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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6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而是有序中透着杂乱的站在一起,交谈说话,等待孙志新的到来。

    干一件团队性的工作最怕什么?不怕团队人员的能力不杰出,就怕队友不听指挥胡乱行动,喜出风头不顾安危表现自己,从而破坏整个团队合作和团队安全。这帮野人,很好!他们虽然缺少知识文化,但集体荣誉感和互相关照配合的意识比前世不顾别人喜欢做个人英雄的垃圾好得太多。

    孙志新大为高兴,振臂一挥:“出发!”

    男声女声老声幼声和在一起应了声,热热闹闹的跨河而过,继续昨天采蘑菇的大业。

    孙志新倒没参进去,因为今天这一群全是昨天那些人,一个个练了一整天都成了熟手,不会采到会毒死人的东西。孙志新又吩咐了布库一声,凡是有没见过的品种都拿到他这里来辨别,孙志新才安心的去寻找枝条编制装盐的筐。

    去海风部部来回的距离不短,齐格力此次一去,当然是能换回来的盐越多越好,所以筐要尽可能做得大,还要结实。孙志新这次没有折那些嫩软的枝条,而是选着有韧性的比较成熟结实的枝条掰。齐格力跟昨天那几名退役猎人还是隐隐围在孙志新周围,见孙志新折下来的树技和昨天有所不同,看了一阵后就以孙志新折下来的为样本,帮着他折。

    孙志新一路往树林里行进,沟过一道小沟时停下,眼光狐疑的打量中沟底几片宽阔的叶片。

    这个颜色,这个形状,又长在这种地方,莫非……

    齐格力下意识警戒起来,挥手让那几个退役猎人靠近,把孙志新夹在中间,机警的问:“怎么了?发现什么危险?”

    “不是。”孙志新摇头:“我好像看到了认识的东西,我去看看。”

    “小心。”齐格力道,和另一个猎人手握着木棍当武器戒备。

    孙志新滑下沟去,脚踩在潮湿的泥土上直接陷下去半只脚面。湿泥粘黏不好走,弄得一脚的泥才跨到那个植物边。

    仔细查看,见面前的几株植物齐自己腰臀那么高,叶片宽大肥厚,呈盾形展开,微微泛着一种腊质的光泽。有清晨的露珠聚成椭圆的水滴,沿着叶片中心的凹向一直滚落到叶片中心处,像晶莹的宝石。再看叶柄,粗长肥大,又显得很水灵多汁,颜色是浅绿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紫色。所有叶柄同根出生,向下集合成簇,从同一地面生长出来。再掰断叶柄,果然有无味的白色||乳|汁样液体流出来。其形、其态、其味,都像极了自己认得的那种东西。

    孙志新兴奋了,叫道:“齐格力,你把手里的棍子给我。”

    齐格力将棍子丢下来,又抓起一块石头当武器。

    孙志新就用棍子使劲的刨土,直到显露出一大团子连着母,母连着子的深浓棕色疙瘩群。

    为了再次确认,孙志新掰下一个小的来,兴奋得连泥都顾不上就咬了一口。

    “别乱吃,小心有毒!”

    孙志新动作太快,齐格力都来不有阻止。

    嘴巴尝到的是嘴里这种东西没煮熟时独有草酸钙味道,别的植物块茎没它味道大,当即狂喜的道:“没毒,这个是芋头!”一边说,一边用力擦嘴,芋头里所含有的草酸钙会让皮肤过敏,又麻又痒的活活难受。不过煮熟了草酸钙就会消失。

    “芋头?”几个退役猎人面面相觑,没听说过。其中一个下意识舔了舔嘴唇,毕达拉察阿苏的表现让他们又紧张又期待。跟了这人一整天,早已经发现他非常与众不同,脑子里好像装着许多别人不会的东西,连年长的智者都不如他。比如教大家辨认采摘蘑菇,奇怪而好用的枝打筐,现在又是这个。

    有个猎人没忍住,下意识问:“能吃的?”

    孙志大声畅笑:“不仅能吃,还非常好吃。它很容易保存,不易坏,风味独特。如果找到的量多的话,甚至可以替代肉食成为主食。”

    齐格力等几个人听得大为动容,这可是新发现的食物品种。几个人急切的从沟上滑下:“我们来帮你挖!”

    “好。”孙志析也不矫情,用原始的工具来刨芋头不真的不太容易,他又不是纳鲁那个力大无穷的莽夫。

    被孙志新发现的芋头群只有四株,量并不是很多,挖出来以后大约有二十来斤。孙志新不想斩尽杀尽,还要留下芋种让它继续生长,因此实际得到的量只有十七、八斤左右。纵然这样还是叫孙志新非常高兴,天天吃肉,早吃得腻得慌,终于可以吃点别的了。请齐格力几个在沟边插上个醒目的标记,以方便以后再来挖,孙志新兴冲冲的回帐蓬洗芋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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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让人惊喜的发现 02

    中午过了一阵,纳鲁果然派了几个猎人送猎物回来。今天的收获不错,时间才中午过了没多少点,就猎获两只羚羊,一头老弱的野牛,还有一只小象,和一只看起来很像鹿的野兽。更出奇的纳鲁知道约束手下下手的分寸,今天的猎物全都活着,虽然受伤不轻,但支持好几天问题不大。孙志新看着那只腿折的小象,半点都没有它成为了猎物的心理负担。这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时空,偷搏者猎象是为了牟取暴利,部族的猎人猎象则是为了生存,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一个是为私利,一个却是为活下去。同时猎人们打猎并不容易,在猎杀中猎手和猎物随时都可以发生角色转换,猎人很有可能变猎物,猎物也很有可能变成猎人反过来追杀。原始的大自然,总是这么残酷且公正,没有谁可以轻易的获得任何东西。因此无论获得什么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吃起来问心无愧。

    孙志新大篮筐已经编好,这得感谢族里那些心灵手巧的女人。昨天发现这个东西有大用后几个女人就有心学习,孙志新又不是个藏私的人,大大方方的坐在帐蓬外的地上编制,毫不在意别人学习。如此整整八只大筐里倒是五只是别人编出来的。

    另外不得不得,女性在这方面确实有过人的天赋,初学乍练就可以做得和孙志新一样好,细节的处理甚至还有超过的味道。随后孙志新找来兽皮绳,将它连到筐上,就形成了和前世农村用的背蒌很像的容具。

    齐格力过来看的时候孙志新把它背起来示范了一下。齐格力忍不住大大赞赏,这可以为他们省很多力气,极大的方便这次的行动。

    齐格力没要求纳鲁给他分配人手,而是自行在族里选择了七名人手,其中还包括两个粗壮的女性。加他就是八人,组成这次换盐的队伍。包括齐格力在内,其余六个男性也是伤残后的退役猎手,都是腿脚还灵便的那种。两名女性看上去半点都不柔弱,面带英气又微露凶悍,显然是具有自保能力的。

    孙志新将八人找来,带进自己的帐蓬。此时芋头已经煮好,孙志新便让他们吃了再走。

    齐格力领头拒绝,孙志新脸色一正,道:“我首先发现的东西,该不该我来处理?就算是纳鲁在,他也不能反对,对吧?特别是还有两个女性,你们六个男人更应该吃饱了好保护她们。”

    八人都犹豫着,然后点头。

    孙志新便微微一笑:“这不算违背族规。虽然我没有走出营地过,但我知道一但走出营地,外面就很危险,山路崎岖同时又要防备野兽的出没,又会让人很劳累,只有让人吃饱了肚子才可以尽快的来回。节约了时间,就是节约了食物。听我的,放开肚子吃!”

    八人心里涌起微微的感动,哪能不明白孙志新的好意?当下高兴的挤到一处听孙志新讲解如何吃芋头。

    芋头早已经煮熟,除了拿了两个偷偷给布库吃,其余的全在这里,连他自己的和纳鲁家其它人的都没留。这也是孙志新聪明的地方,虽然整个部族的人很纯朴,但私自赠人吃食的事能不让人知道还是最好不让人知道,所以他才没动任何味重的肉食,只煮芋头。

    清水煮芋头,只微微放点盐,煮出来的芋头柔和烂软,闻起来有股子淡淡的芳香,吃到嘴里时滑腻中透着微微的粘牙,咀嚼起来更觉唇齿生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又见芋头皮撕开后,里面的芋肉嫩白晶莹,掰下一块的话,还能牵出银丝,卖想也十分可爱。八人同一时间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个食物,吃得赞不绝口。

    芋头本身就淀粉含量重,很是能饱肚子,八人吃得个尽兴后竟然都没有吃完,还余了一点点。八人中男人还好点,口味是偏向吃肉的,只因为从没吃过芋头觉得口味独特才多吃了一些。可两个女性因为女性口感的原因,倒是很是喜欢芋头清新香滑,如此就算吃得已经吃不下了了眼光还是盯着芋头看,像是没尽兴那般。

    孙志新骨子里头就是个大男人,本性就喜欢照顾女性。见那两人眼光依依不舍的盯着芋头看,索性全送给两人,让两人带着路上吃。两人欢喜坏了,面带毫不掩饰的喜色看着孙志新,让孙志新觉得她们露出这个样子时终于有一点点像前世的女人……

    孙志新才发现的芋头就这么大方的给了出去,连自己都没有吃上。齐格力心里对孙志新好感倍增时又大感愧疚,而孙志新只是灿然一笑:“我能找到这些,就不能找到其它的?只要树林里还有,我就能找到。你们放心的走吧,一路小心!”

    齐格力把孙志新的好记在心里,也不多话,干干脆脆的就带人离开。这次的交换,齐格力背后近二百斤左右的蘑菇,全是今天早上采的,然后是纳鲁送回来的肉食,还有一些能用来交换的兽皮及其它手工制品。

    孙志新一路把八人送到营地口,看着八人的背影消失在林间,这才转回来加入寻找蘑菇的人群。他并不是要去寻找蘑菇,而是寻找其它有没有用处的东西。

    蘑菇、芋头,都给了他启发,树林里的出产应该是很丰富的,它不是没产出,而是这里的人们不知道如何去运用。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多去寻找它们,为过冬而打下基础。这一刻,孙志新无比怀念自己的太阳能掌上pda,它的呈gb字节的内容存储了大量资料,都是自己平时觉得有趣从网上找来的,旅游时总装在背包里。只要惜已经丢失了,不再能找到,如果它还留在手里,那可是能帮上大忙。

    孙志新也不是什么厉害的动植物学家,分辩化石啥的他还很有几把刷子,对着活的东西反而没那么厉害,只能寻着记忆里还记得的东西寻找。

    不过寻找搜索这件事没他想像的那么简单,其它的穿越前辈总是能很轻易的找到各种强大的材料,他找来找去一整下午的时间只找到了几样。不过仅这几样东西已经能让孙志喜出望外。

    一是一种叫做羊奶子的野果,它生长在一种叫做胡颓子的大型灌木上。先头孙志新还不敢断定,然后大着胆子摘了颗来尝了尝才敢确认当真是它。胡颓子又叫羊奶子,一般在九到十一月开花,结成果实后来年五月左右才成熟。可到了这里,眼下已经是深秋,它还是长在枝头上一颗颗艳红着娇艳欲滴,虽然不如五月时分那么饱满,吃起来依然酸甜中微微带涩,十分美味。

    孙志新就提了柳条筐在那里摘了许久,不打算拿出去分享,只想着自己吃。他可不是史前人类,没纳鲁那种大方到一条鸡腿也要拿来分而食之的伟大情操。说白了,孙志新就跟绝大多数八零后一样,骨子里往外透着人性的自私。圣母?原本孙志新就对这玩意儿嗤之以鼻,现在自己都活下去的情况下更是圣母不起来。

    接着又发现了竹子,很诡异的生长在一片潮湿的地壤里。还是那种巨大的楠竹和一些细小一些的竹子品种混和生长,虽然生得并不广博,但也形成了一小片竹林。这就很诡了,按道理说竹子不应该长在这种气候里,虽然它生长的那个地方确实适合竹子喜阴喜湿的生长条件,但真正看到它们的时候还是很让孙志新吃惊。因为他看到了不少亚热带,少量热量植物,理论上来说竹子不应该生长在这里,可它又确实出现了。回头一想,热带地区也有大量竹子的,这才释然。

    有竹子就代表着有竹筒,有竹叶茶,有竹笋,这玩意儿用处多了,简直无法一一细举。同时它的周围更会伴生大量的其它的伴生物,便如竹石花,竹节虫,地衣,全是可以食用的美味。如此就相同于发现了不少的资源,哪能不让孙志新喜得抓耳挠腮?不过他没打算现在就动用它,时机到了再说。

    接下来发现的就真让孙志新觉得诡异了,他看到了一种色彩斑斓的树蛙,懒洋洋的趴在树叶上,看孙志接近了照样爱理不理的。孙志新瞪着它,只觉得心里发毛。这种树蛙他虽然记不得名字,但却认识。因为书上说得有,电视里动物世界也说得有,这家伙体型小,色彩大红大绿的艳得出奇,皮肤上分泌得有一种毒素着实的危险。它可以松驰肌肉,让中毒的动物呼吸困难,小型的可以秒杀,大型的一个钟头里也可以搞定,是列为世界上危险的千种生物之一上过图谱的。它在前世的时空是生活在南非那边的热带雨林里,在这里被孙志新见到,活活诡异得很。

    孙志新放过了它,绕过继续前行。过不多阵又发现几只,还是那般懒洋洋的仗着皮肤带毒而有持无恐。孙志新便怒了,他才二十一岁,依然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不然哪能跟纳鲁天天上演全武行打得那么来劲?当即就觉得一只青蛙也敢小瞧自己,爷就给你个下马威,有毒也捉回去折磨!

    用技条编了个小笼子,当真孩童心性大起的去捉了五、六只来装进去。提着一看,嘿,红红绿绿的鲜艳得很,还真挺好看。回头送给布库玩,关笼子里观赏,别碰到它的皮肤就是了。

    接下来就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好多都似认识非认识,眼睛看着它的时候脑里会涌出无数的念头,但想要清晰的捕捉住一个的时候,又发现其实什么有用的都没有留下。

    似得非得的感觉很是让人气闷,孙志新提着个装着树蛙的笼子到处乱走,听着周围不远的地方人声欢笑,大家都在寻找蘑菇的声音声音,更是不爽。原始人心思纯朴,每一个为了生存都会很主动的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在他们纯洁的心里想来,别人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没有人觉得孙志新在偷懒,他们甚至觉得孙志新是在寻找新的蘑菇品种。

    孙志新确实是在寻找,但想要找的东西很多,具体也说不上来。正是由于这种漫无目的的寻求机遇一般的探索方式,接下来的时间他一无所获。直到时间已经差不多,大家都该回去而传来鸣金收兵的信号时孙志新已经走得比较远了,来到一个小山坡脚下。

    那里,长满了一片或是挂着籽,或是还开着蓝紫色小花的草。

    孙志新一看到就这个笑了,终于劳有所获,而且还是很大的收获!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是啥,猜到有奖。

    奖品为中年不良胡子大叔热吻一枚!

    20

    20、纳鲁受伤 01

    那种植物史前人不认识,孙志新却是认得,正是有鼎鼎大名的,包括现代都还在普遍运用的东西:亚麻!

    亚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干及根饱含亚麻纤维。它不仅是人类最早用来做衣服的材料,到了今天仍在继续使用,其良好的透气性、吸汗吸水性、不沾防尘性、防静电性,深得喜欢自然舒适的人的喜爱,仅在衣物运用方式就深入各个方方面面。找到这样的东西,让孙志新如何能不欣喜发狂?

    亚麻的发现,意味着从此能穿上衣服,简直是一个让人激动得发抖的发现!

    别的高段处理它的办法孙志新不会,可最原始最简单的那种他却会,正好运用在目前极端落后的时空里。

    拜没事喜欢到处瞎晃的爱好所赐,两年前孙志新曾去过云南。而云南的布朗族妇女现在都还保留着这种用最原始的工艺纺纱织布的技艺。当时孙志新正是因为好奇,是正正冲着那种古老而历史悠久的技艺而去的。试想,他一个历史系学生,又生了个野性子喜欢瞎跑,听到有这种具有很长历史的东西,如何能不感兴趣?所以他不仅乐呵呵的去了,还在当地住了一星期考查,甚至亲手用最古老的纺坠纺过一团子亚麻线,还亲手用古老的腰机织过亚麻布。

    当然,只织了一寸左右孙志新就差点为那可怕的速度及低下的效率而发疯,年青人真正有耐性的没几个,孙志新那会儿也才刚满二十岁,所以织了一寸左右不到的长度就颓然放弃。他本打算亲手织块方巾给自己才认识半路女友的说……一上午只织出一寸不到,他就果断的放弃,还不如去精品店买块牌子货。

    毕业亲手去操作实践过,因此孙志新不仅会纺纱,还会织布,更是恰到好处的会最古老的工艺,一切纯手工,工具简单到极至,与任何需要高端设备的技术无关。简直就像打麻将说的那样:听牌听得早,不如听牌听得巧。我这儿刚听呢,你就把炮牌打出来了。一切都恰到好处!

    是以孙志新疯狂的扑上去拨了一大堆亚麻当样品,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足不沾地往回飘,差点儿连树蛙笼子都忘在原地。还好他走了几步才想起是给布库的礼物,这才又倒回去拿,如此又引出另一件事。

    回到营地他就将亚麻泡在水里,因为也没有别的条件,所以只能用露沤法去除胶质,还原出亚麻纤维来。

    同行回来的人都看着他抱着一捆杂草当宝贝,脸上的表□仙欲死,就只有眼瞳子黑漆漆的贼亮,像点燃了两只火把在眼睛里,唰唰的往外喷光芒,让看到的人一个个的全都看得心生寒气。还好他们不知道什么神经病,也不知道有猥琐帝这个词,同时也没有神经病医院这种高级东西,不然孙同学肯定马上就会被众人捆起来送到那里去疗养。

    如此心不在蔫,做晚饭的时候自然大失水准,眼睛一直往河边水滩上泡着的亚麻上瞄呢,水烧干都忘了,差点把食物烧焦。最后焦是没焦,不过那味道肯定不咋地。

    把心神收束回来正打算补救,打猎的猎人们回来了,还抬回来一个伤员,正是纳鲁。

    有个女人一脸惊慌的冲进帐蓬,惊慌失措的乱叫一通:“吉玛!笋……笋子心,你的鲁玛受伤了!”

    孙志新正神游千里还来及收回来,茫然问:“笋子心是什么东西?谁的鲁玛?”随即迅速反应过来,笋子心可不就是自己么,被叫走了调才变成这样。而自己的鲁玛,可不就是纳鲁!

    那女人还在道:“族长受伤了,被人抬回来。”

    孙志新大惊,猛地往帐蓬外窜去。且不要说纳鲁是他目前要紧巴着的长期饭票,更别说这几天的相处,心里起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隐隐已经有点把他当朋友,也是亲人对待。听那女人这样一说,只惊得心里七零八落,跑着步都发现腿是软着的。

    快速奔向人群,就看着一群人围在营地中间围了个水泄不通。

    “让开!”情急之下吼的是中文。没人能听懂,意思倒猜得到,人群之中就让出一条通路。

    孙志新手脚发软的奔过去,只瞧见纳鲁躺在地上,整条右腿上全是血。不仅这样,光裸的上身、手臂,脸上也浅得有血滴。手掌更是因为捂伤口的原因全是血!虽不是血肉模糊倒也当真是是鲜血淋漓,整个形像看起来只会让人不安。

    孙志新走过去,颤声叫道:“纳鲁?”

    纳鲁有些虚弱的睁开眼,迎面对上孙志新关切的眼光,呼吸微微一停,跟着强自扯开一个安慰的笑:“不要紧,还活着没死。”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不知道自己心里涌起什么样的情绪,又想发怒,又想发狂,想抓起来他暴打一顿,又想拥有神仙般的力量,一道仙尘洒下去就可以让他健康强壮的重新站立起来。

    纳鲁的右腿伤口上裹着一张叶子,还好死不死的就是今天发现的那种芋头叶片。外面用草茎包着,那血还在快速的往外冒,一道道血痕不停从叶片下涌现,瞧着触目惊心。

    孙志新解开叶片,立即就瞧见那道狰狞的伤口。旁边的人跟着倒吸了口气,猎人们则愧疚不安的看着纳鲁,又看向孙志新。奥格束手站在一边,惊得脸色苍白,一切关切的看着父亲,恨不得受伤的就是自己。布库早已经放声大哭,尖声一直叫着着帕帕,又被人死死抓住不让靠近。

    孙志新用力深吸了口气,强自让自己被震动得翻腾不休的心情沉静下来,沉声问:“医生呢?嗯,医师,医者,巫医,治疗师,都行,族里有吗?”

    智者奥瑞克挤过来,脸上早没了那种装深沉的表情,而是脸带慌乱,又强自压制着不想让人看出来。族长受伤,对于整个部族来说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整个部族无论是谁受伤,就意味着整个部族都受到打击,族长受伤带来的打击就更甚。奥瑞克看得多了,由小伤变成大伤,不治而亡的例子数不胜数,纳鲁腿上这个大口子血流不止,无论怎么看不乐观。而随着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的热病……那是救不回来的。

    奥瑞克惊得声音都变得沙哑:“族里没有巫医。我会一些药草,恐怕来不及。”

    “去采!马上就去采!”孙志新镇定的道,听了奥瑞克的话知道没有任何援助,他反而变得更加镇定。有些人平常做事不经大脑,可真正大事发生的时候反而会迅速镇定,孙志新显然就是那种彪悍类的。

    奥瑞克呼喊了几声,强自撑起年老的身体带人去采药,除了他,别人都不认识。

    危机之下,孙志新的脑子转得前所未有的快。

    “布库,去拿我熬好的盐来。再把陶锅洗干净,越干净越好,烧一锅开水。明白吗?”

    布库还在放声大哭,孙志新厉声喝道:“哭个屁!快去!”

    布库吓得收了声,只控制不住的哽咽。又看着脸色从来没有像这般狠厉的孙志新,迈动着两条小短腿跑去帐蓬按孙志新的吩咐办事。

    “奥格,你去采河滩边上那种会锯伤人的草藤,马上去!”

    奥格颤了一下,低头看看地上的纳鲁,抿着嘴火速冲向河滩。与他交好的人也不迟疑,跟着奔向河滩。

    孙志新抬头看看天色,冷静的问道:“今天被大黑玛蚁咬伤的是谁?”

    “我……”有个一头灰白头发的少年站出来怯声道。一边答话,一边下意识抚摸被咬得肿起来的手腕。

    “还记得那些玛蚁在哪里吗?”

    “记得。”

    “很好。鲁高因机灵,你带着他找到那个地方,捉些蚂蚁回来。越大个越好,越多越好,一定不要弄死了。”

    少年没听明白孙志新意图,但现场气氛压人,只点点头,叫上鲁高因就去找。

    孙志新这才转回头:“谁给我根皮绳?其它人让开点,别挡着。”

    当即七手八脚的就有人递皮绳过来。孙志新接过用它扎紧在纳鲁大腿伤口处的上方,顿见血流流出的速度变缓,这才探下头仔细查伤口。

    伤口很大,足有一尺长,伤口倒不是很深,没有伤到大动脉和筋骨,就是皮肉全部翻卷着冒血,看上去狰狞无比。孙志新看清了伤口,才敢真正的松了口气。伤口确实大,可不幸中的在幸是一来没伤到要害,二来抬回来得也快,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只要控制住流血,给时间让伤口凝结,有效的消毒清洗伤口不让它发炎恶化,并不会有多大问题。

    这才又抬头叫道:“别围在这里了,留几个力气大的,其余的该干什么干什么!散开!”

    纳鲁躺在地上,看孙志新迅速压制住慌乱,命令有条不紊的发布下去,更是快速控制住自己受伤带来的恐慌,整个救场安抚的本事亮眼之极!

    他腿上剧痛难忍,眼睛却死死看着孙志新,嘴角无法控制的翘起。这就是他的吉玛!一个耀眼无比的,让他无法不倾心的,男人!

    孙志新见了只气得气不一处来,怒道:“你还笑得出来?”

    纳鲁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孙志新将耳朵靠近纳鲁,听得他小声道:“小新,你真美!晚上……”

    禽兽!都这样了,还发情?!

    孙志新大怒,一拳打在纳鲁脸上,脸都扭曲了,“给老子老实点!”

    一会儿布库脸上挂着没干的泪痕,手里拿着盐,端着陶锅跑过来。孙志新找了块毛皮,将它仔细烫过,再用盐化成盐水,清洗纳鲁的伤口。

    整个过程纳鲁痛得浑身抽搐,却就是咬牙一声不吭,只拿温柔的眼光去看孙志新。

    果真是个硬气汉子!孙志新心里大赞,嘴上却不肯说,也不吭声,默默的清洗伤口。

    过不多会,捉蚁的少年们回来了,好几个都被咬得吱哩哇啦乱叫。孙志新这才知道下午被蚂蚁咬的少年叫伯纳。

    少年们也硬气,没有好的法子捉蚂蚁,硬是让它们爬在身带回来。

    孙志新折了两根枯枝回来当筷子使,从少年们的人形标靶那样的身体上夹玛蚁。他夹起一只玛蚁就飞快的放到伤口上,那玛蚁见肉就咬,咬住了也不肯放开,孙志新再抓住它的身体一扯,两只大钳就扯得断离身体留在纳鲁的皮肤上,将两边裂开的血肉缝拢到一起。这是他看冒险文读到过的,用大玛蚁来缝合伤口,此时无针无线,只能这样。

    蚂蚁缝伤口,当时孙志新看到的时候也觉得很神奇。此时情急之下,又无任何医疗条件,被逼得也只能学着这样做,效果居然还不错。一只只玛蚁咬下去,尺长的伤口被缝拢,血渗得更慢了,只是缓缓流出。

    作者有话要说:是亚麻,没人猜到,嘎嘎~

    亚麻是人类衣物上很重要的里程碑。噢噢,以后将有衣服穿了,不再光溜溜的到处跑。发现亚麻,并能运用它,意义是巨大的。

    21

    21、纳鲁受伤 02

    围观的人瞧着更神奇,毕达拉察阿苏当真满脑子奇思怪想,偏生又有用得很。

    到得此时,纳鲁的伤势已经很明显的被各种手段控制下来。众人心里安定不少,才有闲睱之心去看孙志新用蚂蚁缝合伤口。凡是看到的人无不啧啧称奇,议论哄哄。更有人在仔细看是哪种蚂蚁,想把这个本事学到心里。早知道有这个办法的话,说不定以前在同伴受伤的时候会挽救下很多同伴。其实孙志新哪有想到这么多,连蚂蚁都要仔细挑。他只是想到这玛蚁个头奇大,成年的足有三、四厘米长,嘴巴上的大钳当然够大够用。而它下午咬了那少年后少年手腕上的伤只是红肿,呈正常破皮后的受伤的样子,说明它就无毒,这才逼急了拿来用。

    又过得会儿,各自去采草药的都回来了。奥瑞克二话不说就去煎熬草药,奥格奔到孙志新面前,一脸大汗喘着气道:“吉玛,是这个吗?”他还是头一次唤孙志新,可见真的被纳鲁的伤吓到了。

    就是它,学名叫做锯锯藤,又名猪殃殃,茎干长着锯齿很容易割伤皮肤极度让野外人士厌恶,实则是内服利尿,外敷清热解毒并止血的好东西。

    奥格很是聪明,采回来的锯锯藤已经洗好,去掉了混在里面的杂草,凡是可以提前准备好的工作他都已经做好。孙志新抓了一把放进嘴里嚼烂,然后吐到手心里糊在被玛蚁咬合的伤口上。此时纳鲁自己的凝血作用也开始起效,又配合着外敷药物,血被止住。

    “好了。”孙志新真正的松了口气,道:“没有大事了,请帮我把他抬回帐蓬。”

    哪用他说,猎人们小心翼翼的抬起纳鲁,把他放到帐蓬里的兽皮上,又留了一会儿才离开。

    纳鲁一直都瞅着孙志新,看他忙来忙去对自己施救,眼神里又多了许多东西。

    孙志新让奥格和布库去吃饭,自己住下来冥思苦想,还有哪些草药是消炎止痛又杀菌的。

    “小新。”纳鲁唤道。

    “嗯?”

    “坐我旁边来。”

    孙志新其实不想过去,但看他因失血而脸色发白,终是心里不忍坐到了他边上。

    纳鲁伸出一只手握住孙志新的手,孙志新手一颤就待缩回去。却被纳鲁一把死死抓住,手指张开和孙志新的五指交叉相握,两只手掌合握在一起,动作正是那种最亲昵的扭腕十指交叉式。孙志新感觉到纳鲁的手心很烫,贴着自己手心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隐隐的就想起以前的女友说过的一句话:手心滚烫的男人很热情,也很重情。然后说孙志新的手心滚烫,让当时的孙志新极为臭美了一番。现在孙志新倒觉得纳鲁的手掌心比自己的还要烫些,像是有一团火在烧。莫不是说,纳鲁是个比自己还要热情重情的男人?

    心里正胡思乱想呢,忽听纳鲁道:“小新,辛苦你了。你做得很好。”

    换了平时,以孙志新的性格,必定会眉飞色舞一通得瑟,如果屁股后有尾巴,那是要支楞起来一通狠摇的。现在却没这个心情,只是皱着眉,心里头很乱,各种念头纷杂而来,纠缠成一团乱麻。

    纳鲁长年打猎受伤,早已经习惯伤痛带来的感觉。无非是忍耐,再忍耐,忽略身上的疼痛,等待伤好。就是看着孙志新紧皱着眉,很想用指头去按平他眉心间拱起来的那一处。

    两人紧握着手不再说话,气氛一时间极为静谧。

    奥格平时端着架子显得懒散倨傲,现在倒没有。早已经把岁数小的布库赶到一边,自己又拿陶锅装上水放到火上去烧。水开了以后他想学孙志新地样往里放些盐,又不知道该放多少,就拿眼睛一直看孙志新,迟疑着道:“吉玛……”

    “拿过来吧。”

    奥格将陶锅拿过来,孙志新瞅瞅水的分量,大致按着百分之零点九的含盐量制做生理盐水。先头的要浓得多,是为了杀毒,现在则不一样。不过没有称量的东西,孙志新只有大致估计着来。

    没布,还是只得用毛皮,就是先头那片,用它蘸了水慢慢擦拭纳鲁身上的血迹和污秽。奥格认真的学着,一会儿也来帮忙。

    孙志新慢慢的擦,缓声问道:“怎么受的伤?”

    纳鲁身体一僵,道:“我看到了卡亚克兽。”

    奥格动作一顿,抬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继续不吭声的擦拭。

    “卡亚克兽的肉很好吃吗?”

    “和其它的野兽的肉差不多。还难嚼点儿。”

    “它很危险?”

    “嗯。”

    孙志新提高的声音:“那你还去挑战它?找死是不是?”

    奥格的眼光也凝在纳鲁身上,脸上布满显眼的不满表情。纳鲁干笑两声,也不解释。

    两人动手,很快就将纳鲁全身上下抹了个干净。趁奥格出去换水的时间,纳鲁将一枚还带着血迹的兽牙递给孙志新,道:“给你。”

    孙志新只低头看了一眼就更想发飙。事实上他也发了,孙同学可不是什么忍得住脾气的人。顿时大声咆哮:“你还留下了凶手的牙,脑袋进水了?保存战利品也不是这么个存法!”

    纳鲁只是笑,态度坚决的要孙志新收下这枚牙。孙志新看他失血后精神疲惫,倒是不忍心真正冲他大吼大嚷,悻悻的收下牙不再乱喷,让纳鲁可以安心睡会儿。

    片刻后纳鲁沉沉睡去,孙志新瞅了半天手里兽牙,抬腿去找奥格。

    奥格在和布库居住在一起的小帐蓬里磨石枪,见孙志新进来掀了掀眼帘,低低的叫了一声:“吉玛。”

    以前他始终不肯开口叫人,那态度活似把孙志新当成隐形一样看待,现在终于肯了叫他、正眼看他,倒是让孙志新反而有点惊异。

    孙志新展开手心让他看到那枚卡来克兽的兽牙,道:“这颗兽牙代表什么意义?”他可不是傻子,卡亚克兽听起来就很难对付,事实的结果纳鲁也确实为此受了不轻的伤。为了食物而打猎对于机智的猎人来说,什么易下手,什么难下手,心里肯定清楚明白。如何更安全有效的打猎是每个猎人必须具备的本能,就跟聪明的猎手没事的时候不会去挑战狼群一个道理。除非这颗兽牙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不然纳鲁不会干这种蠢事,还让自己受了伤。虽然纳鲁回答得言语不详,但孙志新就是知道这货就是冲着那个什么卡亚克兽去的,而且就是为了这枚兽牙。

    奥格有些惊奇于孙志新的机敏入微,想了想后道:“卡亚克兽体型中等,但速度快,力量大,性情狡猾狠辣。所以每个部族的成年男人一生中都必须独自猎杀一头卡亚克兽做为成年的试炼。如果不能通过,全族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不被承认是个勇士。如果通过,并打败它生存下去,就代表了拥有足够的勇气和知慧,包括技术和技巧,是部族的勇士,可以参与以后的打猎活动。”又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兽牙:“它就是打败卡亚克兽的证据。由于它很难获得,又代表着勇士的荣誉和身份,通常都会被用来做为送给伴侣的定情物。”摇了摇头,又道:“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里的妻子和弟亲里的吉玛都能得到对方赠送的兽牙。上一枚父亲并没有给母亲,而是随着爷爷一起天葬。这一枚是猎来送给你。”

    孙志新心里狂跳一气,下意识握紧了手心里的兽牙。虽然隐约已经猜到它肯定不简单,但仍是没想到它代表的意义竟是如此不凡!

    奥格还在道:“我发现卡亚克兽出现,父亲一直紧盯着它就知道要出问题。果然他就独自一人冲上去了……卡亚克兽的猎杀必须独自完成,谁也不能帮忙。那种野兽也不是总能出现,碰见一只都要靠运气……”

    孙志新瞪着掌心里的兽牙,心神有些恍愡,像是可以透过这枚兽牙看到纳鲁发现卡亚克兽后迎头冲上去的样子。那一刻,那见鬼的男人到底心头在想什么?仅是为了这颗兽牙,而后博自己一笑?

    他因为整件事受了伤不说,递给自己兽牙无论态度和表情都平常得很。如果不是自己敏锐的察觉到事情非同寻常,只怕随手接下兽牙后转身就扔了。这哪里是讨好人的态度?

    孙志新确信自己不是什么美人,更不相信才相处二个月就可以迷得纳鲁为了自己去拼命战斗猎取这颗兽牙。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孙志新迷惑了,怔怔看着手里的兽牙,心里五味陈杂,说不清道不明什么滋味。只觉得酸涩着,又心疼着,隐隐又有一丝微微的甜蜜。那个憨男人啊……真是……孙志新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

    假如自己与他真的是情人,收到这枚兽牙必须惊喜无限。可是……自己大约永远也无法接受成为纳鲁情人的身份。这兽牙,便成了错爱。

    孙志新一直怔怔在那里发呆,只听奥格道:“收下吧。我母亲都没有得到父亲送的这个东西,你倒是收到了。它来之不易,又有古老的兽魂封印在这里,可以保佑佩戴之人。你……”奥格住了嘴,神色很是复杂,有些不甘心,有些愤怒,又有些解脱,整个脸色像是感觉尘埃落定不可能再改变一般的矛盾。

    如此珍贵用巨大代价换来的东西,孙志新敢不收么?就算不收也要好好珍惜,纳鲁那个性子,送出去找东西绝计不肯再收回去。只是这份心意太沉重,又太突兀不同寻常,一枚兽牙握在手里竟像是奇重无比,像是重达千斤那般。

    孙志新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话说,默默的退出帐蓬。身后又传来干涩的磨石枪尖的声音,声音透着奥格的心情,一声声刮在孙志新心底,像用锉刀慢慢在心底划拉着拖磨着那般难受。纳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