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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所絮语 作者:Dr福寿膏

    ☆、一

    近所絮语

    by:dr福寿膏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太宰治。

    当习乐拎著一只蓝色拉杆箱再次行走在三号路上的时候,三号路教堂已经不再有锺声回响。年关已过,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霾却经久不散。前天夜里刚下过一场大雪,三号路上已是满街的泥泞,地上到处都是灰黑的冰泥水。习乐讨厌这种北方少有的y冷潮湿的天气,如同他的手掌,一到冬天就变得又湿又冷,就像一只进入冬眠的青蛙。

    三号路上正在大兴土木,教堂後面的老房子被尽数夷平,过不了多久这里将会竖起一座高层,也许到时候教堂也不复存在了吧。习乐拖著拉杆箱驻足於教堂门口,教堂前广场上并没有静坐示威的教徒,从前终日紧闭的大门而今大敞肆开。教堂里更加的空旷了,钉在地上的椅子已经被拔走,在地板上留下一排排苍白的钉子眼。不仅是椅子,其他能够挪动的家具也被尽数搬走。门口的募捐箱不见了,然而奇怪的是公告栏还健在,包括习乐第一次来时在公告栏上看到的一首手抄诗。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习乐第一次见到小民的时候也是拖著这只蓝色拉杆箱的,那时候还是夏天。三号路上摇摇欲坠的老房子仍在苟延残喘,习乐按照短信中的地址走进了其中一栋。时值午後,小民开门的时候却还是窝头浮肿脸,一副睡眠不足的形象,并且看上去面色不善,倒是比习乐想象中的要年轻一些。

    “你好,我叫习乐。”习乐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犹豫著向前伸出了手。

    “你好,席勒。我叫丢勒。”小民一只手捂著嘴打了个哈欠,另一只手攥住习乐的手掌象征x地握了一下。习乐只觉手心一凉,是一把钥匙交到了他手里。

    “空调是坏的,你要用的话找人来修修。”小民只穿了一条沙滩裤,脚底趿拉著一双荧光粉色人字拖,一路踢开脚下的杂物,带习乐进入了次卧。

    “可你电话里没说。”

    “打电话的时候还没坏。”

    “电话是昨天下午打的。”

    “空调是今天上午坏的,”小民干咳一声,“嗯,上午我把它擦了一下。就,就坏了。”

    “你不是才起床麽。”这话习乐并没有说出来。他放下拉杆箱跟著小民一路的转,总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那什麽,我给你修。”看著习乐一脸不信任的表情,小民抓了抓蓬乱的头发,“找人给你修,修理费算我的。”

    “……”当然算你的,习乐心想。

    “对了,沙发下面的东西你不要动。客厅里住著个女的,那些东西是她的。”小民趿拉著人字拖蹚过客厅。客厅只能勉强被称之为客厅,面积还不及次卧大,只够放下一组沙发,连茶几都没有。

    “喂!之前在电话里你怎麽没说还有个女的?”习乐猛地抬起头来,感觉好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沙子,刚刚打开的行李箱又啪地扣了回去。

    “我没说过吗?”小民已经站在卫生间里叼著一把牙刷开始刷牙,他鼓著一嘴的白泡泡在镜子里向习乐一耸肩,“没关系,反正她不怎麽回来住。”身後传来拖动拉杆箱的声音,小民漱干净牙膏沫又开始洗脸:“你可著三号路打听打听,要能找著比我这更便宜的,我管你叫爸爸。”

    拉杆箱停了下来,习乐站在门口沈默无语,有种想要撞墙的冲动。小民说得不错,在三号路上五百五能租到一单间而且无需付三押一中介费,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尽管这馅饼皮厚难啃,可他不接著,後面自然有的是人争著抢。

    小民已经梳洗完毕,套上一件流氓兔大背心蹲在门口系鞋带,嘴里还叼著一g烟:“先把这个月房租给我吧。”怕习乐不愿意给,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找人给你修空调。”

    习乐没说话,拿出钱包数了一个月的房租给了小民。

    小民接过一沓粉票子卷巴卷巴往沙滩裤兜里一塞,顺便从裤兜里掏出烟盒扔给习乐一支烟,然後!!!地跑下楼去。老式民房的楼道终日不见阳光,即便青天白日之下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小民不知在这里住了多久,下楼梯的动作非常熟稔利落,瘦削的身形在楼梯口一闪而逝,不一会儿连脚步声也听不见了。

    小民抽的烟不知是什麽牌子,习乐以为艺术家抽的烟总要标新立异一些,但这支烟看上去没有什麽特别之处。习乐不抽烟,整理行李的时候顺手将它放进了笔袋里。他今年大三,开学就大四了,在理工大学读的是金融。然而近几年金融行业不景气,因此按照家里的意思打算进修研究生读个实用的专业,将来或可进入国企端上铁饭碗,过上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生活。习乐的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在国企奋斗了将近三十年,也不过尔尔。习乐觉著,世界上本不存在什麽不景气的行业,不景气的是人生。

    行李箱临行前被母亲塞得爆满,连牙膏都给他预备了两支,而且是超市里五块八两支的促销装。习乐说日用不必准备太多,学校所在的城市是个繁华的地方,需要什麽自己去买就好了。然而母亲对此深表怀疑,并且对当地的物价很不放心,恨不能将儿子下次回家之前需要用的生活用品统统预备周全。因此习乐的行李箱格外沈重,里面什麽都有,简直成了一个便携式杂货铺。

    习乐在五条内裤下面找到一个大塑料袋,几乎囊括了家中所有中西药物。药袋下面还有一个扁平的盒子,里面装著nn从东北带来的老山参,据说是爷爷年轻的时候当勤务兵从某副官手里搞来的,现在市面上有钱也买不到。nn听说习乐要考研究生便硬要塞给他,说是补脑用。老山参只有小指那麽大,须子倒是很长,像一截朽巴巴的树g。这玩意怎麽补脑?补肾还差不多。习乐今年刚二十一,正是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的时候,吃了这个非得七窍流血不可。

    整理好铺盖之後习乐来到客厅里。客厅里满地都是废纸烟头易拉罐,习乐简单打扫了一下,清理出半人高的一袋垃圾。令他惊讶的是这老式筒子楼里居然还有垃圾道,不过显然废弃已久,就算尚可使用,这麽一大袋子垃圾恐怕也塞不进去。习乐下楼丢了一趟垃圾,小民仍没有回来。习乐坐在掏空的拉杆箱上观摩著这个陌生的房间。次卧里倒是很干净,就好像刚被收废品的洗劫过一般,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连衣柜都没有──有也放不下了。

    小民回来的时候天已擦黑,手里拎著几瓶啤酒和一大袋垃圾食品。他并没有带回修空调的人,好在时值残夏,并不十分炎热,将就几天也就用不著空调了。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吃了一肚子香j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一瓶冰啤下肚,习乐也不像一开始那般拘谨,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小民聊起闲天来。

    “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可你却学了这麽一个c蛋的专业。”小民嘴用水果刀切下一片午餐r罐头塞进嘴里。

    “我是学习的习,快乐的乐。”习乐灌了半瓶啤酒,终日不苟言笑的脸上浮现出一点模糊的笑意。

    “哈哈!原来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资产阶级大学霸!”小民被逗笑了,他举起酒瓶与习乐一碰,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习乐二十一岁上大四,小民二十四岁刚上大一。这在美院里是司空见惯的,况且看小民的面相也就十八九,又没有正经上过高中,心智上也介乎於高中生与大学生之间,像个顽劣的逃学少年,却有个极具时代感的大号,叫做李为民。

    “为民除害?”习乐马上联想到人!民!警!察。

    “屁!为人!民服务。”

    “哦,原来你爸希望你考公务员。”这一回习乐又联想到了乡政!府机关干!部。

    小民苦了一下脸,他伸手一指次卧:“歇菜吧。从前那里住著一个学霸,那可是真正的学霸,考了三年的公务员。”

    “考上了?”

    “死了。”

    “啊?”习乐一个激灵,酒劲儿醒了大半。他僵著脖子望向黔黑一片的次卧,手心里又冒出一层冷汗。

    “哦,不是死在这里。”小民喝了一口酒接著说道:“他老家在农村,父母都是种地的,就指著他考上公务员扬眉吐气呢,结果一直都没考上。上次落榜的时候趁屋里没人跑到阳台上开了煤气,正好让猴子给撞见──猴子就是住在客厅里的那个女的──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英年早逝,跟雷锋似的,可见为人!民服务没什麽好下场。”

    习乐心想考公务员的目的又不是为人!民服务,也就无所谓有没有什麽好下场。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沈默了,籍著这一点沈默,他们非常有默契地结束了这场索然无味的谈话。刚好酒也喝完了,两个人看著满地的垃圾一同陷入了长久的无聊之中。

    ☆、二

    後来习乐每每想起入驻的第一天都感到匪夷所思。他和小民在相识之後迅速地熟稔起来,之後又迅速地陌生了。这看起来很荒诞,不过细想想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长久一段时间习乐和小民都不再有什麽交际。习乐要考研,忙著复习,上考研英语培训,偶尔去学校上上课,生活十分的规律。而小民终日过著黑白颠倒的生活,白天睡得死沈,夜里开著灯,门缝里一宿都透著光,不知在做些什麽。似乎不定时的出去泡吧,但是没见他带朋友回来过,也没有女朋友。不过细想想也不奇怪,这家夥x格古怪得很,习乐甚至一度怀疑他有点j神疾病,如果去看心理医生估计得享受隔离观察待遇,实在不具备谈恋爱应有的心理素质。

    习乐在大学里也没有交过女朋友,理工大学里女生不多,容易接触到的更加有限。肯交际的高攀不起,安分的又太过j明──现代婚姻形式下的女孩子都j明得很,你是谁打哪来家里几亩地地里几头牛,没有清底细之前是断然连手都不会去牵的。不得不谨慎──婚姻是好的,可大部分的婚姻生活都是一场灾难。

    习乐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个子不高不矮,很瘦,肘边垂著两g乌油油的大辫子。平心而论,她的样貌并不十分美丽,而且瘦得几近营养不良。高中时学生们统一穿著肥大的天蓝色运动衫,若没有那两g大辫子,她几乎就跟小男孩没什麽区别了。

    事实上习乐从未与她说过话,并且在高中毕业之後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她却在习乐死气沈沈的少年时代上演了极富有戏剧x的一幕,并且在後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习乐的梦境中不断重演。

    那是高二的暑假,习乐从体育馆里出来之後骑著脚踏车去往班长家还篮球。寻找班长家住址的时候他把3栋看成了8栋,错敲了别人家的门,结果开门的竟然是她。

    那天天气很热,女孩穿著家常的白衬衣和沙滩短裤,两条辫子打得松松的,更显得chu。两个人四目相对愣了几秒锺,客厅里传来女孩爸爸的声音,谁啊?习乐猛然回过神来,一个转身风也似的冲下了楼,连句敷衍的话都忘了说。

    晚风徐徐地吹著,卷起路边青中带黄的落叶。不远处的教堂传来悠远沈闷的锺声,教堂门口常年坐著几个不修边幅的老太太,手里拿著一沓传单,上书《神爱世人》,逢人便嚷:信基督吧!耶稣爱你!

    习乐感到不解,不知为何一切洋玩意进口之後仿佛都变了质,尤其是宗教,本土化之後无不染上封建迷信的死虎余腥。在他印象里宗教是个美好而神圣的东西,然而在现实中却总是以兜售的形式出现,使得信仰一词歧义颇多,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这真是宗教的悲哀。

    三号路上亮起星星点点的灯光,落日像一颗熟透的蛋黄挂在教堂的顶端的十字架上,摇摇欲坠。这个教堂是将近一百年前由一个德国传教士建的,在抗战时期被一把大火烧了个焦黑,重建之後不久又赶上文!革,之後基本处於半荒废的状态。黑褐色砖墙点染著岁月的痕迹,逆光看去,只剩下一个黑漆漆的轮廓。如同一个荒废的祭坛,见证了历史更迭和时代动荡之後静默地伫立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日复一日地蹉跎下去。

    夕辉给车水马龙的世界镀上一层火的颜色,空气却是越来越冷。习乐穿过黔黑一片的楼道拿出钥匙旋开了门,屋里也是黔黑一片。小民睡起来就出门去了,连个招呼都没有打。

    习乐突然发现自己对小民的了解还不如对这间房子了解的多。住了没多久他就发现不仅空调是坏的,电视是坏的,煤气灶是坏的,就连洗衣机也是坏的──不知什麽地方漏水,一缸衣服洗完一缸水也跟著漏完,漏得满地都是──可见这房子并不像它看上去那样划算,就如同小民其实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好相处。每天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刚上大一就不住宿舍,想必学校里也没什麽朋友。习乐从未见过小民的房间里面什麽样,如果不是厕所里偶尔传来马桶冲水的声音以及堆积在门口日新月异的垃圾,习乐几乎要以为小民已经烂死在那个房间里。

    两人有许多生活习惯是磨合不来的,住得久了便隐藏不住。习乐胃肠不佳,一日三餐吃得寡淡无味。小民只要醒著就总是饿,一天能干掉几桶泡面和若干火腿肠罐头,有时候还喝碳酸饮料和啤酒。这种饮食习惯让习乐感到费解,更加让他感到费解的是小民从不运动却从不生病。这让习乐一度以为小民从物质到j神都已经彻头彻尾的脱离了现实,一切常识到了他这里都成了笑话,他活在自由的臆想之中。

    接到家里电话的时候习乐正抱著书行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路过财经楼时他看见一对新婚夫妇在拍婚纱照。财经楼前天才跳了一个,或许这会儿地上还遗留著某些可疑的蛛丝马迹。想来这世界还真是奇妙,一个人的故事在这里结束,另外两个人的故事才刚刚要在这里开始。

    母亲在电话里絮絮叨叨,无非叮嘱习乐务必认真复习。对於习乐的合租室友,母亲义正言辞地宣判道:“你可不要跟他玩儿,听见没有?那种人就是学习太差考不上正经大学才上美院呢,浪费著家里的钱,出来能干什麽?”

    习乐哦了一声挂断了。婚纱摄影还没有拍完,正赶上下课时间,路人太多,拍摄不得不暂停下来。留著一撮小胡子的摄影师偷空跟女主管调笑起来,跟妆小妹忙著给新娘子补粉换头花,新娘子拿过蕾丝边手套一看:“咦,怎麽是一顺儿的?”然後下意识地回头去看她的丈夫。新郎疲惫不堪地倚在财经楼门前的雕像上,一边玩儿著手机一边嘟囔道:“怎麽还没完事儿……”

    习乐记得两天前也是这个时候,他下了毛概课一如既往的经过这里,正好目睹了一个人坠楼自杀的全过程。死的是个男生,据说还在读博。从五楼坠下,并没有当场摔个脑袋开花,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有。死者的神态异常安详,倒是围观的活人个个表情狰狞,有个女生惊叫一声当场吓晕了。後来人们将这场自杀事件的原因归结为博士生论文答辩没通过,随之引发了一场关於当代学生心理素质问题的争论。

    很多人忿然,都念到博士了何苦来这一出,如果我能考上博士打死我也不死,至少不会因为论文答辩没通过就去死──然而这类人通常是打死也不会去考博士的。众所周知理工大学的博士学位不值钱,近几年来毫无节制的扩招使得高学历大大的贬值,财经楼上丢块砖头下去,砸到十个人里面能有四个是博士。博士学位尚且如此,本科学位和硕士学位又当如何?习乐抱著一摞考研复习资料,感到一阵茫然。

    後来习乐偶然间跟小民提及此事,小民先是沈默了好一会儿,然後低声说道自杀的人是没有资格上天堂的。习乐感到有些诧异,小民居然是个基督教徒。仔细一看,他脖子上确实挂著个细细的银色十字架,只不过光芒完全被他左耳上七只朋克耳钉给盖过了,像个苍白无力的符号。然後习乐将目光从十字架上移开,他发现小民有个很好看的锁骨。

    海风吹起两个人的头发,自耳边呼啸而过。小民的头发黑得不像话,好像故意染过一样,黑得不见半点杂质。风过了,他的头发盖在前额,将脸上的皮肤映衬得更加白皙,像个苍白的绝症患者。习乐隐约知道小民是嗑过药的,这并不奇怪,搞艺术的颓废小青年十有八九都嗑过药。他拉过小民的手臂端详半晌,并没有找到针眼。

    海边风凉,小民的手却很热,而且形状非常漂亮,手腕上却总是带著一块土到爆的电子表。电子表不仅外形丑陋,而且体型硕大无朋,更显得小民腕骨纤细。小民以为习乐在欣赏自己的手,便放下画笔十分恬不知耻地说道:“可惜我分!身乏术,不然早就给自己当模特了。”

    “模特不都是女的?”

    “谁告诉你的。”

    “人体艺术不就是裸!体美女麽。”

    “c,毛片看多了吧你。男人体的表现力g本不是女人体可以比拟的。”小民在画布上甩下最後一笔钛白,犹如黝黑礁石上绽放的一朵雪白浪花。他的画面有种灵x,一笔颜色要调和几遍甚至十几遍,但呈现出来的依然清澈透明。让习乐想起一句诗:淡妆浓抹总相宜。

    习乐小的时候也是个爱画画的孩子,他有一张圣斗士的塑料垫板,经常用父亲单位派发的稿纸蒙在上面描画,积攒下来也有铅笔盒那麽厚的一摞。後来因为一次期末考试退步太多,所有的画作都被母亲撕碎扔进垃圾桶。後来习乐每每想起都觉心痛不已,如果当时没有封笔画到现也许同样没什麽前途,但一定比现在过得更加快乐。

    “哼,我看你是钙片看多了。”

    “下次再看的时候叫上你。”

    “滚!”

    “学霸,给我当模特吧。”小民撤下画架忽然转过身来看著习乐,面上笑微微的,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眼睛弯成两弯黑月牙,笑得十分的贱。他光著脚踩在灰白色的鹅卵石沙滩上,白衬衫被海风冽冽地吹著,衬衫底下包裹著细瘦的身体,习乐感觉他也快被海风吹走了。

    “可以,免一个月房租。”

    “我靠,你这个资产阶级大学霸!赤!裸裸的剥削啊。”小民哈哈一笑,然後背起画箱子沿著海岸线一路跑远了。

    习乐站在原地,觉得他这是话里有话。他抬头望著y霾的天空,水天相接的地方雾霭氤氲,混淆了碧海苍穹。提起鞋子站在冰凉的海水中,习乐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踏著海波一直朝前走,便能走到天上去。

    ☆、三

    从海边回来之後小民消失了一段时间,模特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习乐原本还有些惴惴,说不上是不安还是期待,现在看来是完全多余了。不过反过来想想,小民就是那种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人,他或许就是随便那麽一说,自己反倒当了真,没的自寻烦恼。

    习乐第一次走进小民的房间是在一个傍晚,小民房间里拉著厚窗帘,黑咕隆咚的。狭小的空间里充斥著一股松节油的味道,习乐著墙壁刚迈了一步就不知道踩上了什麽东西,噌的一下滑倒了。扶著墙站起来,觉得脚底下又腻又粘不知道沾上了什麽。他打开灯一看,发现浅灰色袜子上染了一块鸟屎色,地板上也有,他刚才是踩上了一管油画颜料。颜料扔得满地都是,可习乐偏偏踩上一管最难看的橄榄绿色。把袜子脱下来扔在一边,习乐发现小民已经失踪一个多礼拜了。

    小民并没有向习乐汇报行踪,以至於他消失的时候习乐竟没有发现。虽然早有预料,可习乐还是没来由的感到失落。附近新开了一家快餐店,开业酬宾情侣餐打八折,吸引了许多成双成对的年轻学生。习乐本来带了一套情侣套餐打算和小民一起吃,不料却扑了个空。习乐於是光著脚席地而坐,一个人吃掉了两份便当,一边吃一边生气,郁闷之余还感到十分的寂寞,不知不觉撑了个半死。

    一天清晨习乐在睡梦中听见卫生间里传来稀里哗啦的水声,习乐以为是小民回来了,打著哈欠出门去看。结果哈欠打了一半就凝固在了嘴里。

    沙发上坐著个女的,披著一头湿淋淋的黄色爆炸卷,身上披著块浴巾,正大喇喇地给自己点烟抽。爆炸头听见声音回头看了习乐一眼,浴巾从肩膀上滑下来,露出肩胛骨上一块墨绿色的纹身。

    习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希望时间能够倒带,如果老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宁愿被尿憋死在卧室里。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找个墙缝钻进去,不过这显然是毫无可行x的。他想解释些什麽,可尴尬的是哈欠正打到一半,他的嘴合不上了。

    爆炸头显然也愣住了,叼著半g烟翻著三白眼盯著习乐看了半晌,她艰难地开口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声音不大,却让习乐本来就快掉环的下巴彻底合不上了。

    她用沙哑的嗓音叫了习乐的名字:“习乐?”

    习乐惊魂未定地去厨房烧开水,手指哆哆嗦嗦拧了好几下开关都打不著火。侯淑妍闪身凑了过来:“还是我来吧。这套东西太老了,而且自从……那个,唉,反正煤气就一直不怎麽好使。”她说著从灶台後面出一盒火柴,划著了一g往煤气灶上一扔,橘红色的火焰轰地跳起老高。习乐站在後面不知所措,刚才他借口到厨房烧开水,侯淑妍倒是穿戴整齐了,可他还穿著睡衣。

    “你去坐会儿吧,这里怪冷的。”侯淑妍p制了煤气灶扭头对习乐一笑,露出一排给烟熏黄了的牙。她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化妆,与年龄不符的倦怠与憔悴便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

    “那,麻烦你了。”习乐踌躇半晌,还是退出了厨房。

    “不麻烦。”侯淑妍蹲下!身来寻找喝水的杯子,後腰上又露出了一块黑色的骷髅头纹身。

    习乐对自己的过去没有多做陈词,并非忌讳什麽,只因为实在乏善可陈。与侯淑妍的再次相遇又是极具戏剧x的一幕,在这之前习乐不是没有幻想过这一幕将如何发生。他以为那个时候他们都已不再年轻,在某一个人来人往的街头不期而遇。他穿灰色西装拎著笔记本,她将两条长辫子盘在脑後,手里领著一个孩子。他们相视一笑,然後擦肩而过,各自消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也许晚几年再碰到,他们会是这样的情形吧。然而老天爷拿习乐幽了一默,让这次偶遇来得早了一些。所以习乐看见的侯淑妍就是一个烫著爆炸头抽著香烟身上好几块刺青的女人,她虽然没有化浓妆,眉毛上却穿了个钉子,并且穿得不好,给穿在了眉毛里面。

    侯淑妍把一杯冒著白气的热水递给习乐,沙发前面没有茶几,水杯只能用手拿著。侯淑妍并没有给自己也拿一杯开水,她在习乐对面坐了下来,掏出打火机习惯x地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她似乎意识到了什麽,突然把烟给掐了,有点不好意思。

    习乐端起水杯喝了一小口,把舌尖烫麻了。侯淑妍笑著说:“慢点。”

    习乐嗯了一声又沈默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开口询问侯淑妍的事情,看上去她过得并不好。侯淑妍却好像看透了习乐的心思,云淡风轻地一笑:“如果当初我跟你们一起把高中念完,现在也快大学毕业了吧,说不定跟你还是同学。”

    在高考前夕突然转了学,那是侯淑妍消失在习乐视野中的一个开始。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的是,她并没有转学,而是辍学了。侯淑妍父亲的外遇对象生了个男孩,母亲哭著喊著闹上门去,最後得到一纸离婚协议。高考落榜之後她跟著净身出户的母亲住到外婆家,後来跟著改嫁的母亲去了继父家,再後来她发现继父偷拿她洗澡时换下的内裤,於是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侯淑妍并没有提及出走之後的几年里都经历过什麽,习乐大概也能猜到一些,但是他不愿意去猜。

    “也许我很快又会搬出去住,谁知到呢,反正我是永远都不会回家了。”侯淑妍将自己这几年的经历轻描淡写几句概括,好像那只是上辈子的事情。至於她说的这个家究竟是她外婆家还是继父家,也并不重要,仿佛那也都只是上辈子的家了。

    习乐说不出什麽安慰的话,如果说几年前的那个时候他不能为她做什麽是因为他不知道,那麽现在他知道了,依然还是不能为她做什麽。侯淑妍当然是不会寄希望於习乐的,她甚至不知道习乐曾经喜欢过自己,她早已不记得高二暑假的一天习乐曾经敲开她家的门,并且差一点就跟她表白了。

    过了几天侯淑妍又化著大浓妆踩著高跟鞋器宇轩昂地离开了三号路筒子楼。习乐目送著她瘦削的背影消失在黔黑一片的楼道里,他知道这一回侯淑妍是真正彻底的走出了他的生命。那个穿著白衬衫梳著两g大辫子的不爱说话的女孩永远活在他的记忆中,或者说永远死在他的记忆中了。

    在那之後习乐好一阵子没有再做过高中时代的那个梦,他怕在梦里敲开大门会看见叼著香烟化著浓妆顶著一头焦黄色爆炸卷的侯淑妍。所幸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侯淑妍没有再回来过,复习的日子却是所剩无多。习乐背完了一本考研词汇,感觉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民背著画箱子从云南回来了,穿著一身花里胡哨的最炫民族风,腰上别著一串香喷喷的木头疙瘩,走起路来一颤一颤像个卖蟑螂药的。在云南他终於晒黑了一点,然而j神很好,刚一落脚便滔滔不绝地对习乐讲著南方小镇的风土人情。他说云南的气候也是温暖潮湿,但是和川蜀之地还不尽相同,晒得很厉害。去年暑假的时候他去过重庆,差点热死,不过火锅很好吃,鸭血豆腐都是现杀现酿的,颜色比苏丹红还鲜豔。

    习乐默默地聆听著,这是一种与自己无关的完全陌生的生活状态。小民的言辞并不具有煽动x,却让习乐感到心底有什麽东西在蠢蠢欲动。等到考研结束正好也放寒假了,不如趁此出去旅行一次吧,这是学生生涯的最後一个假期,以後就没机会了。

    旅行,最好能和小民一起,他走过的地方多,也很会玩儿,和他一起必定不会感到无聊。只是……习乐想,如果他们真的一起去旅行,会感到无聊的那个大概是小民吧。

    习乐从小到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北京天!安!门,还是在刚上小学的时候。当时班主任要求写一篇关於天!安!门升旗的日记,於是习建设一家三口风尘仆仆的去了一趟北京。当时家里穷得掉渣,习乐父母理所当然的认为没钱也没必要住宾馆,於是习乐和父母住进一位北漂的堂叔家里,而堂叔去朋友家借住。习乐的堂叔在北京混得并不好,自然府邸不会太豪华,在近郊租了一个十平米的单间,内置一个15平米的小厕所,阳台上放著一只油腻的小煤气炉,电视只能看一个台,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家用电器。

    时值暑假,北京的地表温度再创历史新高,动一动便是一身的湿粘,分不清是汗还是油。习乐一家抵达驻地时已是傍晚,堂叔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习乐和母亲睡床上,习建设打地铺。出租屋里没有空调,堂叔为了接待他们新置了一台小电风扇,功率不大,噪音不小。习建设怕习乐闷出痱子,将电风扇对准了儿子嗡嗡的吹了一夜。棉絮一样的热风在习乐身上裹来裹去,倒比不吹更加难熬,第二天早起习乐便闹了胃痛,并且发起了低烧。

    夏天黎明来得早,习乐四点半就被母亲从床上薅起来,擦了把脸直接抱上了大巴。一路上习乐捂著肚子又哭又闹,伴随著他的哭闹声的是大巴车厢里浓重的汽油味和父母喋喋不休的争吵。习乐g本不记得升旗仪式是怎麽开始又是怎麽结束的,只记得胃里钻了孔似的疼,浑身又冷又热。

    那个年代络并不发达,好在升旗仪式的素材从不匮乏。回家之後习乐照著小学生日记一百篇东拼西凑了一通,还得了个不低的分数。母亲说早知道这样干脆不要去了,浪费时间浪费钱。之後果真就再也没有带习乐出去旅行过。

    思及至此,习乐忽然有点羡慕小民。从未听小民提起过自己的家庭,习乐猜想也许是单亲,因为小民的家长从不干涉他的生活。他们这一代人都是独生子女,从一出生就活在许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小学中学大学甚至工作都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一个过程,生活毫无悬念可言。

    可以说习乐的j神世界是极度匮乏的,他一方面被小民所吸引,另一方面又觉得与小民缺乏共同语言。犹豫再三,习乐到底没有把邀请小民一同旅行的想法说出口。一拖二拖,几天之後他就彻底把这茬给忘了。

    ☆、四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进神的国──《新约路加福音》

    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所以觉得别人的东西总是好的,别人的相貌,别人的事业,别人的老婆孩子爹。这是社会人的通病。

    事实上小民的生活并非习乐所期望的那样令人羡慕。小民的父亲早先是化工厂里的工人,一次加夜班的时候不慎落入濯洗烧碱的池子里,全身皮肤重度烧伤,失去了工作能力。小民母亲不得不担负起照顾丈夫的重任,把还在上小学的小民送到外公家抚养。

    小民的外公外婆有三个子女,除了小民母亲还有两个儿子,都已自立不在身边。外公是信基督的,终日与上帝为伴,小民的到来於他来讲是一场没有波澜的意外。外婆是个勤劳木讷的主妇,烧的一手好菜,却因为小民外公肠胃不佳而难有用武之地。小民不是个活泼讨喜的孩子,外公外婆亦不擅长含饴弄孙。祖孙三人的生活十年如一日的清汤寡水,小民就这样不咸不淡地长大了。

    十六岁那年小民考去了美术高中,和一群同样被教育制度无情抛弃的叛逆少年一起开始了荒腔走板的高中生活,从此在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美术高中的前身是一所民国时期的女子中学,校舍最近一次翻修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因此总是散发著一种难以言喻的荒凉气息。学校是寄宿制的,宿舍楼看上去像个废弃的j神病患收容所,里面住著的学生没有几个正常。

    小民的室友当中有一个患有轻度抑郁症,犯起病来整宿整宿睡不著觉,记x奇差无比。抑郁症家里好像很有钱,给他配了个价格不菲的手机,谁也不认识的牌子,外壳是巧克力色,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不过相比这个手机的来历,小民更加好奇的是谁会打电话给这个抑郁症。

    一天晚上熄灯後巧克力手机忽然铃声大作,当时宿舍里只有小民和抑郁症两个,小民打开手电筒,看见抑郁症抱膝坐在床上盯著手机一动也不动。光柱打在他的身上,他像个死刑犯一样皱起眼睛向里挪了挪。

    手机打了血似的响个不停,铃声是一个外国女人唔咧哇啦地唱著些你爱我我爱你的街曲。街曲俗滥却很上口,更要命的是容易洗脑。小民不耐烦地大声说道吵死了你快把它关了!抑郁症置若罔闻,小民抄起闹锺一把丢了过去,抑郁症下意识地缩了一下,手机不响了。

    小民拢了拢被子翻身准备睡觉,外国女人的歌声又开始聒噪,他气得一拳砸在床柱上:c!

    抑郁症突然将手机丢进洗脚盆里。手机在洗脚水里咕嘟了两声就不响了,翻盖上白色的小灯还在闪。抑郁症又下床接了一杯开水,把手机泡了进去,没过一会儿小灯也不闪了。手机在水杯里泡了一夜,外国女人的歌声也在小民脑子里循环了一夜。

    事实上抑郁症的存在感并不高,手机事件是小民对他仅有的印象。他大部分时间蜷在床里一言不发,後来因为缺课太多被家长领回去了。

    另外一个室友跟他恰好相反,十分开朗热情,一天到晚像上满了发条一样j力充沛。画画的不怎麽样,穿衣打扮倒是在行,打著文艺青年的旗号到处骗小姑娘。开学不久之後就甚少见他回宿舍,身边的女朋友每周一换,一个赛一个的前凸後翘。有一回校花请假去医院,据说是为他堕胎去了。然而校花的保质期也没超过一个月,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生他都要勾搭勾搭,同学们私下里戏称他为p哥。

    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p哥在女人堆里可谓无往不胜。然而俗话又说能人都死在能耐上,无往不胜的後果是相当惨痛的。

    小民记得他最後一次看见p哥是在一个周末。他下了课拎著画具箱子回到宿舍,看见p哥正对著镜子抹发蜡。那天p哥开心的样子一如往常,他告诉小民一个美女发短信约他出去玩,今晚不回宿舍了,还托小民帮他跟宿管扯谎编瞎话。当晚p哥果然一宿未归,第二天早上也没回来,第三天也没有。

    那时候高三的学生们都忙得焦头烂额,即便是一向以懒散著称的美术高中也开始滋生出紧张的气氛。然而p哥是不必担心这些的,家里已经给他铺好了出国的路,只待他拿到高中毕业证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大美利坚去继续他的约p生涯。因此大家一开始并没有把p哥的失踪当回事。

    忽然有一天p哥家的车停在了校门口,车上下来一个j明干练的中年妇女拿著几页a4纸神色匆忙地进了校长室。有人看见p哥坐在车里,不知是谁捏著嗓子学太监声音喊了一声p哥驾到,蜂拥而至的学生们顿时在校门口哄笑成一团。

    後来听说那天p哥一到酒吧就被一帮人拖出去一顿暴打,要害不知被谁踢了一脚,p哥变成了哑p。家长出面就是来给他办退学手续的。颇为讽刺的是p哥到最後也没搞清楚那天给他发短信的到底是谁。大家都说肯定是哪个被他搞过的女生谋划的,也有人说不一定是女生,被他搞过的男男女女一人踢他一脚也够他喝一壶了。

    自那以後p哥的行踪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有关p哥的传言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他出国了,甚至有人说他出家了。唯一毋庸置疑的是p哥长得的确是帅,见过p哥的女生说他远看像金城武近看像吴彦祖,简直堪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小民印象中p哥五官十分j致,明眸皓齿面如冠玉都不足以形容他,笑起来尤其好看。有句歌词怎麽唱的来著,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许多年後同学们再度回忆起p哥仍感到记忆犹新,那个传奇般昙花一现的美少年在美术高中全体姑娘以及部分小夥子的心目中定格成一张不老的脸,在一段永垂不朽的岁月里上演著名为青春的荒诞剧。

    抑郁症和p哥相继离开後,睡在小民斜对床的室友可谓硕果仅存。该室友是个十分正宗的穆斯林,坚持按时斋戒祷告做礼拜并且时刻注意与卡菲尔(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划清界限。穆斯林在美术高中过得十分痛苦,因为他与卡菲尔划清界限之後人缘比抑郁症也强不了多少,并且严格来讲方圆一公里以内基本上没有他能吃的东西。於是穆斯林同学日复一日地憔悴下去,j神却日渐矍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搞传销的。

    这也许就是信仰的力量,小民也是信基督的,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穆斯林那样全身心地投入上帝的怀抱。因为他是个同x恋,上帝不会接纳他。

    意识到这一点,小民感到无比沮丧。王尔德说过宗教一旦被证明是正确时就会消亡,科学便是已消亡宗教的记录。王尔德又说情感的好处是使人误入歧途,科学的好处是使人不感情用事。於是小民在宗教、科学与情感的矛盾中辗转反侧。他试图找到三者之间的平衡点,来证明自己对爱情和信仰是同样忠贞的。然而後来他发现所谓平衡点其实本身就是个错误的立场,这三者也许g本不在一个象限,且不说那些无从考证的,有些事情往往亲证之後也无所得,因为本就无解。

    那段时间小民被自己搞得几乎j分,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失眠并且出现幻听。小民就是在这种混沌的状态下参加了美术联考和若干校考,结果出乎意料的好,然却在接踵而至的高考中马失前蹄。那一年他的校考成绩相当不错,却因为数学考了个个位数字而功亏一篑,不是没有学校要他,他自己不愿意去。

    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对於大多数艺术类学生而言数学比外语还像外语,很多艺术天才就这样被一浪接一浪地拍死在沙滩上了,小民只是艺考洪流之中的沧海一粟。

    与小民同病相怜的还有穆斯林同学,两个人抱著不见清华不落泪不到央美不死心的觉悟在一个战壕里并肩作战了五个寒暑,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学弟学妹,成了美高的老油条。复读的第五年小民的外公突发脑溢血去世,小民终於挥别培养了他八年的母校,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美术学院。

    八年,真正是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抗战也不过如此。好在时光对小民还算手下留情,没有将他的青春与热血一同消磨殆尽。小民离开美高的时候数学成绩是第一次高考时的五倍,但是由於基数太小,照此趋势发展想要压上及格线他还得再读五年。

    小民填写志愿表的时候穆斯林同学依旧奋战在画室第一线。穆斯林同学是个拼命三郎,这几年积攒下来的画堆起来能有他自己那麽高。并且他的数学比小民好很多,英语略逊,复读的几年里也进步了不少。但是小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因为他是个色弱。所有人都知道,除了他自己。

    一个晴朗的午後,小民搭上绿皮火车离开小镇前往三流美院所在的大城市。火车开出车站就再也望不见站台上送行的人,只有道旁丛生的灌木唰唰地向後掠去。回忆如走马灯在脑海中旋转,眼前闪过抑郁症的巧克力手机,p哥头上散发著定画y味道的发蜡,穆斯林笔下炉火纯青的素描……林林总总亦随著道旁灌木掠向千里之外。

    人生如同一场无法抗拒的疾驰,途中会历经很多没有续集的故事,甚至来不及谢幕。小民坐在空气污浊的车厢里透过污浊的双层玻璃望著窗外污浊的大气层,感觉自己仿佛一只飞舞在城市街头的塑料袋──gone with the d

    ☆、五

    刚一进驻大学宿舍小民就感到极其不适应。学校位於仅次於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寸土寸金的地方,宿舍楼自然不可能宽敞到哪儿去。六个大小夥子被迫挤在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格子里,抻个懒腰都能碰到对床晾在栏杆上的臭袜子。

    小民的隔床是个爱打dota的胖子,拿冰红茶当水喝,喝完了把瓶子扔到桌子下,从不见他上厕所,久而久之桌子下总是弥漫著一股若有若无的尿骚气。胖子的隔床是个摇滚青年,染成屎黄色的头发盖住半张脸,鼻子上穿了个光芒璀璨的大钉子,说话永远捋不直舌头,走路永远直不起腰。摇滚青年的对床是个肾虚男,年龄比小民还大一岁,看著却像三十大几,一脸猥琐样,看av的时候声音开得老大,经常有别的宿舍的拿著硬盘过来跟他考种子,人缘倒是混得不错。肾虚男的隔床是个富二代,眼睛长到头顶上,看人只用鼻孔,住了没几天就出去租房子了。

    这几位室友五湖四海各有千秋,每天晚上宿舍里摇滚青年的说唱声小泽玛利亚的呻吟声以及胖子的叫骂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而富二代的隔床,也就是小民的对床住著唯一一个不令人讨厌的室友,阿怿。那时候的阿怿还不到十九岁,是他们六个人里唯一一个没有复读过的。小民明显地感觉到阿怿身上有一种生涩而又清新的气质,那是他们早已丧失在岁月之中的一种气质。阿怿还保留著少年时期的爱好,他喜欢看杂书,看冯唐,看太宰治,看芥川龙之介;他喜欢打球,并且很难得的爱干净,球鞋在桌下码放整齐,从来不会散发出汗臭味。阿怿话不多,也不拒人於千里之外,仪容干净整洁,并不刻意去装饰,让人看著很舒服。

    小民曾经一度对阿怿颇有好感,却又不敢表现出来。他知道阿怿是有女朋友的,美术史论专业的一个十分漂亮文静的女生,和阿怿站在一起堪称一对璧人。小民於是安静地疏远了,他是不怕为世人所鄙夷和唾骂的──他自认为同x恋是无罪的,故此不觉愧疚,亦无需宽容──可他怕被阿怿当成变态。

    十一小长假的时候学生宿舍楼通宵给电,摇滚青年带著女朋友开房去了,肾虚男对著电脑正撸得不亦乐乎,胖子兴奋异常地在键盘上挥舞著十g胡萝卜似的手指,一边喊一边骂:我 c!傻 逼!都会玩儿吗?不会玩让爷爷教给你!

    小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阿怿的床也是空的。他皱了皱眉头掏出手机一看,凌晨一点四十四,於是套上t恤和牛仔裤起身下床揣了半包烟摇摇晃晃上了屋顶。

    大都市的天空不如小镇子上的清透,夜色正浓却看不见星星,黑压压的吞噬一切。屋顶上风大又凉,小民缩了缩脖子点上一支烟,甫一回头竟瞥见身後不远处有一个悬浮於地面之上的白影!小民吓得倒吸一口凉气,被香烟狠狠地呛了一口,咳嗽不止。

    白影闻声动了一下:“是你。”

    小民定睛一看,原来是阿怿。刚才阿怿穿著白衬衫黑裤子背对他站著,乍一看就好像一团白影浮在空中似的。

    “吓著你了?对不起。”阿怿的语气十分平静,声音凉凉的,如同掠过耳边的夜风。

    “没,抽烟?”小民走到阿怿身旁,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麽局促。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拳之隔,夜色中却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只依稀可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小民掏出打火机给阿怿点烟,这时候却偏偏起了大风,把他打出的火苗屡屡吹灭。小民摁了半天打不出火来,握著打火机的手略微发抖,心想这什麽破玩意早知道买个zippo了。

    大风吹灭了火苗,小民叼著的那颗烟倒是燃得旺盛。阿怿说你别动,说著将自己的烟对到小民的那颗烟上去引燃。两个人的脸挨的很近,阿怿的鼻息吹在小民脸颊上,痒痒的。橙红色的暖光亮了一下,映出阿怿近在咫尺的面孔,小民心中一漾,下意识地往後退了一点。他看见阿怿的耳朵里塞著一副白色耳机,於是没话找话:“你喜欢听谁的歌?”

    阿怿取下一只耳机塞进小民耳朵里,一首冯小波的《真实》倾入脑海。这是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并不流行,上几乎搜不到。小民不知道阿怿从哪儿找到这麽一首歌,他只是觉得这样悲伤的调子不应该是一个恋爱中的人所欣赏的。他们站在屋顶的风口上抽烟,听著这首曲子一遍一遍的循环。

    小民心中一阵难过,不知中了什麽邪,忽然鬼使神差地握住阿怿的手,另一只手去他的脸。

    阿怿轻抽一口气,像被烫著似的挣开他,一边绕著耳线一边大步向楼梯处走去。耳机被扯了下来,小民的世界瞬间恢复了原先呼啸的风声,他站在原地急促地喘息著,浑身被灌了铅似的沈重,杵在夜风里吹了个透心凉。

    手机上的时锺跳到十二月二十五号零点,响起了平安夜的主题歌。小民关上提示铃声,看见窗外开始飘洒零星的小雪,不多时就将世界渲染成一片纯净的白。三号路上保留著许多民国时代的老式建筑,站在五楼向下望去,只见低矮的洋房和交错的街道犹如童话世界中盖著雪被子的玩具积木,在昏黄的街灯下显得梦幻又可爱。小民记得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也是这样一个雪夜,不知阿怿站在屋顶向下望去的时候,是否也看见了这样一幅温馨唯美的画面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又是一个平安夜。刚好是阿怿离开这个世界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习乐赶在天黑之前从自习室里赶了回来。洗漱完毕之後他关上客厅的灯,发现小民房间的门缝里又透出了一道明黄色灯光。他皱起眉头揉了揉太阳x,回到房间熄了灯很快就睡著了。

    许久不见如此蔚蓝的天空,烈日炎炎之下树叶都绿得发亮,很有希望的样子。习乐刚刚打完一场篮球,满身的污痕汗臭。骑著自行车驰骋在悠长笔直的林荫道上,他感到自己前所未有的身轻如燕。

    将自行车停靠在班长家所在的小区外,他抱著篮球走进了3号楼。站在门口按下门铃,开门的却是小民。他穿著白衬衫沙滩裤,脚上趿拉著荧光粉色人字拖,手里还拿著一把油画刮刀。习乐向前迈了一步,忽然觉得脚心一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穿鞋,踩上了一管橄榄绿色油画颜料,深灰色的袜子上绽放出一朵鸟屎一样的花。

    “谁啊?”客厅里传来小民爸爸的声音。习乐一惊,也顾不得脚底粘糊糊的袜子,吓得扭头就跑。跑到小区外面跨上自行车狂飙在林荫道上,飙著飙著却觉得车!辘像是被腻住似的,越蹬越沈。习乐回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小民不知何时坐在了他的自行车後座上!

    小民倒是不慌不忙,右手环在习乐腰上,额角靠著习乐的肩膀,看见习乐回头看他,还笑微微地说:“看我干什麽,看前面啊。”

    习乐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自己身上邋里邋遢,小民却是干净清爽,还贴在他後背上,好像丝毫闻不到他身上的汗臭。於是他化羞涩为力量,将自行车蹬得飞快,两边的树木唰唰地向後掠了过去,林荫道长得出奇,好像永远都看不到尽头。

    “喂,这车好像坏了,停不下来了。”习乐捏了几下车闸,发现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迹象。

    “哦,坏就坏吧。”小民不知在想些什麽,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神情异常淡定。

    “喂,前面好像没路了。”前方柏油路上立著一块塑料黄牌,上书“施工中请绕行”六个加chu黑体字,塑料黄牌後面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哦,没就没吧。”

    “喂,咱们好像要摔死了。”

    “哦,死就死吧。”

    话音未落,他们已经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天空,阳光,林荫道……一阵天旋地转。

    习乐一个激灵从梦中惊醒,眼前一片漆黑,裤裆里一片湿凉,赶紧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脱下内裤用纸巾擦干净。

    初冬的夜晚渗透著寒气,习乐打了个寒战,裹了件大衣拎著内裤走出次卧,却听见客厅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