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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阳鸟 第61节

      清晰的存在感,将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她拉了出来。
    绝望的羔羊抬起头,下巴挑得高高的,因为这个姿势,视线有一部分被帽子和流海遮盖住,但她还是看清了来人。
    “你怎么也出来了?”
    随即她掏出烟盒,又问:“要吗?”
    黎湘摇头,问:“为什么突然想写《她有罪》,这个故事哪里吸引你?”
    绝望的羔羊想了想,说:“哪里都吸引我。”
    黎湘又问:“下一本打算写什么,有构思了么?”
    绝望的羔羊:“没有。”
    黎湘继续问:“如果有人跟你约稿,或者主动提供故事,你愿意接么?”
    绝望的羔羊笑了:“命题作文啊,那要看内容了,一般这种目的性太强的都不怎么样。”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也有好的。”
    “自己的孩子自己当然觉得好了。他觉得好的,是他主观上认为的,带有滤镜,可能我完全get不到呢。get不到的东西,我怎么写得出来?”
    “但你喜欢的东西,大众未必会喜欢。”
    “随便吧。”
    黎湘没接话,也坐下来,半晌才说:“我记得这部戏刚开始谈的时候,你不赞成由我来演王垚,因为我的形象不够贴切。”
    一支烟将要燃尽,绝望的羔羊将烟头按在地砖上,侧头看她:“我现在也觉得不贴切,但我说了不算。”
    黎湘:“是气质的问题么,因为我不够冷艳。”
    绝望的羔羊点头,然后又摇头:“你跟王垚就是两类人。不过样片我看过一点,你演的还算像那么回事儿。”
    黎湘也看过来,盯着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隔了几秒忽然说:“假设,我有一个故事想跟你约稿,你有兴趣么。”
    绝望的羔羊:“不是人物传记吧?”
    黎湘:“可能是,可能不是,只是随便聊聊。”
    绝望的羔羊:“哦,那我没兴趣。”
    黎湘问:“你还不知道故事内容,就没兴趣?”
    绝望的羔羊:“命题作文,版权就不是我的,再精彩有什么用?”
    黎湘:“也许可以是你的。”
    绝望的羔羊疑惑了,而且有一瞬间的犹豫。
    她很想拒绝,因她对黎湘并没有什么好感,她有的是理由和借口,比如版权,但黎湘却表现得这样“大方”。
    她转念一想,这或许是某种“忽悠”手法,圈内也屡见不鲜了,谈的时候什么都给保证,说得跟做慈善一样,等到约定协议,各种苛刻要求就一个个从地里蹦出来。
    绝望的羔羊忽然说:“我上过一次熟人的当,定金给我了,让我先写着,协议说不着急,我慢慢写,他们慢慢走程序。结果等到我写得差不多了,拿到协议一看,就是白纸黑字的卖身契,和事先说的驴唇不对马嘴。我不介意协议苛刻,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行了,但如果说一套做一套,这就是‘诈骗’。”
    黎湘笑问:“那后来你签了么?”
    绝望的羔羊:“当然没有,反正东西是白写了,对方在圈里也没少黑我。我现在说这个,就是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
    黎湘叹了一声,语气依然很平淡,却没有跟她保证任何事:“我这么问吧,什么样的故事是吸引你的,会被你定义为精彩的?需要大卖吗?”
    绝望的羔羊思考片刻,说:“吸引我的未必大卖,大卖的未必吸引我,每个人的审美都有小众的一面。”
    黎湘:“具体需要哪些元素?”
    绝望的羔羊笑了下,语气半真半假,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开玩笑:“血腥、暴力、人性博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平凡普通的生活被破坏,在生存面前,爱情、亲情、友情都要先靠边站——人没了,就什么都没得谈了。”
    黎湘也笑了,忽然话锋一转:“如果我将来遇到这种故事,你来试试?”
    绝望的羔羊:“为什么是我?”
    黎湘:“我喜欢你的文字。”
    绝望的羔羊:“要是我听了故事不感兴趣呢?”
    黎湘:“那就不要写了,反正咱们现在只是闲聊,不涉及承诺。”
    绝望的羔羊沉默了,现在压力给到了她,她是既排斥,又好奇。
    但同时她也有点质疑,这个看上去明艳大方的女明星,能有什么猎奇题材?
    绝望的羔羊:“为了血腥暴力而血腥暴力,就没必要了。故事越重口越好,我说的是人性方面。”
    黎湘:“没问题。如果我将来找你,就说明这个故事一定满足你的口味。”
    绝望的羔羊歪着头看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有一种某个藏着未知的盒子,快要被人打开的错觉。
    好一会儿,绝望的羔羊才问:“故事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
    黎湘笑道:“不知道啊,现在只是闲聊。”
    绝望的羔羊没接话,可她觉得所谓的故事好像已经存在了。
    片刻的沉默,黎湘又换了个话题:“对了,听说你对心理学有兴趣,一直在自学?为什么会想到学这个?”
    绝望的羔羊“哦”了声说:“因为我在精神科住过两年。”
    然而这话落地,她就笑了:“嘻嘻,开玩笑的。”
    ……
    作者有话说:
    下卷,林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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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三个人的绊
    时间倒推回十二年又六个月以前。
    ……
    ……
    郗望已经失踪半年了, 当时她还不到十四岁。
    周围所有人,不管是关心的,还是八卦的, 对这件事都已经淡了, 而且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认知——怕是凶多吉少。
    死了么,可能吧。
    如果是遭遇意外,以郗望平日活动的地点和来往学校、家庭的路线, 总该找到尸体。
    然而什么痕迹都没有。
    不用警方告知, 郗晨心里也有数, 大概率是被拐了。
    拐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病了不会有人理会, 有的是打成残疾弄到街边乞讨, 有的卖到偏远山区,给素未蒙面的男人生儿生女,还有的可能会卖到境外, 操持着最不堪的皮肉生意, 用毒打和毒品来控制人的身体和心智。
    其实这些事郗晨过去从未关心过, 尽管新闻里时不时就蹦出一两条类似的新闻, 但她就和其他十六岁的女生一样,觉得这些距离自己很远,不会太过关注。
    然而就因为郗望,她开始了解这些, 结果越看越焦虑,越看越害怕。
    郗晨开始失眠, 也时常在晚上梦到郗望。
    最后一次见面, 她们吵了一架, 虽然是姐妹, 嘴上却都不留情,往往是这样亲近的人会用最恶毒的语言,也知道如何一针见血的切中对方的软肋。
    郗望叫道:“我死都不想再看见你们!”
    郗晨说:“那你就滚,有本事别再回来。”
    这些话都不是真的,事后郗晨就后悔了,还计划着怎么能跟妹妹道歉,自己也能下来台阶。
    结果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郗望。
    吵架的事她们的母亲并不知道,不是郗晨不想说,是母亲根本不在意这些事。
    郗望的失踪对母亲来说只是困扰了几天,她没有精力去找人,或是到处贴告示,警局也只是去了一次。
    ……
    林新地方不大,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独特的夜生活。
    这里生活节奏慢,人们早早下班无所事事,于是夜间节目就变得额外重要。
    在郗家住的巷子附近,就有一家不太入流的夜总会,名叫“夜阳天”,当然和电视剧里演的那种灯火酒绿、歌舞升平的大歌厅比不了。
    夜阳天里有ktv有伴舞,也有陪酒且可以带出场的小姐。
    郗晨和郗望的母亲就在这里上班,因年纪最大,人人都叫她荞姐。
    听说,只是听说,荞姐年轻时在日本留学了一年,但有人说那不是留学,就是给一个华人做情人,但最终被抛弃了。
    也有人说,好像是用非法途径过去的,也不是给谁做情人,就是去那里做小姐,因为外国籍小姐在那边比较新鲜,流行过一阵。
    无论是哪种说法,就因为那一年的经历,荞姐学会日本文化中“贩卖爱情”的商业模式,后来靠着一点口才和手腕,说服夜阳天的老板开了这家夜总会。
    荞姐到处选人来做小姐,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再向生活枯燥乏味的男人们兜售“初恋”。
    有时候也需要角色扮演,比如客人希望小姐是已婚身份,或是高中生,或是职场白领,这就需要不同的角色切换和衣服道具。
    那时候夜阳天的老板很欣赏荞姐,两人还有过一段情,但后来老板因为牵扯进恶性事件跑路了,这里就被后来的老板接手,小弟们也不再叫荞姐“嫂子”。
    至于荞姐是跟哪个男人生了两个女儿,这个没人说得清,荞姐自己也不提,只是喝醉之后跟郗晨透露过一句,说郗望的臭脾气跟她生父一样,狼心狗肺,屁都不是,还长得丑,她看见郗望就来气。
    郗晨没有告诉郗望,却因此得知她和郗望是同母异父。
    那她的父亲是谁呢,郗晨并不关心,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件觉得无所谓的“大事”。
    这天是周末,郗晨又一次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询问郗望的下落。
    答案一如既往,还在找。
    然而郗晨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警察出去找过人了,仿佛就在刚失踪的那几天积极走访过,到现在连个怀疑对象都没有锁定。
    郗晨家住在小巷子里,出来进去要走五分钟,她离开警局没有回家,而是往学校走。
    她在学校里有两个同级好友,一个叫辛念一个叫戚晚,此时戚晚正在学生会讨论校勘文章,辛念就泡在图书管里,翻阅那些旧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