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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我是佩妮第13部分阅读

      HP我是佩妮 作者:肉书屋

    个人谁没点动摇?佩妮知道自己这样不好,可是自己从小被洁西卡吓大的,习惯起来也改不掉了,本来艾利坎特不错,可是艾利坎特显然自己心性也不够稳,精灵之果出了问题,他自己就躲起来了,佩妮自己也是心性不够稳的,做事情瞻前顾后想得太多,就算现在很合拍,以后真的能相处吗?况且,佩妮自己真的喜欢法官这个工作阿,最近又用精神异能让好几个差点逃脱法律制裁的混蛋去蹲监牢了呢。

    突然好想跟西弗勒斯谈谈阿…佩妮想著:西弗勒斯的眼光的确犀利无比…或者找托比亚说说?佩妮内心其实很信任托比亚的。(捂脸,佩妮你这样喜欢大叔叫做妈的很为难阿。)

    作者有话要说:

    任由人物个性发展的结果,就是原本预定cp的两位愈离愈远了(捂脸)。所以今天就双更了,上一篇是零点前,这一篇零点后。大家可以感觉到我焦虑的心情吗?

    现在有两个方案,一个是发生一点大事让佩妮跟莱姆斯走一块,可问题是莱姆斯目前看来过于强势,佩妮本身个性也是有缺陷的,硬要写一块,或许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

    另一个方案是乾脆的换cp,我想过,佩妮既然喜欢大叔,那就是没安全感,那就给一个年龄跟智慧是大叔,但同样瞧不起巫师的上古精灵。只是上古精灵为啥会喜欢佩妮呢?这就是必须要琢磨的地方,或许他好奇心重,想要体验一下麻瓜生活,然后人类的数十年他匆匆而过,自然就能让佩妮当法官当个爽。

    当然也有人说艾利坎特不错,说实在,我也觉得他不错了,一开始大家不熟,可后来发现佩妮跟艾利坎特都很有恶趣味的,只是我担心艾利坎特自己也有心理上的问题,人家穿来的,长老都很重点照顾他的心理状态,然后佩妮自己也是心性不稳,这两人在一起,好的方向就是一起成长,坏的方向就是一起堕落。

    然后艾利坎特本来隐藏设定是腐女的,这样就得设定为腐男,不过这个问题不大…而且这样一想我又觉得艾利坎特很好了…人家不容易嫌弃佩妮阿。

    这样吧,大家给点意见,要狼人的,要艾利坎特的,要别的上古精灵的。

    如果有别的意见也可以说喔。(焦虑中)

    ☆、第五十三章 洁西卡番外

    洁西卡最近心情很不好。她不甘心,是的,这完全是反派女配的台词,可是放在她身上是这么合适。

    上辈子洁西卡是一个成绩傲人的职业妇女,身为天朝史上最年轻的跨国企业女总裁,她的一生可以说是轰轰烈烈并且令人羡慕,从酗酒父亲跟懦弱母亲死去之后,她从打字小妹做起,短短十年就创造出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虽说这当然也有一点时代背景跟政府政策的帮助,可是她本身的杀伐果断、敢想敢做也是他人比不上的。虽然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可是在她年轻的时候,与她谱出恋曲的无一不是威名赫赫的人物。直到有一天,她开完会后在会议室稍微留了一下,眼睛一睁一闭,她就变成了一个婴儿。

    她很愤怒,她才快要四十岁,保养得很好,正是最耀眼的时候,而且她接下来还会更加的耀眼。结果突然间,她变成了一个贫穷家庭的小女儿。父母多少有一点文化底蕴,可在她眼中看来,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家庭,其实就是失败的代表。上辈子她的学历不高,可她希望自己是特别的,所以她努力的跳级,结果这辈子的母亲对她说:「洁西卡,每个人都很特别。」

    嗤!每个人都很特别的意思,就是每个人都不特别。对莫名其妙、没病没痛、忽然掉到这里的洁西卡来说,她很愤怒。而且更愤怒的是,因为脑力是从小开始发育,她的性格不免受到身体影响,即使她想要表现得成熟一点,小孩子的注意力总是无法支持她面面俱到。况且自己养尊处优久了,也的确不像十七八岁当小妹的时候圆滑了。

    不过好在当初她参加足了当年那七部电影的首映会,所以当看见西弗勒斯的时候,自己就瞬间懂了,或许上天并不是耍她,而是要让她得到上辈子没有得到的。上辈子她叱吒风云,可是却没有依靠,这辈子或许可以好好经营一下,不是吗?凭自己的能力,她当然能够得到最好的。身为女总裁,她可不相信什么只有爱情就好的的生活。

    那个佩妮,果然是个平庸的女孩,比自己大,可是像她这样教导,跳级进度也非常缓慢,别以为她不知道佩妮不喜欢自己,虽然佩妮的表情不太多,可是洁西卡早就知道,佩妮那女娃根本就是讨厌自己,勉强接近大概是为了自己妹妹吧?可惜你们长大以后还是要决裂的。

    西弗勒斯当然要好好教导,身为她重点关注的痴情优秀男子,她不允许西弗勒斯心中还有别人,凭著西弗勒斯以后的才华跟自己的手腕,他们可以在巫师界呼风唤雨。不过一切都得忍耐,她不想冒然打乱剧情。

    当然,她早就知道自己是女巫,没有原因,也没有任何的徵兆,她就是知道。

    确定自己是女巫的代价有一点大,她在知道自己早逝的父亲竟然是马尔福的分家之后,心情一激荡竟然引发了血统觉醒。然后她就被阿不拉萨克斯带走了,对方说考虑让她跟卢休斯订婚。本来她还不愿意,因为马尔福家跟伏地魔牵扯太深了,结果她在卢休斯的设计之下被全校同学发现她是个精灵,并且同时引起了黑白巫师两方的注意。

    以前的她是个商人,商人也有一些见不得光的台面下交易,可是政治显然比商业还要污秽得多,洁西卡不得不承认自己玩不过那些老狐狸,而且这里没有半点属于自己的势力跟资本,明面相抗也没有用。而且卢休斯也是很迷人的,看在卢休斯为了要娶自己,如此费尽心机的份上,或许卢休斯也是可以考虑的对象?毕竟西弗勒斯还是太闷了,而且卢休斯比较符合自己择偶的标准。最后,洁西卡还是想出了方法,在卢休斯尚未被打上黑魔标记前将他带走,等伏地魔倒台以后,她就可以风光的跟伴侣一起回来继承马尔福家。

    只可惜一切是这么的不如人意。在她想来,阿不拉萨克斯在她回来时早就该死了,结果他没死,只是身体虚弱了。看来原作上阿不拉萨克斯的死一定有一点猫腻,卢休斯不在,阿不拉萨克斯竟然就活了,这让洁西卡有点哭笑不得。

    不过没差别了,反正卢休斯也不喜欢她。精灵长老说她执念太重,卢休斯觉醒精灵血统以后,灵魂无法跟她契合。这让洁西卡有点生气,她并不想要卢休斯觉醒什么精灵血统,卢休斯只需要以伴侣的身分转化为半精灵就够了,被转化的半精灵因为一切生命力量来自于伴侣,所以对伴侣会有天生的信赖,这才是洁西卡要的。现在可好了,对方本来的血脉就比她浓厚,觉醒之后对于传承知识跟心态调整比她还优秀,反而她倒像是个仿冒品了。

    卢休斯对长老说,他有一个伴侣人选,对方或许可以撑过身为半精灵转化的过程,并且他愿意让长老对那人测试双方灵魂的契合度。结果呢?结果就是纳西莎.布莱克悄悄的跟卢休斯完成了伴侣仪式,两人承诺等子嗣可以独当一面就会回到精灵之境,然后说来说去,她洁西卡竟然是成为了卢休斯的跳板。她甚至有一点怀疑,从一开始,卢休斯是否就是计画好了的。果然政治什么的,身为纯粹商业人士还是差了一筹。

    不过洁西卡不会甘休的。她才不要去那个到处都是诗人跟哲学家的精灵之境呢。活像养老院似的。她要功成名就,要前呼后拥,要恢复到自己以前的那种高度,连官员都不会轻易得罪自己的那样嚣张。她除了要爱情,她还要地位。

    于是最后,她想办法复活了日记本君。

    照洁西卡本来的计画,她应该是不会被驱逐的,因为法规上只说过不可以危害自己的部族,不可以对部族幼仔下手。于是她千方百计的去找了暗精灵的聚居地,精灵之果还没落入生命之泉,当然就还没长成幼仔。可没想到精灵之境有女神,女神根本不管她是否成功钻了法规的漏洞,直接放逐了她。本来她是想要利用哈利身上那个魂片的,那样最不引人注目。可惜…

    好在她不是上古精灵了,却仍有精灵的血脉,她的寿命至少有一千五百岁,这也算很长了。她迅速的把精灵之果用在日记本身上,然后用三个生命之果帮助他培养自己的肉体。日记本给自己塑造了一个黑发紫眼的羽蛇血脉,因为暗精灵本身带著暗属性,所以羽蛇这样的黑暗生物的血脉竟也成功塑造了,还是那种可以依据自身意念变身的高级货…这只能说日记本的运气不错。

    只可惜新的肉体跟以前的汤姆一点都不像,他偷偷继承了斯莱哲林的庄园跟财产,给自己按族谱取名为萨尔安.斯莱哲林,他的上一任族长就是萨拉查,会说话的族谱竟然称赞萨尔安拥有比萨拉查更纯正的血统。

    而且,明明说好了,羽蛇的生命顶多八百岁,萨尔安本身是巫师,只是羽蛇血脉浓厚,生命一定会打折,顶天四百岁了不起了。洁西卡说过愿意跟萨尔安缔结平等契约,生命共享,这样对两人都是保障。可是等洁西卡准备好魔法阵以后,走出修养地点的萨尔安看起来活脱脱是个小孩。于是洁西卡只能眼睁睁看著萨尔安忙碌于继承斯莱哲林的遗产,甚至一点动作也不能做。萨尔安给她的理由是自己上辈子学校没有毕业,这次想要好好的把书读完,等成年以后就跟洁西卡缔结平等契约,对青春永驻的精灵来说,这十几年不算什么。可是洁西卡却很没有安全感,她有一种感觉,就是这一次自己很可能又被耍了。

    作者有话要说:俺没有污蔑洁西卡,如果是我,功成名就,生活顺遂,结果没有预兆的被扔进别的世界重新开始,我也会愤怒、也会想要过回以前的生活,也会更难融入新的家庭,甚至会有反社会倾向。洁西卡本来就是成年人,冷血果敢一点很正常,而且虽然洁西卡看起来运气不好,但是她的确是能干的。只能说她惹到卢休斯跟日记本都不是善荏,如果他肯稍微降低一下要求,说不定就能够真的过上好日子了。

    今天放松一下,cp的部份我果断决定换了,会选一个大叔巫师,目前真的考虑是洛哈特,这里的洛哈特定位为装死装弱的狡猾高手,(其实已经四十岁了,巫师本身不显老)魔法能力不强,但古代魔文、魔法阵跟炼金术很强,采用某玄幻小说的设定,据说古代魔文、魔法阵跟炼金术本身的构成就代表了等价交换,魔文跟魔法阵本身就是力量的承载,需要的是制作者的知识跟精神力。我想这样佩妮多少也可以夫唱妇随。当然,许多涉及魔力触发的东西佩妮是没办法的。

    至于洛哈特的身分,就是圣徒的首席契约情报员,长年给圣徒提供各种情报,圣徒给他金钱、或者研究材料。因为老盖已经失去雄心,所以洛哈特不继续效忠他了,但他对圣徒组织很有感情,所以一直都为圣徒工作,对老邓无好感,跟圣徒内部关系很好。

    ☆、第五十四章

    告别莉莉之后,佩妮百无聊赖的去逛街。上辈子的她没有那个条件爱什么买什么,像现在这样自己喜欢的通通买下来,还是花自己的薪水,心情真的很好。

    手上大包小包以后,佩妮没有选择让小精灵平平把东西放回家,这是安全问题,佩妮向来很注意。走到星巴克,她点了一杯拿铁,店里的气氛很好。最近的她为了哈利真的绷的太紧,而每次面对卢平时,那种若有若无的较劲也令她感到累。

    其实佩妮要的就是一个适合自己,可以长长久久的好男人,两人可以一起贫穷,一起富贵,等到有一天两人都老了,可以自然而然的依靠彼此。有地位当然不错,但是为了地位或者大义牺牲自己的家人什么的,佩妮觉得这是本末倒置。当然,佩妮不介意在自愿的情况下选择一起面对,可是莱姆斯的态度显然就是那种:我会为你做最好的决定,即使这个决定会影响到两人未来的生活。

    佩妮甚至相信如果在足够的契机下,莱姆斯做得出来瞒著妻儿去单挑魔王然后死在外面,并且自以为是的认为妻儿会体谅这种事。

    要佩妮说,如果自己的丈夫真的这样无私,那也得在自己完全知道的情况才行。如果她真的不幸爱上一个烈士,那佩妮希望当别人告诉她丈夫死讯的时候,她的反应是知情并且镇定,而不是惊惶无措的。可惜,莱姆斯从来不懂自己介意的不是他亲不亲近邓不利多,而是莱姆斯从来对她留一手。说得话虚虚实实,做得事真真假假,他的凉薄跟狡诈赶得上马尔福,并且对他来说,佩妮是一个可支配对象,因此意见跟意愿显然不那样重要…天啊,他甚至不算是追求者,两人顶多有一点情愫涌动罢了…这还是多亏了莉莉跟伊万斯夫妻的鼓动,不然佩妮本来不会想这么多的。(懊恼)

    这种人只适合当朋友、合作者,如果佩妮真的跟他在一起了,自己就等著跟原著里的佩妮一样在家相夫教子,对大事不要发表意见,接受男人保护,并且以男人为天。那佩妮这么辛苦的自立自强是为什么?莱姆斯连遮掩都不遮掩一下了,许多男人好歹是等女人够爱他,或者真正娶回家以后才开始不尊重对方意见的。不体贴、不稳重,自以为是的对对方好…果然年轻男人就是这样,而佩妮的心已经老了。没耐性耗费自己的青春调教男人。

    佩妮其实也曾经考虑过原本佩妮的官配德斯理,他就住在伊万斯的老家附近,是个很老实诚恳的小伙子。书上的德斯理对哈利不够好,可是这应该是因为佩妮对哈利的态度原因。当海格找到哈利递交入学通知书时,德斯理先生很男人的挡在哈利跟自己老婆面前。想想看海格那个身高、那个体格。从这点就能看出德斯理是个好男人,必定很顾家,而且在德斯理家,看得出大部分事情都是佩妮作主的。

    可惜这个念头,只出现一小会儿就被佩妮自己掐灭了。佩妮很小就出外念书,跟德斯理一点也不熟,而且原作里的佩妮是一个传统、保守、对家人很照顾、内向、不太自信的女人,这跟现在的佩妮完全不像。

    从仅有的印象来看,德斯理很老实,他对妻子的要求也是传统的,他会爱上原作中的佩妮,却不见得会喜欢现在的自己,至少佩妮确定德斯理户觉得自己太刚硬。所以,如果因为官配的原因特别去找他,这就更加本末倒置了。这跟自己因为欣赏原作中的莱姆斯特别去帮忙,然后还小心动了一下有什么差别呢?同样都是…错的。

    佩妮悠悠叹口气。实在不是她急著嫁人,而是心情苍老的她没有兴致去玩那些爱情的追逐。对年轻人而言,每一段恋曲都是成长跟经验,人们从一次一次的失败当中反省自己,一开始对另一半的要求可能很虚华,可到最后就会明白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然后无奈的接受「一段恋情,天时地利人和都同样的重要」。

    伊万斯夫妇虽然向来保养得好,可是他们生小孩时年纪已经不小了,他们比托比亚跟艾琳都还要大。佩妮这般思虑著婚姻跟爱情,也是因为巫师界都结婚得很早,莉莉已经怀孕,自己小时候太过内向,伊万斯夫妻不说,可是佩妮知道他们最担心的还是自己。小时候的疏离对佩妮来说有一种愧咎,她愿意花最大的心力让原作里头没过多少好日子的伊万斯一家人都幸福快乐。不管是伊万斯夫妇,莉莉,还是童年好友兼妹夫的西弗勒斯。

    沉浸在自己内心世界的佩妮漫不精心的啜了一口咖啡,懒散的观察著店内的其他客人。忽然,一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出现在她的视线内,那人金发碧眼,长相出色,身材健美,正悠闲的研究著一本「最新武器大全」…还是个枪械迷?

    不过外表帅气不是佩妮注意到他的主要原因,原因是因为这家伙外放的精神力极为有序,对自己的情绪跟灵魂能量保护得非常严谨,佩妮肯定如果自己胆敢对这个金头发动用自己的能力绝对马上会被发现。而且佩妮注意到这家伙手上戴了一个黑色的水晶手镯,那个波动,绝对是魔法水晶无疑。

    佩妮一时间起了兴趣,奥利凡得说的话是真的,不是只有佩妮对自己的精神力好奇,她确定自己的灵魂之音是法则的外挂,但在没有这种外挂之下,却会注意到自己精神力的人,那会是个什么人呢?如果…自己试探一下,那以后是不是又多了一个跟艾利坎特一样,说话用不著过于提防的人?佩妮细细观察,这人身上有魔力波动。很好,这人是巫师,可是很悲催的是这人的魔力并不高,如果魔法力量中,邓不利多是十分满分,西弗勒斯可能有八分,那这人可能只有两分到三分,几乎就比哑炮只高一点点了…不过精神类的魔法他一定很擅长。

    例如摄魂取念、大脑封闭术、遗忘咒、守护神咒等等。至于索命咒…嗯,听说这同时需要很大的魔力,所以这个青年可能使不出来…而且,一个枪械迷的巫师,真特别不是吗?佩妮承认,自己对这个巫师起好奇心了。若不是因为顾虑到对方是个立场不明的陌生巫师,她绝对立刻上前搭讪。

    ☆、第五十五章

    被佩妮注意到的巫师叫做吉德罗.洛哈特,跟佩妮不同的是,佩妮一进门洛哈特就注意到她了。

    「麻瓜精神异能者?」洛哈特想:「非常年轻,实力却跟我差不多…不,可能更强一点…」他注意到佩妮的精神力比自己更有深度,看起来自己稍胜一筹,可是佩妮比他多出什么他却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精神力场对佩妮可能没用。

    洛哈特的「精神力彻其实就是佩妮引导情绪的能力,这种能力大家都有,只是强弱不同。例如有人一见面就让人觉得和善可亲,这可能是因为这人心怀善意,所以大家下意识的接受到善意,就会回报善意。又例如有人一看上去没什么不同,但就会让人觉得不好惹(例如西弗勒斯),这都是一种从里到外散发出的感觉,佩妮跟洛哈特因为精神力强,所以可以自主的控制这种散发出的感觉,甚至有目的的引导他人的感受,这种能力让洛哈特在许多次的工作中占了很大的便利。

    洛哈特本身是一个德国家族的分家后代,但是因为他一出生开始,微弱的魔力让家族对他抱的期望不高,好在他的家族并不是那种后代不成器就放弃的那种。那时正逢德国圣徒兴起的时候,家族的实力并不足让圣徒看上,为了远离这中间的纷扰,除了父亲以外,其他人就被打包到了法国。

    洛哈特的母亲对自己没什么天份的儿子非常疼爱,于是从很小就开始鼓励他,洛哈特当时努力的选择古代魔文跟魔药之类,不需要强大魔力的东西来钻研,最后发现魔药药优秀,需要的是细微的魔力操控能力,魔力操控他可以做到,可是如果碰到复杂的魔药,需得长时间输出魔力的话,他就会后继无力。也就是说即使自己操控力再优秀,也无法在魔药方面有什么建树。不过,同样需要细微操控的炼金术跟魔法阵他却可以掌握得很轻松。

    这让洛哈特非常好奇,并且因此详查了家族藏书,最后才在魔法阵相关的资料中理解出「精神力」这种看不见摸不著的体系。很少有人能够掌握大型的魔法阵跟炼金术,那是因为近代魔法师早就失去了修炼精神力的方法,即使有精神力天赋异禀者,也不见得会对这两样日渐没落的艰涩学问感到兴趣,久而久之,炼金术师就愈来愈少了。

    其实炼金术跟魔法阵通常是摆在一起的,他们都需要精通古代魔文,并且都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力,并且炼金的同时常常会需要魔法阵。

    当洛哈特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毕业,想当然,他的学业成绩并不理想,别人很轻松可以施展的魔咒,他需要反覆的练习跟调配魔力的使用才能成功,非常努力的状态下,也不过混了个中上的成绩。

    不过,因为找到了自己的专长,毕业以后他利用家里的资源制作了一些很难得的炼金饰品,并且因此被圣徒注意到,从而开始展开长期的合作。

    一辈子当一个后勤并不是洛哈特心中的目标,那时候的他因为天生的魔力不足而找了许多方式来增强自己,其中包括麻瓜的武技跟枪械运用,因此他深深认同圣徒,觉得魔法界的确应该正式普通人的潜力,即使无法正面对抗,也该截长补短,不能一直闭关自守下去。那时年轻的他一直希望能够为魔法界做点什么,甚至希望魔法界可以多发展一些世俗的能量,从而可以占在普通人的科技上面发展出更丰富的魔法文明,只要科技可以被魔法界所用,比普通人更多了天赋的魔法界也许可以有更好的发展。

    彼时冥王已经自囚在纽蒙加德,运作圣徒的是惜年盖勒特的副手布兰登。洛哈特为了历练自己,同时想要蒐集并且改良更多普通人世界的用品为炼金物品,他开始了漫长的历练。这中间他做过许多职业,包含佣兵、杀手、画家、作家、商业间谍…等等。通通都是为了更了解普通人世界,也是为了给圣徒更多更确切的科技知识跟情报。

    他在旅途中充实自己,改良许多炼金物品,多变又有弹性的能力跟身手让洛哈特几次取得了对圣徒来说极为重要的情报。久而久之,他跟布兰登建立起了良好的友谊,布兰登更邀请洛哈特加入圣徒。

    原本洛哈特听到这种邀请会很高兴的,可是那时的洛哈特已经利用自己的能力,查出冥王盖勒特跟邓不利多的那段往事。这件事情圣徒高层都心照不宣,只是看在盖勒特的个人魅力以及理念隐忍著继续跟随而已。反正盖勒特基本上已经不管事,大家早就渐渐接受布兰登的领导。只要圣徒理念没有改变,魔法界终有彻底发光的一天。

    可是对洛哈特来说,他从小心心念念想要效忠的只有冥王一人而已。那是他因为魔力很弱而灰心时许下的执念跟梦想,不然就个性而言,洛哈特根本不想被任何组织限制。于是洛哈特拒绝了圣徒的招揽,他认为冥王已经失去了他的雄心,而没有冥王全力带领的圣徒不见得真的能够走到洛哈特心中的高度。

    布兰登对于洛哈特拒绝加入的原因心知肚明,他早就知道凭洛哈特的狡猾多智跟手段百出,这件事情瞒不了多久。于是当布兰登确定洛哈特拒绝加入圣徒以后,他憋屈的再度进攻纽蒙加德,只是盖勒特依然不愿离开。而布兰登回去以后,圣徒内就正式给洛哈特封了一个首席契约情报员,凭洛哈特对圣徒跟布兰登本人的友善关系,当个编外人员大家完全没意见。

    今年洛哈特已经四十五岁了,他修炼精神力多年,最后终于确定魔法水晶对精神力的帮助。当然,他的魔法水晶手镯上刻了魔法阵,那手镯远比佩妮看上去还要来的复杂,根本就是个炼金饰品。不过也就因为这样,洛哈特对眼前这个二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才会这么注意。一个纯粹的麻瓜,手上也有魔法水晶,虽然上面没有加工痕迹,可是她对魔法界一定是知情的,而且这种天赋如果去学习魔法阵的话…洛哈特觉得自己心痒了。

    要知道魔法阵跟炼金术许多地方都只需要精神力,制作本身不要求拥有魔力,魔法阵本身就承载著力量,你有办法画出来,就能得到想要的结果。这是魔法界的文化遗产,只是洛哈特目前为止还没见过哪个巫师天赋够高到让他动心的。精灵族倒是精神力高,可麻瓜好歹是人,跟巫师系出同源,精灵根本不把自己当人,他们对巫师有一种下意识的蔑视。

    基于惜才的心理,洛哈特特别探查了一下这间咖啡厅,他发现眼前的小姑娘身边有一个家养小精灵。而且小姑娘手上的戒指也不平凡,是个很高竿的炼金饰品,推测包含空间跟通讯功能,手笔有一点像是英国前几年动作很大的那位上古精灵。

    这小姑娘认识那个上古精灵?不然为什么会有专门用精神力驱动的炼金戒指?洛哈特想。

    其实洛哈特一直挺欣赏那个精灵,因为那精灵让邓不利多有点焦头烂额。凡是让邓不利多焦头烂额的人,洛哈特都欣赏。

    ☆、第五十六章

    「小姐,这是您的卡布奇诺。」

    佩妮抬头看著服务生,有点错愕,星巴克向来是自助式的,而且:「我没点卡布奇诺。」

    「是那位先生拜托我们点给你的。」服务生窃笑著偷偷指点著吉德罗给佩妮,佩妮不动声色的点点头,对方精神力很强,自己引起注意了。不过这样也不错,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佩妮很愿意结交,不是自己主动就更好了,她不确定对方对于麻瓜有什么看法。

    吉德罗见佩妮脸上没有讨厌的样子,施施然的走了过来,有礼貌的对佩妮轻点一下头问:「小姐,这里有人吗?」他的手指著佩妮对面的座位,显然是想要并桌。

    「请坐。」佩妮饶有兴致的看著眼前的巫师。这样气定神闲又不失礼貌的搭讪女子,巫师应该很少人会的,因为巫师人太少,大多数在校园里就会认识。

    「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吉德罗.洛哈特。是一个旅行作家。」吉德罗微笑的说:「今年四十五岁,请问小姐芳名?」

    「四十五?」一开始吉德罗介绍自己的时候,佩妮就想到那个花孔雀,可是一听见对方的年龄又不能确定了,而且:「我知道巫师不显老,可是洛哈特先生看起来真的太年轻了…」简直跟我差不多大。

    「这是梅林对洛哈特一家的眷顾。」吉德罗耸肩说:「我们家出来的巫师魔力超群的很少,大多资质平庸,更多的是魔力低微,不过我们总是有一些其他的优点。例如我祖父,他是天生的政治家。我父亲,他的魔法天赋也只有中等,可是他经商很厉害。例如我,魔力非常低,这让我的寿命可能只比麻瓜长一点点,但我的时光从二十岁开始停滞到四十岁,最近才又开始走动起来。」

    「魔法真是很神奇。」佩妮微笑著赞叹。

    洛哈特点头:「是的,通常魔力高强的人才能留住青春,可是我想我的家族或许就是那种魔力永远都是中间或者以下的那种,不过梅林对我们并不坏,我的祖先有许多魔法阵的大师,在很早以前的战乱年代,我们也有立足的资本。事实上,魔法世家大多有许多这样那样的秘密,例如马尔福本家,永远都只是单传,而且必定是生男;布莱克家子孙繁茂,可惜每代总有一两个叛逆…我猜测这可能是在战乱的年代,祖先可能透过各种献祭,为自己的子孙规划好了后路。」

    「佩妮.伊万斯。」佩妮点头。

    「伊万斯小姐。」洛哈特笑著跟佩妮握了一下手,然后偏著头想道:「伊万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霍格华兹的斯莱哲林学院院长夫人原来就姓伊万斯?」

    「那是我妹妹。」

    「请见谅,一个到处旅行的人总是能知道一些有趣的消息。」吉德罗坦然的回视著佩妮的眼睛。佩妮倒是点点头没说什么,她感觉得出这人对她没恶意。洛哈特继续说:「如果可以,伊万斯小姐可以叫我吉德罗。我是虽个德国人,但在法国长大,还是喜欢轻松一点的气氛。」

    「你也可以叫我佩妮。」佩妮点点头说:「吉德罗对精神力有研究?」很明显,对方是因为这个来搭讪的。

    「是的,佩妮很令我惊讶呢。」吉德罗笑咪咪的说:「精神力的修炼方法早就失传了,没想到会见到这么有天赋的人,而且竟然还是个普通人。」

    吉德罗说:「要精通魔法阵需要强盛的精神力,魔法阵就像是一个机器,你画出来,魔法阵会吸收游离的魔法因子自行运转,达成你要达成的目的。可惜要画出魔法阵,你得控制著自己的意志,将线条走向你要走的地方。这并不是魔法比较强就能做得比较好的事情。我一直希望能够利用魔法阵或者炼金物品创造出属于魔法界的文明,就像普通人用科技创造出他们的文明一样。可惜精神力的修炼已经失传,天赋异禀的人却很难找。虽说魔法强大以后,精神力也会增长,可一个巫师等到这种时候,通常也不会特别去注意魔法阵这种知识了…」

    「吉德罗是想要知道我为什么会自行修炼精神力?还是想要找我帮忙?」佩妮偏头看著吉德罗。

    「这不重要。」意外的,吉德罗摇头说:「你怎么会修炼是隐私,我只是想知道佩妮你是否愿意在方便的时候跟我一起研究魔法阵?你不会魔法,那些魔力触发的魔法阵你用不了,可是你手上的炼金戒指却是精神力操控的,你大可往这方面钻研,就当是兴趣?看得出来佩妮小姐在普通人世界生活得很好,我是不会故意破坏你的生活的。」然后努力把各种普通人科技转化成炼金物品或者魔法阵吧!这可比科技文明环保多了。

    佩妮意外的看著吉德罗的脸,怎么说呢?好…客气的巫师?

    「不强求?你确定我会有兴趣?」佩妮问。

    「魔法很方便,可以让人生活更舒适的,都是好东西,佩妮有这个天赋,我看不出你为什么会没兴趣。」吉德罗笑笑说:「魔法界已经落后太久了。英国或许有过最灿烂的魔法文明,可那是以前。德国圣徒现在并不反对接纳麻瓜科技,可那终究无法推广,魔法界应该要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东西,等到魔法界的文明足以跟科技对等的时候,或许两方才能好好坐下来谈一谈,然后实现小说里头那种魔法师走在路上,却让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景象。」

    说到这里,吉德罗加了一句说:「科技文明消耗的是自然资源,这样一直发展下去,对普通人也不见得好,这点许多麻瓜学家都已经说明了。佩妮如果答应,这帮的不只是巫师,或许也帮了自己呢?」

    佩妮百味杂陈的看著吉德罗,真是个口才便给的巫师。让佩妮…忍不住欣赏阿。

    「我对魔法阵一窍不通的。」佩妮说:「炼金术是什么也完全没有概念。」

    「这不是问题,我想,我可以先教你古代魔文?」吉德罗脸上露出了一种得逞的狡诘微笑,却意外的让人会心一笑。

    「你要怎么教?」佩妮看著吉德罗的脸,有意的想为难为难他:「我的生活非常封闭,并且不方便带你回我家,我工作的时候心无旁骛,像今天这样的休闲,一周顶多一次,而且我还要排时间跟我妹妹见面。」

    吉德罗听了以后苦笑了一下,然后说:「请容我回去想一想。不介意的话,我想我可以留下你的手机号码?」

    佩妮心情愉悦的跟吉德罗交换了手机,吉德罗在交谈之中提到圣徒,并且显然很了解。佩妮猜测吉德罗跟圣徒是有联系或者有关系的,也就是说,佩妮本身的情况,吉德罗即使现在不了解,也有渠道了解。

    很期待呢,当你知道我的状况以后,你会怎么样让我学习古代魔文,又要怎么样在邓不利多的眼皮底下做小动作呢?吉德罗?

    ☆、第五十七章 莱姆斯的番外

    佩妮最近一定认识了异性朋友。莱姆斯很负责的下了这个结论。

    最近莱姆斯发现佩妮跟自己的相处自然许多了,不像之前故意的周到,反而愈来愈像是平常的室友,而且佩妮工作回家的时间晚了,以前佩妮都会尽早把工作完成,尽快回家的,还有佩妮最近神采飞扬,整个人都生动了不少。

    本来莱姆斯怀疑佩妮爱上一个巫师。因为佩妮最近对古代魔文产生了兴趣,许多自学书籍都是透过西弗勒斯跟莱姆斯弄来的,西弗勒斯还透过佩妮那只乌鸦送给佩妮一个简易的古代魔文教学书,那是炼金物品,用墨水在上面练习,那本书会帮你批改正确与否,并且会按需要提示发音。莱姆斯不知道这种珍贵的炼金物品西弗勒斯哪里来的,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佩妮除了对魔法界更感兴趣以外,似乎有即将恋爱的趋势,比起之前跟自己有点暧昧的互动,佩妮这次显然很认真。

    观察了一阵子以后,莱姆斯很肯定佩妮没有跟其他巫师联络的迹象。她的生活作息除了私人的约会变多以外,没有多馀的猫头鹰来往、没有双面镜、没有门钥匙。偶尔佩妮还会接手机然后出去,那时莱姆斯认为佩妮可能是爱上一个麻瓜,然后他还偷偷跟去看了,结果看见一个金发帅哥开著audi等在大楼门口。

    那是一个麻瓜。莱姆斯想。没有巫师会去学开车。

    莱姆斯不认为佩妮会喜欢麻瓜,她拥有不平常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佩妮多疑,而没有一个男人会忍受自己的女人隐瞒跟无休止的试探或者怀疑。莱姆斯也不认为佩妮是那种宁可隐瞒自己力量一辈子的女人,她要是爱上谁,一定会选择对自己的力量开诚布公,以免哪天被发现了,成为对方离开她的藉口。

    因此想来想去,莱姆斯把那个英俊的金发男人划到那些追求佩妮的狂蜂浪蝶里头。佩妮是最年轻美丽的法官,在工作时受到律师、检察官、甚或者当事人的追求非常平常,好歹佩妮也二十六岁了,的确到了这种年纪。这些人不太会成为佩妮认真的对象,因为这些人内心光明与阴暗是并存的,而佩妮有时候明明理解,却又不能忍受。(他绝对不承认看到那个开好车的帅哥时自己内心自卑了一小会儿)

    因此最后,他怀疑的对象是一直跟佩妮私下有联络的那个上古精灵。精灵都很精通古代魔文不是吗?至少上古精灵跟普通人比起来,莱姆斯会好受一点。况且那也只是迹象,佩妮没有真正在谈恋爱。

    只是,对于佩妮最近的桃花运莱姆斯还是忧郁了。

    他承认自己对佩妮一开始只是兴趣,可能还出于一点感恩,最后相处久了是欣赏,佩妮稳重的个性让人很安心。然后有莉莉跟伊万斯夫妇的支持跟敲边鼓,他就有一点忘形了。并且他努力的蚕食著佩妮的生活空间,认为等久了终究是自己的。想想看,佩妮的生活中有救世主,根本不可能会跟其他的巫师有什么接触。他掉以轻心了,并且自以为是了。

    事实上,莱姆斯根本没有追求女孩子的经验,他在学校的时候因为成绩优秀人又斯文,有几个漂亮小姐对他表达好感,可惜自己那时候没心情,那时的他想的是自己绝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也成为狼人,并且也不可能自动的告诉那些告白的女生自己是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