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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和Sam

      妖精王的新娘 作者:莉籽

    深夜,大雪纷飞,美国某城镇。

    圣诞节就快到了,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息。街道两旁五彩的灯光,几个一人高的圣诞老人木雕塑像,还有门前装典得像童话小屋似的酒吧。

    酒吧里人声嘈杂,有音乐从酒吧里飘了出来,听起来悠扬动人,那是本镇的一组少年乐队奏出的音乐,在弹奏的刹那便抓住了人们的心。

    其中,包括我在内。

    我坐在吧台上,浑身酒气,抬起迷糊的双眼,看着表演台上飞扬的少年,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sa,你还记得吗?我们十七岁的时候,你说,我们要再找几个人来组建一个乐团,奏出世界上最好听的歌。你说,这个乐团的主唱一定是我,伴唱和击鼓的那个一定是你,你与我,一定能成为最佳拍档。

    sa,为什么只是眨眼之间,你就忘了呢?我们不过才二十一岁,你就忘了我们曾有的梦想。你还说过,你要永远永远与我在一起,因为只有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你的人。

    sa,为什么你突然间就娶了别人?那个我们一向讨厌一向厌恶的千金小姐裴亚丽,你说她娇气、霸道,还说过她自私又自我,可为什么一转眼间你就决定与她结婚了呢?

    当你对我提分手,说要与她结婚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昏暗了。我以为你是在与我开玩笑,可你反复说不是,我哭着摇晃着你,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可你把我推开,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居然就这样离开了我,走出了我的生活。我像傻子一样地失声痛哭,使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是的,真的就是像傻子一样。

    简对我对说,你和那个千金小姐早就偷偷走在一起了,很多人都发现了,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而已。

    我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刚刚,我给你打了电话,说我在酒吧已喝得烂醉,让你来接我,你在电话里支吾着,言语间流露出近似怜悯的叹息。

    我在电话里哭着、叫着,求你过来找我。

    你却决绝地挂断了电话。

    我扔下电话之余,只能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啤酒,借以用烂醉来暂时麻醉自己的痛苦。

    乐队里的主唱深情款款地唱着,悠扬的音乐时起彼伏。我喝着酒,打着酒嗝,昏乱之中,酒杯从手中掉落到了杂乱的吧台上。

    为我倒酒的酒保回过头对另一酒保挤眉弄眼地说道:“又一个失了恋的。”

    吧台的不远处,坐着一个穿着露背黑色长裙的时髦女子。她不美丽,却打扮得很妖艳。她化着烟熏妆,脸上还有闪着光芒的妖媚金粉,她的紫色的长睫毛被涂得又浓又密,将她的一双媚眼衬得越发摄人心魂。

    我知道,她已经注意我很久了。

    她的涂满蓝色蔻丹的纤手握着一只盛满琥珀色y体的玻璃酒杯,放到唇边浅抿之际,一双妖媚的眼睛偶尔不经意地瞥向我。

    看着她的十只蓝色蔻丹手指,我半眯起了眼,又饮了一口酒。

    我认识她,也许她也认识我。我们同在一所大学念书,偶尔在同一间教室听公共课。我们从未说过话,只能说是混个脸熟。

    她的名声很不好,是个有名的“小三专业户”。我没打算与她说话。

    酒吧的门又开了,一个穿着紫色风衣的年轻俊男走了进来,他的俊美容颜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眼光。几个衣着暴露的浓妆女孩朝他举起了酒杯,娇笑着大声:“hi,guy……”

    紫色风衣俊男却径直走向了这个在吧台上喝得晕头转向的我。

    我半个身子都趴在了吧台上,打着酒嗝,也向他举起了酒杯,还差点把酒杯蹭到他脸上,“yhandsoboy,wouldyouwant……”

    他皱起了眉,没等我说完,就夺过了我的酒杯,把我硬拉了起来,用中文对我说:“欣然,跟我回去。”

    “回去?回去干什么,sa又不在。”我借酒疯抢回了酒杯,又猛灌了自己两口。

    “你别傻了,sa已经结婚了。”他又夺过放到一边,叹息着把我拉着往外走,同时扔给酒保几张钞票。

    “他会离婚的,会的,一定会……”我唱着不成调的歌,自编着歌词,用英文大声嚷着,“他一定会离婚,一定会离婚,然后骑着白马来找我……”

    酒吧里的男人女人们哄堂大笑,有人还吹起了口哨。

    他把我连哄带骗地骗出了酒吧,然后把我塞进了一辆车内。

    我软软地靠在驾座上,傻笑着,歪着头打量着身边的他:“你是……李约瑟?你过来干什么?谁叫你过来的?”

    他叹着气为我系上安全带,“我过来带你回家。”

    小车发动了,在飘扬的飞雪中,转瞬消失在了街角。

    回到家后,我吐了整整一晚,最后连酸水都吐了出来,一直折腾到天亮。

    接着,我睡了整整一天。

    傍晚,当橙红色的夕阳光线透过长长的窗帘照到沙发上时,我醒了过来,木然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以及上面雕刻的小天神。

    一个清秀俊男端着一杯牛n走了进来,面露欣喜:“欣然,你终于醒了。”

    我“嗯”了一声,仍趴在沙发上,懒懒地道:“昨晚是你带我回来的?”

    “对。”他点了点头。

    我仰首大笑:“李约瑟啊李约瑟啊,若我不知道你喜欢的是男人,还会以为你是爱上我了……”

    他把牛n往我面前一放:“话别这么多,快点喝,我现在急着出去。”

    “去哪儿?”我接过了牛n杯,笑得不可自抑:“这样就生气了?”

    他看着我,有些不满:“你明知道不是。”

    “好,好,我不说了,”我喝下一口n,放下杯子,举手投降,“您快走吧,我错了,万一耽误您的事就糟了。”

    他故作生气,却没有真气起来,拿起了一件风衣,披在身上就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解酒药就在桌上,别忘了等会儿吃。”

    我懒得理他,房门被轻轻地关上了。

    天渐渐变黑了,我没有开灯。黑暗的客厅里,我蜷缩在沙发上,像一只疲惫不堪的流浪猫。

    但因为sa离开了我,我连流浪的方向都已失去。

    所以,今晚,我是一只迷途的流浪猫。

    凌晨四点,房门被轻轻地打开了,我静躺在沙发和黑暗中,仰脸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随意叫了一声:“李约瑟?”

    “你还没睡?”李约瑟惊异地回应。

    “你还好吗?”他在我面前坐下,我点点头:“还活着吧!”

    “今天我无意中听安妮说sa是因为裴亚丽怀孕了才决定和她结婚的。”

    我先是一愣,而后苦笑:“那又能怎样?真相已经不重要了,毕竟他们已经结婚了不是吗?我看到的是结果。”

    “我记得我当时劝过你的,”李约瑟说道,“你和他不适合,可你不听。”

    我哑然,仰头望向了天花板。他静默了一会儿后,便折回了自己的房间。

    李约瑟,是我的合租室友。我们都是在十六岁时从国内来到了美国的约克镇,又幸运地成为了高中时的好朋友,再后来,我们又读同一所大学,关系好得非同一般。读大学后,为了节省开支,我们合租了这间屋子。

    曾有一度,很多同学与朋友认为我们是一对。一年后,当约瑟搂着一个高大威猛的金发男人走在校园里,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从此再无人议起我与他的“亲密”关系。

    再后来,我与sa,他和他的男友,几个人经常聚在一起。

    我曾经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小女人。有不会抢男朋友的好朋友李约瑟,还有一个最爱最爱自己的好男人sa。

    生活如此,夫复何求?

    可是,今年夏季,sa却对我说,他要和我分手,要和另一个女孩结婚。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不可思议地盯着他道:“你在说什么?sa,这不是真的对吗?”

    “这是真的,”他有些怜惜地看着我,“欣然,我真的打算和亚丽结婚了。”

    “你骗我,”我的眼泪蓦地流出,“你一定是在骗我,sa,你一定是在骗我对不对?”

    他沉默不语,半晌过后,转身离开。

    “sa,你回来,回来……你这个混蛋……”我站在校园的草坪上声嘶力竭地哭喊。

    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天色也越来越暗,他成为了一个小黑点,越来越小,直至我再也不看见。

    “sa,你回来,你回来……”我跌坐在了草坪上,泪水不断滑落,哭成了一个泪人儿,“sa,sa……”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没有勇气追上去。这一切来得太突然,我只觉得自己似乎仍在噩梦中。

    之后,我疯狂地给他电话,他不接,我就去他上课的教室堵截他,可他似乎每次都能提前得到消息,当我发狂般冲进那间教室之前,他早已迅速地消失。

    我站在走廊上,号啕大哭,毫不在意投在我身上的各种目光。

    sa,你在哪里?在哪里?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幻想过我和你的婚礼,我们的最美丽最浪漫的婚礼,我以为我们一定会结婚,我曾以为,我们一定会幸福。

    可如今,你打破了我所有的梦,让我不得不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我恨你,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