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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447节

      荆小强悄悄在内心说,把羊赶走就好。
    当然,这个没有数码相机的年代,优点就是姑娘不会马上要求看成片。
    那种不允许不漂亮照片留存的坏习惯,一点都不浪漫。
    杜若兰明显就是个比潘云燕更文艺更浪漫的,荆小强也乐得带她去帝国大厦之类的地方挨着打卡。
    不过回头遇见布莱克,邀请荆小强跟他去布鲁克林玩,他就谁也不带了。
    不光因为那边是黑人区,罪案爆发率一直很高,更是九十年代出了名的对亚裔充满敌意。
    南丽人,就是在这一役打出了名声,也彻底打离了布鲁克林。
    顺带让一贯忍气吞声的华裔也备受歧视。
    荆小强也是这些日子待下来,才逐渐咂摸出现在的薪乡,实际上跟上一世他十年后抵达的薪乡,有很大差别。
    起码曼哈顿、百老汇这片儿街区,现在还充满了跟东京歌舞伎町差不多的涩情场所。
    几年后的市长才彻底清理这片迎合旅游产业,变成了全世界熟悉的样子。
    也就是说连欧美文化的中心,薪乡这样的地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永远美好,也是在不停进化或者衰落。
    为什么还非要用顽固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祖国呢。
    反正这年头,到处充斥着的都是我们多么浮躁粗鲁、急功近利、拥挤喧嚣,人家这啥啥都好。
    他就想去看看这时候的布鲁克林又是什么样。
    还能不能遇见什么老朋友。
    可俩小姑娘心照不宣的你半天我半天,留点中午给汪茜,现在才下午四五点,不愿分开,早就听说那是薪乡南区,也是最大的区,带我们去看看呗。
    荆小强对美女其实一直没抵抗力。
    心理上把这俩当小孩子,其实他们仨都是同龄岁数。
    主要还是对布莱克很放心,想想问他要了支cz75揣后腰上,一起坐上那辆破旧的雪佛兰轿车,风驰电掣的避开晚高峰钻到布鲁克林。
    昨天演完了西城剧院,迈克尔找荆小强约定,只要他搞定剧院继承权,就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到沪海去演出,全力支持沪海歌舞剧院的发展。
    毕竟大都会的价位、档次都是沪海承担起来很吃力的,从林肯中心搞钱还差不多,请那边演出太浪费。
    西城剧院才是以后的友好单位。
    所以荆小强也答应会尽量帮忙从大都会歌剧院拉资源过来。
    布莱克在卖包包之余就是标准的薪乡嘻哈兄弟打扮,白色紧身背心,戴着头巾、墨镜、金链子,一身腱子肉跟饶舌一样的叽哩哇啦,主要是他吹嘘了自己认识报纸上到处都有的罗伯特·king。
    所以他的兄弟让他把音乐天才邀请过去玩。
    言谈间,外面已经接二连三窜过两三部招摇的越野、皮卡,车窗上挂着招摇的黑人弟兄,对这边吹口哨打招呼。
    布莱克也探头炫耀,还呼叫着指自己旁边。
    然后就越来越多的车前呼后拥包围跟随。
    争先恐后的故意滑过副驾驶对这边热情挥手。
    荆小强摸了摸后腰硌着的cz75,觉得基本可以摘掉了。
    上一世他就跟这些大兄弟关系挺好。
    俩小姑娘在后座相互挤靠,好奇的观察外面仿佛换了个地方,曼哈顿那边摩天大楼参差不齐,挤得跟狼牙棒似的,这里忽然就变得老旧宽敞很多,全是她们在中西部内陆地区看到的上百年历史老楼。
    最主要是曼哈顿那边锐利难缠、活力拼劲的气氛,到这边突然就懒散起来。
    那种花旗常见的四五层老建筑楼下,台阶边,都坐着三三两两闲散的年轻黑人。
    闻声不是跟着发动汽车追上来,就是在路边结队叫喊。
    其实跟百老汇就隔着一座桥的距离,没多远,但布莱克去的不是荆小强熟悉的以前那片篮球场聚集地,而是到湾边码头公园,人头攒动的在玩音乐!
    对嘛,上一世的荆小强从来没有音乐细胞,前女友们也大多是舞蹈专业,也就从未参与到过黑兄弟的音乐天地来。
    这就彻底安全了。
    音乐的世界,荆小强觉得自己就是神。
    呃,不过这时候布鲁克林区的神仙也不是一般的多!
    94年是整个花旗黑人音乐的爆发点。
    之前大多黑人音乐都最多只是在乡村爵士、抒情摇滚、说唱等门类丰富发展,但没有到席卷市场,形成主流的态势。
    就在那一年,吹牛老爹、亚瑟小子、jay-z这些黑人歌手如雨后春笋般爆发涌现。
    所以这会儿的布鲁克林,随便一堆音乐人、制作人、歌手扎堆,都是龙蛇混杂,什么都有可能。
    荆小强从破旧的轿车车窗直接爬出去,这种很布鲁克林的方式,得了外面一大片欢呼!
    绝大部分黑人,少量白人,极少数拉美裔的场面下,不停有人过来跟他握手。
    然后所有人又惊奇的看到,荆小强用他们熟悉的那些黑人兄弟握手抱臂手势接触击掌。
    完全不像个外人,又迎来更多喝彩声。
    这还没唱呢。
    气氛就好成这样,对他的认同感也无比强烈。
    等看到他左右手搂着两个亚洲小妞儿,在一片欢呼中登上黑色幕布的音乐舞台。
    所有人都开始期待。
    荆小强简单的给乐队沟通下,只留下了鼓手。
    就抓过一支贝斯挎上,然后站到键盘旁边,先弹旋律,在人声开始的时候换成贝斯……
    还是那首摇滚经典的《what i've done》!
    杜若兰更勤奋,她现在能拿着民谣吉他跟着弹奏,但上不得台面,还是和潘云燕一起站在人家的和声位,一起负责吟唱和声。
    愣是把这首原本充满暴躁气息的音乐,镀上一层圣洁的味道。
    主要还是荆小强自己的歌声没有愤怒。
    而且他那种略带嘶哑的烟熏口味,不可能嘶吼。
    太游刃有余了!
    全场吃惊,然后仿佛被点燃一样,跟着兴奋不已,狂呼迎接这么充满了花旗味儿的歌曲!
    好几个原本在前排的墨镜黑哥,都踊跃上台,跟随伴奏!
    更让整个现场狂热!
    只是场边有个粗壮的花臂黑大汉,吃惊的观察下,带着好几个人挤过来!
    第448章、挡过抢的交情
    林肯公园的摇滚歌曲,极富穿透力。
    嘶吼中却不见狂乱。
    而荆小强唱来,就是游刃有余。
    甚至原本高潮部分应该狂躁的吼叫都没有,就是拿捏得死死的沙哑唱腔,充满了磁性和韵味。
    整个岸边码头小公园都兴奋成啥了,成片的黑胳膊举起来跟着吼叫。
    实在是荆小强娴熟的带上点布鲁克林腔调,再来点吊爆的嘻哈饶舌动态,他可是连花手、埃及手都能跳得那么娴熟的职业歌舞剧选手。
    这点动作还不是手到擒来。
    特别是俩姑娘也在台边和声位,跟着他的动作一起举手比划。
    她俩一个丰腴宽臀,一个细腰垂柳,在黑色幕布衬托下,穿什么都跟仙女儿似的。
    随着节奏轻轻摇摆,手上比划。
    充满了妖娆的圣洁。
    简直就是在向布鲁克林的艺术品位致敬。
    现场观众更把荆小强当自己人了。
    所以前排的布鲁克林音乐扛把子们,充分意识到罗伯特·king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古典音乐范儿,对他们能产生巨大的价值。
    一窜身就起来了。
    在荆小强的心目中,华人勤劳但自私,拉美裔拖沓贪玩,非裔身体素质运动天赋、节奏天赋爆棚可智商欠费,欧美……就当惯了大爷放不下长工的身子了。
    但这是民族性的大概风格,每个人又是独立具备性格的。
    偌大个布鲁克林区,这么多非裔中间,出点聪明人是很正常的。
    这一拨儿还有两三年才开始集体爆发的非裔歌手,其实是搞懂了欧美流行乐坛的玩法,开始有样学样的自己搞。
    以嘻哈、说唱这些更街头化的音乐形式,颠覆之前的摇滚市场。
    差不多就是后来移动互联网时期的小视频颠覆网文阅读一样,没有孰优孰劣,纯粹是接受认知度门槛更低,配合欧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以后,底层人数越来越多,文化越来越低的巨大基数。
    这帮出身独贩,普遍有帮派枪战经历的古惑仔,居然摇身一变成了痞子巨星。
    唱片、周边、时尚产业样样都做得飞起。
    大金链子炫富,兄弟情,各种嗨的生活场景引来底层各种羡慕追随。
    荆小强就恰恰在他们完全搞懂玩法前,这个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很偶然的过来展现了一把。
    一个最不受重视的黄皮肤亚裔,怎么靠唱功跟艺术品位拿下尊重。
    尊重,这是非裔歌手们最敏感的事情。
    荆小强差不多就是教科书级的展现。
    就用欧美主流市场的标准,不争论对错价值观,作出让主流市场都不得不鼓掌的作品。
    没错,就是作品跟功力。
    说一千道一万,荆小强没有试图去创造什么全新类别打擂台,而是沿着欧美主流市场的道路去推出完整的作品。