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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21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和女人之间的情意,可我还是不懂。那会儿我和我女人睡在一起,晚上干她时也觉得很快活。可是总觉得不该这样,像是缺少了点什么。然后你出现了,虽然我还不明白当时缺少了什么,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缺少的被补齐,不再缺失什么。”

    “我想,那些缺少的就是他们说的喜欢。喜欢一个人,守着一个人,到死都不分开。因为喜欢,所以才想抱你,想干你,一想到埋进你身体里的感觉,就会逼得人颠狂。可你觉得那是侮辱,那么……我不和你做什么,但请你也别推开我。你总是这样,一直推,一直推,总不让我靠近。”

    “小新,慢慢喜欢上我吧,也许有一天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会很喜欢和我睡在一起。不过,在这之前……”纳鲁紧抿着嘴唇,眼神坚定的看着孙志新的眼,慢慢道:“别想我会放开你!我就是喜欢你,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只认定了你,孙志新!”

    孙志新一颗心颤了又悸,悸了又颤,终于是化为一池春水。

    回想起憨气的纳鲁压实草丛,又铺上熊皮的举动,还有河边和月光,哪能不知道他的用心良苦和呵护?族里的人因为史前时代的观念所至,野合行为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而这人却在细致的做着一切,谁能说他不是在照顾自己的感受而没有情趣?以往连续被压早已经说明如果他真要实施武力硬来,自己也是反抗不了的。可现在他在妥协,顾虑自己的感受,无意识的呵护自己和两人之间冒出来的幼嫩爱芽,直叫人心动,想抛开理智和道德沉陷进去。

    男人当真不能爱上男人?

    我呸!别人不知道,但对于孙志新自己来说,无非是大男子主义和雄性本能的强势不肯曲居于人罢了。大型犬只样的男人一直想要表达自己的情意,只是自己端着自己那固执的性向和脸面不肯埋单而已。

    眼下这一刻,看着纳鲁犬只一样的温和湿润专注的眼光,听他笨拙的表达那一番情意。孙志新终于明白自己的坚持有多可笑,爱情这玩意儿当真是最不讲道理最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最没有任何预兆就会横刀杀过来的蛮横东西。可不控制也不可理性的去开关它,它来了就来了,一心想要的时候不见得会有,无心去要它又有可能一头撞过来,赶不走剪不断理还乱,只余让人感觉到有没顶的危险,还有让人沉溺到其中的甜密。不管自己如何抵抗,它就是无孔不入,以最让人无法抗拒的方式侵袭而来,驻进心底。

    孙志新怔然,甜甜的情意在心底滋生出来,像是被爱情晃到了眼,又像是被爱情闲闪到了腰。

    完了!

    当真爱上这个家伙了!

    被他的坚持和热情打败,终于困在这家伙织出来的爱情网中央。

    孙志新终于在长久的沉默后道:“你还想说什么?”

    纳鲁摇摇头:“都说完了。”低头看看自己的下面,那里已经偃旗息鼓,纳鲁便试着收腿回来,道:“我送你回去。”

    一收腿,便感觉孙志新紧紧的夹住了自己的腿,纳鲁愕然抬头看向他,却见那人一张清俊的俊脸在月光下露出个狡黠的笑容。

    “小新?”

    “你说完了?那现在换我说。”

    “你要说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半天,竟是想不出此情此景以这样的模式相对该说什么。是难以启齿,也是羞窘难当,谁他妈会预料到当真喜欢上纳鲁这个憨厚英豪的大型犬一样的男人?而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都有一个怪德性,那就是越是爱,就是越是说不出口。

    所以千言万语最后只浓缩成一句:“纳鲁,你就是一个可爱的大傻傻!”

    说不出口那就干脆不说,男人,永远更喜欢直接行动,而不是动手。

    一但明白自己的心意的孙志新,做为一个现代人,行动起来的时候纳鲁就不再是盘菜。

    孙志新伸手圈过纳鲁的脖子,对准他的嘴恶狠狠直接吻下去!

    没了顾忌,放弃无关紧要的道德,就是专心致志的吻他。将嘴唇贴在纳鲁滚烫的嘴唇上,看他吃惊的瞪大了眼。

    “闭上眼!”孙志新道,而后继续吻上去,嘴唇贴在一起碾压、研磨,感受男子和女子不一样的嘴唇,更坚实,软中透着强硬。不柔软润泽,但是没关系,可以舔湿它。

    孙志新压在纳鲁颈上血管的手早已经收回来,搂紧在他脑后,拼命的把纳鲁的脑袋压向自己的唇,张嘴咬他的唇片,用舌头伸进他嘴里寻找那颗让自己心动不已的虎牙。然后找着了,就在那里一直亲昵的留连不去。

    又顶开纳鲁因震惊而僵硬的牙关,越过他的牙齿,去舔扫他嘴里柔嫩高热的部份。一但探索到他的舌头就不肯放开,用力含住吸吮,与它交缠翻卷,舌头以男性的本能侵略着,激烈的模拟着□的动作,袭卷纳鲁的整张嘴。

    接吻,孙志新一向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一但被他动了情,纳鲁只能被动的接招。

    可纳鲁比竟是纳鲁,粗犷奔放的史前野男人。只是起初被孙志新吻了个晕头转向,片刻后就翻卷着舌头反攻回来。他倒不见得有多高的技巧,就是那种粗野和奔放的热情全面马力全开,热辣辣的反卷回来,强势的插进孙志新的口腔,生涩的学着刚才体会的一切技巧,翻江倒海的狂轰乱炸!

    两人的嘴紧咬在一起,吸吮,啃咬,粗野而狂烈!一个是初学乍练,一个是英豪威猛,纳鲁勒紧了孙志新的蜂腰,两嘴贴在一起,口水牵成银线从嘴角滑落下来,一直滑到胸膛上。

    谁也没计较谁压过了谁,谁也没心去计较是在上还是在下。相爱的两人,谁怎么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这一刻,亲密无间如同一体,那才重要。纳鲁的舌头卷过来的时候,孙志新就全面放松,任由他掠夺。而孙志新强势的伸过去的时候,纳鲁的舌的温柔的缩回嘴里和孙志新纠缠,任由他来爱自己,完全不在乎用哪种方式。

    良久两人的唇才分开,孙志新开始急促的喘气,震惊自己就像头一次亲吻那般忘了呼吸。抬眼看着纳鲁,他也一样,急促的顺着气,眼神湿润如犬。偏生他这样还要说话:“新……新……小新,你……”

    孙志新大口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这种时候不要说话!”

    一低头,一口咬住纳鲁胸前的一个凸起上用啃咬,引得纳鲁一颤,惊喜莫明的道:“小新,你……咝,舒服!”

    那是!做为一个现代手,调情的手段岂是你一人野人可以比的?

    胸前被孙志新像小兽一样乱咬乱吸,纳鲁欢喜的一颗心几乎就要爆炸!原来他的吉玛竟是这样的热情奔放!现在他放开了心胸,技术好得好吓人……他肯亲自己,又肯舔吸自己的胸……是不是,这是他喜欢的表示?惊喜着,又惶恐着,纳鲁一心只要要得更多。

    敏感的身体感觉到孙志新的一只手放到了自己大腿,慢慢的往上攀摸,越来越靠近那处所在。纳鲁给出的反应是张开腿,把一切孙志新想要的都展露出来。只是那手实在太可恶,极慢,极慢,慢得像是一种煎熬,蜗牛一样爬了半天,还只是指尖刚刚探进皮裙边绷一点点。如若不是□的身体撑短了皮裙,只怕他的手还在外头。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接着吃!不吃干抹尽不算完!

    好多同学都留了邮箱,tt,我怎么发?一个个的发会死人的……

    还是要想些其它的法子才对头。

    70、燃情与陷落 03

    纳鲁对的反应永远比孙志新更直接爽快,不耐的挺起腰,将自己送向孙志新,耳语一般的道:“小新,我硬得疼,快点。”

    不喜欢自己,还肯给自己做这些?纳鲁懵里懵懂的明白了孙志新的情意和回应,再没有了任何顾忌。现在不是再是污辱,只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用身体取悦对方,共同依着原始的本能互相寻找更多的快感而已。

    孙志新不是不想快,对于,他也是个奔放而热情的。只是他还在适应和陌生的男性身体接触,他毕竟当了太久的直男,这对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超越极限的挑战。

    耳边听到纳鲁急切的催促,越发感觉到他的情动,心里满意的体味着他在自己手下的真诚反应,自豪于自己能取悦到喜欢的人,那手就没了迟疑,仅是踌躇了一阵后就缓缓坚定的前移,先是摸到了毛绒绒的皮肤,手下传来如同粗砂纸一样的质感。然后就咬呀握上纳鲁,以每个男人都熟悉的动作游移。

    纳鲁被握住,猛然像颗被点燃的炮仗,低声嘶喊了一声,一口咬过来紧紧吻住孙志新。

    这便是相爱,不必伪装,不必掩饰,只做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就好。孙志新很满意,很愉悦,身体和心灵都在享受和纳鲁的亲密无间。对方身体最脆弱而敏感的部位就握在自己掌心,就像是握有了整个的他。

    很显然孙志新的龟毛逼急了纳鲁,史前男人可忍受不了那种漫长的前戏手段。纳鲁一翻身就将孙志新压在了身下,大手一扯,两人的皮裙就不知道被抛到了哪里去。

    孙志新怔怔看着压上来的纳鲁,纳鲁也怔怔看着他,想要进一步,又怕引来身下人的反抗与拒绝。

    看懂了纳鲁的眼神,孙志新微微一笑,拉下纳鲁身体盖在自己身上,又激烈的吻了上去。

    爷们儿,爱上了,就他妈绝对不会后悔!谁上谁下的问题,无视!相爱就够了。

    纳鲁也懂了孙志新的回应,眼里暴开狂喜的亮光,那双眼竟然被迫得逼出了夜视能力,在幽暗中闪闪发亮,美得惊人!

    “小新……”

    “别废话,要做就做!”

    下一刻,纳鲁猛在扯开孙志新的腿,粗鲁的进入。

    没准备,没前戏,没润滑,就是这样粗暴的掠夺,攻占!

    孙志新疼得像虾米一样蜷起,这人竟用这样的粗暴动作直接侵入,身体顿时感觉被劈成了两半,都在叫嚣着排斥。孙志新一口咬住的纳鲁的下巴,两腿紧紧夹住他的腰,禁锢住他不让他动,咬牙切齿的喘气:“纳鲁,你想杀了我是不是?快拿出来,让我适合一下。”

    可是纳鲁已经停不下来,鼻端闻到一股轻微的血腥气,他想小新可能已经受伤了,但这股血腥的味道剌激了他的雄性暴虐因子,让他像一个正在和对手搏斗的摔跤手一样将孙志新钳制地上,腰身依着原始的本能而律动。

    孙志新也知道自己肯定是被伤了,那粗大的火热一挤进来,难受得要命。本能叫嚣着要反抗,发动反击,可一看到纳鲁紧盯着自己的专注的眼,一颗心就软了,春泥一样不成形状,只觉得他要,就给他!无论他想要在自己这里获得什么,都给!只求能取悦到他,让他身心满足就好。

    直到那原始的动作带出本能的愉悦,孙志新脑子里已经乱了,只隐约想:哦,那是纳鲁,见鬼的男人,他在我身体里。

    然后孙志新也疯了,他可不是什么老实的人,不可能只是单纯的被压,而是拼尽全力和纳鲁的肢体纠缠在一起,就算是吞,也要吞得他尸骨无存,连皮带骨溶进自己的血液当中。从此结为一体,不再能分出彼此。

    月光下,小河边,两具同样充满力量的身体矫健而精壮,拼命的抵死缠绵,又布满着雄性独有的张力。扭打,撕扯,翻滚,汗水布满了身体,发出一声声低暗沙哑的嘶叫,宛如两头雄兽在那里以性命相搏。

    孙志新先达到顶点,疯狂的抱住纳鲁的头,舌头不要命的剌进他嘴里。纳鲁被孙志新的身体绷直那一瞬间死命绞紧,两手按在地上全深深插进泥里,僵直的把自己埋到孙志新身体的最深处,绽放!

    大脑绷紧成了一根像是随时都会绷断的弦,眼前一片绚丽的七彩,什么都看不清。唯一真实的感觉就是彼此叠在一起身体,本能的死死抓住对方,不放。

    过了许久,两人还是交缠在一起,纳鲁借着自己腹部上孙志新喷出来的滑腻去蹭他,沙哑着嗓音低声问:“小新,还好吗?”

    孙志新对于男男还是有着点羞窘,这会儿□过去,理智就有些回笼,正下意识用一只右臂横过来遮住自己的眼如同遮羞一般,也是沙哑着嗓子低声答道:“好像出血了,你别动,有点疼。”

    “出血了?是不是很糟糕?”纳鲁大惊,就想抽身来查看伤势。

    孙地新抓住他,两手摸到了纳鲁肩头上满布着的激|情之中滚滚而出的汗水,道:“别动,你一动我更疼,就这样呆会儿。”

    纳鲁便埋在孙志新的身体里不再动弹,眼光一直专注的看他,越看越喜欢。特别是孙志新余韵中迷醉的脸,白晰里透着潮红,散发着一种放诱人的甜密气息。因为眼被他遮住,纳鲁看不到他的眼,只能看着他脸没被遮住的部份去幻想那双墨玉眼瞳里会在个时候散发着怎样的光芒。

    孙志新被他瞧得不由在,微恼的道:“看什么?一脸的汗。不许看!”

    纳鲁拉下他的手,双眼含着浓情,认真的问:“不是羞辱,对吗?”然后很肯定的道:“小新,你喜欢我。不然以你的性子,这种事你宁可拼命也不会屈服。你以前身体屈服了,可心没有。今晚不一样,我感觉得到,你是快乐的。”

    “快乐个屁,疼……”

    纳鲁微微抬起腹部,那小小的抽离引得孙志新倒吸气,下意识绞紧他:“纳鲁,别动,真的疼……”

    纳鲁伸手摸着两人腹部间的粘腻,低低笑开:“哄我?你出来了。”

    孙志新有些窘,道:“别乱抹乱涂,脏死了!”

    “不脏,从小新身体里出来的。”纳鲁轻笑,手指头放到嘴间,伸舌舔了一下上面的白液,又道:“有小新的味道。”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他,忍不住低声呻吟了一声。见鬼的男人,叫人怎么能不爱?

    纳鲁又压回来:“小新,你喜欢我。”

    这已经是二次重复,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

    孙志新很想回应,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只好双手环过去抱住纳鲁精壮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带动男性部位轻轻蹭着他的小腹。像这样的情人间的亲密动作,纳鲁应该懂吧?

    纳鲁果然懂的,两只眼睛满足的眯起来成了缝眼——门缝的缝,不是凤眼。他眼睛生得大,这个动作做起来难度系数颇高,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看笑容在孙志新脸上绽开,纳鲁忍不住,伸嘴过去仔细的吻他。有了孙志新这个接吻高手的调教,纳鲁的技术进展惊人,细细密密的落下无数吻,那动作温柔而浓情,激|情已经因为抒发了而暂时消褪,柔情却节节升高,越发情重。

    嘴唇上很痒,又从纳鲁嘴里尝到了自己汁液的味道,孙志新就更觉得整件事都失去了控制,便只是轻笑着躲他,道:“别亲了,快成了一对接吻鱼。”

    “原来我们这样算接吻。”纳鲁呵呵笑:“接吻鱼是什么?鱼也像我们这样接吻的?”

    孙志新便想起了有一次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对水晶接吻鱼,两条鱼一模一样,当时女友就笑,说这一对鱼全是公的。孙志新那会儿被雷得不轻,此刻回想起来,那对鱼当真指不定就是一对公的,一模一样的嘛,就像自己和纳鲁。

    “想不想听接吻鱼的故事?”孙志新问。

    “听。”

    孙志新伸手过去摸到纳鲁的手,叉开五指和他的手交叉缠握到一起。纳鲁看着孙志新这个无意识的动作,一颗心飞扬起来,用力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用大姆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虎口位置。

    嗯,真好,他喜欢这样!

    “接吻鱼又叫亲嘴鱼、桃花鱼、吻嘴鱼,它有很多个名字。接吻鱼的颜色很好看,体色是一种淡浅红色,鱼鳞反光时有一种很特别的色泽,有些像金属……呃,我那种刀的色泽。接吻鱼以喜欢相互“接吻”而闻名,不仅是异性雌雄之间会接吻,雄鱼和雄鱼,雌鱼和雌鱼同性鱼也有“接吻”动作。”

    纳鲁听得入神:“雄鱼和雄鱼也接吻,不就跟我们一样?”

    孙志新嗤的一声笑了:“其实只是看上像接吻,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地盘领域的打斗行为。但因为看上去像真的接吻,就有了接吻鱼这个好听的名字。”

    纳鲁蛮横的道:“不管,我就当它们是在接吻。至于地盘嘛,我以前想对你干点什么,你不也打我?还下死手打,半点都不留情。”

    孙志新闷笑了两声,继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慢慢睡去。两具交叠而合的身体,月下看起来契合到了极致!

    嗯,再然后,两个偷情的家伙显然忘了一件事:纳鲁还把自己埋在孙志新身体里……不知道到了早上会不会粘到一块儿?

    作者有话要说:

    ps:

    二更!

    看了留言俺才注意到做到一半时强行中止确实让人很蛋疼。看人做大约也是如此……嘎嘎,俺又无良了。

    所以,二更!

    做完它!

    另附上小剧场:

    天亮了,孙志新猛然惊醒:“纳鲁,打猎!”

    纳鲁:“唉呀,忘了!”

    两人光着屁屁四处一阵摸索。

    孙志新:“纳鲁,皮裙呢?”

    纳鲁:“天知道扔哪去了。”

    孙志新:“……”

    五分钟以后,两个光屁股蛋儿偷偷摸摸的往营地潜回,深色的是纳鲁,浅色的是孙志新。前者走得光明磊落仪态万千,后者捂着腿间一脸的猥琐,果然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

    就要完全抵达时,泰格猛然跳出来:“贱人,站住!你们这对j夫滛夫,背着我%¥%!%!¥¥,还一起!?¥!?%!%!!!”

    纳鲁和孙地新对视:“……囧。”

    71、xxoo后的各种囧人囧事

    孙志新本以为一番激烈的以后两人都会睡得很死,迷迷糊糊睡着之前他还在担心一个问题:要真睡死了,早上被人发现两个光溜溜的明显干了野合这种事的纳鲁族长与自己……好吧,要真这样的话就提前准备好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一把用来砍了纳鲁,一把自己用来切腹!

    特别是泰格,要是让他知道了,孙志新不敢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临睡那一刹那孙志新一直在对自己说:不能睡死过去,不能睡去过去。可两人相偎相依的感觉实在太过温暖舒服,自己被纳鲁用强壮的大腿夹在腿中间,两人的小腹和腰胯部位毫无保留的紧贴到一处,又被纳鲁紧紧的用手臂勒着固定在他胸前,让孙志新只想到一个很文艺的词:交颈缠绵。

    对于两个新晋的爱人来说,这无疑是最美的气氛。是以孙志新舒服的睡死,纳鲁照样在抒发以后睡得更死。

    然后孙志新就知道他所担心的全部不是问题——河边的蚊子实在是多!多得像超巨型的轰炸机编队,嗡嗡作响不说,还叮得人全身的包。现在已经是深秋,这帮万恶的混蛋正趁着最后的机会饱吸鲜血,贪婪得让人愤怒。

    孙志新被叮醒了,见纳鲁皱着眉还在睡,只是无意识的去搔身上被叮出来的包。于是乎孙同学就哀怨了,凭啥自己被叮醒,这货就可以继续一边挠着一边继续睡?史前人类的体质真恐怖……神经也够粗大!

    摇醒纳鲁,两人趁着月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皮裙。太好了!那玩意儿一片被扔向树林,另一边扔在河边差点被水冲走,两片皮裙相距得有相距二、三十米远,要不是纳鲁有进化出来的夜视能力,这样黑灯瞎火的还真没法子找到它们。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当时这货就猴急成这样?幸好没衣服,要是有衣服的话估计得被撕成碎片。呃……貌似自己更疯狂,回想起来都被自己的热情吓到,换自己来扔只怕扔得更远吧?孙志新就忍不住闷笑,拖着纳鲁下河洗澡。

    到了此时孙志新才知道纳鲁是个温柔又霸道的情人,他根本不允许孙志新自己走半步。他把孙志新抱到河里像搓布库那样从头搓到脚,除了抱法让孙志新想喷血—— 貌似就是狗血的公主的抱,用劲太大,手掌太粗糙让人很痛,动作粗鲁,一边洗一边还要不规矩的乱摸,发表对自己身体的看法……其实没哪里不好。

    自己是不是太挑剔了?好吧,确实太挑剔了。主要是孙志新极度厌恶这种公主抱,这个动作触到了他的雷点,他宁愿被当成米袋子抗在纳鲁肩头,就像他当初抢走自己时那样。

    他奶奶的有必要这样抱自己吗?是,屁股是确实被纳鲁的粗暴弄伤了,但那伤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书里说的那啥全他奶奶的是神吹鬼吹,男人没这么不经的折腾,又不是什么易碎物品。像眼下,那处尴尬的位置仅是隐隐作疼而已,并不是很厉害。少量的出血早已经止住了,等天亮找到消炎的药处理一下就行。

    洗澡的时候,传中说小攻让小受撅起屁屁,用伸手指进去掏那啥那啥的,类似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事一律没有发生。没准儿是纳鲁不懂,倒是叫孙志新松了口气,自己把纳鲁留下的清理了,真心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懂这个。

    他要是懂了的话……真他妈愁死人。

    然后是关于公主抱的问题,孙志新恶毒的埋在水里阴笑,下回换他来的时候他也这么抱纳鲁一回,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三次。是真男人的,如果有谁受得了这种公主抱,他孙志新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叫新志孙!

    洗澡完毕,两人穿回皮裙偷偷摸摸的潜回营地,正依依不舍的要掩人耳目各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毛搞得跟偷情一样?呃,就眼下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偷情。孙志新眼尖的发现两人的皮裙穿反了,他穿了纳鲁的,纳鲁穿的是他的,纳鲁这憨货认不出来,孙志新就是认得。又是各种囧,赶紧闷笑着换回来,这才各自睡下。

    早上醒来给大家做早饭的时候孙志新就知道自己想像得太简单了。昨晚确实太疯狂,身体的反应就跟与齐格力等人出发去探明洞|岤第二天一样,全身酸痛,大腿更是因为身为男性完全不熟练的骑乘式体位而软得像面条,导致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一步三摇,扭得就跟刚化形的蛇精似的。

    还有那处要命的所在,躺着还不觉得有什么,一走路就牵引得隐隐作疼。更别提坐下,简直就跟坐在交警叔叔们用来防护的公路锥上面一样痛苦。那玩意呈尖圆锥形,表面涂着红白相间的漆,就那个锥度,筒子们坐上去的话……那‘快活’的感受就跟孙志新现在的感觉一个模样。

    谁他妈发明的如坐针毡这个词?好像是出自《晋书?杜锡传》,这爷们儿真犀利,这也想得出来……刨坟,鞭尸!

    嗷,真怀念齐格力和哥本的滛手,巴掌够大,力道够劲够狠,按摩在身上舒畅到了极致!嗷,真怀念现代的有痔人士专用的痔疮坐垫,神器啊!不知道可不可以跨越时空无线淘宝网购?噢,真怀念现代的六神花露水,驱蚊止痒立竿见效!没见自己一身被蚊子叮出来的红包?这就是偷情的代价!嗷,真怀念云南白药、活血化瘀散、运动员止痛喷雾、保险套、男男情事专用ky人体润滑剂——操!以前没用过那个,是贪念,不怀念!

    泰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撅起半边屁股坐在火坑边烧火煮早饭,一张俊脸扭曲着又阴沉着,还龇牙咧嘴的倒抽气,一身的怨念无穷无尽的散发着。

    “你怎么了?”

    孙志新撇撇嘴:“夜上去河边洗澡,摔到了屁股……”

    “让我看看。”

    孙志新大惊,让泰格看了还了得?当即慌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疼,过会儿就好。”

    孙志新一向就不是什么好演员,泰格更不傻,眼睛眯了眯,升起了丝疑虑的阴霾。

    “蚊子真厉害。”泰格道。

    孙志新垂头看看自己,一身的蚊虫叮出来的包,还有纳鲁乱亲乱啃留下来的印记。顿时头皮发麻,不知道那些红包能不能把纳鲁留下来的青紫印记掩盖过去?史前时代,自己只围了个皮裙,一身的吻痕啥都藏不住。

    嘴里便干笑:“是啊,蚊子好厉害!”

    然后头皮就更麻,纳鲁也是被叮得一身的包,也有自己乱啃乱咬留下的印记。两人要是站到一处……难怪大家关灯办事的时候都是回屋里的床上做,不知死活的到野外去野战果然是一件万恶的事!

    好在泰格虽心思细且多疑,倒也不至于以男儿雄壮豪迈的粗犷心理想到别处,只是心疼孙志新身上的那些红包,道:“坐过来点,我给你抓抓。”

    换作平时的孙志新,立即就要翻脸。此时心里有鬼,倒老实的当真坐过去了。

    泰格心里没有什么龌鹾心思,轻轻的给孙志新挠着他挠不到的背后,嘴里轻声道:“怎么这么笨?以后洗澡之前先找些干叶子点上,它们发出来的烟可以驱赶蚊虫。另外火光也可以防止野兽攻击,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你出去?”

    和泰格冷冽的眼神不一样,他的手掌心很烫,一下一下的抓在背上很舒服。这种单纯的动作让孙志新起不了排斥的心思,又听到他轻声的说话,心里便微暖,道:“我没那么呆。”

    泰格轻笑了一声,又道:“还不呆?你一去五天,我天天都在担心,很后悔自己当时得知了洞|岤的消息后没有亲自去看一趟,要不然你也不用去了。听到你和塔里木一行居然敢靠近魔鬼海,我把塔里木剁了的心情都有。魔鬼海是能靠近的吗?以前族里换盐的队伍就已经被吞噬了一支,你还敢去!以后不准去!真要去找什么也是我去!”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j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上班,实在没啥事,无聊得可以。于是俺就闲得蛋疼,伸手指去挖鼻孔。挖了一阵之后觉得鼻孔实在痒得难受,对镜一看才发现是鼻毛太长——男人就这点不好,啥毛都长得快。于是乎俺就找到一把小剪子伸进鼻孔里去剪鼻毛,不剪的话总觉得脏不拉叽的很让人不爽。

    待得剪完了,俺一回神,猛在发现对面长相不错的女同事一直一脸惊恐的看着我。那表情,让人看了只有一种感觉:幻灭!

    我的妈,她竟然从头看到尾,老子辛苦建立起来成熟稳重形像全没了……

    但当时爷很淡定,摸了个过期云腿月饼递过去,微笑:“云腿月饼,你要吃不?”

    女同事惊悚的瞪着我才剪过鼻毛的手,道:“我……不吃!”

    在那一刻,俺就盼望天下掉下把刀来,我自己切腹了断得了!

    72、史前野餐 01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