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第94部分阅读
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 作者:肉书屋
佛唯一的权威受到了挑衅,他悻悻地看着叶嘉,嘀咕了几句。
叶嘉的脚步已经到了门口,可是,这个时候还是不死心,如果能够带走小丰,那该多好?带出她来,至少还可以想想办法,极力挽救。可是,此次一别,谁知道几天后,自己还能不能顺利地回到这个地方?
即便回到这个地方,她又能不能保证还活着?
如果这就是诀别了!
如果这就是最后一面了!
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冲回去,可是,耳边仿佛有个声音在细细地提醒,这个时候轻举妄动,只怕,连最后的机会也不会有了。
天气那么阴沉,看不到太阳的上升下沉,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更替转移,一切好像都是凝固的。
冯丰躺在李欢的怀里,眼睛微睁,在这察觉不到流逝的时间里,他们几乎每一秒都互望着,双方都各自在对方的眼神之中,捕捉对方心灵中发出的声音。
那是只有相爱的人才有的感觉。
李欢的心里仿佛涂了一层厚厚的蜜糖,一丝一丝柔柔地牵在心房里,他将她长长的头发拂到一侧,露出白皙的耳垂,在她耳边轻声道:“我给你写点东西……”
“什么东西啊?”
他微笑不语,抱她起来,坐到面前的书桌旁边的椅子上。这张书桌上放了几本书,一些上好的宣纸、狼毫、镇纸、砚台之类的。砚台里面还有磨好的墨汁。显然都是李欢要来的。李欢来到现代这么久,虽然也习惯了操作电脑,但是,他要写什么东西的时候,一定坚持用笔,而且是毛笔。
对于习惯了“无纸化”办公的现代人来说,收信写信都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连情书,也用eail代替了。昔日那些散发着淡淡芬芳、布满了淡雅色彩的美丽信笺纸,好像很久以来就彻底退出了成年男女的世界了。
可是,此刻,冯丰却发现在那叠宣纸的旁边,居然放着一张a4大小的信笺纸,粉蓝色,上下两端有着心形的树叶,中间是大片空白。这是中小学生小男生才会选的信纸。
“呵呵,李欢,你哪里来的啊?”
“问他们要的。”
“你要干嘛呢?”
李欢笑着,在书桌前站着,拿起毛笔,饱蘸了墨汁,微微俯下身子,龙飞凤舞地写起来。
冯丰不明白他在写什么,只觉得疲倦,眼皮又快要合上了。
她的头一摇一摇的,仿佛打瞌睡的学生,耳边传来老师的一声“吼”:“冯丰,不许睡觉啦……”
她勉强睁开眼睛,只见李欢拿了那张淡蓝色的信笺纸,在自己眼前一晃,神情居然有些羞涩,仿佛一个少年,声音也低低的:“我给你写的情书……”
“啊?我看看,写的什么?诗词歌赋还是散文韵文?”
她拿了信笺,一看,上面是一排极其漂亮的隶书:
本人李欢19xx年x月x日中国制造,
长185,净重70kg。
采用人工智能芯片,各部分零件齐全,运转稳定,
经三十年的运行,属信得过产品。
该产品手续齐全,无期限包退包换。
现因发展需要,诚招心仪女孩子冯丰共同研制开发第二代产品,敬请务必同意,谢谢!
…………
她大笑起来,她身材娇小,面容也许多年不曾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看起来本来就很像女学生,可是,现在这样笑,却笑得十分甜,十分成熟。虽然由于她的脸型所限,她的笑容,不太可能变成风情万种的那一种,而是一直微微带着几分稚气,可是毫无疑问,此时此刻,她的笑容,完全足以表现一个成熟女人心中的快乐。
她惊叹:“李欢,这份情书好奇怪……”
“奇怪么?”他龇牙咧嘴,“难道你不喜欢?”
她的嘴唇都笑的咧开了,作了一个看来相当古怪但是极有趣的神情,道:“亏你想得出来……不过……”
她红着脸,不说下去,李欢追问道:“不过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情书呢。以前都没人用纸给我写过情书。”
“呵呵,这也是我第一次给人写情书,以前都没有写过的。你要喜欢,以后我天天给你写……”
她点点头,依偎在他的怀里,脸颊嫣红。
李欢将她抱到自己胸前很舒适的位置,看她的长长的睫毛无忧无虑的抖动,然后,终于还是敌不过倦意,慢慢地就合上了。
他长久的凝视着她,一个人清醒的时候,那种巨大的悲哀再度压在心口,他想开口,却觉得胸口闷得缓不过气来。
他轻轻将她放在沙发上,躺好,然后起身走到门口,暗了一个红色的按钮。
不一会,一身黑色香云纱衫子的男人走了过来。
“李欢,你已经做好准备了?”
李欢站在门口,因为个子比他高,所以有着视觉上的居高临下,看着他,淡淡道:“叶嘉呢?你叫叶嘉来把她带走。”
“哦?这是为什么?她留在你身边不好吗?”
“只要叶嘉带走她,我立即就跟你合作。”
“我为了表示诚意,才让她在你身边的。孝文帝陛下,你别忘了,只要她一离开,你就再也见不到她了,永远也见不到了……”
心里仿佛撕裂一般痛楚,要好一会儿,他才能镇定下来,继续讨价还价:“反正她对你们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放她出去,也许叶嘉还能治好她……”
“你明知这是不可能的。我早已找最好的医生替她彻底检查过,就算大罗神仙下凡,也决计救不了她的性命。如此折腾,徒劳无益……”
“你至少应该想想叶嘉。如果她呆在叶嘉身边,即便死去,叶嘉也不会那么恨你。否则……”
“哈哈,陛下,你不必离间我们父子亲情。实话对你说,现在,在你和叶嘉之间,我更看重你的感受。我希望你愉悦,所以把你最爱的女人留在你身边。你难道还不感激我?我甚至为了你,不惜让自己的儿子伤心……”
他讲得那么道貌岸然,可是李欢却觉得身上一阵发冷。他显然是不允许冯丰身上出现任何“奇迹”——决不能让冯丰有再活下去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机会。所以宁愿让叶嘉痛苦一辈子,也要做到万无一失。
试图做最后的挣扎,他上前一步:“只要叶嘉带她出去,我会给你更多想不到的好处……”
“可是对叶嘉并无好处!”他断然拒绝,“这个女人不能带给叶嘉任何的好处不说,而且很快就要死了,带着她,对叶嘉百害而无一利!叶嘉已经走了,他再也无法来到这个地方了。相反,陛下你何不抓紧最后几天,怜香惜玉?如果不是史家杜撰,你算得上历史上最长情的皇帝……”
李欢挥挥手:“你可以走了!”
他看看里面,冯丰侧着身子躺在沙发上,仿佛是睡着了的。然后,他转身就走了。
李欢回过头,走到沙发边,只见冯丰的靠坐在沙发上,眼神虽然有些迷蒙,但显然已经看到叶霈来过了。
她低低道:“你叫他允许叶嘉带我出去么?”
李欢想说点什么,可是,脸色却如在冷水里浸泡了三天,声音也有点梗塞,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最后生的希望都灭绝了。自己只能一天一天数着日子,看着她憔悴,看着她离去。
“叶嘉太可怜了,他的父亲、母亲,都那样对他,没有任何人真心爱他。如果我随他出去,又死在他面前,那对他的打击……唉,我真不敢想象……那么漫长的岁月,他想起一定会伤心的……”
她的语调十分坚定:“我只能活在他的面前,不能死在他的面前。”
他柔声道:“你就不怕我难过?”
她凝视着他,点点头。
“叶嘉有过父母之‘爱’,而我们两个什么都没有。得到又失去,比从未拥有的痛苦会大得多。比起叶嘉,我们的境遇并不算太悲惨。”
李欢也点点头。
“我知道,你终究也是活不成的,即便亲眼目睹我死去,伤心也不会太久。死去的人是不会伤心的,活着的人才是恒久的痛苦……”她幽幽叹息一声,“留给叶嘉的,才是更大的痛苦!我一点也不希望加重他的痛苦了,绝不!”
“你肯定自己留下?”
“肯定!”
他笑起来,十分欢畅,仿佛终究得偿所愿。
“冯丰,这是你做出的选择!”
“对,是我的选择!!!”
二人相视一笑,紧紧握着手,彼此的心里,都只有愉悦,而无丝毫的哀伤。
叶嘉回到家里,已经到了傍晚。
傍晚的天色和早晨也没有什么区别,灰色的天,迷糊的脸,整个世界都那么可怖。
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声音关切:“儿子,我在饮茶,你来接我好不好?”
叶嘉答应下来,刻驾车前往。
来到这座很古雅的高档茶室,他才发现母亲并不是在跟一般牌友饮茶,陪同她的是杨女士和姗姗还有叶晓波的女友,全是女眷,欢聚一堂。
叶嘉若无其事地和众人打招呼,叶夫人嗔怪地看着儿子:“这些天在忙什么呢?老是见不到人影?”
“还不是实验室那些事情。”
众人坐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不早,就要回家了,叶夫人异常热情地和杨女士作别,自见到她们起,叶嘉就发现,她们一直在表现着极其优雅的风度,以维持她们这种高贵身份的女人应有的礼貌。言谈、举止,都是那么彬彬有礼,带着几分做作和矜持。
只是,母亲显然从不会在冯丰面前保持这种礼貌。
所有都戴着面具呵。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
杨女士看着他,嫣然地用目光表示疑问,他却恰倒好处地移开了目光。他并没有流露出任何不礼貌,只是杨女士微微有些错愕,叶夫人没有察觉她的那种微妙的尴尬,还在热情地和她作别。
快到家门口了,叶夫人有些嗔怪地看着儿子:“你好久没有回家了。”
“这不是回来了嘛。”
叶夫人话锋一转,谈起了杨女士的诸般有趣,这是她第一次发现除了冯丰之外,儿子对之很有好感的女性,心里那么急切地想要儿子得到新一轮的感情归宿。但是,她聪明地决口没有提起希望儿子和她交往之类的。她深知儿子个性,要他忘记冯丰,还得一段时间。不过,杨女士实在太优秀太漂亮,只要儿子多跟她接触,就一定会受她吸引。
因此,叶夫人并不急于求成,这一次,她把分寸把握得很好。
母子俩在客厅里坐下,叶嘉看看空荡荡的家,只要父亲不在家,这栋主屋基本上就只得母亲和几名仆人。
叶夫人还在巧妙地提起杨女士的一桩幽默逸事,那是关于女性很美好的一面,叶嘉听得心不在焉,忽然道:“妈,你不问问小丰的下落?”
叶夫人自然早就知道冯丰“失踪”的消息,不过,她认定冯丰是和李欢私奔了,何况,地震死了那么多人,消失一两个无关紧要的人也无所谓。但她再没有在儿子面前表现出这种想法,强笑道:“是啊,小丰好久没有消息了。这孩子,我虽然不喜欢她,但是,她一个孤女,真不见了,还是挺惦记的。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了,好歹我们还曾经是一家人,儿子,她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幸福不?”
叶嘉听到“幸福”这个词,仿佛一个莫大的讽刺。
他摇摇头,叉开了话题:“爸今天又不回家?”
叶夫人见儿子主动换了话题,松口气,随手打开遥控器,换到一个新闻频道,画面上是叶霈的新闻,是叶氏集团的慈善基金运作的一个新闻发布会。叶霈坐在主席台的正中,面容肃静,完全是一副大慈善家的形象。
叶嘉看了看画面,转向母亲:“妈,你有没有发现爸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哦,改变?你指的哪一方面?”
“比如性情、和你的关系之类的。”
叶夫人好像也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态度很是慎重,又有点无可奈何:“你出生的最初两三年,我和你爸的关系还不错。那时,他虽然也偶尔在外逢场作戏,但绝对把家,把我们母子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后来,他就越来越不爱回家了……大概七八年前,他去了渭水边上旅行,对了,那里就是你出生的地方。据说在那里受了一点风寒,回来病了一场,从此,他对养生就异常热衷起来。当然,在这之前,他也一直有保养,但是,没有到如此热衷的地步,大概是因为到了晚年,精力体能不及盛年的缘故吧……”
她叹道:“你父亲热衷养生,我却觉得随其自然的好。你看,他现在还保持着运动家的体型和体能,我呢,站在他面前,明明比他小十岁,却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儿子,我是真的老了,也难怪你父亲会在外面……”
叶嘉安慰了母亲几句,只是思索着,从那个实验室的规模来看,绝对是几十年前就开始的,难道父亲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了这种研究?
“妈,父亲以前医术很高明,难道没有想过从医?”
叶夫人有些以外:“谁说你爸医术高明?他除了那次碰巧给你接生,还笨手笨脚的,我都以为他靠的是运气。如果他医术高明,还请那么多保健医生干什么?你父亲是商业奇才,可不是医学奇才……”
父亲明明是医学高手,但是,却隐瞒了几十年,这是为什么?
叶嘉还在沉吟,脑子里忽然响起一个很奇怪的念头,仿佛是无意识地,既不出于外界,也不出于内心,而是随意所想,好像是自己在召唤自己,要去到某个地方。
他情不自禁地站起身,还记得向母亲说声再见。
叶夫人看儿子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对劲,也就没有多说,只吩咐儿子小心,就看到儿子出门,然后加快速度走了。
迦叶,滚出来
门口,两名便衣和阿水等在门口。
一名便衣驾车,众人立刻往李欢的居所而去。
车子停下,三人分散开来,叶嘉独自往前走。
夜色下,那棵千年黄桷树无比的枝繁叶茂。
湖水在夜色下发出银白的光芒,微微漾起,水花飞溅,一浪一浪,几只红嘴的白鹭停在湖边一块大石头上扇动翅膀,斑麻白色的花絮随风,一缕一缕地,扑入面上或者鼻孔里。
叶嘉在外面的空地处停下,隔了不远的距离看这座夜色下的房子.这里的被监控,也许,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分毫,试图寻找“遥控器”的、发掘“地下宫殿”的……除了自己的父亲,还有多少人觊觎着这座神秘的房子?
也不知是错觉还是迷糊,眼前忽然一花,他抬起头,发现前面这栋房子又变成了那种巨大的圆顶,银灰色的项子,发出一丝丝妖媚的光线。
他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踏足这里的场景,李欢举着弓箭,仿佛暴怒的君王要射杀自己,幸好自己身手不错,加上距离太近,才躲过了那一箭,当时还以为李欢也曾如此“恐吓”过小丰,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对李欢的印象无法改观。
直到后来发生了林林总总,尤其是冯丰失踪后,两人一起寻找的那段日子,才真正敞开胸怀,觉得李欢完全比自己生平所遇之人更光明磊落。
在这座神秘屋子里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地方,放着“遥控器”这个许多人觊觎的东西,在冯丰失踪后,李欢几乎毫不犹豫地就交给了自己一个人保管。
现在,它几乎掌握着李欢和冯丰二人的生死,准确地说,是李欢一个人的生死,而小丰一一
他叹息一声,黯然神伤,小丰,她难道真的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难道自己就真的再也见不到那样一张熟悉而可爱的脸庞了?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仿佛要被人生生挖去,这一想法搅得心里天翻地覆,好像一头猛兽要从胸口跳出来,去斩杀它个天昏地暗,以换得她的生命。
如果能换得她的生命,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她嫁给李欢!
他稍稍振作了一下,拿出钥匙,开门进去。
连日的阴雨,地上的青石板湿漉漉的长出青苔来,踩上去,几乎要滑倒,叶嘉踉跄了一下脚步,稳住身形,抬起头,看见一轮下弦月很惨淡地挂在树梢上,透出一股异样的冷清。
周围,不知名的夏虫啾啾鸣叫着飞来飞去,此外,整栋房子仿佛一座巨大的古墓,再也找不到丝毫活人的气息。
他来过这里几次了,李欢也给他看过平面图,对所有一切几乎都了如指掌,他来到客厅,随手按亮了灯光,屋子里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随手一摸,就印下几个淡淡的指纹。
他四处看看,然后,信步往那栋独立的院子而去。
此时,他早己知道,这栋院子是李欢为冯丰准备的,也正是因为这栋院子,让冯丰更加深了他“东宫西宫”的印象,根本就不信任他,自然就不愿意嫁给他,才有了后来两人决裂,以及黄晖之死,李欢估计早就在后悔自己给她“东宫西宫”的想法,难怪一直都在寻找买家脱手,要将这栋房子卖了,他大概也明白,若以这里为新房,自己永远也别想娶到老婆。
本来是很清雅的院子,后面一大片全是大小不一的黄桷树,树与树之间,是一些四季的花,但因为乏人管理,都乱糟糟地各自开着,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走进那间卧室,推开
窗子看看外面夜色中的湖泊,绕是心情如此沉重和紧张,叶嘉也忍不住轻轻一笑,李欢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要不是这栋院子,说不定小丰真的嫁给他了。
他随意地看看,就走到门口,然后,靠在一棵中等大小的黄桷树下,黄桷树下有个秋千架,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修的,用的是那种非常精巧的藤编,座上雕刻着细细的精致花纹,上面还有伞盖,盖上的向日葵可不是人工的塑料花,而是货真价实的造型盆栽。他想,有谁知道在他那样高傲的外表下,其实有如此一颗专一而持久的心?李欢还真是一个浪漫的人,竟然具有如此心思,他长叹一声,如果小丰真的嫁给他了,一定也会生活得很幸福的。在许多方面,李欢都比自己做得好。
有风吹起,秋千随意轻轻晃动了几下,叶嘉看看秋千,又看看旁边的一棵树.他穿一件长袖的深色衬衣,宽袖、手非常随意地撑在树上,头也微微靠在树上,仿佛陷入了沉思当中。
他这样的举动,暗夜里,即便什么样的监控器也难以判断出,他手撑着的地方,一块树皮轻轻裂开,一个小巧的遥控器已经滑到了他的衣袖里,他还是没动,依旧伏在大树上,沉思了一会儿,才放下手臂,不经意地插在裤袋里,一阵夜风吹来,夏日的夜晚竟有几分凉意。
这样的凉风本来最是令人清醒,可是,他却突然觉得脑子里一阵眩晕,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在秋千架上坐下。
迷迷糊糊中,仿佛有人在向自己靠近,一步一步,仿佛是一个极其虚幻的暗影,他心里有些紧张,很想睁开眼晴看看,却被魇住了,怎么都睁不开眼晴,手脚都是麻木的,连挥动都无法。
他心里一阵震骇,但并不是那种惧怕,而是觉得极端地奇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影子在自己面前停下,细细地看着自己,仿佛在衡量。
“你是谁?
叶嘉不知道这样的声音是自己发出的还是对方发出的,但是,一定是自己的声音。
“李欢拿了我的东西,我寻找了好久了……”
他竟然知道是李欢拿的,还自称东西是他的。
明明遥控器就放在自己的裤兜里,可是,叶嘉也没看见那个暗影伸手,甚至没有任何动作,遥控器不知怎么就到了他的手上。
叶嘉叫起来:“不行,你不能拿走,至少,你现在不能拿走……”
“哦?这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拿?”
“我要救人,我要救我的妻子……”他大叫起来,“她被关起来了,我一定要救她,否则,她很快就要死了,我连她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
“你以为这个能救人?”
“为什么不能?它能控制那几个小暴君,还有一个大按钮没用,一定能控制最罪大恶极的人……”
“原来如此!其实,我早就知道它放在这里,只是好奇,为什么那么多人争抢它?现在,它早己失去功效了,它只能接触同一种类型的大类指纹,普通人用过就会自动失效……”
叶嘉的心里这时才一阵恐惧,又一阵强烈的失望,遥控器失效了?那自己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救出小丰和李欢?
他嘶声道:“怎么会失效?”
“因为怕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即便他们想利用之为非作歹,机会和次数也极其有限。”
叶嘉重重地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
暗影又道:“叶霈是你的什么人?”
此时,强烈的恐惧已经完全占满了叶嘉的心思,一点也没有听清楚他问的什么,只喃喃道:“怎么会失效呢?”
暗影也没有回答。
“你刚说你的妻子有难?”暗影仿佛在思考怎么说,语速很慢,“你想救她?”
“对,如果能救活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包括生命的代价?”
叶嘉毫不犹豫:“对!”
暗影笑起来,摇摇头,也不知是赞问还是反对他的观点。
恍惚中,眼前一花,一闪,那个暗影有几分清晰起来,却一闪而过。
“天啦……”
叶嘉失声大叫起来,那个刚刚一闪而过的,明明就是自己的背影!
自己竟然看见自己的背影一一独自跑过!
他不假思索地就飞奔追上去,可是,四周静悄悄的,什么迹象都没有。他站住,疑心是自己看花了眼晴……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那个暗影不是去向前方,也不是跑向后方,东南西北都不是,而是一晃,仿佛进入了自己体内。刚刚,所有的对话,所有的思绪,都是自己内心所想,自说自话.
又是一阵风起,紧接着,就下起了雨来,凉凉的雨一点一点打在脸上,叶嘉一下惊醒过来,猛地站起,才发现刚刚是做了一场梦。
可是,梦境里的一切那么清晰,而且,前后不过五六分钟,怎么会就睡着了?他伸手擦擦掉在脸上的雨水,雨下得并不大,但因为好像刚刚一直是仰着面孔,连眉毛上都是湿漉漉的。
他觉得蹊跷,赶紧一摸口袋,遥控器明明还好好地躺在里面。忽然想起那个自称是遥控器的主人的话:“遥控器已经失效了”,心里一沉,手指下意识地按了几下,怎么也看不出任何的异样,莫非,真的已经失效了?
如果梦是真的,那个主人岂非很是神通广大?而他对自己,显然没有任何恶意。
他低下头四周看看,小雨很快就停了,没有一点哪怕最细微的足迹,他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发现秋千架旁边的一朵掉下来的花都还原样地躺在地上,只是上面沾了一些雨滴,他再抬头看看天上,下弦月依旧一在,只是显得毛茸茸的,按照c城的土话来说“月亮长毛了要下雨”。
忽然想起,李欢和小丰都说,曾经亲眼目睹在这座奇怪的屋子里见过自己的身形,当时,小丰还一度怀疑是自己的家人,甚至不惜和自己一起回家亲自辫认,却无果而终.如今,自己也发现这个奇怪现象,难道他们当初所谓的“看到”也不过是做了一场荒诞的梦?
他掐掐手臂,自己身体强健、神智正常,根本不太可能做那么荒诞的梦,如果是梦,为什么三个人都梦得一模一样?
或者,这个世界上,真有着另外一个自己?
一个很奇怪的念头第一次涌上心头,莫非是迦叶穿越过来了?
这个可怕的念头让他吓了一跳。
如果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个迦叶,那么自己又是谁?
即使是迦叶,他能抓了那么多小暴君控制着,在时空中穿梭往来,那他又有着怎样强大的本领?
自从见到冯丰第一面起,自从知道身上箭伤痕迹的由来,他已经逐渐接受了叶嘉=迦叶的事实,只不过二者隔了一千多年,又一次生命的延续,可是,如果现在迦叶又出现了,那么,自己又算什么?
自己又是谁?
心里刹那间变得那么茫然,仿佛回到了开天辟地时候最混沌的状态。
那种复杂的情绪在胸腔里奔涌,惊惧、痛苦、失落、怀疑、茫然……他忽然狂喊起来:“迦叶,你给我出来……”
“如果你是迦叶,你就该记得小丰,记得她爱过你。现在,她快被人害死了,你既然能来去自如,你为什么不去救她?为什么?难道你已经忘记她了?她受了许多苦,你就眼
睁睁地看着?你这算什么?你根本不配她那么爱你。迦叶,你出来……快出来……”
有一瞬间,他仿佛在自暴自弃,又带着一种难言的快感和报复的感觉:“你不去救她就算了,反正救出她来,她也活不了。哈哈哈哈哈,迦叶,你知道吗?她要死了,再也活不下去了,最多还有几天生命,你不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我知道你能看到,一定能看到,看到那个爱了你一千多年的女人死在你面前,你就痛快了!……迦叶,你出来,你给我滚出来……”
也不知是多少的回响,仿佛整个院落都在重复着同样一个声音:
迎叶,你滚出来……”
然后,他终于声嘶力竭,靠在那棵树上,看着毛茸茸的月亮愈加地黯淡下去,直到喘息平静下来,才意识到,刚才的呐喊,竟然好像都出自对自己内心的拷问,而不是在对外界呐喊!
没有其他的迦叶!
自己就是迦叶!
经历了一千多年,自己也没有能够让她得到幸福,就如一千多年前,自己拼着一死也保护不了她:而一千多年后,自己想为她而死,都不可能了。
英雄还是要有机会才能救美的。
而自己算什么呢,只能算一个眼睁睁地无能小辈。
他不知是在怨恨自己还是迦叶,一忽儿,两个名字是合在一起的,一会儿,两个又是截然不同的人,空虚而飘渺,仿佛千年前的灵魂和千年后灵魂的碰撞。
夜露加浓,他的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风一吹,粘在额头上,更是冰凉,却显得异常的舒适.说也奇怪,好像是突然之间,那种沮丧的感觉就消失了,浑身说不出的精神十足,仿佛有某种极其强大的能量在汇聚,内心深处不停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救出小丰!一定要!
他一刻也没有再停留,拿了遥控器,转身就往外走。
门外,两名便衣和阿水早已等着。
三个人的表情都很平静,好像并未发现任何异状。叶嘉心里有点奇怪,难道自己刚才那么大喊大叫,他们都没有听见?
他试着道:“刚刚,你们听见什么声音没有?”
“声音?”
三个人都微微有些诧异,“我们什么声音都没有听见,叶先生,你发现了什么异常?”
叶嘉松了口气,摇摇头。
朝阳。
连续阴雨天气后的第一个朝阳。
李欢睁开眼晴,看看怀里躺着的女人,她的长长的睫毛如薄湿的蝉翼,有点沉甸甸的,睡得十分酣畅。
这是两人都在清醒的情况下同床共枕一一床也那么大,那么舒服,床单的颜色也恰到好处一一相爱的两个人躺在床上,干什么呢?
睡觉!
只是睡觉。李欢摸摸她的头发,笑起来,心里不知怎么一点欲望都不曾浮现,只想,如果她能和自己这样同床共枕一辈子,哪怕付出的代价是再也不能有欲念。
可是,他清楚,这样的念头已经是奢望,她的生命已经在倒计时了。只要睡下去,她几乎连每天醒来都很吃力了。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射进一缕,那么红艳艳地照在她的脸上,他轻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她勉强睁开眼晴,微笑起来:“李欢,又是新的一天了。”
“呵呵,新的一天了。”
李欢抱住她,这一刻,心里特别踏实而肯定,仿佛抱着自己结婚多年的妻子。
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也许,早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逐渐习惯了李欢的怀抱,好的习惯要刻意坚持,坏习惯却无孔不入,依赖就是一种不请自来的坏习惯,是从
他来现代后就开始的吧?赖着他做饭洗碗熨衣服,赖着他凡事替自己处理得周周全全,赖着他大事做主自己小事帮腔,赖着在他面前任意使小性子胡作非为,赖着对他嬉笑怒骂百
无禁忌……因为肯定他总会忍让总会妥协,所以更是肆无忌惮。
谁说这不是一种幸福?
他看她湿漉漉的眼珠子,极其动人地微微转动,那一刹那的眼波流转,真是妩媚到了极点。他目不转晴地盯着她:“呵呵,冯丰,我怎么发现你越来越漂亮了?”
“切,你才发现?我本来就是绝世大美女。”
“这人,说你胖,还喘起来了。”
“你才胖,你大肥猪。”
李欢哈哈大笑起来:“你朱坚强。”
“你才朱坚强”
(朱坚强是彭州的一头猪,地震后,这头猪被压在废墟下36天,全靠吃木炭维持生命,原本150公斤的大肥猪,变成了50公斤的瘦猪
李欢笑哈哈的:“朱坚强有什么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肥胖也是一种财富,若是没有100公斤的厚膘护体,它只怕早就死了,俗话说,胖的拖瘦,瘦的拖死,你看,胖就比
瘦好……喂,冯丰,等出去了,我天天煮很多好东西给你吃,你一定要向朱坚强同志看齐,长到150公斤,无论遇到什么大灾大难,大病大疫,都不怕了,一定会长命百岁……”
冯丰翻翻白眼,什么人哪.
李欢却无限向往:“呵呵,真的,冯丰,我们以后一定要找个好地方,风景优美,大吃大喝,一心长膘…… 而且,你体重越多我越喜欢……”
“傻瓜,你这是什么话?你做朱坚强,我可不做……呵呵……”
两人正在嘻笑,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座子里虽然陈设华丽,但却是那种老式的木屋,并不怎么隔音:来人又故意加重了一点脚步,也轻轻咳嗽了两声,仿佛在提醒屋子里嘻闹的男女:该起床了。
李欢恍若未闻,依旧抱着冯丰嘻嘻哈哈,冯丰却停下来,皱了皱眉头,现在,他们终于等不下去了,要向李欢下手了么?
李欢贴在她的耳边:“别怕,我自有主意。”
“我不怕”她微笑着拥抱他一下,心里其实是颤抖的,李欢能有什么主意呢?他要的是李欢和小暴君等存活千年的秘密,李欢是穿越来的,事实上并未活上1000年,但是,他
显然不会相信,而小暴君被封存千年的秘密,李欢并不知道一一
若是他们知道李欢其实一点秘密也不能告诉他们,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或者叶霈真的要把李欢的身子砍下来,安在自己身上了?
一阵不寒而栗。
她强迫自己不要再想下去,可是,偏偏又想起刘子业的样子,浑身也不由得微微发起抖来。
不,决不能让李欢也变成那个样子。
如果李欢的身子被叶霈的头占了,那算什么?
已经有人在伸手敲门了。
李欢懒洋洋地:“敲什么敲?还没起床呢。”
来人居然好脾气地:“今天有事情,请陛下早起。”
要不是处在这样的环境下,冯丰真要大笑起来,对着门外大声道:“有事早奏,无事滚蛋……”
李欢很顺口地接了下去:“从此君王不早朝!你有什么狗屁,快放。”
“陛下,今天我们要替你整理仪容……”
整理什么仪容?
两人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解开疑团和一个人的旅行
尤其,冯丰又听成了整理“遗容”,更是觉得毛骨悚然。
她原本就是躺在李欢怀里的,这次搂着他的腰,一点也不肯放松,在他耳边低语道:“你不要出去……”
自己不出去,难道他们就不会进来么?
李欢哑然失笑,只抱住她微微抖动的身子,她穿着很柔软的睡衣,看起来是整齐的,他看了几眼,才放开她,慢慢坐起身,柔声道:“我出去看看就回来。”
其实是明白的,一切,怎由得二人自己做主?可这些天,她的神智时而清醒时而模糊,身边又只有李欢一个人,而且是自己最亲近的人,看他要走,昔日所有的勇气都失去了,只低声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眼里那种满是恐惧的依赖几乎要击垮了李欢,有一瞬间,他想,自己就是死在这里也不能离开她,可是,他呼了一口气,心里一直抱着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尽快想出办法逃离这里,和叶嘉汇合,也许出去,冯丰就还有一线生机。
他狠下心,轻轻拨开了她的手,只十分温柔地在她长长的湿漉漉的睫毛上亲了一下:“相信我,我们会在一起的!
也不知道是他的声音太温柔还是眼神太坚定,她居然笑起来,仿佛很可靠,就像研究生考试前夕自己对李欢的信任一一觉得他从未有过的可靠。
也许,很早以前这种毫无保留的信赖就己经在心里根深蒂固了。
她微笑的样子令他也觉得开心起来,拍拍她的面颊;“我走了,等会儿回来陪你吃午餐。”
“嗯啦,我等你。
黑丝绒的帘子垂下,屋子里亮着的不是现代的电灯,而是那种古代的灯笼,映衬得整间屋子透出一胶神秘莫侧的气息。
面南的一张案几,是上好的明代梨花木,上面放着一个盒子,装饰十分精美,镶嵌着几颗宝石,发出单润的光泽,十分美丽,单看这个古旧的盒子,不知是多么珍稀之物,能
用这样的盒子盛着,会是如何珍惜之物?
又会不会是买犊还珠?
李欢看看端坐在案几正中的人,他盯着这只盒子,然后打开,他动作熟练,显然己经不知打开多少次盒子了,然后,他拿出一粒铜钱大小的金色药丸,仔细端详着.
那是一种纯金的颜色,澄黄,仿佛真的金子做成的.
他在手里转动一下,才抬起头:“孝文帝陛下,你可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哦,莫非你潜入秦始皇陵墓,偷出了他的长生不老丹药?
“正是从秦陵中取出来的,是从一个盗墓者手里得来的。
李欢本来是开玩笑讥讽他几句,没想到他竟然一口承认,这倒令李欢吃了一惊,叶霈得到了秦始皇的长生丹,有什么用?
他淡淡道:“灵丹妙药如果有用,秦始皇就不会死了。
“谁说秦始皇死了?千年盗墓的考古的,谁找到了他真正的陵墓和尸骨?
李欢倒不易辩驳,秦始皇是外出巡游时死在途中的,由死到下葬间隔近两个月。根据当代遗体保护经验,一般遗体保护须在死者死后即刻着手处理,如若稍有延误,尸体本身
己开始变化,恐怕再先进的技术也无能为力,秦始皇遗体途中就开始腐败,尸体运回咸阳等不到处理恐怕早已面目全非了.据此推测秦始皇遗体保存完好的可能性很小,再加上当
时胡亥、赵高、李斯等勾结酝酿政变,其间阴谋重重,而埋在地下的,究竟是谁的尸体,还真的是说不清楚。
叶霈拿出药丸,在手里抛了一下:“陛下,你认为它功效如何?
李欢冷冷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叶露笑起来:“不,你替我试。”
现代人早己研究出当时炼制的丹药,汞、铅、水银等分量超标,经常服食不但没法长生还会早死,但是,李欢清楚,自己是他选定的“理想身子”,这药物得来非常不易,无
论是有毒还是无毒,他都是大赢家,有毒,死的是自己;无毒,这具身体他就换来自己享用。
“而且,我还可以看看你究竟是不是千年不死之身。”
李欢伸手接过药物:“好,给我看看。
叶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