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如花美眷 作者:梦中幻游
作者有话要说:≈lt;/br≈gt;感谢帮偶打分的所有人啦,有人稀饭好高兴好高兴~~
_≈lt;hr size=1 /≈gt; 偶这章先用第一人称写,若觉得好过偶用第三人称写的话,我改,不好的话就用原来,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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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来,晃眼也就三年了。
在媚娘那里,瑾儿用三个月的时间学医,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学用毒,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去学暗器……而媚娘的武功,开始也只给她讲理论,在五个月前她去世之前,将她一身功力全部授予她,然后她才开始练。现在瑾儿还需要一个月就能将“灵舞”练成了,而媚娘花了一生的时间最终都没有练成。
媚娘不只一次地说过,她是个奇才,无论学什么都只需要很短的时间。“灵舞”是媚娘尽一生所学而创出最适合女x学习的一套武功,最大限度地发挥女x的妩媚,在不觉中杀人。媚娘留给了瑾儿一块玉佩,她说是羽梦馆馆主的信物,她说将整个梦羽馆送给她作为瑾儿的及笈的礼物,因为她已经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她还给了瑾儿一卷能切割石头的金霑丝,很好用,不细看,是g本无法发现金霑丝。
媚娘临死前对她说,要瑾儿把她葬在梦蝶泉的旁边,对一个将死之人,谁又能还有什么理由会不答应?媚娘定是有她的故事,才让她把她葬在那泉的旁边罢,瑾儿也无意深入去探究。
昨天是我的及笈礼,瑞轩大哥也没有大请宾客,曲陌谷本来就是清幽之地,岂能容得世俗之人来染指。我的及笈礼,办得很简单,谷中的人也不同世俗中人,便也就这样了。大哥在及笈礼上允我一个要求,我说,一个月后我要出谷。大哥深深地看着我的眼,里面有我不懂的情感。良久,才说:“好,不过要带上喜眉和草蓉。”我点头,多带几个人有什么不好?反正,至少她们是学过武的,能够自保就行。
平日白天练功的时候,瑾儿还是喜欢到媚娘住的地方,在那里她总是会想起媚娘对她的好。媚娘其实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至少瑾儿她是这样认为。
三年的白天,她几乎都是在这里渡过的,基本上就是她的童年吧,比起以前的可是好得多了。跟媚娘的相处其实是很愉快的,媚娘对瑾儿的问题从来不啬于回答。学了媚娘交给她的武功之后,大哥总是说,我的瑾儿变漂亮了。就是连喜眉也有时候为我的一个笑愣愣的出了神。那是因为“天山狐媚笑”的原因,不需要运功,只是一个下意识的作用。
一个月后,“灵舞”成。临走前,瑾儿到洞中呆了一个上午,看着洞里的所有,将它们牢牢记在脑子里。然后,待喜眉收拾好衣物和其他的必需品后,就在众人的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居住了六年的曲陌谷。六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亦不短了,多少是有感情。算了,还是做回原来那个活泼的瑾儿吧~
让大虾小虾米们热血沸腾的江湖,莫兰瑾来啦~
没有想到出谷还得走那么长的路,呜呜~~不过好在风景不错,很有小桥流水人家的feelg(作作:哪里来的小桥?那里来的人家?我怎么没看见?!瑾:没点情趣,你不会想象吖!怒吼~~),可惜少了点东西啦,所以美景有了瑕疵。没错,少得就是——美人(作作:美人=帅哥or美男~瑾:有美人能不能给我……注:自动消音)。
经过跟路程的n天奋斗,终于走出了曲陌谷。问为什么不用轻功飞出去?那是因为——那两位丫鬟大人跟不上她啦,结果停停歇歇还不如走的快,现在她后悔带她们出来了,能不能反悔?!她要后悔药!!……
在小路上走着,不远处出现了了一个小镇,立着牌坊写着“永和镇”(原谅我没有起名字的才华,手帕擦汗g),人不多,却也算是比较热闹。来来往往的人都穿着chu布衣,倒是她们穿的衣服显得格格不入。来到镇里的客栈,其实很好认,因为它的牌子就写俩字——客栈。你说这能不知道么。
瑾儿走进去后,就立马坐在椅子上,趴到桌子上闭眼养神。折腾那么几天还没有好好谁过呢,噢,亲爱滴弹簧床床,我怀念你(异空间床床恶寒中)。跟掌柜的交涉这事情当然是交给草蓉,等草蓉讲好了,掌柜的把她们带上二楼去,还边说:“不好意思,都好久没有过客人来,姑娘们将就将就吧…”
进了房门,房间的布置比瑾儿想像要好的多,朴素简洁,落落大方。
喜眉忙着帮她整理房间,草蓉拿出茶叶泡茶,她就作在那翘着二郎腿等着收拾成果就行了~“掌柜的”我出声叫道,露出一个我认为比较正常的微笑,没想到那掌柜却惊出一头汗,我晕,当我瑾儿这么国色天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天真无邪娇小可人…(略n万字形容词,敬请无视)的女孩是洪水猛兽啊。“我要洗热水澡,你先去吩咐人烧水吧。”“好的好的,姑娘若没有其他吩咐那我就先下去了。”掌柜低头弯腰地下去了。
掌柜出了门,擦了擦汗,想道:娘吖,那姑娘可真是够妖媚的,唉,幸好自己的定力还算好……摇摇头便下楼叫人煮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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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觉得第一人称写得好一点,还是第三人称写得好一点??
各位要赶快回给我啦,关系着正篇文文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