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1054节
表现“我已看遍世间繁华
历尽沧桑,享受胜利的果实
如今有钻石珠宝,名声显赫,坐拥临水美景,尽享贵族至尊……”的傲然心态。
拿去做顶级豪宅别墅的广告文案配乐,肯定都能加收红包。
装逼完成才话头一转:“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你华丽登场,是否爱我如初,直到地久天长……”
从本质上来说,盖茨比的故事,还真就是个爽文,少年初恋为了荣华富贵离开他,发愤图强出生入死的回来再重逢,这本来就已经是很多人梦想过的场面,哼哼,当年你瞧我不起,现在我要你高攀不起……
可文艺经典就不走爽文套路,居然选择当舔狗,哪怕人家是有夫之妇,也要高唱:“我知道你会,我知道你的爱经久绵长……”
就当年你离开我也是迫不得已,你还是爱我的。
然后唱腔转女腔:“当我年华老去,不再美丽,上帝在上,可否有他陪伴在身旁,让他随行,让他永不离场……”
如果说荆小强唱过的那首《当你老了》,还只是条普通舔狗,默默陪伴在身旁那种。
也充满了穷秀才文人那种老子什么都没有,但有一颗真心的文艺腔。
这首唱腔却是男声志得意满的老子曾经失去的,现在都要拿回来!
女声看到“让我钻石般闪耀的光芒……”当然就旧情复燃了。
狗男女都在为爱昏头,荷尔蒙冲击大脑忘了理智,都明明是老江湖在算计,却认定对方是真心纯情。
充满了资本主义的虚伪。
荆小强居然就把这种复杂的情感冲击,带点批判味儿的讽刺感都演绎出来了!
这特么不是难度?
相比之下,摇滚倾泻愤怒是最简单的,瞎几把嘶吼就是了,要是能把真情实感唱出来挠中听者的g点,那就更容易让人共鸣。
情歌稍微难点,不用那种直接的爱呀想念之类,用各种叙述描写,不动声色的传达深情才是高手。
但这一切,在富有社会性的批判深度面前,确实显得很浅薄。
荆小强奏响的钢琴曲,从意境上就表现出那种唯我独尊的浩瀚,有钱有地位之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懒洋洋,直到看见曾经深爱的初恋出现才重新焕发出饥饿感,掠夺性的动力。
华丽的唱腔,仿佛就是在讲述这名利场的金钱对人腐蚀,以及所谓的上流社会人物的势利、虚伪和冷酷无情。
上等人看的东西嘛,一定要有深度,哪怕是鄙夷嘲讽上流社会,也不妨碍他们自我剖析并内心认可。
用爽文的形式讲述现实的故事,这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花旗文学界具有前三地位的根源。
荆小强的唱腔就带着这种批判的意味,把原本只是电影里面的插曲,唱出了歌剧的技巧跟深远,很能让人回味的那种气势。
一曲唱罢,阿z已经恍若穿越,看到另一片天地!
他是标准的布鲁克林小子,从小在街头黑帮里面厮混长大,不是枪战就是贩独,才二十五岁,已经挨过三次枪子儿……
音乐是他支撑着在这种暗黑之城保持内心信仰的力量。
人生体悟跟音乐才华结合完美,绝对堪称花旗说唱界后来的宗师级人物,然后再叠加非裔里面极其罕见的商业才华。
包括比昂斯实际上应该是他操盘推出来的顶流巨星。
但现在刚刚被荆小强提前推开肤色限制,提前拥有接触大舞台机会的他,却睁眼看到了荆小强唱出来的深刻内涵!
真的,潘云燕一点英文都不会,她听不懂,只在乎怎么把荆小强锁定进画面,怎么才能让构图里荆小强成为中心人物,这就是她唯一的念头。
豪斯蒂姆则震惊于曲谱、弹奏跟演唱的三重超高技巧性,很显然这首曲子如果让他再来润色,以他最擅长的堆砌功底,一定能处理成一场浓烈的火锅汤。
可荆小强却轻描淡写的给他展现了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比他那个难上千百倍吧!
所以才震惊。
修杰克马则内心颤抖,甚至连双腿都在抖,不是害怕怯场,而是激动,激动于自己要面对什么样的剧目。
作为土澳人,作为欧美文化的边缘土鳖,他肯定知道这本小说在花旗文学界的地位,荆小强能跟大都会歌剧院联手的剧目肯定很牛逼,但他绝对没想到能这么牛逼。
作为戏剧专业科班出身,他就是那种完全能听出来里面内涵的技术人士,战栗自己要登台表现这样的形象,绝对是个巨大挑战,胜者为王那种超大机遇跟风险。
赢了就绝对名垂青史,别墅嫩模,输了一定会被戏剧界各种笑骂嘲讽,永远可能都无法再登台,只要提到他就是那个演不出盖茨比的失败者……
这一刻他已经完全忘了之前对罗斯库劳立刻拿到古罗马帝国史诗片电影主演的羡慕。
他知道如果自己抓住这次机会,跟罗斯库劳之间完全是艺术领域跟影视界的代差俯视!
龙哥就不说了,他能听出点祭奠人生的厚重已经算是天赋异禀,还没到能欣赏英文歌剧的文化水平。
所以真正能完全穿透整首歌曲表达社会性的,只有阿z,起码跟着荆小强来的五人中,只有阿z撇开了技巧,名利,艺术性,直接看到了这歌唱里面的现实批判。
这就仿佛是本来九世灵根的武学天才,却一直在乱世中淬炼成型,一辈子也就是个地界顶尖的上限,万万没想到这一刻跟着荆小强走进他本来绝无可能交集的林肯中心、大都会歌剧院。
如果来就是他很难领会理解的美声、古典音乐可能也不会产生触动。
偏偏就是介乎于流行乐和古典音乐之间的歌舞剧唱腔,让他看到了天阶高手所弹所唱应该是怎么……
荆小强没有对他说一个字,却彻底启迪了这位超级天才。
看向荆小强的眼神,已经充满了炙热的追随狂喜!
满满的写着,你就是我的王!
天晓得,荆小强只是想把他拉来做个媒啊。
第1073章、真神假仙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肯定只有荆小强自己才知道,他带到大都会歌剧院来的这是什么样神仙阵容。
哪怕阿z和龙哥不在古典音乐界这条线上发展,但他们未来的成就一定会跟另外两人齐肩。
当然要追上荆小强就难了。
他现在仅凭自己的名气跟作品,就能硬塞豪斯蒂姆做这部剧的配乐总监,安排修杰克马来主演男一号。
大都会歌剧院和林肯中心的各位高层,愣是说不出漏来。
两百万美元的剧本价格,包含了编剧、编曲甚至主演角色都帮剧院搞定。
很显然荆小强不会砸自己牌子。
豪斯蒂姆作为好莱坞单价最高的配乐之王,实力毋庸置疑,有他加入必然保底添彩。
修杰克马没有名气,但他的成色,行家一看就知道有几分,百老汇能上主演的水平,关键就看荆小强怎么调教。
所以连修杰克马准备好久的各种表现说服小品之类都不用,林肯中心高层直接拍板,欧克欧克,剧本完整了,曲目完整吗,所有的唱腔唱词都搞定了吗?
还需要组织专家创作协会吗?
不用了,完全不用了!
原本就是大都会歌剧院花费重金,组织各路专家编撰的这场两幕剧所有剧本到唱腔歌舞编排,荆小强都详尽的“创作”到剧本上。
只是舞蹈部分肯定还要狠狠的打磨,水平之高,汪茜都没法塞进来。
必须由大都会歌剧院的歌舞演员组成团队来跟着他们舞蹈总监编排,荆小强是监制。
所以他也还得在薪乡稍微停留几天,然后半年内再过来审阅排练效果。
迅速集结起来的爱乐乐团,歌舞演员团队开始分成两拨儿。
艾利克斯带头引领演奏家们分阅刚刚拿到复印完带着温热的乐谱,每个人看过必须留在现场不允许带走,份数都严格锁定。
卖荆小强的面子,艾利克斯对豪斯蒂姆也极为客气,大家尝试下融入,但用电声效果器之类加入爱乐乐团的表演那绝对不可能。
自诩代表着人类最美妙声响的他们,怎么可能允许一堆电子元件来替代他们。
能允许蒂姆加入已经是给荆小强很大的面子。
于是擅长在一堆机器中间编曲的蒂姆,也要调整自己的配乐方式。
歌舞演员团队羡慕修杰克马已经获得了男一号的角色,所有人根本连半点不服气的挑衅都没,立刻全力以赴争取获得其他任何一个角色!
能奋斗到他们这个地位的,没有一个傻子,他们都已经抵达人刀合一的天人境界,只等机会和灵感触发飞升。
能跟上罗伯特这样的神仙剧作,就大概率改变命运。
已经在土澳歌舞剧院厮混了两年的修杰克马,肯定也明白这个道理。
也像阿z那样,确认自己首先是罗伯特的人,才会获得这份被别人尊重的地位。
他之前比罗斯库劳还多点矜持和傲娇,这下彻底散得无影无踪,只恨不能给罗伯特鞍前马后的揩屁股,自带硅油都不成问题。
不过这也轮不到他,堂堂大都会歌剧院,可以说是碾压百老汇的所有顶级男女演员这会儿对上荆小强,都摆明了躺平任法克的全面开放态度,别说身体,连灵魂都能付出。
只要你能带我飞升……
根本不可能出现什么傻逼炸刺,连旁边围着荆小强拍照的潘云燕都能得了各种甜美俊俏的笑意。
但荆小强哪里还敢招惹这,跟高层寒暄说笑几句,连龙哥也得了林肯中心高层对他创纪录的电影票房恭喜。
阿z还是街头小子的打扮,能被人家点点头就算是很没有歧视了。
荆小强本来还担心他被触动黑哥那种自卑敏感,搂着肩头给他从这部剧的梗概到创作地位的分派:“说穿了,艺术创作就是用精湛的技艺去征服观众的情感,带动感官刺激是最简单的,所以百老汇那些露大腿挤胸部的剧目最容易,然后就是调动群体情绪,族裔、国家、宗教这些层面也很好拨弄,再往上才是深层次的思考,如果你永远只会发泄情绪,陷入到自己的族裔纷争,却无法做出真正有思考有帮助的东西,那还不如露大腿挤胸部,起码观众能看个乐呵……”
换个黑哥们儿,荆小强绝对懒得多废话,布莱克一辈子都只喜欢小偷小摸的在街头混日子,大多数黑哥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阿z绝对是其中另类,哪怕他也是从那个黑帮横流、贩独枪战的环境长大,却就是其中万里挑一的bug。
眯眼倾听的模样,就分明是把这些字眼都刻在心里了。
对年纪其实小几岁的荆小强默默拍下手,无比尊重的态度。
荆小强满意,觉得大神们也很好收服嘛。
可他自己实际上是个伪大神,没有人家那种从内心蕴藏着的老子就是与众不同,老子必须要天下第一的睥睨内核。
从一开始荆小强想的就是搞点好处,打卡下班,当个收租佬躺平舒服。
哪怕到现在他也没有绝强心态,非要永争第一的超级事业心,基本上都是来都来了,这么好的局面不顺手捞点也对不起重生这一回。
所以他是全靠重生光环,哪怕他的才华再爆棚,没有那一个个正确节点的选择,可能早就走岔了。
真正的大神是甭管前面有没有路,老子都要披荆斩棘的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