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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4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那样来迎接欢呼,而是所有人都在忙碌,各自干着相同或是不同的事,连小孩都在河边翻涮亚麻。整个营地人群奔走,宛如一群勤奋而辛劳的蚂蚁。

    “这是怎么了?”纳鲁问道。

    孙志新迎上来,道:“贮备过冬。你们猎人为了食物的来源而奔忙,我们自然要做好其它的事。你别管了,既然把齐格力派来配合我做过冬准备,你就安心打猎,部族里其它的事有我在。去去去!去河边洗漱一下,带着奥格休息一阵,等我做好晚饭一起吃。”

    孙志新是个直性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丝毫没觉出来自己的反应就像一个贤惠的居家好老公,殷勤、琐碎,还唠叨,闲事管得宽,就差给归家的纳鲁套上一双舒适的拖鞋——假如有的话,没准儿孙志新当真会这么干。

    纳鲁听着孙志新的话,脸上情不自禁的微笑起来,满足的看着孙志新和一片忙碌的营地。劳累了一整天,回来以后有个人可以依靠,会做好晚饭等待你一起吃的感觉真好,让人心里暖洋洋的,柔软成一片。

    “我不累。你真能干!”纳鲁赞了声,又道:“都贮备了些什么?带我去看看。”他其实已经很累了,但他就是想去看看,不光是要了解情况,更是用行动去支持孙志新的努力。

    泰格看了孙志新一眼,为昨夜的事还有些讪然。随即又听到孙志新与纳鲁之间很随意又很亲密的对话,不由得好一阵酸劲上涌,看向孙志新的眼看又多了一些别的东西。

    看见泰格这家伙心里依然有些不爽,孙志新没理他,领着纳鲁去看贮物坑一号,那里现在堆得有一些芋头,前一阵晒干的干蘑菇,制做好的血肠。泰格厚着脸皮也跟着去了,脸皮的厚度果然是钛合金级的。

    “先用这个把制备好的食物贮藏起来,然后再统一往泰格所说的山洞里送。”孙志新道:“制做好的食物放在外面易坏,贮物坑用来临时贮藏是个好选择。”

    两人仔细研究了一阵贮物坑,都认这是个好主意。很显然经过晒制或是其它方法处理好可以贮备的食物都需要这样一个地方集中收集。

    本打算不和泰格打交道,让齐格力去向泰格要人,但泰格现在就站在眼前,没必要去折腾辛苦的齐格力。孙志新看向泰格:“我需要一个知道去山洞的路的人。你给我一个,再过一阵让我做好了准备,我就打算和齐格力出发,去探明那个山洞。”

    纳鲁本能的就要张嘴反对,孙志新便道:“这事一定要办好,不然冬天来了怕弄得措手不及。你觉得大家什么都不了解,直直的杀过去住上就行了?事情没那么简单。而且有齐格力这个熟悉野外的猎人在,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更重要的小树林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资源就是那么些,而我们为了过冬还缺大量的食物、工具,所以必须把眼光放到更远的地方。”

    “可是……”纳鲁还在犹豫,不是他小看孙志新,而是出于呵护的本能,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把笼罩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把任何风风雨雨都阻拦在外。

    孙志新斜了他一眼:“你能永远把我藏在营地里不出去?外面的世界确实很危险,但它真的很辽阔,有太多的东西等待被发掘,还有太多的机遇等着被抓住。仅靠眼前的,过不了这个冬天。饿死,还是冒险寻找机会,纳鲁你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差别。”

    泰格轻声道:“永远守着一个地方不行,我赞成孙志新的想法。”

    有些出乎的意料的支持让孙志新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泰格忙讨好的让孙志新一笑,扮老实。孙志新翻了翻白眼,不得不承认泰格在某些方面要比纳鲁强,像刚才那句话,已经很接近树挪死人挪则活的本质,泰格的眼光确实要比纳鲁远,永远不甘于只守着方寸之地。

    泰格的支持很中肯,孙志亲的态度也很坚决不容拒绝,纳鲁终于勉强的应了,抓过齐格力来好好叮嘱一番,内容不外乎孙志新要是少了一根毛,他都要把齐格力最后一根胳膊打折的意思。

    齐格力木着脸皮答应,心里却不置可否,所谓关心则乱,族长太小看毕达拉察阿苏的能力了。他可不是什么弱小的家伙,整个族群都会因为他而改变。

    晚饭时孙志新煮了一些芋头,本来他不打算用这个,因为芋头存放的时间很长,是过冬的好食物。可又想到纳鲁一家除了布库上次吃过这个,其余人都没有尝过芋头的味道,所以就煮了。这次的煮法一不样,不是生煮了剥皮吃,而是先芋头切块,放入肉块,一些野菜,炖了一大锅杂烩浓汤。它鲜美,还填肚子,再好也不过。

    又拿猎人今天猎回来的肉,切成片,配着野菜用石板炒了一石板的野菜炒肉。他现在手里头有瑞士军刀,可以将肉细细的切成薄片,于是就有了新的菜品出来。还别说,野菜是现摘的,鲜嫩无比。配着肉片这么一炒,当真是香气袭人,孙志新自己闻着都流口水。

    再后还是野菜,用清水烧开过一遍烫熟,洒上干蘑菇粉末和挤出来的姜汁,调入盐,吃起来清脆爽口,野生风味十足,同样也是一道美味。

    正要将杂烩浓汤端下,泰格带了一个人进来认孙志新认人。

    这人是海风部族的成员,长得高大壮实,面相墩厚,名字叫做塔里木,便是将要带领孙志新去认山洞的人。

    泰格叫孙志新认完了人,转身就走。经过昨晚那件事,他知道孙志新怕是对他半点好感都没有,而这人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脾气,就如同那丛林之王猎豹一般,是个绝不肯低头的王者,自然不会自削脸面杵在孙志新面前惹人讨厌。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究是心软,唤道:“泰格,一会儿记得过来吃晚饭。”

    泰格脚步顿了顿,脸上慢慢浮起一个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高兴笑容,两只眼睛刹那间就亮起来,一整天心里不舒服的感觉迅速消失。

    “好!”泰格应了声,突然觉得走路都脚下有风起来。

    吃晚饭时自然又是一通哄抢,纳鲁和泰格之间的不对盘,以及餐桌大比武继续展开,从头到吃完两人就没有消停过,简直是战意滚滚,气势通天。就算嘴里吃着东西,手上拿着食物,也要拿眼光去□对方,恨不得化作眼刀直接将对方砍死在地。孙志新学乖了,绝不去往硝烟里穿,免得又被流弹不长眼命中。

    野菜端上来的时候大家有些大眼瞪小眼,没有意料到这些看起来像杂草一样的东西也可以吃。然后在孙志新的要求下都尝试着吃,很出人意料的发现它们的味道不错,下肚完全没问题——因为本来对这些‘杂草’的期待值就不高,所以才会觉得比自己想像的好。

    只是比起孙志新,其余四个男人对野菜的兴趣都不如孙志新来得大,他们还是更乐于吃肉。不过这时代条件艰苦,没有纵容谁可以挑食一说。原生的野菜,由于缺少了太多的调料,做熟以后仍然微带处理不当的涩口或是其它让人感觉不美的味道,但孙志新说能吃,大家就都吃。

    像奥格,好像是一个极不喜欢吃蔬菜的主,但孙志新分配给他的野菜他还是皱着眉全吞下了肚,喜得孙志新很想去摸他两把,夸他是好孩子……布库倒是啥都不挑,还挺喜欢吃那个凉拌的野菜,因为这是他从来都没尝过的新鲜口味,除了微微有些涩口以外,吃在嘴里觉得又脆又爽口,倒盼着下顿还能吃上。孙志新就觉得还是自家的小黑犬最可爱,很想使劲的亲他。除此之外就是芋头为主煮的浓汤,所有人都喜欢,那种滑腻香浓的口感,喝到嘴里又能尝出肉味,实在是很美味的东西。

    晚饭过后四个大小爷们儿全都不肯走,很自觉的拿着孙志新的竹壶自己倒水喝。孙志新便又纠结了,丧气的发现自己做的时候接照原来时空的习惯竟只做了四个竹杯,眼下那四人一人拿着一个竹杯,自己竟没有竹杯可拿……这叫什么事儿?到底谁才是这帐蓬的主人?

    然后就是那把瑞士军刀,除了泰格还能按奈住不动,连纳鲁都无法控制的对它表达出了极大的热情,如果那东西不是归孙志新所有,连他都想不要脸不要皮的出手抢夺。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泰格半点没有提及归还瑞士军力的事。孙志新当然也不会傻得去说,很强压很光彩么?只是纳鲁却不笨,以前没见过这个东西,泰格来了就有了,自然能猜到当然是自己抢走了人,泰格得了东西,因为看向泰格的眼光就更不爽,又隐隐约约的生出一种危机感,下意识的把孙志新圈在自己的范围内,逼绝泰格的气息。

    整把瑞士军刀做工精致,复杂得让纳鲁难以想像,构成的它的材料又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金属,一时间只觉得除了毕达拉察阿苏这个天下掉下来的人,谁都不配拥有这个东西。而奥格和布库早已经嫉妒得两眼发红,奥格还能控制自己,布库早已经像哈巴狗一样趴到孙志新身上来讨要。

    “不准!”纳鲁把布库从孙志新身上像揭开膏药一样扯下来,道:“那是你吉玛的东西!”

    “他还不确定归谁呐!”泰格斜着眼凉凉的道。一边去环视孙志新的帐蓬,他还没见过谁能把帐蓬布置成这样,让人觉得无比舒适,一呆下来就不想动弹。这样的人,凭什么能让纳鲁得了去?他应该跟着自己才对!

    布库努力想扒回到孙志新身上,乞求道:“吉玛,我不敢要了。让我玩会儿好不好?就一会儿,我保证不弄坏它。”

    纳鲁先瞪了泰格一眼才喝止小儿子:“那是能玩的吗?那是你吉玛才配拥有的东西。整个部族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见得有它珍贵。不许玩!”

    孙志新头疼无比,这四位爷吃饿喝足了也不肯走,全在这里闹腾,敢情自己的帐蓬比他们自己的帐蓬呆着舒服不是?又见奥格那个别扭孩子一直两眼发红的盯着自己手里的瑞士军刀不肯说话,孙志新最终心软受不了他眼里的渴望,把刀递给他,道:“借给你削吹箭。用完了还我。先说好,是借,虽指望我会给你。”

    奥格忙不迭点头,接过去又不会用。孙志新拿过来把刀展开再递过去,奥格接过来只削了一下就两眼放光!

    太锋利了!都不必花什么力气,一下过去连阻碍的感觉都没有,竹片就被削落一片。兴奋得当下就唰唰的动手,三两下就能削出一个尖来。跟它比,石刀就是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垃圾!

    一时兴奋,奥格稀里哗啦的削下去,竟足足制做了一小捆吹箭出来。直到手里再无材料可做,才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而布库就小心翼翼的拿刀,开始用它削被奥格削剩下来的材料,小心翼翼一是怕割伤自己,二是宛如捧着神器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入冬的备战开始,好法想法我都不成始,只隐约知道史前有小冰河时期一说,冬天的气温会非常冷。

    人多拾柴火焰高,大家对于寒冬备战有什么看法吗?

    请书评留言,俺会感激不尽!

    46、鱼网 01

    时间就这么过去,七天以后吹箭不仅人手一支,还准备几十支备用,都是那种经过二次精制的良品,一是用来替换损坏的,二是等海风部族其它的预备猎人过来时能有用的。

    吹箭这个武器操作简单,一段时间使用下来连部族里的妇女和小孩都能用得很好。最妙的地方在于吹箭的制做简单,猎人们使用的吹箭已经不在由自己制做,而是交给了部族的其它成员制做,因此非猎人成员俨然就了成后备成员,可以向猎人们提供武器补给。孙志新最乐意看到这样的分工出现,它意味着前方的打猎和后面的后备支援分划开来,各人都可以更行之有效的为整个族群服务。

    除了小孩的吹箭怕出意外不让淬毒以外,妇女们的是淬了毒的,威力和猎人使用的一样。一群小孩和妇女在林中采摘蘑菇什么的,发现猎物照样拿吹箭射它,往往能打回猎物来,整个部族由此猎物的获取量又得到提高。像野兔、獾类的小兽,很难逃过吹箭的猎杀。部族里的兔皮、风干兔肉、獾皮、獾肉的也多了起来。但相对着,随着族人的大量采摘,林中的蘑菇等野生植物数量锐减,渐渐的就没了什么收获。

    到得此时,孙志新就下令停止再采摘野生物,只允许小孩子们和妇女们进去拾柴火的时候可以用吹箭猎杀小动物。会下达这样的命令一是由于大量的采集后再采集耗时耗力多而收获少,二是也要给树林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这是孙志新来到史前时代才养成的重要认知。对待大自然的赐于,要永远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永远不要赶尽杀绝,也不要索取无度,不然的话,自己种下的恶果就要自己来收获。

    现在孙志新在族里的地位除了纳鲁,谁也不如他。纳鲁带着猎人们出去打猎了,他就是老大。智者奥瑞克对待孙志新的态度是放羊吃草,他高兴怎么地就怎么地,因此孙志新的吩咐只要一传下去,人人都自觉遵守。好在孙志新也没那种别人给他三分颜色他就开染坊的毛病,不会自我膨胀得就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牛人,他整个人对谁都热情而尊重,所有吩咐的出发点更是为了部族的每一个人,因此大家对他都热爱而尊敬,办事无比的给力。

    孙志新一边教部族成员生活上的一些技巧,一边在筹划出发探索山洞的事。问过了泰格,但泰格说起来时对山洞的印象也是模模糊糊的,所以孙志新出发的事情一拖再拖,就是为了有个万全的准备。眼下可是史前时代,条件极差不说,环境还是很是恶劣,一个大意之下都可能丢了命,所以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采集的工作不进行,非猎人成员又闲了下来。经验丰富的老人们继续开始制皮,将所有的皮革保存下来。

    孙志新仔细观察过他们的制皮法,它还停留在最初步的制皮手法上。就是将剥下来的皮进行简单处理,去掉上面附着的脂肪,再拿到清水里去浸泡一两天,最后晒干就行。得到的皮革没有经过重要的鞣制处理这一个步骤,坚硬而干脆,非常之不好用。经过孙志新指点,老人们将皮质削得更薄,厚度为不看到毛根为宜,然后再经大量时间的搓揉,这样得到的皮革会好很多,但没经过鞣制,还是没有得到质的改善。而硝皮,即是将皮革拿来鞣制,最终得到柔软、牢固,又耐磨、不容易腐败变质的皮革这个步骤的材料孙志新一时半会也没发现,只能让它就这样着将就用。

    制皮的思路被断绝了,孙地新的眼光重新回到亚麻上。经过这一阵的沤麻,他已经得到了大量的亚麻纤维,堆在河滩上呈小山一样高。前一阵因为采集工作没有时间处理它,现在采集结束,就有了时间来处用它制做新东西。

    考虑到条件,纺麻线孙志新还是用了最原始的办法,即是采用纺坠纺线。防坠的制做实在太容易,一根横木,一块磨光的圆形石片加一根拈杆就可以构成。利用纺轮本身的自重和加拈旋转,另一手从亚麻纤维团里抽出亚麻纤维不断续接上,就可以纺出亚麻线来。

    现在新志新就成了新晋妇女之友,一手拿着个亚麻纤维团子,一手拿着最古老的纺坠,示范如何纺出亚麻线。一块石制的纺轮在他手指拈动拈杆的带动下飞快的旋转,另一手不断的从亚麻纤维团子里抽出亚麻纤维来继接着,由于转动的力量,亚麻纤维被绞紧、合捻,就被纺成了纤细的亚麻线。整体的动作和步骤,使得孙志新百分之百像极了纺织娘……

    不是他想这样啊,试想一个大男人去纺线,心里怎么能不憋曲。但是不教大家学会这个技能,下一步的发展就无法进行下去。所以孙志新再憋屈,还是厚着脸皮在那里示范如何用最简易的工具纺线。

    手里干着这个,心里别提有多纠结。就算是河滩上二十多个女人一起用崇拜而惊奇的眼光看孙志新,孙志新心里还是很难升起那种自豪感来。那种感觉就像一个被迫表演的小丑,娱乐了大众,牺牲了自己的尊严……

    妇女之友啊……凡是是男人的就不想把这称号顶在头上。

    最可怕的是她们还都是果体的……比男人们还果得彻底。上面的咪咪,下面的须须,一览无遗……一点神秘感都没有。都说看女人就跟雾里看花,水里望月一样,想看又看不清楚的状态乃是最美。不是公认的么?女人最美的姿态还是最原始的那个:一只手扯着被子掩在胸前,整个身子半倚半躺在床边,半个酥胸要露不露的只能看到隐约的白晰,那才最是经典,最为诱惑。像这样光溜溜的,一个个还坦然着若无其事的夸夸交谈,吵得像菜市场一般,最受打击的其实是观赏的那个——孙志新同学,一切美好的关于女体的幻想瞬间破灭殆尽,一点都不剩。

    换位思考一下,做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于光天化日之□处于一群果体女人中间,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别想岔了,跟那啥不健康的思想无关,就这光景想不健康也没那份心思,气氛不对呀……tt……就如同把一个女人一脚踢进男洗澡堂,而全体男同志若无其事的各洗各的澡,就当大家依然是衣冠楚楚一样把你当成一缕渺小的灰尘。换了你,你会如何?反正孙志新是没那雄心豹子胆,刚开始还目不斜视只看自己手里的纺坠,过得久了也就身心疲劳,视全体女人一律为红粉骷髅……

    众妇女倒不知道孙志新在想什么,便只见他顶着一张便秘一样的脸,很神奇的只用手里简单的东西就把一团乱麻样的东西变成了长长的线。简直太神奇了,就跟变魔术一样……呃,此时没魔术,魔法吧……

    同时众妇女也理解不了孙志新把亚麻纤维纺成线的重要意义,一个个只是兴致勃勃的看他的神奇表演,看戏的心情严重大过于去了解这个行为背后的巨大意义的想法。如此就是孙志新最囧的地方:你在那里干一件具有伟大意义的事,而别人并不能理解,只把你当成耍猴戏的在那里免费娱乐大众,你能开心得起来吗?

    好在众妇女对纺出来的结果还是很有兴趣的,有人上去试了试,发现新纺出来的亚麻线不仅结实,还十分纤细,得很用力才能把它拉断。和兽皮绳相比,这样粗细的兽皮绳可做不到这地步。

    上次跟着去换盐的夏尔和孙志新比较熟,就好奇的问:“这个是什么?”

    孙志新提着手里的线,道:“我手里拿的这个是亚麻线,是用亚麻,就是大家在河滩上侵泡了许多天以后得到的东西纺成的。至于它有什么用,我现在还解释不了。不过请相信我,它的用处非常巨大,所以所有人都必须跟着我学,务必要学会怎么纺亚麻线,然后利用空闲时间将亚麻全部纺成线,绕成线团备用。”

    孙志新的话大家都肯听,众妇女便行动起来。先学孙志新办法制做纺坠,然后再纺亚麻线。

    古老的纺坠用古老的手法来纺线一点都不难,缺点是技术不好的话,纺出来的线粗细不均,而且效率低得出奇。

    大凡天下女人都是多话的,史前时代的女人也不例外,二十个女人足足能演出许多台戏。一群妇女和孙志新这个新晋妇女之友就呆在河滩上纺线,大家嘻嘻哈哈一边纺一边互相攀比技术好坏,再东家长李家短的说些八卦,倒也快活。

    只是苦了孙志新,一个男人夹在一群女人,一群光溜溜的女人中间,就像那一片殷红中唯一的一点绿,都快给淹灭没了,简直左右不是人,活活痛苦得紧。中途齐格力过来看了一下,也被一群女人的阵仗吓到,非常迅速的消失,极不负道义的把孙志新一个人留在那里受苦受难。

    “孙志新,看我纺得怎么样?”夏尔奉上自己的成果,脸上很是得意。

    孙志新看了一眼,就见那线有粗有细,细的地方像游丝,粗的地方像蚯蚓,比自己初学那会儿还不如。真佩服这大姐,能纺出一节一节的亚麻线的人,她还是孙志新见过的头一个。再看看夏尔的体形,五大三粗就跟个打了雄性激素的女健美运动员一样,心里也就释然了。你不能强求一个猛女去干淑女才能干的事对不对?其实孙志新觉得夏尔女士应该参加打猎的队伍才是真……那接近175的身高,还有一身的健子肉,坚韧有力的腰身,青蛙腿一样健美的修长大腿,胸前很有可能肌肉多过于脂肪的两个半球,整体形像活脱脱就是一超级女战神!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一群白花花的女人,加一个只穿皮裙的现代男人……

    好吧,我承认自己被雷得很厉害。但我写得很开心,笑喷!

    夏尔女战神,或是超级女塞亚人,雄起!俺萌你胸前那俩铁疙瘩!

    47、鱼网 02

    众妇女继续纺线,一边浪费着亚麻,一边慢慢的提高技术。孙志新背着手在一群女人中游走查察,忽然就想起了包身工这篇课文里的拿莫温和小荡管,他觉得自己就正在同时扮演这两个角色,区别在于他不动手打人罢了……

    一群妇女水平相当,除了几个特别不上道的,比如夏尔女士这号人,其余的都在练习一阵后能纺出均匀的亚麻线来。其中特别有一个看上去很文静的女人,纺出来的亚麻线又细又均称,简直能算得上范本,孙志新都不如她。

    孙志新走过去,细细的观察她纺出来的亚麻线,心里大是佩服,问道:“你叫什么?”

    “阿瑟。”文静淑良的女人细声细声回答道,飞快的抬眼看了一眼孙志新的俊脸,脸上迅速染起一片通红。

    奇迹啊!孙志新还是头一次看到会脸红的史前女人。下意识的他就低眼偷溜了一下阿瑟的胸部,唔,呈丰满的水蜜桃形,自己最喜欢的那种。这厮……要不怎么说天底下最贱的就是男人呢?孙志新同学最终还是没能免俗,不看白不看。

    “阿瑟,你纺得很好!”孙志新毫不吝啬的大赞。下意识忍不住又偷看了别人胸部一眼,阿瑟的脸便更红。

    举起阿瑟纺的线,孙志新道:“大家都来看看,以后就以这个为样品,纺成这样就行了。”

    阿瑟得了表扬,又是开心又是害羞。以前族里的女人都嘲笑她,说她力气小没本事,现在她也有了特长,至少这个亚麻线她就纺得很好。当下心里开心无比,更是喜欢这个好看又有本事的男人。

    孙志新表扬完阿瑟,又转到下一个人那里去指点去了。就听几个女人在那里说话,其中一个道:“毕达拉察阿苏刚刚有偷看你的胸哦~”

    “哪……哪有的事!”

    “阿瑟你干嘛一直盯着他看?”

    “我没有……”阿瑟道。

    那女人吃吃的笑得开心,道:“看也没用,他是族长的男人,你抢不到的。”

    阿瑟又羞又窘:“你胡说!我没想过怎样他。”

    “哎呀,看就看嘛。他要喜欢看我,我挺起胸来给他看!我还不是一样,毕达拉察阿苏是族里最好看的男人,我也喜欢看。你看他的小屁股,多结实!真想掀开他的皮裙来看看下面。”

    孙志新听得一个趔趄。寒……原来史前的女人是这么猛的……呃,自己这算不算是被女人非礼了?囧。

    猛女他招惹不起,当即只装作没听到,转身走到另一边,一张脸却是慢慢红了。那几个女人见他脸红,就越发开心,一直在那边低声笑谈,话题三句离不了孙志新身上。

    整个上午一直到中午都比较闲,老人们在制皮,小孩们跑到林了里野去了,女人们加一个孙志新做监工,全在那里纺线。到了下午两点时分,连最笨的夏尔都能纺出不错线来。至于手最巧的阿瑟,已经能纺制最好的亚麻线。

    不过纺线这个工作非常枯躁,老是重复同样一个步骤,女人们也烦了,一个个蔫蔫的,不像上午那样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孙志新想了想,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来提高她们的积极性,眼光小河边上转了转,便道:“来,大家不是想知道亚麻线究竟有什么用吗?第一,我告诉你们,它其中的一个用处就是拿来缝制物品。用这个来缝制皮革,是不是要比兽皮绳来得好?”

    众女人一怔,随即兴奋的讨论开来。对啊,这东西纤细而结实,用来缝兽皮当真要比兽皮绳那种东西好用多了,可以让拼接的地方细密而结实。

    孙志新举起两根手指,又道:“第二,它还可以用来制做别的许多东西,比如,鱼网。”

    “什么是鱼网?”又是夏尔这个好奇宝宝在发问。

    “见过蜘蛛织出来捕虫的东西么?”

    “见过。”

    “那个就是网。现在我教大家织一个东西,材料就是亚麻线,织好以后就可以放到水里去网鱼,比钓鱼或是叉鱼的方法强多了。”

    “那为什么还钓鱼?”夏尔锲而不舍的追问。

    孙志新一窒,答道:“为了乐趣!”

    众女女:“囧。”

    很显然史前人类是无类理解生存与乐趣之间的联系,既然有更高效的鱼网,为毛还要用钓鱼这个更笨的办法?特别是前一阵石板煎鱼的办法自康的女人手里流传出来,那美味的石板煎鱼立即推翻了部族所有人认为鱼肉腥臭难吃的想法,大家对吃到更多的鱼可是期待得很。所以全体女同志们对鱼网的兴趣都很高,立即就抛弃了对前一阵纳鲁和孙志新总在河边石上钓鱼很是羡慕的念头,改投鱼网的怀抱。

    为了让织出来的鱼网更结实牢固且耐用,孙志新又教了捻丝加固的纺线手法,另外还教了用三股线编辫子的手法。经过捻丝加牢的亚麻线最后在再编成辫子绳后简直结实得可怕,使劲扯都扯不断。

    孙志新织的是一种叫做粘网的东西,织出来的网片不大,鱼自网上流过的时候就会卡在网眼里进退不得,像被粘住一样,所以叫做粘网。他把网眼留得有一寸半见方,小鱼留不住,大鱼刚好会留下,即能保证河流的休养生息,还能捕到健康成年的鱼。

    鱼网这玩意儿漏眼多,用线少,织起来迅速快捷,何况粘网也不不大,适合的范围是相对较窄的河流。二十几个女人一起制线,给他一个人织网,很快就织起一张网来。

    再带着一群女人去检验成果,把网铺到水里,下端用绳子系上石块坠入水底,网的两端让人用手拉住。其实在真正的使用当中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固定是河岩或是溪流边上,不过目前为了快速看到成果,更为了让有参与感 ,就叫人用手拉住。

    石块做为坠子很快带着网的上端往水里沉,整片亚麻粘网慢慢的消失在水面,余下上端被两个女人用手拉着。小河里的鱼产很丰富,此前又没有出现过人类来捕捞,数量多得很是可喜。鱼群大河里流来游去,不免就会撞中粘网。很快的,就有上流沿流而下的傻鱼撞进网里被困住,又使劲挣扎,带动着牵网的人掌心能感觉到明显的颤动。

    抓住网的两个女人又惊又喜,叫道:“有鱼了!”

    孙志新也挺高兴,他以为要很久才会看到效果,倒是没想小河的鱼有这么多。当下一挥手,很有气势的大叫:“起网!”

    夏尔跑在最前头,一群女人乱糟糟的冲过去帮忙。鱼网迅速的被拉起来,果然看到有三只鱼扎在网鱼里不住挣扎。头一网下去,收获便是三条鱼,条条都有七、八两重。女人们喜得合不拢嘴,七手八脚的把鱼取下来抓住扔上岸。

    孙志新看得心疼,忙叫道:“不要死抓着网,取鱼的时候鱼头朝前顺着取,免得破坏网眼。以后记住了,网带着鱼离开水面鱼的重量会增加,太过用力拉扯时就会破坏网,所以一定要在鱼没离水的时候就取下来,再扔上岸。”

    “懂了!懂了!”夏尔大叫,又要再一次把网浸入水里。孙志新也不好去阻止,因为一群妇女捕鱼的兴头都挺高,他去阻拦未免也太不尽人情。只得等这群女人的兴奋劲头过来后才笑眯眯继续让她们纺线。他的目的是要提高她们的积极性,现在已经做到了。

    一群女人见状高兴十足,热情猛然暴发开来,一改先头一个个无精打采的模样,都在努力纺线,然后要织自己的鱼网。

    孙志新见状心中一动,道:“我们一起在做个大的好不好?”

    众女人本来就信他信得坚信不疑,此时又见到鱼网的用处,更没半点犹豫,孙志新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剩下来的时间大家纺线的纺线,织网的织网,竟真的织出一大张拉网来。

    孙志新仔细检查这张网,经反复验证之后发现它确实结实而牢固,完全可以正式应用。心里大喜之下,将所有参与织网的女同志狠狠表扬了一番,喜得一群女人要翻了天,说话都中气十足。

    要知道在史前时代,由于女性的生存能力低下,必须要依附男人们而生存,因此地位是比较低的。除了母系氏族,在整个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差不多都是男人的附属品,直到现代才摆脱这种状态,和男人一起撑起整片天空。但是在生产力和技术落后的时代,一切都靠力量和身体去获得的时候,女性的生理构造就决定了她们的地位。毕竟像夏尔这样的超级女塞亚人是极少的例子。

    甚至在特殊或是艰难的时候,她们可以被拿去交换,换来牛、羊,或是其它生活物资、食物。现在孙志新教会她们技能,让她们也拥有了更多的技能可以为部族的生存而努力,无疑就是在提高她们的地位,肯定她们的能力,如何能让她们不欢喜?也就是说,孙志新这个新晋妇女之友的位置是牢固得不能再牢固了……

    作者有话要说:众妇女加一新晋妇女之友的成功。

    拖网的出现,结果会使海风部族的鱼产量大大的提高,直接影响了整个冬季的食物贮量。

    俺一直在想小鱼捕不捕的问题。海里有一种小鱼群,数量众多,长成成年的鱼体型也不大。作为食物来说不是很有意思,但沿海一带喜欢拿它来做鱼酱伴粥喝,或是煲汤,更重要的是腌制风干以后,它可以成为一道味道独特的零食。

    48、泰格的心思

    再晚一点,差不多又是晚饭时间,一群女人便作鸟兽散。孙志新独自一人慢慢的将那张大网卷起来,收进自己的帐蓬。

    下午女人们兴高采烈的试验那张粘网时前前后后十几网,大约网到了十二、三斤左右的鱼。孙新一条没拿,十二、三斤鱼也不够二十几个女人分,干脆叫夏尔全拿去,腌成鱼肉干晒上,算进过冬的食物里。

    孙志新把鱼网放了帐蓬后钻到树林里去采些野菜,又在枯树上发现了些木耳,就把这些都摘回来,晚上做个木耳炒肉,再做一个昨天的清爽拌菜。炒制这种烹调手法以前没出现过,所有人都感兴趣,而布库喜欢吃拌菜,同时为了身体健康也必须补充维生素,所以孙志新正在试图改善纳鲁一家的生活习惯。前几天无意中看到奥格有牙齿出血的现象,这是明显缺乏维生素的表现,所以素拌菜那死拐扭孩子不得也得吃!

    又随手掐了几朵野菊花,回到帐蓬里泡了一整竹壶的菊花茶,这才开始动手做菜。

    清爽的拌菜很快做好,而现在肉食都是现吃现分,多余的一律由族人腌制起来准备过冬,就没有多余的剩下,要等纳鲁他们打猎回来才有。

    不过片刻后布库就从林子里跑出去,和其它的小伙伴一哄而散,径直向孙志新奔过来。

    “吉玛!看我猎到了什么?”

    孙志新瞧了一眼,乐了,那是一只黄鼠狼,个头还不小,五个人分食虽说不够,但加餐是不错的。这玩意儿肉质细嫩,腌一下再吃风味独特,着实是一道美味。孙志新把它腌制过,然后挂在帐蓬外头等风吹干。像这种孩子猎到的猎物,不在分配范围内,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最近这小家伙打猎的本事见涨,去林子里野一阵后或多或许少都能带回来一些猎物。

    想了想,又把前一阵布库猎的那种青眉取了十几只下来,用水清洗后放在陶锅里蒸上。青眉鸟布库断断续续的一直猎得有,孙志新一直嫌它们肉少没有吃,全腌过挂在外面风干,现在已经累积了不少,可以吃一顿都还有剩余。

    小时候孙志新没少干这种事,拿着弹弓去打麻雀,拿回来家以后让母亲去毛后先用盐和香料一起腌,再挂到房子外面吹干,就成了风味独特的零食。吃的时候可以蒸可炸,炸的干香,蒸的肉头较厚,各有个的风味。那时候他父亲还在,两爷子一起撕着腌麻雀吃,那种盐香耐嚼的肉吃在嘴里,无论佐酒还是空口撕着吃,都十分的美味。现在想来,儿时和父亲一起撕着腌麻雀吃的回忆温馨无比,竟是孙志新记忆里和父亲一起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纳鲁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孙志新怔怔的对着陶锅出神,整个帐蓬都是一股盐盐的肉香,只是那人不知道在想什么,表情有些呆,又有些甜蜜,目光穿过陶锅不知道落到了什么地方。

    “小新,在想什么?”没外人,纳鲁就用这种亲昵的称呼叫他。

    孙志新猛然回过神来,讪讪的道:“没什么。你回来了。”

    纳鲁应了声,道:“没想到泰格还不错,是把打猎的好手。练习了两天以后,已经有模有样是个不错的猎手了。今天猎到的野牛里他有不少功劳!”

    第一次听见纳鲁夸泰格,孙志新倒有些惊奇。那两人不是一直都不对盘的么?随即又释然,纳鲁这个人性格豪放,不是那种记仇的人,想来泰格的优秀他会看在眼中,不会因为两人之间的摩擦就抹杀他的优点。想到这里孙地新不由得多看了纳鲁几眼,心胸像草原一样宽广的男人让人没法不大生好感。

    随后泰格就跟奥格一起钻进孙志新的帐蓬,泰格肩上扛了老大的一只牛后腿,看来就是今天打猎的功劳。

    奥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就皱皱眉头,然后咋巴了几下嘴,仰头一饮而尽。而后随后又倒了两杯,一杯递给纳鲁,一杯却是递给了泰格。孙志新瞧在眼里,只觉得暗笑在心,奥格这个别扭孩子再别扭也跟其它的普通人一样,心里重英雄识英雄,看来泰格今天的表现必定十分优异,才用自己的英雄行为征服了奥格这个别扭娃。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些吃味,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去打猎,也表现一下?

    泰格举杯喝了一口,也像奥格那样皱眉,看来一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野菊花的味道。

    “什么味道?”泰格问。

    “野菊花。”孙志新答道,又跟着解释:“野菊花用来泡水喝,可以清热解毒,像你们这样一整天顶着烈日奔波的猎人,最应该喝它来败败火。听我的,多喝一些,多喝几口就会适应那个味道,然后就会发现它苦中带甜,清新而宜人,味道其实挺不错。”

    纳鲁与泰格听得似懂非懂,倒是知道孙志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这个什么菊花泡的水是为了他们好。两人心中都涌起被人关怀的温馨感觉,喝完了杯中的之后自己又去倒了菊花茶来慢慢喝。还别说,水里有了野菊花的味道,初初觉得不习惯,但多喝几口以后当真从那股子草药味里尝出一股清凉甘甜来,倒觉得比白水要好喝些。

    特别是孙志新把菊花茶的温度放得恰到火候,即不是烫得难以下咽,也没有用河水把它镇得冰凉,因为打猎是剧烈活动,扛着沉重的猎物赶回营地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