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3章

      说这番话的时候,楚稚一直硬着头皮没敢看威压感十足的男主,他觉得自己像个上蹿下跳的蠢蚂蚱,下一秒就会被男主提起腿扔出去。
    涂曜眯眸,谁不晓得宝华公主甚是骄纵,吃茶要陈年雨水,点心上都要雕花。
    如今一看,得就是作威作福的祸水模样!
    连成亲都作天作地!
    涂曜早在战场上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考验?”
    楚稚面上不屑,心里已经给自己点好了三炷香:“是啊,殿下如今落魄,本公主没有反悔婚事,堪称惊天地泣鬼神的情谊,难道殿下身为本公主的未婚夫,还弄不来几两金子和两只雁子吗?”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吧。等殿下的礼数周全了,再议成亲也不迟。”楚稚如同高傲的小孔雀,施恩一般鼓着脸颊道:“实不相瞒,本公主已经想好了,你不利于行,本公主成亲之后,会替你打理王府的财产,若是心情好,也能推着你去领地上看看日头……”
    涂曜淡淡挑起入鬓的长眉,目光冷冷打量自己名义上的未婚妻。
    她明眸如星,因未挽发,发丝慵懒的垂到腰际,宛如勾魂摄魄的精魅。
    她亦极有心计,大红纱衣勾勒出她纤细的身姿,裸露在外的漂亮的锁骨,如春日振翅欲飞的蝴蝶。
    涂曜移开目光。
    皮囊是好看些,却惯会异想天开——
    她哪里晓得,半年之内,她的母国,将会在铁蹄之下化为灰烬。
    还在觊觎自己身为秦王的产业?!
    真是可笑。
    至于楚稚,即将原地窒息了。
    他不能退婚!
    退婚是决裂的开始!
    只要有这个未婚妻的名义在,他和男主的关系就还有一线生机!
    他也只能赌,毕竟此刻退婚,对男主的处境也并无好处。
    二人眼神对视。
    一个灼灼生华,一个冷淡如冰。
    涂曜眸色深深,终于开口道:“既然如此,那本王会差人再纳征一次,公主莫不要再出纰漏。”
    楚稚不动声色地松了口气。
    他终究是赌赢了一次。
    *
    楚稚浑浑噩噩的躺回了床上,望着那侍女就气血上涌。
    “你!你是谁送来的!”
    是不是要故意害他?!
    那侍女不过十二三岁,大惊失色道:“我从小就和您一起长大,是您说不想和三皇子结婚,要姝儿用言语刺激他……姝儿刺激得不好吗?”
    楚稚摸了摸被刺激得差点停跳的小心脏:“你……刺激得很好,下次不准再刺激了。”
    “都说三皇子是威震边关的英雄,说什么人人畏惧,我看就不见得。”姝儿得意道:“咱们如此羞辱他了,他还不退婚,我看,他就是看上公主的美色了,不吃到嘴里不罢休呢。”
    楚稚沉默。
    若涂曜是爱慕她的美色,图她这个人!那也算还好呢!
    然而涂曜只是借着订婚的名义准备造反!楚稚记得在原书里,男主在京郊的一处温泉别院,说是特意为迎娶宝华公主而建,其实是陈放甲胄之地!
    算来也不过小半年,男主就要起名造反了。
    楚稚摇摇头,不让自己想太多——
    只要还没退婚,就还有力挽狂澜的机会!
    楚稚看向姝儿:“你这就后院准备一个祭台,我要去祭拜那大雁,让涂曜的眼线看见就好……还有,帮我撒出去几句谣言,也是只让涂曜的人听到就好……”
    “……”侍女听罢,摸不着头脑:“公主这又是为何?”
    “按我说的去做。”楚稚懒得解释:“否则你,我,就连宫里的阿旺都逃脱凄惨的结局。”
    阿旺是他的狗,最后被剥了狗皮凄惨死去。
    姝儿摸不着头脑,也还是去置办了。
    当夜,楚稚一身白衣,泪洒后院埋雁地。
    想到自己即将被阉了喂鱼的结局,楚稚哭得愈发真诚。
    此事很快传到了三皇子府。
    “您一走,公主就去祭拜那大雁了。”涂曜的探子根据听来的流言认真道:“也许之前误解公主了——据说,公主看似是把大雁扔去了后院,其实是雁送过去没多久就不行了,公主在后院做了雁冢,说这是殿下您送的礼,要给它一个善终。”
    订婚时雁子本来就是工具雁,没人在意死活,楚宝华还来了个雁冢祭拜?!
    涂曜缓缓道:“……那金子呢?”
    “公主嘴上说看不上金子的成色,其实是在意婚事,特意把金子分发给宫中的人,说是为了让那些人分享喜气呢。”
    涂曜抬眸:“……你的消息从何处而来?”
    楚宝华向来和二皇子打得火热,怎么会暗中倾慕他?
    “属下是暗中听到了公主的近侍闲聊,定然不会有假。”
    一旁的侍卫陆徽大彻大悟:“你说……会不会……是公主暗自倾慕殿下,只是顾及颜面不肯说?”
    涂曜冷冷挑眉:“做此无聊猜想,你们的政务忙完了么?”
    众人缩缩肩,都不再言语。
    “还有——楚宝华不是想要金子吗?命人将金子雕刻成大雁之形,再送到公主府。”涂曜嗤笑道:“也省的她后院雁魂不散。”
    她爱慕虚荣,又喜欢新鲜的招数,看到金子做成的雁礼,定然极为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