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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离殇

      暗咒之血禁断 作者:暮沈

    (11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1

    夺门而出的少女大脑已经彻底混乱,她甚至连刚刚发生了什麽都不知道,只想著快点逃离这个恐怖的地方。但是本身就是作为防御措施存在的城堡,那怕只是小型的,回廊楼梯错综复杂,也足以让人如陷入雾障,即使是在清醒的状态下,不熟悉城堡地形的人也很难顺利逃离,更何况少女是在极度慌乱与惊吓之下。

    乐在其中的尼德拉在少女逃离几分锺後才开始行动,对血腥极度敏感的他第一时间便可以确定猎物的位置,似猫捉老鼠一般,他并不急於将猎物捕获,而是享受著追逐的快感与猎物惊慌逃窜惊恐尖叫,之至将j疲力尽猎物逼入绝境。

    昏暗的回廊,冰冷的墙壁,鲜红的地毯,一张张身著华丽样貌惊豔表情y森的挂画,组合而成的地狱弥漫著绝望。

    鲜血染红了少女白色纱衣,白色的纱衣不知何时被刮破,j致的高跟鞋的骄傲的跟早已断掉,崴伤脚踝的少女最终被逼到了走廊尽头的,她想都没想猛地拉开了眼前唯一的一扇门,新鲜的空气顿时扑面而来,她以为得救了,睁开眼只剩下绝望。

    眼前出现的不是逃出生天的道路,而是断壁悬崖上宽阔的露台,夹杂著海腥的海风将残破的裙摆吹得狂舞。身前是漆黑的天与海,身後是已经迈著优雅步伐走来的恶魔。少女扶著白色大理石栏杆,颤颤巍巍的探出头,向下看,顿时一阵眩晕,她憎恨,为什麽这个鬼地方会有这麽多的露台。

    跳下去,葬身海底必死无疑,不跳,回首,恶魔猩红的眼球狰狞的獠牙在眼前放大。

    “啊啊啊啊──”

    女人的尖叫之声响彻夜空,又很快消失,只剩回声在空旷的夜幕下,被海浪声吞噬。

    啪的一声,高空坠物落地之声後,礁石上出现一具女x的尸体。披散著凌乱的长发,在激起泡沫的海水的冲刷下,如同海藻一般摆动,死不瞑目的尸体身下,并没有如正常情况一样渗出大片血水,透过塌陷的皮肤看不到任何血y的迹象,似乎被生生抽干了一样。又一个巨浪拍打上礁石,浪花退下,裹挟著枯槁的尸体退回海水中。

    在漆黑的夜幕下,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谁都不会注意到一朵娇豔的花朵再此陨落。

    站在高出露台上的罪魁祸首此时已恢复了完美的邪面容,俯视著悬崖下的黑色浪花,尼德拉象征x的整理了一下丝毫不见凌乱的衬衫的堆褶前襟,从外衣的x前的口袋中拉出白色巾帕,优雅的擦了擦嘴角残留的血渍,手臂伸出露台,手指一松,染了血的白色巾帕随著海风在空中盘旋摇曳,缓缓坠下,最终落到了刚刚可怜少女陈尸的礁石上。

    乌云散去,被遮挡的

    饱餐过後,尼德拉露出满足的笑容,尽管品尝过祈的美味血y後,任何事物都让他食之无味,但是处女之血还是勉强可以令满意。

    尼诺适时的出现在露台门外,对於刚刚发生的他早就司空见惯,稀疏平常,只不过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主人如此狩猎,看来他的主人现在不只焦躁,更兴奋著。

    “少爷,小的已经拿著您的信物与长老预约,明晚三大长老会在塔楼等您。”

    尼德拉回身,迈著优雅的步子,走向尼诺,“我知道了,那几个老家夥什麽都没说?”

    “长老看到信物後,并没有问多余的事情,当即定下了时间。”

    “是吗?”尼德拉冷笑,没想到老家夥会这麽干脆的应下,而且这麽从时间上,似乎比他还著急,看来他们是从父亲那里吃了亏,急於寻找帮手。

    收回思绪,他注意到尼诺额头的血管开始浮现突起,尼诺不住吞咽著口水,喉结在喉咙间上下滑动。

    “你也该饿了吧。”尼德拉饶有兴趣的明知故问,血族不论等级,只要遇血便会暴露本能,只是不同的等级克制力不同。

    呼吸愈加沈重的尼诺双目紧盯著尼德拉衣领上留下的血y,咖啡色的眼球开始渐染绯红,嘴角一抽一抽,青寒的犬牙时隐时现,昭示著本人即将失控。

    这怪不得尼诺,洁净的处女之血对血族来说是臻品,而鲜血沾染了主人的气息,则对由人类转化的血族来说更是无法自持的存在。

    尼德拉指尖的指甲瞬间增长,他淡然的用指尖将自己手腕内侧动脉狠狠的豁开,暗红的血y霎时从伤口中溢出,尼德拉将鲜血淋漓的手腕送到了尼诺嘴边,嗓音低哑的道:“乖孩子,开饭了。”

    像收到命令的家犬,尼诺彻底狂化,猛的抓住尼德拉的手腕,饿虎扑食一般咬住伤口,贪婪的允吸,血族的优雅全然不见嗜血的本x暴露。

    被咬痛的尼德拉只是微微蹙眉,宠溺的拍了拍尼诺脑袋,并不在乎此时的尼诺对外界不会有任何反应,“唔……慢点吃。”

    ※※※※※※※※※ ※※※※※※※※※ ※※※※※※※※※ ※※※※※※※※※

    刚成为吸血鬼并没有多久的祈并不害怕太阳,事实上,凯米修斯的直系後代都不怕日光。尽管不会像低等吸血鬼一样遇光灰飞烟灭,但不可否认,祈不再如曾经一样享受沐浴阳光,阳光令他容易疲惫,更加嗜睡。

    身体沦陷在柔软的羽绒枕及羽绒床垫中,不愿离开,直到感觉身侧的床垫同样陷下去,熟悉的手掌府上自己的脸颊,他才不情不愿的从睡梦中醒来。

    像撒娇的猫儿一般,用脸颊磨蹭著宽厚的掌心,祈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凯米修斯朦胧的影像出现在眼前,尽管看不清,他仍朝著那团模糊的影子,自顾自的痴痴的笑了笑。

    影子明显身形一顿,随即火热的吻落在他的唇上,半梦半醒间的祈予以热情的迎合回应。

    绵长火辣的早安吻结束,祈终於完全睁开双眼,伸了伸筋骨,歪头仰视著英俊的恋人,眼神慵懒,“早安,凯。”

    “早安。”神清气爽的凯米修斯伸手揉按著祈的腰肌,“不再休息一会儿了吗?昨晚你的热情可是令人咂舌,这里拗的那麽厉害,现在一点也不累?嗯?”

    (13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2

    想起昨晚的放纵,祈顿时脸一红,啪的拍开了凯米修斯的的手掌,将x前的被子拉了起来,把脑袋捂得严严实实,想缩头乌g一样缩在被子里闷闷的道:“别说了。”

    “呵呵,不说了。”凯米修斯微笑,“你继续睡吧。”说完站起身。

    祈一手抓住了准备离开的凯米修斯,头发散乱的从被子拱了出来,著急的道:“等一下。”

    “怎麽了?”

    “我不想睡了。”

    和祈待得久了,尤其是在他们坦诚之後,凯米修斯便发现,祈其实并不如他外表那样沉静清冷,反而依赖心理特别强,而且很爱撒娇。不过,这并不影响凯米修斯对他的爱,甚至令凯米修斯更加深陷。

    “那就让拉齐娜把衣服给你拿进来。”

    “嗯。”

    祈点点头,从床上坐了起来,他才注意到凯米修斯的衣著,白色衬衫,咖啡色格子小马甲,驼色长裤,棕色皮鞋,将凯米修斯的身材衬得更加完美,美术馆的雕塑大概也比不上。难得凯米修斯没有穿黑色的衣服,一身装扮充满了田园閒适感,别具魅力。

    他赤裸裸的视线让凯米修斯想忽视也无法忽视,凯米修斯打趣的问,“这麽盯著我?看到怪物了?”

    “哪有!我的凯这麽英俊!”祈突然想开起玩笑来,便故作惊讶,语气夸张的道。

    “噗──哈哈哈哈……”凯米修斯被他逗得噗哧一下笑了出来,总是冷锐的眼神浮现出幸福的笑意,“哈哈……你真的是我认识的祈吗?”

    “你猜呢?”

    看著祈佯装正经的表情,嘟起的嘴唇,凯米修斯的笑容渐渐凝固平复,像夏娃被毒蛇诱惑,情不自禁的吻向祈的双唇。察觉到凯米修斯的意图,祈忐忑的等待著。

    事实上之前他们很少接吻,起初是祈对凯米修斯的完全抗拒,後来当祈爱上的凯米修斯的时候,却纠结著月的存在对凯米修斯产生另一种抵触情绪,而生x薄情的凯米修斯g本不懂什麽是爱,接吻这种对於热恋中的人才会产生的冲动渴求,凯米修斯就更不会有。不过,最近几天,他们接吻的次数超过从他们相遇至今的总数,大有要将他们落下的全部弥补回来的架势。

    就在两人的双唇即将碰上的瞬间,正对著双人床的房门被从外面啪的推开,面向门方向的祈第一时间看到拉齐娜,吓了一跳的他眼睛刹那瞪大,当即猛的将凯米修斯推开。

    同样,拉齐娜也受到不小的冲击,本能的抱紧准备拿给祈的衣服,立刻将门啪的重新关了起来。

    即使凯米修斯不回头也知道发生了什麽,情绪被打断了,凯米修斯无奈的捏了捏鼻梁,叹了口气,转身对门口道:“哎,进来吧。”

    半晌,门被再次推开,拉齐娜低著头走了进来,“真的非常抱歉,我并不是有意的。”

    其实拉齐娜见过比这更劲爆的场面,但都是祈没有发觉的情况下,比起受到惊讶,她更多的是愧疚,毕竟她打扰到了凯米修斯和祈的亲腻时间,另一方面让祈感到尴尬无地自容。

    “算了,衣服放下之後,你就可以出去了。”凯米修斯没有追究拉齐娜的责任,不过,这件事让他下决心,必须马上把隔壁衣帽间的衣橱填满,这样就不会再出现今天这种令人不快的事情。

    拉齐娜离开,祈便去冲澡,穿戴整齐,头发仍然微湿的走进卧室,他看到凯米修斯正坐在窗前的靠椅上,墨绿的双眸入神的看著窗外,朝阳似金粉一样洒在凯米修斯的身上,银色的卷发更加耀眼,完美得让神话里的众神自惭形秽,而这是属於将凯米修斯创造出来的撒旦的杰作,连上帝看了都会嫉妒。

    不想破坏眼前的美景,犹豫了许久,祈才开口,“让你等久了。”

    因为新大陆的事情而陷入沉思的凯米修斯,听到祈的声音,随即回头向祈招手,“过来。”

    祈听话的走了过去,凯米修斯拿走了他手里的白色毛巾,示意他坐在自己的腿上,祈虽然意味不明,但还是坐在了凯米修斯的腿上。祈一坐下来,凯米修斯便拿著毛巾开始擦拭起他潮湿的头发,动作温柔得像是对待珍贵易碎的瓷器。

    祈整理著自己的四层蕾丝喇叭袖丝绸衬衫的袖口,镶著珍珠钮扣的衬衫,g廷风强烈,给人一种x别模糊之感,可是红色暗纹马甲以及配上背带的棕红色条格靴裤,既然是靴裤配的当然要是黑色及膝马靴。这一身下怎麽看都是贵族少爷的装扮,怎麽看都不是女人。

    “这样穿真的没关系吗?昨天我穿的就是男装,今天还穿著男装……”祈有些担心的问,并不是他喜欢上了穿女装,而是因为怕他人起疑给凯米修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公爵夫人。

    祈可爱的反应让凯米修斯无法自持,他恨不得将祈按在床上再来个几百回合,考虑到祈的身体情况,他还是按捺下来,只是为祈擦头的动作明显便大了,“公爵夫人穿什麽东西,下面的人效仿和崇拜还来不及,哪敢对公爵夫人的衣著指指点点。”

    虽然大都市的潮流前阵已经由开始渐渐转移出贵族圈,但是对於乡下来说,贵族依旧是他们膜拜的对象,凯米修斯这麽说也并非戏言。

    紧张的祈一点点放松下来,他刚才洗澡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那个陪伴了他几个月的大男孩,於是好奇的问,“本,他怎麽样了?为什麽没带著他?”

    凯米修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後又继续擦了起来,“怎麽想起他了?”

    “其实也没什麽,就是突然想了起来,他可是把我骗得团团转的狡猾的家伙,我怎麽都没想到他会是吸血鬼。”其实祈只是有些担心本而已,虽然那个大男孩儿总是很滑头,但是毕竟一直暗暗保护著他吧。

    知道本是同样是吸血鬼的时候,祈万分诧异,不过在当时的场景下,没有给他多想的机会。後来,他被凯米修斯赋予新的生命,重生醒来之後,看到本出现在城堡中,反而没有过多的惊讶,仔细一想,似乎一切顺理成章,如果本不是凯米修斯的後裔,怎麽会像膏药一样黏在他的身边,并且对他的事情都要干涉。

    “小聪明那家伙还是有的。”凯米修斯如实的评价。

    他遇到被野兽袭击奄奄一息的本时,那种强烈的求生欲让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他问本为何执著於生,本回答为了独居逐渐年迈的母亲,於是他给了他新生。那时候凯米修斯就已经开始筹划算计,为了保护祈,为了脱离氏族的钳制,他需要帮手,而且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新人。

    “你很器重他。”

    “起码到目前为止是,我让他去替我办别的事情了,希望他不要让我失望。”

    祈的头发被擦乾,对话也到此结束,在楼下餐厅用完早餐,凯米修斯带祈去了楼後的马场。

    由管家鲁道夫领路,祈走在凯米修斯的身侧,穿过宽阔的绿地,走到了靠近树林的马场,马场四周围著木栅栏,五六匹成年马匹正悠然的享受著马厩中的美食,以及马夫提供的洗澡按摩服务。

    身上挂著黑色胶皮围裙的马夫看到了凯米修斯等人,赶紧放下了马刷,打开栅栏门,跑了出来,恭敬的打招呼,“早上好公爵大人,早上好公爵夫人,早上好管家先生。”

    (11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3

    凯米修斯并没有把马夫放在眼中,而是径直走进马场,而祈则向马夫浅笑著微微颔首後,才去追凯米修斯。

    望著祈跑走的背影,第一次见到东方人,二十出头正值年轻气盛的马夫不由得怦然心跳,低声呢喃,“维纳斯。”

    “癞蛤蟆想吃天鹅r,别忘了你是什麽身份,活腻歪了直接和我说,永远要记得你自己是谁,肖恩。”鬓角微白穿著一丝不苟的西装的鲁道夫突然从马夫的身边出现,一盆冷水泼了上去。

    肖恩尴尬的了毛寸的土黄色头发,“谢谢总管先生的教导。”

    鲁道夫冷哼了一下,便背著手趾高气昂的走过肖恩身边,走了几步後发现肖恩还没跟上来,便冲肖恩呵斥道:“还杵在这做什麽,不快点到老爷那里去。”

    “是是是,小的马上来。”肖恩不敢有任何反驳,连连答应著追了上去。

    由於格勒梅兹庄园一直处於閒置状态,所以马场也理所当然的跟著閒置,但因为凯米修斯早前交代过,所以庄园特意购置了几匹马,凯米修斯在几匹马身边走了一圈,钜细靡遗的打量的一遍。

    “马是你挑的吗?”看了一圈後,凯米修斯理所当然的问了跟在身後的肖恩。

    凯米修斯没有起伏的声线令肖恩心底一惊,没见过大世面的他一时不知道该怎麽回答,偷瞄了一眼鲁道夫,可怜兮兮的寻求帮助,没想到鲁道夫竟然把头别到了另一侧。

    祈并不懂马,自然也不知道凯米修斯究竟对这些马是什麽态度,但是看著肖恩无助的样子,不由得联想到本,便开口道:“你叫什麽名字?只管如实回答就可以,凯他不会胡乱责罚别人的。”

    听到祈温柔的声音,刚刚还紧张得手足无措的肖恩一下子安心下来,但依然有些紧张的搓著手道:“回夫人的话,小的名字叫肖恩。”

    祈点了点头,微笑著循循善诱,“很好肖恩,现在来告诉公爵,这些马是不是你挑选的。”

    凯米修斯瞥了一眼因为祈而脸红的肖恩,有些不悦,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怕什麽?怕我会吃了你?”

    见凯米修斯开口,鲁道夫开始帮腔,“实在不好意思,肖恩他是新来的,所以什麽都不懂,扫了老爷和夫人的兴致,我会罚他的。”

    “为什麽要罚他?他又没有做错什麽。”祈眉头蹙起,忿忿不平,他始终不喜欢这个j明狡猾的老管家,总觉得这个人的眼睛无时不刻不盯著别人,似乎总想将别人的弱点抓在手中,“你凭什麽随便处罚别人?连公爵都没说什麽,我看要罚也是该罚你才对,手下的人没有管好,你当负首责。”

    鲁道夫明显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兔子似的公爵夫人,竟然会突然向他发难。但他鲁道夫是谁,世代作为贵族第一管家的冈特家族的继承者,这点事都解决不了,他如何立足。

    尽管他心里很是不爽,鲁道夫依然马上调整了情绪,面露谦卑之色,低首诚恳的道:“夫人教训是,我愿意为我的失责,接受老爷与夫人的惩罚,并且铭记老爷与夫人的教育,做好分内之事。”

    他会记住这位夫人今天给他的难堪,总有一天会让她栽在他手里。

    “都是小的不好,请老爷夫人责罚小的吧。”肖恩见气氛不对,立刻跪了下来。

    他很清楚,祈是公爵夫人,有公爵宠著,有公爵撑腰,即使是管家也奈何不了他,但是他不一样,一个区区的马夫,安道鲁要弄死他,可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你快点起来,与你又没有关系。”祈赶紧把肖恩从地上拉了起来,帮著他掸掉了膝盖上的草屑。

    “够了!”终於看不下去的凯米修斯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当然也包括祈在内,“我不过是问一个问题,就能搞出这麽多事情?”

    “可是……”倔脾气上来的祈还想要反驳,直接被凯米修斯拉到怀里。

    凯米修斯对於祈太过关心肖恩的行为很是不满意,瞪了祈一眼让他闭嘴,“一点小事就能吵吵闹闹的,再多说一句,就都滚出去。”

    话一出口,所有人立刻都安静了下来,颇有一家主角的架势。虽然凯米修斯是科温家族的族长,不过遇到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毕竟血族之中是没有机会出现这类事情的,如果真的出现了矛盾结果只会更加惨烈,而且凯米修斯g本不会去加以干涉。

    “是。”“小的知道了。”“……”

    安道鲁与肖恩都先後表态,只有祈有些不太高兴的沉默。

    “我再问一次,马是你挑的吗?实话实说,我不会把你怎麽样。”凯米修斯搂著祈的肩膀,又问了一遍肖恩。

    “回老爷,马场里所有的马匹都是小的挑的。”

    “嗯,早这麽说不就没有这麽多事情看了,你的眼光不错,很有潜力,马匹让你伺候的也很好,看得出你挺上心,好好干,有机会我会向皇家马场引荐你的。”

    刚刚还有些胆战心惊的肖恩,听完了凯米修斯的话,立刻喜上眉梢,连连低头谢恩,“谢老爷夸奖,谢老爷夸奖,小的会好好干的,不会辜负老爷的厚爱。”

    祈站在凯米修斯的身边,浅笑著,他觉得凯米修斯变了,似乎不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可是他喜欢现在的凯米修斯,现在的凯米修斯变得更有人情味了,更像是一个人类。

    当祈的目光一扫,落向鲁道夫的时候,祈的笑意冷了下来。

    鲁道夫并没有发现,他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死盯著肖恩的嫉恨的眼神,被祈轻而易举的识破。

    幼年的经历练就了祈察言观色的本领,他第一眼见到管家鲁道夫的时候,褐色的鼠目没有什麽好感,这个人心眼子太多并且气量也不够大,若不是祈秉承著一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理,并且鲁道夫的家族三代侍奉格勒梅兹庄园,没有谁比他更熟悉这里,祈早就编排个理由让安道鲁离开了。

    他和凯米修斯的身份的微妙,以及他更加微妙的特殊身体构造,若是让鲁道夫察觉出来,以鲁道夫的个x一定会做出反咬一口的行为。

    (27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4

    现在再看看鲁道夫对肖恩的态度,仅仅是因为肖恩受到了凯米修斯的表扬,就露出了凶狠的眼神,足以证实了鲁道夫的危险x。

    祈开始盘算著如何让鲁道夫扫地出门,又要让鲁道夫说不出话来。

    凯米修斯心中的第一位始终是祈,他做了这麽多也是为了祈,自然不会忽视了祈,“在想什麽呢?怎麽样,喜欢吗?”

    祈佯装无事,莞尔回应道:“只是在想,肖恩应该是很喜欢马的,这些马膘肥体壮悠然自得,它们虽然是被圈养在马场里,虽然不如他们草原上的祖辈们那般恣意自由,但也未必不幸福,每天被珍惜它们的人j心照料,不用像野马一样面对自然的残酷,不用像战马一样面对战场的厮杀。”

    他言的是马,也言的是自己,被凯米修斯圈养著,未必不是一种幸福,不管旁人怎样看,或羡慕,或悲怜,这其中滋味也只有他知道。

    “哈哈哈哈……”凯米修斯听完开怀大笑,“你啊你,真不知道你这脑袋瓜里装的是什麽,古灵j怪,不知道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面,真是让我越陷越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怎麽办。”

    说完,凯米修斯不管其他人,对准毫无防备的祈的脸颊,猛亲一口。

    祈的脸颊瞬间飙红,一路飙到耳尖,捂著被凯米修斯偷袭的部位控诉,“你做什麽呢!”

    “你是我夫人,夫妻之间能做什麽?”凯米修斯心情大好。

    “夫人,小的刚刚可什麽都没看见。”肖恩c话。

    他双手捂住眼睛,可是开叉的指缝都能让人看到他的眼珠子,让他的话显得很没说服力。

    正当祈要开口,鲁道夫已经冷著脸拍掉了肖恩的手,斥责道:“没大没小,老爷和夫人说话什麽时候轮到你c嘴,再有一次就滚出去,格勒梅兹庄园不需要没规矩的家伙。”

    手背被打红,火辣辣的,即使这样肖恩也不敢去关注,只得低著头,惨兮兮的向鲁道夫赔罪,“小的知错了,再也不敢了,请总管原谅。”

    “他有什麽错?”祈火了,他最看不惯的就是拿著毛当令箭狐假虎威的人,“他还是孩子,犯得著总管这样吗?格勒梅兹庄园的主人还在这,让谁离开,还劳烦不到总管做决定,总管要是手痒痒回去自己找个木板拍一拍,在庄园里上至家仆下至牲畜的处罚都由公爵决断,公爵忙的话还有我,这规矩从今天就立下了,希望总管起到带头作用,我不想听到有格勒梅兹庄园都是野蛮人没规矩这样话传出来。”

    鲁道夫老鼠一样的眼睛暗盯著祈,更恨祈,竟然一次又一次的让他难堪,他发誓一定要让这个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後悔,但表面上依然恭敬有礼,“夫人的教诲,我一定铭记在心。”

    被出头的肖恩对这位异族的夫人更加崇拜。

    “我的祈真是越来越一家之主的样子了。”凯米修斯搂住祈的肩膀,感慨。

    他真没想到,原来祈还是有得罪人这种技能,明明看起来很j明的啊,现在是傻得可爱,看来祈真是被他宠坏了。

    “什麽时候该做什麽事,我可是很清楚的。”祈嘀咕了一句。

    “好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凯米修斯就此打住,并不是针对祈,仅仅是因为他难得和祈有二人相伴消遣,不想因为不相干的人浪费大把的时间,“肖恩,给夫人挑一匹温驯的。”

    “小的知道了。”肖恩乐颠颠的跑了出去。

    很快,他便牵著一匹体型中等的白马回来,白马一双眼睛黑洞洞的看,给人一种很无辜的感觉,虽然它的身材和其他马比起来矮小了一些,但是并不影响它的气势。

    “老爷,它叫怀特,绝对是为体贴女士的绅士。”

    “白色?这名字你取的?”凯米修斯觉得这名字取的看,未免太直接随便了。

    “是啊,白色,所以叫它怀特先生,它很满意这个名字呢。”或许是为了表示怀特很喜欢这个名字,他自豪的拍了拍马脖子。

    凯米修斯打量了一下这匹白色的马,觉得肖恩的话,除了关於名字的问题,其他还是比较靠谱,随後问祈,“你以前有没有骑过马?”

    伴随著摇头否认,祈也向後退了几步,这匹马离他有些太近了,他连它浓密上翘的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并且怀特似乎有些热情过度,它自来熟的将鼻孔凑了过来,向他喷气,这可不是绅士的所谓。

    事实上,祈不仅没有骑过马,连碰都没碰过,因为觉得太危险,马终归有烈x,哪怕驯服的再好也会有发狂的时候,他接收过不少因为耍马而跌落马背,被马匹宽大马蹄踩踏踢,因此受伤的伤患,下场都很惨。

    “没有的话更好,就由我来亲自教你好了。”说罢,凯米修斯走向马场角落的一匹被拴在马栓上的,褐色额头上带著云朵一样的白色图案的高头大马。

    他刚进马场的时候就相中了这匹马,这匹马与其他悠哉悠哉的几匹马相比,显得有些神经质,其他马都是散放在草坪上,只有他被栓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不满,它不停的踢腾著马蹄,时不时的猛晃著脑袋试图挣脱,看起来有些焦躁,附近的草地已经被它踢出了坑。

    “老爷,这匹可不行。”肖恩看到凯米修斯要解开白云的缰绳,连忙跑过去阻止。

    祈不想跟太过热情的怀特先生独处,就叫鲁道夫在原地牵好马,自己追了过去。

    “嗯?”凯米修斯眯起鹰眼,表情冷了下来,“你说什麽?”

    “……这、这马,您、您……您不能骑啊!”

    “放肆!整座庄园都是本公爵的,什麽时候轮到你在这里指手画脚的,区区一头畜生我不能动?”

    这次,凯米修斯吓得肖恩顿时打了个寒战,颈部汗全数立起,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凯,你吓坏他了。你跟小小的马夫较什麽劲。”见状,祈也吓了一跳,忙得从中调停,“肖恩,你也说句话,现在不是你该闭嘴的时候。”

    你是真想被杀了吗?当然这句话祈不可能说出来,他很清楚,凯米修斯唯我独尊惯了,从拉齐娜口中他多少了解到,时至今日的凯米修斯的地位,无论是在血族内部还是帝国贵族中,凯米修斯都占据著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会有人敢对凯米修斯说一个不字,据说就连密党的长老们都要买凯米修斯的帐,敬他几分。

    这麽一个人,已经不习惯听到违背他的话,这大概也是他当初被他折磨的那般凄惨的原因,因为他是百年来第一个忤逆了他的人,并且还是被血族当做食物而蔑视的人类。

    如果不是祈说话了,肖恩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肖恩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强的压迫感,他差一点就尿失禁了,他发誓,他再也不会在凯米修斯面前说一个不字。

    “白、白、白云它,还……还没、没驯服,您……您,您会,受、受伤的。”舌头像打了一百个结一样的肖恩,总算磕磕巴巴的把一句话完整的说完。

    白种人的肖恩比其他白种人还要白的多得多,过白的皮肤衬得鼻梁颧骨处的雀斑异常清楚,显得很孩子气,此时肖恩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白皙来形容,而是完全没有血色。

    凯米修斯充耳不闻,径直将拴在马栓上的马解开,他抓著马缰,如同肖恩说的一样,马确实未被驯服,即使被凯米修斯牵著也一样不安分的甩著脑袋企图挣脱,扬起它厚实有力的前蹄踢腾,充满了攻击力。

    不过凯米修斯像是什麽事都没发生一样,淡定的对肖恩道:“这里我说什麽,就是什麽,不要让我说第二遍,记住,你没有下一次机会了了。”

    “记……记住了。”肖恩快要哭了,不知恐惧与委屈谁的比重更大,总之,眼泪已经在眼窝里打转了。

    凯米修斯没再理会肖恩,转而对祈道:“看好了。”

    说完,凯米修斯双手抓紧缰绳准备上马,还没有被驯服的野马充满烈x,连著马缰的辔头还是最简易的那种,这还是肖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套上的,并且也是他的极限了,马鞍马鞯马镫更别奢望了。

    连基础的马具都没有,凯米修斯开始了和烈马的角力。他首先要做的是骑上马背,没有马镫的助力,想要蹬上和普通人差不多高的马背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是一匹狂躁的野马。像是要维护尊严一样,马疯狂的嘶鸣著尥蹶子,狠踢蹄子,好几次都要踢中凯米修斯的要害,但每次都被他有惊无险的躲开,若是普通人大概很难躲得过去,挨上一蹄子基本小命不保。

    旁观的祈即使知道他不可能受伤,也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十指下意识的交叉紧握,啃咬著自己的手指骨节。肖恩更加夸张,睁大眼珠的看著凯米修斯和白云之间的战意酣畅,肖恩快要吓死了,要是凯米修斯出了闪失,那他真是真正的死定了。

    凯米修斯许久没有这般斗志昂扬了,这匹烈马彻底将他的斗志点燃,他誓要征服不可。不过,既然是能被眼高於顶,什麽样的宝马名驹没见过的凯米修斯,一眼相中,就说明这匹马也不是什麽善碴。

    几次失败後,凯米修斯掌握了已经掌握了要领。他看准时机,猛的拉住马缰,纵身而跃翻身跨马,虽然并没有坐稳,但总算是骑了上去。斜跨上马背,凯米修斯修长有力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与马背、一只手勒紧马缰,一只手抓野马未经修剪过的长茂鬃毛,这麽做一是为了防止马缰断掉,二是为了对马脖子进行牵制。

    被人骑了上来,x子刚烈的野马更加狂躁,可是无论它怎样,不管是高扬前蹄,还是猛踢後退,怎麽折腾就是无法把背上的人甩下来,背上的人甚至在它的一番折腾下越骑越稳。

    宽阔马场的草地上,一人一马在激战,双方都像是赌上了尊严一样,如同两名决战贵族,连刚刚还在旁边或是进食或是嬉闹或是遛弯的其他马也都停了下来,它们也看向了马场角落的主角们,马儿们马尾垂下,偶尔徐风掠过,时不时抖动一下竖立的耳朵。

    与紧张到心脏悬在嗓子眼中的祈不同,看过凯米修斯与白云惊心动魄的较量後,肖恩越来越有信心,他觉得白云被凯米修斯驯服已将成为既定的事实,此时他对凯米修斯的感情从对主子的单纯敬畏之情转变为对偶像的崇拜之情。

    突然野马发了狂的一样暴冲出去,毫无徵兆的猛烈加快速度,差点将侧挂在马背上,马上就要坐稳的凯米修斯甩下来。

    祸不单行的是,凯米修斯手中握著的缰绳,在野马疯狂的挣扎下扯断了,在相互作用力的影响下,他猛的整个身子後仰。好在早已千锤百炼的他,在被甩出去的瞬间狠抓马鬃,变成双手扯著马鬃,被拽疼的野马嘶叫著扬起前蹄,半个马身竖起,靠著两条强健的後腿撑著。野马的前蹄落地,他藉著惯x身体被甩了回来,抓住时机,原本就一直抓著马鬃的右手猛的将马脖子搂住。

    如此,他才勉强坚持住,没从一人来高的马背上摔下来,若不是他善骑技百年来历经无数战场骁勇善战,普通人早就被这匹野马甩了出去,摔到地上滚几圈骨折什麽的是幸运的,严重的更可能摔断颈椎被马蹄踩踏肠穿肚烂。

    “啊──”突如其来的一幕令祈吓得尖叫著捂住眼睛,甚至忘记了即使凯米修斯真的摔下来也不会死,伤也会自己痊愈。从指缝间看到凯米修斯并没有重大事故,但是狂奔的的野马仍让去祈心有馀悸,他焦急的拉住旁边想看戏一样的肖恩,语气也急了起来,“还杵在这干什麽,快去想办法把马拦下来啊!”

    “夫人,你只需镇定的看著就可以了,白云已经被老爷征服了。”肖恩双眼闪著兴奋光芒,语气肯定的对祈道,“夫人只需要慢慢的看就可以了,请相信小的。”

    肖恩略显怠慢的态度,让祈有些气急,当他气得正准备指著凯米修斯的处境反驳肖恩时,他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麽时候,几秒钟前处境还岌岌可危的凯米修斯已经彻底坐上了马背,马缰断掉便用马鬃代替,控制著节节败退仍负隅顽抗的烈马,但差距很清楚的显示出来,烈马已经在这场角力中处於了下方,就连不会骑马的祈也能看出来,除非奇迹发生,烈马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了。

    “怎麽会……”他瞪著黑曜石的双瞳,不可思议的喃喃自语。

    心有不甘的马还在做最後的抵抗,而凯米修斯早已游刃有馀的将绝对的节奏掌控在手中,凯米修斯的薄唇扬起一道弧度,从他参加的最後一次战场上,跟随他风雨中数年的战马牺牲後,他已经许久没有自己的专属的座驾,只因他一直没有遇到能与他相衬的宝马良驹。如今他遇到一匹绝世宝马,更难得的还是一匹没有被驯服充满野x的骏马,单这一点就足以燃起了他的熊熊斗志。

    这匹马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脱了缰的野马轻而易举的驮著他越过一米多的栅栏,优美的弧线如雨後横亘在天际的一道彩虹,跳出马场一头冲进茂密的丛林之中,在枝叶繁茂的树林中横冲直撞,大有要带著凯米修斯同归於尽的架势。

    凯米修斯相信,前面要是有悬崖,它会毫不犹豫的冲下去,拼个鱼死破。

    面对树林中体积庞大的古树伸出的横七竖八纵横交错的树枝,避免被足以有成年人手臂chu的树枝打下马,凯米修斯改变策略,双腿夹紧马腹,双手抱住chu壮有力的马颈,将整个上半身贴服在马背上。

    耳边是马疾驰而过,破风穿林打叶的飕飕声,一不小心,一条令他无处躲闪的细枝条毫不留情的抽过他的脸颊,刹那间在他的颧骨留下一道伤痕,血珠立即从伤口渗出,冷不防的伤让他抽了口气。

    “你很有骨气嘛,如果只是试验我有没有资格做你的主人,那麽试验可以到此为止。”在马背上上下颠簸的凯米修斯伏在马耳边,压低声线,尽管是面对一头畜生,声音也充满魔x的诱惑,“你选择了我,我不会让你後悔的。”

    马当然不可能说话回答他什麽,但是它狂奔的速度明显减慢,可还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凯米修斯搂著烈马的手臂逐渐收紧,直到将马颈狠狠勒住,只要他稍一用力,这匹刚烈的野马就会一秒内倒地几秒内气绝,“现在给你两个机会,一是被我驯服,二是被我杀死,你的能力我们都很清楚,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不可能得到。”

    脸上的伤口已人类r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言语间,围绕在凯米修斯身边的气压开始下降,笑意凝固消失,墨绿的双瞳微眯,散发著比草原上大型食r动物还要恐怖的压迫力与杀气,普通人类g本无法做到,霎间树林中鸟兽乍起惊走,动物或许听不懂人类的话,但是它们拥有敏锐的感知能力,比人类要高出数倍的感知危险的洞察力。

    马奇迹般伴随著嘶鸣,停了下来,它低垂脑袋在原地踱步,发出重重的鼻息,这匹让多少身经百战的捕马人与驯马师都挠头的烈马终於让凯米修斯驯服,一场持久的角力以凯米修斯的获胜告终。

    凯米修斯坐直了身子,松开了马脖子,又拍了拍,依旧抓起马鬃做马缰,向右侧拉扯使马调转回头,双腿一夹马腹,马便心领神会的向回程全速跑起。

    (20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5

    眼看凯米修斯进入树林许久也没有动静,祈有些按捺不住,就在他要命肖恩去找人的时候,只见凯米修斯驾驭著已经被驯服的白云雄姿勃发的从树林中穿出来,白云再次轻而易举的越过栅栏,身姿矫健的奔向祈。

    马还没有停稳,凯米修斯已经率先跳下马,肢体本能向前走了几步用以缓冲力道,正好停在祈的面前,马也随後停了下来,顺从的站在凯米修斯的身边。

    “怎麽了,一脸复杂的看著我?”凯米修斯调侃的对祈道,说完又对转向崇拜之色溢於言表的肖恩,“去拿套暂时用的马具过来。”

    “是,小的这就去!”肖恩兴奋地像打了血一样,三步并两步的跑开。

    见祈没说话,卡米修斯伸出大手捧住对方的後脑勺,低头便与祈额头相抵,鼻尖相碰,这是他最近最喜欢与祈做的亲腻动作,四目相对时,绿眸流露出溺爱之色,磁x之声哑声道:“不说话呢,有没有学会骑马的要领,很好学吧。”

    “好学什麽,你差点吓死我。”看著凯米修斯的祈的眼神四处乱飘。

    祈并没有意识到,此时自己的语气如此娇嗔。

    “你在为我担心吗?”凯米修斯暗自心花怒放,饶有兴致的逗弄祈,“放心,我不会轻易死掉的,抛下你一个人,让你守寡,我死也放心不下啊。”

    “凯,你不会死的对不对?”

    祈骤然正色,认真的盯著凯米修斯的双眼,凯米修斯也因祈突然变脸愣了一下。

    他放开了祈,与他拉开些距离,好确保他能看到他的全身,“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麽呢?”

    不知道为什麽,他莫名的心虚,竟无法肯定的回答他。

    “回答我,你不会死对不对。”

    “……”

    他不明白为何祈会突然这麽执著这个问题,或许祈自己也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缺乏安全感这麽简单吗?

    “你不能死,你把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你要对我负责,不能留下我一个人。”祈双唇微微颤抖,神经质的拉著凯米修斯的衣袖。

    见祈双眼已经浮现绯红的色彩,情绪极度不稳定,凯米修斯立刻捂住祈的眼睛,将祈拉进怀中。

    “我不会留下你一个人,就算我死,我也会变成亡魂来接你,不会让你孤单一人。”

    祈颤抖的身体逐渐平复下来,差不多祈的情绪已经平稳,凯米修斯才把遮在祈眼前的手掌拿开,此时的祈的双瞳已经恢复成神秘的黑曜石。

    “你到底怎麽了?为什麽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凯米修斯问。

    祈长吁後,平静的开口,“只是最近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梦而已。”

    “什麽梦?”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梦,梦里的你有时是男人有时也是女人,虽然长相各异,但是我就知道那是你,场景也在不停的变化,有时是在皇g里,有时是在市井街巷,有时是豪门庄园,有时是贫民土房,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时期。”

    “然後呢?”

    “然後我们相爱,我们一直都相爱。”

    “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祈的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一样,“因为全世界都不让我们在一起,我们被生生的分开,我们因误会决裂痛苦终老,我们经历生离死别,最终也无法相守!”

    没错,与凯米修斯的梦,对祈来说全部都是噩梦,没有任何一个美梦,每一个梦都是一场足以扒掉他一层皮的折磨,眼睁睁的看著一个又一个凯米修斯死在自己的眼前,甚至梦中的他亲手将凯米修斯杀死,旁观他只能旁观不能上前阻拦,他声嘶力竭的呐喊起不到任何作用,梦中的他同样无奈。

    一次又一次,被命运玩弄於鼓掌中,挣脱不了的宿命,相爱不能相守,善始不得善终。

    凯米修斯突然明白,为什麽祈在睡觉的时候总是啜泣,睡醒後枕巾被泪水浸透。

    “没事了,没事了,都是梦,代表不了什麽,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像哄小孩一样,凯米修斯一下一下的轻抚祈的後脑。

    “你不会明白,那些梦有多麽的真实,那些在梦中施加在你我身心上的折磨,於我承受的是双倍的切肤之痛。”

    凯米修斯无奈的拍拍祈,“可是梦就是梦。”

    “那绝对不是梦那麽简单。”祈霍的推开了凯米修斯,煞有其事的向凯米修斯强调。

    “啧。”凯米修斯懊恼的皱眉,也许他今天带到马场来,这样祈也许就不会陷入偏执,但他依旧认为梦就是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已,充其量只能代表祈最近压力太大,仅此而已。

    见肖恩还没有要回来的迹象,估计一时半会也不会马上回来,凯米修斯领著祈走到马场外围一棵茂盛的至少十年以上的悬铃木的树荫下,悬铃木撑开的浓密枝叶像一把天然遮阳伞,树荫下是避暑的绝佳之地。

    树下摆放著刷白漆的铁艺三脚圆桌,及四把配套的靠椅,坐在这里既可以看到骏马奔跑的矫健身影,又可以看到蜿蜒平缓的河流,绵延的山陵与山脚下郁郁葱葱的树林,是个品尝下午茶,消磨时光,休閒放松的好地方。配上一壶高山红茶与几碟j致甜点,或几个人相谈,或一个人独处,一坐一下午都不是问题。

    凯米修斯拉开椅子,让祈坐好後,自己也拉过了一把椅子坐在祈身边,问起,“你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做这些梦的?”

    “从我被你赋予重生,觉醒之後。”祈焦虑的一下一下咬著指尖。

    这些事情他本来是不想说的,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些不过是梦魇,并没有影响到他的现实生活,可是当今天凯米修斯骑上马的时候,原本只是出现在夜晚沉睡时的梦中的影像突然在脑海中一幕幕闪过,更让他恐惧的,他看到了在以前的梦中从没有看到景象。

    他看到景象随时只是零散的碎片,但依旧可以从破碎的影像中串联起来,他和凯米修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周围还有许多人,他们像是在审判,他们似乎要达成什麽协议,协议谈崩,所有人围攻凯米修斯一个人,就在凯米修斯带著他逃离的时候,尼德拉却突然出现,长剑霎间贯穿凯米修斯的心脏。

    现在他还会想起来,恐惧依然沿著脊椎贯穿全身。

    “别咬了!”凯米修斯火速扯开魂不守舍的祈自己咬著指尖的手,阻止了祈的自残行为。

    被凯米修斯一点,祈一哆嗦才回神,他也吓了一跳,看到自己无意识间,已经把指尖咬得血r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才感觉到十指连心的痛,痛得他嘶嘶抽气。

    对於咬伤,凯米修斯并不担心,因为祈的手被自己拉开後,便开始自我修复起来。比起皮r的伤害,他更担心祈的心理状态,他清楚祈是最怕疼的,曾经因为他的chu暴行为不止一次让祈哭得差点背过气去,现在祈把自己咬成这个样子,经竟然毫无知觉。

    更重要的是,祈并不是喜欢小题大做的人,会让他忧虑到魂不守舍的事情,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x。

    凯米修斯隐隐担忧起来,“在梦里你看到了什麽?”

    “我也不是很清楚。”祈的话语躲躲闪闪起来,他开始犹豫要不要对凯米修斯全盘托出,他自知不是什麽先知,从没有过预知的能力,梦里的东西讲出来多半听著都会觉得可笑,而且他也不想凯米修斯担心。

    “祈你看著我的眼睛,在我面前不需要有任何顾虑隐瞒,告诉我你究竟看到什麽了。”

    “……我看到你死了。”

    “这有什麽,你不是说你看到的我不是我吗。”

    祈点点头。

    “你相信前世今生?”

    这回祈沉默,未做任何答覆,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曾经我是不相信的,因为血族死亡就意味著魂飞魄散,所以我们都不相信,但是这种想法直到遇见你而终止。你是知道月的,你们两个如此相像,又如此的不同,简直就像是一面镜子的两个极端,看似完全同一个人,但是又整个是颠倒的。”提到月,凯米修斯的神情变得意外的柔和平静,沉浸在昔日的回忆中。

    祈看在眼中,自己的恋人想起曾经的恋人,用著缅怀的情绪,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介怀,但他又没有立场批评什麽,他甚至出於爱屋及乌的心理感谢著月,毕竟在凯米修斯还没有遇到他的岁月中,月陪著凯米修斯度过一段难忘的快乐时光。

    不仅仅是月,他感谢每一个曾经陪伴在凯米修斯身边,与凯米修斯创造记忆的人,是他们让凯米修斯在不变的岁月中体会了转瞬即逝的快乐与悲伤,留下了永恒的记忆,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陪伴在他身边的凯米修斯。

    他和他们都一样,或许爱著凯米修斯,或许被凯米修斯爱著,他们有著共同的愿望,就是凯米修斯能够幸福快乐,而他是最幸运的,因为他获得了永生,能够永远的陪在凯米修斯的身边,他将带著所有爱著凯米修斯的人的爱,爱著凯米修斯。

    “初见你时,我以为是月复活了,我不顾一切的将你掳到城堡,可是我错了,你不是他,他疯狂的爱我,到死都没有变过,但你那麽的怕我恨我。”

    “因为太突然了,没有一个人会在第一次见面时,看到对方正在吸血杀人,还能够镇定的接受。”祈忍不住解释,他相信,如果这时凯米修斯与月的初遇,月绝对不会爱上凯米修斯。

    “或许吧,月是被人贩子贩卖来的,所以在他大脑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约束他的道德观念,他从没说过来到帝国之前的遭遇,我也没有问过。他总是会说出一些惊世骇俗的话,做出一切惊世骇俗的事情,他是国王的情妇,他说过,国王不属於他,既然国王可以找他这个情妇,那麽为什麽他不能找我这个情夫。”

    听到这,祈也很惊讶,月生活的时间距今至少有半个世纪,那个时候民风还很保守,月就敢说出这些惊世骇俗的言论,并且将至付诸行动。

    “在他死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自责,因为他的话我一度认为,月真的只是为了找一个情夫,来报复懦弱畏惧王後的国王,而我正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也正好是一个可以不把国王放在眼中的人,於是他选择了我。和他在一起无论有多疯狂,甚至他对我毫不吝啬我爱你这三个字,我也依然抱著怀疑。哪怕在他死前的最後一秒,我仍然在怀疑,仍然没有相信,眼睁睁的看著他死去,直到他留给我的最後一个苦笑,我才知道什麽叫做哀莫大於心死,才幡然醒悟知道他是多麽爱我,但为时已晚。”

    语罢,凯米修斯久久未言,祈也无从开口,也是在梦中,月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在梦里,他清楚的感觉到月的悲伤,与至死不休的爱。

    在大陆偏南端的康内瑟郡的初春,尽管带著点春寒料峭之意,但对於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已是一派生机盎然,春意浓,无不透著喜庆,与整个康内瑟郡的居民截然不同,无处释怀的压抑笼罩著两个人。

    肖恩从仓库中翻出了一整套前主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所留下来的昂贵马具,兴冲冲的跑回来,远远的看到凯米修斯和祈坐在树下,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迟疑了一下的肖恩,只能硬著头皮跑到牵著怀特,仍然站在原地脸色很臭的鲁道夫身旁,巴巴的问,“管家先生,马具拿来了,要不要给老爷送过去。”

    (21鲜币)第十三章 离殇 06

    堂堂一个管家被命令留下看马就已经很扫面了,没想到,祈更像把他发配了一样,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在下人面前再怎麽呼风唤雨,他在主子面前也终究只是个下人,只是比其他下人高了一等而已,只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祈还在公爵夫人的位置上一天,他就忤逆不了她。

    见鲁道夫只是用足以杀人的视线狠狠瞪著老爷和夫人的方向,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迫於无奈,他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遍,“管家先生?管……”

    “我还没死呢!叫什麽魂?”鲁道夫突然瞪向肖恩,而凶暴的打断肖恩的话。

    话说到一半,被鲁道夫突然打断,受到惊吓的肖恩手一抖,抱著的一摞马具脱手,好在他身手敏捷。手疾眼快的在贵重的马具摔掉在地上之前,拦截了下来。

    差点被鲁道夫害得闯了祸,肖恩也不敢抱怨,重新抱紧一整套马具後,还得低声下气的道歉,“是小的不好,惊扰了管家,请管家原谅。”

    鲁道夫瞥了一眼他,语气不善的道:“下次给我注意了,别以为有人撑腰了,就想骑到我头上来,你想坐我这个位置,还早一百年。”

    “您教育的是,就算给小的一百个胆,也不敢对管家先生您不敬啊。”人在矮檐下,就算大家都心知肚明错在谁,肖恩也得卑躬屈膝的连声附和,附和之後,他才敢提正事,“刚才老爷让小的准备一套马具,马具已经准备好了,小的现在要不要送过去?”

    “你想触霉头就去。”鲁道夫冷淡的道。

    肖恩讪笑的点头,“多谢管家先生指点,小的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老爷和夫人之间在进行什麽互动,但是远远的看著,肖恩就觉得自己已经又幸运又幸福了。在他看来,老爷和夫人就像金童和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充满魅惑力与神秘感,两个人只要站在原地,一动不用动,就已经够吸引眼球了。

    半晌,祈把头轻靠在凯米修斯宽阔的肩头,柔声而语,“那不是你的错,我想我明白月的情感,他不会为他付出的感情所後悔,直到死他都是爱著你,从未改变。”

    凯米修斯看了看祈,将手搭在靠过来的祈的手臂上,继续道:“那时候我g本不知道什麽叫做爱,尽管被许多人爱过,可是我却无法给予他们任何人回应,现在想想我也辜负了许多人。遇到你之後,我觉得是月回来了,是所谓的神重新给我一次机会,我把亏欠月的全部都投在你的身上,可是……”

    话说到一半,凯米修斯欲言又止,祈大概猜到了他想说什麽,“但是我让你失望了。”

    “差不多吧,很快我就发现,你并不是月,你们两个人的外表神韵惊人的相似,但是x格截然不同,月主动热情,可你只会逃避,甚至恨我入骨,我才终於面对现实,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

    任谁听到自己的爱人,这样谈论自己和他的前任,都会恼火,祈也以为自己会怒火中烧,但是他竟意外的没有任何火气,尽管他曾经嫉妒憎恨著死後还占据凯米修斯心中地位的月,不过自从月在他的梦中永远消失後,他再也没有憎恨过。

    或许真如月所说的,他们是前世今生同一个灵魂,一个人怎麽可能去恨自己呢?

    “但是,每一次我看到你,告诉自己月已经死了的时候,我却又能在你身上看到月的影子,那并非我的错觉,你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半月形的胎记。”凯米修斯握著祈的左手,拉开了祈蕾丝边袖口,露出的皓腕,一个月牙的胎记赫然在目。

    祈并不喜欢自己畸形的身体,他更不会去自己观察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部分,他从没注意过手腕上的胎记,被凯米修斯拉了出来,他才注意到,果然一个弯月就在自己手腕的主动脉上,但是如果不说他它是月亮,也很少会有人认为它是月亮。

    他蓦然觉得荒谬,“就是因为这个胎记像月亮,你就认定我是月的转世?如果是太阳,星星,或者跟月亮毫无关系的形状,你还会认为我是月的转世吗?”

    “不是因为它是月亮,而是因为这是我留下的标记。”凯米修斯用指腹摩挲著胎记,像是在怀恋,“眼睁睁的看著月停止了呼吸,一瞬间我後悔了,明知道被死神带走的人类,血族也无可奈何,我还是疯了一样咬下去,狠狠的咬著,就咬在这个地方,直到拉齐娜赶过来,将我拉开,回神的我才看到,自己已经快将月的手腕要咬穿。”

    祈莫名的打了个寒颤,“所以说,你觉得这个胎记是你当初留给月的最後的伤痕?别开玩笑,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凯米修斯没有反驳,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拉起祈的手腕,露出锋利的犬牙,在胎记的位置直接咬了下去。

    “呜……”祈痛得眉间一紧,但没有挣扎,默许了凯米修斯的举动。

    从远处看去,像是一对亲腻的情侣,男方在虔诚的亲吻这女方的手背。

    几秒锺,凯米修斯就停了下来,毕竟他并非要进食,只是为了证明胎记是他留下的而已,在抬头前,凯米修屈起食指擦掉了留在嘴角的少量血迹,随即绿眸看向祈。

    尽管,伤口一离开了侵害,就开始进行自我修复,但祈仍然清晰看到,凯米修斯在自己手腕上留下的伤痕,与原有的胎记奇迹般的重合,毫厘未差。

    这一次,变成祈缄默,无法辩驳,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一个看似可笑,却不容置疑的结果,那就是,他──祈,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月的轮回转世。

    “这次,你终於明白我的痛苦了吗?明白我为什麽会那麽野蛮的对待你吗?因为月就站在我的面前,可是却一点也不记得我了,那我独自被折磨了一个世纪之久又算什麽?一想到这里,我的愤怒就会难以自抑制。”说话间,祈的伤口愈合,凯米修斯小心的执起祈的左手,疼惜的亲吻上去,“我不止一次在你激怒我的时候,想要将你杀死,这样的话一了百了,对你来说是解脱,对我又何尝不是?可是,我下不了决心,下不去手,因为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的心已经被你占据,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叫做祈的你,而不是死去的月。”

    “……”

    凯米修斯的突然表白让祈一时间无所适从,他怔怔的看著前者,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听到凯米修斯提及月於他心中的地位以及感情。作为旁听者,以及一半当事人的他,对祈是羡慕,是同情,虽然他们也许真的是轮回中的同一个灵魂,但是他们也是相隔将近一个世纪的两个不同的人。这种复杂的情愫,不是一个旁人可以理解,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讲清楚的。

    “我也爱你,也许带点恨,但是并不妨碍我爱你,所以无论发生什麽事情都不要离开我。”祈双眸含情的望著凯米修斯,下一秒,搂住凯米修斯的脖子,咬住凯米修斯的双唇,送上霸道的吻。

    他或多或少明白了,如果真的有前世今生,联想到月曾经在他梦中的存在,那麽现在他所梦到这些人或许就可以理解了,他们也同样是无数次轮回中的他和凯米修斯。他和凯米修斯的纠缠,不是从这一世开始,也不是从月开始,而是从更久以前,更久以前,久到传说之中。

    如果不得善终是他们不能逃脱的宿命,那麽这个诅咒就由他们来终结,因为那些人不是凯米修斯,那些人也不是他。

    凯米修斯同样也在谋划,祈的梦或许是一种暗示,三大长老那种贪婪的家伙是不会轻易放弃,在他为了祈破了密党的避世禁忌时,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缠绵而火辣的激吻过後,凯米修斯和祈都意识到了,他们要面临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在远处,将一幕幕都看得清楚的肖恩觉得脸颊发烫,与鲁道夫不屑的神情不同,肖恩充满了崇敬,不亏是他的老爷,连表达爱意都这麽直接奔放。

    看到老爷和夫人站了起来,肖恩对同在身旁的鲁道夫点头哈腰道:“管家先生,小的就先过去了。”

    说完,便抱著马具颠颠的跑了过去,虽然对待鲁道夫,嘴上恭敬,动作上卑微,但是心中却是暗爽得不得了,平日里便颐指气使真把自己当成个主人的鲁道夫也有坐冷板凳的时候,一想到,要是其他仆人也在场看到,回去之後肯定会开个庆祝会。

    凯米修斯正打算说肖恩怎麽不靠谱的有去无回时,回首看到了肖恩从远处连跑带颠的跑了过来,跑到他的面前停下来时,还呼呼喘著chu气的跑到他。

    “老爷夫人,让你们久等了,小的把马具拿来了,老爷您亲自给白云戴上吧。”肖恩的奉上马具,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白云?”凯米修斯反问。

    肖恩忙不迭的点头,兴高采烈的回答,“嗯嗯,白云啊,就是老爷您征服的那匹马。”

    “你取的?”

    “嗯。”

    “为什麽要叫白云。”

    “老爷难道没有发现,白云额头上有一个云彩一样的白色花纹吗?”

    凯米修斯还真没有注意到,“所以你叫它白云?”

    “啊。”肖恩睁著无辜的大眼睛,理所应当的点头,“怀特先生是白色的,布朗先生是棕色的,青瓷小姐是青白色的,布莱克先生是黑色的,因为已经有了布莱克,所以黑色的白云就不能再叫布莱克了。”

    “呃……”凯米修斯觉得好累,无奈的掐著高挺的鼻梁,他实在为肖恩的取名品味感到忧虑。

    “呵呵──”与凯米修斯不同,祈不以为然,“我觉得肖恩取的很好啊,起码取很形象,只要听一次就可以完全将它们的名字记住,怀特先生,青瓷小姐,布莱克先生,布朗先生,还有……白云!”祈指著几匹一个个将名字重复了一遍,“我说的对不对?”

    “一个不差!”肖恩用大麽指比出赞的姿势,用它一贯夸张的语言表现出来,“夫人你真聪明,不亏是能配得上老爷的女人!”

    “呵呵呵呵~”祈掩著嘴咯咯笑,一边摆手道:“哪里哪里,你嘴真甜。”

    “哈哈哈~这是实话。”肖恩害羞的挠著後脑勺。

    两个人一唱一和,让一旁的凯米修斯满脸黑线,敢情能取这种名字的人聪明绝顶,能把这些马的名字记住的人更是绝世之人了。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祈情绪转换的能力,简直比唱戏的还厉害,不过只要祈能开心,就比什麽都重要。

    当祈和肖恩言笑过後,看到凯米修斯正在系马鞍的最後固定皮绳,其他将全套的马具已经给白云上好了。

    肖恩看後,再次满脸惊讶加崇拜的大声道:“不愧是老爷您啊!”

    “打住。”凯米修斯不留情面的打断了肖恩接下来的吧啦吧啦,最後扯了扯皮绳确定马鞍牢固後,对祈道:“这套马具材质上乘,不过设计实用x逊色了许多,挑个时间,和我一起去挑一套。”

    在凯米修斯看来,马具不一定材质好造型好,就是好,关键还是看实用x。在一些方面,他是很务实的,并非是血族一贯的奢侈派。

    祈不假思索的答应,“嗯。”

    套上了齐全马辔鞍鞯,凯米修斯扶住马鞍,一脚踩在马镫上,长腿一蹬动作轻盈敏捷的翻上马背,在马背上调整好姿势後,凯米修斯居高临下,向站在地上的祈伸出了双手,“来。”

    有些不知所措的祈,只得同样的向凯米修斯伸出双臂,凯米修斯托住他伸出的双臂的腋下,就势向上一拉,身体反sx一流的祈赶紧反握住凯米修斯的手臂,撑起身子,抓准时机借力跳起,双脚一离开地面,就被凯米修斯拉上了上来,侧坐在马背上。

    尽管他们是第一次相互配合,但配合的天衣无缝,足以看出两人无间的默契。

    “来,跨过来,小心点。”

    “放心,我会的。”

    凯米修斯示意祈将一条腿送到另一侧,好让祈骑跨在马背上,调整了坐姿,凯米修斯双手握住马缰,将祈环在了怀中。

    “先来感受一下什麽叫骑马吧。”说完,凯米修斯双手一甩缰绳,才被驯服的白云响亮高亢的嘶鸣著,扬起前蹄,带著半身站立,显得气势慑人,随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