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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人之剩女传奇 作者:若迷

    烈阳真贼

    虽说心里很担心烈阳的安危,但晨墨并不打算干坐着傻等,在这陌生的世界,她想好好的活下去,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思考,没有太多时间用来荒废或颓废。

    第一步,当然是收集更多兽人大陆的信息,确认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然后找到适应这个世界的生存方式。

    虽然只在迷幻森林呆了短短几天,但她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危险:体型庞大、爪如利勾的飞鸟,可以轻松叼起一个人;四五米高,大腿结实犹如铁柱的大蛮牛,一脚踩下来,可以轻松把一块大石头碾碎;甚至连最普通的蜘蛛,都能长到2米长,吐把丝可以把人活活缠丝。

    很显然,在地球,凭借高于其它一切生物的智慧,和制造各种先进工具武器的能力,人类轻松主宰了地球。但在这片原始蛮荒的土地,武器什么的都是浮云,兽人们压g没有这样的概念,更多的是依靠自身原始力量的博弈。

    她之前就以烈阳为例子,比较过兽人和普通人类的实力差距,得出的结论是:在人形状态时,这家伙的速度、跳跃高度、力量最起码是一个普通人类的10倍;一旦化作兽行,他的实力还会翻倍,也就是说最少也可以达到普通人类的20倍。

    这个结论很让人咋舌,但考虑到这儿的野兽,实力也比地球上的野兽强无数倍,倒也可以理解,相信这一定是长期优胜劣汰的结果。如果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兽人又如何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下存活下去?!

    这样一比较,单拼身体条件的话,晨墨觉得自己的处境岌岌可危。虽说穿越的时候,她诡异地保留了游戏状态时的实力,也就是她现在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都比以前现实中的自己高出2倍。但哪怕是和人形的烈阳相比,也不过才到人家的五分之一,与兽形的烈阳,就更不堪比较了。

    不过,自己虽然在身体硬件上差了一些,但好歹在武器工具的使用上,要比它们略强一些。虽然没有杀伤力强大的热兵器,但弓箭、短刀、匕首之类的却不缺,加上毒药和麻药的灵活运用,多少能给自己的实力添点附加分。再加上自己多年猎杀外星虫族时,锻炼出来的各种格斗技巧,和敏锐的危险意识,相信应付一般的小型野兽,应该是没问题的。至于那些大型的、危险的家伙,以她目前的实力,还是识趣地避开最为理智。

    当然,还有一点让她比较安慰的是,游戏里的随身储物镯,居然也随着她穿越了。虽然不懂虚拟的东西为什么也能穿越到现实社会,但晨墨觉得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结果就是它确实存在,且能为自己带来不少便捷好处。

    所以,趁着烈阳做任务的时间,她打算仔细研究下储物镯的各项功能,是否都和游戏里一样,还是在穿越的同时,也有了某些变异。

    首先,储物镯里的武器和制作用品的工具,只有她能用,这点之前她已试验多次,毋庸置疑了。而同样的物品,可以占据同一格,数量最多能累积到200,一旦超越200的数来能够,物品就会自动分格放,这点也已经确认,和游戏里的设定一样。

    不过,前为止,她在里头放的都是死物,比如各种木材、药材、皮毛、杂物,或者是煮熟的食物,而且放进去后能一直保持新鲜,不会出现腐烂的情况。而她现在要试验的就是,储物镯里能不能放活物。

    因为她记得,原先在游戏里,玩家钓到的鱼放进储物镯里是不会死的,等回到游戏里玩家的个人空间时,还可以拿出来放养到水池里,通过喂食让它成长,然后再拿去卖更多的钱。

    可现在她却不太确定,毕竟游戏里鱼放进去,就算空间格里没有水也不会死,但在现实中,似乎这点很难成立。

    果然,等她拿出钓鱼竿,在湖里钓起一跳活蹦乱跳的红尾鱼后,怎么放,也放不进去。可她把鱼摔死,就能放进去,可见,储物镯的空间,是不能容纳活物的。

    至此,晨墨基本已经确定了空间的特点:除了活物,不管是体积多大的物品,都能不受限制地装下。当然,y体不能直接装,只可以先放进容器,再扔进去。

    测试完后,晨墨并没有停止钓鱼。这个湖里的鱼挺多,长得也很丰肥,嘴巴也很馋,钓起来挺容易上钩的。她挺喜欢吃鱼的,打算多钓一些攒着当储备食物。

    毕竟现在已经是秋季了,哪怕对这世界很陌生,她也明显感受到,空气中的凉意一天比一天在加重,也许过不了多久,冬季就会来临。昨晚,她听烈阳曾提起,兽人大陆一旦进入冬季,天气就会骤然变冷,树木花草枯萎、大部分动物都会窝在洞x里冬眠,只剩下少部分不畏惧寒冷且特别强壮的动物,偶尔会在雪地中生走动。那时,食物的来源会骤减,狩猎会变得很艰难,她显然没有兽人厚实的皮毛和强大的身体抵抗能力,只怕没有那个体力和能力在冰天雪地里捕猎。

    既然无法预测这儿的冬季有多艰难,那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就慢慢积攒食物,为自己在这儿度过的第一个冬季,做好准备。

    就在晨墨耐住x子,甩下鱼竿,努力为自己的冬季储备粮食做准备时,她身后的密林里,两只躲在暗处,静悄悄地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的兽人,却被她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

    凤歌掂着爪子,拖着长长的尾巴,姿态优雅地站在高高的树枝上,紫眸圆睁,注视远方,努力想看清楚那g细细长长的怪东西倒地是什么?为什么这么甩下去,一会儿就可以拉上来一条鱼?

    黑豹则趴在另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懒洋洋伏着,一边眯着眼偷觑雌x,一边用爪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蜷在他身边挠痒痒的黑牙。砸砸嘴,心想凤歌真是大惊小怪,这雌x本来就有很多古怪的东西!

    当然,两只在各自发表感叹的时候,也不忘同时鄙视烈阳:小家伙做事就是毛糙,为了采集白云草,居然大意地把雌x一个人扔在湖边,也不怕她出事情。要不是有他俩在后面,施放兽人的气息,震慑密林里那些蠢蠢欲动的野兽,这雌x,早晚得遭殃。

    就在晨墨差不多钓了二十多条鱼,凤歌和黑豹也在盘算着是不是该厚着脸皮现身同雌x搭讪搭讪时,湛蓝的湖水里,远处一个雪白的、毛茸茸的脑袋露出水面,金灿灿的眸子在阳光下分外耀眼,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一包东西。

    晨墨猛得站起,赶紧收起鱼竿和地上的大鱼小鱼,欣喜地朝他挥挥手,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回了原位。

    烈阳游的飞快,很快到了岸边,一跃而上,它先把嘴里叼着的一大包东西和背上的弓箭放下,才不自然地抬起两只前爪,跑到一边去,抖抖身子,湿漉漉的白毛沾着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他脑袋耷拉着,圆圆的耳朵一抖一抖,然后,狠狠打了个喷嚏,显然极不喜欢这种湿透的感觉。金色的眼眸溜溜地看着她,一副极想靠近又怕弄湿了她的委屈模样,很是纠结。

    晨墨觉得它这样真的好可爱,简直像刚洗完澡的大狗在撒娇,忍不住从储物镯里拿出一大块干燥的棉布,主动走上去帮他擦拭皮毛。

    烈阳金色的圆眸顿时笑成了弯月,伸出爪子,扒拉过放在一旁的拿大包东西,颤颤拨开外面包着的叶子,里面除了一种颜色雪白带着细细绒毛的草叶子外,其余的都是一种长相很似葡萄、但却不是一串一串的紫色野果。

    烈阳小心地挑出来,推给她,“给你的!大祭祀说这个止血很好!上面的细刺,我都已经抹掉了!”

    晨墨一楞,她和烈阳进山谷前见过一次这种野果,它长在一种高大的带毒刺的荆棘树上,烈阳说这种野果止血效果很好,只是很难采摘,因为不止树上有毒刺,连果子也包着一层细细的透明毒刺,要想采到它,必须忍住被毒刺刺中的痛楚。而且一旦被毒刺扎果,刺中的部位,会肿起,并痛足整整十天。这十天内,这只手基本动不了,就跟废了似的。

    晨墨赶紧拉过它躲闪的前爪,果然见两只前爪肿了将近一圈,上面还残余着一些小刺,微微一碰,烈阳就疼得咝咝抽气。

    晨墨叹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一瓶药汁,眼里闪过一抹柔和,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我先陪你回部落吧!”看他这模样,十天半个月内,别说是捉猎物了,只怕拿东西都麻烦,她怎放心?!

    烈阳眼里的幽光微微一闪,点点头,嘴角瞬间裂开,勾起一个无比憨厚的笑。

    雪羽族素来耳聪目明,凤歌将一切看了个明白,听了个分明。

    思索片刻,他忽的冷笑:这家伙,真贼!

    被告白了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 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x,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x格暴躁,野x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x。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x,想到什么便要什么,但凡有个念头,不管合不合理,都会蛮搅到底。

    “也好!……啊,对了,还有多久,能到你们部落?”果然,晨墨听了这话,立刻点头,她想自己一个外来的和尚,肯定没烈阳这个本地和尚了解情况,既然他都说好,想必那星羽兽应该不错!

    烈阳金眸微眯,“再走个五天,只是星羽兽要到二秋过了,才会迁徙到贝伦草原,就算到了部落里,你还得多等上一段时间。”

    晨墨本就是个极有耐心的人,想了想,道,“没关系,我等的了。”

    烈阳俊美的面孔瞬间发光,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翘起:只要雌x愿意在部落里待到二秋以后,那至少还有一个冬季,她都不会走,也走不了。

    要知道,兽人大陆的每个季节,都分三节,以秋季为例,分别是一秋、二秋、三秋,越到后面,天气越凉。现在这个时节,正是一秋末期,等二秋过了,许多盘踞在北方、有迁徙习惯的动物就会逐渐往南方迁徙。到了三秋中旬,天气将骤变,一天内温度可能会直线下降,有时冷起来和冬季也没什么区别。因此,到了三秋,身体柔弱、抗寒能力差的雌x,多半就不愿意出门,只肯窝在家里,因为她们一出门,只要在外呆的时间久一些,很可能就被冻僵。

    想到自己至少可以将雌x留住半个秋季和一个冬季,烈阳的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而晨墨可不知自己悄无声息就上了某只的贼船,只觉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心情也不错!

    两人有一撘没一撘,聊得倒也其乐融融。只是这幅和谐景象,可把远处两只暗地跟随的雄x,酸的不行。眼里汩汩冒着寒气,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将烈阳海扁一顿。

    黑牙很不解地瞅瞅眼睛紫得发黑发寒的孔雀,再看看爪子拼命挠树皮、鼻孔哼冷气的主人,拱拱身子,发出疑问:主人,既然你喜欢那个雌x,干嘛不学那个白塔族的家伙,直接去保护她。反而缩在后面,偷偷,弄得跟贼似的。

    黑豹一甩尾巴,楞了:是啊,既然自己对那雌x颇有好感,就该大胆的追求。就算想知道她是哪个部落的,直接问不就得了。就算人家不肯说,直接以保护者的名义跟上好了,怎么脑袋一泛晕,就这么偷偷跟在人屁股后头,还眼睁睁看着那个毛头小子装傻卖乖讨雌x欢心。这不是傻啊,简直是傻翻了!!

    于是乎,幡然醒悟的黑豹,恨不得立刻化作人形,为自己这么多天的愚蠢行为,狠狠地捶x顿足一番!

    喵呜兽是伴生宠,它们有独特的语言,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人能听懂。因此,它的疑问,凤歌其实是听不明白的。他正喝着烈阳的陈年老醋呢,冷不丁见夙猛得站起,碧色的眼里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然后就如一道黑色闪电般,快速的朝前奔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豹已带着黑牙,冲了过去。而烈阳也反应极快,马上化作兽形,抬起两只馒头爪子,做出了一副防御之势,金色的眼瞳里泛着冷光。

    谁料黑豹并不理他,一个翻身利索地化作人形:古铜色偏黑的健康肌肤、结实j干的身躯充满野x气息、刀刻般的五官轮廓深邃完美、碧色的眼眸幽光闪闪、浓密微卷的黑发凌乱中带着几分桀骜。

    晨墨眨眨眼,从纯粹欣赏外形的角度,她不得不承认,黑豹的人形,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帅气。本来以为烈阳的阳光英俊、凤歌的俊美优雅,已经算是她见过里的极品帅哥了,不想这只怪豹子,比极品还略胜一筹啊!!

    只是,她还是搞不清楚,他到底冲上来想要干啥?!

    就在她满心疑惑时,只见黑豹从黑牙身上背着的包里抽出一件兽皮衣,随意裹在腰间系牢挡住要害部位。又出一只外形很像牛角、但色泽温润如碧玉的东西,昂首挺x地走到晨墨面前,高高举起,大声到,“雌x,我是艾加部落的玄冥族,全名叫艾达斯·夙,我很喜欢你,想成为你的伴侣,请允许我成为你的保护者,护送你回到部落!”

    这大抵是兽人大陆最最常规、也是最最没有新意的表白,无数雌x听到这样毫无创意的表白,不是抬起鼻子冷哼鄙视、就是翻翻白眼扭头就走。

    但晨墨却震呆了:因为,这是她活了30年来,第一次被人当众告白!

    如果凤歌有读心术,必然口吐鲜血,血溅三尺:你玛,明明是哥比他先告白的,只是你不懂,不懂啊。啊。啊。啊!!

    强强组合

    这场告白突如其来,饶是心x再淡定,晨墨也接了个措手不及。很是呆滞了一段时间,一颗剩女心才反应过。真是惊中带喜、喜中带酸、酸中带涩,总之是百味参杂,心情相当的微妙!

    自打地球上男女比例失衡越来越明显后,男人是直接从草升级为宝,这告白的活儿,也跟接力b似的,由男人手上传递到了女人手里。她活了三十年,身边最常见的就是: a女向a男告白了、b女向b男告白了……或者abc几个女人一窝蜂似的向某帅哥表白了……

    虽说女人骨子的天x,要比男人矜持的多,搁在千百年前,老祖宗那会儿,哪怕心里再欢喜,女人也会绞着帕子羞羞答答不肯开口。可这会儿不行,时不我待呀,男人的行情太俏了,一个个都成了稀缺资源。只要你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凄凄凉凉过一辈子、只要你想有个可爱娃娃养老送终,你就得乘着年轻、发挥各种优势优点,集中火力抢占优势资源。于是乎,女人告白成了家常便饭。

    当然,也不排除女人条件够好够优够赞,引来男x追逐的目光。但他们傲惯了,也被惯坏了,即便有心追求,也往往做得含含糊糊、暧暧昧昧,不会像夙这样大大咧咧、直截了当的说出来。

    而在烈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忽略下,晨墨仍不知这世界的男女行情,和自个儿的老家地球,处于截然相反的位置。因此乍然一听,真觉有种凭空掉馅饼的感觉。

    大凡女人,多少都有点虚荣心,哪怕是晨墨这个打定主意剩女到底的家伙,也不得不承认:在惊讶之余,心底还是有那么丝窃喜。尤其看到这馅饼,还是由内到外都是豪华版配置的极品货色,心底那点小得意越发明显。要知道,这样的极品搁现代,还不知要迷倒多少红粉娘子军呀!

    可惜啊,这样的飘飘然,只维持了十几秒中,晨墨超乎常人理智的大脑,就自动开启了警示提醒功能,之前与黑豹相识交手对峙的一幕,在脑海中迅速回放,仿佛似在提醒她:乖娃,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随便掉下馅饼!

    这大抵是人类天x里的劣gx在作祟,30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晨墨却也算是经历过人情冷暖,见识过不少社会的y暗面。人类社会的复杂交错,让她懂得了谨慎,但也学会了怀疑。夙的告白,说穿了不过兽人大陆里最常见的一幕,但经过人类大脑的过滤:简单的就变成了复杂,黑豹忠于内心的直白举动,成了别有目的行为!

    这中间的心理变化委实太快,因此,晨墨心中的感叹和窃喜还没来得及外放,表情就自动由惊讶更替为了冷静沉宁。

    思考二三,她难掩好奇,不动声色地问,“你说你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

    夙告白完,就做好了被直接拒绝的准备。反正在兽人大陆,就算雌x再喜欢一个雄x,为了彰显自身的身价和珍贵,总会为难下雄x。因此,一个雄x若没个百八十次的求爱,甭想成功抱得美雌归。虽然他的条件确实不错,但也没自恋到认为自己有那本事一次搞定,他觉得只有凤歌那个自恋狂才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魅力天下无敌。

    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总要让你先知道。就算你拒绝了,也不要紧,以后再慢慢谋划。至少你知道了我的心意。总比我傻乎乎跟在后面打转的强。

    只是,他没料到晨墨没有马上回绝,反而问了他一个怪问题。

    没有直接回绝,在兽人雄x看来,就是变相的说明雌x对自己还是有点好感的,因此他心里非但不怵,反而乐了。

    得意地一抬头,趾高气扬地扫了被晨墨的反应弄得心慌慌的呆熊一眼,他答得无比坦白“也没什么,我就觉得,你和我挺配的!我是雄x中的强者,而你,也是雌x中的佼佼者,我们交配后,生出的后代,一定是数一数二的强者!”

    这话真当是直白的不能再直白、坦白得不能再坦白,在兽人大陆确实如此。有雌x就意味着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但作为讲究含蓄的文明人类,晨墨却只觉天雷阵阵。嘴巴张成了“o”型,半晌无语:你大爷的,你这是找老婆,还是来找优质继承人他妈?!!

    看着眼前这家伙一脸自傲兼理所当然的表情,晨墨无比头疼地抚额:她承认,坦白是好事,但说得过分坦白,那就是傻事了。感情我的作用就是强强组合,给你培养后代?这话虽然实在,但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心里铁定不舒服呀!看来再理x的女x,也喜欢听点浪漫的话!

    结果毫无悬念,夙直白到近乎小白的告白,在烈阳无比同情兼幸灾乐祸下,被晨墨毫不留情的拍飞。不过他倒不气馁,难得一次放下自尊,死皮赖脸地要求充当保镖一职,而且还是免费的,并附带小黑牙一只,打算叫板烈阳,来个贴身持久战。

    晨墨基本可以肯定,夙确实没什么其它坏心思,几次拒绝无效后,也只能随他去了。毕竟路在地上,脚长在他身上,她也没法子。和他说道理,这家伙又傲又犟,听不进去,口口声声你有拒绝的权力,他也有再追求的权力,你乐意拒绝一百次,他就愿意表白一千次;和他动手吧,一则没必要,二则没胜算,烈阳的手还伤着呢!

    无奈下,晨墨决定对这臭屁的家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倒是烈阳,看着多了两只黑黑的跟屁虫,脸色黑漆漆得堪比锅底,心里别提有多悔了。

    本来以他的速度和能耐,载着雌x去摘白云草之前,就能甩掉夙和凤歌。只是考虑到他若去采草药,留雌x单独在湖边有些不安全,便特特挑衅了他们,放慢了速度让他们跟上。这样就算他离开一会儿,这两只也可以充当免费看护,毕竟兽人大陆的雄x,对雌x还是充满保护欲的,何况这两只还对自家雌x很有意思,铁定会拼却x命保护。待任务完成,手也好了后,他就可以找个机会,快快甩掉这两条烦人的小尾巴。

    原本一切算盘打得好好,不料夙却弄了这神来一笔,打了他一个猝不及防。

    看着夙挑衅傲慢的眼神,外加黑牙刨着爪子给主人助威的模样,烈阳金色的眸子暗潮汹涌,但很快,归于平静,波澜不惊。他慢悠悠地走到一旁,跳到一棵高大的树上,用嘴折下了缀满鲜红果子的树枝,拖到晨墨面前。然后轻轻地用头拱拱她,很殷勤地示意她吃果子。

    他们快走了一个上午了,她肯定有点渴,这种果汁汁多解渴,他一直留意她的口味,知道这味道定是她喜欢的。

    晨墨看着他肿着两个馒头爪子还记得帮她采野果,心就先软了一点,再看他叼着树枝颇有几分撒娇可爱的模样,心里很是欢喜。便亲昵昵地揉揉他圆乎乎r呼呼的耳朵,算是道谢。

    烈阳顿时眉开眼笑,朝被晨墨勒令保持一定距离的黑豹抬抬鼻子。

    嚓,这是无声的炫耀呀!

    黑豹顿时气得鼻子都歪了,他老早成年,x子傲骄,又被部落里的雌x宠坏了,这种撒娇讨好卖乖争宠的事情,自然做不出来。只能很恨地甩甩发,心想:小子,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

    哈哈,看来,面对雌x,兽人大陆的雄x,永远都是斗志昂扬的,

    两人小队,最终变成了三人一兽,或者说一人三兽,吵吵闹闹兼热热闹闹地朝烈阳的部落出发。

    凤歌本来还抱着迎接夙铩羽而归的念头,乐滋滋等着。毕竟那样不华丽、不浪漫、兼傻白傻白的告白怎么可能会成功。别说是天生充满浪漫情怀的雌x,就是他一雄x听了,也有吐槽的冲动。

    孰料等了大半天,结果是夙居然被拒绝了,但却没被雌x乱b打走,反而成功打入了内部。

    眼看那几个身影,在阳光下,越行越远,越来越小,凤歌彻底悲愤了:这什么世道,他华丽丽的开屏告白,居然抵不上夙傻乎乎的表白!!!

    这雌x,果非常理可以判断!!

    惹是生非(补更还债)

    有了新成员的加入,原本还算比较安静的队伍,立刻热闹了起来。

    本来嘛,晨墨是个冷清x子,x情淡漠低调、喜做不喜说,话语不多;而烈阳则是孤身生活太久,严重脱离群体,如不是遇到晨墨,也是个安静内敛的主。两个都不爱说话的家伙碰到一起,自然比较安静。

    当然,这种安静不是指他俩真的木愣愣的不作交流,而是比之正常人在一起的时候,语言交流要少那么一滴滴。不过,这并不影响俩个人的互动,因为烈阳善于观察和总结,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往往只要晨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就能猜出她的需求,及时服务到位,省却她的许多麻烦。这种知心兼贴心的感觉,让晨墨相当受用,因此哪怕俩人言语不多,她也不感觉突兀,反而觉得彼此默契十足。

    但黑豹和黑牙的x格明显和他们大相径庭。黑豹是个骄傲、好战、任x又爱凑热闹的家伙,x格直来直去,心里藏不住事,有什么说什么,但做的时候,往往却有点莫名其妙的小别扭。

    譬如,他看到烈阳在衣食住行上对着晨墨猛献殷勤,关怀备至,心里虽然痒痒地很想效仿,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不屑一顾,偶尔甚至还会挑衅地说上几句酸话,以表达自己对这种献媚行为的不屑。但转头,他却会趁着烈阳去狩猎时,兴冲冲地叼起特意捕捉的圆耳兔向晨墨进贡。只是这家伙委实别扭,又没有泡妞经验,总喜欢送完东西后画蛇添足的加上一句,“呐,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捉了两只吃不完,浪费是可耻的,就大方点送一只给你吧!……什么,不要?哼,我可是为你好,瞧你这细胳膊细腿样,若不多吃一些,将来怎么可能拥有强健的后代!”

    虽说他的一番心意是好的,只是那鼻孔朝天的傲骄样,加上不可一世的语气,每每搞得晨墨很是郁闷:这家伙究竟是来献殷勤,还是来找茬的呀?!

    至于黑牙,别看这货体型没黑豹大,但心眼却比他的直肚肠主人多的多。作为一个敬岗爱业、忠于主人、先主人忧而忧后主人乐而乐的好宠物,在了解了主人对那个伤过自己的雌x很感兴趣后,虽然颇为郁闷主人的好色轻宠,但还是尽心尽职地为主人出谋划策、推波助澜。

    这家伙的心眼挺狡诈,知道就目前而言,烈阳算是自家主人的第一大情敌,(至于后面那货就算了吧,在小黑牙看来,那鸟人到现在还搞尾随,只暗暗跟着没敢现身,可见没出息啊,成了不了大气候),因此,总是不遗余力地找机会、找事、找麻烦,牵制住烈阳,好替自家主人争取更多接近雌x的机会。

    于是一路上,一熊一豹加一喵呜兽,真真是斗得异常热闹。不是今天我找茬,你落马,就是明天我反击,嘿嘿,轮到你吃亏!

    其实多数的时候,面对那两只颇显恶劣兼拙劣的挑衅,烈阳多半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略过的,只是逼得急了,才会反击一二。虽然他年纪不如夙大,但多年的流浪生活,让他的心x远比从小被家人、被族人、被部落雌x娇惯吹捧长大的夙,要成熟得多。在他看来,与其花时间浪费在这只有点小白的玄冥族身上,还不如多替雌x做一点实事来得有用。

    烈阳这样的举动,落在夙眼里,是怯战退让;但在晨墨眼里,却成了坚忍豁达。在她看来,以烈阳现在实力,还不是夙的对手,若被人家讥讽上两句,就大大出手,除了自取其辱外,绝捞不到其他好处。既然如此,还不如百忍成钢,待到实力提升后,再图反击,有道是大丈夫能屈能伸!

    虽说晨墨对烈阳的坚忍很是欣赏,但人类大抵都有点锄强扶弱的心态,眼见憨实的烈阳被那一主一宠折腾的快没反击之力了,晨墨也有些恼了。

    原来这次黑豹和黑牙真的很过分,昨天,她在路上发现了一种可以麻痹眼部神经系统,让人短暂失明的果实,就摘了一些打算做实验,看能不能提取出果汁做为药剂。不想刚倒腾出一些,还没来得及放进储物镯里,就被黑牙悄悄偷了去,用在了烈阳身上。

    这药物未经测试,药效的激烈x和副作用都不能预估,他们就这么没轻没重、大刺刺用在烈阳身上,弄得烈阳短暂失明不说,还连带着他的两只眼又红又肿又痛,看着颇可怕。好歹烈阳算是她来这异界关系最亲近的第一好友,被人欺负到这份上了,颇有些护短倾向的晨墨自然恼了起来,当下峨眉竖起,拎过两只就是一通冷叱,并寒寒放话:若再敢欺负烈阳,别怪她下手无情。

    黑豹心气高,见雌x一力维护烈阳,很不服气:“凭什么,他捉弄我的时候,你就不说。”

    晨墨冷冷一笑,一挑眉,“亲疏有别!”

    黑豹瞬间蔫了,如同打了霜的茄子,心口拔凉拔凉的……

    凤歌藏在暗处,将这一幕闹剧尽收眼底,看着夙撇撇嘴:没眼力劲的家伙,那白塔族的小子,可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憨,心眼多着呢。若不是他刻意放水,就凭一个喵呜兽,有那能力将药y撒到他眼里?!!

    这雌x看着冷,其实心肠挺软的,你们越是欺负他,她便越会护着他,那小子分明是瞄准了这一点,演得苦r计呢。

    凤歌琢磨了下,看来夙不足为惧,倒是那小子是个难缠的主,他得细细思量将来怎么应付。

    不过,夙也只蔫了一天,第二天就在黑牙的拾掇下,重整旗鼓。当然,这回他也学聪明了,不是直接挑衅,而是改成炫耀自己的狩猎能力。一个半天,这好战分子就伙同黑牙猎来了1只长鼻巨兽。

    长鼻巨兽体形庞大,四肢chu壮如柱,长相颇似地球上的大象,只是他们没有蒲扇似的大耳,只有圆圆的小耳朵,看着和体形怪不相符。这些家伙也算这片大地的强者,它们体格健壮、长鼻力量十足,一甩起来,可以把一棵大树打折。而且,它们还很爱记仇,你若惹到它们,它们会一直追着你报复。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兽人们很少会打他们的主意。但能猎到他们,却也是实力和荣耀的象征。

    可惜,悲剧的是,还没等他炫耀完,就见远方数百长鼻巨兽奔腾而来,怒气腾腾一看就是来报复的。原来他们猎到的这只,正是这群长鼻巨兽首领的孩子。

    若是三四只巨兽,凭烈阳和夙的身手,自然是不怵的,可眼前这数量……哎,逞什么能,还是赶紧跑吧!!

    于是乎,结果就是巨兽r没吃到,几只倒被追得落荒而逃,把晨墨气得只想吐血:你玛,这俩黑子,怎么这么能惹事呢?!!

    就在这样打打闹闹、充满刺激的旅途生活中,时间过得飞快。第五天,当落日的余晖染黄了苍茫的大地时,烈阳终于停下脚步,抬起手,指着挡在前方水流湍急的一条大河,兴高采烈地道,“阿墨,过了这条河,再走半天,就到部落了。”

    夙的心事

    鉴于天色已晚,即便过了河去部落,也还有半天的路程,烈阳决定先不赶路,索x在河边休息一个晚上,休整j神明天再出发。

    晨墨点点头,一边帮着烈阳准备晚餐的食材,一边在心里揣度:不知道兽人大陆的部落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和游戏里的很相似?!烈阳虽然和她讲了不少关于兽人大陆的事,但对于自己的部落,却是所言不详,只大略说了部落的名字叫南华。

    夙听了,却撇撇嘴,心中很是郁闷:因为一旦雌x回到了部落,就意味着他的保镖工作也宣告结束了。

    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部落之间虽然偶尔也会互有来往,但那仅限于比较交好和熟悉的部落。烈阳所在的部落,明显和他所在的部落相距甚远,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在苏达河的对面,还有这样一个多个兽族杂居的部落。作为一个陌生的访客,他贸贸然冲进去,很可能被人家当做有敌意的入侵,被轰赶出去。(虽然身边有烈阳,但这家伙和自己不对盘,就算脑壳坏了都不会替自己说好话!)

    再加上时间已快到二秋了,兽人大陆新的一轮食物争夺赛即将开始,在这个敏感的时候,作为部落里的一员猛将,他无论如何,也都得赶回去帮忙。

    因此,过了明天,不管他心里多不乐意,都得暂时离开这个雌x了。

    一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雌x,夙就有种怪怪的感觉,总之全身都不舒畅。扭头看看,很想同雌□流几句,奈何人家正同烈阳认真准备晚餐。

    原来为了尽快赶回部落,这几日大家算得上是昼夜兼程,又累又倦,晨墨和烈阳都没心思好弄好吃的,往往随意吃点简单的烤r就算一顿将就过去了。难得今天不用熬夜赶路,俩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决定弄顿好吃的犒劳下大伙儿。

    烈阳麻利地捡好了干柴,用打火石摩擦点起了火,晨墨则从储物镯里拿出石锅等器具递过去,他顺手接过,到溪边洗刷干净,再盛起半锅水,放进半只褪了毛的紫冠,架到临时垒砌的石灶台上炖煮。晨墨则在一旁,递送蘑菇、野菜、各种调料,让他添加。

    两人已不是第一次合作,配合十分默契,夙在一旁看得是眼睛、耳朵、嘴巴无一不冒酸气。自己跟着雌x好几天,虽然总想百般示好,但结果却是惹怒她的时候比讨她欢心的时候还多。哪像那臭小子,哼哼,无论做什么,好似雌x都很欣赏。

    黑牙见自家主人盘坐在河边,盯着远处火堆边的俩人,一副醋意熏天兼心事重重的模样,便小跑过去拱拱他的脑袋,问“主人,你怎么了,是不是在担心雌x会被抢走?”

    伴生兽不愧是伴生兽,果真是了解自家主人,夙赞赏地揉揉黑牙黑亮的皮毛,没有说话,但眼神看着算是默认了。

    黑牙颇不以为然地舔舔他,“怕什么呀,那小子还没成年呢,是不能正式追求雌x的。主人有的是时间啊!”

    夙挑眉,嘴硬地冷哼,“我才不担心他呢!”烈阳就算再献殷勤,可毕竟还没真正成年,成年仪式也没举办,身体零部件都没发育齐全,短期内,哪怕他们相处的再好,他也不担心雌x会被他拐走。因此,看着烈阳和雌x关系亲密,他顶天也就是发酸,倒不至于太发愁。可问题是,烈阳的部落里一定是盘踞着不少对雌x如饥似渴的成年雄x,万一有人趁他不在,勾搭走了雌x,那他就追悔莫及了。

    黑牙也很快想到了这一点,也觉问题比较棘手。单身未婚的雌x在兽人大陆委实太畅销了,何况这雌x又长得这么漂亮,到了部落里,还不知会引起什么样的疯狂追逐。若主人回到了部落,距离这么遥远,的确很难守得住。

    愁啊愁,主宠俩人顿时愁在了一起,仰头望天,开始绞尽脑汁找办法。

    而远处隐在树枝上的凤歌,显然也意识到这个大麻烦,漂亮的紫色桃花眼,眨啊眨,最终眯成了一条缝,流出狡黠的光芒……

    第二天起来,晨墨和烈阳惊讶的发现,一向j神抖擞、j力旺盛到可以到处惹是生非的黑豹和黑牙,居然肿着两个大眼泡,哈欠连天,显然是一宿没睡好。当然,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夙一大早就向他们辞行。

    他神色平静地表示:虽然很想护送雌x到底,但自己的部落里还有事,只能先护送到这里,不过河了。反正烈阳的部落很近了、手也恢复了七八成,就算碰到几只不长眼的野兽,相信都能轻松对付。当然,末尾,他也不忘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并拍拍x脯承诺,等他处理好部落的事,一定会尽快回来。

    这话听得烈阳眼角直抽,什么叫回来,感情你把我们部落当家了?!

    虽说夙是有生以来第一个向晨墨明明白白告白的人,按理,作为一个剩女,怎么着也得感慨感动一番。奈何这家伙的言行举止实在太二,太让人幻灭了。搞得她都有些糊涂,他究竟是想要一个爱侣呢,还只是一个交,配对象,或只是一个玩笑。

    所以,晨墨对他的离去,完全没有任何依依不舍。反正这家伙明面上占据保镖职位,但貌似做的事,却多是给她们惹麻烦。

    很是冷淡地挥挥手,晨墨无视他的哀怨,拉拉烈阳,示意他赶紧赶路。比起夙,显然烈阳的部落,对她更有吸引力。

    烈阳其实不大相信,黑豹会这么简单的挥手告别,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按他的个x,怎么着也得缠着闹着跟到自己的部落里,对一切想靠近雌x的雄x威胁恫吓一番。

    所谓反常即妖,走了一段路,他忍不住回头,却见原本脸色还算平静的夙,朝他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那笑里,带着某种x有成竹。

    他微微一怔,随即面无表情的扭头,磨牙:这欠揍的家伙,果然不是那么容易放手!

    初到部落

    烈阳所在的部落位于一座弧形的陡峭大山下,这山高耸入云,顶峰被云雾缠绕,隐隐约约只能看个大概轮廓。大山很明显有三节颜色:最底层的一节,是黄绿色,山表面覆盖着大片的树木,很是茂密,只是秋季到了,不少绿色树叶都变成了金黄色,看上去黄绿交错,分外醒目;中间一节,却是寸草不生的黑土,黑乎乎一片,看上去死气沉沉的;最上面一节自然就是顶峰,是银白色,显见温度极低,岩石泥土都裹了一层厚厚的冰川。

    大山的山脚下有一条u形的小河,河面不算太宽,也就五六米左右,从西向东蜿蜒流过,与大山的弧形相对,恰恰包合成一个圆形圈,烈阳部落就造在这个圆形圈内。

    这圆圈的范围很大,最靠近山脚的半边,是一片树林,虽然树木分布稀疏,但每一棵都异常高大结实。树上建有不少庞大的树屋,错落分布。而靠近河流的半边,则是平坦的草地,上面有不少枯黄的野草,和一堆一堆不知拿来做什么用的大石头。

    烈阳和晨墨赶到部落的时候,按地球时间计算的话,大约是下午两点的样子。此时,部落大部分的雄x都在外面狩猎,而雌x则结伴去山上采摘野果和野菜,为即将到来的冬季做准备。因此,整个部落显得很安静,只有七八个身材高大、体格结实的成年雄x兽人,隔一定距离站着,拿着chu壮的木棍,在树林与草地的交界处来回巡逻,警惕地注视四周。

    虽然隔得很远,但显然巡逻的兽人视力很好,烈阳背着晨默,刚跳过小河,就被其中的两人发现了踪迹。

    很快,离得较近的2个兽人,警觉地拿起木b,慢慢向他们靠过来,并对着他们发出一阵有节奏的低吼声。烈阳马上放下她,也回应似地发出一阵两声高一声低的吼声,那几个原本充满戒备的兽人,在听到烈阳的吼声后,就停止了脚步,放松了下来,扭头回到了原地,继续巡逻。

    晨墨虽然听不懂他们的吼叫声,但也猜到这肯定是他们的某种暗语或者交流方式。就像当初她在猎杀团,每次出任务的时候,除了通讯器,战士们身上还会配一个信号哨和一支可以发光的信号b。不同的哨声和不同的挥b方式,都有相应的含义。因为,达木星球是虫族巢x之一,是一个充满各种危险虫族、原始落后的小型星球,那时人类刚开始反击,只占领了一小部分区域,很多信号塔还没来得及设置,大部分地方都没有通信信号,因此哪怕通器再高级通信器,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反而是原始简单的哨子和信号b,在通信不便的情况下,更实用有效。

    听着他们有节奏的吼叫声,晨墨感叹地想:虽然兽人生活原始,文化落后,但却也衍生出一套适合他们的生存本领。在这样的环境下,自己一个缺少科技武器和先进工具的人类,只怕生存能力,反要比他们低很多。

    由于隔得相当远,巡逻的雄x兽人,只能隐约确定是那是两个一壮一瘦的兽人,至于长相x别什么的,却是看不清楚。不过既然对方是自己部落的成员,那就肯定没威胁,他们就没再继续关注,任烈阳带着晨默,沿着小河,往部落的外围居住区走去。

    所谓部落的外围居住区,是指树林靠近东侧河流的区域。这片区域的树木,树干都是红色的,所以外围居住区又叫红树区。

    部落里的居民分两类,一类是原住民,就是从祖辈开始,就已经住在这部落里,是部落里的老成员,他们住在内围居住区;另一类则是后面陆续加入的流浪者,算是部落新成员,他们则住在红树区。

    兽人大陆环境严苛,能独自流浪生存的兽人很稀少,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加入部落的流浪者很有限,到目前为止,也就七八个。但经过一番流浪还能活下来的兽人,大多都是身经百战、聪明强健的佼佼者,所以红树区的兽人,又很被部落里的原始住民所崇敬。

    只是流浪惯的兽人,大多x情内向孤僻,所以很少会主动跑去和原住民交流沟通,久而久之,原本还对红树区的流浪兽人抱有极大热忱的原住民,在得不到相应的热忱回应时,兴趣便慢慢冷了下来。及至到现在,除了冬季大家必须参与的集体狩猎外,红树区的兽人很少和原住民交流,颇有点与世隔离的味道。

    烈阳也不例外,他是3年前在野外落难的时候,被部落的大祭司搭救后,才决定加入的。只是长久的孤身流浪生活,让他极不适应热闹的群体生活。虽然到了部落,但大部分时候,他也和红树区的其他流浪者一样,过着独来独往的孤僻生活。加入部落整整3年,除了邻居木塔和大祭司,他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其他人。

    可木塔也是个木讷不善言辞的人,两人交流的时候,多半就用肢体语言或眼神示意。所以初次碰到晨墨时,长久不与人交流的烈阳,可说是连话都说不利索。

    两人一边走,烈阳边指着各处,向晨墨介绍,“那里最大的那个树屋,就是部落大祭司的住所……那些屋顶放着红色花朵、比较漂亮的树屋,是单身雌x的住所……”

    其实按理,当一个陌生兽人来到部落时,按规矩都得先到大祭司那里报个到,通个气。只是这个点,烈阳知道,大祭司肯定也出去狩猎了,最起码也要到傍晚回来。他可不想让自家的雌x干等着,便索x先带着雌x回自己的树屋休息下。

    不料还没走到自己的树屋,便见红树区里,突然连滚带爬的窜出七八只慌乱逃窜的圆耳兔幼仔,而它们的身后,一大群家猫般大的超级可爱小动物,正在可了劲地追逐它们。他们所到之处,一片兵荒马乱、尘土飞扬!

    晨墨早已听烈阳提过,他们的部落是多个兽族混居的大部落,约有1000人,里头最起码有七八个兽族。兽人化作兽形时,和普通动物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他们身体上会有一些特殊的兽纹,用以区别兽人和兽。

    眼前那群小动物,身上不同的部位都有一些奇特的纹理,估着就是变形的小兽人。仔细一看,还真是形态各异,有的像极了小狗、有的像小狐狸、还有的长得像熊猫,一只只圆滚滚、毛茸茸的,可爱极了。

    只见他们把那几只慌乱窜逃的圆耳兔,撵到草地上,然后大伙儿围上,调皮地又扑又追,又抓又放,来回折腾,显得兴奋极了。

    晨墨一眼就看明白了,这群小东西,是在锻炼狩猎技巧呢。不由来了兴致,便拉拉烈阳的袖子,想走过去看看。

    机警小兽

    烈阳悚得连忙摇头,这群小家伙,年龄大概在37岁之间,正是最调皮捣蛋的年纪,对任何陌生的人和物都充满强烈的好奇心,看见雌x那可是会撒欢了的缠上来,完全不懂含蓄两字,比成年兽人还难对付。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那群小家伙里,一只长着雪白皮毛、尖尖耳朵、蓬松长尾、体态圆胖,似狐非狐的小家伙突然警觉地抬起了头,竖起耳朵,一双亮闪闪的圆眼,朝着他们眨啊眨,显然是发现了他们。

    小家伙是银狐族的兽人,叫格思,别看体型娇小,也才6岁,但聪明伶俐,听觉和嗅觉也极其敏锐,是一众小兽人中的佼佼者。他一发现周围多了两种陌生的气味,立刻用爪子扒拉了一旁得意洋洋逗弄圆耳兔的泰洛,提醒道“泰洛,快看,好像有陌生人!”

    泰洛是这群小家伙里的小领袖,他是飞虎族的,长得虎头虎脑、背脊上还有一对小r翅。虽然和格思一样才6岁,但体型已经是格斯的2倍,力量速度和实力,也是这群小家伙里no1。在兽人大陆,实力就是代表一切,因此,小家伙们但凡碰到什么麻烦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最强壮的泰格。

    泰洛不亏是个小首领,反应极快,虽不确定这俩陌生人是否危险,但他还是马上放开爪子下压着的可怜小兔,低吼一声,提醒一圈小弟赶紧放弃玩乐,保持警戒。

    他记得阿爸说过,红树区在部落外围,极靠近小河,四周没有遮挡的石墙和明显的部落标记,经常有野兽或者陌生兽人会意外渡河闯入这片区域,相对内围居住区要危险。因此,阿爸提醒过他,要是跑到红树区来玩,一定要随时保持警惕。

    小家伙们显然很听他的话,听到吼声,立刻行动一致地放开了小兔子,非常团结地跟在泰洛后面,十分训练有素地弓起身子,龇牙咧嘴,朝陌生人所在的方向作出了警戒防卫姿态。

    晨墨素来喜欢小动物,见他们睁着圆鼓鼓的眼,龇牙咧嘴并不显得恐怖,反而有几分宠物炸毛般的可爱。

    当下看得莞尔,脸上的冰色消融不少,朝烈阳笑问,“怎么他们不认识你吗?看起来好像对我们充满敌意诶 ”

    烈阳尴尬地抓抓脑袋,“我很少和部落里的人来往。”对这群鲜少来红树区的小兽人而言,的确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晨墨无语的摇头,烈阳这样的生活方式,搁现在,就一准宅男啊。想了想,拍拍烈阳的肩膀,她示意:我们走吧,让他们继续玩耍,别因为我们坏了兴致。

    烈阳点点头,朝着小兽人发出一阵比较温和的吼叫声,然后就带着晨墨继续往前走,他的树屋就在前方不远处,再走一会儿就能到了。

    小兽人一听那吼声,就松了口气,既然是自己部落的人,那就没什么好担心。大伙儿放松身子,又开始嘻嘻哈哈闹做一团,开始追逐刚刚借机跑掉的小兔子。

    泰洛也收回了爪子,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蹭蹭格思,“格思,刚才那俩个是红树区的兽人吧,以前都没见过呢。阿爸说他们都很强的,我刚才没瞧仔细,嘿嘿,要不我们跟过去看看呀。”

    小兽人的视力发育较慢,在8岁前都很差,只能看清楚十米左右的事物,刚才那两人离得有三四十米,他们只能看清楚大概轮廓,分辨出有两种气味,但具体的长相,却是看不清楚的。

    格思的眼珠子转了转,点点头,对于红树区的兽人,他也相当好奇。

    两只调皮鬼贼兮兮的一番交头接耳,招呼了另一只小兽人,示意他继续带着大伙儿玩,就悄悄地跟在了晨墨和烈阳的后面。

    烈阳先带着晨墨回到自己的树屋,他的树屋造在红树区最东角的一棵大树上,坐北朝南,背靠山坡,位置可算是整个部落最偏僻的地方了。不过树屋旁边就是小河,河水潺潺而过,取水什么倒很便捷。树屋下来往前走十几步,就是一块空草坪,上面杂草丛生。

    晨墨颇为好奇,站在树下东张西望了一番,指指四周零星布着的几个老旧树屋,问,“那些是你邻居的住所?”几个树屋里,很明显,烈阳的树物最新最大,其他的,看上去不仅旧、还且破,有几个连窗门都已经没了,看上去颇有些年久失修的模样。

    烈阳点点头,又摇摇头,金色的眸子,微微暗淡下来,语气低沉,“里头已经没人住了。”每一年的冬季,对兽人而言,就是一场艰难可怕的生死考验。严寒的天气、短缺的食物、还有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嗜血兽的入侵,无论哪一样,都会让部落损失不少兽人。他周围的这些邻居,在一年又一年的对抗中,慢慢消逝。最终,这片区域,只剩下他一个。

    晨墨昨晚已经听他提过兽人大陆的冬季,心下猜到了一些,只能无声的叹息,心情也有些沉重:这是残酷的自然法则,谁也不能躲避,自己虽然刚来没多久,但很快,也将面对冷到极度可怕的冬季,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过。

    许是经历太多这样的事,烈阳的心情整理的很快。他出来历练已经有20多天,屋子里灰尘一片,他怕弄脏晨墨,便让她在树下先等一会儿,等他收拾妥当了再上来。

    晨墨撩起袖子,也打算上去帮忙,烈阳忙阻止,树屋里现在一片脏乱,雌x这么上去,只会被灰尘呛得难受。

    晨墨很有些无语,每当有活的时候,烈阳这家伙就会抢着干,把自己当个娇小姐似的对待,再这么下去,自己还真会被养懒了。

    烈阳如今已经深谙她的x格,知道直接说没用,便憨憨笑道,“阿墨,上午一直在赶路,只吃了几块冷掉的烤r块,现在肚子有些饿了,不如你去帮我弄点吃的吗 ”

    比起打扫卫生的活,晨墨还真是更喜欢烹饪,当下点点头,“也好,我也有些饿了,那我就去小溪边弄。”烤r冷了后,咬起来特别费劲,中午她便只吃了点蛋糕和水果,现在一模肚子,瘪瘪的,自己也有些饿了。

    意外入侵

    树屋不远处的小溪边,有一个简易的石灶台,晨墨见烈阳钻进了树屋忙活,便走了过去。秋季道来,草地上的干草很多,她随便拾了一会儿,便攒了一大堆。放进石头灶台里正想点上,忽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她抿着笑,猛得一扭头,顺手朝发出声音的草堆里扔出两颗小石子,咚咚两声后,便听得哎呀两声尖叫,旁边黄绿色的草丛里,咕噜噜滚出两个毛茸茸的圆球:一个白色的、一个金棕色。

    看见她,俩圆球猛得抽了口冷气,伸出爪子捂住脑袋上被砸出的小包包,嘴巴大张,黑色的眼睛和琥珀色的眼睛瞬间睁得大大的、圆圆的、看上去湿漉漉的,一脸惊讶无比的呆瓜样儿。而他们身后高高撅起的屁股上,一条白色的蓬松大尾和一条chu细均匀的金棕色长尾,也兴奋的摇啊摇,那小模样,像极了两只来讨吃的小狗,真是又萌又可爱。

    晨墨看得噗嗤一笑,这两只,可不就是刚才那群小家伙里的领头人,她早就察觉他们偷偷跟过来了,这两只还以为自己藏得挺好呢。刚想调侃两句,不料还没来得及开口,两只小东西已像无敌小弹球般,瞬间朝她发s过去。

    一只张开四爪,好似一贴狗皮膏药,牢牢巴住她的臀部,伸出鼻子嗅啊嗅;一只直接蹦到她怀里,两爪抵着她的肩,小脑袋用力蹭着x口那团柔软。而他们稚嫩的嗓音,显得无比欢乐和激动:

    “呀,雌x,真的是雌x,好香好香喏!”

    “哇,好软好软好软,比娜莉姐姐的还软!”

    “恩,比美思姐姐还白还嫩!”

    “比莱丝姐姐还漂亮!”

    晨墨瞬间黑了脸:丫得两只臭小兽人,在评头论足的时候居然还不忘分工合作,一前一后,一只在占她小屁屁的便宜,一只在占她x部的便宜。这动作熟练的,明显不是第一次。

    她只觉脑门上的青筋跳啊跳,正想一只一个,赏一颗超级无敌大板栗,给这两个小色鬼。不想旁边草丛里闪电般窜出一个黑影,动作比她还快,一张嘴一伸爪,飞快地就将两只小东西给扒拉下来,转个圈,跟甩铁饼似地将两只小的扔了出去。

    两只小的自由落体,咚咚两声,仰面躺在了草丛里,揉着小屁屁只哼唧疼。待看清甩他们的黑家伙,顿时傻了眼,居然是一只通体乌黑,眼神犀利傲慢,体格比他们大了两三圈的喵呜兽。

    晨墨也囧了:尼玛,这临时窜出来充当英雄救美角色,竟是黑豹的贴心小棉袄,黑牙同志!也不知这家伙怎么藏匿的,她和烈阳,居然完全没发觉。

    黑牙迈着优雅的步伐,挡在晨墨面前,碧绿的眼里一片高傲。它先是扭头,对着晨墨不满地咧咧嘴,示意你太大意了,居然让人占了便宜。然后才冲着格思和泰洛,发处威吓的吼声。

    他想:这雌x可是自家主人看中的,这两小东西,想占便宜,门都没有。哼,他可是最最能干的伴生宠物,在主人来之前,他一定要替主人看好这雌x,谁都别想打她的主意。

    格思和泰洛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也弓起身子,一边焦急地对雌x喊,示意她快躲回树屋;一边凶悍地吼了回去,虽然年纪还小,但兽人骨血里的彪悍和保护雌x的信念,却一分不减,显然是想和这喵呜兽较量一番。

    晨墨看得直抚额,知道两只小的以为黑牙对她有敌意,忙揪住黑牙的尾巴,示意它安分点,然后走过去,从储物镯里掏出两块小蛋糕,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塞到两只炸了毛的小东西嘴里,淡淡安抚道,“别紧张,它没有恶意。”

    以前她养的小猫咪一发飙一炸毛,她便会塞吃的去安抚它,也不知这招对小兽人管不管用。虽然刚才两只的行为,很是让她无语,但毕竟是小家伙,她也不会真跟它们计较。何况,他们长得恁可爱的,喂它们吃东西,颇有些宠物养成的感觉。

    没有雄x会拒绝雌x的喂食,哪怕这俩只只是懵懂的小东西。要知道,在兽人大陆,食物代表生存,互赠食物,则代表了友好和爱慕的传递。

    因此,小小的蛋糕一送到嘴边,就被他们毫不客气地一口就吞下。香香的气息、甜甜的味道,绵滑的口感,果然让从未尝过蛋糕味道的两只小东西瞬间软化。本来瞪得大大圆圆凶凶的眼,弯成了一条缝,粉色的小舌头意犹未尽地舔舔晨墨的手,上面还留着香甜的气息,表情满足无比。

    晨墨看得两眼微眯,忍不住揉揉他们的小脑袋,小动物什么的,果然很有爱啊。她已经完全忽略了,泰洛作为一只长着r翅的老虎的彪悍,反正它小小的,看上去也就比猫大一些。

    黑牙不满的呜咽了两声,绿色的眼盯着晨墨白皙的手,走过去用黑色的鼻子嗅了嗅,好奇那两块白色的东西,是怎么凭空出现了。

    格思很聪明,看出黑牙似乎对雌x没有敌意,便用脑袋蹭蹭晨墨,软嫩的嗓音,撒娇般地开始套情报,“雌x,我从来没在部落里看到过你,你是新来的流浪兽人吗?你是玄冥族的吗?我听阿爸说过,只有玄冥族的人,才有能力拥有喵呜兽?”

    晨墨看着他黑溜溜的狐狸眼灵活地转啊转的,里头尽是小狡猾,便摇摇头,没说话。她的身份现在还挺尴尬,多说多错。

    泰洛也凑上来,虎头虎脑地道,“格思,哪有雌x会做流浪兽人,阿爸说外面可危险了。”在部落里,为了保护小兽人,他们不满10岁,成年兽人是不会带他们去外面狩猎的,只会抓一些野兽幼仔,让他们在部落里做锻炼。

    格思还想说什么,却见晨墨的身后突然伸出一只强健的手臂,一把提溜起他和泰洛,“你们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原来手臂的主人,是收拾好树屋来找晨墨的烈阳,他这话,问的是两只小兽人,但眼睛却是瞄的黑牙。

    黑牙浑身一个哆嗦,往旁边的草丛里一扑,立刻闪。虽然这个兽人的表情总是憨憨的,看起来很无害,但每次一对上他那对金色的眼瞳,它却总有种极危险的感觉。

    格思和泰洛努力挣扎着小身板,不满地咕哝,“放开,大个子,放开我们啦。小心我告诉大祭司,说你欺负我们!!”

    烈阳微微一笑,挑眉“啊,是吗,那要不要顺便再告诉大祭司,今天你们跑到红树区来玩了。”

    格思和泰洛面面相觑,想到大祭司那张似笑非笑的脸,立刻全身一个激灵,只觉一下子被人掐住了命门,瞬间耷拉下了小脑袋。

    每当秋冬季来临,部落东侧的河对岸,会有不少饥饿的食草兽会过来觅食。因为红树区里有这一带最丰肥的草地。像现在,外面的草地大多已经枯黄了,但这儿的草地,却最少有一半还是绿的。虽说食草兽是食素的,但饿到极点在狂暴的情况下,强健的蹄子却也是会主动踢人的。成年的兽人当然不怕它们,可能还十分欢迎他们主动送上门来送当食物。不过小兽人却还无法抵抗他们,以前就出现过落单小兽人被食草兽踢死的事过,所以大祭司规定:秋冬季,小兽人不允许到红树区玩,当然,春夏季是可以的。

    格思和泰洛明显就是瞅准今天部落里的雄x和雌x,集体出去觅食,便兽胆包天的躲过巡视的兽人,偷溜到这儿来玩了。若是被大祭司知道,那可是要挨罚的。

    烈阳无视两个小兽人可怜巴巴的、一副我还要再和雌x玩的眼神,对晨墨道,“我先送他们回去,树屋我已经收拾好了,你先上去休息下。晚上,我会带你去拜访大祭司的。”

    他刚说完,却听到部落居住内区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奇怪而急促的声音,那声音很响,挺像号角声。烈阳竖起耳朵一听,脸色立刻大变,就连他拎着的格思和泰洛,也再度紧张地竖起了毛。

    他们都清楚,那是部落战斗的号角声。当它响起的时候,就意味着:部落居然出现了入侵者!!

    烈阳脸色一沉,在部落大部分雄x都出去狩猎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入侵者,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来不之及多思考什么,迅速把两只小兽人往晨墨身边一放,语气不怒而威,“你们藏到树屋里,如果没听到我的声音,千万别出来!”

    说完,他怒吼一声,全身肌r膨胀,迅速化成兽形,如闪电一般,朝号角响起的方向疾驰而去。

    当部落受到威胁时,任何一个有血x的兽人,都会拼却x命保卫自己的家园。虽然他只在这儿呆了三年,虽然他没认识多少部落的人,但这里,依然是他的家!!

    岌岌可危

    兽人大陆的春夏季与秋冬季,对兽人们而言,代表截然不同的两种含义。

    前者可谓之入沐天堂,食物丰沛、风景优美、身心舒畅,哪怕部落里有再多的兽人,都不用为食物担忧。他们的待遇,那就是上帝的亲生儿子,被大自然宠啊、疼啊。

    后者就惨了,食物短缺、天气严寒、野兽入侵,他们的待遇,立马降格为了上帝的私生子,时不时就要被后妈穿小鞋、整上一通。

    烈阳赶到号角声响起的地方,看到的正是自己部落里留守的兽人,正同一群小石桌般大、黑皮、青面、獠牙、长着六足、外形颇似蜘蛛的野兽做激烈对抗。

    这种野兽叫石潴、喜食绿叶、x格狂暴、每到秋季便会到处寻找还未变绿的树林,大肆啃噬枝上树叶,以便在冬季到来之前,在身体里存储足够的养分安然进入冬眠。这种兽类单体的攻击不算强,脑子也愚钝,有些一g筋,只是有个可怕之处就是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行动。有时数量纠结多了,能达到上千上万。石潴有一个极大的坏处,就是生x贪婪,所到之处,不止绿叶被啃得一片不剩,就连树枝树木也会被破坏殆尽。这对习惯搭建树屋,生活在树林里兽人们而言,简直就是天大的灾难。

    因为兽人部落的选址极为讲究,要有山、有林、有树、有水,其中对这树的要求,便是要高大chu壮结实,能支撑起兽人的树屋。而能满足他们需求的树,大多是长了百年之久,高可参天、枝繁叶茂。只有这样的树,g系才扎得够深、能汲取泥土更深层次的养分,不易为狂风暴雨所摧,生命力极顽强,哪怕到了秋冬,树叶也不会全部凋零,总会留些绿色在枝头。但也因此,常引得石潴贪婪窥视。因此每年到了二秋中旬,每个部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石潴军团的骚扰。

    只是今年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家伙行动得更早,居然在一秋末尾就行动了。

    烈阳chuchu观察了下,便到抽了一口冷气。石潴大约有四五百只,看上去乌压压一片,它们是从部落最西侧入侵的,而为这儿有一小段河流的水很浅,它们可以直接渡过,避免被淹死。它们的前锋部队已渡过了河,暂时被部落里留守的雄x兽人,挡在了树林外的草地上。不过,后续部队正前赴后继地过河,试图冲过来。

    其实这样的数量,若在平时,以部落的实力,实在不算什么。一个健壮的成年雄x,可以对付三四只。他的部落里总共有987个兽人,雌x301个,雄x686个,其中年轻的、成年的、战斗力富足的雄x,就有五百多个,应对起这四五百只石潴简直易如反掌。

    奈何今日部落中的青壮年都跑出去狩猎、采集野果野菜,为即将到来的冬季做准备,如今只剩下七八十个成年雄x,其它的多是老弱雄x或无攻击能力的雌x,打起来自然十分吃亏。尤其等它们都渡了河,拥簇上来,自己这方必呈败势。

    烈阳又急又惊,一时也没有什么应对方法,只能一个怒吼,先加入战局。他和留守的几十个兽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便找了个空隙位置,堵击石潴。

    留守的兽人都是部落里年轻力壮、出类拔萃的佼佼者,战斗经验丰富,面对蜂涌而来的石潴军团,心中虽然十分焦急,但应对起来,却有板有眼。他们每人隔数米站着,分成两排,拉出一前一后两条防线,将冲刺过来的石潴,或拍飞、或捉住活生生摔死、或用利爪撕碎,下手狠利干脆、毫不留情。

    第一条防线的兽人,多是飞虎族的、魔狮族的,他们大多体格庞大、身体坚硬,力量惊人,能攻能守。挡在前面,可以将大部分试图冲破防线的石潴拦截击退。

    第二条防线的兽人多为狐族、犬族,他们身体的力量相对弱一些,但是身体灵活、反应机敏,在第二排捡遗拾漏,没漏可捡的时候,他们就拿起地上对方的大石块,狠狠砸向如狼似虎而来的那群黑皮家伙。

    这样搭配着实不错,虽说防线维持得有些艰难勉强,但十几分钟下来,倒也没有一只石潴冲刺成功。而兽人们都杀红了眼,眼里赤红一片,杀戮气息浓盛,他们知道,这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残酷、血腥、没有任何退缩的余地。若自己败了,死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身后部落里的老人、孩子和雌x。就连祖辈流传下来的家园,也会失守。

    一时间,战场上血红飞溅、石潴的残肢乱飞、浓烈的血腥气息,给这片本来宁静的草地,笼上了一层压抑的死亡y影。而石潴如破锯般的怒吼嘶叫声,响彻了这片草地和草地后的树林。树林中的部落里,雌x脸色发白、全身颤抖,心惊胆颤地躲进树屋里,或紧紧搂着自己的阿妈、或用力抱着自己怀中蠢蠢欲动的小兽人,无声祈求兽神的庇护。

    她们也清楚,一旦这帮子家伙侵入树林,不止会将树叶啃噬一尽,甚至连她们,也会被啃得只剩骨头。因为它们不止食素,也食r。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双方僵持了约有半个小时,兽人一方已慢慢露出了疲态,不停的厮杀、高度紧张的神经,显然很浪费体力和j力。

    期间险情频发,防线一退再退,有几次差点就要被冲破了,好在树林里又冲出三四十个老兽人。他们虽然年纪大了,力气也衰弱了,但守护家园的心却很坚定,一个个搬起石块,拼命狠砸,硬是帮年轻兽人了争取了点时间,恢复了即将溃散的防线。

    只是他们终究年老体弱,没多久,就有几个老兽人,在惨叫声中,被几只漏的石潴,用獠牙戳破了肚膛,在痛苦的呻吟声中慢慢死去。

    同类低沉而痛苦的声音,和凄惨的死状,犹如烈x催化剂,顿时让年轻的兽人红了眼圈,兽血沸腾,心中的残虐之气暴涨,下爪越发凶狠,恨不得将这群黑皮獠牙的家伙,统统撕成碎片。

    可是越打,兽人们越是心惊绝望,石潴源源不断涌来不说,还有好多没来得及过河的,也霸占了河对岸,似乎有打持久战的念头。而援军迟迟未到,而他们的体力却越来越不支了,再这样下去,防线冲破是早晚的事,他们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烈阳看着河对岸那群面目可憎的石潴,素来临危不惧的心,也是沉重无比:鹰族的人已经派去向大祭祀求援了,可是,他们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也要两三个小时。撑半个小时,已是疲惫堪危,两三个小时,他们,还撑得下去吗?!

    如果撑不下去,那么,自己的雌x,又该怎么般呢?她也会跟着遭殃!

    他第一次有些后悔,不该带雌x来自己的部落的,还叫她乖乖在树屋等着。如今石潴盘踞了整条河岸,即便自己想让雌x跑出去,只怕也希望渺茫了。

    想到晨墨也可能会丧生于石潴,烈阳顿时心如刀割,有一种仿佛来自灵魂的痛楚,在生生的戳着他的心口,让他再不敢想下去,只能越加发狠地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