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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23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进行下去,而不是仅仅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后就将结束。

    越是摸清孙志新这个人的性子,他就是越是明白,这个人心软,对他一分好,他就会十分还回来。他现在已经不会去担心孙志新厚之薄彼的事,这种狭隘的心理会小瞧了这个心胸宽广奇男子,把他推得离自己更远。同时随着和纳鲁的越多接触,他也忍不住对纳鲁越来越看重,这个人不仅仅是只是纯良,他还很重情重义,守信守诺,更没有自己的多疑喜猜的毛病。在这一点上,自己不如他,或者说大局观不如他宽阔,纳鲁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袖,连自己都不敢小瞧他。

    所以,自己应该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放下所有不应该有的猜疑,全力配合孙志新,配合纳鲁,这才是让两个族群一起走向更好的生活的正确道路。

    孙志新正在道:“烧陶这个东西和打猎不一样,不需要承担危险靠身体去拼搏,所在在人手的挑选上没有什么特别需求。你们两个一天到晚的累,就别再操心了。这事我来办吧,我自己挑人来帮忙。唉,就是齐格力不在,和他一起干活真省心。”

    泰格微微笑了笑:“齐格力不在,没人帮你的忙,我把塔里木分给你。过两天他就回来了,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是你的私人人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拒绝:“不要!塔里木的战力很强大,留给我是大大的浪费!”

    纳鲁皱着眉,想了一阵才道:“其实严格的说,塔里木并不是一把猎人的好手。他的力气确实大,不过人不太聪明,有时候反应很慢,特别是打猎过程中充满了突发事件,他显得的有些反应不过来。这种问题可不是力气就可以补足的,更需要智慧和应变能力。我赞成泰格的安排,你身边需要一个力气大的家伙好帮你办一些你办不了的事。”

    泰格看了纳鲁一眼,越发的赞赏这人。无论哪件事,这个人都会用不带着私心的想法去考虑,像对待塔里木这件事,他就是在把海风部族当成了自己的部族在考虑,这点无法不让人对这个憨厚的男子大生敬重之心。

    孙志新仔细想了想对塔里木的映象,这个人确实是一个武夫类型,做事很专注很负责的同时缺少了应变和机智的才能,适合于一个指令一个指令的力事,确实不太适合需要随机应变的场合。

    另外自己不管烧陶,还是以后干什么事,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大力士协助自己。谁叫自己是个现代人,力气比不得这帮家伙,在现在没有弄出其它的省力工具的情况下,说不定只好求这个史前版的赫拉克勒斯。

    “那好吧。”孙志新答应了下来,心里还是觉得那位猛男兄跟着自己有些委屈。

    76、吃二位爷的老豆腐

    关于烧陶的事泰格和纳鲁完全不懂,所能想到的仅是人力的分配问题。虽然心里对烧陶有着太多的惊喜与好奇,但真正聊起来的时候连说什么都不知道,只得岔开话题去聊别的。

    聊了一阵,奥格和布库都回去睡觉了,纳鲁和泰格还赖在孙志新帐蓬里。孙志新看着这两只,个个都倦得眼皮子直是打架,却就是不肯走,东倒西歪的坐不成坐形。

    “回去睡了。”孙志新道。

    纳鲁直接闭着眼皮子没反应,只把手伸过来和孙志新五指相扣。泰格倒是斜了斜眼,道:“再呆会儿。”

    看着这两个疲倦到极点的人,孙志新心里升里难言的疼惜。虽然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打猎的活动,但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打猎会有多么的劳累。打猎就意味着大量长时间的奔走,精神高度集中的潜伏,以及与猎物搏斗的凶险,还有高强度体力的消费。

    史前的男人与现代的男性不同,现代社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分工,同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福利,更有着劳动保护法所保护的必要休息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八小时的劳动都让人吃不消,何况这些从天亮就要出发,天黑才回来的战士?他们甚至中午连午饭都没得吃。且不要说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把打猎的活动中断下来生火做饭本身就不再实,这同时也是他们直接跳过午饭的真正原因之一。

    因为科技与知识都不够发达,他们就必须以体力劳动为生。像打猎这样的体力劳动不仅是高强度的劳累,更是充满了各个不确定的变数和危险。它就不光是会让人疲乏无比的体会活动,且还是一场生与死搏斗,说食物是拿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这个说法并不夸张。劳力且劳心之下,真的会把人折腾得很厉害。

    眼前的两只又正好分别是两个部族的族长,在这个史前时代首领不是安逸腐败的代名词,它是真真正正以身作则,为别人做出榜样的标竿!被推举出来成为族长,在这个时代来说负责要远大于族长这个词带来的荣耀。族长并不是那么好当,要想被人尊重与爱戴,不但要有强大的负责心,你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纳鲁和泰格,无疑是两族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活动,他们都必须比别人更努力,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劳,因此也会更加的劳累。

    孙志新其实非常想把这两只撵回自己的帐蓬,但看到他们的模样,想起他们的努力与付出,心里就是硬不起心肠。

    “纳鲁,回去睡。”孙志新伸手去推纳鲁。

    纳鲁仍是闭着眼,嘴里因倦意含糊不清的道:“不想动,呆会儿。”

    又去推泰格:“泰格。”

    泰格全身放松的瘫在地上:“别赶我,我喜欢呆在这里。”

    “为什么?”

    泰格看上去也快睡着了,嘴里嘟咙着:“感觉很舒服,你这里……有家的味道。”

    纳鲁唔唔了两声像是赞同泰格的话,随即很快的开始小声打鼾。

    便是这一句有家的味道让孙志新心底软成一片,嘴里低声叹了口气,再也动不起撵人的念头。

    得,这二位爷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走了,还能当真撵了不成?就这副劳累的模样,看着就心疼,不爱走就留下呗。

    回头看看里间的熊皮,先将双手从纳鲁掖下穿过去,半拖半抱的将他弄到熊皮上躺着。再回头过来将泰格依法炮制也拖到熊皮上放好。两个家伙已经完全睡死过去,死猪一样任由孙志新摆弄,孙志新帐蓬里的气息让这两只完全没有警戒心,全都四肢软搭搭的在拖动的过程中垂在地上,拖动起来就像拖尸一样。

    睡死过去的男人很沉啊,每一只差不多都有一百七八十斤,真是上等的猪肉……幸好孙志新并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不然还真摆弄不动这两只。

    不过他们也确实太沉了些,就算这样把两个家伙弄到熊皮上睡着以后仍是累得孙志新一身的汗。

    把两个家伙哥俩好一般的并排摆在一起,孙志新低头一瞧,乐了。

    有句很有趣的话形容男人睡觉的姿态,是这样说的:侧龙卧虎仰躺尸。用来比照这二位的话,纳鲁是仰躺尸,泰格则是侧龙。

    纳鲁睡觉很老实,平躺着,手规规矩矩的摆放在胸前双掌合叠,动作就像金字塔中棺材里刨出来的木乃伊,区别仅在于全身上下没缠绷带而已。泰格则一点都不老实,先是四仰八叉的占去了很多空间,然后又侧躺着,很不安份的拿屁股去拱纳鲁。他就算是睡着也有着强烈的地盘意识,想要把纳鲁拱出熊皮外去。不过纳鲁明显要高人一等,任他拱,就是夷然不动如山,很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明月照山岗的味道。眼下这两个家伙就以这样奇怪的动作摆放在熊皮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看上去挺和谐。

    嗯,也是,这两个一睁开眼就会斗个不停,唯有睡着了才显得安份。

    孙志新乐了半天,看着两个家伙安静而恬然的睡在自己的帐蓬里,不知道的怎么的心里便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垂头瞧着这两人,因为孙志新的晚归打破了以往的生活节奏,纳鲁没有像以前那样先到河边去洗澡,和泰格一样的蓬头垢面,满身的尘土和汗沾在一起,全身上下黑一道灰一道的。两人皮肤上皆是在丛林里迅速奔跑后被刮擦出来的细小伤痕,有些已经因为过强的体质而愈合结疤,有些却被汗水浸染而微微红肿着。特别是两人的双腿,细小的伤痕非常之多,膝盖以下就跟送进洗衣机里搅过似的。

    两个家伙,为了入冬前的准备,真提拼了老命的在打猎,难怪会这样的累。

    看着这两货小腿上的伤痕,孙志新无法不心疼。转眼看看陶锅,提前它出了帐蓬。

    拿着陶锅在河边打水时遇到了布库,孙志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明天我还要请你帮我去挖粘土,早点睡吧。”

    “不急,我还要……”布库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陶锅,喜道:“吉玛,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用热水呢?烧好的水给我用一点,我拿来给哥哥擦身体。帕帕就交给你了。对了,别擦泰格,让他赶快滚蛋!”

    这娃怎么这么招人疼?很会爱惜自己的哥哥。孙志新弯起眼乐,道:“好,回头把泰格赶走。你等我会儿,烧好了水叫你。”

    打水回去烧好,又叫布库来取水他需要的,回头打算给两人擦一遍的时候发现那两只完全睡死,鼾声如牛般吹泡泡吹得此起彼伏。

    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我姨家吃饭,我姨说起当年和我姨父谈恋爱的故事,我听了差点没疯……

    她说,在当年,那会儿男女交往都很老实,出去一起耍的时候钱都是各花各的。有一天她和我姨父去逛街,当时已经逛到了下午两点。而我姨父据说当年是一个特抠门的货,都下午两点了还不肯买吃的给我姨吃。我姨又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我姨就借口尿遁,自己偷偷跑去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吃了一碗8分钱一碗的小面,然后抹干净嘴上的油消灭证据,一脸平静的回来若无其事的继续陪我的姨父逛……她说,她当时想的就是:反正我已经吃饱不饿了,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打算怎么地!

    女地下共产党员都没她机警,事情办得干净俐落。特别是她一个人偷偷去偷嘴的那个行为……

    狂囧……她真是太牛了!可把我雷得不轻。

    77、生活的滋味

    睡到早上四、五点多钟的样子,孙志新醒了一次,被冷醒的。整个营地处于一个植物茂密的盆地里,一到夜晚更加密重的低温空气全往这里流,使得它越往秋季走,早晚的温差就越大。同时因为还挨着河流的原因,夜间的降温幅度比其它地方还要略大些,夜里已经有些开始冷了。

    孙志新醒过来以后往火堆里投了几块柴,把炭火烧得旺些。再睡眼朦胧的看看里间,索性迷迷登登的爬过去,挨着纳鲁躺下。纳鲁这个史前野人身上真是够暖和,好像一年四季皮肤都在散发着一种比正常人略高的体温。一但挨近他,那股子暖意就直袭过来,让孙志新满意得直哼哼。

    孙志新的躺下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他一眼,浅笑:“过来。”

    孙志新毫无骨气的靠了过来,纳鲁的半边身子压过来伏在孙志新身上,一只手臂横过他胸前抱着,两条大长腿也交缠了过来。就如一床散发着暖气的被子一样盖在孙志新身上,除了太沉,倒是足够暖和。孙志新打了个呵欠,安心的睡着。

    有了纳鲁这个天然的暖炉,剩下的时间孙志新睡极好,到了早上才被一阵交谈声惊醒。

    一睁间,就看到昨天晚上睡成死猪样的两人经过自己的按摩和一夜好睡后显得神采奕奕,两个人全都撅着屁股正蹲在火坑边商量着如何做早饭。这时候孙志新的神智还不是清醒,注意力散漫的着听两人小声说话。

    很显然这两只对于烧火做饭来说都是十足的门外汉,泰格正在烧火,这活他倒是熟,而纳鲁正在拿着个孙志新削出来的木汤勺一边伸在锅里搅拌,一边小声道:“小新一般先放的什么?我没注意……”

    泰格看了一眼孙志新收集的调料,不确定的道:“一般来说,好像是盐吧?”

    纳鲁就去拿盐,往锅里洒了一些,又问:“具体放多少?”

    泰格瞪了那盐半天,也无法确定放多少,但又不想在纳鲁面前弱了气势,就道:“你到底行不行啊?别煮出来的东西没法吃。”

    纳鲁没好气的道:“要不你来!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会老实的去烧火?”

    泰格不吱声了,低头看看火,确定它烧得很好后拿过孙志新刀开始切肉。才动手呢,拿着刀对着肉块比划了半天,问道:“你说,切块好还是切片好?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们煮好了后的模样。”

    纳鲁被气笑了,道:“你也就只会烧火!”

    泰格迅速反唇相讥,道:“你比我好吗?除了也会烧火,你就只会拿着这个东西在锅里搅来搅去,这个谁不会?”

    纳鲁一窒,木然瞪了半天手时里的汤勺,有些挫败的道:“还是叫醒小新吧,我怕我俩做出来的东西吃了会毒死人。”

    泰格不愿意,下意识抚摸自己小腿上的绑腿和经过长时间按摩变得舒服的脚,道:“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忙到什么时候。要照顾好我们两个不太容易,让他睡吧,做顿饭难道还能难住我们两个堂堂的族长不成?”

    纳鲁低头看看自己小腿上绑得妥妥当当的兽皮,眼里掠过一片温柔,轻笑道:“也对,平时都是他做给我们吃,今天我们做给他吃。姜切点给我。”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眼疾手快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78、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像对于用烧陶的材料,他就跳过了数以千百年计的发现材质、研究材质、总结优质材质的过程,直接选用了最具可塑性、可烧性的粘土。这玩意儿有软是一把糟,干时一把刀之称,是烧陶最上等的材料。

    然后就是成型,这个比较考究,真正优秀的成型绝非一日之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练得出来的。好在孙志新只打算烧应用于生活的陶具,并不是烧什么极富艺术气息的珍品。想来捏下陶碗,或是搓个直筒瓶子应该不会太难吧?就算大件的困难,咱先烧小件的简单的行不行?等技术练上去了再烧别的。

    配釉啥的直接跳过,一般来说这一步在烧陶的早期是为了让烧制出来的陶器变得坚硬,有着较好的不附水性,同时也可以让陶胚在烧制过程中不易开裂,出现破损什么的才进行这一步。理论上来说,经过上釉工序的陶胚,更易烧制,且烧制而成的成品表面会有一层泛着玻璃光泽的釉结构,无论不透水性和美现程度都会更好。但釉料的烧熔温度很高,在一开始从头探索陶器烧制时很难让燃料达到这样的高温,所以才选择放弃。

    当然,这是在选用高质粘土为材质来烧制的基础之上,不然还是要考虑涂釉来加强表面强度,防止烧开裂的问题。

    最后是煅烧,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成功与失败,几乎都取决于它。

    决定这一步成功与否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烧陶的燃料,二是陶窑的合理建造。一般来说,烧陶的温度在800至1200度左右,达不到这样的温度的话,只会让粘土更一步的干结坚硬,并不能让它生产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最后形成真正的陶器。

    在史期时代烧陶的早期,人们烧陶都是直接在平地上堆放柴火,类似于柴草、木料什么的,将捏制成形的陶胚放置在这些燃料上直接堆着烧,最后得到的陶具由于在烧制过程中温度低,火力分散,显得质量差,经不起使用,且成品率更是极低。

    后来到了新时器石代,人类已经发展出横|岤式陶窑和竖|岤式陶窑两种常的用来烧陶的陶窑,这就使得烧陶的成功率和质量大大的提升,出现了量产及可以方泛真正应用于生活之中的陶器。

    孙志新打算就制做的窑就是这两种中的一种,或者说两者都建一个来试试。因为他对它们的概念很模糊,很多东西只能真正的试过了才知道。好在这两种陶窑的结构与建造都很简单,指点着塔里木这个大力士来干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两种窑相对来说,横|岤式窑较典型,无论是横|岤式还是坚|岤式,都有通用的部份,它们都由火口、火膛、火道、窑室和窑箅组成。最外是火口,用来做为放入燃料的开口;顺着往里是火膛,它是主要的燃烧室;燃料的燃烧产生的火焰和热量经火道、窑箅通过,最后到达窑室,陶胚全放在那里等待烧制成陶具。

    烧陶时的火焰路线就是火膛火道窑箅窑室。窑室呈圆形,底上有窑箅,箅上有许多火孔,由火膛进入的火焰,经火道和火孔到达窑室。竖|岤窑的窑室在火膛之上,横|岤式则是窑室与火膛横向联结,理论上而言,横|岤式的结构要更简单。

    不过它们所谓的简单也让孙志新花了好一番工夫来研究,等一切的东西大致在心里有了一谱之后才决定开挖陶土,搓泥制胚,并在等待它们干燥的过程中挖建一个横|岤式陶窑。比较复杂点的竖|岤窑等塔里木回来再说。

    孙志新做事是个爽利的,决定要动手就迅速动手召集人手。族里的妇女们他不打算动,现在她们还在纺制亚麻线,那个工作在工具落后情况下要把采集来的亚麻线纺完得花不少的时间。同时这又是一个单调乏味的枯燥工作,干久了很累人累心又伤眼。

    族里的妇女们很勤劳,很努力,很多妇女在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以后,晚上自己的男人和孩子都睡着了时她还在那里借着火堆发出来的微光继续纺制。史前的妇女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竟可以努力到这种程度!孙志新由此心里打心底对她们敬重而爱护,不忍心再给她们增加工作量。他心里知道的,只要他说什么,这些伟大的女人们必定不会犹豫的就会响应,可他实在不忍心。

    那么,就剩下那些小鬼和少年们了,他们每天除了必要的拾柴工作以外,还是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玩耍,像奥特曼一样拿着吹箭筒子去树林里打小怪兽回来加餐,不使唤他们使唤谁?再说了,小鬼和少年们全都脚步麻利,虽然不像大人一样可以负重很多,但一人背个五斤十斤的粘土回来不在话下。

    那条去采集粘土的路孙志新带着布库野餐时走过,算得好走,也安全,让小鬼少年们结队而去,凭借他们的少年好动性格,来回就将会很快,肯定能很快的取回材料来。另外一帮子少年结伙出去也可以一路玩耍,带着吹箭想猎什么就猎什么,算是工作和玩耍都照顾到了。

    想好了就叫布库去召集族里少年们,又想着全是未成年,多半嘴馋好吃,就花大力气弄了许多剌梨汁出来招待这些小家伙。

    布库像小黑犬一样的冲出去叫人去了,不到一会儿就呼啦的围上来一群少年人守在孙志新的帐蓬外。一如孙志新最先统计的那样,少年少女小男孩小女孩一共十四个,为首的就是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九个男的,五个女的。

    大家全光溜溜的,特别是少女,身体已经开始发育,胸前都露出了小包包,让孙志新避开眼都不好意思看。他可不想在这帮真正纯洁的小鬼头面前当一个猥琐大叔。

    尼玛!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早点让她们穿上些啥,人家站他面前不会不好意思,但他就是受不了大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模样。

    一共十四名少年和小孩,全都拿亮晶晶的眼瞧他,让孙志新很臭屁的同时也有些汗颜。族里的小孩对他这个毕达阿察阿苏很是崇拜,除了纳鲁以外,他俨然就是最牛叉的第二人,在众小鬼心里的地位是比智者奥瑞克都还要高的。孙同学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良心可是大大的滴好,被这种纯良眼光看着,他都有些心虚。

    “咳咳!”假里假气的咳了两声,孙志新道:“叫大家来帮忙做件事,有个东西叫做粘土,一会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会带着大家去认它,再采些回来,有问题吗?”

    众人皆摇头,脸上半点没有不甘愿的表情,反倒是一个个的跃跃欲试。毕达拉察阿苏的吩咐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荣耀,这帮子小家伙就是有这么朴实。

    命令毫无阻碍的就传达了下去,并被很好的执行,一伙人在布库三人的带领下转身就要行动。看大家这么给力,孙志新反而不好意思了,叫道:“喂喂喂,等会儿,我这里有好喝的,大家路上带上。”

    还是竹筒,最近这玩意儿的应用很广泛。不过一人一支倒没有,只有六支,还得算上布库这仨的。三人和孙志新很亲近,有什么好处总是先得。

    其中有个看上去像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很有趣,抱着布库的竹筒喝了一口,立即豁开缺了牙了的嘴,眼睛弯成两轮弯月,喜道:“甜!真好喝!”

    那模样真可爱,就是跟布库一样,也是黑黑瘦瘦的看着像营养不良,小脸才巴掌大小,因此显得一双眼睛越发的大,呈一种翠绿的颜色。孙志新想了想,将自己的竹筒子送给了她,笑问:“你叫什么?”

    “我叫芽。”小丫头爱不释手的接过竹筒,半点也不会客气。她早就想要个这个了,可是又要先照顾族里的猎人和其它哥哥们,她一直忍住不敢要,现在才得了一个。

    孙志新乐了,她的名字跟康一样,也是单音节。孙志新笑着用双音节去叫她:“芽芽,路上注意安全,等回来叔叔再给你做这个喝。”

    “好啊!”芽更开心了,跟着着其它孩子奔远,枯黄的头发胡乱的扎在脑后,随风舞动,让人又怜惜,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去疼爱。

    79、到底在烧陶还是吃蟹?

    小鬼们的脚程确实是快,中午过后就返了回来。而这个时候孙志新的横|岤式陶窑才做好一小半,他在小河对岸选了个小土坡开挖,先从窑室开始,现在才做好窑室和窑箅,火道啥的全都还来不及弄。

    现在柳条筐这个东西已经成了整个部族装备的标配,大人编了小孩也学着编,反正它又不难,顶多成品的质量好坏不一而已,所有的小孩就背着自己编制的柳条筐背粘土回来。

    事实的结果也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所有孩子携带回来的粘土多少不等,少的大约有五、六斤左右,多的高达二十余斤。

    布库很给力,力撑自己的吉玛,一个人就背了十斤回来。十四个孩子背的粘土加到一起有百余斤,够孙志新折腾一阵的了。

    现在营地里孙志新的带动下已经在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顿,孙志新本想做顿好饭给这些孩子吃,但一口做十四个人饭,他实在没那本事,只好抱歉的看着都想留在自己帐蓬吃饭的孩子,最后只留下布库、伯纳、鲁高因三人,其它的回自己家去吃。

    孩子们其实很失望,因为整个营地都在盛传孙志新的好手艺,比如康家里的那位,在孙志新这里学了过后手艺大涨,别的女人都是羡慕的,回头在自己孩子面前唠叨的时候都给孩子留下一个印象:族长家的饭菜是最好吃的!特别是今天在路上又喝过了孙志新制做的果汁,那甜甜酸酸又很清凉的味道喝得人欲罢不能,还没走到地头就早喝光了,回程时就只好喝清水……因此对孙志新做的饭菜就更加渴望。

    可惜孙志新不是千臂观世音,实在是做不出来十四个人食物,只能在整整十一人孩子渴望的眼光中顶锅泪奔。好在史前的小孩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