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瑞德罗特第11部分阅读
hp 瑞德罗特 作者:肉书屋
她却连汤姆到哪里,跟什么人在一起也不知道。
很明显不是吗?她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而这个女人却不知道她。汤姆更相信谁,真是一目了然。
她客气的说:“那么,请问你的名字?或许我们今后会常常见面。”
葆丝冷淡的说:“葆丝,葆丝·里德尔。”
这个姓氏再次刺伤了纳特梅,她阴狠的看了葆丝一眼,说:“我先走了。如果你真的是个女巫,你知道怎么联络我。”她转身离开,在出去前回头讽刺的说:“哪怕没有了魔力,你也知道怎么使用别的东西吧?”
葆丝像是被激怒了,她愤怒的想要冲上来,纳特梅却幻影移形了。
——身为女巫,却没有魔力,这真是一件耻辱的事。她不相信会有人完全不在乎。
她能猜到发生了什么,汤姆一定是诱骗了这个愚蠢的女人,骗走了她的魔力。或许有这样的魔法,虽然她不知道,不过很多古老的魔法都失传了,汤姆却恰好知道这样一个。
这个女人跟汤姆之间有她的魔力做联系,所以汤姆才没有杀了她。而是让她伪装成一个麻瓜嫁给了他。
纳特梅自问做不到把魔力送给别人,从此变成一个哑炮。汤姆也不会这样对她。所以他才让这个女人做。
是的,全部的事实就是这样。纳特梅想明白了这个,松了一口气。她偷偷躲在窗外,看这个女人在她离开后干了什么。她还是没办法完全相信她的话。
她看到她走到柜子前,打开,取出一个水晶瓶,然后倒了一小杯里面的褐色液体,喝了下去,瞬间她嘴上的伤口就愈合了。
——魔药。她果然是个女巫。
纳特梅放心了,她转身离开。她必须要去找汤姆,她要仔细的调查,在他失踪前都做过些什么。
房间里的葆丝把水晶瓶放回柜子里,摸了摸嘴唇,虽然还是一碰就痛,可是好歹不流血也没有伤口了。幸好她跟邓布利多要了一些救命的魔药,不管是骨头断了还是内脏破了,只要还有一口气,能及时喝下去就能救回一条命。
——巫师的东西可真方便。
第 38 章
那个古怪的女巫纳特梅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春天到了。
葆丝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着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个女巫明显不知道汤姆跟她还有一个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样,汤姆不会把瑞德是他的儿子的事告诉别人。
这样瑞德现在应该还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里,只要照顾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汤姆的儿子,他就没有那么危险了。
她也警告自己,无论什么时候,就算被人发现瑞德是她和汤姆的儿子,她也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在乎。她要表现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来的钱存进了银行,她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想过把钱存在银行。以前她都是宁愿把钱藏在家里,好像她时刻准备着带着所有的钱逃走。
——汤姆死了。或者说他‘应该’死了,虽然她还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应该已经放松下来了。她真的开始考虑在这里安家,慢慢开始平静的生活。
她在教会医院里担任一个主任,这份工钱足够她生活。其实就是打杂的。她不是护士,不能帮医生干活。也不是神职人员,不负责医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实上她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玛丽亚修女似乎并不愿意长久的留在医院里,听她的意思,她更想尽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拼命的游说葆丝当修女,她怀疑她是想把教会医院的事都扔给她来干。然后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继续侍奉上帝。
葆丝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想这样干,如果有一个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发呆就有一日三餐吃还不用干活,她当然也愿意永远留在那里。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样,有那么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这些全都是葆丝自己猜的,毕竟她没去过修道院。
她现在受了洗,得赐了教名,医院里的每个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伤心。但是上帝的爱是永恒的,伟大的,祂永远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抛弃你,永远爱你。”
从玛丽亚修女的神色中,葆丝看得出来她完全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怀抱,就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宽厚的爱。
葆丝只能客气的拒绝了她,并含蓄的告诉修女,邻居正在为她找第二个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没有放弃,继续说服葆丝:上帝的爱比世俗的爱更好。
自从葆丝为汤姆举行了那个相当费钱的葬礼之后,不知怎么回事,在邻居中传说她从她那当海员的丈夫手里继承了很大的一笔遗产。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她发财了。
然后,她还是非常年轻的,又没有孩子——她没有告诉别人瑞德的事,她又这么有钱,现在没有丈夫,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寡妇,哦,她是多么需要一副坚实的肩膀来支撑她悲惨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这么多找不到像她这样合适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穿着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过起了寡妇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没这么想过。她以为给汤姆举行过葬礼之后,这件事就结束了呢。结果她现在发现,她跟汤姆联系的更加紧密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叫她‘里德尔太太’,所有人都认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伤之中,每个多愁善感的邻居都来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
——然后每位夫人都会在她面前哭起来。
她也只好跟着擦泪,说两句她是多么的思念汤姆,多么的离不开他,他们曾经是多么的快乐、幸福、恩爱。哦,她可怎么活啊?连小甜饼都不能让她快乐起来了。
——当然,她现在没有打算再婚。她想她已经尝够了不经过慎重考虑就结婚的坏处。
所以当邻居热心的带着一个又一个或地中海或不是地中海的穿着格子西装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时,她只能不停的哭泣着怀念她的‘前夫’汤姆。
“我是多么的爱他!我不能相信他就这么离开了我!呜呜呜……”当她哭得头都抬不起来的时候,邻居只得带着她们的亲戚、朋友、叔叔家的儿子离开了。
当初她从汤姆身上摸来的那些东西,她也已经抽空看过了。那个上面有一块黑色的石头的戒指应该就是复活石,它现在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因为她看到它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一个声音不停的让她戴上它。
她猜,汤姆还没有机会对它做什么。她把它放在了旧饼干盒里,跟旧钥匙、顶针、钮扣、针和线放在一起,里面还有几便士旧硬币,它在里面一点也不起眼。
那把匕首也看不出什么来,倒是上面的几颗硕大的宝石让葆丝有一刻想把它们给撬下来拿到当铺去——整把匕首拿去的话,担心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只那个被她当成小钱包的小黑布包,看着也就半个巴掌大,不知道用的是什么布,袋口用一根粗线收口,可是里面不知道装着多少的巫师金币!
当时她只是把它颠倒过来对着枕头被子那么一倒,哗啦啦金币就像再也倒不完一样掉出来!眨眼间就铺满了整张床,而且看起来不知道还有多少在里面,吓得她赶紧重新装了回去。一把把沉甸甸的金币捧在手里,葆丝心里非常的满足。
她真心的感激汤姆,这些都是他留给她的。做为一个丈夫——不考虑他身为巫师的那一面,他还是非常称职的。
最后的两样东西也是放在那个小黑布包里的,是两个笔记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认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页写着一个名字:‘汤姆·里德尔’,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个小小的章,上面印着:‘伦敦沃克斯霍尔路 报刊经售人皮斯’。
——这是那本神奇的笔记本吗?
她好奇极了,现在汤姆已经不在了,那它还会有作用吗?或者汤姆正在努力想办法复活?她应该毁了它吗?
她拿着这个看起来很旧的笔记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没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这个笔记本交出去。她相信这本日记可以能她一些启示——它一定知道汤姆的秘密,因为它就是汤姆。
她先是试着在上面洒了些墨水,她啧了一声,转身去找抹布,等她拿着抹布回来后墨水已经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几页看了看,耸耸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错了一样。然后她坐下来开始写‘日记’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汤姆了,我还给他带了一束花。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相信他已经离开了我。
一开始日记没有变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述说着她对汤姆‘失踪’或‘死亡’的不安和无法相信,以及她对他的思念。
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来过之后,她过了几天才把这件事写上去。
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真的死了吗?
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
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
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
愿上帝保佑汤姆。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 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
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
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
‘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
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
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
‘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
第 39 章
纳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汤姆,她这才发现,汤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
这让她的心情十分复杂。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毫无头绪。她以为她跟汤姆密不可分,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可是她甚至连他在古灵阁的金库号码都不知道。
汤姆没有住所。或者说他不会固定住在一幢房子里,每次他从她的家里离开,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给他的房子里。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地方住。
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而她也绝不会相信那个‘葆丝·里德尔’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个女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她所知道的汤姆,是那个在她的身旁雄心万丈的年轻男巫,他总是不停的向她描绘着他的野心,他的目标,和他们那光辉灿烂的未来。巫师界将被他们改变,所有的巫师都会知道他们的名字,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将永载史册,她会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这一切。
她知道他在不停的寻找支持者,有很多的巫师贵族对他心悦诚服,有一些人已经对他献出了忠诚。那些年纪比他大一倍的老头子在他的面前却都像在教授面前的学生一样顺从听话,每到那时,她坐在他的身后,都觉得无比的光荣。
可是除此之外呢?她发现她对汤姆一无所知。
她不能告诉那些巫师贵族汤姆失踪的消息,因为她很了解那些人,如果他们知道汤姆失踪了,他们不会像她一样的担心他,而是会马上把他抛到脑后,就像根本不认识他一样。
或许有人会为他可惜,毕竟他的那些话是那么的诱人,他所描绘的前景是那么的令人心醉。但汤姆到底还是太年轻了,在那些老滑头的眼中,除了明明白白摆在他们面前的利益,他们不会轻易做出任何承诺。
汤姆曾经说过,他会让向他宣誓效忠的人再也不敢背叛他。
‘就像巫师对待家养小精灵,我要让他们只要我一声令下,不管他们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会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要他们畏惧我就如同畏惧死亡,不,比死亡更令他们敬畏。’
以前她一直觉得那样并不合适。虽然她也非常期待自己如女王一样,巫师在她的身前向她跪拜,可是她警告他,那些巫师贵族不会那么容易收服的。他应该更加小心,更加谨慎。
‘你应该让他们看到你的力量,心甘情愿的来到你的身旁。’她这样告诉过他。
汤姆计划了很多事,他认为应该让所有的巫师想起来他们本来就跟麻瓜不是一样的。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而麻瓜弱小又无能,他们像蝼蚁一样。身为巫师的他们如果去怜悯这样的生命,实在是太浪费了。想想看,巫师曾经跟妖精作战,把马人和巨人赶到了深山里。巫师本来就是骄傲的,那么现在为什么又要跟麻瓜同流合污呢?
纳特梅独自一人坐在卧室里,她深深怀念着当她和汤姆在一起的时光。虽然他从来不肯走进她的卧室,总是只把她送到房间门口,然后握着她的手轻轻的吻一下。
汤姆是那么的好,他有那么伟大的理想还要去实现。
她一定要找到他!
纳特梅开始行动起来。
虽然她一直隐居,可是英唐崔斯这个姓氏还是管用的。她亲自去拜访了曾经从汤姆嘴巴里听说过的一些巫师贵族,她不得不屈尊去参加他们那无聊的宴会,到这些人的家里去用晚餐,听他们的夫人、孩子说一些不着调的东西。
她能看到他们目光中的轻蔑,可她只能忍受这一切。她高仰的脖子是那么的坚定,她锐利的目光不容许任何人的冒犯。
然后,她终于得到了一个消息。汤姆在失踪前,曾经把一个未成年的巫师交给一个人。
这让她十分吃惊。
汤姆非常谨慎,小心。他从不轻易要求别人为他做事,他也从不会做没有用的事。
——那么,这个未成年的巫师是谁呢?
她要求去见一见这个未成年的巫师,可是那个人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她!
“不行,纳特梅。即使是你,没有他的允许,我也不会让你见到那个男孩的。”
“那他在哪里呢?”她不死心,如果这个人不带她去,她完全可以自己去。
那个人摇了摇头:“我不会告诉你的。”然后他好奇的说,“你为什么想知道?他知道你在偷偷做这种事吗?”
她立刻严厉的瞪他,说:“我不会背叛汤姆。他很清楚这一点。”
“是的,是的,你不会背叛他。”那个人满不在乎的说,“可是,他的确是不知道你在背着他打听这些事,是吗?”
那个人阴险的看着她,她知道只要有机会,他一转脸就会去向汤姆告密的。
她只能走了。
那个未成年的巫师一直在她的脑袋里面绕来绕去,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她想知道这个人是谁?汤姆为什么会在失踪前把他托付给别人。
而那个人是不会告诉她的。
三个月之后,她一无所获。只能再次来找这个她看不起的女人:葆丝·里德尔。她想问她,知不知道这么一个人。她强烈的感觉到她是知道的。可是这种感觉就像噩梦一样折磨着她,她恐惧着这后面代表的答案。
于是,她在深夜再次闯进了那幢房子,那个女人正坐在台灯下写日记——这真可笑!然后她吃惊的发现她见过那个日记本!她在汤姆那里见到过,她不止一次看到过他拿着那个笔记本翻看,而当她走过去的时候,他就收起来了。
——她从来没想过那个日记本是她的!
这个发现让她的呼吸都不稳了。
她平静的问这个女人:“你知道一个未成年的巫师吗?”
葆丝没有听过‘未成年的巫师’这种说法,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你说什么?”她皱眉问。
纳特梅就像她的喉咙里有一个硬块让她不舒服似的,她艰难的说:“汤姆,在他失踪前把一个未成年的巫师交给了一个人。”她停下来,然后加了一句:“我没听说过他有这样一个计划。”接着她盯着葆丝,像是想连她眼睛的每一次闪烁都要看清楚似的问:“你知道吗?”
“哦,”葆丝仿佛是回忆了一下,然后漫不经心的摆了摆手说:“我大概知道。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她急切又奇怪的看着纳特梅,几乎是在质问她:“你难道不是在找我的主人吗?为什么要去关心那些不重要的人?”
纳特梅很快的大声说:“那不是不重要的!”她恶狠狠的问她,“你怎么知道那不重要?说不定、说不定那就是汤姆失踪的原因!汤姆失踪前只做了这一件事!”
葆丝几乎是在叹气了,她像对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那样对纳特梅说:“你简直就是一个白痴!我真怀疑我的主人为什么那么相信你!你根本什么也做不好!”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在纳特梅面前疾步转来转去,挥舞着双手说:“你应该去找主人!我以为你去找主人了!结果呢?鬼知道你都干了什么?”她猛得逼近纳特梅,竖起三根手指说:“三个月!这三个月你什么都没找到!结果你只是说主人带走了一个孩子?他把一个孩子给了别人,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跟主人比根本不值一提!!”
纳特梅假装不经意的问道:“这么说你知道那个未成年的巫师是谁吗?”然后她屏住呼吸看着这个女人的背影,她已经发现了,这个女人特别的藏不住话,只要轻轻激她一下,她就什么都会说出来。
果然,她听到葆丝说:“我当然知道!”
她强迫自己不要开口,等她继续说下去。
“他是我的孩子。”葆丝理所当然的说,然后扭头看着纳特梅:“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一再重复这句话,盯着看起来就是梅林在世也不会显得更吃惊的纳特梅说:“最重要的是主人,不是吗?”
梅林啊!
纳特梅完全是凭着她身为英唐崔斯的自尊才没有在这个女人面前失态。她一时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她甚至连自己在哪里都有些不清楚了。过了很长时间,她发现她的面前有一杯茶。
“你看起来真糟。”葆丝轻飘飘的说,“喝杯茶吧,希望这能让你的脸色看起来好一点,你简直就像个死人。”她看起来完全只是出于礼貌才给她倒了一杯茶,她并不关心她的死活。
鬼使神差,纳特梅端起了那杯茶,喝了一口。而坐在她对面的 葆丝正拿着面包刀往面包上抹果酱。她看起来可真粗俗。纳特梅厌恶的想,这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没有受过好的教育,她完全就是一个下等人。就算她是一个巫师,也不会是什么出身高贵的人。
茶的香气很诱人,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茶不错吧?”葆丝得意的说,“是我在对角巷买的,非常贵,它一盎司就花了我十九个加隆。”
暴发户。
纳特梅不屑的想,她挑了一块小甜饼尝了尝,味道倒不坏。
“要再来一杯吗?”葆丝拿起茶壶给她又添了一杯。
她客气的说了一声:“谢谢。”放了糖和奶后,她搅了搅,喝了一口,突然觉得有些不对。
“……为什么你会在深夜准备茶?”
她的话音还含在嘴里,人已经滑到椅子下面去了。
葆丝微笑着从她的手中把她的魔杖抽走,啪的一声折断后说:“我当然是在等你。”
——这个女人比她想的还要好骗。
第 40 章
葆丝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按照汤姆说的那样,抓住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逼问汤姆在巫师世界的事。
好吧,说实话她也很想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另一边她也实在担心如果惹恼这个女巫怎么办?毕竟汤姆自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在她手中的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日记本,而她可是个大活人。她自认没有汤姆那么强悍的生命力,没有像他一样怎么都死不掉的本事。
所以,她‘担心的’问汤姆:
‘汤姆,我实在很担心。她可是一个女巫啊!’
在汤姆的指点下,她换上了巫师袍,戴着女巫那奇怪的帽子,把自己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的,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到以后,去了翻倒巷,买回来了一瓶毒药。
‘你可以杀了她,如果你敢的话。等她把事情都告诉你之后,你杀了她再把她拖到哪里去埋了就行了。’
汤姆的办法简单而有效,而且就像她所了解的一样,他完全没考虑到她这么做的后果。
当初梁珊敢对着伏地魔开枪,除了认为他是一个该死的坏人之外,她也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人来看——毕竟这里只是一个故事,伏地魔也只是一个故事中的人物。
换成葆丝,她是绝对不敢的。就算当初她害怕汤姆,也从来没有想过杀了他。她只是想带着瑞德逃走,最好他永远不要来找他们母子。
所以,她不敢杀人。也不会照汤姆所说的那样给纳特梅下毒。更别提她还要靠她来找儿子。
——但这并不妨碍她吓一吓这个女巫。
她不知道自己能唬住她多久,就算能骗住她,一个失去所有魔力,连魔杖都没有的巫师想必也没有多么威摄力。
她必须让她相信,就算她没有魔力,她也不能小看她。
她准备好了一切,等着这个女巫上门——她算准她必定会再来找她的。
她能看到出来,这个叫纳特梅·英唐崔斯的女巫对她有某种敌意。汤姆这个坏东西可是相当迷人的,当初她要不是被他的脸骗了,以为他真的是一个体贴、善良的好男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
——当然,他的慷慨也让人印象深刻。
所以,当她再来的时候,她只需要做点什么,然后若无其事的想办法让她喝一杯茶或者吃点什么就行了。
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巫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瑞德的消息!
当时葆丝真以为自己会露出马脚,只好拼命的在纳特梅面前表现自己跟汤姆是多么的亲密,她又是多么的维护汤姆。
——她把瑞德说成是她讨好汤姆的工具。
上帝保佑让那个女巫相信她的话吧!阿门。
可是她马上发现,这件事已经让那个叫纳特梅的女巫晕了头了!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她立刻给她倒了一杯茶,看她不经意的喝下去——为了表现自己的无辜,让那个女巫相信茶里并没有放任何东西,她也在旁边努力的喝着。
然后她发现,这个女巫根本没有注意她。
这让她有点失望,但更多的庆幸——笨一点的女巫总比聪明的要好对付。
然后,她给她倒了第二杯茶。
第一杯茶中什么也没有,如果她喝下第一杯,那么第二杯哪怕她只喝一口就会立刻中毒。而且,她既然已经喝了第一杯,戒心早就降低了,她不会怀疑第二杯茶有什么问题的。
果然她喝下去了!
葆丝在那一刻忍不住紧紧盯着她的动作,看到她咽下去的那一瞬间,她深深的舒了口气。
她抽走她的魔杖,折断后才算放了心。就她所知,巫师没了魔杖之后就没那么可怕了。除非她非常擅长使用魔药,可是好像不是所有的巫师都擅长制作或使用魔药,就像不是所有的巫师都能用魔杖杀人一样。
“那么,”她蹲在女巫的面前,笑着说:“我有很多事想问你。”
“我什么也不会告诉你的!”倒在地板上的纳特梅沙哑的说,“而且你记住,如果你不杀了我,那么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招惹英唐崔斯的下场!!”
——她绝对会让这个可恶的女人知道她的厉害!到时不管汤姆会不会生气,她都要狠狠的折磨她!!
“你提醒我了。”葆丝恍然大悟的说,走开然后拿了一个水晶瓶子回来,说:“我想想,不如我先让你喝了这个,然后再问你话,怎么样?”
纳特梅倒抽一口冷气!她不相信她敢这么干!
“你敢!!”她喘不上来气的嘶吼着,“如果你敢伤害我!汤姆不会放过你的!!”
——她不敢的!她绝对不敢的!汤姆不会放过她的!
葆丝上前抓住她的头发把水晶瓶子那细长的瓶口塞到她的嘴里,抵着她的喉咙。
“唔!!”纳特梅用力挣扎着,可惜的是她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她猜刚才那杯茶里应该放了另一个让她全身失去力气的魔药。
细细一股冰凉的魔药顺着她的喉咙滑下去,她整个人打了个寒战。
“你等着……”她哆嗦着说,“我绝不会放过你的。”
——这个女巫嘴真硬。
葆丝奇怪极了,她都把毒药灌下去了,难道她就真的不怕死吗?她眼珠一转,凑近她轻声说:“我一定会告诉主人你背叛了他的。”
纳特梅猛得抬起头,惊慌失措的看着葆丝。
哦,她果然害怕这个。
她连死都不怕,却怕背叛汤姆?
葆丝一面十分佩服她,一面又觉得她实在是很蠢。这个女巫难道没有发现,汤姆其实根本不在乎她的忠诚吗?或许他会为她的忠诚感到满意,可是这并不会让他喜欢她。
她点着头,煞有介事的说:“我会全都告诉他的。你突然跑来找我,攻击我——我想这些他都已经知道了,就像我所说的,不管在我身上发生任何事,他立刻就会知道。我们无比的亲密。”
她绕着趴在地板上的纳特梅转圈:“你一直在打听他的事。而且对他的安危一点也不关心,你更关心的是他都做过什么。”
“不是!”纳特梅嘶吼道,“不是这么回事!!”
“你就是这样干的!!”葆丝冲着她大吼。
“不是……我不是这样……”纳特梅捂着肚子,毒药开始发作了,她的眼前一阵阵的花,她快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么……就把你都做过什么,全都告诉我。”葆丝伏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主人想知道。”
纳特梅很快把她这几个月都去找过哪些巫师,而他们又说了什么都告诉了葆丝。
“你想知道这些……”纳特梅阴狠的看着葆丝,像是要看穿她。
“我不会背叛我的主人。”葆丝严肃的说,“这些都是他要知道的。”她盯着纳特梅的眼睛,甚至期待她会在此时使用摄神取念。
可是就像她所了解的那样,纳特梅不敢这么做。汤姆——就是伏地魔,他非常擅长控制那些巫师。纳特梅很明显不敢有丝毫违抗他的意思。
——哪怕她只是‘暗示’汤姆跟她有某种联系,纳特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曾经想过,第一个找上门来的巫师,要么他是个投机者,要么,他是死忠于汤姆的食死徒。
纳特梅正是第二种。她对汤姆的感情复杂又坚贞,正因为她对他那不能开口的思恋,让她更加不敢想像背叛汤姆的后果。
葆丝把这些都记下来,等日后全都写给日记中的汤姆,让他知道。
她盯着那个叫‘马斯特·考克’的名字看了一会儿,据纳特梅所说,瑞德现在就是他的手中。怎么不惊动任何人把瑞德带出来,是她接下来的目标。
——这个名字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巫师贵族。
它更像是一个假名,或者是个小混混。
等她回过神来,发现纳特梅还趴在地板上,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
她看起来很糟。不过葆丝有把握那魔药不会害死她——她可是在里面兑了半瓶的水呢。
她决定再折磨她一会儿,这样才能在她心底留下更深的印象。毕竟她既不能杀了她,又不能每一回见面都给她下毒,还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还要巧妙的掌握住她,以便救出瑞德。
葆丝觉得自己简直是在与虎谋皮,可她又不能不干。
她看了眼钟表,离天亮还有两个半小时。她会在天亮前放她走,不然邻居出来就该看到她了。
她就坐在纳特梅面前的沙发上,一边悠闲的吃着饼干喝着茶,一边跟她有一搭 没一搭的闲聊。
可是纳特梅已经没有力气了,她一点也不想理她。
她看得出来,她刚才给她下毒应该是汤姆的命令。她知道这种毒药,就在汤姆那里。汤姆应该是因为对她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