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部分
混进女人窝 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赵平江丢了几分面子,但是他有赵家给他撑腰,去负责一个更好的项目,也不算跌得太惨。而赵平江不敢对程璐有所报复,是顾忌到唐谦吧。
“其实我看得出来,程璐一直在跟你争,她不服输,但是关键时刻,她还是让你了。”吴总把最后几句话放缓,盯着我。
“这话怎么说?”我疑惑的看着他。
“她最后很大胆的跟我提了一个意见,希望我让你……”吴总平缓的望着我,“接管安墨出版公司的总经理职位。”
“啊?”我张大嘴巴,不禁叫出来。
我万万没有想到,新老总的职位,是空出来给我的!
如果我和程思薇去欧洲,就算是国际出版集团,我也只是里面的一名普通员工,三四年里,最多只是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
而如果留在这里,我能够掌管整个公司,而这个公司,即将拓展成为华东出版集团的版权中心,如果接下沃尔特斯克鲁维尔的版权业务,一跃成为世界x的中文版权j易中心,进而成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也是指r可待的事情!
“吴总,您的意思是……”我压抑着心中翻滚的想法,问道。
“程璐负责安墨出版公司最核心的版权业务,实际上,如果她不提出这个要求,将来的版权中心,必定是由她统领的。她能够把你推到前面,必然是经过她的深思熟虑。梁珉,我相信你能够做好的。”谈到这里,吴总用诚挚的眼光看着我。
程璐这样做,无非就是想把我留下。而这样的诱惑,说实话,确实很难抵挡。如果留在中国也能大展拳脚,我又何必去欧洲呢?
程璐的事业心很强,就因为以前看不惯我,处处都要压着我,但此时此刻,她竟然放弃自己当老总的机会,把机会让给我……
但她肯定也想不到,我答应程思薇去欧洲,还有一个很小的原因,就是希望华东出版集团在版权项目的争夺上多一点点的胜算,留一片无限光明的事业给程璐去经营……
第四百零七章 不曾犹豫
“吴总,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去欧洲发展,是我个人的选择。而且像我这样进入公司才一年多,就突然升到总经理的职位,未免太儿戏了吧?”我想了想,说道。
“你确定欧洲是你的舞台么?你的优势全在国内,你去那边,又能做什么呢?”吴总问道。
“这个,到时候,我再慢慢摸索吧。说实话,陪着程思薇去欧洲这个决定,做得很不容易。我也很忐忑,毕竟那里是国际出版集团,我未必能够适应。说不定,胸怀大志过去,最后只是默默无闻。而
吴总对我厚爱有加,我也就掏心掏肺的说真话了。
“梁珉,你确实很有才能,这一点,我当初见你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你的傲气在消除,也变得越来越沉稳。只是感情方面,还是需要注意。”吴总望着我,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知道他说的是顾倩和程璐的事情,肯定是她们在市场部的办公室里吵架,吴总也知道了。程璐今天心情不佳,顾倩也是憋了一肚子的委屈,所以才会吵起来吧。
我只能苦笑。我去欧洲,何尝不是想重新整理感情呢。
“其实……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的顾倩小姐,她来这里,是先来找我的。”停顿两秒,吴总接着说道。
“嗯?”我起疑的望着吴总。
吴总依然沉稳的看着我,“她悄悄的找我,基本上表达一个意思,就是苏拉卡尔的小说的销售狂潮结束,她愿意跳槽到我们华东出版集团,留在平海市发展。至于这位顾经理的神通,我是很清楚的,她的手段并不在你之下,北京那边也很有重用她的意思。她如果来到华东出版集团,绝对是如虎添翼,华东出版集团要成为国内的首屈一指的大型出版集团,也并非痴心妄想。”
顾倩原来是过来找吴总的,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而吴总的评价,也绝非夸大之词。顾倩是我大学里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她学习能力超强,领悟力也超高。而且经常能够打破常规,在思维上跳出一层,使得那些自诩天才的男人们都自叹不如。
就比如这次,她踏足出版业还没有多少时间,就在苏拉卡尔的新书争夺战上,屡次打得我措手不及。能把我到这种地步的,不论是大学里还是大学外,也只有她能够做到。若不是这样,她在大学时代又怎会心高气傲,对那些追求她的男人们视若无睹?
“不过。她有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还是留在华东出版集团。”吴总盯着我,再说道。
我笑了笑,早已料到。
“程璐知道这个事情么?”我问。
“她应该能猜到吧,顾倩小姐来找我的时候,程经理正好在这里给我j一些东西。”吴总眉毛一挑。说道。
顾倩如果跳槽过来,那么华东出版集团绝对实力大增,但如此一来,顾倩的存在就对程璐造成威胁。这样,我就容易理解,程璐面s不善,居然和顾倩在我的办公室里吵起来。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对公和母。如今两只母老虎放在一块儿,肯定会展开厮杀的。
反过来想,对于吴总来说,顾倩这样的市场运营高手主动投奔过来,他肯定是格外珍惜的。顾倩在北京混得不错,如果到这里工作,实际上是自降身份,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又是因为什么原因?
顾倩负责市场,程璐负责版权,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留住她们两个就可以。这肯定就是吴总当前的如意算盘。至于我的感情归属,并不是他关心的内容。只怕此时此刻,他正庆幸他女儿没有真正喜欢我。
“总之您的意思,只要我留下来,天时地利人和,我们安墨出版公司转型成为华东出版集团版权中心,肯定能做大做强,最终业务分离,单独上市,也就是三四年之内的事情。我要是不走,就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年薪几十万,垄断国内一大片的版权业务。但如果我走掉,我在欧洲可能也就是一个无名小卒,安墨出版公司这里也会元气大伤,就算拿到版权项目,能否稳住还是一个问题,是吧?”我一口气问道。
“你是聪明人,事实就是如此。年轻人,机遇不多,该抓住就抓住。我奋斗那么多年,才有今天的成就。你有才能,也有运气。美女垂青,机遇降临,千万不要走错最后一步。”吴总一字一顿的说道。
我如果留下来接任安墨出版公司的总经理职位,拥有一部分的股份,抓住机会,用心经营,到时候版权中心分拆上市,身价瞬间涨几百几千倍,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这是看得见的利益,比起虚无缥缈的欧洲生活,确实充满诱惑。
“至于你说地升迁过快引起别人不服的问题,你也不用担心。你的才华,我相信在公司里是有目共睹的,在后面的一两年里,我们会适当地把你调上来。上次由于麦瑞思到访,你已经是挂着华东出版集团市场部副总经理的名头,再慢慢地升成个分公司的总经理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吴总是职场上的老法师,他提出的办法,当然行得通。我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真话假话,一眼就能看出。他以前就欣赏我的能力和x格,如今要重用我,更是不遗余力。
尤其是,他知道,诱惑一个男人最大的武器,不是美女,也不是金钱,而是无限的发展空间。
一边是国际大集团里的拓宽和成长,一边是自己做主呼风唤雨的潇洒;一边是温馨简单的感情,一边是纠缠不清的关系;一边是陪着程思薇,添香夜读书,一边是照顾着她们,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两种人生,注定只能选择一种。
以麦瑞思的西方人的处事风格,绝不会因为我是程思薇的男友或者丈夫,就把价值上千亿的出版集团j给我。一切都还靠我和程思薇在集团里的自身的努力。而这里,吴总已经明确答应把这家潜力无限的公司让给我,只要换我一个及时的回应。
说到底,一边是承诺,一边是前途。
而两边的机会,都只有一次。
“吴总,我很感激你的知遇之恩,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我抬起头,笑了笑,说道。
第四百零八章 家的感觉
“哎……”吴总长长的叹息一声。
我笑着站起来,“不过吴总您放心,版权项目,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争取过来。苏拉卡尔的《yworld》,我也会尽量让它火上一把,今年的年度畅销榜,一定会有《yworld》的名字,至于在销售势头上,能不能胜过顾倩c作的三位一体的套装小说,我也说不准。”
“嗯,北京出版集团的顾经理的手段,确实厉害,我也没想到她能连卖三本,再卖套装。给人的感觉是精装本和简装本同时推出,花样翻新,三本顶四本,每家书店进门,满桌子都是他们的书。我就想不到这样的妙招,恐怕你也想不到。对了,你们是老同学吧,呵呵,你们如果搭档,那就真的无敌了。”吴总十分佩服的说道。
看样子,他很欣赏顾倩。其实不仅是他,就连我这个顾倩的老对手,有时都要折服于她的智慧。
“我和程璐搭档,其实也很不错。程璐的思维虽然不如顾倩跳跃,但是她办事认真,滴水不漏,给人很可靠的感觉。”
我怕吴总忽略程璐,不由替她说了一句。
吴总轻松的笑笑,“说的也是,程经理年纪轻轻,办事却很老练,说句玩笑话,当初我把你安排到版权部的时候,还以为你们会成为一对的。”
我露出无奈的表情。当初大学里的时候,很多人以为我和顾倩会是一对儿,最后到毕业我们也没有在一起。如今,吴总又说出这样相似的话题,顿时让我觉得,我和程璐也将是一段浅浅的遗憾。
程璐和顾倩,都有那么一点傲,偏偏,我也是这种人。
“我今天来得晚,有许多事情没有处理。吴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就先下去了。”我止住自己四处飞扬的念头,说道。
“去吧,也许以后我们就不再是上下级,而是合作关系了。当然,如果你在欧洲做得不顺利,我随时欢迎你回来的。”吴总大度地说道。
他拥有这样的气度,这样的胸襟,就是一个成功创业者的典范。
我感激地点点头,退出他的办公室。
离开这里,去欧洲,我有一个心结,就是觉得对不起赏识我栽培我的吴总。如今,他显出这份豁达,也让我心里坦然很多。
回到办公室,我投入我的工作。谁都没有过来打扰我,而隐隐约约之中,我听到靠墙地几个员工在讨论谁将继任公司的总经理之职。
“网络发行”的方式,初见成效,每天网络上的发行量都在不断的增长。而《yworld》在网络书店上的排名,也在节节攀升。
如果说顾倩“三本并一套”出了一招奇招,那么我选择避开实体书店的激烈火拼,选择网络作为主攻方向,也是策划了一条奇袭的路线,让顾倩防不胜防,根本来不及组建他们自己的网络战场。
另外,《ywoorldd》的网络连载,也取得不俗的效果,不少著名的评论家文化家,都在他们的博客上谈论这本小说,阅读《yworld》,仿佛一时间,成为一种热潮。
这,恐怕是顾倩,万万没有想到的。比起投放在报纸文化版块的约稿书评,这些网络上的随x而至的评论,更有流动x,也更有传播x。
再经过前段时间的网络热点人物晓凝的推荐,《yworld》瞬间在网络上形成燎原之势,再配合着方便快捷的网络销售,《yworld》》的上万本的网络库存很快就要清空,即将进入第二次大批量印刷的流程。
顾倩的三本小说,在书店里卖得虽然不错,但是网络反响却不如我们强烈,她如果不加紧宣传,后期的声势肯定赶不上我们。
我想,程璐在她的办公室,肯定也在内部的数据库里查询相应的情况,并且在网上查看相应的评论,此时此刻,她一定深深的佩服我突然改走网络路线的决策。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会趁机去她面前炫耀一番,只是今天,没有这样的心情。
心情黯淡的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时间就到下班的五点钟。完全没有加班的心思,我拿起我的车钥匙,特地去程璐的版权部办公室的门口绕一圈,才发现她已经提前回家了。
她的心情,可能比我更差。说不定,她已经从吴总那里知道,我还是没有答应留下来。
我开着我的小宝马,去医院看望苏苏,才知道我爸妈在病房里陪了苏苏一个下午,然后由大炳送他们去火车站,现在已经返回黄山的路上了。他们经常找不到我,偶尔也给我来一次不辞而别。
苏苏嘟着小嘴,昏昏沉沉的睡着,模样很甜美。我不忍心吵醒她,看她安然无恙,终于放心,朝着叶菲菲打一个眼神,悄悄的退出病房。
再开着我的小宝马,回我自己的古北新村的房子。平海市的夕y,总有一种淡然的凄凉。每次傍晚在这城市里穿梭,我都有一种寂寞的感觉。
我已经做了打算,这辆小宝马,将来就留给苏苏她们,雨天上班也好,超市采购也好,都让她们方便一些。
晓凝,还是会在研究所里安安稳稳的上班;灵萱,还是那些家长们和学生们心目中的好老师;程璐,也许会成为中国出版界的风云人物;苏苏,会渐渐成为华东商学院的校花,毕业之后,找一份轻松的文员的工作,遇到一个帅气而且懂得疼她的男人……
车子穿过小半个城市,平静的驶入古北新村的大门,来到我的楼房的下面。
这片旧式的小区,胜在安静。我踩着稍显y暗的楼道,一层一层的上去。
当我扭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猛地发现整个屋子已经焕然一新。
我差点怀疑我是不是走错房子了。
擦拭得泛亮的木质地板,洁白的欧式沙发,典雅的陶瓷花瓶,装饰着小花的台钟,以及平板电视机两边挂着的喜羊羊和灰太狼……无处不透着温馨,无处不透着甜蜜,简直就像是新婚房间!
唯有y台的玻璃拉门,厨房的位置,才让我确认我没有走错屋子。
这是家的感觉么……我心里,突然有一丝丝震颤。
第四百零九章 演对手戏
我迟疑的踏进去,正要走进去,忽然又退回门口,乖乖的换上一双柔软的拖鞋。
“回来啦?”系着粉s围裙的顾倩从厨房里走出来,笑着问我。
“嗯……嗯……”我迷糊的回答着,仿佛置身梦中。
“去洗个手,吃饭吧。”顾倩走上前,朝着我温柔的说道。瞧她的样子,如果我手里拎着公文包,估计她还会贴心的顺手给我接走包。
我总觉得不对劲,但又不想鲁莽的询问,打破这个气氛。
来到水池边,把洗的gg净净,我坐到餐桌旁。
顾倩从厨房里端出几盘热着的饭菜放到桌子上,再解开围裙挂在后面的椅背上,关掉客厅的灯,只留餐厅的黄s顶灯,同样坐下来。
好像没有刻意打扮过,但是今天的顾倩,却有一种温婉贤淑的感觉。秀发顺着她的耳朵垂直而下,到脖子的时候,又微微弯起。她身上一件常见的卡通图案的汗衫,谈不上x感,但是有一种新婚燕尔的妻子的随意。
很可我心中暗暗惊喜。
饭菜香喷喷的,在昏光的光线里热气萦绕。
“吃饭吧。”顾倩拿起筷子,对我说道。
“哦。”我傻傻的拿起自己面前的筷子,夹了一些菜到饭碗里。
虽然很虚幻,但是有幸福的味道。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就觉得此时此刻,这场戏,必须要演下去。
“这两天忙不忙?”我咳嗽两声。问她。
“还好,跑了几家书店,谈了几笔生意。”顾倩一边回答着,一边优雅地吃着饭菜。
如果只听话语,就好像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业务员,而我也只是一个刚刚到家的公司小职员。两个人过着普普通通的r子。结婚不久。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生活有点平淡,又很温馨。
“你今天到我的公司来过?”我望着对面的顾倩,问道。
“嗯,来找你,但你不在,我就回去了。”顾倩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口吻,就好像是到我的单位里找她的老公。
“哦。”我也没有多问。
在这顾倩营造出来的氛围里,我们都自觉的扮演着自己的身份。
“今天社区的阿姨过来抄天然气,31度。”顾倩说道。
“是嘛,不算多吧。”
“还有我今天去超市买了一个新的拖把,35块,有点贵。但是原来的那个不能用了,所以也没办法。”她接着说道。
我有些心烦,不知道她的目的何在,但是,我又觉得,如果打断她的台词,她会爆发的。
“是么,现在超市的东西都挺贵的。”我附和着说道。
顾倩把后面的头发扎起,很有贤妻的感觉。她用这几根细细的手指,c持着这里的家务,让我感动之中,又有点心疼。
“你工作怎么样?顺利么?”她问我。
“嗯,还可以吧。这道菜不错,你新学的?”我指着一道炒菜,问道。
顾倩开心的笑起来,甜甜的笑容,让我几乎瞬间失去抵抗力。
“今天第一次做,想不到还做得挺成功的。”顾倩一脸欢喜的模样,真的像一个沉浸在幸福里的小贤妻。
她的完美表演,仿佛把我带进这场戏里,我突然想起,当初大学里的排练话剧,我和她曾经演过恋人。不过,那场话剧,最终没有公演,只是因为顾倩觉得我演戏不够认真,而我又受不了她的约束。
“那以后,你还可以多试试其他的菜。”我笑着说道。
然而,话出口,我突然后悔说出这样的话。
顾倩却一点都不在意,笑着点点头,“对啊,买了一本菜谱,挂在厨房里,每天做菜之前翻一翻,不能总做几样菜吧。”
我们的话题,渐渐牵扯到生活里的j毛蒜皮的小事,我们都很自然的引往合适的方向,谁都没有突兀的跳出来。
吃过晚饭,该收起的菜,顾倩就收到冰箱里,剩下的脏碗碟,都要一次洗掉。
我们共同在厨房里冲刷着碗筷,肩膀碰着肩膀,恍惚之中,心头有一种酥酥软软的东西在化开。
顾倩就连洗碗都带着笑意,我偶尔古怪的看看她,心里有些歉意。
她哗哗哗的把碗甩g,挂起来,再体贴的递给我毛巾,让我把手擦g。所有的细致入微的小动作,都让我心生疑惑,又无法拒绝。
“我逛超市的时候,顺便买了电影。”她心情愉快的拉着我来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光盘放进dvd,再坐回沙发,依偎在我怀里。
我僵硬的搂着她,越来越觉得奇怪。
“顾倩,为什么要这样?”随着电影慢慢的开场,我终于忍不住问她。
“什么……这样?”她假装不懂,问我。
“就是,突然对我那么好,而且,像是刚刚结婚的夫妻一样,说着那些话。”我望着她,问道。
顾倩盯着我,嘴唇渐渐咬起。
“我在北京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就设想过和你过这样的生活。我们互相喜欢,安安稳稳的过r子,我每天提前下班,做饭给你吃,你每天回家,只要小小的关心我一下,夸赞我做菜做得好,再抱着我躺在沙发上看电影……”
顾倩说了一段,忽然看着我,不再说下去。
“但是我们没有结婚,我们也不是夫妻。”我咬牙,拿掉她放在我掌心里的手指,说道。
顾倩静静的回望着我,嘴角的最后一丝笑容也悄悄的收起。
我感觉到有些不对,锁起眉头,更紧张的看着她。
“为什么……”顾倩的声音低沉起来,“你连一个梦境都不愿给我?”
我平静的看着怀里的顾倩,感觉到我的心跳,很慢很慢。
“为什么,把现实揭露在我面前?为什么,要打破我的幻想?为什么,就算是演戏,你也不愿意跟我演下去?”她连问三个为什么,嘴唇在微微颤抖。
我的心里也在颤抖。我不知道是对是错。明知道是演戏,我还要故作聪明的大声的喊出来:这是假的!
“你不知道毕业之后,我多么想你么?”
啪嗒!啪嗒!
两粒豆大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滴落到她的衣领上。
第四百一十章 美妙的梦
仿佛她精心构建的心理世界,刹那间被我两句冷冰冰的陈述句给摧毁,她情绪激动的抽动身体,悲恸到泪流满面。
“倩,不要这样。”我抱着不断抽动的顾倩的身躯,心像掉进冰窟窿,却十分十分的平静。
就犹如《皇帝的新装》里的人们,谁都知道是假的,却保持着表面的和睦。而我就像那个不懂事的孩子,不懂事的说出真话,无情的敲碎顾倩最后一次的自欺欺人的扮演。
“我好傻,真的好傻。以为跟着你到这里,就能享受短暂的快乐,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这样的欢快……”顾倩哽咽着,使劲的摇头,却没有伸手去擦脸上的泪水。
她苦苦经营的一个虚假的家庭,终于在我的冷漠里崩溃了。她从北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找我,而坚持和我住在一起,就是想挽回那曾经失去的感情。
我以为大学里是我单相思的喜欢她,却根本不知道,她一直在等我。然后,最终到毕业,我把中国银行的工作名额悄悄让给她,也没有表露我的心迹。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联系她,只是从别人的口里,浅浅的知道她的近况。
而这一段近乎荒废的感情,只因为我的北京之行,重新捡起,就更加难以舍弃。
如果没有程思薇,如果没有程璐,如果没有……我和她,或许会开始一段真正的感情,今晚的一切一切,就不再是怪异的话剧般的对白,而是甜蜜的生活的最普通的场景。
“算了……你不懂的……”看我只是静静的着她,一句话都不说,顾倩眼眶发红,鼻子发红,勉强抽着一口气,就要从我怀里挣扎着起来。
我轻柔的抱着她,胸膛里也像刀割一样的难受,缓缓说道,“倩,我们错过了。”
顾倩止住哭泣,只是摇头。
如果我们在大学里就互相承认对方,几年的感情,就算不能走向婚姻,至少也已经走向稳定,总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半生不熟。
我们都知道我们互相合适。然而,有一个词语,叫“时过境迁”。
我已经决定去欧洲,因此这些话,我没有说出来。想必,以顾倩的聪明,她应该明白的。
“早点……去休息吧。”我用指尖抹掉她眼角的泪水,颤巍巍地呼出一口气,轻声说道。
我还是很喜欢她,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变。当时,我和她重新走在校园里,听着那首《听说爱情回来过》,牵着她嫩滑的手掌,看着她依旧青春的脸庞,我以为大学四年的感情不会浪费。
四年里,我真正喜欢的女人,只有她。然而,大学里的我和她,像是分别站在两个山头,一个热闹喧嚣,一个独享清高。我们互相观望,谁都没有下山。
只怪我没有勇气表白,只怪我死要面子,怕被拒绝……
我眼神迷茫的望着墙壁,忽然,顾倩撑起身体,向着我吻过来,使劲的吸住我的嘴唇。
急促的呼吸里,她拨开我的嘴唇,咬住我的舌尖。她灵巧的犹如小鸟的香舌,在我齿间翻滚,勾得我全身发痒。
发丝顺着她的耳廓向后滑去,露出她整张洁白无暇的脸庞。
我后脑里残存的一丝火苗,腾的燃起。
我低头,用力吻她。
咀嚼着她美味的小嘴,一口一口,要把悔恨的心情吞咽下去。
舌尖碰着舌尖,小心翼翼又激烈万分。我们不顾嘴角的湿润,都拼命的吮吸着。
顾倩的呼吸,渐渐变得更加急促。我揽着她的小腰,丝毫没有放弃,想要一次吻个够。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吻她了。
她衣服下的体表温度,迅速升高。扭动的小蛮腰,正表明她难以抵抗,还在苦苦支撑。
而我,却近乎残酷的对待她,使劲的吻她。
她喘息着,把我的衣服从裤子里抽出来,细柔的手掌伸进我的衣服里,又抓又挠。
像是几条火龙在我身体表面徘徊,我只觉得自己全身发热,顾不得其他,顺着她的小嘴吻向她的下巴,她的脖颈……
饱满的山峰,早已在我的怀里起伏不定。
顾倩的双手都伸进我的衣服里,又抱又抓,根本就不在乎我沉重的身体压着她。
她前后起伏而不安分的身躯,像是要喷出火焰。我隔着她的汗衫,吻着她的胸脯,终于忍不住,把她的衣服向上撕起。
“唔……”她紧紧的抱着我,仿佛要把我整个人都吸纳进去。
疯狂烧尽最后一丝理智,我抚摸着她每一寸光滑的肌肤,吻着她双肩里最柔软的那片地段。
身体变得滚烫滚烫,她的嘴里的声音,也变得含糊不清。
她抓着我的衣服,使劲往上拉。
直到我们再抱在一起的时候,已经全都是火辣辣的身体。
无需任何言语,沉重的呼吸代表一切。粉红s的肌肤,白s的沙发,期盼又迷离的眼神,让我抱着她,越来越舍不得放手。
顾倩任由我驰骋在她的身躯之上,每一个娇喘,都诱惑十足。
这样的胴体,足以让任何男人神魂颠倒。只要她愿意,不论以前还是将来,都有无数的男人可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却只有我,沾碰过她的身体。
这完美无缺的身材,这美丽圣洁的脸庞,足以让所有想要她却又得不到她的男人发狂。
“嗯……”她忽然仰起身,紧紧的抱着我,再拼命的撕咬我的脖子。
“喜欢你……”她带着喘息,呼着热气,在我耳边急促的说道。
我扣着她的玉背,吻住她细润的圆肩。
感情,似乎在这一刻,不断的喷发。
而等不到身体冷却下来,又一波的情绪,再次泛滥起来。就好像人生里只有这么一次,我们四目相望,又疯狂的吻起来……
时至半夜,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
我看着满床的凌乱的被单,独自坐着。
月光打在我的赤l的身体上,s出一些线条的y影。
顾倩已经没有踪影。床头,只有她留的一张纸条。
第四百一十一章 走出泥潭
我拿起那张纸条,展开到面前。清秀利落的字迹,依稀还是顾倩的感觉。
“我回北京了。”
纸条上,只有五个字。
像是妻子留给丈夫的一个便条,又不是那么简单。这五个字,揣测不到太多的意思,但是顾倩,确确实实已经走了。在半夜的时候走了,在我熟睡的时候,悄悄的离去。
这一场梦,仿佛朦朦胧胧中苏醒。
我的手臂里还留着顾倩肩膀上的香味,枕边还有几根顾倩断掉的发丝。
再相遇,也许感觉会不一样。顾倩选择半夜离去,必定也是心中有所抉择。
我望着外面的月亮,呆呆的出神。
此刻,时间还是半夜,顾倩匆匆留下这张纸条,应该还未走远。我的怀里,仿佛还有她的温度。
我从床上走下来,站到窗口。小区的路灯下,三辆轿车,四辆助动车,六辆自行,都安安静静的停着。
连树叶都没有丝毫的摆动,所有人家都在沉睡之中。
现在去追她,也许还能追到。我心里,自己劝自己。
心,就像死灰一样,潜伏着。
我赤身l体,缓缓地走进客厅。
沙发是新换的,地板也是重新擦拭的,各种各样的装饰品,都是新买的。顾倩花费心血,把这里当做她自己的小小爱巢来打理。
到头来,却只是一场空。梦醒了,人也就该离去了。
我无力地坐到冰凉的真皮沙发上,回想着我和顾倩那些难以一一收拢的记忆。
我们真正的感情,是北京那次见面才开始的。毕业一年多,互相遇到的时候,我们都保持着平静,然而,我们都猛地意识到,我们这四五年,一直等待地是谁。
度过了那不成熟的年纪,只是牵挂还在。
重回校园,我们又懊悔又惊喜。懊悔的是,我们以前都不知道对方的心,惊喜的是,觉得还不算太晚。
顾倩放下她的冰冷,追到平海市,是希望延续一份幸福。
只是……
她身体最热烈的时候吐出的那句“喜欢你”,还在我耳边环绕。她如此的清高,也只有在那种时候,才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而这句话,我等了好久好久,足足等了四年。
我们都害怕失败,在每时每刻都被笼罩在镁光灯的校园关注里,我和她,都是万众瞩目,我和她,谁都没有跨出这,说出这句话。
如果我们都平凡一些,也许就没有那么累了。
我搜索着大学里的细微记忆,找不到任何线索,能够证明她喜欢我。
她隐藏的,实在是太好了。而我也拿出我高傲的那一面,从不让人觉得我喜欢她。
天渐渐的亮了。不知不觉中,我躺在沙发上,盯着什么都没有的y台,看了整整半个夜晚。
屋子渐渐变得明亮透彻,小区外面的叫卖声,也隐隐约约的传来。
只不过这屋子好像失去了女主人,再也没有勃勃的生机。相信再过不久,这些闪闪发亮的家具,就会失去光泽,蒙上浅浅的灰尘。
顾倩真的是一个好女人,一个好妻子。我丢掉五年的感情,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如果我没有犹豫的选择她,应该会很幸福的。
揉着脑袋,我深吸一口清晨的凉气,走进卧室,拿起衣裤穿起。
顾倩留下的纸条,连同紫霞的那信,都收进抽屉里。
去欧洲是一个痛苦的决定,但我不想再辜负程思薇了。只有她,静静的守着我,从不给我任何压力。
走到厨房里,打开冰箱,拿出里面的大盒牛n,一口气喝光,再对着窗户,大喊一声。
对面y台的小美眉,以为我发疯了,吃惊的看着我。
把牛n盒子扔进垃圾桶里,我收拾东西,拿起车钥匙,噔噔噔的跑下楼梯,打开我的小宝马,坐进去。
小区的花园里,几个老头老太在打太极。虽然是夏天,但是清晨却有冬天的萧瑟之感。
我启动我的宝马,把车窗打开,让清凉的空气一股脑都涌进来。
绿树成荫,麻雀飞舞,好像一切都展开新的面貌。
我穿出小区,开着车子,驶在这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突然感觉自己犹如浴火重生,说不出的轻快。
我几乎是第一个到达公司的,来到办公室,我加紧处理昨天遗留的工作。
“早,早。”穿过走廊,去楼梯口买咖啡的时候,我向每一个迎面而来的同事打招呼。
他们古怪的看着我,搞不清为何我心情会如此之好。
“程璐,早啊。”我端着热咖啡,返回市场部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碰到刚刚上班的程璐。
她惊奇的看着我,再立即披一层警惕,细细的打量我,“你脑子没烧坏吧?”
“烧你个头!一会儿十点之前,把版权项目的计划书发给我,我要再好好的研究一下。”我瞄她一眼,走向我的市场部。
程璐转过身,疑惑的看着我。
“早啊!大家今天都来得挺早的嘛!”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看到好几个同事已经抵达办公室,正在打开电脑,于是朝着他们集体打招呼。
他们面面相觑,迟疑几秒,才纷纷给我打招呼。
大片大片的金sy光,透过我的窗户,铺洒到我的办公桌上。
我呵呵笑着,端着我的咖啡,走向我的办公区域。
工作处理得极为顺利,情绪也像是拨云见r,晴朗到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程璐大概是觉得我不正常,没有通过内部网络把计划书发给我,而是特别打印出来,再专门拿到我们市场部的办公室。
当她看到我清爽自然的态度,更是觉得疑惑。
“你……昨晚真的没事吧?”她锁起眉头,看着我,几乎怀疑我精神错乱了。
“顾倩回去了,我想她应该是准备应对沃尔特斯克鲁维尔的发布会,我们这边也不能放松,千万不能功亏一篑。”我说道。
程璐点点头,赞同我的看法,但还是盯着我,觉得我不太正常。
“喂,你g嘛啊,喜欢我啊,盯着我看半天。”我一边收起她给我的计划书,一边反过来盯着她,问道。
“呸,狗才喜欢你!”程璐不假思索,反骂一句。
忽然,她脸s一红,大概是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飞机是明天晚上的,到时候一起过去吧。”她急忙岔开话题,说了一句,再悻悻的走出我的办公室。
看她尴尬的样子,我低头笑笑。
接着,我继续忙着处理自己的工作,直到下午三点的时候,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兹兹”的震动起来。
灵萱?我看到上面的名字的时候,略微迟疑了一下。
第四百一十二章 温柔求助
灵萱打电话给我,肯定是有什么事情,不会是……苏苏出问题吧?
突然间,我心里有点慌张,赶紧接起电话。
“喂,我是梁珉。”我对着道。
“我是灵萱。你……能不能过来帮我一下?”灵萱在电话那头,柔柔的说道。
听她说话的语调,不像是出什么大事,我暗暗的松一口气。
“你在哪儿?”我问。
“在电视台对面的十字路,暂时不能动。”灵萱回答道。
“受伤了?”我急忙又问。
“不是。我隐形眼镜掉了,现在什么都看不清,不敢乱走。”她接着回答道。
我看时间,已经是下午4点,手头的工作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于是没有什么耽搁,匆匆告诉灵萱我马上过去,再关掉自己的电脑,提前下班。
身为经理,就有这点好处。如果要提前走人,只要把事情做完,再把其他人的事情都安排清楚,根本不用向上级请假。
现在还没有到下班高峰,路面还算畅通。我开车到平海市的电视台,也就是短短十几分钟的路程。
远远地,我看到灵萱站在红绿灯的下面,一脸迷茫的望着四周。
她穿着一套简约清爽的衬衫,优雅得体。前襟的荷花边,搭配着短裙,有一丝温柔感。而腰部的紧身设计,又显现出她完美的身材。
其实论身材论相貌,灵萱都可以打90分以上。只是她的x格不够出挑,所以在程璐她们四人之中,最最显得默默无闻。
当然。欣赏她的这种清雅低调的x格的人,自然又会被她迷得难以释怀。比如,那个永联百货的年轻董事。以他突然冒出的方式,肯定没有见过灵萱几次,就已经把她定为追求目标。
电视台位于市中心的区域,周围都是繁华的商业街,灵萱逗留在路口,在这熙熙攘攘的行s匆匆的人群里,别有一番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
我把车子停到右边的停车场里,再立即走到十字路口。
而我走到她身前四五米的距离的时候,她居然还没有发现我,拿起手机,凑到眼前,查看是不是有消息或者电话。
她的近视程度,还真的挺深的。
“灵萱!”走到她身边,我叫了一声。
“啊?”灵萱傻乎乎的抬起头,四处张望,才终于发现我已经来到她的身边。
“你怎么了?隐形眼镜掉了?”我把她往后拉几步,免得她不小心踏进马路里被车子撞到,再问她。
“嗯,最近刚试着戴隐形眼镜,不太习惯。刚才过马路的时候,被人撞了一下,眼镜就从眼睛里掉出去,再也找不到了。”灵萱温柔的点头,再细声细气的向我解释,这可怜兮兮的模样,就好像她做错什么事情一样,让人禁不住想安慰她。
既然是掉在马路上,人来人往的,肯定是踩碎了。
滴嘟。滴嘟。
正好又是一个人行道的绿灯,人潮汹涌,仿佛盲人一样的灵萱,肩膀又被撞了几下,她“哎呀哎呀”的轻声叫着,又不敢去责骂别人。
见此情景,我急忙把她揽到怀里,护住她。
想想她站在这里等我那么久,被人撞来撞去的,又不敢擅自移动,我就觉得特别心疼。
“现在怎么办?我给你去临时买一副眼镜吧。”等到匆忙的人群都已经走散,我把她再拉离路口几步,问她。
“嗯,好的。”灵萱乖巧的点头,完全是依赖我的模样。
“哎……以后出门小心一点。就算戴着隐形眼镜,包里也应该再放一副普通的眼镜。”我轻轻的牵起她,一边走一边说。
灵萱此刻视线模糊,几乎一点都看不清,她睁着迷茫的眼睛,紧紧的贴着我,生怕和我分离。
灵萱的细手,暖暖的。她的指尖有一种特别的温度,此时牢牢的拽着我,有一种很依赖又很亲密的感觉。
以前我总觉得灵萱做事很细心,什么都不用担心,如今看来,她其实也是一个偶尔会疏忽需要照顾的小女生。像今天这种状况,她还能打电话给我,要是我走了……
“你怎么不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