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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 第23部分阅读

      绾青丝 作者:肉书屋

    上竟然带上一团酡红。

    “我昨晚没有失态吧?”我扭着脖子做颈椎运动,看到安远兮脸上的表情怪怪的,有点心虚地道,“没想到草原上的酒这么烈……”

    不会是我昨晚上发了酒疯吧?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脸更红了,把脸转过一边:“没有。叶姑娘,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姑娘家醉倒在外面总是不好。”

    我皱了皱眉,抬眼看他,只见到他俊秀的侧脸,脸上有明显的不赞同。我笑了笑,把身子倚到车厢上,叹道:“人生苦短,今日不知明日事,该及时行乐就要及时行乐。”

    “叶姑娘……”他蹙起眉,我瞥了他一眼,“叶老板!嗯,谁把我弄上车的。”

    他不自在地转过头,脸又烧起来,我讶异地道:“不会是安总管把我抱上车的吧?”

    “我叫不醒姑娘,所以……”他嗫嚅着,有些不知所措,我心底浮起恶作剧的念头,好你个安远兮,每次骂我骂得过瘾,看我不捉弄你一下。我故作吃惊地道:“你是说,你进我的营帐,见我没醒,就把我抱出来了?”

    “不是这样的……”安远兮怔了怔,急急地道,我把眼一横,厉声道,“不是这样是怎样?你不经我允许,擅闯我的营帐,已是不合礼数,抱我上车,更是不该,男女授受不亲,我清清白白的身子叫你碰过了,要我以后怎么见人?”

    “叶姑娘……”他张口结舌地看着我,脸色有些发白。小样儿,看还不整死你。我忍住笑,换上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好你个安远兮,我平日也待你不薄,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死了算了……”

    说着,我作势欲跳下车,安远兮吓得一把拉住我,我一头撞进他怀里,他像是蟑螂爬上身似的赶紧松开手,我被他一推,身子没坐稳,仰着向后栽去,安远兮赶紧捞住我,被我仰倒的力一带,两个人都跌进车厢里,我还来不及痛叫,安远兮就直直地砸到我身上,脑袋埋在我的颈窝里。我吃痛地转过头:“好痛……”正好他也转过脸来,那张嘴好死不死地,刚好覆到我的唇上,顿时,两个人都呆住了。

    他的唇,很柔软。我回过神儿,觉出他的身子僵硬着,一动不动,心中窃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轻轻一勾。他像被火石烫到似的,顿时醒悟过来,急忙撑起身,缩到车门边上,脸涨得通红:“对不起,叶姑娘,我……”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以为他下一句话会是“我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他嗫嚅半天,额上见汗,却冒出一句:“我会负责的。”

    负责?我有点懵。随即明白过来,呃……,顿时满脑黑线,这玩笑开大了吧?马车晃了一下,他赶紧捏紧缰绳,调整了一下马车的速度,我坐起来,他不敢看我,垂着眼睑,躲避我的目光,半晌,吞吞吐吐地道:“等回了沧都,我……,就让我娘去向你提亲……”

    我看着他红得像猴子的脸,心底那股笑意终于忍不住,哈哈爆笑出声,看着安远兮由困窘转为惊愕的表情,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提亲呢!这书生敢情真的这么迂腐。我笑得喘不过气儿,扶着车厢好不容易坐稳身子,一边抹脸上笑出的眼泪,一边拍了安远兮一下:“得了安总管,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不会真以为我想寻死吧?”

    他脸色白了白:“刚才我……”

    “那有什么?”我不在意地笑了笑,“安总管,在我家乡,可没男女授受不亲这规矩,男女亲吻是很平常的,你别放在心上。”

    他的脸色由白转绿:“很平常?”

    “对啊,何况我们又不是亲吻,只是不小心碰到一起。”我笑着坐出去看风景,“放心好了,我不会要你负责的。”

    “你刚才说我不合礼数……”安远兮这木头看来是被吓倒了,我笑眯眯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我逗你玩呢。”

    “你……”他又羞又气。我见了他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安总管,你别害怕,我真的不会要你负责……”

    “谁要负责了?”他咬唇瞪我一眼,蓦地大声道:“你怎么可以拿这种事开玩笑?你这样的女人,才没有人敢要!”

    呵!发火了?我笑起来,有些理亏地摸摸鼻子,罢了,把个呆子气得控制不住向老板发脾气,看来我是做得有点过了。我轻轻笑了笑,叹道:“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嫁人。”说完,我爬进车厢,算了,不与他一般见识,偶再睡个美美的回笼觉。

    中午,商队停在一座美丽的湖边休息、用餐。我看到那湛蓝的湖水,尖叫着冲到湖边去,脱了鞋,将足浸到沁凉的湖水中,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有些阴,湖边的风里满是凉意,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享受着这样美好如斯的湖水,虽然岸边没有芦苇,可是蓝色的湖水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安静下来。我闭上眼睛,听到风掠过的声音,脸上痒酥酥的,我拂下粘到脸上的东西,睁眼一看,原来是白色的薄公英种子。湖边的草地上满是薄公英,风吹着那些白色的小伞滚过蓝色的湖面,就像一只只柔软的小手,一次次轻抚过我强烈跳动着的滚烫滚烫的心。我把眼睛交给清冷的湖水,耳朵交给呢喃的风声,鼻子交给青草的芳香,原来心跳慢一点也没有关系,让自己什么都不想也不是浪费时间。我眯起眼,傻傻地笑起来。

    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我转过头,迎上来人那双如湖水般美好的蓝眼睛:“枢密使大人?”我怔了怔,赶紧将脚从湖水里抽出来,急急忙忙地穿上鞋袜。男人走过来,看到我慌手慌脚地穿鞋,轻笑道:“看来是我打扰了叶老板。”

    “没有的事,是草民失礼。”我站起来行礼。他摆摆手,毫不在意地随便往地上一坐,看我忐忑地站着,笑道:“叶老板,请坐。”

    我坐下来,男人望着我,笑道:“叶老板刚刚看到这湖水,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蓝得透明的湖水,微微一笑:“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条鱼,生在这湖里的一条鱼,如果我是一条鱼,我唯一的渴望就是沿着这湖水逆流而上,去寻找这水的源头,那应该是一泓很甜很甜的湖水。”

    “哦?”男人轻轻地笑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感兴趣地看着我:“这座湖名叫眼泪湖。”

    “眼泪湖?”我歪着头,笑道:“很美的名字。”

    “这座湖有个美丽的传说。”男人笑道,低沉的嗓音魅惑地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曜月国姑娘,与族中的勇士相爱了。有一年,草原的泉眼被恶魔霸占了,湖水干涸,百姓民不聊生,姑娘的爱人离开她,去斩杀恶魔,却不幸被恶魔杀死。姑娘听到这个消息,流干了所有眼泪,她的眼泪化成了这座湖,解救了干渴的百生。姑娘自己则投进湖中,变成了一条鱼,她说,这湖水会指引他,找到她心爱的人。人们为也纪念她,将这座湖命名为眼泪湖。”

    “那她找到她的爱人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只是一个传说,一定要有结局吗?”男人低低地笑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任何故事,都希望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看来你很喜欢这湖水。”男人微笑道。

    “嗯。”我点点头,望着那片蓝得妖艳的湖水,笑道:“有人说蓝色是这个世上最宽容的颜色,因为这世上最大的两样东西,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蓝色有特别的好感,尤其当我看到我喜欢的水是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就会对这片水格外的钟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子。”男人望着我,湛蓝的眼瞳闪闪发光。我微微一怔,刚刚那番话只是随性而说,怎么一迎上他的蓝眼睛,倒感觉像是在拍他马屁似的,这男人不会把他的蓝眼睛与我那番话联系起来吧。

    我尴尬地站起来,局促地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草民先回车厢了。”

    跑回车厢,安远兮坐在车头拿着水囊喝水,见了我,脸色一沉,扭过脸不理我。我也不去讨没趣,从包袱里取出干粮自顾自地啃,一口下肚,才发觉肚子早就饿得发慌了。几口把干粮咽下去,我噎得说不出话,咳了两下,安远兮把手中的水囊递给我,还是扭着脸不说话。我接过水囊,几口水灌下肚去,才觉得舒服了些。见他还是板着一张扑克脸,我把水囊递给他,他沉默地接过。这人,不是要跟我一直别扭下去吧?不过,逗他还真是件挺开心的事,我眼珠儿一转,笑道:“安总管,这水囊你刚才喝过里面的水了吧?”

    他不说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我贼贼地一笑,道:“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他果然木头木脑地上勾了,我笑眯眯地跃坐上车头,钻进车厢,撩起车帘道:“这叫间接接吻。”

    不看他骤然变得难看的表情,我哈哈大笑着垂了车帘,死书生,气死你气死你,没想到捉弄这书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看来以后我路途上的日子不会寂寞了。哈哈!

    正文 第74章 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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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远兮跟我别扭了一天,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仍是不肯理睬我,我也不当回事儿。昨晚醉酒之后,没有机会看这草原的夜空,以前听到过草原的朋友说,到了草原上,一定要去看看草原的星空。今日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我提着马灯,钻出营帐,抬眼见满天的星星,兴奋起来,前世的夜空,星星是奢侈品,到了这个时空,似乎又没有一日得消停,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看星星,而这草原上的星星,似乎比天曌国的星空,更加明亮和清晰。

    我仰着脑袋往外走,不留神撞进一个人怀里,差点跌倒,被他稳稳地扶住,低沉的笑声传来:“当心。”

    我抬眼看向来人,赶紧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有些尴尬:“枢密使大人。”

    “叶老板在看什么?这么投入?”枢密使感兴趣地抬眼望了一下星空,笑道。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看来刚从外面逛了一圈儿回来。

    “看星星。”我笑了笑,“草原上的星星,真美。”

    “哦?”他低声笑道,“叶老板喜欢吗?”

    “喜欢呀。”我笑起来,认真地道,“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直抱着一种神圣景仰的态度。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他眯起眼,低低地笑起来:“如此,本使带叶老板去一个地方。”

    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过我,将我顺势一带,扶到马上,马儿不安地躁动了一下,我惊喘一声,紧紧抓住缰绳:“大人,我不会骑马。”

    他的唇边浮出一个惬意的笑容:“我会。”说着,翻身跃上马来,从身后环住我的身子,抓起我的手,抖了抖缰绳,马儿转过头,立即“哒哒”地向营地外冲出去。

    我全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被这男人雄壮的肌肉包围着,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身子,温热的男性气息隔着衣料暖昧地撩拔我的神经。这男人要是脱光了,身材一定很壮!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脸莫名地烫了起来。男人握着我的手,驾马向草原上驰骋而去,我的手动了动,想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却被他捉得更紧,握着我的手甩了一下缰绳,“驾!”那马跑得更快了。

    “大人带草民去哪里?”我被那马儿颠得有些想吐,抬头大声道。

    “到了就知道了。”他似乎在笑,但风声在耳边呼啸,我听不太真切。策马急驰了一段路程,男人的马速放慢了,马儿渐渐地停下来。我抬眼打量此处,前边是一片白桦林,一条蜿蜒的小溪在草地上迤逦铺开,孱孱的溪水在明亮的月下闪着细碎的粼光。

    “到了。”身后的男人轻声道,却不下马。我动了动身子,准备翻下马,却被他紧紧拥住,我吃了一惊,这才考虑起孤身一人和陌生男人相处的后果,心里顿时有点发毛:“大人……”

    “你看上面。”他伸手往夜空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我倒抽一口气,忍不住惊叹道:“好美!”

    朔月的夜,没了灯光的干扰,没了污染的空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撒在夜空里。我看到真的北斗七星,甚至看到了银河。我一直以为银河是一条带状的星星集中的区域,此刻才知道,原来能够被我们看到的银河是天上一条比较亮的带,有点像云的样子,组成银河的星星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我痴迷地望着银河边上的三颗亮闪闪的小星星,不知道那是不是牛郎和他的两个孩子,那织女又在哪里?目光在天空中搜寻,没有找到织女,却看到东南方向那颗亮得发红的星星,惊喜地叫起来:“火星?”不知道马丁叔叔回去了没有?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把这么多星星分成了星座?

    “火星?”身后的男人语气里含了一丝好奇。我笑着转头看了他一眼,指向那颗红星,兴奋地道:“就是那颗,红色的,那上面住着火星人哦!”

    “火星人?”男人的声音里带起了笑意。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道:“是我家乡的传说,我家乡把那颗星星叫做火星,传说那上面住着火星人,他们有一种神奇的飞船,可以乘坐着从这颗星星飞到那颗星星,他们的头上长着触角,听得懂各种各样的话,很有趣吧?”

    “很有趣。”男人笑起来,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趣味,“你家乡的传说真有意思。”

    “当然啦。”我兴致来了,指着牛郎星道,“那星叫牛郎星,旁边两颗是他的孩子,传说天上住着一群织女……”

    我滔滔不绝地讲起牛郎织女的故事,他微笑着聆听,我被这满天的星星迷惑了,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老狮子王曾经告诉辛巴,每一颗星星上都有一位死去的王,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我深信它;小王子说他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王,他爱那朵花,我也相信;超人的养父母说超人来自氪星,不知道他在天上飞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小王子?那么多星星,把我的眼睛都耀花了,我听到星星的笑声,看到了木法沙的眼睛。那些星星,不动声色地,就这样安静地在夜空中等你,等着你的目光不由自地在它们身上停留。

    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他感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人们心里崇高的道德准则。可是直到今天这个夜晚之前,我无数次的为这句话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大海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生命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德沃夏克或是道德和贝多芬呢?此时此地,我再也没了类似的疑惑,因为,那种震撼我终于了解。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刻,真的有想掉眼泪的感觉。

    “要是能见到流星,这个夜晚就完美了。”我低叹道,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流星呢。

    “流星?”男人疑惑地轻问。呵,我今晚是在扫盲么?我轻笑道:“就是你们视为不祥之兆的扫帚星,在我家乡却有一种说法,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你有要许的愿望吗?”男人轻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的愿望……”我歪起头,想了想,笑道,“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吧!”

    “火星人、牛郎织女、狮子王、小王子、超人、流星……”男人低低的语声中带着笑意,我回头望进他闪光的眼睛,他的蓝眼睛在夜色中带上一抹深沉的暮色。男人轻笑道:“我真好奇,你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装了多少让人惊奇的东西……”

    不等我回答,他的脸慢慢地凑近我,他想吻我吗?我有些慌乱,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也不知道想不想拒绝,在这样的美丽的夜色和温柔的氛围里,我的意志有些薄弱。迷乱的念头瞬间在心头转了千百转,待他的唇蓦然覆到我的唇上,顿时像小女孩儿的初吻时似的浑身发颤起来。“枢……”我轻呼出声,他的舌趁机潜入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尖。颤抖地闭上眼睛,任这强壮的男人温柔地侵占、品尝、抚慰我的唇舌,渐渐地竟有些迷醉,身子仿佛被人抽掉了骨头,一寸寸地酥软下去。

    待他放过我的唇,我已浑身无力,偎在他胸前轻喘,他静静地拥住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下巴轻轻地磨蹭着我的头顶,我缓过气,脸上有些作烧。见鬼的怎么竟会如此意乱情迷、不由自己?原来张宇那首歌没有唱错,“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丽太温柔”。今儿也全是星星惹的祸,我推了推他:“大人,我们出来很久了,该回去了。”

    “嗯。”他调转马头往回走,我有些尴尬,没再出声,他也不说什么。回程他没有放马狂奔,只是让马儿慢慢地踱回去,竟是一路无话地回了营地。

    远远地看到安远兮提着马灯在营地外等着,见到我们回来,他吁了口气,紧张的面色一松,随即见到我与枢密使共骑一马,面色沉下来。身后的男人翻身下马,把我从马背上接下来,我脚一沾地,匆忙地抬眼看了他一眼,轻声道:“谢谢大人今儿带我去那么美的地方,草民先回营帐了。”

    不待他出声,我赶紧往营地里走,安远兮跟上来,语气不善地道:“你去哪里了?”

    “看星星去了。”我随口答他,这男人跟我别扭一天也不说话,这会子还跑来干嘛?

    “你……”他语气有些不高兴,“出去怎么不说一声?你怎么会跟枢密使大人一起出去?”

    “安总管,你管得太多了吧?”我转过头看他,失笑道,“我与什么人出去,去干什么,好像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被我一阵抢白,脸色越发难看:“你是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和陌生男子单独出去,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声誉。”

    “这好像跟你没关系吧?”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你……”他脸色一窘,气结地瞪了我一眼,拂袖回他的营帐去了。我望向头顶的夜空,温柔地笑起来,这书呆子,有这么美的星空不去欣赏,就知道跟我斗气。要是有相机能拍下它们就好了,可以拿回去给玉蝶儿和小红他们炫耀,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形容美好如星夜一般的东西,可惜这份快乐与幸福没有办法与他们分享,这幸福只属于看过它的我们。

    正文 第75章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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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上颠簸了五日,我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曜月国的皇都。这是一个巨大的土城。老实说,它赶不上天曌国的京师,那种温柔细腻的金壁辉煌,它甚至赶不上沧都,那种“国际大都市”的张扬,这里的城墙是用石头和夯土混和修筑而成,本来应该是古老而斑驳的赭黄|色土墙,却因为外墙刷着一层白灰的,看上去十分亮眼,一扫沧桑老态。曜月国人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祥、美好、正直,他们称善良的人为“心灵洁白的人”,所以他们的牧民住的是白色的帐篷,铺的是白色的毡子,吃的是白油奶酪,喝的是洁白的奶汁和香喷喷的奶茶,蓝天白云下放牧的是白色的羊群。

    这样一座雪色城堡,耸立在绿油油草原上,在赤红的晚霞中,展示着自己惊人的美丽。晚霞如同一块赤红的轻纱飘在天空,斜阳之下的山岗变成了暗紫色,好像是云海之中的孤岛。雄鹰在赤红的晚天上盘旋,不时发出清脆而悠远的嘹唳。

    进了这座雪白的大城,发现城里的房屋也同样是用石头和夯土修建而成,墙面仍旧涂抹着一层白灰,与城墙不同的是,大多数人家都用五彩的颜料,将自家的墙画上色彩斑斓的抽象图案。房屋有两层的,有三层的,大多是平顶,一间挨着一间,平顶上,都搭着巨大的圆形帐篷。

    我和安远兮住进了赤备给我们安排的客栈,待明日赤备把贡品送入宫中,验收无误后,就可以收到剩下的那一半货款。我那晚被那位枢密使大人吻了之后,有点心虚,看到他也不太自在,总是躲着他,安远兮这几日都摆张臭脸给我看,我也懒得理他,用了晚膳,让人送了热水给我沐浴之后,便早早地睡了。

    次日中午,赤备到客栈来,将剩下的货款交给我和安远兮。我点清银票,心里十分高兴,这笔生意终于平安做成了。本来准备将银两拿到皇都中的聚宝钱庄分店去存起来,休息一天就与安远兮动身返回沧都的,可赤备突然对我说,过两日便是他们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据说这是曜月国最盛大的活动,十分热闹和精彩,他盛情邀请我参加,我一听,有些心动了。思量了一下,又有些为难地道:“不过这样的场合,要喝酒的吧?我酒量浅,参加这样的盛会……”

    草原上的人好客,能喝酒,也喜欢能喝的人,主人敬给客人的酒是不能推辞的,所以我初到草原那晚装豪气硬着头皮喝了两杯,马上被放趴下了,大概他们从来未见过像我这么浅酒量的人吧?真是糗啊!

    “这倒没啥,咱们草原人虽然喜欢劝酒,但也不会强人所难,何况枢密使大人吩咐过了,不准人再向叶老板劝酒。”赤备笑道,眼中带上一丝捉狭,“否则叶老板醉起来,又搂着安总管不放手,安总管只怕又要睡不好觉了。”

    “呃?”什么意思?我惊讶地转头看向安远兮,只见他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顿时烧起来,又羞又急地低声气道:“赤备大人,请不要胡说……”

    “我哪有胡说?”赤备一脸打趣地望着安远兮道,“我赤备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从来不说假话……”

    “等等,赤备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摸不着边儿地望着他,他说我那天晚上醉酒之后搂着安远兮不放?还说安远兮没睡好觉?我的冷汗流下来,我那晚做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难道我那晚借酒装疯把安远兮吃掉了?可是,我的身体次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转过头盯着安远兮:“安总管,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不是你想的那样。”安远兮又急又气,脸红得像蒸熟的虾子。赤备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们天曌国人,就是这么别扭……”

    “赤备大人!”安远兮厉声打断他,“这种玩笑会有损我们老板的名声,怎么随便开得?我们尊重贵国的风俗,也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天曌国的礼仪,你若无事,就请回去。”

    赤备闻言,脸上有些尴尬,倒是收起了嘻笑的表情,笑道:“罢了罢了,是我不对,赤备今日先行告辞,如叶老板无问题,赛马大会当日我来接你!”

    “那麻烦赤备大哥了。”我虽然满腹疑问,倒也不好问他,反正安远兮跑不了,一会儿再拷问他好了。

    赤备走后,安远兮匆忙地道:“叶姑娘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我拦住他,“刚才赤备大哥说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胡说八道的。”安远兮的脸红得都快可以煎鸡蛋了,没事才有鬼。我冷笑一声道:“安总管,你当我是傻瓜吗?”

    “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他的声音蓦地大起来,拂手就准备往门外走,我冲上去拉住他,见他脸红得怪异,心中有些不安,我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吧:“我……,是不是我占了你便宜?”

    “没有!”他的脸都快红得发紫了,回答得却一点不含糊。

    “那是你占了我便宜?”我皱起眉,这书生有这么大胆子么?

    “没有!”他轻吼道,避开我的目光,我觉得他脸上的红晕都快破体而出了。

    我瞪着眼睛看他半晌,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既然没事,你脸做什么红得像猴子似的?”真好玩,逗这书生真好玩。我其实相信我那天晚上应该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我又不是纯情少女,不可能一无所察。

    “叶姑娘!”他甩我的手,瞪着我恼羞成怒地低吼道,“你……”却说不出一个字,气得浑身颤抖,终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拂袖而出。

    又气跑了?叶海花,你好邪恶啊!嘿嘿!后两日安远兮看到我就板着一张扑克脸,不过那人还算有良心,我上街还是肯陪我去的,当然是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我也不理他,这两日把收来的货款存入钱庄,再上街去给家里和绣庄的员工采办了一些小礼品。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老福头家当成自己的家了,单纯的老福头完全把我当亲孙女一样疼爱,即便是凉薄如我,对他也产生了一些孺慕之情,也许,我渴望有一个家,已经太久太久了。

    两日之后,迎来了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一早我和安远兮就被赤备接到了赛马大会的现场。只见辽阔的草原上,扎着数十个白色的大帐篷,不是平时见的那种圆圆的密封型的,而是三面封、一面敞的四方形。帐篷前竖立着两根旗杆,旗杆之间拴着一根羊毛细绳,绳子上系着蓝色、黄|色、红色、白色、绿色五面小旗,每面旗子上,都绣着昂首嘶鸣、扬蹄奔腾的骏马。赤备告诉我,蓝色小旗代表纯洁无暇的蓝天,黄|色小旗代表肥沃草茂的土地,绿色小旗代表鲜花盛开的草原,白色小旗代表财源滚滚的牲畜,红色小旗代表人民生活幸福、国泰民安。

    绿油油的草原上,一群群的骏马,像一团团移动的彩云贴地狂奔。我见到此生见过最多的马匹,有枣红色的、雪青色的、海栗色的、绛紫色的、虎黄|色的……。它们有的养精蓄锐,在湖边觅食青草;有的昂首苍穹、嘶叫欢鸣;有的则没什么目的地狂奔乱跑。从那些神采飞扬的骏马上,我领略到了马背上的民族咤叱风云的雄风,怪不得当年成吉思汗可以带领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连我这个弱女子此时也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这些草原儿女年年岁岁与马生活在一起,自然锻炼出粗犷、豪放、果敢的性格。

    赤备陪我和安远兮坐到一个帐篷里,我打量着那些帐蓬里的人,男女都有,男的大都身着曜月国官服,女的也盛妆出席,打扮得跟过节似的,看来今天到场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不知道我和安远兮托了谁的福,可以观看这次赛马大会。正在此时,人群一阵马蚤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和安远兮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看到有一群人走进正中的帐篷里。一个高大的男人端坐到首位之上,他的服饰艳丽,身着华丽的曜月民族长袍,长袍是白色的,镶着美丽的花边,束着丝绸的腰带。腰带右侧,挂着一柄嵌满宝石的金刀。他脚上穿着马靴,靴帮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头上佩有一条额饰,纯金的底座上,嵌着血红的玛瑙和绿宝石,左耳佩戴着一个环状的金耳饰,脖子上也戴着五彩宝石项链,右手食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指环。

    有钱人啊!我顿时双眼放光,眼睛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宝石闪得差点睁不开眼,一时倒忘了看那男人的长相。只见一众曜月国人跪倒在地,高呼:“参见大王,祝大王与长生天同在。”

    我和安远兮赶紧也跪下去。原来是曜月国的国王,怪不得如此光鲜照人。等那大王叫了平身赐座,我抬头偷偷打量他,见那男人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肤色黝黑、身材壮硕、五官粗犷、气势威严,浓眉下竟然也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那曜月国国王先发了几句言,大意是草原羊肥马壮,牧民生活富足,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云云。我对他这些官场套话没兴趣,倒是接下来被他们的舞蹈吸引住了,只见此时帐蓬围起来的空地上,四个身着美丽服饰的曜月国少女和四个戴着狰狞假面具的曜月国男人,正在热情起舞。马头琴和着鼓点一起奏鸣,旋律悠扬、深沉宏亮。草原上的舞蹈,雄健有力、节奏强烈、热情奔放、充满,民族特色浓烈,明快、欢乐的气氛。

    一场舞蹈秀完,观众齐声叫好。那曜月国国王开口道:“此次赛马大会,一共有五十名曜月国最优秀的勇士参加,让我们请出他们,看看今年的盛会,谁能夺取长生天赐给草原最优秀的勇士的金刀!”

    他的话音一落,一队人从他帐蓬的一侧英姿飒爽地迈出。我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眼睛睁大了,竟是那位枢密使大人。只见他也着了一身跟国王款式差不多的白袍,脚上也着了马靴,腰上也别着一把小长刀,身上却没他那么多金银珠宝。其他帐篷的女眷看到他,立即尖叫起来:“天啊,是乌雷王子,他已经两年没有参加赛马大会了,看来此次其他人没有夺宝刀的希望了。”

    乌雷?王子?这个枢密使大人?是王子?我眼里闪着一连串的问号,看向赤备,寻求解答。赤备“呵呵”一笑,道:“枢密使大人就是我们大王最宠爱的乌雷王子,他也是我们曜月国最聪明、最勇敢、最受百姓拥护的勇士。”

    却见到乌雷的眼神似笑非笑地向我这个方向飘过来,引得左右帐篷的女眷喜悦地尖叫。我忍俊不禁,看来这个乌雷王子不只是受百姓拥护,还特别受女性的爱戴呢!

    正文 第76章 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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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马奔腾、骏马驰骋。曜月国人以鲜马奶的祭洒拉开了赛马大会的序幕。乌雷在一声令下之后,当头冲出去,他不是骑的星夜那晚的黑马,而是乘了一匹俊逸的白马,配着金银雕花的马鞍和讲究的笼头。赤备告诉我,白色的骏马格外受到曜月国人的尊崇,据说,它是受过长生天禅封的神马,是天马的化身,牧民常把白马当成偶像供奉着。而乌雷王子骑的那匹白马,眼睛乌亮、蹄子漆黑,全身毛色纯白,没有一绺杂毛,毛色闪光,每个器官都没有伤痕疮疤,是真正的神驹。那是乌雷十六岁那年在草原上驯服的一匹野马,从他十六岁骑着这匹白马参加赛马大赛以来,已经连续七年夺得赛马大会上的金刀,直到两年前乌雷觉得不能一直阻挡其他勇士表现的机会,提出不再参加赛马大会,曜月国人便再也没有赛马大会上看到他们尊敬的王子夺刀的英姿,没想到今年乌雷居然又参赛了。

    而赛马大赛上提供给勇士争夺的金刀,是请曜月国技艺最精湛的工匠,每年打造一把,刀铸好之后,请萨满巫师举行隆重的仪式,祈求长生天为其赐福开光,然后在神龛里供奉一年,在赛马大会当日,将金刀请出,挂在赛场上迎风飘扬的禄马风旗旗杆上,最先夺得金刀的勇士则胜出。此时,那把象征着勇敢、能力、智慧的金刀就挂在赛场远处的旗杆上,隔得太远,我看不到金刀的样子,只看到在阳光的照耀下,旗杆顶端闪着一团夺目的金光。群马向着草原尽头奔驰而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诧异地问赤备:“为什么他们不去夺刀呢?”

    赤备微微一笑,道:“在夺取金刀之前,要先经过一条预先确定的路线,那条线路给夺刀的勇士制造了一些障碍,能通过考验回来的人才有机会夺刀。”

    原来如此。我恍然,复又疑惑地道:“那你们怎么知道那些勇士是通过了考验的?”万一有人投机不从他们规定的路线回来呢?

    赤备笑道:“叶老板稍安勿躁,一会儿就知道了。”

    话音刚落,远方的地平线上袅袅升起一阵浓密的白烟,随后,响起两声仿佛信号弹似的尖锐暴响,一声悠长而嘹亮,一声短促而沉闷。赤备笑道:“已经有三十七名勇士淌过了月亮河。”

    “月亮河?”真好听的名字,我好奇地道,“你怎么知道?”

    “就是那些烟和信号弹的声音告诉我们的。”赤备笑道,“在每个障碍处,都有人监督,参赛的勇士要在每个障碍处各取回一面绣着白色神马和银合八骏马的小旗。最后拿到金刀的勇士同时还要出示五面颜色不同的小旗,比赛结果才视为有效。每当一批勇士经过障碍,在障碍处监督的人就会燃起白烟,并放响炮告诉赛场的人比赛进行情况。”

    我点点头,笑道:“听赤备大哥这样说,这些障碍一定设置得很厉害。”

    “不错。”赤备点点头,神情颇为得意,“就说这月亮河,河道宽阔,河水湍急,河水深浅不定,而且我们在河里设置了绊马的机关。要淌过河,除了要靠骑士们的经验、坐骑的彪勇,还要碰一点运气,否则很难淌过去。”

    说说笑笑间,第二阵白烟又飘上半空,信号弹又响起来。这样反复五次之后,赤备告诉我,通过五关障碍的勇士还剩下七名,这七个优胜者便是有资格夺取金刀的人。正说着,只见地平线上冒出几个黑点,“哒哒”的马蹄声渐近,果然只有七名骑士返回赛场。赤备笑道:“精彩的比赛现在才算正式开始。”

    我看向赛场,只见骑士们争先恐后地奔向赛场上的禄马风旗旗杆,为了阻止其他人先到达旗杆处,马上的骑士相互之间使出各种招数,阻止对手的前进速度。我哑然失笑,忆想足球场上那些拦截纠缠花样百出的镜头,与眼前的情况真是有些相似。尽管如此,乌雷仍是一马当先,冲在众人的前面。赤备高兴地道:“看来此次赛马大会,又是乌雷王子胜出。”

    我有些不以为然:“他骑的马比别人好,即使夺了刀,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赤备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辩解道:“乌雷王子骑的马固然是神驹,但这些参赛勇士的赛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马,而且,那匹神驹既然是王子驯服的,骑它也是理所当然,其他人没什么好不服气的,他们有那本事,也可去驯一匹同样的马来参赛。”

    这不是强辞夺理么?既然是比赛,当然得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下,乌雷若换一匹跟其他人一样的马,也能这样神勇么?我颇有些不认同,但也懒得和赤备争辨,他完全把乌雷当成神话般的人物,无谓和一个和尚讨论是佛祖更神圣还是上帝更伟大。

    就在此时,乌雷已经策马奔至挂着金刀的旗杆下,只见他纵身一跃,就攀住了那根细细的旗杆,我“呀”地惊呼出声,本以来那根旗杆根本不能承受他那个彪形大汉的重量,没想到他飞跃的动作看起来身轻如燕,一下子就攀到栏杆半中,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迅速攀到旗杆顶端,那细细的旗杆居然完全没有被他压弯。

    看来那把金刀已经是乌雷的囊中物了,怪不得他玩了几年就不想玩了,这样便宜就得了金刀,玩几次也腻味了。谁知此时赛场上却突生变化,紧跟在乌雷后面的一位骑士眼见王子殿下就要夺得金刀,手中的马鞭扬手便甩了出来,那鞭子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甩到旗杆顶端,将金刀卷了下来。

    “呀!”我紧张地轻呼,一时营地观看比赛的曜月国人也惊讶声不断。乌雷见金刀被鞭子卷走,立即从旗杆上跃下,身子在半空中灵巧地翻腾,追逐着蛇舞一般的马鞭,同时拔出腰上的小长刀对着鞭子扔出去。那刀闪电般地追逐上马鞭,立即毫不留情地将鞭子削成两段。金刀失控地向下坠落,乌雷的身子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