还不够吗?”

    “还不够,还不够,爱情还有一个大刽子手,那就是我们这主妇式的社会。在我们这社会里,已婚妇女大部分要依靠丈夫生存,柴米油盐煤球n布占去了她的青春和双手;等而上之的,虽然请老妈子代劳,可是她的精力却又寄托在麻将牌上;小部分的职业妇女虽在表面上能得到相当的独立,但她仍逃不掉主妇的基本角色,并且她的事业和兴趣若不做相当的割爱与迁就很可能就影响到丈夫的成功,得到的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夫妻两人能够相辅相成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很显然的,妇女独立不应寄托子大夫的分劳而当寄托于洗衣机、洗碗机、吸尘器、电器冰箱、电话送货,……把家务的c劳转嫁给工业文明,这样家庭才不成为女人的羁绊,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随狗倚狗为生她才能在婚前让感情奔放,选择潇洒重于职业的男人,热情多于金钱的丈夫。但是这怎么可能呢?现实是那么咄咄人,结婚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的时候,谁还把恋爱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爱情毕竟是奢侈品,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落伍玩意儿,现代中国的女孩子很少肯为爱而爱,她们的母亲也压根儿不肯这样指导她们,她们人人都用妈妈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轻的心灵上,不会让爱情这匹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马脖子上挂上部终身大事的老木车!凡是没有做哈老哥条件的人都着予免议了,‘恋爱,’妈妈说,‘谁要跟你这穷小子恋爱?’”

    他停了一下,晃了晃脑袋,又接着说:“偶尔有些小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暗违母命和一个男子大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可是那只是昙花一现的美事,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这并非因女人善变,而是使女人不变的客观条件不够,女孩子要被迫系一身安全于丈夫身上,她们是可怜的,她们穿的是七十年代的摩登衣服,却走的是十七世纪老祖母的路线。同时社会也给她们外在压力,人们很容易就用她母亲选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善意的也好,恶意的也罢,他们总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来的配偶,他们不衡量他的头脑,却揣度着他的荷包,爱情的本身拖着严重的生活担子,谁还敢流露真情呢:因此我-一个否定我们中国女孩子的人-实在感觉到我不要她们了,这并不是我不想要她们,而是我没有资格要她们,我这个三尺微命的文人,静不能测字,动不能救人,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蓄妻子,文章不见容于联合报,教书不见纳一女中,只会喝几杯老酒,吟几句臭诗,谈一谈风花雪月式的恋爱,最后还鼻涕眼泪焚书退信以终,看巧妇伴拙夫而去,自己则以‘佳人已属沙吒利’自哀,人间还有比这更公式化的事吗?”

    我静听完这段漫长的蒿论,然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说话,也没回头,一直朝宿舍走去,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他的言论与偏见使我燃烧、使我困惑。我甘愿做做沙吒利!

    三年过去了,我又走过那块草地,可是莠草淹没了它,风吹过来,吹动了几朵小黄花,但我也看不到那个不要女人的男人。他睡在大贝湖畔的一个黄土坡里,也许他正在神游乐土,那里有散花仙子、美女霓裳。我想我知道,知道他一定还在继续他的否定,否定使他远离了她们,也失掉了自己。在永隔的幽明与重泉底下,他漠视成片的云彩永远不会属于他,它只向他默默地招手,深情地、无语地,在黯淡的天边消失了黯淡的影子。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联合报》副刊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

    三 一封神气的情书

    亲爱的xx:

    你先不要神气!

    你收到这封信,小心眼里一定想:“从十六岁以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接到一封信,陆军海军空军联勤,教员学生科长和隔壁的小太保各色各样的男人都给我写过信,有文言、有白话、有恭楷、有血书,我真看得腻了,今天这封信又是谁写的呀?”

    我再说一遍,你先不要神气!

    准写的?猜猜看,猜呀猜的,你一定猜不到,我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生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读过几册捕风捉影的书本,写过儿篇强词夺理的文章。你见过我,可是我断言我的尊容下会留给你任何印象,我是一个丑八怪,五官七窍皆自由发展,丝毫没有配合的企图,他们说我像那“钟楼怪人”,可是钟楼怪人我也不能比,因为他面貌虽丑,人却忠厚痴情,他不会对女人发脾气,他永远为她效忠,为她拿大顶,为她丢石头打别的男人。

    可是我呢?我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到那些女侨生们用广东话骂我“咸湿老”,听说那就是国语里边“大情g”的意思。

    其实这真是冤枉我,不错,我乱写情书,如她们所说,我是一个“情书满天飞,人人都想追”的人,平心而论,我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追上过一个女人,我写的信平均十封中至少有五封被火葬,四封被退回,另外一封给贴到公告栏去了,我昔命如此,不灰心不自卑就算是好的了,你还能怪我信写得多吗?

    话说开来,我何尝愿意写什么捞什子的情书?情书真是费力不讨好的玩意儿,现在不是阿伯拉德与爱绿依丝的年头了,也不是萧伯纳“纸上罗曼斯”的时代了,并且谁也不愿意将那些海誓山盟的情话写在纸上,把柄留在别人手里,一朝有了三心两意总是不方便。并且现在的女孩子那有闲工夫去写信,写信会耽误舞会,耽误去教堂,耽误看《乱点鸳鸯谱》。一些乖巧的男孩子早就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都纷纷跑到女生宿舍,直接约会了,这多干脆!

    多利落!多有男人气!

    可是对我说来,不写情书你教我怎么样办?我怕鬼,可是不信神,教堂没我的份儿,我四肢齐全,可是笨手笨脚;跳起舞来像一只喝醉的猩猩,舞会说什么也不能再去。我的脸皮虽厚,可是太难看了,我的背影还不坏,但我不能总是背着脸去找女孩子,先教她欣赏我的背影,我总要转过脸来才行,但是,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

    看了我家的妹妹和弟弟,你一定以为我必然是个美男子,我家的妹妹个个都是中国小姐的候选人,弟弟也有“中国的约翰克尔”的外号。小姐们也未尝不帮我的忙,可是当她们的同学一见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她们都要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赶忙把我的背影转给她们看,可是,太迟了,我竟先看到她们的背影!最可恨的是,在她们的背影后面跟着的就是“中国的约翰克尔”,每次他都是以逸待劳,我掏腰包,他却享成果!

    我不能恨上帝,因为上帝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人,他决不会造个这么丑的化身;我也不能恨老子和老太,因为那样人家就会说我不孝顺;于是我只好恨我家的小姐和小少爷,我恨他们的缺点都集中在一起长到我头上来了,可是我恨又有什么用?最后小姐们摊牌了:“老哥,请别怪我们不再帮你的忙,请不要再请客、再贿赂了,上帝保佑你,你自己想法子吧!”

    于是我一赌气,决心自己想法子。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癫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祟祟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丫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账的癫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r,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r了,不吃狗r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

    望着那只远走高飞的畜生,我禁不住淌了口水,不过话又得说回不,我即使吃到狗r也是没用的,我这么丑,脾气又这么暴燥,这两点都是交女朋友的致命伤。

    我知道我脾气不大好,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就是这种奴才性格的男人,他们追走了每个我要追的女孩子,也追走了唯一一个差点被我追上的大美人。

    一提到那个大美人,我就忍不住先要心酸酸,她真是可爱,与“钟楼怪人”里面的珍娜露露布丽姬姐一模一样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我颇有才华,于是她接受了我的背影,在哥德所说的恋爱时节,我们开始做着我们所能做的事。

    对于我,这当然是个突如其来的幸福,但是很快的,突如其来的速度却被突如其“去”

    赶上了,她无表情地丢下了我,-像我丢下那块打狗的石头。

    于是,每当我看到或听说她跟一个奴才男人在一起,我就忍不住有一种鲜花牛粪的感觉,一种不共戴大的义愤,我就要抓耳挠腮,要拍桌子敲板凳,要诅咒,要骂“他妈的”

    我厌恶她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不是嫉妒,嫉妒表示我不如他,其实我怎么会不如他?

    他臭小子,有什么资格跟我比?我连比都不要跟他比!嫉妒,他那配我嫉妒、他惟一的资格就是被我憎恨,我恨他狗运当头,我惊异女孩子的短视,我惋惜我这么可爱,可是她却有眼无珠不来爱我,爱神呀!月老呀!你们是吃什么的?你们只帮助女孩子爱市侩,却不鼓励女孩子爱诗人,人生至此,天道宁论,我真疲倦了!我真活得疲倦了!

    但是我怎能轻易就死:我那次过生日,她不是祝我“寿比南山”吗?我死很容易,半杯开水,一瓶安眼药,心一横,脚一跺,吃下去了,然后两腿一伸,两眼一瞪,一口气不来,呜呼哀哉!可是我死不要紧,留下她怎么办呢、我走了,她该多难过呢?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碧潭,划了叶阵船,我肚里鬼叫了,我提议立刻去西门叮,看电影、下馆子,她却兴犹未尽,还想划船。劝她不走,我火了:“还要划,还要划,臭水池子,有什么好划的?你这小丫头怎么这样任性?”“任性?你说谁?你还好意思说我任性,仿是个大独裁者,离不开女人又要在女人面前摆臭架子,你说看电影就看电影,你说下馆子就下馆于,你不肯跟人家商量商量,你不给人家自由!”她气势凶凶,我更气了,我吼道:“谁不给你自由,我说看电影,选片子的自由是你的;我说下馆子,点菜的自由是你的,你有这么多的自由还不够吗、你居然还说我不民主!你们女人!你们女人!”“什么女人女人的!你看不惯,你就请便罢!别以为没有你天下男人就不上门来了,你,臭文人、大独裁、丑八怪,有什么希罕,你走罢!”

    真的走了,我气冲冲地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发誓再也不找她。我走回来,躺在床上,哼呀哼的,翻来覆去只是她的幻影。三天过去了,我瘦了,我感到头昏脚软、四肢无力、腰酸背疼,于是我决定再找她一次,我要看看她是不是也瘦了。其实,那里的话,她才不会瘦呢,我不必再说我看到了什么。总之,那是个要命的镜头,我不能使它消灭,我只好闭上自己的眼睛。

    我不要忏悔,仟悔又有什么用?反正她不再回来,与其炒陈饭,不如做硬汉,我还是做硬汉罢!我拿出枕头,把它晒干,对着枕头重新发誓,发誓要找一个“以平等待我”之女人,希望她能了解“淑德孔昭”的大道理,可是四年来,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从外表来论断一个女人的程度,如同我不喜欢女人这样论断我,女人是被看的,不是被了解的;而我呢,正好相反,我是被了解的,不是被看的。古人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于情”,我是一个不健忘的太上,可是多情而不及于情,因此,我只好写了这封泛滥的情书,来试探你是不是一个女孩子中的例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就要说。“爱我吧,可是不要神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就要说:“吓!连我都不爱吗?你神气什么呀!”

    xx年x月xx日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四

    四 假如我是女人

    凡是吃过女孩子苦头的大丈夫,都会有三个沉痛的希望:第一个希望是再也不做感情专一的好人;第二个希望是改做“剑侠唐璜”式的男人;第三个希望是拜托阎王老爷-下辈子托生做女人。

    三个希望中,第一个希望看来容易做来难,这年头儿,有剩男无剩女,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暂时喜欢我的女人,我欲不专一,岂可得乎?故非专一不可。且孟夫子说天下太平一定要“定于一”,若遇一,而不立定,不但要开罪女人,而且要得罪圣人,真是不划算,如此下策,碍难照准;至于第二个希望-做拜伦笔下的情g,也良非易事,盖这种情场老油子必须具有沈腰潘鬓盖博胡的条件不可,反观作者,既不剑又不侠,又不唐璜,还有什么资格使女人意乱情迷那?故此希望,至多可谓中策,仍旧碍难推行;这样说来,只有做女人才能不为女人所制,只有做女人才能制男人,只有做女人才能不把孔而使孔圣来朝见,只有做女人才能演“情女幽魂”,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八层地狱刑书期满之日,转生为女人,所请是否有当,敬祈裁夺。“

    阎王阅毕,手批“照准,支付各层主管会‘注生娘娘’办理。”老阎既准,当女人还有什么问题,于是我兴高采烈,磨拳擦掌,准备开始做小娘子了!

    话说民国某某年的初春,汉水静、泰阶平、四海无事,湖北罗家的少乃乃,一夜忽梦“注生娘娘”来访,临行推一红包入怀,顿时满室异香,粉色如土,第二天早上即告弄瓦之喜,生了一个光彩焕发的小女儿。当时众贤毕至,少长咸集,然皆r眼凡胎,不知此小女儿即当年大文豪李某人之投胎也!有诗为证——

    马赛据传要“赛马”;

    伦敦听说有“敦伦”。

    罗家先生昨关门,

    罗家太大今临盆,

    罗家母j不司晨,

    罗家竟有大新闻,

    “前世y阳全包换,

    生个李敖是女人!

    罗先生既获掌珠,喜不自胜,“青女却为门上楣”,当即援崔营营、苏小小、董宛宛、陈圆圆之例,为我取名曰“罗美美”。

    光y似箭,岁月如气流,转眼已二八寒暑,我罗美美此时已鬓发腻理,纤浓中度,举止娴冶,恰如“陌上桑”里面的罗敷其人。一日联合招生放榜,名列某某大学外文系,龙门即登,声价自更不同,追求者即时如过江之鲫,纷纷在尼龙裙下拜倒,泰山不辞细上故能成其大,我也来者必拒,拒而必不久,否则这小子知难而退,被别的女孩子喜欢了去,岂非失策?故我当择其中之帅者、尤者、司麦脱者、恭顺乞怜者、海誓山盟者、痛哭流涕者、亦步亦趋尾随不去穷迫不舍者,一一皆作釜鱼养之,必要时“老渔翁,一钓竿”,游丝在手,拈之即来,岂不快哉?

    男朋友既入瓮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岂是好东西,不控制还得了吗?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马,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统不可,一统之道,除了要谆谆晓以大义外,还得禁止他们去看一些书才好:中国方面,如班昭的《女诫》,于义方的《黑心符》,外国方面,如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斯特林堡的《结婚集》(尤其是一八八五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说我们女人是吸血鬼!)至于《醒世姻缘》、《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鼓吹男人受我们气、为我们死,值得特别推荐,可鼓励他们多多研读,多多烦恼。

    坦白地说,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华贵,可是若在整个礼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单调了,别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张丽珍就有好几十套衣服,赵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师、方神父劝我们节衣缩食,为了怕胖,我已经缩食了,若再节衣,那岂不大自苦了吗?衣之不可节,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频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陈代谢,今天跟他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为他唱“挽歌”,并且张三李四旧雨新知,我要一视同仁-为他们“轮唱”!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不有约会,我又不是柏拉图学派的女弟子,绝对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鹅宫里面的精神恋爱。写情书、拔指甲、割指头,那些都是图腾时代的方式了,现代的恋爱是要看电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说爱跳舞的人,脚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睽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f11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调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嘛?又不是赶火车!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垦,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函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