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瑞德罗特第7部分阅读
hp 瑞德罗特 作者:肉书屋
坐火车回到这里来呢?巫师应该有更好的交通工具吧?
从伦敦回来后,汤姆就留在了家里,天天跟瑞德在一起,他喜欢让瑞德拿着他的小手杖玩——现在葆丝知道那个叫魔杖了。
家里开始出现很多的怪事,这都发生在瑞德手里拿着他爸爸的魔杖的时候。有一次葆丝端着洋葱汤放到餐桌上,坐在旁边客厅沙发上的瑞德看见了,他一挥魔杖,整锅洋葱汤全都消失了!
汤姆在一旁哈哈大笑,用鼻子顶着瑞德说:“瑞德,瑞德,你不喜欢妈妈做的洋葱汤,对不对?”
葆丝站在餐桌前无奈极了,其实只是因为以前一次她切洋葱时他跑过来,抢了一片抓着玩,然后揉眼睛里了,从此再也不肯吃洋葱。
葆丝很轻松的就接受了,毕竟她自己的来历就不平常,那么丈夫和儿子是巫师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汤姆不肯告诉她更多,甚至不喜欢她问起这件事。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他是怎么教瑞德使用魔杖的,每到这时他都会带着孩子躲到卧室去。
——古怪的巫师。
他的样子倒是不像自卑,所以葆丝也没有表现自己宽大博爱的胸怀的机会,她觉得汤姆更像是看不起她。
虽然这很可笑,可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了。
他把教瑞德魔法当成了一件高贵的事,而她是没有资格看的。
葆丝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跟他争执,因为她也的确是不会魔法,就是看了也没用不是吗?而且汤姆的个性就是这样,他极为固执。如果她想要用爱来感化他,让他明白让一个母亲参与对孩子的教育是应该的,那无疑是天方夜谭。
——反正瑞德还小,再说他又不会在家里住一辈子。
葆丝决定等到他离开后再继续过只有她和儿子的日子,现在就先把儿子让给他吧。
汤姆这次在家里住得意外的久,一直到圣诞节前,瑞德二岁生日的前一天,他对她说:“明天是瑞德的生日,晚上我会邀请一位客人来,到时你要准备好,最好能多准备点甜食。”
他不屑的笑着:“客人喜欢吃甜的。”
葆丝顺从的准备了足够十个人吃的食物,包括一整条大马哈鱼和十对堆满辣椒的烤鹅翅膀,另外还有汤姆所说的大量的甜食,包括三种冰淇淋、果馅烤饼、水果蛋糕和巧克力松饼。她还为客人准备了两种饮料,柠檬蜂蜜茶和薄荷茶,如果他愿意,可以两种都尝一尝。
其实她很担心这位客人的味觉,他的爱好也太奇怪了。
晚上八点整,客人按响了门铃。
汤姆带着她和瑞德站在门口欢迎客人的光临。
——客人是位奇怪的老头子。
葆丝看着门口那位留着长长的胡子和长长的头发,戴着尖顶帽,穿着一身鲜艳的紫色的长袍——她现在知道那叫巫师袍,袍子上还缀满小星星。
他大概六十多岁,或者更老一点。他脸上布满快乐的皱纹,面容慈祥,让人一见就喜欢,如果他再胖上几十磅,再穿上红衣服,那就跟圣诞老人一模一样了。
他笑了一下,葆丝注意到他的鼻子可能被人打断过。
他弯下腰对牵着葆丝和汤姆的手站在那里的瑞德说:“你一定就是瑞德,祝你生日快乐,我的孩子。”
他的名字叫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
葆丝皱了皱眉,这个名字可真有点耳熟啊……
第 27 章
“你们可以叫我阿不思·邓不利多。”这位可爱的老人狡黠的眨了眨眼,笑着说:“我知道我的名字实在是太长了。”他一副抱歉的样子。
这个玩笑让葆丝放松了些,她觉得这位老先生还是很好相处的。他看起来没什么架子。他非常喜欢瑞德,是的,就像所有的老人都喜欢小孩子一样。他把一个巨大的绑着缎带的盒子递给瑞德,说那是给他的生日礼物。
“瑞德,你要小心不要一口气吃完它们。”他对瑞德做了个鬼脸,说道。
她请他先到客厅坐下,然后到厨房端来茶水点心,并问他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东西。
“晚餐准备了鱼和鸡肉,胡萝卜、洋葱、玉米和青豆的沙拉,还有一大盘的烤鹅翅膀,是西班牙的做法,我放了很多的辣椒。”鬼知道那是不是西班牙的做法,她只是在吹牛而已。
“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年轻的夫人,谢谢您的款待。”他撑着椅子微倾身站起来向她道谢。
葆丝觉得自己做的还不错,就像以前还是女仆时一样,她退了出去,把客厅留给了汤姆和他的客人。她还需要去厨房给菜肴做最后的装饰,让它们变得更加可口诱人。
她花了很多的时间来摆盘子,用西芹和樱桃点缀在盘子边。她选择了有花纹的水晶酒杯,这样哪怕有水珠没擦干净也看不出来——这都是她在当女仆时学会的小招数。
她最后确定了餐巾和餐具都摆好了,不管从各个角度来看它们都完全对称,没有丝毫偏差。
饭菜都在推车上,随时可以把它们送上餐桌,一切都准备好了,她可以去请汤姆和他的客人出来了。
她先去房间把瑞德抱出来,他正在那里拆礼物,葆丝送的是玩具火车,汤姆送的是一个黄金挂盒,看起来像个古董,葆丝拿起来看了看,觉得送这个给一个两岁的孩子太夸张了,不过这可能也表示汤姆十分喜欢瑞德吧?
——哪怕他送只小狗,或者送条宠物蛇也比送这么贵重的古董强。
葆丝鄙视汤姆的品味,或者这是因为他也没有享受过童年才不知道应该送给小孩子的礼物是什么样的吗?
而邓布利多先生送的那个大盒子里是超过一百种的糖果!而她一个也不认识!这些糖果她从来没在商店里见过。
她坐下来跟瑞德一起看那大盒子里的糖果,她相信这位客人也是来自巫师世界了,至少是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只要看这些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就知道了。
比比多味豆,每一颗都是一次冒险——大概是口味比较特别,葆丝猜。
巧克力青蛙,请小心不要让青蛙逃走——什么意思?葆丝皱眉想了想,决定先放起来,确定安全后再给瑞德吃。
而瑞德从刚才起就没有表现出对这些糖果的兴趣,他甚至没有趁葆丝不在的时候偷吃。她知道他不是不喜欢,而是在没有她允许前,他不会吃。
他非常聪明,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甚至有些过于聪明了。她有时忍不住觉得可能因为他的父母是她和汤姆,他们曾经有过的经历让他们一惯小心谨慎,于是就算瑞德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家吃过苦,可是他也有遗传了这份小心和克制。
——有时候她真的希望他能更像一个孩子,更大胆,哪怕无理取闹也好,总比现在这样让她心疼。
“坐在沙发上,等爸爸和客人出来后妈妈再来抱你,好吗?”她蹲下来看着他说,一边摸摸他的头发。
瑞德乖巧的点头,漂亮的棕色眼睛看着葆丝,他在等待奖赏——如果他做到了妈妈说的,那他就应该得到奖赏。
“如果你做到了,我会让你多吃一份樱桃。”葆丝说,她看到瑞德满意的点头,这一点可真像他的父亲。以前就是这样,如果她说了什么会让他满意的话,他就会这样点点头,就像她是他的下属。
“小家伙!”葆丝在他额头上狠狠亲了一口,起身往客厅去。
客厅的门虚掩着,里面很安静。葆丝觉得这份安静显得气氛很紧张,她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汤姆在里面说:“进来。”
她推门进去,他看着她说:“亲爱的,是晚餐好了吗?我们的小英雄在哪里呢?”
葆丝笑纳了这声‘亲爱的’,对他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瑞德已经问了我好几次他的蛋糕在哪里了,可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愿意现在就吃晚餐,再过一会儿只怕我准备的汤都要冷了呢!”她恰到好处的抱怨着。
“呵呵,那他一会儿还能吃饭吗?你应该阻止他。”汤姆笑着过来揽住她的腰,满意的点头——跟刚才的瑞德如出一辙,葆丝相信他们连点头的弧度都是一模一样的。
“教授,我们去餐厅吧?”他转头对那个老人说。
——原来是教授。是巫师学校的教授?他们也有教授吗?难道不是法师、大法师、贤者、大贤者这样的吗?
葆丝好奇的看着这位‘巫师教授’,在汤姆说过他和瑞德都是巫师之后,她去借来了很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书。最出名的巫师当然就是梅林,那个辅佐了亚瑟王的大法师,还有童话中极具传奇色彩的石中剑。不知道当初亚瑟王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巫师的帮助,可是她看完《亚瑟王传》后,觉得梅林虽然是巫师,却更像是一个象征亚瑟王授命于天的角色,圆桌骑士才是真正帮亚瑟王打天下的人。
——好吧,巫师这种事还是很不真实的。
汤姆不肯告诉她更多,他不喜欢她问起这些事,每次总是很不耐烦。不过他说梅林确有其人,现在巫师界还保持着很多以梅林为名的爵位勋章之类的东西。
葆丝的脑海里闪过了印在英镑上的伊丽莎白二世。
‘我明白了。’她点点头说。这下什么神秘感都没有了。
这位老先生站起来,开朗的说:“我都等不及要品尝了!”
晚餐时这位老先生也表现的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让刀叉飞来飞去自己切肉,也没有让菜肴自己跳起他的嘴里。这让葆丝有点失望,她一直以为真正的巫师吃饭的时候会更有趣。他不停的称赞着,从整洁的餐厅到精致的烛台,从她做的鱼肉和沙拉到配餐的葡萄酒,他更是加倍称赞了饭后的甜点,葆丝打赌他每一种都吃了,甚至比刚才的正餐吃的还要多。
晚餐结束后,几人又回到了客厅。瑞德也被汤姆抱了过去,他还去把葆丝买的生日礼物,那架玩具火车给拿了过来,然后就在客厅的地毯上,他陪着瑞德组装火车,架起轨道。
——就像一个父亲那样陪孩子玩。
葆丝嘴角的笑快挂不住了,这样慈爱的汤姆可真是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今天晚上一直笑得像个傻瓜,看她的眼神也充满了爱意,对待瑞德也像个傻爸爸。
——汤姆,你演戏演过头了。
葆丝在心底冷嘲。转头就看到坐在旁边的邓布利多先生看着她露出了然的微笑,就像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僵笑两声,立刻回到待客女主人的角色中,殷勤的问道:“要我给您端过来一些小甜饼吗?还有薄荷茶。”
邓布利多先生捧着肚子,垂涎的笑道:“我迫不及待了!”
葆丝被他逗笑了,刚才的尴尬也消失了。她立刻去准备了一些茶点,还给在一旁跟瑞德玩得不亦乐乎的汤姆端来了红茶,给瑞德准备了果汁。
把给那父子两个的茶点放在他们旁边的桌上,她跟邓布利多先生坐在一起愉快的聊了起来。她一直很想知道更多的关于巫师的事,可惜汤姆不肯告诉她,而她借来的书——说真的,她看过后一个也不相信。
邓布利多先生很愿意告诉她:“……我们的霍格沃兹非常美丽,它是一座宏伟壮丽的城堡。”
“霍格沃兹?”葆丝端着茶杯,鹦鹉学舌一样。可能是她表现出了疑问,邓布利多停下来询问的看着她。
“我是说,它就像故事书里所说的那样,在人迹罕至的山谷中吗?被美丽的自然精灵保护着。”葆丝很快的找了个理由,她想像中的巫师穿着长袍带着兜帽拿着弯曲的木头拐杖,个个老态龙钟,沙哑的声音,干枯的手指什么的,总是说些似是而非的话,指点英雄去拯救公主打倒毒龙。
‘向前走,越过千山万水,你会找到你的命运。’——像这样,通常英雄都会顺着他指点的方向闷头向前走,无论谁问他都会说‘我的命运在前方’,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
坐在她对面的邓布利多先生哈哈大笑起来——她觉得他再次看到了她脑海中的东西,所以才会笑。
“哦,不,请原谅。”他擦了擦眼角笑出的眼泪,“霍格沃兹不在山谷里,当然,我们有精灵,不过它们不像故事书里说的那样,它们很勤劳,在城堡里做很多的工作,我们叫它们家养小精灵。”
“家养小精灵?”葆丝重复着,脑海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冒出来。
“那里也不是人迹罕至,事实上所有巫师的城堡或家的附近都会施放麻瓜驱逐咒,用来防止麻瓜靠近。”
“麻瓜……”葆丝喃喃道。
“葆丝,瑞德该睡觉了。”汤姆突然说。
“好。”她迅速站起来,把茶杯放到一旁,对邓布利多先生说:“请原谅。”然后不等他说点什么就走过去抱起瑞德离开了,在她身后的邓布利多连茶杯都来不及放下就站起来送她离开。
她抱着瑞德几乎是逃一样回到卧室,她机械的给他换上睡衣让他躺下,命令他睡觉。而瑞德虽然眼睛仍然明亮有神,他也没有提醒她现在才九点半,还不到他睡觉的时间,他安静的躺在床上,看着她坐到窗户前的椅子上发呆。
客厅的声音隐隐传来。
——或许汤姆忘记了,她是个女仆,她曾经当过六年的女仆。
一个女仆最擅长的是什么?如果有人这样问她们,他会惊讶的发现,女仆知道主人家里所有的秘密。
女仆会知道主人在何时需要她们,如果主人叫唤而她们没有及时赶到,那她可能就会被惩罚。
所以,任何一个熟练的女仆都可以骄傲的宣称,就算她在二楼打扫卫生,一楼厨房里发生的事也别想逃过她的耳朵。如果女主人在卧室偷情,男主人在书房偷情,她们全都知道。
——包括现在客厅里发生的事。
葆丝竖起耳朵,打开的窗户前吹过的夜风把客厅里的谈话传到她这里,哪怕声音再小,她都能听见。
在葆丝抱着瑞德离开后,客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冷了。
汤姆和邓布利多都没有说话,他们一个坐在沙发上喝茶,一个站在那里,像是在等另一个人先开口。
十分钟后,汤姆等不及了,他转回身对坐在沙发上似乎专心喝茶的邓布利多说:“教授,在我毕业时曾经申请过霍格沃兹里的一个职位,当时你反对了我,那么现在,请你告诉我,你仍然那么想吗?”
仿佛茶杯里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世界,邓布利多没有回答他。
汤姆继续说:“我想,你一直对我有很大的误会,而我也一直想向你证明你是错的。”他盯着他的眼睛,虽然邓布利多不看他,可是他仍然盯着他,向他施压。
他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国王在面对他的臣子:“我有了一个家庭,一个妻子,一个儿子。我爱他们。或许你不知道,我的妻子跟我幼年相识,她一直在当女仆,是我找到了她,娶了她,跟她生了一个孩子。我的孩子也是个巫师。”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忍不住仰了一下头,神色骄傲。
邓布利多怜悯、悲伤的看着他。
汤姆看着他,斩钉截铁的说:“教授,让我回到霍格沃兹吧。我可以带给那里的学生新的生命,我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他逼近一步,捂着胸口说:“那里是我的家,让我回去吧。我一直爱着霍格沃兹。”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如果你仍在担心,那么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我的家庭应该能让你放心了,我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你一直都误会我了。”他站在那里,仿佛在等着邓布利多向他坦白,他的确误会了他。
——他觉得他做的已经够多了。他想回到霍格沃兹,没有人能阻止他。
他说完后就等着邓布利多的回答,沉默再次降临了。
过了很长时间,邓布利多失望的摇了摇头:“不,汤姆,你一直都是你,一点也没变。”
汤姆的眼睛愤怒的瞪大了,邓布利多不等他说话就接着说:“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和孩子,可是我看不到你的爱。或许有,可那太不起眼了,跟你的鄙视和轻蔑相比。”
——在他来之前,曾经期待过看到一个幸福的家,看到汤姆真的改变了。
他回想起汤姆的邀请函,或许他早该知道,那邀请中没有对家庭的爱,没有对儿子的骄傲,更多的是对他的挑战,为了当初他对他的否定而作出的挑战。
邓布利多站起来,他准备告辞了,他说:“如果你问我,那么我的回答和之前一样。我不会让你担任霍格沃兹的教职,如果校长同意了,我将尽力阻止他。”
他说完就走了,没有再等一分钟。
汤姆僵硬的站在客厅里,十年后他再次被邓布利多打败了,他不明白,他有了一个麻瓜妻子,一个混血儿子,这还不能取信他吗?
他紧紧握着魔杖,愤怒令他快要失去理智了。如果一个家庭不能令他相信,那么他会证明他的能力,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到了那时,霍格沃兹将无法再拒绝他!
葆丝没有听到第二声门响,可是她知道汤姆也离开了。她的双脚冰冷,全身僵硬。她从窗前离开,坐到书桌前。
——她需要做点什么了。
第 28 章
葆丝看起来仍和以前一样,只是夜晚时常常整夜不睡,坐在瑞德的床前看着他。
那天之后汤姆——或者她应该称呼他的另一个名字,他再也没有出现过。葆丝神经质的一连几天把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凡是他用过的盘子茶杯,坐过的椅子,沙发垫,抱枕,等等,都扔了,烧了。地板刷了一遍又一遍,地毯送给了邻居。
她拼命的洗澡,床单、枕头、衣服,所有他躺过用过的东西全都扔了。
瑞德看着母亲做这些事,从来不开口。
以前她会逗他说爸爸的事,问他想不想爸爸,记不记得爸爸,可是她现在却恨不得把关于汤姆的事从他的脑子里全都挖出去。
她想过带着瑞德逃走,甚至跟神父打听去外国的船票,她认真的计算过路程,从哪里走,坐哪一列火车,在什么地方登船。她的钱够用多久,他们要去哪里,她能找什么样的工作,等等。
可是她很快想起那次她带瑞德到伦敦去,他后来追上去的事。
——她不知道是她或是在瑞德身上,或者他们两人身上都有。那些巫师的肮脏的小把戏,小咒语。
他可以找到他们。如果他们逃走,他立刻就会追上来,到那时她根本无法保护瑞德。她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要逃走。
她收起了汤姆送给瑞德的挂坠盒,想扔掉,可是又不敢。她换了很多地方藏它,阁楼上,或者埋到花坛里,最后她把它放到了床底下的旧鞋盒里。
她要怎么办?
她努力回忆关于那本书的事。哈!原来她不是个活的人,原来她真的死了!甚至这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本书!一本童话故事!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葆丝笑不出来。
她看到站在门边的瑞德,他还那么小,那么懂事。就算这段时间她都快疯了,他却从来没有哭闹。她走过去把他抱到怀里,就算是为了他,她也不能就这么放弃。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她能记起的地方不多。她记得这是一个开始跟《灰姑娘》很像的小男孩的故事,他在亲戚家里受苦,他住在碗橱里,穿着旧衣服,每天都要不停的干活。然后就像《亚瑟王传》一样,有一天,一位巫师告诉他,是他把他送到这里来的,为了让他在安全的地方长大,因为他的父母都被人杀害了,他身负伟大的使命,打败一个魔王,把巫师和世界从邪恶中拯救出来。然后这个小男孩在一所魔法学校里结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活泼的男孩和一个认真的女孩,他们三人经过了很多事后打败了魔王,从此以后所有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然后那位去接小男孩的巫师,像《亚瑟王传》里的梅林大魔法师一样的人就是那天来参加瑞德生日晚宴的老巫师,邓布利多。
——她现在想起来这个人是谁了,魔法学校的校长。
那个大魔王就是汤姆——当然,他现在还没当上魔王。
而小英雄还没出生,说不定连他的父母都还没出生呢。
葆丝现在巴不得那个小英雄赶快出生,立刻就能长大,时间像飞一样跳到大魔王被打倒的时候。
那她就不用害怕了。
现在……谁能帮助她?
去找那位魔法学校的校长吗?葆丝不知道这样做能有多少用,去请求他把他们母子藏起来?可是从那天晚上看起来,汤姆现在还没变坏,邓布利多还把他当成他的学生。他可能不会相信她的话,认为汤姆要伤害他们母子。
——或者她可以把汤姆未来会做什么事告诉他?伪装成预言?
不,她记得这个故事里有个预言师,是个很不起眼的女教授。而且巫师似乎有很多方法可以让人说实话,有种药或咒语。
她不能冒险。这样做漏洞太多,她没把握能瞒过所有的巫师。而且那样她也不能保护瑞德,只要想到那个老巫师是怎么对那个小英雄的,她不能不考虑他会不会也这样对瑞德。
——身负使命或成为英雄?
不,她不会让人替瑞德选择道路。等他长大以后,由他自己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而且她也不想让人带着偏见看他。汤姆是他的父亲,可汤姆做的事跟他无关,也不代表他日后会变成跟他父亲一样的人。
如果她带着瑞德去见那些巫师,告诉他们汤姆会做的事,那么那些人可能会帮助他们,也会教导瑞德——用防备的手段。他们可能会时时不忘告诫他,他的父亲曾经做过些什么,要他记得不要跟他的父亲走上一样的道路。如果他做错事,就算是再怎么小的事在那些人眼中也会变大。
——她不能这样做。
一年过去了,汤姆就像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忍不住想,或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或许他抛弃他们了?那可真是太好了!或许他觉得他们没有价值了,对,就是这样。她是个巫师眼中的‘麻瓜’,瑞德是个混血儿,说不定他嫌弃他们了。
她一面忐忑不安,一面这样期待着。
瑞德四岁时,她发现他跟汤姆小时候一样,会跟蛇玩。她想起来那个魔王会说蛇语,她还记得小时候汤姆用蛇缠死了一只兔子,当时她根本没有想到那是因为他会跟蛇说话——是啊,谁会这么想?
——现在瑞德像他父亲小时候一样。
看着他无师自通的把玩着一条蛇,那条小蛇像是他手中的玩具,顺从的盘在他的手臂上。就像当时的汤姆。
葆丝知道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
她向神父借了一台打字机,写了几个童话小故事,其中就有《哈利·波特》。她把它写成了一个几千字的小故事,配上几页图,写的是一个小男孩从小没有父母,受苦受罪,有一天他发现他有一个仇人,然后努力学习魔法剑术,终于在朋友的帮助下打败魔鬼的故事。
这个故事很简单,也很平常,就跟很多的冒险魔法故事一样,一点也不起眼。
——然后她在后面用中文把‘故事’重新写了一遍。
她把这些小故事交给神父,神父说她写得很好。教会没有足够的钱给所有的教会学校或孤儿院买书,她写的这些他可以想办法做成简单的故事书,放在教堂里供村里的孩子们看。
葆丝热情的表示愿意帮忙,然后她拿着印好的几本书回家。
她把她的一些旧衣服和这些书寄回伦敦,送给苏珊当礼物。她了解苏珊,只要是送到她手里的东西,再破再旧她都不会丢。哪怕这些书她看都不会看。
——她想起了自己毫无道理的失忆。
碰巧她知道巫师有个可以让人失忆的咒语,而就是在那之后,她遇上了汤姆。他那么热情的把她从伦敦带走,又跟她结婚,千方百计的把她留在这里……
想到这里,葆丝有些迟疑了。如果他真是那个魔王,他为什么会跟她结婚?甚至还生下瑞德?
——‘你怎么可能会怀孕?!’
在汤姆发现她怀孕的那天,他是那么的惊讶。
所以,他其实是不打算让她怀孕的。
想通这件事后,葆丝既后悔又愧疚的看着瑞德。如果早知道,她是不会生下瑞德的。她不会让他有这样的一个父亲。
——她当初为什么那么轻易的就跟他结婚了呢?她应该再多想想的!
可能对汤姆来说,跟她结婚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她根本不重要。她看着跟蛇玩的瑞德,他对汤姆来说才是重要的。
——或许她应该带着瑞德去找那个巫师校长?
可是她又担心如果汤姆早就把他们忘了,她这样做反而适得其反。
一天天过去,她越来越觉得汤姆已经把他们忘到脑后了,只在偶尔的深夜里会被恶梦惊醒,梦里汤姆来抢走了瑞德。
在漆黑的深夜里,他夹裹着狂风和暴雨撞破大门冲进来,把瑞德抢走了。
每到这时葆丝都会满身大汗的从梦里醒来,然后一整夜不睡的坐在瑞德的床边看着他。
——她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保护他?
葆丝无助的趴在他的床边,痛哭起来。
瑞德五岁半时,汤姆已经有三年没有来了。葆丝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他应该已经把他们忘了。
她从神父那里得到了一份工作,她愿意到教会开办的学校里去工作,任何工作都可以,她可以不要钱,只是希望神父给让瑞德在教会学校里上学。
神父给了她一封推荐信,她拿着这封推荐信去买了火车票。她想的很好,先假装带瑞德去上学——如果汤姆追过来,她至少也有话说。
如果他们从这里离开到了学校汤姆还没有追过来的话,她在那里再想办法通过教会买船票,带着瑞德逃到外国去。她决定带着瑞德躲到香港去,那里有外国人,她和瑞德在那里不会很显眼,她又会中文,融入那里的生活和找工作都不是难事。
她收拾好了行李,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走,就连神父她也是说明年再走。她想悄悄离开。
瑞德已经是个懂事的孩子了,不像小时候那样抱起来就能走。这些年他虽然没有问过汤姆的事,没有问过为什么父亲不回来了,可是葆丝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门边看着。
她知道她应该跟他解释,瑞德不是那些很容易就能哄住的孩子,她必须要告诉他一部分的真相。
她找了个机会,抱着他说:“瑞德,妈妈带你去上学好吗?”
“上学?”他问。
“对。”她想了想,微笑着说:“就是有很多的小朋友会跟你一起玩的地方。”这里他没有同龄的朋友,平常只是跟家里的狗和猫,还有他的蛇一起玩。
“你们可以天天做游戏,好吗?”
他点了点头,跳下她的膝盖跑出去跟他的蛇一起玩了。
她松了一口气,只要先说服他不要吵闹就行。其他的她不会告诉他。
一切都准备好了,火车票也买回来了。很多的东西她都不要了,只简单收拾了两人的一些衣服,整理出了两个小行李箱。她借回来了一架马车,到时她赶着车带着瑞德,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走,谁都不会知道。等她走了,可能要好几天村里的人才会发现。
钱和车票都放在裙子的暗袋里,紧紧缝在里面,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没有问题。
她告诉自己。然后决定最后一天晚上好好吃一顿,她做了一顿大餐,然后到外面去找瑞德。
可是瑞德不见了。
她沿着村里唯一的一条路来回找了五六趟,不得不承认瑞德真的不见了!
村里人都说没有看见瑞德。
葆丝疯了。
她跑回家,拿了钥匙和零钱什么都不管就要去邮局发电报,她没有办法了!她必须立刻找到汤姆,或者那个巫师校长,或者任何人!
然后她看到汤姆就坐在餐厅里,面前的餐桌上摆着她做的丰盛的晚餐。
“汤姆!”她扑过去抓着他大喊,“瑞德!瑞德不见了!他丢了!我找不到他!你去找,你去,他不见了!不知道谁把他带走了!”
在她见到他的一瞬间就哭了,在这一刻她一点也不在乎他是什么大魔王,她甚至庆幸他是一个强大的巫师,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瑞德有什么不测,他一定能救他!
他抱住她,很长时间没说话,然后他开口道:“葆丝,你不用担心,瑞德是我让人带走的,是我的朋友带他出去玩了。”
他抓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看着那一桌子菜说:“他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我们吃吧。这都是你做的?”
在听到是他带走了瑞德后,葆丝眨眼间就镇定下来了,冷静的开始思考。她坐了下来,擦了擦泪,微微抱怨的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吓死我了!”
她惊讶的发现自己能很轻松的笑起来,就像瑞德真的是让父亲的朋友带走出去玩了一样。
“是的,汤有点冷了,我去热热。”她端着汤锅回到厨房。
汤姆问她:“你打算出门吗?”
她知道这是因为他看到了放在地上的行李箱。她端着热好的汤回来,非常自然的一边给他盛汤一边说:“对,我打算带瑞德去伦敦,上教会学校。”
她坐下,给他切了两片面包,盛菜,说:“他已经快六岁了,我想现在开始准备正好。我找神父要了一封推荐信,我会跟他一起去,就在学校里陪着他。这边的房子先放着,我不打算租出去,假期时我再带着瑞德回来。”
她说的就好像她正是这样打算的一样。她注意没有跟他的眼神相对超过太长时间,可是她也不会不去看他的眼睛,那样反而会让他生疑。
“嗯。”他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吃完了饭,她去烧水让他洗澡,然后她在卧室里铺床。等他洗完澡出来,她就像任何一个很久没见到丈夫的妻子一样靠在他的怀里,一切顺理成章。
她舒展身体,几乎是热情的跟他纠缠在一起,直到两人都大汗淋漓。他们躺在一张床上,她靠在他的怀里,仿佛昏昏欲睡。
他说:“瑞德不上麻瓜的学校,他会上巫师的学校。你不用着急。”
“是吗?”她打了个哈欠,“好吧。”她说,就像已经累极了,没有精神再说话了一样。
他还在说:“……还有很长时间,你先睡吧。”
她闭上眼睛,眼角余光看到他伸手去拿摆在床头的魔杖。
——不要发抖。
她全身放松,就像她什么也没发现,正安心的准备入睡。
脑海中炸开一片刺目的白光,她……
一个星期后的伦敦教会医院里收治了一位病人,她全身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她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说不清。
第 29 章
修女玛丽亚姑姑是教会医院的一位主管,今天她有一件为难的事不知怎么办才好。
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有人在教会医院的大门口发现了一个晕倒的女人,就把她送了进来。
这个女人没有受伤,看着也不像生病。她身上的衣服很整洁,虽然不像什么有钱人,可也不是乞丐。
她大约二十几岁,褐色卷发,白皮肤,应该就是英国人。她左手戴着一枚普普通通的戒指,应该已经结婚了。
不管怎么看,她都跟大街上所有的每天要发愁晚餐应该吃什么的家庭主妇没什么两样。至于为什么她会天不亮就晕倒在教会医院的门口就不得而知了,可是玛丽亚修女并不关心。等她醒了以后,就可以让她回去了。
可是这个女人醒了以后却不肯走,说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似乎想留在教会医院,这下她可不知道怎么办了。
站在旁边来教会医院帮忙的汉德太太可是生气了,她像一颗圆滚滚的炮弹一样冲过来,挤开旁边的人对修女说:“玛丽亚姑姑,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话!像她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她就是个骗子!”
她短粗的手指正指着坐在床上刚刚醒来的梁珊,就算被人说是骗子,她看起来像是一点都不在乎。
有什么办法呢?她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很可笑,好吧,或许没那么可笑。可是仍然很令人难以置信。梁珊是个正常人,她没有那么多不着边际的幻想,天天想着能够摔一跤跑到另一个世界变成公主。所以发生这样的事让她觉得十分意外。但既然发生了,她也不会抱怨,而是想尽快为自己找一个安身之所。
从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在医院——多好合适的地方,还是教会医院,那可是出了名的慈善机构。
在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能干什么,连晚上住在哪里都成问题的时候,留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她不反驳汉德太太的话,因为她说的至少有一半是对的。另外一半就是她并没有说谎,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个身体的名字。如果不是说不清这个身体叫什么名字,而玛丽亚修女看着似乎已经在怀疑她,怕他们叫警察,她也不会说出失忆这种漏洞百出的谎言。
——现在就算这个身体的家人找来,有医院的证言相信他们也不会怀疑她。
修女玛丽亚认为汉德太太说的有道理,因为在梁珊还没醒过来之前,教会医院的医生已经给她做了检查,等她醒来之后又做了一次检查,结论就是她完全是一个健康的人,她的裙子上甚至连一点灰尘都没沾上。而这个健康的女人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晕倒在医院门口——谁知道是真是假呢?醒来还不肯找家人来接她。
所以,她可能真的是个骗子。就像汉德太太说的那样,只是想骗钱。
玛丽亚修女想了想,对梁珊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在这里吃过早餐再走。”除了可以请她吃顿饭,医院不会再给她别的东西了。
梁珊顺从的先跟着汉德太太去填肚子了,先吃饱再说。
汉德太太很不情愿的把她领到餐厅,给她拿来了热汤和面包,没好气的说:“吃完这些就赶紧走吧!别想再占更多的便宜了!哼!”
梁珊微笑着向她道谢,安静的吃完了以后拿着盘子去找汉德太太,说想当面向玛丽亚修女道谢之后再离开。
听到她肯走,汉德太太显得客气了点,指点了她怎么找修女玛丽亚。
在修女的办公室里,梁珊表达了想留下来工作的愿望。她说她确实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了,也找不到家,所以想在这里等家人来找她。她说她可以不要工钱,只要能够让她住在这里,每天有饭吃就行。她会努力工作的。
不费什么力气她就说服了玛丽亚修女,顺便也在修女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一份旧报纸,上面写着:1955年8月24日。
很好,她的爹妈现在一个一岁,一个还没出生。这更坚定了她留在教会医院的信念。
等到午餐时,汉德太太再次在餐厅见到梁珊,顿时气得七窍生烟,就算得知她现在已经成了医院的一名工人后仍然对她没有好脸色。不过梁珊没时间理她,在玛丽亚修女愿意收留她之后,她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安。
——总比‘梁珊’更显得入境随俗。
凌晨一点,她终于做完了一天的工作,虽然累得浑身酸痛可是还不能休息,她必须从自己的随身衣物中找到更多的关于这个身体的信息。
目前她只知道了两件事:一,这个身体应该是伦敦本地人,因为她现在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