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瑞德罗特第5部分阅读
hp 瑞德罗特 作者:肉书屋
,只有那些平庸的人才会天天想着这个。
葆丝从小的梦想就是有一幢自己的房子,每天在充满阳光的厨房里炖肉做蛋糕什么的。她也总是提起想嫁人,似乎对她来说,嫁人就意味着再也不用工作的幸福生活。
——很务实的梦想。
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他都认为葆丝的这个梦想既好实现,又符合她的社会地位。能在未来找一个男人结婚的确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他一直认为葆丝就是这样,在有限的范围内做可以实现的梦。虽然她的目标在他看来小得可笑,但是却很适合她。
——既然这样,成为一个体面的家庭的养女,这就意味着她可以得到更好的结婚对象。她为什么不愿意?不单是不愿意,她就像从来没这么想过。
或许是因为他提得太突然?她一时没考虑好才会这样拒绝?等她想过以后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去当养女。
汤姆让这个念头在脑中转了一秒就把它否决了。不,葆丝不是在没有考虑的时候就断然拒绝的人,如果她对这件事不确定,她是不会拒绝的。她会说:
‘哦?是吗?’
汤姆在脑海里模仿着葆丝说着这句话,简直就像她就在他身旁一样。她会给一个不确定的答案,就像她随时会答应或者拒绝。
她不会堵死自己的路。
他长出一口气,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不知道葆丝到底在想什么了。
——葆丝是个孤儿,她务实并喜欢家庭生活,却拒绝当养女。
汤姆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他想回忆起更多的葆丝,可是很遗憾的是以前他并没有放太多的注意力在她身上,哪怕她是他在童年时说过最多的话的并不含敌意的人。
可能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一直认为不需要在意她。
汤姆坐在书桌前沉思,几乎快要错过晚餐,而小精灵是不敢打扰他的。
……葆丝……葆丝。
他想不起来葆丝曾经提过她的父母。唯一一次是他问起来,而她当时说:
‘哦,他们应该都死了吧。我听苏珊说过,我的爸爸是个酒鬼,可能在我出生前就死了。妈妈好像离开了,可能对她来说照顾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太困难?我没有见过他们,再说谁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许苏珊也说不清我的父母是谁。’
他还能想起她脸上不耐烦的表情,好像这是一件无聊的事。之前她正在鼓动他让蛇去抓树上的鸟。
汤姆猛得明白过来了!他知道哪里不对了!葆丝对父母没有感觉,不管是好奇、憧憬,甚至是憎恨,这些她都没有。
他记得孤儿院里的孩子们在提起他们的父母时,有各种各样的反应:
‘我的爸爸一定会来找我的,他会来接我回家。妈妈会像书里说的那样为我准备一桌子的好吃的,让我随便吃,她还会在晚上坐在我的床前哄我睡觉,我的房间里一定堆满了他们买给我的礼物。’
也有的人会在被人说起他让父母丢掉后会大声的为父母辩驳:
‘才不是他们把我丢掉的!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在这里!他们一定在找我!’
‘我的爸爸和妈妈很爱我,我只是先在这里住一阵子,他们过几天就会来接我了。’
他们总是认为父母是爱他们的,并且不停的这样告诉别的孩子,可是事实上不管他们等多久,他也从没见过有孤儿是被父母接走的。
——像这样的话他从来没听葆丝说过。
也有人会因为父母的抛弃而憎恨他们——汤姆按住额角,他不喜欢想起自己的父母,不管是给他取了跟那个男人一样的名字却没有给他留下只言片语的母亲还是那个离开后就从来没想过要找他的妻子和孩子的男人。
——葆丝同样没有憎恨抛弃她的父母。
他在记忆里翻过来覆过去的回忆,不得不承认,葆丝根本从来没有想起过她的父母,一次也没有。
——就像他们是完全无关的人。
他的头隐隐抽痛,他站起来离开书房走进餐厅,用十分钟解决掉晚餐后披上黑色的斗篷拿上魔杖准备出门。
他快步离开,把那幢房子远远甩在身后。他打定主意不再使用这里,他会再换一个新的住所。恰好时间也差不多了,他总是会过一段时间就换个地方住。他现在有很多的仇人,有很多人想抓住他,想知道他住在哪里。而他不会被他们抓住。
他深吸一口气,深夜的寒冷充斥了他的肺,这让他觉得舒服多了,在那幢房子里温暖的空气几乎让人窒息。
——他把一个想法留在了身后的那幢房子的书房里。
比起葆丝从来没把抛弃她的父母当成一回事,这会让他觉得不停的被‘父母’纠缠的他还是个愚蠢的没长大的孩子。
第 18 章
葆丝和邻居去市场买回了不少东西,火腿、土豆、洋葱、奶酪、胡萝卜,她明天还要再去一趟,买羊肉、牛排和猪肉回来,如果能碰到便宜的火鸡,她还要再买一只鸡。
一个星期以后就是圣诞节了。
她打算自己在家里做蛋糕和糖果饼干一类的小甜点,这样可以省一些钱。因为自从上次汤姆离开之后,他已经数月不来了。她的钱快花光了,幸好她找了几份新的工作。
在门口跟邻居告别之后,她回到家,在厨房把大篮子放下,把东西都放进橱柜里又看了一遍,她觉得还应该再买点黄油,另外也可以再买点咖哩。
现在还不到下午三点,她想先烤出一些小饼干和曲奇,免到所有的事都积到最后几天,那就太忙了。
她秤量小麦粉和砂糖,再加入奶油、鲜奶、黄油和鸡蛋,甜腻的香气几乎让人无法呼吸。她在案板上垫好一张纸,然后将揉好的面团擀平,再用模具做出动物形状的饼干,放进烤盘,等烤箱热了就推进去,记下时间,她开始收拾厨房,等饼干烤好了,厨房也收拾好了。她把饼干拾进盘子里,等放凉了再放到盒子中。
现在喝下午茶有些晚了,不过只有她一个人也不用太在意时间。想起她还是女仆的时候,什么时候该准备下午茶那是雷打不动的,于是现在这样只是稍稍不遵守时间就让她有种偷懒的愉快感觉。
葆丝哼着歌在厨房中轻快的转来转去,煮上一壶咖啡,再配上新烤的小饼干,她可以端着它们到卧室去,坐在床上吃,在下午的阳光中享受一下。
她推开卧室的门,窗前的沙发椅上正坐着一个人。
“午安。”汤姆微微点头说,脸上没一丝笑。
看到他的神色,本来想发怒的葆丝只露出了一个欢迎的微笑,说:“你来的正好,我烤了饼干。”
她又去拿了一个杯子,房间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葆丝默默吃着小饼干,她知道汤姆这是生气了,等着她去主动‘承认’错误。这一招他以前常用,比如让她在约好的墙根暗处多等十几分钟或者沉着一张脸不说话什么的。就像现在一样。
她回忆着上次见面时的点滴,想着会是哪句话惹恼了他,可是思来想去,似乎只有拒绝当养女那件事。
——他是觉得自己的好心被辜负了吗?
葆丝很怀疑汤姆会那么善良,所以这个当养女的事还是别答应的好些。她放下茶杯,清了清喉咙,等他看过来后说:“汤姆,我昨天梦见了上帝。”
——说谎。
汤姆冷眼看她怎么掰下去。以前她也是这样,喜欢随便说些东西来搪塞,假的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为此她没少挨厨娘苏珊的打。有时他会觉得她这样非常蠢,谎言的目的就是说得让人相信。而她的表情就像是在说‘我已经说了,你就应该满意了’,好像只要她肯这样说些东西来敷衍就够了,谁都不能要求她做得更多。
从这上面他觉得葆丝内心也是一样的傲慢,她会迫于处境说些软话,但也仅止于此,而她表现的就是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这是她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不然,她可是不会顾忌别人的面子的。
葆丝一脸的虔诚,一手捧心面向窗户,午后的太阳不太晒,正好照着她,让汤姆能看清她身上的每一个小地方,包括她还拿在手里的半块小饼干。
“我在梦中看到一道金光,我的父母就坐在光里,他们是多少的幸福啊!”她假意夸张的表演了一下,然后严肃的对汤姆说:“我想上帝这是在告诉我,我已经有父母了,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别人的父母。”
说完,她等他表态。
汤姆端起茶杯,他没有等太久,因为他看到葆丝已经伸手去端她的茶杯了,很明显她觉得她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理由了,他应该接受,如果他不接受,他想她大概会在他每次来的时候不厌其烦的再‘梦’一回上帝。
他放下茶杯说:“哦,是吗?看来你的上帝一直在保佑你呢。”他嘲讽的说。
葆丝满意的点了点头,知道这件事已经结束了。结果他又说:
“那么,你认为你的父母已经去世了吗?”他可记得他们是‘失踪’了。
“哦,我不知道。”葆丝很快的摇头说,事实上她并不关心这辈子的酒鬼父亲和出走的母亲,如果是说她真正的父母,他们应该还没出生呢。
“我想上帝会一直看着这世上所有的人,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她说。
汤姆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来她已经不耐烦了,她认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了。他纠缠道:“可是,我想他们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的,既然他们没有给你,那么一定不会拒绝你从别人那里得到不是吗?”
“汤姆。”葆丝微带警告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她的眼神表示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可是他却又说:“你不这么认为吗?既然他们对不起你,为什么你不能得到更多呢?你完全不需要觉得对不起他们。”
“可以了。”葆丝直接站起来去了厨房,她听出了他话中有一些别的东西在。而她觉得危险,她不想跟他继续讨论下去了。
“你要留下来吃晚餐吗?今天我买了很新鲜的火腿。”他跟着她到了厨房,她背对着他说,一边拿出火腿开始切片。
“谢谢你的邀请,我很乐意。”他在餐厅坐下了。
葆丝深吸一口气,开始觉得他来意不善了。她愿不愿意当养女到底有什么问题?他为什么这么在意?
因为最近钱不够用,所以晚餐她也只准备了土豆肉馅饼和洋葱汤,又做了一道炖火腿,这是晚餐仅有的三道菜,就算她把盐和胡椒等调料罐都摆出来也显得餐桌太空。
“今天很抱歉,没有什么菜。”她说。
他没说话,只是低头喝汤。
餐桌上的气氛很压抑,葆丝现在很后悔没有买更多的菜,要是餐桌上的菜多一点,她至少有更多的事干。等三个盘子都空了以后,她迅速站起来说:“我去做个甜点。”一边发愁厨房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然就只能吃下午烤的小饼干了,可是那个不花时间。
她在厨房花了十五分钟,把饼干搭成了一座小塔,用果酱在盘子旁边点缀出花边,再也变不出什么花样了,只好就这样端出来。等她端着所谓的‘甜点’出来的时候,坐在餐桌前的汤姆看着就像在等着看她还能躲多久似的。
葆丝不安的在裙子上擦了擦手才过去,天一黑汤姆就更吓人了,如果是白天,在阳光下他就不会这么可怕。
——她总觉得‘黑夜’和‘汤姆’同时出现会让人有不好的预感。
她壮着胆子把饼干放下,转身又要回厨房泡茶。她觉得他是想说什么的,这让她更加快脚步躲进厨房。而就算在厨房里她也觉得他的目光刺在背上,让她不安。
她又用了二十分钟泡茶,再出来时看到他还是用同一个姿势坐在原位,就像刚才这几十分钟他动也不动。
她放下茶杯,挤出个笑说:“这是我新买的茶,听说是从印度来的,那个卖茶叶的人说这茶很香。”
屋里很静,只能听见钟表嗒、嗒走的声音。
葆丝僵直的站在餐桌边,注意力全在身后的大门上。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她确实一直在想着逃走!
就像有什么在心底催她:快跑!
汤姆发现了她的视线,看到了她苍白的脸色和僵硬的手脚。
——是咒语要失效了?
他不确定当初的遗忘咒有多大效果,但她应该是忘了那天夏夜在小汉格顿的里德尔府发生的事,可是似乎也有人会想起来。
要再施一次吗?
他抽出魔杖握紧。他没有把握能准确的让她将两年前的事忘掉,除非将她这两年的记忆全都……
葆丝看到他拿出小手杖,松了一大口气的说:“你要走了吗?我给你拿外套,要我帮你叫车吗?”她说着就往大门走去。
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让她回头,看到在她身后的汤姆手中的那根小手杖对准她射出银白色的光。
第 19 章
葆丝觉得自己最近几个月实在是太幸运了。
圣诞节前的一天她在路上被车撞了,然后就进了医院。当然这些都是医院里的医生告诉她的,她在医院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记忆似乎有些混乱,别说是发生车祸的那天晚上,她甚至记得昨天还是夏天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了伦敦,因为她记得自己应该还在小汉格顿。或许她是跟着拜德拉克小姐到伦敦来的?她可能还不知道她出了车祸,不知道她会不会帮她付医药费。
她没有任何的外伤,连一块皮都没擦破,医生说她实在是太幸运了,她也这样认为,被一辆飞驰的马车撞倒居然毫发无伤,这还不够幸运吗?
——不过她大概被撞到了头,所以才会记不清事。
她知道有些车祸受伤后的人会发生记忆混乱,这很正常,过一段时间就会想起来的,所以她一点也不着急。
她现在只发愁怎么付医药费。她应该没有这么多钱?她记得这几年她存下来的钱还不到两百块。
或许她可以偷偷从医院溜走。
葆丝开始打听护士巡房的时间,麻烦的是从她所在的病房出去一定要经过护士站,而那里总会有两个人等着接电话和接诊。
她只希望拜德拉克小姐能早点发现她不见了,问题是她连自己来伦敦是住在哪间旅馆都想不起来。
就在这时,她居然遇上了以前认识的孤儿院的孩子,汤姆。
“……葆丝?”
当时走廊里人来人往,他手里拿着药,穿着一看就很贵的黑色斗篷,打扮的就像个贵族少爷。
他先是回头打量了几眼和病房里的其他病友坐在走廊里晒太阳的葆丝,然后才走过来试探的叫她的名字。
“你是葆丝,是吗?”
看到这样一位体面的青年走过来跟她打招呼,葆丝立刻觉得自己的头发也乱糟糟的,病号服肥肥大大的也太难看了。
她的脸瞬间红了。
“葆丝,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汤姆坐下来跟她聊天,说他这几天喉咙不舒服才来拿药,然后又送她回病房,在得知她是出车祸才住院后立刻惊呼道:
“天啊!谢天谢地你没事!”
然后他就天天来看她,病房的病友和护士包括医生都知道了有一位英俊的、富有的青年来探访她。
几天后医生就请护士请这位绅士去办公室聊了聊,想必也提了她那无人负担的医药费。之后,他就来接她出院了。
葆丝知道医生找他,也猜到会跟他说什么。可是在拜德拉克小姐不知去向的时候,她实在没办法付钱给医院。所以她就算觉得这样不好,可是也默认了医生这样做,心里还在偷偷盼望说不定汤姆会给她付钱。
结果等汤姆真的帮她付了医药费,她又觉得不好意思了。
“那个……汤姆……我真的……”很抱歉。
她结巴着站在他旁边,而他正在帮她收拾行李。
他抬头说:“没事,葆丝,你不用介意。”
他租了汽车就等在医院门外,他们出来后他问她:“送你去哪里?”
葆丝顿时哑巴了,而汤姆却没再追问,而是牵着她的手上了车,然后直接让司机开到一个地址去。
在车上葆丝小声解释了她在当女仆,而她的女主人可能还不知道她在医院的事。
汽车把他们送到了一间旅馆门前,下了车后,汤姆给她订了一个房间。在旅馆的房间里他问她有什么打算?
“你的女主人既然不知道你出了车祸,还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那么她现在会在哪里呢?你要回到她那里去吗?”
拜德拉克小姐不是一个特别宽大的女主人,葆丝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在医院的时候没有请医院帮她找拜德小姐,更是因为她现在失忆了,如果拜德小姐知道这件事,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雇佣她。
她不能告诉拜德拉克小姐自己出了车祸,住进医院,现在还记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她就必须有一个好理由解释她这一个星期的旷工,可是不管她怎么想都找不到一个好理由。
汤姆还在看着她,可她能说什么呢?说自己不记得主人住在哪里吗?不知道她是怎么来的伦敦吗?
最后汤姆没有追问她,而是握着她的手安慰道:“没关系,葆丝,你可以先住在这里,直到你的女主人来找你。”
他给她付了十天的旅馆费后离开了。这十天里葆丝先是发了封电报去小汉格顿,因为拜德拉克小姐这六年来只有她一个女仆,如果她和她一起来了伦敦,那小汉格顿那里应该没有人在家里了,她只能发电报给村里的邮政所,或许有人会知道拜德拉克小姐来伦敦是干什么的,在什么地方。可是电报很快回来了,却是‘查无此人’四个字。
葆丝回到了旅馆,现在除了这里她无处可去。汤姆为她付了十天的房钱,十天后她必须离开。他为她付了医药费和旅馆费,她不能再麻烦他了。
她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到一楼的大厅里坐着看起了报纸。她怕再增加医药费所以没有跟医生说,她觉得自己不像单纯的记忆混乱。
她觉得报纸上的时间是对的,对自己身在伦敦也不奇怪。可问题是她的记忆里现在是夏天,而她‘应该’在小汉格顿。
脑子里的时间和身体感觉上的时间对不上……这是车祸引起的记忆混乱吗?
她胡乱翻着报纸,上面的东西看着都很熟悉,有些后续新闻她能马上想起之前讲的是什么。
——她应该在伦敦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她真的是跟拜德拉克小姐刚到伦敦不久吗?但拜德小姐的钱包应该不能支撑她在伦敦生活啊。
旅馆的人过来问她:“请问小姐,你在餐厅用餐吗?或者给您送到房间里?”
“我去餐厅。”她想在餐厅听一听旁边的人说什么新闻,她想赶快想起所有的事。
“好的,今天牛排很不错,厨师买到了很新鲜的蘑菇。”
葆丝表示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了。
蘑菇汤、牛排和小面包,她没有要沙拉,那土豆泥看着就知道是剩了一天的,就算拌了再多的奶油也一样。
晚餐后她回了房间不到十分钟,汤姆就来了。他带来了她的行李和一封拜德拉克小姐给她的信,信中斥责她无故旷工了十几天,‘你知道你给我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吗?’,‘我再也不能忍受了!’。
——她被辞退了。
“葆丝,你没事吧?”汤姆扶着她坐下。
“没事。”她说着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她没工作了,接下来她去哪里呢?再找工作?可她的病还没好,又一直住在小汉格顿,突然让她去哪里找工作呢?旅馆也住不了几天了,等旅馆也不能住之后,她要去哪里呢?
汤姆把行李给她:“拜德拉克小姐让我把你的行李都带来了,她让你不用再去找她了,她也不会再回小汉格顿。”
葆丝打开行李,里面的衣服居然叠得十分整齐?拜德拉克小姐连茶巾都不会叠!这行李是谁给她整理的?她又雇了一个新女仆?可她没有钱啊。
她想到了一个可能,喃喃道:“难道她要结婚了?”
汤姆在旁边,听了这话就说:“是的,她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穿戴也很体面。”
她听了十分惊讶!拜德拉克小姐这六年来追求的人是……!
“……没想到她真的跟里德尔家的儿子结婚了。”她看向汤姆,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她的震惊。
汤姆看起来也很吃惊,而且不像礼貌。他的脸色有些发黑。
葆丝继续说:“这也不奇怪。你大概不知道,里德尔家的儿子是一个很……的人,听说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所以选择跟比他大七八岁还没有钱的拜德拉克小姐结婚。
汤姆没有说话。
“他们还是挺相配的。”葆丝对这桩并不那么相配的婚事下了定论,然后就专心整理自己的行李了,看来到伦敦来的这段时间她还买了不少的好衣服,里德尔家还是很有钱的,这样一切都能说通了,包括拜德拉克小姐为什么能够在伦敦住这么长时间。
汤姆阴森的看着她,紧握着他的小手杖。
一定是因为她刚才说了他听不懂的话,她真诚的说:“哦,真对不起,汤姆,我都把你忘了。谢谢你。”
“不客气。”他勉强笑了下,说道。
“那么,”他深吸一口气,微笑着说:“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葆丝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想找自己的钱包被放在哪里了,说:“我想我应该先租一间房子,然后再找个工作。”她突然想起来,站直身说:“我还需要再去找一次拜德拉克小姐,向她要一封推荐信!”不然她要怎么找工作呢?比起当年把她介绍给拜德拉克小姐的苏珊,当然是拜德小姐更体面,能从她那里得到推荐信的话,很简单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汤姆慢悠悠跷起一条腿说:“你的女主人跟她的——丈夫已经坐船离开了。”说起‘丈夫’这个词时,她似乎听到他嘶嘶的咬着牙。
他看了眼手表,“他们两个小时前刚走。”
葆丝灰心的坐到床上,她当然也可以写信过去向拜德拉克小姐追要一封推荐信,可是如果不是当面请托,她没有把握说服她顽固的前女主人。
“葆丝,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先住到我家去。”
汤姆这样说,她惊讶的说不出来话。
——这可真是……她跟汤姆的交情没那么深。
她马上郑重的对他说:“谢谢你汤姆,不过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我想接下来我自己就可以了。”她停了一下说,“等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会把医院的钱和旅馆费还给你的,你可以把地址留给我吗?”她站起来去拿旅馆的便签薄。
“葆丝,我是认真的。”他没有接纸和笔,认真的看着她说。
葆丝站在他的面前,一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不过她还是打算拒绝的。在她开口前,汤姆又说:“我只是想帮一帮以前的朋友……你知道,当时只有你……”他握住她的手腕,修长的指头像铁箍一样抓住她。
“我现在已经有能力帮助你了,给我这个机会吧。我正好要到一个地方去,我打算在那里工作。那是乡下,虽然不能像在伦敦一样,可是我想到那里去生活。”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他深情款款的看着她的眼睛这样说。
——葆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答应下来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蒙眬的说:“……好。”
——她居然真的答应跟他走了?!她一定是疯了!
第 20 章
葆丝一直想让汤姆打消念头,可惜在坐上火车前她都没有成功。
火车呜呜叫着一路把他们带出了伦敦,向英国西南部的布里斯托尔驶去。
葆丝并不知道汤姆要去哪座城市工作,见此问他:“你的新工作是在布里期托尔附近的乡下吗?”
汤姆翻着手里的发旧的笔记本,闻言抬头看了眼火车窗外飞驰的景色,回答她:“不,我们不去布里斯托尔。”说完他就不理她了。
自从离开伦敦之后,汤姆对她冷淡不少。葆丝担心是因为她之前一直想说服他不要带她一起来让他生气了,或许他会觉得她不识好歹?
于是她也不敢再说话,只顾着专心欣赏车窗外的景色。越往前走,城市就越来越远,一眼望去就是一片无尽的平原。云层像在离地面很近的地方缓缓飘浮,远处可以看到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脉。
天空很蓝,阳光很烈,不出几天葆丝就发现自己脸上的雀斑看起来更明显了,这让她不得不在车厢里也戴着帽子和手套。
他们不到布里斯托尔就下了火车,又坐着马车走了一天半才找到汤姆工作的小村庄。
戈德尔克山谷。
山谷下就是那个小村庄,村里有教堂、有酒馆、有邮局。虽然很小,但生活应该还算方便。葆丝提着行李从马车上跳下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邮局去买这里的明信片,顺便跟邮局的人聊了一下。
“你知道吗?这里居然是巫师的村庄呢。”葆丝好笑的跟汤姆说,刚才邮局的店员跟她说这里是英国少数还有活的巫师的村庄,事实上村头的米兰达老婆婆就是个女巫呢。她一边摇头一边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现在还不到三月,可是这里的太阳却像六月般炽烈。
汤姆冷淡的微笑了下,他说:“是吗?真有意思。”
葆丝听了他的话就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了,她张望了下说:“我们怎么去呢?我是说你的房子那里。”
汤姆租下的房子是村里一家农户的旧屋,前后都是空地,长满野草,旁边还有个鸡窝。沿着一条羊肠小路向前仅有几户人家零星住在两旁。山路尽头是一片山坡,那里没有住人,可是村里的人很少往那边去。
葆丝提着行李站在房子前时叹了口气,觉得就像看到了当年拜德拉克小姐在小汉格顿的那个破房子。
房东带着汤姆四处看,把他的房子吹上了天。
“尊敬的先生!您再也找不到比我这里更好的房子了!”他指着房子周围丛生的野草说,“您看,像您这样先生一定会喜欢在这里种些花,只要把这些草都给拔了,洒下种子很快就能长出一片漂亮的花来!”他陶醉的闭上眼嗅着,好像已经闻到了那扑鼻的花香。
汤姆从黑洞洞的房子里出来,拍打了几下手上的灰,对房东说:“这里很不错,我想,我们可以订个租约了?”
房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热情的邀请汤姆和葆丝先住到他家去,然后让他找人把房子先收拾一下。
“你看,先生,我还可以送给您一些家具,都是很好的家具,刚做了没几年。”
不管房东说什么,汤姆一直微笑着点头,房东就更高兴了,殷勤的说:“那我帮您提行李。”
房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帮汤姆修整房子,如果不是汤姆拿着订好的租约不肯付钱,他一定会再修半个月。
房子修得很漂亮,重新刷了墙铺了瓦,窗户和门都换了新的。前面新修了花坛,还有一圈白色的围栏。
房子里面重新铺了地板,厨房和浴室也重新贴了瓷片,甚至还有一个大浴缸。看着浴室里面的窗帘还是可爱的蕾丝小碎花,陪着一起来的农妇对葆丝巴结道:“小姐,您看,这样的窗帘可是我亲手为您做的呢。给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用正合适。”
葆丝尴尬的笑了笑,村里的人似乎都认为她跟着汤姆来这里,就一定是他的未婚妻。
她没办法解释。她跟汤姆不是亲戚,只是以前小时候住在一条街上的朋友,他在孤儿院,她在酒馆厨房。
她独身一人跟着另一个没带家眷的年轻男人跑到这里来,如果他们不是未婚男女的关系,那村里人说的话就难听了。
她跟汤姆抱怨:“我就知道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她曾经说过两人没有关系却一同旅行,她跟着他不方便。他却一再的说‘我们是朋友’,‘我只是想照顾你’。现在,问题出现了。
汤姆四处转着看房子,听到她的话走到她身旁,背着手微伏□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很高兴他们这样说。”转身走开时,却用手指悄悄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等他跟着房东走到外面去,坐在屋里的葆丝紧紧握着自己的手,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这段时间汤姆常常做些这样的小动作,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仍在犹豫。汤姆的追求让她非常开心,可是同时也非常不安。
两人只是小时候的朋友,从重逢以来汤姆帮了她不少忙。他受过好的教育,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甚至跟小时候比,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位体面的绅士,受人尊敬的先生。
——完全看不出他跟小时候的汤姆是一个人。
像这样一位青年的追求,按说她不应该拒绝的。
葆丝叹了口气,决定先把这个难题放一放,回房间收拾行李了。
他们在这里住了下来。
汤姆常常出去,有时会十几天不回来。他说他现在着一位学者研究着什么东西,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时间在家里。他留下了足够葆丝用的钱,甚至多的让人吃惊。
葆丝只能认为他们的这个研究可能有个十分慷慨的赞助者。
她养了一条狗看门,邻居又抱给她一只猫用来抓老鼠。她总是用牛奶泡面包喂它们,结果邻居看见了都摇头说:“也就像你们这样的城里小姐才这么喂猫,它们该不干活了。”
葆丝把它们当成了宠物,天天给它们梳毛。她每天实在是无所事事,跟邻居学了怎么纺羊毛织毛线,没事时就坐在院子里织桌巾、沙发巾。
她很难想像,半年前她还是一名女仆,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现在却能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房子,有着花不完的钱,每天都能随意做任何让自己开心的事。这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本来以为要再过几十年她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她很感谢汤姆带给了她这一切。他每次回来,她都会为他准备丰盛的大餐,希望他能在家里好好休息。她为他准备行李,烫衣服,收拾房间。直到邻居又问起他们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她才发觉两人已经太亲密了,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排斥这件事了。
她坐下认真的思考,邻居在一旁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你们打算在这里举行婚礼的话,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她的行李里有一本圣经,当然她本人不信基督教,或许是拜德拉克小姐的东西,虽然她也没见过她上教堂,可是既然她嫁给了里德尔家的儿子,那可能她也开始信教了。
她跟邻居一起去做礼拜,在邻居的介绍下,约翰神父很热情的接受了她,他看到她拿在手里的圣经,似乎认为她也是信教的,在胸前划着十字说:“上帝保佑你。”
葆丝很熟练的立刻说道:“上帝也保佑您,神父。”她马上明白过来自己一定不是第一次上教堂。
约翰神父是一个非常慈祥的老先生,花白的头发穿着黑色的教袍,胸前挂着十字架,手里拿着圣经。葆丝觉得似乎跟他可以说很多事。她常常去找神父,说了自己曾经在当女仆时出了车祸,失去的记忆到现在都没有想起来。
“我很害怕什么时候又会忘掉什么。我总觉得不安。”她知道车祸时的惊吓不可能导致长期的记忆丧失,她担心当时可能撞伤了头部,说不定她的脑袋里有血块所以才会一直想不起当时的事。
她说起了汤姆:“我很感谢他在那时帮助了我。当时我能遇见他实在是太幸运了。”在医院里她正是孤立无援的时候,在伦敦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甚至考虑过去找苏珊借钱,虽然那是一个坏到不能再坏的主意。
她也说起了自己当时跟着汤姆来这里时的忐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说起了邻居对她和汤姆的关系的误解,汤姆的暧昧,还有她自己。
神父微笑的看着她,说:“可爱的姑娘,你的不安都是因为你对汤姆的感情。你不用担心,任何经历对你的人生来说都是一种财富。不要为过去担忧,后悔是无济于事的。你所能做的是怀着感恩的心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葆丝向神父告辞时,他给她出了一个小主意:“如果你担心自己再忘记事情,不如开始写日记吧,把每天的事都写下来。这样如果日后你忘了什么,只要看日记就能想起来了。”
这真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好主意。
葆丝在回家路上特地拐到邮局,买了一个黑皮笔记本。
第 21 章
11月2日
今天下起了大雪,汤姆已经有两个月没回来了,不知道圣诞节前他会不会赶回来,我给他织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希望能在圣诞节前交给他。
上个星期在集市上买了两袋土豆和一袋洋葱,却没看到好的胡萝卜,希望下回能买到。
昨天试着自己做奶酪,今天早上起来看全发臭了,不知道这样正常不正常。
1月1日
昨天晚上汤姆回来了,可他只留了十分钟就走了,甚至没有留下喝一碗我炖的汤,我给他织的毛衣也没穿上。看来他的工作真的很忙,他又给我留下了一万块钱,全都是崭新的钞票,让人怀疑是从银行刚取出来的新钱。
3月7日
汤姆又是在半夜的时候突然回来了,我根本没听见门响,狗也没叫,他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他仍是穿着一身古怪的长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穿上西装?难道是工作要求?
5月5日
再过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过了生日我就二十岁了。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是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过得最幸福的日子了。
这一切都多亏了汤姆,是他把我从伦敦带到这里来,还让我住在他的家里。他什么都没说,似乎都是我胡思乱想。
我想结婚了,或者说我觉得我应该考虑这件事了。在戈德尔克山谷这个小村庄里也有不少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如果我告诉汤姆,这会像一种威胁吗?
葆丝坐在台灯下,托着腮看着日记本上最后一句话,她用钢笔点了几点,还是把这一句划去了。
她跟着汤姆来到戈德尔克山谷已经快两年了,从一开始的紧张和不安,她很快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
汤姆很少在家,他一直在外面工作。葆丝至今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村里的人也不清楚,至于他所说的那种研究,她从未见过,村里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一位学者。可是说起汤姆的事,他们倒是都愿意为他说话,似乎希望葆丝不要深究,或者说很怕她在意的样子。
在这个村里的确有一些人穿着跟汤姆一样的长袍,手里拿着小手杖。葆丝偶尔在外面看见总会盯着看,而村里的人称他们为‘巫师’。
——葆丝觉得这是一种传统。
巫师可能是指早年使用草药的‘巫医’,或者祭祀一类的。她猜汤姆的工作可能就是调查这种民俗传统,他穿着跟他们一样的长袍大概也是为了这个。
这个村子十分的闭塞,村里人自给自足的生活,每周有一次的集市,葆丝能在集市上买到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渐渐的她都快把高楼林立的伦敦给忘了,以为自己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小村子里。
她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愿意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6月6日,是她的生日。她给自己举行了一场生日宴会,请了邻居和村里的年轻人过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